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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征求意见)

2017-11-13 33页 doc 63KB 5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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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征求意见)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征求意见) TSG (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5年0月00日 前 言 ? 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 „„„„(1) 附件1 机械式停车设备检验检测必备仪器设备表 „„„„(6) 附件2 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7) 附件3 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监督检验报告与定期检验报告(格式) „(16) 附件4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28) 本规则是为了加强对机械式停车...
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征求意见)
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征求) TSG (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5年0月00日 前 言 ? 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 „„„„(1) 附件1 机械式停车设备检验检测必备仪器设备表 „„„„(6) 附件2 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7) 附件3 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监督检验报告与定期检验报告(格式) „(16) 附件4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28) 本规则是为了加强对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监督检验和在用 机械式停车设备定期检验工作的管理,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 程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所制定。 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为了加强对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的管理,规 范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 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所称安装监督检验是指机械式停车设备在安装(包括易地重新安 装,下同)、改造、重大维修过程中直至上述施工完成后,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 构),根据《条例》及本规则规定对机械式停车设备进行的强制性检验;本规则所称 定期检验是指检验机构根据《条例》及本规则规定,按照规定期限对在用机械式停车 设备进行的强制性检验。 本规则适用于升降横移类、垂直循环类、多层循环类、平面移动类、巷 道堆垛类、水平循环类、垂直升降类、简易升降类、汽车专用升降机类等机械式停车 设备的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开展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从事机械式停车设备 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以及机械式停车设备的使用单 位或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本规则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 (GB17907-1999)等国家有关的规定。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 准。 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安装监督检验或定期检验: (一)安装后拟投入使用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应当按照本规则对安装监督检验规定 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检验。 (二)改造和重大维修后拟投入使用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应当按照本规则对安装监 督检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改造和维修项目以及相关项目进行检验,其他项目按照 本规则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检验。 (三)遇 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机械式停车 设备,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再次使用前,必须经全面检查和维 修确认其 安全状况,如需对其实施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应当按照本条第(二)款的 规定进行检验;否则,应当按照本规则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检验。 (四)在用机械式停车设备应当按照本规则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每2 年进行一次检验。 