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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三查剖析报告

2018-04-23 16页 doc 35KB 6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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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三查剖析报告一案三查剖析报告 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 宏光车料有限公司、胡某污染环境案 【被告人基本情况】被告单位宏光车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 被告人胡某,系宏光车料有限公司电镀科科长。本案由太仓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单位宏光车料有限公司、被告人胡某涉嫌污染环境罪,于2016年10月30日向太仓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太仓市检察院于2016年12月18日向太仓市法院提起公诉,太仓市法院于2016年3月18日以被告单位宏光车料有限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以被告人胡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
一案三查剖析报告
一案三查剖析报告 环境保护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 宏光车料有限公司、胡某污染环境案 【被告人基本情况】被告单位宏光车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 被告人胡某,系宏光车料有限公司电镀科科长。本案由太仓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单位宏光车料有限公司、被告人胡某涉嫌污染环境罪,于2016年10月30日向太仓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太仓市检察院于2016年12月18日向太仓市法院提起公诉,太仓市法院于2016年3月18日以被告单位宏光车料有限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以被告人胡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基本案情】2016年4月至5月期间,宏光车料有限公司电镀科科长胡某在明知电镀污泥属于危险废物不得随意处置的情况下,仍指使工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临时堆放在原污水处理区污泥堆场内的电镀污泥15吨填埋进污水处理区内一水池里,后用钢筋混凝土对该水池表面进行浇筑,将水池改造成新的电镀污泥晒场。经鉴定,上述电镀污泥系危险废物。 【案件特点】 首先,针对污染环境刑事案件中的取证难、鉴定难和认定难等问题,太仓市检察院积极与公安机关、环保部门加强沟通,并 召开联席会议,除通报案情及案件进展情况之外,还对案件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专业性问题进行及时沟通,对本案中的电镀污泥的属性、处置方法及立案达成共识。 其次,通过市环保局及时与本案中电镀污泥的鉴定机构江苏省固体有害废物登记和管理中心取得联系,明确了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的资质,了解了本案的鉴定依据,保证了鉴定意见的证明效力,为本案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再次,在案件的审查过程中,发现在本案中侦查机关根据环保局挖掘的电镀污泥的总数量认定了其犯罪数量,后太仓市检察院综合本案的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最终认定被告单位的犯罪数量即随意处置电镀污泥的数量为15吨,该意见被太仓市法院予以采纳。 典型案例二 沈俊松污染环境案 【基本情况】 被告人沈俊松,个体从事金属表面加工者。 本案由仪征市公安局侦查终结,根据扬州市关于资源环境类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的相关规定,以被告人沈俊松涉嫌污染环境罪,于2016年4月17日移送邗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邗江区检察院于2016年4月24日向邗江区法院提起公诉,于2016年5月14日作出判决。判决被告人沈俊松犯污染环境罪,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 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简要案情】2016 年5 月至11 月,被告人沈俊松在仪征市真州镇佐安村原预制厂内非法从事金属表面处理加工项目生 产,生产过程中将清洗废水排入车间南侧无防渗措施的水井中。经扬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并经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认可,废水中含有重金属铬,属于有毒物质。 【案件特色】 本案是201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后,扬州市首例判决的污染环境案。 本案中的关键点在于被告人沈俊松向渗井排放含有毒物质污水的行为未造成严重的损伤后果,其行为能否认定构成污染环境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污染环境的罪状中“严重污染环境”作了明确界定,其中第一条第项规定“利用渗井排放含有毒物质”的即可定罪。“解释”第十条对“有毒物质”又作为进一步明确,其第项规定“含有铬等重金属的物质”即为有毒物质。 在严格梳理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基础上,邗江区检察院通过走访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与专家学者,进一步明确“渗井”、“总铬”等关键词的定义,成功指控犯罪嫌疑人。在法庭审理阶段,该院通过公开庭、报纸宣传、电视台报道等多种 形式扩大该案的社会影响,呼吁人人争当绿色卫士。 典型案例三 靳宏义污染环境案 【基本情况】 被告人靳宏义,个体劳动者。 本案由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靳宏义涉嫌污染环境罪,于2016年4月18日移送审查起诉。宿城区检察院于2016年5月9日向宿城区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6月3日作出判决。判决靳宏义犯污染环境罪,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基本案情】2016年1月份以来,靳宏义在宿城区龙河镇姚庄村后梨园组一闲置厂房内雇佣他人加工医疗废弃物,后于2016年3月12日被宿迁市环境保护局宿城分局查获,现场查获医疗废弃物吨。 【案件特点】本案在当地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耿车镇及其周边的龙河镇、蔡集镇等乡镇具有废旧塑料加工的传统,自1986年著名经济学家费孝通为“耿车模式”题词以来,耿车镇逐渐形成以废旧塑料加工为主的废旧物资回收、加工、销售的产业。近年来虽然环保、公安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非法处置医疗废物的行为有所收敛,但是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医疗废物有传播病菌、危害健康的可能,仍非法从事医疗废物的收购、加工、销售。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注重与环保部门、有关乡镇等沟通联系,前往案发现场,与村委会工作人员进行座谈,向当地村民宣讲加工医疗废物的巨大危害性,避免 类似案件的发生。争取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典型案例四 镇江市郭明生、宦某滥用职权案 【基本情况】被告人郭明生,原任扬中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被告人宦某,扬中市环境保护局综合科科长。 本案由扬中市检察院侦查终结,2016年9月6日移送审查起诉,2016年9月30日以被告人郭明生、宦某滥用职权案向扬中市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5月6日作出判决,以滥用职权罪判处被告人郭明生有期徒刑六个月,以滥用职权罪判处被告人宦某免于刑事处罚。 【简要案情】xx年至2016年,被告人郭明生、宦某在负责组织并初审扬中市永新镀业有限公司二次申报省级节能减排专项引导资金项目过程中,不仅不履行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核查的职责,还违反“对本级申报项目的完整性、合规性和真实性负责”的规定,经郭明生协调,宦某具体参与指导相关单位提供虚假的申报材料并通过审核,致使永新公司骗取国家巨额补助资金75万元,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该案是扬中市环保领域内的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积极与扬中环保局、法院沟通,要求环保局工作人员参与庭审旁听,接受教育,促进环境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增强监管责任意识,推动环保行政审批领域管理机制的完善。 典型案例五 淮安市王桂先受贿案 【基本情况】被告人王桂先,原淮安市环境监察局局长。 本案由淮安市检察院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桂先涉嫌受贿罪,于2016年2月26日移送审查起诉。