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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曹植集校注_商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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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曹植集校注_商兑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 1997年 第 1期 《曹植集校注》商兑 熊清元   赵幼文先生《曹植集校注》(人民文学出 版社 1984年 6月版) , 首次对曹植集全校全 注,其得失利钝,江殷先生已做了较全面的评 价(江文载《文学遗产》1987年第 4期)。或许 是拘于文体和篇幅, 江文对该书之校和注的 批评较为简略。笔者在阅读该书过程中,亦随 手记下了一些似可商补的地方,今仅就其中 有关校、注部分,略加整理, 不避吹求之讥, 本 责备于贤者之旨, 草此小文,以补江文所未及 并供读者参考。 先说校。 《校注》以《曹集铨评》为底本...
_曹植集校注_商兑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 1997年 第 1期 《曹植集校注》商兑 熊清元   赵幼文先生《曹植集校注》(人民文学出 版社 1984年 6月版) , 首次对曹植集全校全 注,其得失利钝,江殷先生已做了较全面的评 价(江文载《文学遗产》1987年第 4期)。或许 是拘于文体和篇幅, 江文对该之校和注的 批评较为简略。笔者在阅读该书过程中,亦随 手记下了一些似可商补的地方,今仅就其中 有关校、注部分,略加整理, 不避吹求之讥, 本 责备于贤者之旨, 草此小文,以补江文所未及 并供读者参考。 先说校。 《校注》以《曹集铨评》为底本,兼采众家 校勘成果,亦不乏自己之精见。然失校、误校 疑所不当疑者亦有之。 一、失校。 《魏德论》: “於是汉氏归义,顾音孔昭。” 注〔四三〕顾音,顾谓眷顾。指刘协禅位之诏 书。 元按:“顾音”不词,当是“德音”之误。《诗 ·小雅·鹿鸣》: “我有嘉宾, 德音孔昭。”“德 音”一词, 汉魏人常用, 如《文选》卷四十一李 少卿《答苏武书》:“时因北风, 复惠德音。”蔡 邕《答对元式诗》:“君子博文, 贻我德音。”邯 郸淳《赠吴处玄诗》: “既受德音, 敢不答之。” 皆其例。曹植此处乃用《诗经》成句,称颂刘协 禅位之诏书。“德”、“顾”形近而误,当校正为 “德”。 《上九尾狐》:“黄初元年十一月二十三 日,於鄄城县北见众狐数十。” 元按:沈约《宋书·符瑞志》亦载此事, 文 云:“魏文帝黄初元年十一月甲午,九尾狐见 鄄城。”据陈垣《二十史朔闰表》,黄初元年十 一月癸酉朔,甲午为二十二日。《宋书》与曹植 集必有一误。以理校之,曹植集此表中“二十 三”必是“二十二”之误。 《应诏诗》:“骖马非倦路,载寝载兴。” 元按: “曹植此诗, 《魏志》本传录载, 作 “再寝再兴”,《文选》卷二十亦作“再寝再兴”。 