检验机构从事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至少应当配 备《机械式停车设备检验检测必备仪器设备表》(附件1,以下简称《仪器设备表》)所列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相应的检测工具,其精度应当满足《仪器设备表》中提 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检验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的有关规定,取得省 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以从事机械式停车设备的 安装监督检验或定期检验工作。现场检验至少由2名具有相应项目检验员以上资格的人员进行,实施检验时必须佩戴检验人员资格证胸卡。 检验机构应根据本规则规定,结合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制定包括 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检验人员 实施检验过程中,如发现影响安全的异常或者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批准,可按 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 安装监督检验由施工单位按照《条例》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履行告 知行为后,向规定的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由使用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日常维护保养 单位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1个月,向规定的检验机构申请。 提出检验申请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按照《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监督 检验和定期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附件2,以下简称《检验内容与方法》)中的规 定,在提出检验申请时或在检验实施过程中,向检验机构提供有关技术资料,通报自 检工作中载荷试验的安排计划,并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检验机构应当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安装监督检验,在日常 维护保养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定期检验。施工或日常维护保养单位自检的内 容、要求与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并应当 出具完整的自检报告。 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当具备下列检验条件: (一)《检验内容与方法》中规定的,需要报检时提供的技术资料已经检验机构审 核合格; (二)室内型机械式停车设备的环境工作温度应为-5~+40ºC,室外型机械式停车设备的环境工作温度应为-15~+40ºC,相对湿度应不大于95%; (三)海拔高度2000m以下,相应的大气压力为86~110Kpa; (四)电源:380V、50HZ、三相四线制交流电源,在尖峰电源时,从电网变压器至 本设备总进电端的电压损失不超过10%,电压正向波动量不大于5%; (五)环境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六)检验现场应清洁,不应有与机械式停车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和设备,相关现 场应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如所检验设备允许超出本条第(二)至(五)款要求,则必须有制造单位提供的 证明文件方能实施现场检验。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机械式停车设备,或者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 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中止检验,并必须书面说明原因。 现场检验时,检验人员和申请单位的相关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检验作 业必需的个体防护用品。检验人员不得从事受检设备的修理、调整等工作。 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监督检验或定期检验的项目,不得少于《检验内 容与方法》分别规定的项目,实施检验具体的内容、应当达到的要求和检验的方法必 须符合《检验内容与方法》的规定。如果采用与本规则不一致的检验方法,须经国家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现场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详细记录各个项目的检测情况及检验 结果,现场检验原始记录不得少于《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监督检验报告与定期检验报 告(格式)》(附件3, 以下简称《检验报告》)规定的内容。有测试数据要求的 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测试数据要求但有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可以简单的文字说 明现场检验状况;既无 测试数据又无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可规定使用统一的简单 标记,表明“合格”、“不合格”、“无此项”;遇特殊情况,可填写“因„„(原 因)未检”、“待检”、“见附页”等。 原始记录表由检验机构统一制定,在本单位正式发布使用。原始记录 表应方便现场操作记录和《检验报告》的填写,个别项目应另列表格或附图以方便现 场记录。 原始记录必须注明检验日期,并必须有检验及校核人员的签字和签字 日期。 