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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论文

2019-04-17 12页 doc 30KB 4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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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论文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论文 1 引言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W T O 的加入,竞争和风险的日益加剧,会计所处的客观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程度越来越高,企业经营存在着风险,以投资者为主体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加重视与不确定性相关的风险信息的揭示。实施谨慎性原则,对存在风险加以合理估计,就能在风险发生之前化解,并对防范风险起预警作用,有利于保护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利益,从而谨慎性原则的应用成为必然。谨慎性原则的充分贯彻和实施为补充和完善企业新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解决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的会计核算问题,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它符合我国现...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论文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论文 1 引言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W T O 的加入,竞争和风险的日益加剧,会计所处的客观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程度越来越高,企业经营存在着风险,以投资者为主体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加重视与不确定性相关的风险信息的揭示。实施谨慎性原则,对存在风险加以合理估计,就能在风险发生之前化解,并对防范风险起预警作用,有利于保护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利益,从而谨慎性原则的应用成为必然。谨慎性原则的充分贯彻和实施为补充和完善企业新会计准则和会计,解决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的会计核算问题,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它符合我国现阶段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客观要求。有利于上市公司、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重视市场风险,保证资产质量,避免虚盈实亏,提高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谨慎性原则在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中都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其在会计领域的地位勿庸质疑,本文将从其概念、其实施的必要性和在我国的发展历程等几方面来进行理论上的论述,肯定谨慎性原则在会计理论中的地位无法替代。但是在实际运用谨慎性原则的过程中,由于其内在逻辑的不一致和外在的现实条件制约,从而使得实际运用效果和确立谨慎性原则的初衷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偏离,本文将通过对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中小企业中的实际运用效果分析,提出谨慎性原则的“双刃剑”效应,指出谨慎性原则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弊端,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论文 2 一、中小企业运用谨慎性原则的必要性谨慎性原则是一个众所周知却又很难以完全说清楚的会计原则。谨慎性原则在财务理论与实务中都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谨慎性原则对于会计系统的影响就好像水沁入土壤里一样,使得整个会计体系到处都有它的痕迹,虽然这个比喻有些夸大,但却充分反映了在现实情况下会计界对谨慎性愿则进行系统研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一)谨慎性原则的概述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性原则,它是针对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因素要求人们在会计处理上保持谨慎小心的态度,要充分估计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尽量少计或不计可能发生的收益,使会计报表使用者,企业决策者提高警惕,以应付纷繁复杂的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把风险损失缩小或限制在极小的范围内。美国著名的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在《会计理论》一书中指出,“谨慎性原则要求当某些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存在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可供选择时,会计人员应在不影响合理选择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不虚增利润和扩大所有者权益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①。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8 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费用。”(二)中小企业的特点中小企业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相对于大企业而言的。