清·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卷九《小戎》〔疏〕 引曹植此诗亦作“再寝再兴”。《诗·秦风·小 戎》“载寝载兴”, 《韩诗》“载”作“再”。曹植习 《韩诗》(说详《诗三家义集疏》) ,用《韩诗》成 句,故作“再”,不作“载”,当校“载”为“再”。 另,《宝刀赋序》: “建安中, 家父魏王, 乃 命有司造宝刀五枚。”《校注》〔二〕家父, 《铨 评》:“程脱此二字,从《御览》三百四十六增。” 案宋刊本《曹子建文集》无此二字。 元按:《校注》按而不断,实则当以有“家 父”二字为是。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风 操》有云:“陈思王称其父为家父,母为家母。” 王利器《集解》引卢文绍曰: “陈思王集宝刀赋 序:‘家父魏王乃命有司造宝刀五枚。’”是颜 之推所见曹植此序即有“家父”二字,故当以 有为是。 二、误校。 《魏德论》: “侯民非复汉萌,尺土非复汉 有。”《校注》〔五五〕侯民,案疑当作一民。《孟 子·公孙丑章》: “尺地莫非其有也,一民莫非 其臣也。”《魏志·武帝纪》裴注引《魏略》: “侍 中陈群、尚书桓阶奏曰: 尺土一民, 皆非汉 有。”刘协《册诏魏王禅代天下诏》曰: “当斯之 时,尺土非复汉有,一夫岂复朕民。”皆作一民 或一夫,未有作侯民者。且古籍似亦未见侯民 联文。况魏晋文制,字有常检,故当作一民为 ·36· 得,侯是误字。 元按:此说似辩。然“侯”与“一”,字形迥 异,何由而致误,殊不可解。吴淇《六朝选诗定 论》云: “凡文词有不通者,则取其人之他作互 证之,盖一手所出,决无自为矛盾也。”考曹植 《毁鄄城故殿令》有云: “周之亡也,则伊洛无 椽;秦之灭也,则阿房无尺木吕。⋯⋯大魏龙 兴, 人尺土,非复汉有。”此一文之中, 两以 “ ”、“尺”对举, 看来, 曹植有自己的用字习 惯,未必尽同他人。以曹植证曹植,则知“侯” 当是“ ”字之误。“ 萌”者, 一民也。(《文 选》卷七司马长卿《子虚赋》:“地可垦辟,悉为 农郊, 以赡萌隶。”郭璞注引韦昭曰: 萌, 民 也。)“侯”、“ ”形近,手民易误也。 《释愁文》: “忧心如醉。”《校注》〔四〕醉, 《铨评》: “《艺文》三十五作焚。”案疑作焚字 是。《诗经·云汉篇》:“忧心如熏。”毛传:“熏, 灼也。”焚、熏义同。 元按:当以“醉”字为是。《诗·秦风·晨 风》:“忧心如醉。”又《王风·黍离》: “中心如 醉”,《韩诗》亦作“忧心如醉”。曹植常用《韩 诗》成句, 如《应诏诗》“忧心如酲”, 即用《小 雅、节南山》成句。据笔者初步统计,现存曹植 作品,用《诗经》成句达 40处以上。此处亦必 是用《诗经》成句。 三、疑所不当疑。 《平原懿公主诔》: “扃关一阖, 曷其复 晰!”《校注》〔五六〕曷其,案其字疑误。《武帝 诔》: “曷时复形。”语意正同,其或当作期, 盖 残脱致误。 元按:“其”字不误。《诗·王风·君子于 役》: “君子于役, 不日不月, 曷其有亻舌。”郑 笺:“行役反无日月, 何时而有来会期。”朱熹 《诗集传》:“君子行役之久, 不可计以日月, 而 又不知其何时可以来会也。”是“曷其”即何时 也。曹植此处亦用《诗经》成词。 《九讠永》: “由倒裳而求领。”《校注》〔二 八〕由疑当作犹。《尔雅、释言》: “犹, 若也。” 元按:“由”乃“犹”之通假字。“犹”,古人 多借“由”代之。