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从游牧到定居--北疆牧区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

从游牧到定居--北疆牧区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

2012-11-19 7页 pdf 513KB 121阅读

用户头像

is_611999

暂无简介

举报
从游牧到定居--北疆牧区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 从 游 牧 到 定 居 ——北疆牧区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 李晓霞 畜牧者被称为人类适应环境的一个杰出典范,他们依据大自然周而复始的四季变化而循环迁 移,追逐水草以畜养牲畜。“畜牧生计是对大草原、山区、沙漠,或其它初农文化与农业所不能 适应的地区的适应”①,但从历史的发展看,农业对需要广袤土地的畜牧业的侵蚀随着人口的攀 升,随着人类对食物需求量的增大而无法避免,完全依赖自然的草原畜牧业逐渐在减少,一些畜 牧群体(又称游牧民族)多少年来一直持续的传统的生计方式也因此而在改变。 在新疆,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
从游牧到定居--北疆牧区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
从 游 牧 到 定 居 ——北疆牧区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 李晓霞 畜牧者被称为人类适应环境的一个杰出典范,他们依据大自然周而复始的四季变化而循环迁 移,追逐水草以畜养牲畜。“畜牧生计是对大草原、山区、沙漠,或其它初农文化与农业所不能 适应的地区的适应”①,但从历史的发展看,农业对需要广袤土地的畜牧业的侵蚀随着人口的攀 升,随着人类对食物需求量的增大而无法避免,完全依赖自然的草原畜牧业逐渐在减少,一些畜 牧群体(又称游牧民族)多少年来一直持续的传统的生计方式也因此而在改变。 在新疆,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被认为是游牧民族,其主要从事畜牧业 生产,生活来源也主要依赖于畜产品。除塔吉克族有着固定的定居房屋,采取半游牧的生产方式 外,其他民族饲养牲畜的传统方法是逐水草而牧,清末民初后,逐渐改成轮牧,即季节性地轮流 利用草场②,有四季三场(夏、春秋、冬三场)轮牧与四季两场(春、夏两场)轮牧,牧民 们结成-/1,群体(“阿乌尔”或“阿寅勒”)③放牧,家庭无固定的居住地,四季住在便于搬迁的 帐篷内。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社会制度的变迁,畜牧业生产方式有了较大的变 化,尤其是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新疆推行以人工草料基地为中心的牧民定居工程,至 1999年全疆已定居牧民达12.22万户,占全区牧民总户数的76.38%,并预计95%以上的牧民 于2005年之前实现定居④。“牧民定居,是对传统的牧业生产方式和牧区生活方式的一个重大改 革”⑤,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引起了变动,但目前所见的有关这些民族的生产方式与生活习俗的 论述依然都是传统的,对近几十年内已发生或正在发生的重大变化少有述。2000年3月笔者 曾参与一个新疆牧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调查,访问了伊犁地区霍城县、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的博乐 市与温泉县、塔城地区乌苏市的五个牧业村庄⑥,对实现定居了的哈萨克族、蒙古族牧民的生产 与生活有了一定的了解,深感斋里文人的知识与生活本身已有半个世纪的差距,故撰文希望能 对此有所阐述。 一、生产方式——以牧为主,兼营农业(种植业) 哈萨克族、蒙古族牧民从事农业生产的历史很短,其直接原因是牧区牲畜逐渐集中于部分人 手中,贫困牧民为生活所迫从事农业或兼营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新疆只有20%~ ①【美]威廉·A·哈维兰著,王铬铬等译:《当代人类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345页。 ②《乌苏县志》,新疆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49页。 ③《新疆畜牧业经济论述》上辑,第16~25页。 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一九九九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业总结及二000年工作安排》。 ③《新疆辉煌五十年》(上卷),新疆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70页。 ⑥五个村庄分别是霍城县芦草沟镇牧业村、博乐市小营盘镇明格陶勒哈村、多尔巴尔托哈村、温泉县塔秀乡 冬都布拉格村、乌苏市古尔图牧场牧业二队。 -64· 万方数据 从游牧到定居——北疆牧区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 30%的牧民兼营农业,耕作极其粗放”①。“在阿勒泰专区,哈、蒙两族主要经营畜牧业,过着游 牧生活。在解放以前的三、四十年里,主要是由于牲畜的减少,迫使约有20~60%的牧民兼营 农业”②。哈萨克族从事农耕者,有的是因无畜可牧,定居一地为富户耕田,或到农业区落户出 卖劳动力;有的则以牧为主,兼营农业。后者主要是种旱田,春天播种后上山放牧,秋季回来收 割。当时农业在生产及生活中所占份额较小。 20世纪50年代末到80年代初的公社化时期,牧区的生产一般有严格的分工制度,一个牧 业单位被分为牧业、饲料或外加农业2~3个部分,分别进行牧业与种植业(饲草料与粮食)生 产,以保证牧民部分粮食与牲畜饲料的自给。由此,一些家庭专事牧业(四季轮牧需要家人共同 协作,放牧一个畜群一般需要一个牧工,一个做饭的或者再有一个半劳力,多为老人或少年), 一些家庭定居专事种植业。随着家庭作为生产单位的消失,家庭内部的生产分工也随之隐没,而 社区内的分工多为过去已形成的分工的延续。 1984年牲畜、草场承包到户以后,一家一户重新成为独立的生产单位,一部分定居户也放 弃农业生产,选择随畜群转场游牧③。但此时的放牧已与过去有了明显区别,人口数量、牲畜数 量的增加、草原的承包以及几十年来形成的饲草料供应,使牧民们已不可能完全依赖天然草场, 需要种植业加以补充。牧村给牧户划分了一定面积的口粮田与饲草料地,过去的纯牧业户开始兼 营农业生产。在耕地较为紧张的牧区,如芦草沟镇牧业村,每户牧民只有10亩耕地,种植多少 不等的小麦(粮食)、玉米(饲料)、胡麻(油料)、苜蓿(饲草)等,满足部分口粮或饲草料之 需。而在明格陶勒哈村,牧民们除按家庭人口数每人分有2亩口粮田外,每户还能得到100亩左 右的可垦荒地做为饲料田,种植小麦、苜蓿与油葵(天冷不能种玉米)。牧区的农业生产也普遍 实现了机械化,尤其是春耕、播种及小麦的收割。 畜牧业生产仍然是牧民的主要生产方式与生活来源。牲畜的食物主要依赖天然草场,辅以人 工种草以及部分农产品(玉米及部分作物秸杆、油渣、麸皮、棉籽等)。生产仍普遍采取四季或 三季转场放牧的方式,根据气候与草场状况赶着牲畜定时到春、夏、秋、冬不同的草场。过去除 冬牧场外,其它草场都属于各群体(部落、苏木等)公有,牲畜得以在大片的草场上轮牧。20 世纪60年代前后草场逐渐被各级行政单位所分割④,1984年后草场承包到户,以后又被政府许 诺50年不变,牧民们一般都在各自家庭所承包的四季草场上放牧。明格陶勒哈村一户牧民承包 四季草场面积可达7000亩左右。到1999年全疆落实草场承包的牧民达13余万户,占牧户总数 的80%以上。转场已采用机械化手段,牧民租用汽车搬运主要的生活资料,包括粮食、居住设 施等,如果去冬场,还包括饲草料,牲畜则赶牧过去。博乐市一蒙古族牧民有600余只牲畜,由 于冬场不够用,每次牲畜到冬场过冬都要拉运25车玉米秸杆,30车麦秸做为饲草。随着牧民家 庭可利用的草场范围的缩小,“逐水草”的生活越来越遥远了。 在一个牧农兼营的牧民家庭,农业与畜牧业生产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与需求,前者是高投入、 低商品率、低货币回报率,后者则为低投入、高商品率、高货币回报率;前者提供了相对低廉的 食物以及饲草料,成为满足生活及发展畜牧业的基础,后者则在进一步补充村民的饮食结构(包 括肉、奶、蛋等)的同时,成为提高家庭生活水平的主要手段。牧农兼营的生产方式提高了家庭 的经济水平与自给能力,更重要的是开始改变传统畜牧业的生产方式。