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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东镇10-4地块配套商品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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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东镇10-4地块配套商品房项目高东镇10-4地块配套商品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ENVIRONMENTAL IMPACT STATEMENT (可公开文本) 建设单位:上海光耀一方置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上海市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805号 编制时间:二〇一一年一月 1、说明 本文本内容由上海市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805号)编制,并经上海光耀一方置业有限公司确认同意提供给环保主管部门作为高东镇10-4地块配套商品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信息公开。上海光耀一方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保护事业...
高东镇10-4地块配套商品房项目
高东镇10-4地块配套商品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ENVIRONMENTAL IMPACT STATEMENT (可公开文本) 建设单位:上海光耀一方置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上海市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805号 编制时间:二〇一一年一月 1、说明 本文本由上海市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805号)编制,并经上海光耀一方置业有限公司确认同意提供给环保主管部门作为高东镇10-4地块配套商品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信息公开。上海光耀一方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1805号)对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一致性负责。 2、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高东镇10-4地块配套商品房项目 ?建设单位:上海光耀一方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10-4地块,地块四至范围:东至北新园路,南至洲海路北侧20米绿带,西至光耀路,北至界浜河南侧6米绿带。 22?建设规模和项目概况: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1405.90m,总建筑面积113430.85m。其 2中,地上建筑面积97598.85 m,建设内容包括3幢8F多层住宅、1幢11F、12幢13F高层住宅、1栋2-3F居委会、物业、商业等配套公建用房、1间1F开关站、一座变电站及1间1F垃圾收集 2房等组成;地下建筑面积为15832.00 m,由一个地下机动车库和住宅地下室(非机动车库)组成。 ?项目投资规模和建设周期:项目总投资46829万元。项目预计于2011年5月开工,2012年12月竣工,建设期19个月。 3、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上海市相关环境质量功能区划,项目涉及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如下: ?环境空气:根据《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上海市政府,2004年),项目沿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区划为二类区; ?地表水:根据《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上海市政府,2004年),项目沿线区域范围为?类水质区; ?噪声:根据《上海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沪环保控[2008]143号),项目所处区域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功能区; - 1 - 项目东侧北新园路为居住区主要道路,规划红线宽度24m,双向2车道;南侧洲海路为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宽度50m,双向6车道,属沪环保控[2008]143号文件中规定的交通干线范畴;西侧光耀路为居住区次要道路,规划红线宽度12m,双向2车道;西侧外环运河河道蓝线宽45m,两侧防护绿带各宽20m(含抢险通道),现状为不通航河道,北侧界浜河道蓝线宽20m,两侧防护绿带及抢险通道宽6m,不通航河道。 因此,项目南侧第一排11F、13F建筑(距离洲海路红线最近距离22米)面向洲海路一侧的区域为4a类噪声标准适用区,其他区域为2类噪声标准适用区。 (2)现状环境质量评价 ?大气监测结果显示,G-1点位即地块中央SO、NO和PM空气污染物的单项污染2210 指数均小于1,各因子污染物监测浓度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G-2点位即杨园中心小学除PM监测浓度有一天超标外(超标率为25%,超10 标倍数为11.3%),CO、SO、NO监测浓度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超标2210原因为周边道路、空地建设施工中过程中产生的施工粉尘。 ?声环境监测结果看出:项目周边及地块中央监测点位昼间噪声监测数据均达标,夜间噪声监测数据除南侧2#点达标外,其余均超标。其中,1#夜间超标1.8 dB(A);3#监测点夜间超标0.8dB(A),4#监测点夜间超标0.1dB(A),5#监测点夜间超标1.2dB(A)。超标原因主要由于项目东侧已通车的北新园路和南侧部分通车的洲海路,由于车流量较大,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影响较大。 ?地表水监测结果显示:区域内主要地表水体外环运河和界浜整体水环境质量较差,达不到地表水环境4类标准。 