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协会章程92403283
安徽工程大学读书爱好者协会程大学读书爱好者协会
类别:理论学习类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安徽工程大学读书爱好者协会(英文名称: Association of reading lover in AnHu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 ,简称“安工程读书协”。
第二条:本协会的性质:属于学术研究类协会,自愿结成的非盈利大学生团体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培养读书兴趣,丰富校园生活,提高学习热情。
第四条:本协会是在安徽工程大学校党委领导下、直接隶属于校团委和校学生团体联合会的管理和监督的学生协会,是由本校广大读书爱好者组成的团体组织,属于校学生团体联合会的一分会。
第二章 活动
第五条:本协会旨在通过系列活动,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提升学生的课外知识水平,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学生今后的发展服务。
第六条:本协会每学期初制定活动计划,经系团总支同意后报校团委、校社团联合会备案,在校团委、校学生团体联合会的统一监管、协助下,按照校团委的《安徽工程大学学生团体联合会的章程》及有关规定的精神,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活动结束后,及时向社团联合会上报活动材料,由社团联合会负责检查落实情况。
现拟订以下经常性工作:
(1)读书交流和推荐活动;
(2)周末读书日;
(3)学生讲坛;
(4)其他:辩论赛、书评征集、爱心捐书、刊物出版等。
第七条:本社团开展活动原则上限于校内,以丰富本
校同学的课余生活为主。如与校外团体、单位联合开展活动,必须先经主管单位同意,报校团委审批。
第八条:活动组织按活动性质由理事会各部门负责,实施过程实行专人负责制。
第三章 协会成员
第九条:凡我校注册在校学生,承认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定,履行义务,积极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通过一定形式均可
加入本协会。
第十条:会员入会报名集中在学年开学之际由社团联合会、本协会统一组织招收新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1)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2)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并进行监督;
(3)优先参加本协会培训;
(4)优秀会员可获得本协会奖励;
(5)参加理事竞选成为理事;
(6)有申请退会的权利:可以以口头形式报告会长,或以书面形式报告理事会。
义务:(1)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2)积极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委托的任务;
(3)维护本协会的利益及荣誉;
(4)积极宣传书本知识,推动读书学习活动的发展。
第十二条:会员凡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经理事会批准,收回会员证,取消其安徽工程大学读书爱好者协会会员资格。
(1)给协会造成重大名誉损害;
(2)严重违反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
(3)不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本协会的机构设置:
(一) 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团支书一名; (二) 设办公室,外联部,宣传部,组织部,实践部、财政部和编辑部;
(三) 各部部长,副部长各一名。委员根据情况增设,由各部自由选拔;
第十四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 选举和罢免协会执行机构;
(三) 审议协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
(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每届一年
第十七条:会员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协会执行机构的职权是:
(一)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 筹备召开会员;
(三) 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 决定会员的加入和除名;
(五) 决定协会下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 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 制定内部管理
;
(八)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 热心学生协会工作;
(三) 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四) 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二十条:本协会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一年。本协会会长不兼任其他学生协会的主要负责人。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
(二) 检查会员大会、协会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
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 负责协会全局工作及
的策划、决定、督促、检查并协助各部工作;
第二十二条:副会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枝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 协助会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四) 负责对违纪成员的监管;
(五) 在会员大会及其它相应会议上发言,汇报工作。 (六) 监督本社团活动及财务情况。
(七)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在适当时候代理会长行使相应职权。
第二十三条:宣传部:负责通过各种方式(如:短信、海报、
、板报等)宣传和传达协会的最新活动和安排。
第二十四条:组织部:负责组织协会开展的所有工作,以及每次活动的纪检及会场纪律。组织协会会员参与各种形式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办公室:协助理事会管理协会内部日常事务,负责协会内部档案的管理,负责协会内部财务工作。协会收入登记,其次就是整理各个部门的工作计划书与其他方面的策划文件
第二十六条:财务部:负责管理社团内的各项收入支出。
第二十七条:外联部:负责联系校内外的各组织、机构及报刊杂志社的工作及协调协会与其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和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拉赞助工作。
第二十八条:实践部:组织读书系列活动,安排完成活动任务,提供活动技术服务;为会员及广大学生解答有关疑问,及其相关于活动方面的事情。
第二十九条:编辑部:负责社团成员的文章进行编辑筛选工作,为社团刊物的出版作好准备。
第三十条:干部要求:
(一)各部门之间必须分工合作,以打造精品,丰富同学课余文化生活为目标,勇于开拓,努力创新。各干部必须加强相互之间的联系,互相合作,大胆思维,尽力表现自我,树立主人翁意识。
(二)协会各干部都代表协会形象,必须注意自身言行,在和其他组织联系交流时要做到以笑对人,以礼待人,不卑不亢,积极交流。树立读书爱好者协会的社团形象。在协会、学校中能积极学习,热情助人,提高自我,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展现一个学生团体的风采。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 会费;
(二) 院团委拨款;
(三) 社会赞助;
(四)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按照院团委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三条: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五条:本协会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六条:本协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院团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院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第三十七条:本协会换届或更换协会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院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八条:本协会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
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程序,由院团委、院学生会、本协会执行机构或三分之一以上本协会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协会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院团委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协会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院团委组织下成立
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协会经院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院团委的监督下,按照安徽工程科技学院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指导教师
第四十六条:为提高协会举办活动的质量,本协会聘请有责任心、热心于学生第二课堂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如聘请校外人士担任指导老师必须经主管单位同意,报校团委审批。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会员大会执行机构。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院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九条: 凡经会员大会审批的附件,与本章程具有同等效力。
读书爱好者协会委员会筹备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