现场检验结束后,如果存在不合格项,检验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 向申请单位出具《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见附件4),提出整改要求。完成检 验工作(包括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对整改情况的验证或确认)后,检验机构必 须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原始记录中的数据和结果,填写并向申请单位出具《检验 报告》。《检验报告》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本规则的规定,结论页必须有检验、审核、 批准的人员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检验专用章或者公章。 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及其原始记录长期保存。定期检验报告及其原始记录保存期限 为2个检验周期。 《检验报告》中有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必须在“检验结果”一栏中 填写实测或经统计、计算处理后的数据;无测试数据要求但有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 应当在“检验结果”一栏中简要说明,在检验结果栏无法描述清楚的内容,应当在检 验报告中另加附页详细描述,在检验结果栏中填写“见附页XX”;既无测试数据又无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应当在“检验结果”一栏中填写“符合”或者“不符合”; 受检设备不适用的项目,应当在“检验结果”栏中填写“无此项”。“结论”栏中只 填写“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单项结论。 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合格的判定条件分别为: (一)安装监督检验:重要项目(《检验报告》中注有※的项目,下同)全部合格, 一般项目(《检验报告》中未注有※的项目,下同)不合格不超过3项(含3项)并且满足本条第(三)款要求时,可以判定为合格; (二)定期检验:重要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不合格不超过5项(含5项)并且满足本条第(三)款要求时,可以判定为合格; (三)申请单位对上述两款条件中不合格项进行整改的情况,已经检验机构采取现 场验证、查看整改单位提供的见证资料和整改报告等方式确认合格,或者在使用单位 已经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整改报告上签署了同意监护使用的意见。 凡不满足合格判定条件的,均判定为“不合格”或者“复检不合格” 并出具相应结论的《检验报告》。对判定为“不合格”或者“复检不合格”的机械式 停车设备,申请单位整改后可申请复检。 《检验报告》只允许使用“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 “复检不合格”四种检验结论。其填写条件分别为: 1.满足第十九条合格判定条件的机械式停车设备,检验结论填写“合格”; 2.不满足第十九条合格判定条件的机械式停车设备,检验结论填写“不合格”; 3.复检后满足第十九条合格判定条件的机械式停车设备,检验结论填写“复检 合格”; 4.复检后仍不满足第十九条合格判定条件的机械式停车设备,检验结论填写“复 检不合格”。 对判定为“不合格”或者“复检不合格”,以及申请单位未执行或 者正在执行第十九条第(三)款要求且已达到上一次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限的机械式 停车设备,检验机构应当将检验结果及有关情况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特种 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便及时采取安全监察措施。 检验机构必须对检验工作质量负责。因检验工作失误造成事故或违 反本规则规定的,将按照《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检验机构和当事人的责任。 申请单位对检验结论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检验机构提出,检验机构必须在15日内给出书面答复。 申请单位对检验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时,可以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检验机构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提出。接到异议申请的质量技术 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在30日内组织专家进行评议,评议的结果为最终结论。 申请单位有权就检验人员滥用职权、故意刁难、乱收费等行为向检 验机构或者检验机构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投诉,接到投诉的检验机构或 者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及时予以调查处理。 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本规则自2005年 月 日起施行。 附件:1.机械式停车设备检验检测必备仪器设备表 2.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3.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监督检验报告与定期检验报告(格式) 4.