种植业提供的饲草料,解 ①《新疆通志·畜牧志》,新疆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77页。 ②《新疆牧区社会》,农村读物出版社1988年,第52页。 ③《新疆通志·畜牧志》,新疆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80页。 ④1962年以前,各公社(场)的夏草场和冬草场都由县上临时划给。1963年,才把各公社(场)的四季草场 划定。《博乐市志》,第319页。 ·65· 万方数据 新疆社会科学2002年第2期 决了牲畜冬春季饲草料不足的困难,有些地方业已实现牲畜冬季不转场,在秋后收割过的耕地中 放牧,晚上舍饲圈养。这既缓解了冬春季草场紧张的矛盾,保护了草场植被,又保证了牲畜安全 过冬,改变了过去牲畜“夏饱、秋肥、冬瘦、春死亡”的不良循环,同时改善了牧民艰苦的生 产、生活条件。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政府部门就曾在2000年牧区实现35%以上牲畜冷季舍 饲。但种植业在成为畜牧业后盾的同时,一些地方明显存在着牧民以种粮挤种草,乡村以垦荒挤 占天然草场的倾向,草原畜牧业的生产空间仍在缩小。 二、定居类型——散居式家园与小村庄 文化成员在其它地域范围内的自然分布构成了该民族的定居类型。定居类型一般被分为游牧 型、半游牧型(每年有几个月固定生活在一个地方)、散居式家园型(家园之间距离较远,耕地 一般位于家园之间)、小村庄和联合村庄型、城市和集镇型四类。渔猎采集业和畜牧业偏向于游 牧型或半游牧型定居文化,园林业和农业倾向于家园型和村庄型①。 20世纪50年代以前,牧民们采取的是半游牧型的形式。春、夏、秋三季哈萨克牧民以“阿 乌尔”形式居毡房游牧,冬季多分散开来定居,由于冬季草场为私人占有,许多牧户在冬场都有 固定住房。50年代以后先是形成以区、乡政府为中心的草原牧区居民点,以后以“阿乌尔”为 单位的流动居民点又逐步被合作社、生产大队或生产队固定居民点所代替,一些从事农业、工副 业生产的人首先定居下来②。大多数牧民们仍然延续半游牧的定居形式。 几十年来,政府有关部门一直努力改善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牧民定居工作的实施,但 由于各种原因,最初成效并不是很明显。20世纪80年代在政府指令性计划、指导性措施之下大 规模开始进行牧民定居工程。据1987年统计,新疆定居半定居的牧户约占牧户总数的 28.76%③,1999年已增加到76.38%。定居的形式有集中定居、分散定居、易地搬迁定居、在 农区插花定居等多种形式,以集中定居为主,要求定居点实现水、电、路、住房、暖棚圈、饲料 地配套齐全。畜牧生产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其生产与生活的统一性,牲畜既是生产资料,又是生 活资料;游牧既是生产方式,又是生活方式。当畜牧生产与农业生产结合后,其生活方式随之改 变。 与过去牧民固定住房主要在驻牧时间较长、山谷中遮风避雪的冬牧场中不同,现在的定居点 多位于交通相对便利的春牧场或秋牧场,每户牧民都在此拥有一定数量的饲草料地及口粮田,有 的也因此将冬牧场改在定居点,牲畜半舍饲,在秋后耕地中放养,而把过去的冬牧场改为春牧 场。牧村中主要聚居点在村委会附近,集中了学校、医务室、商店等设施,周围居住的主要是以 农业生产为主的农民,形成小村庄式的定居类型。由于牧业生产的特殊性,一般定居牧民家庭较 为分散,表现为定居点中住户有限以及同一定居点中住户分散两个方面。牧民在自己承包的耕地 附近修建永久性住房,以便耕作与秋后牲畜的放养。由于承包地面积较大(在博乐市平均为50 亩、温泉县为50~80亩、精河县150~200亩),住房一般相隔较远,形成了散居式家园定居类 型。以博乐市小营盘镇的多尔巴尔托哈村为例,多村有农牧民96户,其中纯放牧户56户,牧民 分布在几地,在各定居点形成散居式家园,40户农户所在的饲料组与部分教师等公职人员家庭 组成小村庄(见下图)。 ①[美]凯西-F·奥特拜因著,章智源、张敦安译:《比较文化分析》,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66--68页。 ②《新疆通志·畜牧志》,第280页。 ③ 王勉:《定居、半定居是牧区脱贫致富的根本措施》,《新疆社会科学》1988年第4期。 ·66· 万方数据 从游牧到定居——北疆牧区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 I铡:啡乐IIi小营微镇多尔122尔托Il禽村牧比代虏分n,H丰t——一为道路) 臼i柏川弁(14J、,)E至;——盆;iJ乍恪加I尔(4j"-.距丰4委会35公’|I) \ 阿兜盛(卡.tOL动地,眦种站) f;it i-4如! 距村委会8公。丛) *根据多尔巴尔托哈村牧民手工绘图复制。 严格地说,定居的牧民只是家庭中的部分成员,如老人、孩子以及一些从事农业生产的人, 还有一部分牧民仅在某个季节(一般为冬季或春季)可以居住在定居点中,其余时间必须随牧群 奔走。牧村中亲属关系错综复杂,但在定居之初许多牧民并不能随意选择自己的居住点与邻居。 在芦草沟镇牧业村,承包土地之时为了避免发生争执,对耕地采取抓阉的形式进行分配,因此亲 属之间也多被地域所阻隔。但此后子女结婚、分家之时,又多因为土地业已分配而只能选择在家 庭承包地内,在父辈的住房旁边修建自己的新房,亲缘又逐渐和地缘相结合。在定居点内,亲邻 的往来仍较频繁,马依然是很好的交通工具。 三、传统的社会基层组织“阿乌尔”消失 阿乌尔曾经是哈萨克游牧社会基本的社会组织与牧业生产单位,牧民以阿乌尔的形式居住和 游牧。“阿乌尔一般由血缘较亲近的七八户或十几户人家组成,其经济基础是牧场公有,牲畜私 有。他们共同从事畜牧业生产,并按季节一起转场。每个阿乌尔都以牲畜多的富有户为长”①。 阿乌尔内牲畜分类合群放牧,接羔、剪毛、搬迁等实行户间协作,成员有保护畜群、牧场、水源 的义务,有举行各种社会活动以及抚养孤儿、赡养孤老等义务。阿乌尔在哈萨克族社会最初出现 的时期我们并没有确切的史料可以论证,但由蒙古族社会中很早就存在类似的组织“阿寅勒”② 推论,阿乌尔应当也已有很久的年代。直到新中国成立之时阿乌尔仍广泛地存在于哈萨克牧区。 阿乌尔所以存在并长期延续有其经济与社会的原因。游牧生产完全依赖于自然,伴之漂泊不 定的生活和不可预知的天灾人祸的袭击,单个家庭很难生存,而且畜群始终需要有人照看,这使 人群之间的协作必不可少,俗话说“离群索居,定遭盗贼或豺狼之害”。这种以互助形式进行的 ①苏北海:《哈萨克族文化史》,新疆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339页。 ②“11--12世纪的蒙古人,或是以阿寅勒,或是以古列延进行游牧”。[苏]B·只·符拉基米尔佐夫著:《蒙古社 会制度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第60页。 ·67· /口 万方数据 新疆社会科学2002年第2期 生产协作由于贫者对富者的依附关系而稳固,牲畜数量较少的贫穷者以劳动力交换富裕者的少量 畜产品,使穷者能够生存,富者能够发展。 阿乌尔影响力的减弱肇始于农业与定居的出现,但其消失的直接原因是由于社会制度的变 革。自20世纪50年代初期始,牧民兼营农业以及定居的增多,一些牧民脱离了原来的阿乌尔, 开始独立生产和生活,但直到1955年70%以上的人家夏季还以阿乌尔为单位去山里放牧①。 1956年牧区合作化开始,牧民的社会生活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原来建立在封建宗法制基础上的 阿乌尔内的依附关系结束;阿乌尔习惯相沿占有或占用的草场界限消失,草场由社集体统一使 用、调配;传统的阿乌尔头目的权威被社员大会与社管会的民主讨论取代等等②。公社化以后, 牧工以户的形式放牧一群牲畜。由于依附关系的结束改变了阿乌尔存在的社会基础,合作化替代 了阿乌尔的生产功能,阿乌尔做为基本的生产协作组织消失。 由于阿乌尔的消失主要来自外力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就新疆地区畜牧业生产责任制如何 实行曾经有过一番热烈的讨论,有人对承包牲畜“包群到户”表示异议,认为“完全孤家独牧在 各游牧民族的历史上未曾有过”③,指出牧民们孤居独牧的种种不便与集体经济建立,与阿乌尔 消失有直接的关系,提出类似于阿乌尔的“群组”应该成为集体游牧业的协作生产、聚居生活基 本劳动单位和牧区的基层社会组织④,希望能重建阿乌尔。 目前,牧区的承包制已实行十多年了,牲畜和草场都包给牧民家庭使用,有部分牧户为了统 一使用草场及劳动力而联户组群,放牧与种草、维修棚圈等分工经营⑤,但据笔者的调查,并不 存在类似于阿乌尔的生产协作组织。在这几个牧村中,放牧采取单户组群放牧、放人别户畜群中 请人代牧、几户合牧(去夏牧场)各家轮流派人放牧、几户合请雇工等形式,并以单户组群放牧 为主。合作往往是临时性的,没有固定的组织形式,亲属之间的合作更为经常,家庭缺乏劳动力 或牧畜数量不足一群或数量太多都可能导致合作的出现。