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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文档)浙江温州虐童案的浅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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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文档)浙江温州虐童案的浅思考(精华文档)浙江温州虐童案的浅思考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 11 级法学 2 班 11573229 李明月 讨论课作业 论侵权责任 ――以浙江温岭虐童案为视角 一、案件回顾 (一)案情介绍 2012 年 10 月 24 日,浙江温岭虐童案被曝光。该幼儿园教师颜艳红双手拎着一名男童的双耳,将男童的双脚提离地面 约 10 厘米,还叫她的同事童某进行拍照。孩子的表情是痛苦而恐惧的,而幼儿园老师颜艳红的脸上却洋溢着快乐的表情。 之后,她将照片传到 QQ 空间。此事一经曝光,便引起了全国上下的一片哗然。 10 月 25 日,温岭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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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文档)浙江温州虐童案的浅思考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 11 级法学 2 班 11573229 李明月 讨论课作业 论侵权责任 ――以浙江温岭虐童案为视角 一、案件回顾 (一)案情介绍 2012 年 10 月 24 日,浙江温岭虐童案被曝光。该幼儿园教师颜艳红双手拎着一名男童的双耳,将男童的双脚提离地面 约 10 厘米,还叫她的同事童某进行拍照。孩子的表情是痛苦而恐惧的,而幼儿园老师颜艳红的脸上却洋溢着快乐的表情。 之后,她将照片传到 QQ 空间。此事一经曝光,便引起了全国上下的一片哗然。 10 月 25 日,温岭市公安局发布消息:颜艳红因涉嫌寻衅滋事犯罪,被刑事拘留;另一位给颜艳红拍照的同事被行政拘 留七日。此后的 10 月 29 日,颜艳红被温岭市警方提请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11 月 14 日公安机关已刑拘颜艳红并向检察院提请批捕。 新华社记者近日从温岭市政府新闻办了解到,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需 要补充侦查,颜艳红亲属也提出要求司法鉴定,公安机关将继续侦查此案。 据媒体相关资料表明,该案件还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 (二) 、争议焦点 该案发生后,在社会上引发了一片反响。部分学者主张应该设立虐童罪,在法律上给以孩子以保障,那么仅仅建立 虐童案罪真的能解决问题吗,教育机构相关责任人公开赔礼道歉,并对该教师给予开除的处分。社会上呼声不断,但是大多 是指责颜艳红的虐童行为。当然也有律师朋友站了出来为颜某说话,张维玉律师主张颜某的行为不应该以寻衅滋事罪定罪。 那么该教师的行为,从民法角度来说,我们又应该做如何的评定呢,下面,我仅从民法学的角度来谈一下该教师的行为。 二、法理分析 (一)民事侵权行为 1.对孩子健康权的侵犯 颜某用给孩子绑胶带的方式教育孩子,给孩子的身心健康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孩子的健康权。 健康权既包括身体健康权又包括心里健康权。结合温岭虐童案,该老师的行为既有对孩子身体健康权的侵犯,又有对孩子心 里健康权的侵犯。相比之下,我觉得,虐童行为给孩子在心理方面造成的伤害远比给孩子身体方面造成的伤害影响大。在记 者接下来的采访中, 蓝孔雀幼儿园中绝大多数孩子的家长都说虐童行为给孩子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 孩子们变得胆小起来, 做什么事都畏手畏脚,很担心犯错误被老师“惩罚” ;同时他们也很后怕,如果是长期的虐童行为,那么带给孩子的将会是 莫大的恐惧感。每每孩子回到家中说在学校老师用胶布封他们的嘴,我们都不敢相信,如果我们早对孩子的话语产生一点的 质疑,那么该事件也不会发生如此恶劣的程度。 2.肖像权的侵犯 在温岭虐童事件中,孩子们的肖像权同样也受到了侵犯。 肖像权是自然人专有的民事权利, 只有自然人本人享有自我肖像使用的权利, 同时也包括允许他人使用自己肖像的权利。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未经自然人本人的同意,取得或者使用其肖像的行为,都是对肖像权的侵犯。颜某将孩子拎起来离地大 约有 20 厘米,嘴角上流露出满意的微笑,而被拎起的孩子的满脸的恐惧与痛苦。颜某还让同为幼儿园教师的童某帮助将这 一场景用照片的形式下来。之后颜某将这些照片传至个人的 QQ 空间中。广大网民朋友、孩子的家长也是通过照片知道 该事件的。 