因案情重大、复杂,经 党的十七大以来,随着反腐倡廉新形势、新情况的发展演变,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党中央在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以及讲廉倡廉工作的必要性、艰巨性基础上,提出了“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有力论断,是找准工作重点、抓住问题关键的正确判断,也是新时期深化反腐倡廉工作、确保不断取得新实效的根本举措。作为反腐倡廉基层基 础工作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尚廉守廉的浓厚氛围,从而从基础层面对巩固反腐倡廉工作效果、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提供保障和支撑。本文拟从的区情社情和党员干部队伍实际出发,对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作出探索和尝试。 一、我区在优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方面作出的做法及成效 区位于中心城区,是市委、市政府所在地,辖20个乡镇、8个街道办事处、区级单位部门98个;常驻人口60余万,其中城区人口40余万;有共产党员万余人,其中在编干部3000余人。近年来,我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党员干部队伍的 整体素质不断提升,遵纪守法和廉政勤政意识不断增强,中央及省、市、区的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力贯彻,“四项清理”、“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及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全区上下政令畅通,党员干部作风和形象不断优化,廉政廉洁和服务群众等各方面工作不断深入,勤政廉洁拒腐防变的整体氛围不断浓厚,社会各界反响较好,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我区连续5年获得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综合考评一等奖,先后受到了中央、省、市各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上述成绩的取得,与区委区政府一贯重视和加强教育和管理是分不开的,也集中体现了我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效能。区纪委监察局团结带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区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安排部署,从区情和党员干部队伍实际出发,不断探索富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办法举措,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化。 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工作督促、监督检查、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等全套绩效监管体系,形成了反腐倡廉无小事、廉政建设人人抓的工作格局和良性机制。 二是全面加强日常宣传教育。我们坚持以深化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为重点, 不断创新形式、拓展载体、畅通渠道,进一步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整合全区力量,坚持领导带头示范、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循序渐进,持之以恒,全面加强党风廉政日常宣传教育,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了宣传教育工作质量。 三是全面深化警示教育。将正面典型的示范教育和反面案例的警示教育结合起来,系统推行了“一案三查”制度、观看警示教育片、案例通报剖析以及到监狱、法院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现场教育等有效方式,用活生生的事实和教训触动灵魂,深入心扉,以便直观形象地警示教育每个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感染力。 四是创新抓好特色教育。不断拓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思路和载体,坚持融合创新,在不同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农村基层党风廉政日常教育、党纪法规学习教育、 红色文化熏陶教育、先进典型感染教育、网络媒体传播教育、过去经验学习吸收、国外做法借鉴扬弃等特色教育,确保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全覆盖,教育效果大提升。 五是构建设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在学习教育和工作实践过程中,通过不断学习吸取和总结经验得失,目前,已经不断优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工作制度、激励制度、监督制度、惩处制度,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为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当然职责之一,形成了一种常态工作态势,已经逐步建立健全了适合区情实际的一整套行之有效、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了全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始终在规范有序的轨道上 良性运行,从而保证了工作成效的稳定性和持久性。 二、当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当前,我区的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包括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是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具体表现可以从以来本区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来看,涉及管人、管钱、管项目及建设工程的单位和部门出现问题较多,其领导人员、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违规操作现和执行不力、监管不到位等现象。同时处于农村基层的乡镇村社和城市社区基层党员干部违法乱纪特别是在财经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违规违纪现象也时有发生。所以,上述现象也从侧面表明,我们的反腐倡廉建设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而作为反腐倡廉基本基础工作的宣传教育也还需要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主客观原因,以便于对症下药地不断予以加强和深化。 一是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有的单 位、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建设的认识不到位,没有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导致行动上迟缓,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安排反腐倡廉工作变成了应付之举,落实工作的制度措施不力,后勤保障不到位,从而造成宣传教育走过场,整块工作马马虎虎,效果不好。比如,从近几年有发生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现象的单位、部门抽查情况看,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安排和措施普遍过于程式化,工作绩效督查也没有长期坚持,这与主要领导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和重视程度不够是分不开的。 二是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不够。从各单位、部门反腐倡廉工作 运行情况考察,大部分是按部就班,按照规定程序和规定动作抓,结合本单位、部门及干部队伍实际,创新办法举措不多,拓展渠道方式不够,直接导致抓反腐倡廉工作方法陈旧,措施单调,“年年抓,年年都是哪几板斧”。当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在一定程度上欠缺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效果当然不会好。 三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个别单位、部门及其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对履行“一岗双责”上分轻重,没有真正当做重要任务抓落实。同时,在工作检查督促上严格逗硬坚持还不够,一宝程度上造成一些单位、部门落实责任制不到位、不认真、不彻底,也直接影响了反腐倡廉工作质量和效果。 四是监督检查不到位。个别单位、部门对反腐倡廉工作包括宣传教育多是安排多,检查少,倾向于只要发了文件,会上传达了精神,年终将总结写好迎接检查组就算完工。至于下面领会了多少,执行得怎样,就懒于跟踪督查督促,这种情况当然必然影响工作质量和效果。 五是责任追究不严格。个别单位、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干部在反腐倡廉工作安排上程式化,工作检查督促走过场,认为只要本单位、部门党员干部无违纪现象、当年无人员受处分就是廉政工作到了位、就是有成绩。