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电网发电机组一次调频考核管理规定(试行)-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华中电网发电机组一次调频运行考核
(试行)
(征求修订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 为保障华中电网及并网发电机组的安全运行~提高电能质量~规范辅助服务管理~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和《关于印发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意见的通知》,电监市场[2003]23号,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 二 条 机组一次调频运行考核内容包括:机组应具备一次调频功能并按规定投入运行,机组一次调频控制参数设置应公平、合理,机组一次调频性能应满足有关规定要求。
第 三 条 华中电网发电机组一次调频运行考核范围是华中电力调度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网调,以及湖北、河南、湖南、江西、四川省和重庆市,以下简称六省,市,,电力调度机构直调机组。
第 四 条 华中电网发电机组一次调频运行考核实行“全网统一
、按日统计和发布、按月考核和清算、按年度结算”~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 五 条 华中电网六省,市,电力调度机构负责于每月10日前向网调报送本省,市,直调机组的一次调频运行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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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条 网调负责机组一次调频运行的具体考核工作~并于每月15日前向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中监管局,以下简称华中电监局,提交全网参加考核机组一次调频运行考核报告。
第 七 条 华中电监局负责审批机组一次调频运行考核报告~并监管考核执行情况。
第三章 考核
第 八 条 建立机组一次调频运行考核奖惩机制~按照一定收费标准~根据机组上月实际发电量~确定发电机组月度应付金额,根据机组一次调频贡献电量比例大小~确定发电机组月度应得金额~进行月度电量考核和金额奖惩清算。
第 九 条 机组月度应付金额计算
如下:
D,Q,P ii
式中:D:机组i月度应付金额, i
Q:机组i上月实际发电量, i
P:收费标准, 暂按10元/万千瓦时的标准。
第 十 条 机组月度应得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nn
,(/), ,,ddMDijij,1,1jj
式中:M:机组i月度应得金额, i
d:机组i的一次调频运行月贡献电量, i
n: 全网参加考核机组总台数,
Dj:机组j月度应付金额。
注:?当d为负值时~按零值处理,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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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某台机组全月一次调频运行的正确动作率低于60%时~当月的贡献电量按零值处理。
第十一条 机组月度奖惩金额清算结果计算公式如下:
T,M,Diii
式中:T:机组i月度奖惩金额清算结果, i
D:机组i月度应付金额, i
M:机组i月度应得金额。 i
第十二条 对于因一次调频的调整而产生的机组实际负荷与
曲线的偏差~在相关的考核中予以免责。
第四章 考核数据与结算
第十三条 机组一次调频贡献电量的考核数据以电力调度交易机构的调度自动化系统为依据。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异常的时间段内~不予以考核。
第十四条 华中电力调度交易中心对参加考核机组奖惩金额进行月度清算~出具明细清单~并在年终汇总。
第十五条 在年初清算上年电费时~奖惩金额由华中电网有限公司与各省,市,电网经营企业进行结算~各省,市,电网经营企业与有关发电企业进行结算~并一次结清。
第五章 信息披露
第十六条 网、省,市,电力调度机构在“三公”调度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参加考核机组的一次调频有关情况~每日披露运行统计情况~每月披露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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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发电企业对统计情况有疑问~可以向相应电力调度机构提出复核~电力调度机构应在接到问询的第3个工作日内应予以答复~并修正必要的披露数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一次调频运行考核实行单独计帐、专项管理~电网经营企业不从中获利。
第十九条 发电企业对一次调频运行考核结果有疑问~经与电力调度机构协商后仍有争议~可以向华中电监局提出申诉。
第二十条 华中电力市场运行后~辅助服务管理如另有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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