4、评价范围 (1) 环境空气:项目地块周围2.5km范围,重点评价1km范围; (2) 声环境:项目地块界外1m处及项目区域内; (3) 水环境:项目污水纳管接口; (4) 生态环境:项目地块。 5、评价重点 - 2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6、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项目本身即为主要环境保护敏感目标。拟建项目周边敏感点详见表1。 表1 项目周边环境保护敏感目标统计表 编与项目 与项目规划边界 敏感目标 敏感目标描述 保护目标 号 相对方位 最近距离 M1 外环运河 西侧 约27m GB3838-2002 现状不通航河道 ?类水质 M2 界浜河 北侧 约6m 高东社区卫 M3 东侧 约33m 2F-4F建筑 生服务中心 GB3096-2008(2类) M4 杨园社区 南侧 约100m 6F住宅小区 GB3095-1996,2000M5 智障人士阳年修改(二级) 西南侧 约84m 2F住宅 光之家 M6 曹家宅 西侧 约162m 2F农村住宅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1)工程分析 各阶段的主要环境影响因子见表2。 表2 工程各阶段主要环境影响因子 污染源 环境要素 污染因素 污染因子、源强 声环境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装修施工噪声 65~95dB(A) 拆房、挖土、卸料、堆料 风致扬尘、道路扬尘 大气环境 运输车辆进出工地、装修废气 甲醛、二甲苯等挥发性气体 地表水环工地泥浆水、雨水径流 SS 施工期 境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COD、BOD、NH-N Cr53污染源 土方、结构、装修施工 渣土、建筑垃圾 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生活/工作 生活垃圾 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和原有植被 陆域生态 生态环境 动迁基地内居民 社会生态 运营期 居民厨房 挥发油脂、有机物质、分解产物 大气环境 污染源 地下车库、地面车位汽车尾气 NO、CO x - 3 - 污染源 环境要素 污染因素 污染因子、源强 垃圾房 垃圾发酵臭气:HS、NH、甲硫醇 23 3居民生活污水 日发生量889.38m/d 3水环境 门卫、商业、配套公建生活污水 日发生量15.76m/d 3地下车库地坪冲洗废水 日发生量12.62m/d 水泵、地下车库排风机、高层电梯、变声环境 65~90dB(A) 压器、空调室外机组等 生活垃圾 日发生量约3.3吨 固体废物 商业、办公垃圾 日发生量约0.213吨 电磁辐射 1座开关站、1间变电站、4座箱变 电磁干扰(EMI) 声环境 北新园路、洲海路、光耀路交通噪声 LAeq 振动 龙桥石材 噪声、振动 上海江峰机械有限公司 外环境 上海浦东化工机械厂 污染源 上海森松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大气环境 切割粉尘、焊接烟气、粉尘 西门子(上海)电气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金杨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龙桥石材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性能良好的运输车辆,并适当降低车辆行驶速度;应设专门人员维持现场秩序,避免车辆鸣笛;施工作业现场应做好隔声、防噪措施;晚上施工时,应控制施工时间,尽量不要影响附近居民的休息,夜间施工必须获得环保主管部门的同意;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手段和施工机械设备,高噪声施工作业应安排在昼间进行,严禁夜间打桩;施工期间不得用高音喇叭作宣传鼓动或指挥生产。 ?空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阶段设置简易围墙,对周边有居民居住的一侧应采用全封闭的纱网。 施工人员必须要专人管理,重视环保教育,注意环境影响,文明施工,发现问题及时、 - 4 - 有效的解决,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使对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严禁在施工期间随意燃烧废木料或其他可燃性废物;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必须定期、按需洒水,必要时设置挡风板或加蓬遮盖,避免风至扬尘的产生;水泥必须贮存在水泥罐内,在下部出口处设置防尘袋,避免粉尘的大量散逸;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同时拌合作业的施工场地应远离周边敏感目标。 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道路上铺设竹笆或草包,并定期洒水清扫,以保持进出施工现场的路面清洁与湿润,减少车辆进出引起的道路扬尘;运输建筑材料时,车辆应低速行驶,严禁超载,不要沿途撒漏,必要时加蓬布遮盖,避免二次扬尘污染;建议明确规定运输车辆进出工地时间,避开交通高峰,同时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设备车辆的冲洗水等,禁止乱排、乱流,建设工地的施工污水、泥浆必须设置三级沉淀排放设施,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清除,杜绝随意排放。 在施工过程中,靠河道一边设置围堰,减少废渣落入水中,产生的碎石运至既定的堆放地点,不随意抛弃在河岸上。 ?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对于建筑垃圾和渣土应严格管理,在开工前应向渣土管理部门申报运输渣土垃圾处置的计划和手续;施工期内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除,废弃的泥土等应及时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随意堆放,更不能影响周围环境;在各类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或更短时间内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理干净;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定点堆放,堆放点应设置在无风处或在其周边设置围拦,避免垃圾四处飞扬,并由环卫部门及时外运处置。 