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附件1 1 万用表 ?2% 2 钳型电流表 ?2% 3 接地电阻测量仪 ?2% 4 绝缘电阻测量仪 ?1.5% 5 转速表 ?1km/h 6 限速器动作速度测试设备 ?1% 7 水准仪 ?2.5mm/km 8 经纬仪 4” 9 激光测距仪 ?1.5mm 10 扭矩扳手 ?1% 11 照度计 ?5% 12 测厚仪 ?0.5% 13 游标卡尺 0.02mm 14 钢直尺 1级 15 卷尺 1级 16 塞尺 1级 压力P?200kPa时?1% 17 压力表 压力P>200kPa时?5% 18 计时器 ?1% 19 点温计 ?1% 20 温湿度计 ?2% 21 声级计 0.1dB(A) 22 称重仪 ?1% 23 弹簧秤 ?0.6N 24 磁力线锤 25 放大镜(20倍) 26 常用电工工具 27 便携式检验照明灯 28 照相机 29 钢丝绳探伤仪 选用 30 便携式超声波探伤仪 水平,1%;垂直,5% 选用 31 便携式磁粉探伤仪 A1试片 选用 附件2 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检验 项目 序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项目 编号 制造(或改造、重大维修)的相关资料: 分别按照下列规定查 a.?产品出厂合格证; 阅、审核资料并达到相应 b.车位布置图; 要求: c.使用维护说明书; 1.安装或改造的设备 d.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电气示意图在报检时审核,要求必须及符号说明; 齐全; 1 1.1※ e.电气敷线图; 2.重大维修的设备在 f.?设备安装图; 报检时审核,除a、f、i g.安全部件:门锁装置、制动器、安全钳、防坠装项外均应齐全。 置及缓冲器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 h.重要零部件质保书:钢丝绳、链条等; i.?重要零部件宜采用经过质量认证厂家生产的产 品。 安装的相关资料: 查阅、审核资料: a.设备基础与环境介绍; 1.安装设备a、b、c、d b.?安装施工; 项在报检时审核,其它项1. c.?基础土建工程验收证明文件; 在检验时审核; 技 d.?预埋铁、预埋螺栓符合设计要求的验证资料, 2.改造、重大维修设备术 2 1.2※ 如采用膨胀螺栓固定,应提供土建基础等符合设计要a、b项在报检时审核,c、资 求的验证资料; d项在安装前审核(如土料 e.?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 建基础重建,否则不审 f.?安装过程中事故记录与处理报告; 核),其它项在检验时审 g.由使用单位提出的经制造(或改造)单位同意的核。 安装中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改造或重大维修的补充资料: 在报检时查阅、审核资 a.?改造或重大维修方案; 料。 3 1.3※ b.?改造或重大维修的部件清单; c.必要的图样和计算资料。 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档案,内容包括制造、安装、 检验时查阅、审核资改造、重大维修的相关资料,以及运行、日常检查、料: 维修、维护保养、故障及其检修的记录等,并必须建 1.安装设备审核运行 4 1.4※? 立包括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在内的运行管理规章制管理规章; 度。本规则发布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 2.改造或重大维修过1.1、1.2、1.3中的注?项,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程的安装监督检验及定决内容。 期检验时审核全部资料。 2. 机械式停车设备出入口应有标明停放车辆大小、重出 5 2.1? 量等的标志牌;出入口、操作室、检修场所设置相应 目测各类要求。 入 的安全标志(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和提示标志)。 口 检验 项目 序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项目 编号 出入口宽度应大于存放汽车车宽加500mm,但不小 用卷尺测量出入口宽6 2.2 于2250mm。 度。 2. 出 出入口高度应不小于存取车辆高度加100mm。仅供 用卷尺测量出入口高 入 轿车出入时应不小于1600mm,人车共用时应不小于度。 7 2.3? 口 1800mm;供车高小于2050mm的其它类客车出入时, 高度应不小于2150mm。 外形尺寸应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尺寸精度: 用卷尺测量外形尺寸。 a)对于简易升降类、升降横移类等框架结构应满足 1.立柱垂直度:将钢直下列要求: 单位:mm 尺用磁性表座固定在钢 架立柱上,分别取立柱的公称尺寸 上下两点,用水准仪测出公差类别 >1000~>2000~>4000~8000 立柱垂直度,或用吊线坠2000 4000 方法测量立柱垂直度; 立柱垂直度 L/1000且?8 2.梁间平行度:用激光梁间平行度 ?15 测距仪测出两梁间的对框架两对角?10 角线长度、垂直距离和两线长度允差 对角距离; 悬臂端挠度 L/300,L为悬臂尺寸 3.悬臂端挠度:用水准 b)对于垂直循环类设备,应满足框架立柱的垂直度仪测量悬臂钢梁两个端为其高度的1/1000并符合下列要求: 点的高度差。 框架高度不大于(m) 10 20 30 40 垂直循环类、垂直升降垂直度不大于(mm) 8 15 22 30 类、巷道堆垛类等设备框 架立柱垂直度用吊线坠 c)对于垂直升降类设备,框架结构的尺寸精度应符3. 方法测量。 合下列要求(注:H为钢结构框架总体高金 度): 单位:mm 属 3.1 位 置 安装精度 结 垂直度 宽度 进深 对角线 构 ?(H/1000)侧面 — — — 且?14 平面 — ?5 ?5 ?10 ?(H/1000)Y方向 — — — 立柱 且?10 ?(H/1000) X方向 — — — 且?10 d)对于巷道堆垛类设备,框架各主要构件连接后的 垂直度、平行度和对角线长度公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垂直度 平行度 对角线 不大于全长的不大于全长的不大于全长的 1/1500,且?5mm(侧1/1500,且?1/1000,且?8mm 置式除外) 6mm e)对于平面移动类设备,框架结构的尺寸精度应符 合下列要求(注:H为钢结构框架总体高 度): 单位:mm 检验 项目 序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项目 编号 表二:液压升降机 V单位:m/s (见上页) 3. 顶部间距(mm) 底坑深度 (mm) 金14 3.7 600+柱塞余隙冲宜设1200以属 直接式 程 上 结 600+柱塞余隙冲按表一规定 构 间接式 2程+36000×V/706 升降装置钢丝绳或链条的安全系数,无查阅设计计算资料验 15 4.1.1 人方式不得小于5,准无人方式不得小于7,证安全系数。 人车共乘方式不得小于10。 4.1.2卷筒上钢丝绳尾端的固定装置应有防观察检查绳端固定装16 ? 松或自紧的性能,并不能有缺陷。 