那么在讨论在该事件中孩子们们的肖像权是否遭到侵犯时,我是从三个方面加以分析的。第一,颜某未经过孩子(无民 事行为能力人)家长的允许,将照片传至 QQ 空间。该行为本身就是侵害他人肖像权的一种表现。第二,颜某将虐童的照片 通过网络这个媒介传至 QQ 空间,对被虐孩子及其家人的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被虐的孩子就像被贴了标签一样,无论今 后在哪所幼儿园读书亦或是继续在蓝孔雀幼儿园读书,都摆脱不了他人在背后指指点点的事 实,长此以往,将对孩子的身心 产生不良的影响。第三,从肖像权本身看,肖像权为自然人的基本人格权,该事件被披露后,照片中被虐孩子的人格尊严势 必要受到该事件的影响。总之,综上所述的几个方面,孩子的肖像权在该事件中受得了侵犯。 3 侵害人格权――侮辱 该教师颜某某,通过将孩子塞进垃圾桶、用胶布封嘴等方式教育孩子,用这人格侮辱的方式,使得孩子们不敢不听话。 1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 11 级法学 2 班 11573229 李明月 讨论课作业 通过这种方式,使得其他孩子明白被惩罚孩子是做了错事的孩子,他们的行为不应该被效仿,否则就会受到同样的对待。无 论是幼小的孩子还是耄耋的老人,都有人格尊严,他们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二)责任负担 1.幼儿园承担连带责任 在温岭虐童案中,教师颜某是要为自己的行为是负责的。但是该事件发生在幼儿园中,幼儿园难道没有责任吗, 颜某作为幼儿园聘请的一位老师,其行为也并不仅仅是个人的行为。校方责任人在平日里应该负有监督的责任,该行 为的发生,校方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颜艳红是蓝孔雀幼儿园的一名教师,与幼儿园是劳务关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34 条第一款: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 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显然,颜某为了完成她的任务,让每个孩子都“听话” ,不 吝惜使用了虐待的手段,无论最终造成什么样的后果,这种后果是由校方承担的。那么这并不是说颜某不承担责任。根据侵 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对外承担侵权责任后,对内可以像相关责任人行使追偿权。进一步讲,该案件由校方和颜 某共同侵权,校方在对外承担责任后,对内可以向颜某追偿,校方承担连带责任。 2.主次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 38 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那么在该案件中,校方有 没有责任呢,或者说二者共同侵权,在责任分担上谁来承担主要责任,谁来承担次要责任呢,总会该案分析,虐待行为的实 施者是颜某,很显然,颜某是要承担主要责任的,但是,校方作为一个民事主体,在平时的教育工作中应该负有监管的义务, 而且在雇用教师对教师的资格认证方面也存在着过失,因此,在该事件中校方要承担责任,械,我鹑巍? 3.监护人的责任 如果说在该事件中颜某承担 65%的责任,校方承担 30%的责任,那么剩余的 5%的责任就要有其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家长 来承担了。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幼儿园中的孩子,应该是 10 周岁以下的弱势群体,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无法辨认 教师的行为是否侵犯他们的权利,但是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该是孩子和学校之间沟通的桥梁,应该在平时主意孩子们 的细微变化,多注意孩子们的言行。如果平日里能够和孩子很好的沟通,对孩子们在学习的生活有很深入的了解,那么该事 件是不会发展到如此恶劣的程度的。 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有义务保障孩子们受教育的权利。他们将孩子送入幼儿园,并且缴纳相关费用,与幼儿 园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关系。幼儿园提供孩子们受教育的场所,并不是完全代替家长行使监护权。因此从公平的角度说虐 童案的发生,三方民事主体都是有责任的。 三、有关该案件的几点思考 首先,温岭虐童事件带给孩子及其家长的主要是精神上的伤害,并没有危及到孩子的生命安全。而对于精神赔偿,我 国法律并没有做出专门的规定。而衡量精神伤害的标准也不是很明确,这些都是我国法律需要健全的地方。其次温岭虐童案 的发生,难道仅仅是教师、学校的责任吗,其他监管部门比如说当地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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