另外,在加强责任制问责追究上也还存在不严格的现象,比如对个别党员干部出了问题的单位、部门分管及主要领导,在责任追究上没有真正动真格、严追究,或是说得重、处得轻,又即或是在特定时节,对某一起上级追问或是社会反响较大的 情况追究了责任,但是因为没有形成长效问责追责机制,对其 他时候发生的问题又不认真追究领导责任,从而就引起党员干部误解,使问责追责流于形式。 三、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努力方向和办法措施 在总结工作经验得失的同时,不断学习借鉴各地的有效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症下药加强整改,切实发挥纪检、组织、宣传、监察、文化、教育等部门的整体优势,进一步优化“大宣教”工作机制,充分发掘和发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 一是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单位、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反腐倡廉教育是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有力地防范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同时,对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也发挥着其他教育不可替代的作用。要主动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把反腐倡廉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带着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确保此项工作与职能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并取得良好成效。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办法举措,保证教育质量。反腐倡廉教育有其自身规律,要以科学的方法正确区分教育对象,并选择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做到突出教育重点,丰富教育形式,减少生硬说教,多采取人性化的、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形式。不断改进和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坚持区别情况,分层实施,要突出对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的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岗位职责教育,深化对一般公职人员的勤政廉洁和诚信为民教育,侧重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责任意识和利益风险教育,并不断扩展宣 传教育层面,确保全区全员覆盖,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和谐发展环境。 三是严格坚持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单位、部门及其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和落实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划清责任,明确任务,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层层分解责任,确保任务到肩、责任到人。细化责任分工,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严格工作绩效考核,构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控机制。严格激励奖惩,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机制,凡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坚决按规定严处,确保一事同仁、有始有终。 四是注重发挥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综合效应。要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瓶颈性问题的研究,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相关制度,努力将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突出制度约束力,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工作制度的预防作用。要整合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力,突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突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突出监督制衡力。要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办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并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惩处的治本功能和震慑作用,发挥惩处威慑力。要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拓展思想,创新方法,建立健全符合实际、富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办法举措,增强反腐倡廉教育效果。 五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 神为契机,切实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开放意识,更新工作观念;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整合办案资源,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工作效果,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为全区大局和发展服务。 六是构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要杜绝时紧时松、一阵风一阵雨的不良倾向,确保工作的长效性和可持续性,就需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长期坚持并保证质量的长效工作机制。当前,就我区而言,在加强教育平台打造、后勤保障服务和宣传教育队伍培养的同时,要重点构建部门合力机制,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纪委牵头协调组织、宣传、教育、文化、新闻、党校、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积极联系各乡镇村社和街道社区,创新方式方法,拓展思路渠道,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反腐倡廉宣 传教育的整体合力,推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长期坚持并不断深化。 中共xxxxxxxxx街道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 实施细则 为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共xxx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和《中共xxxxxxx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 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文件精神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街道纪工委要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八项要求,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能,切实承担“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二、责任清单 纪工委班子的责任 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1、协助党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根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区委、区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及时向党工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 在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协调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 协助党工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到岗,责任到人,督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协助党工委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社区、学校等单位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各自工作。