置正常且功能有效。 钢丝绳末端应固定,固定压板不少于2空载试验时,应检查4. 个,用绳卡连接数量不少于3个,用合金压楔块、绳卡、套筒或压板 4.1.3缩法连接时,套筒两端不得有断丝,套筒不连接是否可靠,有疑问可17 重 ? 得有裂纹。当载车板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拆卸检查。载车板处在最 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余留圈数除固定绳尾低位置时检查余留圈数。 要 的圈数外不应少于2圈。 4.1.4钢丝绳断丝达GB/T5972-86第2..5.1外观检查,用游标卡零 18 ? 条规定数值时应报废 尺测量磨损量;目测在一 个节距内的断丝量;目测钢丝绳直径减少量为公称直径的7%;有部 钢丝绳有否严重扭结、压扭结、压偏、弯折、笼状畸变、断股、波浪4.1.5扁、弯折或笼状畸变、断19 形、断丝、绳芯挤出等现象应报废。 件 ? 股和绳芯挤出等现象,如 有,应予报废。 链条出现裂纹,过盈配合处松动,相对用放大镜检查链条是 磨损伸长率达到3%等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否有裂纹,手动抽查过盈20 4.2? 配合是否松动,用卷尺测 量相对磨损量。 制动系统应采用常闭式制动器。对控制目测检查制动器外4.3.121 升降运动的制动器,其制动力矩应不小于制形,并查阅资料。 ? 动1.5倍额定载荷所需要的力矩。 4. 制动器的零件出现下述任一情况须报目测检查,必要时用 4.3.2废:a.裂纹;b.制动摩擦垫片厚度磨损量达卡尺测量。 重 22 ? 原厚度的50%;c.弹簧出现塑性变形;d.小 轴或轴孔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5%。 要 制动轮出现下述任一情况须报废:a.裂目测检查,必要时用零 4.3.3纹;b.轮缘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20%(包括卡尺测量。 23 ? 均匀磨损和不均匀磨损);c.进行修圆后轮 部 缘的减薄量达20%。 卷筒的名义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不得小于直接测量。 件 20,对人车共乘式的不得小于40。应用于主要24 4.4 部分的滑轮的名义直径与钢丝绳直径比应不小 于20,对人车共乘式的应不小于40。 检验 项目 序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项目 编号 卷筒出现:a.裂纹;b.筒壁磨损达原壁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25 4.5? 厚20%时,都应报废。 卡尺测量。 金属铸造的滑轮出现下述任一情况须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 更换:a.损害钢丝绳的缺陷;b.裂纹;c.卡尺测量。 4. 26 4.6? 绳槽径向磨损量达钢丝绳直径的50%;d.绳 槽壁厚磨损量达原壁厚的20%;e.绳槽不均 重 匀磨损量达3mm。 4.7.1 液压系统应设过压保护装置,工作压力 操纵机构,油缸回缩27 要 ? 达到额定压力1.25倍时,能自动停止动作。 后,观察压力表指示值。 4.7.2 液压升降系统应设置安全保护装置,防 试验该装置是否有零 28 ? 止因液压系统失压,致使搬运器坠落。 效。 4.7.3 液压系统应具有油缸柱塞伸缩的限位 试验油缸伸缩限位装部 29 ? 装置。 置是否有效。 4.7.4 在正常工况下,液压油应保持在5~ 用红外测温仪测量。 件 30 ? 60?之间。 零部件组装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安装 外观检查,并结合运 31 4.8 位置正确,传动部件,运转平稳、灵活,无异行观察。 常声响。 停车设备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 注意:测量前断开电 的金属外壳、管槽、电缆金属护层和变压器源,拆下保护接零线。 低压侧均应有可靠的接地;检修时保持接地 1.用ZC-29B或ZC-8良好;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别设置;接地电阻 型接地电阻仪测量时,一不得大于4Ω。 般用接地电阻仪引出的E 端直接接在去除铁锈和污 物的钢结构或金属零部件 上,另两根测试线P、C 和探测针按仪器使用说明 方法接线和打入地面下。5. 经摇动手柄和盘刻度调 整,表指针调节到零时,32 5.1? 电 尖头所指的盘刻度数值乘 上倍率就是实际的接地电气 阻值; 2.也可用智能精密接 地电阻测试仪测量,方法 更简单(见使用说明书); 主要测量钢结构或金属零 部件接地电阻值。(接零 保护应由用户提供图纸说 明再外观检查接线状况。 检验 项目 序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项目 编号 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注意:测量前应断开电源 并放电完毕,拆下保护接必须大于1000Ω/V,其值不得小于: 零线。低于42V的控制电 a)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0.5M路不能用500V及以上电Ω; 压的兆欧表。 1.对控 制回路测量前,应将各连 b)其他电路(控制、照明、信号等)0.25M锁保护开关处于正常工作 Ω。 状态的位置;用兆欧表接 地端引出线夹钳在接地柱 或起重机的金属外壳上, 另一测量线夹钳住接触器 33 5.2? 线圈公共引出线头,摇动 手柄可测量出控制回路的 绝缘电阻值。 2.对动 力回路的测量;用兆欧表 接地端引出线夹钳在接地 柱或起重机的金属外壳 上,另一测量线夹钳住总 过流继电器的接点或直接 钳在电动机一相引出线5. 上。摇动电表,可测量出 动力回路的对地绝缘电阻电 值。 应有短路、欠压、过压保护、零电位保1.对具备欠压保护功气 护、相序保护。 能的设备,通电检查程序: 启动总电源按钮-总接触 器吸合-此时人为切断电 源总开关或总断路器(造 成失压状况)-总接触器 断电-再次合上电源总开 头或总断路器-在未按压 设备总电源启动按钮前, 总接触器不能自动吸 34 5.3? 合; 2.外观检查:在切断 总电源的条件下,查安装 的空气断路器和熔断器的 规格是否与设备设计容量 相符合; 3.零电位保 护:根据产品要求确定检 查方法; 检验 项目 序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项目 编号 (见上页) (接上页) 4.人为动 34 5.3? 作相序检查相序保护应起 作用。 5. 操作装置应有紧急停止开关,断开动力 在设备运行状态时动 及控制电源,其按钮应为红色,必须手动复作紧急停止开关,查看是电 35 5.4? 