此外,~些地方普遍存在雇工现象。在 芦草沟镇牧业村,87户牧民中有40户左右雇有牧工放牧,生活状况较好的牧民普遍有雇工。雇 工一般来自当地劳动力较多的家庭,有季节性雇工和常年雇工两种,可按月得到货币工资。 阿乌尔作为生产协作组织没有被重新恢复,笔者认为与以下因素有关:牧业生产技术的发展 (如转场利用机械化手段)减小了协作的需求,降低了劳动强度;实行定居与兼营农业降低了牧 业生产的风险与不稳定性;包括草场在内的生产资料的家庭占有使合作不易发生;雇工的出现弥 补了对劳动力的需求,其货币的支付形式也减小了依附发生的可能,且牲畜数较少的牧民也可通 过出借草场替代过去出卖劳动力。当然,亲邻间的协作依然频繁,牧民们在赶毡、剪毛、建房、 婚礼等生产与社会活动中还普遍保持着传统的互助,只是已没有阿乌尔组织的。 四、家庭协作的加强 阿乌尔消失,并不等于不需要生产协作, 协作的内容也不只是同一生产的分担或互助, 以居住的有限分离、家庭责任的分工等等。 而是多数协作内化为家庭内部成员或者近亲之间, 而主要表现为家庭内部不同生产形式的分工,伴之 在哈萨克族(包括蒙古族)牧区,传统的家庭制度是小家庭制,多子女家庭中儿子婚后另建 ①《新疆牧区社会》,第218、231--232页。 ②《新疆牧区社会》,第382页。 ③新疆畜牧经济研究会等编:《新疆畜牧业经济论述》(下辑),1983年印刷(内部发行),第157页。 ④《新疆畜牧业经济论述》上辑,第28~29页。 ⑤《新疆通志·畜牧志》,新疆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80页。 ·68· 万方数据 从游牧到定居——北疆牧区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 新帐,小家庭制中一人专事放牧、生产,一人专事家务、生活。父母留幼子继承家业,赡养父 母。但由于生产、生活的需要,另建新帐的儿子在若干年内仍与父母在同一阿乌尔,牲畜合群放 牧,而且有限的生产、生活资料也使许多贫困家庭无力分居,子媳与父母及未婚弟妹共同生活, 因此哈萨克族牧民核心家庭数量多,经济上却不占支配地位,以三代直系主干家庭为基本形式。 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生产资料公有化程度的加深,传统小家庭对大家庭的依附关系以 及家长权威逐渐被改变,小家庭制继续延续,牧民主要以核心家庭为单位参与牧业生产。80年 代牲畜承包到户或折价归户以后,家庭重新成为生产单位,与过去不同的是,家庭承担了曾经是 属于阿乌尔的部分权利,独立地占有牲畜、草场、耕地等生产资料,并组织生产全过程。而实行 定居以及农牧兼营的生产方式又迫使家庭加强了内部以及亲属之间的分工合作,这一点在需要转 场放牧的牧区尤其明显。于是,家庭组织形式有了新的变化,牧民家庭往往有两对以上的夫妻, 一对主要从事农业生产,一对主要从事牧业生产,经常表现为父亲主管生产,一子务农,一子放 牧,妇女从事家务及一些舍饲喂养的牲畜。而老年人口寿命的延长、多子女的生育为这种家庭组 织提供了可能。在我们调查的20多户牧民家庭中,平均每户有7.5人,8人以上的家庭户占到 52%以上。多尔巴尔托哈村买提儿阿洪(72岁)家12口人,一子(34岁)与媳常年放牧,一子 (30岁)在定居点从事农业生产。老父亲经常住在大儿子处,协助放牧,在农忙时来帮助务农。 在古尔图牧场,木华西(66岁)夫妇共有8个孩子,3男5女,儿子皆已结婚,长子(42岁) 结婚18年,次子(37岁)结婚11年,幼子(22岁)结婚1年,除次子婚后一年分家外,长、 幼子皆与父母与未婚姐妹共同生活,长子负责放牧家中牲畜,幼子负责农事,老夫妇主管家事。 家庭结构的变化除了生产协作的需要外,还由于目前传统的分家制度受到生产资料,主要是 草场与耕地的限制。虽然承包之初多数是以家庭人口分配生产资料的(饲料地是以户为单位分 配),但如人口增加(娶媳生子)后分家就将导致生产资料的分散,尤其是草场的分割。在芦草 沟镇牧业村的白散与兄原为一户,分家以后兄弟俩只能在草原与耕地之间选择,哥哥得到草场与 牲畜,白散得到了饲料地,成为农户。因为没有牲畜,白散成为村内的穷人。由此一些地方出现 了户口与家庭数字的不一致。芦草沟镇牧业村1984年牲畜折价归户时有农户12户、牧户87户, 共99户,16年以后,村里农牧民户口由于分家而增加了近一倍(175户),但牧户仍为87户。 儿子分家后多居于父母近邻,或共为一个生产单位,或彼此帮助。 还有许多家庭并没有足够的生产人口,就可能请亲属帮忙代牧,自己帮助其耕作,或者反 之。生活上的互助也很经常,虽然有寄宿制学校,但相当一部分孩子是在亲戚家中借住完成学业 的。