仅《孟子》一书,“由”通“犹”即 有 10例(据杨伯峻先生《孟子词典》统计)。不 独先秦, 汉末人亦往往如此借用, 如郑玄注 《尚书·多方》“开顾天”句, 云: “‘顾’由视念 也。”曹操《善哉行》: “快人由为叹,抱情不得 叙。”此两“由”字皆“犹”之通假字。唐孔颖达 云: “古者由、犹二字义得通用。”(黄节《汉魏 乐府风笺》引)曹植亦借“由”为“犹”, “由”非 误字。 《谢妻改封表》: “夙夜忧叹,念报罔极。” 《校注》〔一五〕忧叹,案叹疑当作勤。《诗经· 卷耳序》: “朝夕思念,至於忧勤也。”《吕览· 古乐篇》高注:“勤,忧也。”此盖曹植句所本。 元按:“叹”字不误。《三国志·蜀志·诸 葛亮传》载亮《出师表》有云:“受命以来,夙夜 忧叹, 常恐托付不效, 以伤先帝之明。”(《文 选》卷三七诸葛孔明《出师表》同)亮此表早于 曹植此表五年作,而其时已有“夙夜忧叹”之 语,可证植表“叹”字当非误字。 另,《 鱼且篇》: “ 鱼且游潢潦,不知江海 流。”《校注》〔一〕《铨评》: “《乐府》三十云: 曹 植拟《长歌行》为《 鱼且》, 一曰《 鱼差篇》。 《诗纪》云:一曰《 鱼旦篇》。《集韵》: 鱼且,上演 切。《玉篇》:鱼似蛇,同鱼单。”案《楚辞》王注: “ ,小鱼也。”今借作 。鱼且,《山海经·北山 经》郭注:“鱼且,鱼似蛇。”今作鱼单。 元按:沈德潜《说诗日卒语》卷下有云:“乐 府《 鱼旦篇》, 鱼旦同鱼单, 水族之细者, 从旦不 从且。李于鳞误用 鱼且,押入鱼、虞韵,后人 读同疽音,不知其非也。古人造字, 有鱼旦无 鱼且, 看《说文》等书自见。”(《清诗话》本,上海 古籍出版社, 1978年 9月新 1版)查《乐府诗 集》第三十卷《相和歌辞五》《 鱼旦篇》下郭茂 倩引《乐府解》曰: “曹植拟《长歌行》为《 鱼旦篇》”(中华书局点校本) , 不作“鱼且”。查 《说文》,无“鱼且”及“鱼旦”字,唯“鱼单”,段注云: “其字亦作鱼旦 , 俗作鳝。”又《山海经·北山 经》(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0年 7月第 1版,袁 珂校注本) : “其中多滑鱼, 其状如鱼单。”郭璞 注: “鱼单鱼似蛇, 音善。”显然《校注》“鱼且”字 是“鱼旦”之误。为免造成新的讹误, 故附此指 ·37· 出。 次说注。 《校注》“选录前贤研究成果, 并附己意 (《校注前言》) ,颇为精详,然亦有疏失。今分 别情况,略述如下。 一、误释词语。这有两种情况: 1. 援用旧注而沿误。 《 鱼旦篇》: “氵凡泊徒嗷嗷。”《校注》〔一 四〕氵凡泊,案氵凡泊犹纷泊, 一声之转,俱双声 涟语。《文选·蜀都赋》刘注:“纷泊,飞薄貌。” 元按:“此说祖黄节先生《曹子建诗注》。 然“飞薄”义于此难通。徐仁甫先生《曹植( 鱼旦篇)“氵凡 徒嗷嗷”解》释“氵凡泊”即“氵凡 ”,乃“凡百”之增体。谓“凡百者,众人也”, (详其所著《古诗别解》,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4年 1月第 1版)甚为精审。以“凡百”指 众人,汉魏人习用, 《古文苑》邯郸淳《汉鸿胪 陈纪碑》: “兹海内所为嗟悼, 凡百所以失望 也。”《文选》卷二○应 《侍五官中郎将建章 台集诗》: “凡百敬尔位, 以副饥渴怀。”即其 例。当以徐说为是。 《文帝诔》:“钟鼓钅皇钅皇。”