运输车辆严禁超载,应设置布蓬遮盖,防止固体废物沿途撒落而造成对沿途环境的影响;对施工人员进行的文明施工管理,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当堆置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倒入河道和居民生活垃圾容器;施工中不得随意抛掷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他杂物; - 5 - 项目装修期间固体废物采用物业人工收集方式,因此建议与大多数小区一样收取装修固体废物处置费,发放垃圾袋,统一集中收集,外运处置。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声环境保护措施 厨房油烟净化机安装时应采取部分软管连接,必要时应安装管道消声设备,安装时采用平衡减振等措施,使用过程中应采取减振、隔声、吸声等防噪措施。 水泵房应采用隔声房进行吸声、隔声处理,门、窗应设置为隔声门、窗,水泵基础设置橡胶减振垫或阻尼减振器,避免固体传声;水泵进、出水口应设置橡胶软接头和消声止回阀等。 地下车库内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并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应放置在专用的隔声机房内,对机房内墙和天花板作吸声处理,并注意控制固体传声及振动的影响。排风系统的总管上设消声器,风机与风管之间采用软接头连接以及对风机吊杆设避振器等减振、吸声、隔声的治理措施。 本项目高层建筑内设置有电梯,供居民出入住宅使用。建议选用噪声较轻的优质电梯,电梯井道不能紧邻卧室,紧邻书房及起居室时,应采取隔声措施,并设置专人看管、控制电梯。 项目基地内空调安装应符合《上海市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办法》规定。 地面停车:建设方对基地的车辆应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建立了良好的交通秩序,要求进入基地的车辆做到慢速、限速,速度不超过5km/h,进入基地的车辆应避免鸣笛,并在基地四周入口处设立禁鸣标志牌等,以减少车辆进出所造成的影响。 地下车库:根据上海市工程建设《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规程》(DGJ08-98-2002.J10212-2002)中的规定,停车库出入口与环境敏感目标间距不应小于8m,废气排放口应设置在绿化地中,并高出地面2.5m,排放口与人员活动区域的距离应保持在10m以上。 建议项目建成后按规划设计的要求,落实好绿化工作,达到相应的绿化率,使项目更为安静、更为洁净。 - 6 - 项目建成后周边道路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比较大。因此项目中朝向北新园路、洲海路的第一排住宅建筑受噪声的影响不容忽视,故对建设方和设计单位提出以下建议: (1) 建议项目在周边适当留出一定距离种植绿化,形成绿化隔离带,绿化带应密植吸声作用较为显著的阔叶树种和吸声作用大的树冠矮、树叶阔的乔木和灌木绿化林带,减少道路交通噪声对项目声环境的影响。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划设计的要求,落实好绿化工作,达到相应的绿化率,并做好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2) 本项目的性质是住宅楼,应采用合适的降噪技术措施和吸声建筑材料,项目侧向北新园路的8#楼建筑东侧窗户,面向洲海路的第一排建筑1#、2#、3#、4#楼中高层南侧窗户均应设置降噪量?20dB(A)的中空双层玻璃隔声窗,以使其室内噪声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GB50096-1999)中住宅室内允许标准,即昼间?50dB(A),夜间?40dB(A)。通过隔声作用后,可减少交通噪声对住宅的影响; (3) 与交通部门协调,在基地外道路上合理设置交通信号与标志、标线,优化信号灯配时,科学划分车道和设置专用车道。严格控制机动车辆鸣笛鸣号,避免在基地附近鸣笛,以避免车辆不必要鸣号产生的额外噪声,并在基地附近路段考虑设置限速标志和禁鸣标志。加强机动车运输管理,合理控制道路车流量、车速和车辆鸣号,避免车辆拥挤,并禁止车辆超速行驶。 由于项目为住宅小区,其本身为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对于项目内住宅楼声环境质量按2类标准要求,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内住宅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即?60dB(A),夜间?40dB(A),室内噪声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中住宅室内允许标准,即昼间?50dB(A),夜间?40dB(A)。 ?空气环境保护措施 (4) 本项目项目油烟废气主要为居民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经脱排油烟机净化处理后,由统一设计的专用结构烟道至建筑物屋顶高空排放,污染程度较小。 (5) 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并考虑到车库排风机的噪声量,在设置2.5m高车库排气筒的前提下,建设项目基地内机动车地下车库应设置不少于3个废 - 7 - 气排气筒。 地下汽车库设置机械排风、机械排烟合用系统,应根据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DGJ08-98-2002)中的规定,废气排放口设置在绿化地中,换气次数均为6次/小时换气次数设计,并高出地面至少2.5m,排放口与敏感目标的距离应保持在10m以上,地下车库入口应与周围敏感目标的距离保持8m以上。应使地下车库NO的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x 二级标准的规定限值。 (6) 进出地块的车辆应由专人负责管理,指挥进出的车辆应及时找到泊位,减少车辆怠速行驶时间,以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 (7) 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绿化设计要求,在基地内广植绿化林木和草坪,促进吸尘和阻尘作用,减少尘埃飘扬,增强大气自净能力。 生活垃圾在垃圾房堆放和转运过程中会产生发酵臭气。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作业场所应相对封闭,垃圾渗透液、废气等的排放必须符合相关环保标准,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周围环境污染。垃圾房外墙与相邻建筑物的间距应当大于5m,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垃圾房日常操作管理应规范有效,应安装除臭装置或喷洒消毒液等,除臭消毒,防止蚊蝇滋生,确保臭气嗅觉感受达到0级或1级。 ?