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合同经
销
商
合
同
合同编号:
经销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双赢合作、友好协商、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有关
产品加盟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经销商资格及经销辖区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XXX系列产品经销商。经销辖区: 省(直辖市∕自治区) 市(县)。
第二条 进货约定
乙方每次进货数量不得少于 箱,否则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
第三条 独立的当事者
1...
经
销
商
合
同
编号:
经销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双赢合作、友好协商、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有关
产品加盟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经销商资格及经销辖区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XXX系列产品经销商。经销辖区: 省(直辖市∕自治区) 市(县)。
第二条 进货约定
乙方每次进货数量不得少于 箱,否则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
第三条 独立的当事者
1. 乙方不具有代
甲方或为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利,乙方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转让、出售甲方授权给乙方的产品销售权,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3. 乙方在经销甲方产品过程中,因分销或分店原因造成甲、乙方被索赔或给甲、乙方造成其它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使用的模版、签呈、合同等不得违背甲方
,虚假承诺由此产生对甲方名誉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 甲方任何人员在无甲方书面批复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借款、借物、调货或承诺销售政策外的政策;如有发生,以上作法视为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与甲方业务人员合伙或让甲方业务人员以入股的形式参与经营,或采取不正当的行为贿赂、胁迫甲方业务人员,否则一经发现,甲方保留立即追究乙
律责任的权利。
第四条 价格政策
1. 甲方提供全国统一供货价格和配售政策向乙方供货并结算。
2. 乙方必须遵守该价格体系,以维护市场价格的统一规范。
第五条 销售任务
1. 乙方承诺年度销售任务为 万元(以实际进货付款为准);并按照月度进行销售指标分解:若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商资格或降低返点比例。
2. 年度具体进度分解为:(单位:RMB万元)
季度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总计
月份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约定回款
合计
3.年度返利政策:
① 乙方按如下情况完成本年度销售任务可享受相应的年终销售奖励(返利以货物形式冲抵),每年度结算一次。
完成年度销售额(X)
返点比例
说明
X<300万
0
完成年度销售额以甲方收到货款为准;
300万≤X<500万
500万≤X<60万
X≥600万
② 甲方规定的特价产品、特批的促销产品和搭赠产品等,均不享受任何返利政策,但可以计入年度销售任务。
第六条 广告.促销支持
1. 针对乙方在当地投放的广告、促销活动,由乙方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必须提交《促销投放审请表》到甲方总部,经总部审核书面确认。
2. 广告、促销一律执行“先审批,后执行”的原则;
3. 甲方在发货时,将按规定免费配送一定比例的促销物料供乙方推广产品。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的经营指导。
2. 甲方根据市场需求,进行新产品研发和创新。
3. 甲方对市场价格体系进行调整时,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库存不予补差。
4. 凡未经甲方公司盖章确认的,甲方相关人员无权处理甲方的债权、债务。
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 乙方必须保持与甲方的发展、营销战略相一致,以负责的态度积极维护公司品牌与产品形象,避免任何有损品牌与产品形象的行为产生。
3. 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营销政策及价格体系,在特许区域内全力以赴进行市场推广。
4. 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代理、销售、参股或制造与甲方产品相竞争的任何产品,更不能以甲方品牌或任何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相应处罚
并追究法律责任。
5. 乙方须接受甲方的市场指导不得跨区域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取缔其经销商资格。
6. 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反馈销售过程中产生的销售情况、客户档案数据、同类竞品信息、辖区市场可利用的资源信息、辖区市场经济环境和与行业有关的信息等,并按甲方要求及时填报各类市场调研报表,月度销售报表等,执行甲方的有关市场运行管理规定及操作规范。
7. 乙方终止合同时,在终止合作之日起7日内,乙方不论任何理由必须放弃使用甲方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甲方。
8. 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外,乙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
第九条 订货、运输及验收
1. 乙方订货必须按甲方规定的统一订货格式及流程向甲方订货,如更改当次订单须于自下单之日起的24小时以内通知甲方相关人员,并以更改后的日期为准,否则相关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 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双方沟通发货日期发货,如不能按此日期要求供货须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重新确认具体发货日期。
3. 乙方到货验收货物时,应会同承运司机现场进行验收,如发现有产品包装破损,货差须由乙方要求承运方赔偿。所有到货差异问题,必须在到货后24小时之内,司机离开之前反馈给公司,24小时内无反馈或无承运方相关证明的,视为此批货物无任何异议;过期反馈,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产品价格与结算方式
1.甲方所报所有产品价格均不含税。
2、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后须及时电话或传真形式告知甲方。
3.凭甲方开具出库单或送货单,并由承运方签字生效,即作为甲乙双方结算依据。
4.乙方必须以与甲方签订合同的名称将各种款项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否则,甲方不予承担款项的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附件
1. 本合同有效附件《XXX有限公司账号》、《产品价目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事项
1.
2.
3.
第十四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签权。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处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发生异议,由甲乙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友好、坦诚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甲方盖章确认而改动的合同内容,视为无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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