由于各国以及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文化背景存在差异,以及划分企业规模的侧重目标有别,因此国际上对中小企业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我国在2003年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了《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主要内容见表1-1 表1-1 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②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算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工业从业人员数销售额资产总额人万元万元 2000及以上 30000及以上 40000及以上 300-2000以下 3000-30000以下 4000-40000以下 300以下 3000以下 4000以下① Hendrikson,E.S.and Van Breda,M.F.,Accounting theory,fifth edition.1991,Homewood Richard D.Irwin,Inc. ②《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年版,P196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论文 3 续表1-1 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算单位大型中型小型零售业从业人员数销售额人万元 500及以上 15000及以上 100-500以下 1000-15000以下 100以下 1000以下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数销售额人万元 3000及以上 30000及以上 500-3000以下3000-30000以下 500以下 3000以下邮政业从业人员数销售额人万元 1000及以上 30000及以上400-1000以下 3000-30000以下 400以下 3000以下住宿和参观业从业人员数销售额人万元 800及以上 15000及以上 400-800以下 3000-15000以下 400以下 3000以下注:本论文所论述的中小企业不包括其中的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 中小企业的特点主要表现在:(1)组织形式上两权重合。在我国传统家庭经营观念的影响下,大部分中小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这就意味着中小企业的组织化程度较低,企业主的决策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由于没有相关的牵制,会计人员与企业主的从属关系更加突出。他们的工作完全在企业主的管理之下,缺乏独立性,从而影响会计信息的可信度。(2)会计机构的设置不合规范。有些小企业不设置会计机构,委托外部专业机构代理记账③,有的即使设置了会计机构,一般也层次少、分工不太明确、兼职多。出纳人员更是任用企业主的亲戚朋友,而不管其是否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中小规模企业通常只有少数员工负责会计处理和资产保管等,不相容职责分离有限,即 使存在制度和授权程序,也是非正式的,随意性较大。(3)会计人员的素质较低④。同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缺乏同时具有理论知识和实践的会计人才。一些从事会计工作时间较长的会计人员,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有丰富的经验,但掌握新制度、新准则、新会计手段的速度较慢;刚从学校毕业的会计人员懂得理论,但又缺乏实际操作的经验。(4)没有健全的内部会计制度,会计核算不规范。有调查显示,有1/3的企业没有书面的财务会计制度,相当一部分有财务会计制度的企业也只是一个形式,不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会计人员还是没有遵照制度行事,全凭个人经验进行管理⑤中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不规范也是一个公认的问题,特别是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会计信息的可信度较低,原始凭据不完整,会计审核手续不健全,成本结转随意,有的还设有内外两套账。这除了和会计人员自身素质有关外,还和中小企③《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账。”④关于中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问题,主要参见试论中小企业会计人员的素质和职责, 孙瑾,《商业研究》2001 年第6 期⑤我国中小企业会计执业环境探讨, 谭湘,胡国红,罗汉鸿,《广东农工商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第16 卷第2 期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论文 4 业的会计行为没有制度规范有关。(5)缺乏有效的会计监管。国家监管的重点是那些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对于大部分属于非公有制的中小企业,国家的投入力量、关注程度和监管力度还是远远不够的。税务部门是中小企业的会计监管者,但也仅仅限于每个月的纳税申报和定期税务稽查,侧重于税基的完整和真实。中小企业内部也缺乏规范的监管体系。由此可见,我国对中小企业的监管还相当的薄弱,致使中小企业有机可乘,在利益的驱使下,假账泛滥。(三)中小企业运用谨慎性原则的必要性 1.商品经济中存在着许多不确定的因素是谨慎性原则存在的基础商品经济的出现和发民展必然伴随着市场竞争,企业的生死存亡,前途命运与市场竞争的成败休戚相关。随着社会生产力迅猛发展和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促进企业的竞争更加激烈,“优胜劣汰”已成为商品经济社会的客观规律。企业处于这样变幻莫测、纷繁复杂的社会经济环境中,受着市场竞争和价值的支配,其经营活动特别是对于未来的经营活动带来很大的在确定性。因此,作为企业经营活动的会计信息系统,不得不考虑这些不确定因素。 2.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壮大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市场竞争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面临诸多瞬息万变的不确定因素。对此,企业进行会计处理时,应保持谨慎小心的态度,充分估计到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尽量少计或不计可能发生的收益,使决策者能正确判断纷繁复杂的外部环境的变化,把风险损失缩小或限制到尽可能小的范围内,这样,有利于企业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挤干企业利润中的水分,避免潜亏的发生,从而保证企业在稳定中发展壮大。以企业多报利润来源为例,如果仅从账面上看似乎赚了钱,有了盈利,实际上企业的原有净资产和业主权益已受到了侵蚀和损伤。