位。但不应切断电源插座、照明、通风、消否断开总接触器。 气 防和警报电路的电源。 操作装置应安装在操作者以目视方法36 5.5 外观检查。 能够确认人和车辆安全的位置。 6. 设施应保证有30LX以上的照度和检修 在设备处用照度器测37 6.1? 电源插座。 量照明度。 附 38 6.2? 室内环境应设置良好通风换气装置。 目测检查应有通风设 备,排水设备,消防设备39 6.3? 属 可能积水时应配备排水设施。 及消防部门检查合格证 40 6.4? 应符合GB50067的消防要求。 书。 设 外观检查供电电源及 停车设备电源应单独配置,并保证供电41 6.5? 手动装置。 施 的连续性,必要时应有手动应急装置。 停车设备的出入口应设置当停车设备 给出指令,设备动作 运行时,能防止人或车辆进入的装置或能使运行时,人为设置故障,42 7.1? 用停车设备停止运行的装置,并有声、光报检查装置是否有效。 警装置。 水平循环类、多层循环类、平面移动类、 外观检查,并人为动 巷道堆垛类、垂直升降类的出入口门、围栏作查看联锁装置是否有 应设置联锁安全检查装置,当搬运器没有停效。 放到正确位置时,车位出入口的门或围 栏7. 43 7.2? 等不能开启;当门或围栏处于开启状态时, 搬运器不能运行。门只能由维护人员由外侧安 以钥匙开启,内侧则不须钥匙即可开启,并 且门只能向外开启。 全 44 7.3? 停车设备非出入口应有有效的安全隔离。 外观检查。 装 应有防钢丝绳脱出滑轮和链条脱出链45 7.4? 外观检查。 轮的措施且可靠有效。 置 机械传动系统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46 7.5 目测检查。 零部件应有防护措施。 载车板上应有高度为25mm以上的阻车 钢直尺测量阻车档高47 7.6 档或其它有效的阻车装置。 度或目测其它有效装置。 应有行程限止器和超程限止器。 目测,将设备运行至 行程端部极限位置时,查48 7.7? 看行程限止器,超程限止 器是否有效。 检验 项目 序号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 项目 编号 垂直升降类、巷道堆垛类、汽车升降机 外观检查,并进行动 应配备缓冲器。搬运器在上、下两端站平层作试验。 位置时,对重、搬运器的撞板与缓冲器顶面 间的距离: 最小距离最大距离 (mm) (mm) 额定速度V(m/s) 交流直流对搬运升降升降重49 7.8? 器侧 机 机 侧 V?0.125 75 聚氨0.125<V?150 脂或0.25 弹簧150 600 900 0.25<V?225 缓冲0.5 器 7. V>0.5 300 操纵搬运器检查防坠安 巷道堆垛类、垂直升降类、汽车专用升落装置是否有效。 降机类应有断链或断绳时,防止搬运器坠落50 7.9? 全 的装置。升降横移类、简易升降类应有载车 板停位时的防坠落装置。 装 试验装置是否有效。 对进入水平循环类、多层循环类、巷道 堆垛类、垂直升降类、平面移动类机械式停置 车设备的车辆进行车长、车宽、车高的检测,7.1051 对进入升降横移类、简易升降类、垂直循环? 类机械式停车设备的车辆进行车长的检测。 超过适停车辆尺寸时,停车设备的机械系统 应不动作或伴有报警。 对升降横移类、垂直循环类、巷道堆垛 试验装置是否有效。 类、垂直升降类、汽车专用升降机类应设置 52 7.11? 停车到位的检测装置,当汽车未停在载车板 上正确位置时,停车设备不能运行,但操作 人员确认安全的场合则不受本条限制。 垂直循环类停车设备应有保证两端链 目测,检测同步运行53 7.12 条同步运行的措施。 的可靠性。 对巷道堆垛类、垂直升降类、平面移动 人为动作检查装置是54 7.13? 类应设防重迭自动检测装置。 否有效。 55 8.1 进入机房应有通道。 外观检查。 8.汽 56 8.2? 机房内应有固定照明,电源插座。 外观检查。 车专 用升 门联锁装置:如果层门处于开启状态 试验装置是否有效。 57 8.3? 降机时,搬运器不能正常启动或继续运行。 类停 层门都应有自动关闭装置且工作有效, 试验装置是否有效。 58 8.4? 车设并应有防止人或汽车被夹住的安全装置。 备的 1.对封闭式搬运器应设通气口; 目测和卷尺测量。 机房、 2.搬运器允许无顶板和门,侧面围栅高 59 底坑8.5 度应大于1.4m。 与井 道 应设置具有安全钳—限速器功能的防 外观检查。 坠落装置。当采用安全钳—限速器作为防坠 标牌与速度参数对 60 8.6? 落装置时,对于额定速度大于0.63m/s的搬比,检查选型是否合适, 运器,应采用渐进式安全钳。其它情况下,限速器是否在校验有效期 可采用瞬时式安全钳。安全钳应工作有效。 内。 当搬运器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对重导 当搬运器完全压在缓8. 轨的长度应能提供不小于0.3M的进一步的冲器上时,对重导轨上的61 8.7? 制导行程。 导靴上端用钢卷尺测量长汽车 度不小于0.3m。 专用 每根导轨至少应有两个导轨支架,其间升降 62 8.8 距不大于2.5m。两导轨侧面轨距误差为? 测量间距及误差。 机类 4mm;有四根导轨时,对角线误差为5mm。 停车 设备 车架随行电缆两端应可靠固定,运行时 目测运行全过程应符的机63 8.9? 不应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不能和井道内合要求。 房、底任何器件相碰。 坑与 底坑应设有非自动复位的红色急停开 目测检查并人为动作64 8.10? 井道 关和电源插座。 应符合要求。 底坑不应有积水和杂物。 目测检查。 65 8.11? 升降机应设置超载限制器。 超载限制器的重量设66 8.12 定值应为110%额定载荷。 应设置停电时使升降机慢速移动到安 检查装置是否安装并67 8.13 全位置的装置。 人为断电查验功能。 空载试验: 检验机构应在申请单 1)各机构的运动情况:运转平稳、无异位进行空载试验期间,在 常声响; 每台套停车设备每层任选 2)自动控制逻辑动作的准确性、稳定1个车位(垂直循环类、 性。 垂直升降类每5层任选1 68 9.1? 个车位且任选总车位数不 少于3个)完成出入库动9. 作各3个循环,各机构运 转正常,无变形及异响,试 提升动作中定位准确,上 下限位动作正常。 验 额定载荷试验: 检验机构应在申请单 1)整机及各部件的承载能力正常; 位进行额定载荷试验期 2)整机工作性能、逻辑动作准确性与稳间,在每台套停车设备每 69 9.2? 定性正常; 层中任选1车位(不应与 3)制动器动载工作性能正常; 空载试验时所选车位重 4)安全装置动作准确; 合,垂直循环类、垂直升 5)各传动部件无异响或变形。 降类每5层任选1个车位 且任选总车位数不少于3 个),在搬运器上模拟汽 车车轮位置按额定载荷 6:4的比例均匀放置集中 载荷,完成出入库动作各 69 1个循环,要求各机构运 转正常,无变形及异响; 横移动作中制动器动作正 常,定位正确,无溜车现 象;提升动作中定位准确 无下滑现象,上下限位动 作正常。 9. 