《校注》〔四三〕 钅皇钅皇, 《文选·东京赋》: “钟鼓口皇口皇。”薛 注:“口皇口皇, 鼓声也。”案此形容钟鼓齐鸣而 作洪亮之声。 元 按: 《诗· 周 颂· 执 竞》: “钟 鼓 口皇口皇。”毛传: “口皇口皇, 和也。”王先谦《诗三 家义集疏》卷二十四《执竞》注:“三家‘口皇’作 ‘钅皇’”。陈奂《诗毛氏传疏》卷二十六有云: “《尔雅》: 钅皇钅皇, 乐也。《汉书·礼乐志》、《说 文》引诗作‘钅皇’, 与《尔雅》同。今诗作 ‘口皇口皇’者, 假借字。《有 》篇亦作‘口皇口皇’。 云‘和’者,谓钟与鼓声相应和。《荀子·富国 篇》撞钟击鼓而和,诗曰: ‘钟鼓口皇口皇’。”据 上可知: 一、曹植用三家诗成句; 二、薛综释 “口皇口皇”未确, 诗明言“钟鼓”, 则“钅皇钅皇”非 只鼓声,当以《毛传》说为是。 2. 新注未的。 《离思赋》:“愿我君之自爱。”《校注》〔一 二〕我君,盖谓曹操。 元按:《校注》以“我君”为指曹操,有三不 通:一、赋言“念慈君之光惠”,称操为“慈君”, 两句之后又变换而称之为“我君”,此于文不 通;二、据赋序, 此次曹操出征, 曹植从行, 父 子在一块,却用上了“愿我君”云云,这种离别 嘱勉之语, 此于理不通; 三、汉魏时人用“自 爱”之语,乃表兄弟友朋之间嘱勉之意, 如孔 融《与王朗书》: “谈笑有期,勉行自爱。”李陵 《答苏武书》:“努力自爱。”曹丕《与吴质书》: “行矣自爱。”应休琏《与从弟君苗胄书》:“慎 夏自爱。”如此等等可证。“自爱”之语岂是“天 性仁孝”(《魏志·曹植传》裴注引《文士传》载 丁 语)的曹植对尊父的口气!赋序明言: “建 安十六年,大军西讨马超,太子留监国, 植时 从焉。意有怀恋,遂作离思之赋。”显然,曹植 所怀恋慰勉的是曹丕, 不是曹操。“愿我君”云 云是对曹丕说的,“我君”应指曹丕。 又,同上篇: “水重深而鱼悦,林修茂而鸟 喜。”《校注》〔一五〕《吕氏春秋·仲春纪·功 名》: “水泉深则鱼鳖归之, 树木盛则飞鸟归 之,庶草茂则禽兽归之,人主贤则豪杰归之。” 元按:《吕氏春秋》此语乃来自《荀子·致 仕》篇。《致仕》有云:“川渊深而鱼鳖归之,山 林茂而禽兽归之,刑政平而百姓归之,礼义备 而君子归之。”按注释通例, 当引《致仕》此段 以注为当。 《释思赋》:“况同生之义绝。”《校注》〔五〕 同生,同父所生。 元按:“同生”一词,自周秦至于六朝, 文 籍中使用很多,皆指同母所生。《左传·襄公 三十年》: “罕、驷、丰同生。”杜预注: “罕, 子 皮;驷, 子皙;丰, 公孙段也。三家本同母兄弟 也。”汉景帝与梁孝王同母所生, 《汉书》载汉 武帝诏曰:“梁王、亲慈同生。”袁谭、袁尚同母 所生,王粲《与袁谭书》、《与袁尚书》称他们为 “同生”。梁、沈约《宋书》中《明四王传》、《孝武 十四王传》多次用到“同生”一词,都指同母所 生。陶渊明《与子俨等疏》:“汝等虽不同生,当 思四海皆兄弟之义。⋯⋯他人尚尔,况同父之 人哉!”“不同生”而“同父”, 犹为明证。现存曹 ·38· 植之作, 除本篇外, 还有三次用到“同生”一 词;《赠白马王彪》: “奈何念同生, 一往形不 归。”《任城王诔·序》: “矧我同生, 能不 怀。”《圣皇篇》:“板盖因内顾, 亻免仰慕同生。” 前两次指曹彰,后一次指曹丕。彰、丕与植皆 卞后所生。本篇用法不当例外。曹植本篇, 据 其序,知为公子整出养族父作。