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经格栅去除固体物沉淀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后,纳管排放入北新园路市政污水管道。 地下车库地坪冲洗废水源自车库冲洗地坪,主要污染物为COD和SS,含少量的石油Cr 类。车库应设集水坑收集地坪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31/445-2009)后,纳入北新园路市政污水管道。 绿化浇灌和道路洒水直接渗入地下,不排放。 地下停车库内不设洗车业务; 项目污水预处理格栅装置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清污,保证预处理格栅设施正常运行。 给排水系统环保措施建议: - 8 - 1、保证项目给排水系统施工质量; 2、生活用水系统节水; 3、充分利用雨水、河道水资源; 4、加强节水管理,做好节水宣传。 5、小区公用部位装表要到位,并能及时抄表分析,防止跑、冒、滴、漏现象。设计上所确定的节水措施以及报告中提出的相关建议应落实到实处。 ?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居民、公建配套设施和商业用房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应实行分类、分质袋装化处理,集中于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工程设计已对运行期固体废物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包括在地块内设置垃圾收集房,在小区内分设袋装垃圾收集点,由物业公司统一运出小区,移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以此估计,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在迁移途中,各环节能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影响小区卫生环境,但关键在于落实后续管理。 格栅固废应定期清理,及时联系当地环卫部门外运处理。 9、公众参与及各方面意见采纳情况 本次调查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发布公告以及现场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的形式进行。本项目于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1月9日在上海环境热线()进行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上公示( .htm),网上公示的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环评于2011年1月12日至21日在上海环境热线()发布第二次公示(),内容包括项目概况、环评主要内容、环评简本、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具体形式、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和起止时间等。 为进一步反映公众对本项目更加真实的意见,评价单位2011年1月组织工作人员至项目建设地,课题组就项目周边的居民和有关政府部门发放《公众意见调查问卷》,现场随机调查相关人员对项目开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最后综合公众意见进行统计汇总。 - 9 - 公众参与调查发放100份,收回有效问卷92份,回收率92%,调查统计结果有效。 统计结果表示:通过现场公告以及网上公示等措施,被调查人员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一定的了解。有95.65%的被调查人员对项目的建设表示支持,4.35%被调查人员表示不关心本项目的建设与否,无人表示反对。被调查人员大多数认为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周围环境最大的影响为施工噪声,本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最大的为噪声,同时,大多数人对就业问题表示关心。有85.87%的被调查人员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的影响很大。 项目在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高东镇10-4地块配套商品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会于2011年2月21日(星期一)下午一时三十分(13:30),在瑞庆路528号11幢乙二层2F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有上海市浦东新区环保局领导,上海光耀一方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市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及聘请的五位专家。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对建设项目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汇报,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和讨论,形成评审意见,评价单位对专家意见逐条修改并补充相应内容与报告书报批稿中。 建设方对专家提出的意见同意并采纳。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高东集镇10-4地块配套商品房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集镇,项目建设选址与区域规划相符,公建配套布局合理,在采取一定的环保措施后,可使项目对外环境的影响、以及外环境(北新园路、洲海路、光耀路交通噪声)对项目的影响达到相应环境标准。在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污染控制对策和措施后,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可达标,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影响较小。 因此,从环保角度出发,高东集镇10-4地块配套商品房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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