检验机构应在申请单110%超载试验: 试 位进行超载试验期间,在 1)设备能正常运行; 每台套停车设备中任选1 验 个超过2/3最大行程的车 2)额定载荷试验规定的所有内容与要位(不应与空载、额载试 求。 验时所选车位重合),在 搬运器上模拟汽车车轮位 置按6:4的比例放置额定70 9.3 载荷的1.1倍负载,完成 出入库动作1个循环。要 求各部件能完成其功能试 验,并在随后进行的目测 检查中没有发现裂纹、永 久变形,机构或结构构件 无损坏,连接处没出现松 动或损坏。 说明:1.注※项为重要项目; 2.注?项为定期检验必检项目。 附件3: NO:(检验报告编号) 设备代码 设备名称 使用单位 检验日期 1.本报告书适用于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 的监督检验。 2.本报告书应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 应工整,涂改无效。 3.本报告书一式3份,由检验机构、安装(或改造、维修)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4.本报告书无检验、审核、批准的人员签章和检验机构的检验 专用章或公章无效。 5.受检单位对检验结论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15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检验机构提出。 检验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NO: 第 页 共 页 使用单位 联系电话 使用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设备注册代码 型号规格 额定载重量 (kg) 升降速度 (m/s) 纵向移动速度 (m/s) 横向移动速度 (m/s) 泊位数量 (泊位) 运行时间 (s) 制造单位 产品出厂编号 安装单位 安装地点 使用单位 首次安装监督 年 月 日 设备编号检验日期 主要检验依据: 1.《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 2.《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GB17907-1999) 主要检验仪器设备: 检验结论: (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检验: 日期: 检验机构核准证号: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备注 续报告NO: 第 页 共 页 序检验项目编序检验项目编检验结果 结 论 检验结果 结 论 号项目号号项目号 1 1.1 37 6.1 1. 6. 2 1.2 38 6.2 技术3 1.3 39 6.3 附属资料 4 1.4 40 6.4 设施 5 2.1 41 6.5 2.出入6 2.2 42 7.1 口 7 2.3 43 7.2 8 3.1 44 7.3 9 3.2 45 7.4 3. 10 3.3 46 7.5 7. 11 3.4 47 7.6 金属 12 3.5 48 7.7 结构 安全 13 3.6 49 7.8 装置 14 3.7 50 7.9 15 4.1.1 51 7.10 16 4.1.2 52 7.11 17 4.1.3 53 7.12 18 4.1.4 54 7.13 19 4.1.5 55 8.1 8. 20 4.2 56 8.2 21 4.3.1 57 8.3 4. 汽车22 4.3.2 58 8.4 专用重要23 4.3.3 59 8.5 升降零部24 4.4 60 8.6 机类件 25 4.5 61 8.7 停车 设备26 4.6 62 8.8 的机27 4.7.1 63 8.9 房、底28 4.7.2 64 8.10 坑与29 4.7.3 65 8.11 井道 30 4.7.4 66 8.12 31 4.8 67 8.13 32 5.1 68 9.1 9.试33 5.2 69 9.2 验 5.电34 5.3 70 9.3 气 35 5.4 10. 36 5.5 其它 检验项目内容说明页 序检验项目编序检验项目编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号项目号号项目号 1 1.1 制造(或改造、重大维修)相关资料 37 6.1 照明和插座 1. 6. 2 1.2 安装相关资料 38 6.2 通风 技术3 1.3 改造(或重大维修)补充资料 39 6.3 排水设备 附属资料 4 1.4 使用相关资料 40 6.4 消防设备 设施 5 2.1 安全标志 41 6.5 供电电源 2.出入6 2.2 出入口宽度 42 7.1 人车误入检测及报警装置 口 7 2.3 出入口高度 43 7.2 门、围栏联锁安全检查装置 8 3.1 金属结构框架外形尺寸及其精度 44 7.3 安全隔离 9 3.2 焊缝、螺栓、受力构件稳定性等要求 45 7.4 钢丝绳、链条防脱槽装置 3. 10 3.3 受力构件腐蚀状况 46 7.5 传动部件防护罩 11 3.4 停车位尺寸 47 7.6 阻车装置 7. 金属 12 3.5 设备内通道尺寸 48 7.7 行程限止器 结构 安全13 3.6 载车板与出入口地面间间隙 49 7.8 缓冲器及其尺寸要求 装置 14 3.7 井道顶部空间、底坑空间 50 7.9 防坠落装置 15 4.1.1 钢丝绳与链条安全系数选用 51 7.10 车辆长、宽、高限制装置 卷筒上钢丝绳尾端固定的防松或自16 4.1.2 52 7.11 载车板上车辆位置的检测装置 紧要求 17 4.1.3 钢丝绳末端固定要求 53 7.12 两端链条同步装置 18 4.1.4 钢丝绳断丝情况 54 7.13 防重迭自动检测装置 19 4.1.5 钢丝绳磨损及变形等情况 55 8.1 进入机房通道 8. 20 4.2 链条状况 56 8.2 机房照明、电源插座 4. 21 4.3.1 制动器选型 57 8.3 层门门联锁装置 汽车22 4.3.2 制动器零件状况 58 8.4 层门自动关闭及防夹装置 重要专用23 4.3.3 制动轮状况 59 8.5 搬运器构造 零部升降24 4.4 卷筒、滑轮与钢丝绳直径比 60 8.6 限速器-安全钳功能装置 件 机类25 4.5 卷筒状况 61 8.7 井道顶部对重导轨的制导行程 停车 26 4.6 金属铸造滑轮状况 62 8.8 导轨支架间距及误差 设备 27 4.7.1 液压系统过压保护 63 8.9 随行电缆两端固定及运行状况 的机 28 4.7.2 液压升降系统失压保护 64 8.10 底坑急停开关、电源插座 房、底 坑与29 4.7.3 油缸限位装置 65 8.11 底坑环境 井道 30 4.7.4 液压油温度 66 8.12 升降机超载限制器 31 4.8 零部件组装 67 8.13 升降机停电慢速移位装置 32 5.1 接地电阻 68 9.1 空载试验 9. 