饰面板(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技术部分)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土主要为内外墙饰面砖工程。
二、 监理依据
1、《监理
》及有关施工合同。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工程土建工程施工图及设计变更。
4、《建筑工程监理规划》。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279号令
6、《建设工程监理
》 GB 50319—2001
7、《日照市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
》 GB 50300-2001
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2001
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 50325-2001
1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50328-2001
三、 质量检查验收内容
(一)饰面板安装工程
1、工程材料/构配件制作加工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尺寸偏差应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
2、饰面板孔、槽的数量、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3、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6、饰面板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石材表面应无泛碱等现象)。
7、饰面板嵌缝(应密实、平直,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嵌填材料色泽应一致)。
8、饰面板上的孔洞(应套割吻合、边缘整齐)。
(二)饰面砖粘贴工程
1、工程材料/构配件加工制作和粘贴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允许的偏差范围内)。
2、找平、防水、粘结和勾缝材料及施工方法(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3、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4、满粘法施工(应无空鼓、裂缝)。
5、表面粘贴(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缺损)。
6、阴阳角处搭接方式、非整砖使用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7、墙面突出物周围(应整砖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8、墙裙、,贴脸突出墙面的厚度(应一致)。
9、接缝(应平直、光滑),填嵌(应连续、密实);宽度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0、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并顺直、流水坡向应正确,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四、质量通病要点
1、接缝不平直,缝子不匀(板块之间接缝粗糙不平);
2、空鼓、脱落(局部或较大面积的空鼓或脱落);
3、裂缝(块材出现釉面层开裂和砖坯开裂);
4、变色或表面沾污(饰面表面有脏物造成污染)。
五、质量管理措施
(一)、施工质量预控要点
1. 熟悉本专业的施工图纸,对饰面板(砖)的设计要点和重要部位进行分析,掌握该部分的监理工作和工程施工质量的预控要求。
2. 核查该部分的施工管理人员的分工。
3. 掌握该部分的图纸设计交底、施工图纸会审内容。
4. 审查《饰面板(砖)工程施工
》,提出审查意见,督促修改和完善。
5. 督促施工单位人员提高质量意识,检查其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运行情况。检查保证组织措施是否可靠。
6. 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施工材料
》,依据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严格控制主要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检查并审阅材质证明和报告:
1)、工程材料/构配件的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和合格证。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及时办理退场手续。
2)、工程材料/构配件及需提交的样品,需经建设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经同意后,方可订货。
3)、工程材料/构配件,按有关规定送检复试。审查工程材料/构配件报审表,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
4)、新材料、新制品的使用,需经监理、业主审查审查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5)、饰面板(砖)施工,按设计要求,施工单位做出样板,由业主、监理工程师核查验收,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7.对施工机具进行检查,凡直接涉及工程施工质量的施工机具,应按技术说明书检查相应的技术性能,不能达到施工质量要求的机具不得在施工时使用。使用的计量、测试工具应有相应的技术合格证,使用前应进行校验。
8.对重点和关键部位,督促施工单位作好技术交底及重点检查。
9.饰面板(砖)施工前,要求完成主体结构的检查验收,且达到合格。
10.对本分项工程施工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应提前拟发预控函件。
(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点
1. 根据审批后的《饰面板(砖)工程施工方案》,检查施工单位的落实情况,确保施工技术措施按方案执行。
2. 检查施工记录、使施工质量达到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3. 对施工过程进行巡查预控,根据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跟踪。
4. 严格工程质量监控制度,出现较大的质量问题或工程隐患应发书面整改通知单;当施工单位未经检查验收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擅自采用未经认可的材料、擅自变更设计、出现质量下降趋势时应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令。
5. 严格执行《设计变更》制度,设计变更(包括设计修改通知、设计签证单)涉及到工程设计标准等的重大变更,要及时地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认可。
6.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采取“防护”、“包裹”、“覆盖”、“封闭”等保护措施)。
7. 加强施工过程的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拟发安全整改通知。
(三)、检查验收质量控制要点
1. 严格工序交接检查:各道工序完成后,要求施工单位按质量检验程序进行自检和质量检查评定,报送监理工程师核定。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 隐蔽工程检查:隐蔽工程完成后,首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质量自检并经检查合格后,将隐蔽工程记录报送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检查验收,达到合格经监理签字认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 做好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工作:检验批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同时做好验收记录。
4. 严格质量报告制度: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及时地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采取的处理措施,严格执行质量控制报告制度。
六、强制性规定条文要点
(一)饰面板安装工程
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二)饰面砖粘贴工程
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七、本工程应形成的资料
1、《工程材料/构配件报审表》及附件;
(1)、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测报告、外墙饰面砖样板件的粘结强度检测报告;
(2)、饰面板(砖)及其性能指标的复验:
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
2、水泥物理性能试验报告。
3、《砂子物理性能试验报告》。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预埋件或后置埋件;
(2)、连接节点;
(3)、防水层。
5、设计及规范规定的其它内容。
6、工程材料/构配件抽检记录。
7、质量问题监理通知单。
8、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9、监理函件。
10、设计变更通知单。
11、工程洽商联系单。
11、现场技术签证。
八、附:监理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