《魏志·武文 世王公传》载, 曹操 25男,李姬生公子乘、公 子整、公子京。“同生”当是指整之同母兄弟而 言。 《妾薄命》其二:“进者何人齐姜。”《校注》 齐姜,疑借《诗经·硕人篇》“齐侯之子”作喻, 比喻年轻而美之女。 元按:周代齐国姜姓多美女。古代诗歌中 常以齐姜为美女之典型。《诗·陈风·衡门》: “岂其取妻,必齐之姜?”《汉乐府·陇西行》: “取妇得如此,齐姜亦不如!”皆其证。后世亦 有沿用,如《升 诗话》卷六载《弦超赠神女 诗》:“琅疏琼牖洞房,中有美女齐姜。”即是其 例。曹植此诗与《诗经·硕人篇》无直接关系。 《赠白马王彪》: “谒帝承明庐。”《校注》 〔一○〕案《说苑·修文篇》: “天子左右之路 寝,谓之承明,何也?曰:承乎明堂之后者也。” 是承明指天子所居,寝息之所。曹植与兄弟盖 以骨肉之亲, 得接见于宫内。 元按:此说以承明为天子寝息之所,是误 解“路寝”之义。《诗·卫风·硕人》毛传云: “君听朝于路寝, 夫人听内事于正寝。”张衡 《西京赋》: “正殿、路寝, 用朝群辟。”薛综注: “周曰路寝,汉曰正殿。群辟,谓王侯公卿大夫 士也。”又,曹丕《校猎赋》:“登路寝而听政, 总 群司之纪纲。”据知,路寝乃天子听政之处, 非 “寝息之所”也。 二、误注词语出处。 《与杨德祖书》: “鲁连一说, 而终生杜 口。” 元按: 《校注》释此事,引《文选》李善注, 并云:“又见《史记·鲁仲连列传》《索隐》。实 则《索隐》未述其事,述其事的是《正义》。 《制命宗圣侯孔羡奉家祀碑》: “受命溥 将。”《校注》〔八六〕溥将,《诗·商颂·那篇》: “我受命溥将。” 元按:《商颂·那》无此句。此句出《商颂 ·烈祖》。 《任城王诔》:“光辉圭璋。”《校注》〔一九〕 圭璋, 《诗经·旱麓篇》: “如圭如璋, 令闻令 望。” 元按:《旱麓》无此句。此句出《大雅·生 民之仆·卷阿》篇。 《文帝诔》: “如砥之平。”《校注》〔七五〕 《诗经·大东篇》:“其平如砥。” 元按:《大东》无此句。只有“周道如砥,其 直如矢”之语。 又,同上: “靡瞻靡顾。”《校注》〔一六七〕 《诗经·四月篇》句。 元按:《四月》篇无此句。《小雅·小弁》: “靡瞻匪父, 靡依匪母。”及《小雅·蓼莪》: “顾 我复我,出入腹我。”此或是曹植所本。 三、当注而注。 《节 赋》:“建三台於前处。”《校注》〔三〕 三台,谓铜爵、金虎、冰井台。⋯⋯冰井台建於 何时,史阙载。 元按:冰井台建于何时,《魏志》固未载, 然郭茂倩《乐府诗集》卷七十五引《邺都》 有云:“汉献帝建安十五年筑铜爵台, 十八年 筑金虎台, 十九年作冰井台。”可补《魏志》之 阙。 《谏取诸国士息表》: “愚诚以挥涕增河, 鼷鼠饮海, 於朝万无损益, 於臣家计甚有废 损。”《校注》〔二七〕鼷鼠,《庄子·逍遥 篇》: “偃鼠饮河,不过满腹。”《释文》引李注: “偃 鼠,鼷鼠。”《博物志》:“鼠之最小者,或谓之耳 鼠。”增河、饮海以喻增损极微。 元按: 《校注》释“鼷鼠饮海”甚详确, 然 “挥涕增河”亦有所本, 《淮南子·诠言训》: “以数杂之寿,忧天下之乱, 犹忧河水之少,泣 而益之。”似可补《校注》之未及。 (作者单位:黄冈师范专科学校)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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