33 5.2 绝缘电阻 69 9.2 额定载荷试验 5.电试验 34 5.3 电气保护 70 9.3 110%超载试验 气 35 5.4 紧急停止开关 10.其 它 36 5.5 操作装置安装位置 NO:(检验报告编号) 设备代码 设备名称 使用单位 检验日期 1.本报告书适用于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定期检验。 2.本报告书应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 工整,涂改无效。 3.本报告书一式2份,由检验机构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4.本报告书无检验、审核、批准的人员签章和检验机构的检验专 用章或公章无效。 5.受检单位对检验结论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检验机构提出。 检验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NO: 第 页 共 页 联系电话 使用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使用单位 设备注册代码 型号规格 额定载重量 (kg) 升降速度 (m/s) 纵向移动速度 (m/s) 横向移动速度 (m/s) 泊位数量 (泊位) 运行时间 (s) 制造单位 产品出厂编号 安装单位 安装地点 使用单位 首次安装监督 年 月 日 设备编号检验日期 主要检验依据: 1.《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规则》 2.《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GB17907-1999) 主要检验仪器设备: 检验结论: (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检验: 日期: 检验机构核准证号: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备注 续报告NO: 第 页 共 页 检验 项目 检验 项目 序序检验结果 结 论 检验结果 结 论 号号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1 1.资料 1.4 30 7.1 2. 2 2.1 31 7.2 7. 3 2.3 32 7.3 出入口 安 3. 4 3.2 33 7.4 5 3.3 34 7.7 金属结全 构6 3.6 35 7.8 装 7 4.1.2 36 7.9 置8 4.1.3 37 7.10 9 4.1.4 38 7.11 10 4.1.5 39 7.13 4. 11 4.2 40 8.2 8. 重 12 4.3.1 41 8.3 汽车专要 13 4.3.2 42 8.4 用升降 机类停14 4.3.3 43 8.6 零 车设备15 4.5 44 8.7 的机部 16 4.6 45 8.9 房、底 坑与井件17 4.7.1 46 8.10 道 18 4.7.2 47 8.11 9. 19 4.7.3 48 9.1 20 4.7.4 49 9.2 试验 21 5.1 5. 22 5.2 电 23 5.3 气 24 5.4 10. 25 6.1 其它 6. 26 6.2 27 6.3 附属设 28 6.4 施 29 6.5 检验项目内容说明页 检验 项目 检验 项目 序序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号号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1 1.资料 1.4 使用相关资料 30 7.1 人车误入检测及报警装置 2 2.1 安全标志 31 7.2 门、围栏联锁安全检查装置 2.出入 口 3 2.3 出入口高度 32 7.3 安全隔离 3. 4 3.2 焊缝、螺栓、受力构件稳定性等要求 33 7.4 钢丝绳、链条防脱槽装置 7. 5 3.3 受力构件腐蚀状况 34 7.7 行程限止器 金属结安全 6 3.6 载车板与出入口地面间间隙 35 7.8 缓冲器及其尺寸要求 构 卷筒上钢丝绳尾端固定的防松或自装置 7 4.1.2 36 7.9 防坠落装置 紧要求 8 4.1.3 钢丝绳末端固定要求 37 7.10 车辆长、宽、高限制装置 9 4.1.4 钢丝绳断丝情况 38 7.11 载车板上车辆位置的检测装置 4. 10 4.1.5 钢丝绳磨损及变形等情况 39 7.13 防重迭自动检测装置 11 4.2 链条状况 40 8.2 机房照明、电源插座 重 8. 12 4.3.1 制动器选型 41 8.3 层门门联锁装置 要 汽车专13 4.3.2 制动器零件状况 42 8.4 层门自动关闭及防夹装置 用升降14 4.3.3 制动轮状况 43 8.6 限速器-安全钳功能装置 零 类停车 15 4.5 卷筒状况 44 8.7 井道顶部对重导轨的制导行程 设备的部 机房、底16 4.6 金属铸造滑轮状况 45 8.9 随行电缆两端固定及运行状况 坑与井件 17 4.7.1 液压系统过压保护 46 8.10 底坑急停开关、电源插座 道 18 4.7.2 液压升降系统失压保护 47 8.11 底坑环境 9. 19 4.7.3 油缸限位装置 48 9.1 空载试验 20 4.7.4 液压油温度 49 9.2 额定载荷试验 试验 21 5.1 接地电阻 5. 22 5.2 绝缘电阻 23 5.3 电气保护 电气 10. 24 5.4 紧急停止开关 25 6.1 照明和插座 其 6. 26 6.2 通风 它 27 6.3 排水设备 附属设 28 6.4 消防设备 施 29 6.5 供电电源 附件4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编号: (申请单位名称) : 经检验,你单位 (设备名称) (使用编号: )存在以下问题,请于 年 月 日前将处理结果报送我机构: 问题和意见: 检验员: 日期: (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 年 月 日 受检单位接受人: 日期: 处理结果: 受检单位主管负责人: 日期: (受检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书是作为检验中发现问题,需要申请单位进行处理而出具。一式四份,一份检验机构 存档,一份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两份送申请单位,其中一份申请单位应当在要求的期 限内返回检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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