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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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申请人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邮编 区 街道
与申请 婚姻 姓名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人关系 状况
本人
家 庭
成
员
基
本 情
况
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元
建筑面积产权人或公房申请家庭住房情况 房屋地址 产权性质 (?) 承租人
申请家庭的私有住房和承租有? 的公有住房情况
无? 申请家庭所承租的住房情况
低保人姓名: 申请家庭是否属低保家庭 是? 否? 、 、
残疾人姓名: 申请家庭是否有残疾人 是? 否? 、 、
是否申请实物配租 是 ? 否 ?
申请家庭或家庭成员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优先配租:
1、申请家庭享受本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年以上; 是? 否? 申请优先配
租家庭必填 2、申请人是年满60岁的孤老; 是? 否?
3、 (家庭成员姓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三级及以上等级)。
本户申请人由家庭成员一致推荐产生,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人承诺以上申报属实,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申
请 人 申所
请在 人街 所道
在办
社事 居处
经办人: 委)经办人: 审单 核位负责人: (公章) 负责人: (公章) 意)
见审 核电话: 年 月 日 电话: 年 月 日 意
见
经审核,该户属:
? 残疾低保家庭; ? 原有房屋
? 低保家庭; ? 勘丈示意市 ? 残疾家庭; ? 图 ? 一般低收入家庭。 ? 住 建筑面积 ? 区 房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同意予以廉租住房保 勘丈人 申请人 障: 房 保 ? 予以该户租金补贴 ? 权属交易 同意按 人 ?进行补贴,每月 管理软件地 障 元; 系统查询 ? 保障时间: 年 月 日至 情况 经办人: 分 工 年 月 日。 经审核,该户属: ? 予以该户实物配租 ; ? 局 作 ? 残疾低保家庭; ? ? 该户符合优先配租条件。? ? 低保家庭; ? 审 中 ? 残疾家庭; ? ? 一般低收入家庭。 ? 核 心 该户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 意 审 ? 租金补贴 ? 建议按 人 ?进行补贴,每月 见 核 元。 ? 实物配租 ? 意 ? 符合优先配租条件 ? 见
经办人: 经办人:
(登记审核专用章)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负责人: 年 月 日
编号:
合肥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
申 请 表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填表说明
1、以家庭户为单位进行申请,
2、“工作单位”栏是指申请人现劳动就业的单位~包括
和临时就业单位,
3、申请家庭可自愿选择“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一种保障方式~
?”项内打“?”~在同时须在“是否申请实物配租”一栏中的“是?、否
“是?”内打“?”的另需完整填写《合肥市廉租住房配租区位申请表》。
4、审核程序为:申请人属无业人员的~由所在社居委、街道办事处审核后交区房地分局保障科审核,申请人属市、区企事业单位的~由所在单位、街道办事处审核后交区房地分局保障科审核,
5、申请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
、残疾人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等证件原件~交区房地分局保障科工作人员审核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优先实物配租另需提交以下相关证明之一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提供家庭享受本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年以上的证明,
?申请人属年满60岁孤老的有关证明,
?申请家庭成员持有的三级及以上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其它急需救助的证明材料。
6、申请人同意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管理机构依据《合肥市廉租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合政[2007]134号,、《合肥市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合政办[2008]48号,规定~将本申请表之相关内容适时向社会公示,
7、联系方式有变动的申请家庭~应及时到市住房保障工作中心登记变更~因通讯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变动等原因通知不到~责任由申请家庭承担。本表应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按《填表须知》要求完整填报并不得涂改,
8、本表一式两份。
办 事 程 序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程序:
一、申请家庭到户口所在地的房地分局领取并填写《合肥市廉租住房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后~携带以下材料~向房地分局提出申请:
1、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或收入证明,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家庭所有成员的现住房情况证明。其中~有私有住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产权证明,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租赁公房的~提供租赁
或租赁合同,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无房的~提供无房的相关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证明~无单位的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
二、房地分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住房、收入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住房保障工作中心,
三、市住房保障工作中心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发放《合肥市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房地分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家庭。申请家庭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申请家庭持市住房保障工作中心核发的《合肥市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证》~办理廉租住房保障的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