上文提及的木华西老人已分家的次子有2个子女,托给常年居住定居点的母亲料理其上学, 自己农忙时雇工种地,有时幼弟帮其种地,放牧时又常与长兄互助。也有姐姐一家事农,妹妹一 家放牧,互相协作的。亲属之间的合作由于农牧业生产地的分离以及与之相伴的定居与牧业点的 分离变得必要与经常。 以上仅列举了几十年来牧区生产与社会变化中的几点,而从游牧到定居所带来的牧民生产、 生活方式的双重变化则成为诸变化之首。目前我们在探讨几十年来国内变化之因时都把制度性变 革放在首位,认为社会制度的变革对生产力起了解放作用,第一次是20世纪50年代社会主义民 主革命,消灭了阶级剥削与压迫,使耕者有其田,第二次是80年代开始的经济改革,由制度的 变革而激发了生产者的热情,使生产水平得到很大的提高。这两次重大变革同样成为北疆牧区生 产与社会发展变化的里程碑,同时党和政府的政策与决定直接推动了这种变化的发生,如定居工 程的实施。但无疑制度性的变革也要通过技术性的变革才能巩固,牧民定居要以兼营农业(种植 业)以及生产力水平提高为基础才能稳定,生产方式的改变最终推进了社会制度的变革。 (作者单位:新疆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 责任编辑:陈国光 ·69· 万方数据 从游牧到定居--北疆牧区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 作者: 李晓霞 作者单位: 新疆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 刊名: 新疆社会科学 英文刊名: SOCIAL SCIENCES IN XINJIANG 年,卷(期): 2002(2) 参考文献(5条) 1.新疆辉煌五十年 1999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 一九九九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业总结及二000年工作安排 3.<新疆畜牧业经济论述>上辑 4.乌苏县志 1999 5.威廉·A·哈维兰;王铬铬 当代人类学 1987 本文读者也读过(10条) 1. 张来富.章航 浅析新疆昌吉地区哈萨克族从游牧到定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期刊论文]-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0,21(7) 2. 郭文慧.宗卫征 当前新疆游牧民定居及新牧区建设调查研究——以塔城地区额敏县为例[期刊论文]-高等函授学 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22(12) 3. 崔延虎 游牧民定居的再社会化问题[期刊论文]-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23(4) 4. 聂爱文.NIE Ai-wen 定居、牧民生活以及适应策略——以雀尔沟镇哈萨克族为例[期刊论文]-内蒙古社会科学 2009,30(5) 5. 王宁 新疆游牧民族定居与牧区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期刊论文]-新疆社会科学(汉文版)2004(6) 6. 次仁央宗.杨勇.德吉曲珍.方菁.杰布.顿珠.德吉.Tsering Yang zom.YANG Yong.Dekyid Chodron.FANG Jing. Cyalpo.Dundrub.Dekyid 从游牧到定居——以那曲地区聂荣县尼玛乡为例[期刊论文]-西藏研究2009(4) 7. 王文浩.Wang Wenhao 甘肃省甘南州:保护修复生态系统稳步推进牧民定居[期刊论文]-城乡建设2009(6) 8. 杨华 新疆博州牧区牧民定居情况的调查分析[期刊论文]-实事求是2010(2) 9. 连鹏灵 环境演变驱动的土地利用变化的基本形式[期刊论文]-地学前缘2002,9(1) 10. 孟文科.陈慧英 被动到主动:旱灾与关中地区人类适应的转变——民国以来的国家政权与关中社会转型研析之 二[期刊论文]-知识经济2010(20) 本文链接:http://d.g.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xjshkx200202013.aspx
/
本文档为【从游牧到定居--北疆牧区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