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向党工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定期向党工委和区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或复杂案件处理情况。 协助党工委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纪教育,突出重点,分类推进。 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和廉政情况审查,根据党工委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意见。 2、维护党的纪律 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 加强对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健全完善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特别是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切实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 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完善信访举报机制,加强和规范案件线索管理,分类处置,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完善查办案件监督机制。严格办案程序,严明办案纪律,建 立健全违纪办案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依纪依法、安明办案。 完善处分决定执行监督机制。加强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复议复查、复审复核工作。 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以案促管、以案促教、以案促纠,督促发案单位举一反三,健全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建立重大典型案件剖析通报制度,充分发挥治本功能。 4、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实施办法,持续发力纠正“四风”。抓住时间节点,突出问题导向,综合运用重点抽查、专项检查、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坚持不懈执纪监督。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搞“四风”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加大惩戒问责力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加强对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相关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设立网上“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紧紧依靠人民参与支持,释放群众和媒体监督正能量。建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台账登记制度、督查实录制度、限期整改制度、“四风”问题快查快办机制。 5、加强党内监督 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党支部及其成员的监督。 6、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强化对办事处行政职能部门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限制权力、阳光使用权力、合力监督权力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加大问责力度,严重滥用权力。 对本地区重大决策决定、重要事项研究进行监督。 7、履行纪工委机关自身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认真落实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抓好纪检监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各项措施。深入推进“三转”,聚焦主责主业,严格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求,保证纪工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以更严要求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切实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四不准”等纪律规定,严查违规违纪行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监督检查其履行自身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建立并落实好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等制度。 纪工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纪工委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领导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区委、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部署要求。研究 确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总体思路、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 按照“三转”要求,抓班子、带队伍。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班子成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对纪工委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 完成分工任务、执行说法自律规定,以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方面进行监督。 通过谈话开展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抓早抓小,防患未然。 自觉维护和执行各项纪律,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三、落实措施 建立落实相关制度 1、实行“签字背书”制度。要对承担的监督责任签字背书,并作为责任考核和问责的依据。 2、建立报告工作制度。每年年中、年底,向党工委、区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书面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3、建立完善廉政谈话制度。纪工委每年要同社区、学校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结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新提拔任用的街管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4、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对存在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民 主测评满意度较低、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对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者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 5、建立完善廉政档案制度。加强街管干部廉政档案管理,规范廉政档案内容,完善抽查核实运用机制,制定错报漏报瞒报惩戒措施,充分发挥廉政档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 强化责任追究 强化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机制,注重结果运用。坚持“一案三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对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监督不到位的; 对上级纪委交办或本级党工委安排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的; 对同级党工委及其班子成员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不制止、不报告的; 对职责范围内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不制止、不纠正,执纪不严,甚至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干扰阻碍案件查办的; 对本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 不纠正、不调查、不处理的。 2、对领导班子的责任追究,采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进行调整处理等方式进行。对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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