因为企业一旦出现了利润,政府就必然要求企业交纳所得税,如果是虚假利润则意味着企业要多交所得税,增加现金流出量等。当企业因虚假利润而满足上述要求后,一方面,业主的投资要受到侵蚀;另一方面,因增加现金流出量而有可能使企业处于资金短缺状态。长此下去,不仅有可能影响企业的扩大再生产,甚至还有可能连简单再生产也难以维持⑥。 3.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中,投资者和经营者对企业经营状况的认识角度各不相同。投资者所关心的是企业资产是否保值增值,企业能否在不断获利的前提下持续经营下去;经营者所关心的是企业目前的经营效益,以表明经营者的经营业绩。在双方利益不尽协调时,就必须需要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经⑥浅谈谨慎性原则在会计核算中的运用陈爱琴山西省建筑构件公司, 山西太原, 030027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论文 5 济签证。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在选择会计处理方法时,应当采取尽可能不高估资产和所有权益的会计处理方法,使企业的会计核算尽可能建立在比较稳妥可靠的基础上,如会计核算中采取的计提坏帐准备金、加速折旧法、存货后进先出法等。以加速折旧法为例:在电子行业,科技进步加速了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如果对企业拥有的电子设备不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一旦电子设备提前报废,便无足够的资金购置新设备。而少提折旧,必定使企业虚增利润,进而发生其他影响企业资金总量减少的费用,诸如多交所得税、多付股利等。但若采用体现谨慎性原则的加速折旧法,则可避免虚假利润的发生,进而可以少交所得税。由此可见,这些谨慎的会计处理方法可以为注册会计师的签证提供科学的依据,保证签证结果能为社会所承认,从而也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效避免短期化行 为,保全企业资产的完善,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从而保护了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利益。 4.对会计信息可靠性与相关性原则的必要补充谨慎性原则起源于中世纪财产托管人解脱其受托责任的策略,20 世纪初至30 年代前是一项占支配地位的会计原则,当时主要表现为对资产的低估。经济危机之后, 谨慎性原则所体现的内容扩大到对收益的确认和会计报表披露。随着会计环境的变化, 会计目标从报告经管责任向为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转化, 谨慎性原则也逐渐成为对披露具有相关性和可靠性特性的会计信息的修订性原则, 是在客观性原则的条件不存在时的补充原则。 5.谨慎性原则贯穿在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上在选择会计处理方法时, 应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 在会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选择最有利于或最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处理的方法, 这也是以谨慎性原则作为指导的。例如在物价上涨时,选择后进先出的存货计价方式, 以降低当期的销售利润,减少当期应纳税额。折旧方法上以加速折旧法代替直线法;建造计算中以完工标准代替工程进度标准;销售收入确定以货款收回标准代替分期付款标准等, 都是体现谨慎性原则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论文 6 二、谨慎性原则运用的国际比较—--以德国为例“谨慎性原则”是保障高质量会计信息的核心原则之一,每个国家在会计谨慎性原则的应用上都存在一定的差异,就以中德两国对此原则的应用来看,两国在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准备金等方面都或多或少有着一定的不同,其中关于秘密准备金处理是两国最大的差异。因此,本文将对中德两国在秘密准备金方面的不同进行重点分析。“稳健主义”是德国会计的重要特征之一,高度稳健必然产生“秘密准备金”,因而“秘密准备金”又成为德国会计的一大特色。“秘密准备金”一词在德语中为“Stillen Ruecklagen”,德国著名经济学家韦赫对“stillen Ruecklagen”的解释是:“它象公开的公积金一样属于自有资本,但又象它的名称所反映的那样,其存在是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的”。由此可见,德国秘密准备金具有两个显著特点⑦:1.秘密准备金属于所有者权益,而不是债权人权益;2.秘密准备金不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体现了其“秘密”性质。德国常见的产生秘密准备金的方法有两个:一是低估资产价值;二是高估负债价值。前者称为“狭义的秘密准备金”,它与后者因高估负债形成的“暗藏的秘密准备金”一起就构成了德国广义的“秘密准备金”。两者及其与资产负债表的关系可由图2-1表示:“狭义的秘密准备金”“暗藏的秘密准备金”秘密准备的金额、项目不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资产负债表上的金额包括秘密准备,但无单独项目图2-1 两种秘密准备金与资产负债表的关系图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狭义秘密准备金是不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但不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资产并不都是秘密准备金。例如,企业自己形成的商誉,是不允许反映于资产负债表的,但它就不是秘密准备金。因此,德国秘密准备金的另⑦德国秘密准备金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任永平,会计研究 2001 年02 期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低估资产的价值减少的所有者权益(秘密准备)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高估的负债等于减少的所有者权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论文 7 一前提条件是“必须是在资产计价过程中产生的,而且这种资产具有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责任或至少具有一种反映的选择权”。显然,秘密准备金的“释放”将直接形成企业利润,如果不考虑所得税因素,则释放的秘密准备金应等于增加的业主权益,因此,秘密准备金在性质上应属于业主权益。在德国立法者看来,秘密准备金的存在是一把“双刃剑”。但即使在这样的两难境地中德国立法者并没有放弃秘密准备金,认为秘密准备金的存在,只要不是“故意的利润操纵目的”而是基于“商人的谨慎”,仍然是有利于包含债权人在内的投资者的,于是采取了加强披露的办法,以消除秘密准备金带来的负面影响。因此,从总体上看,德国立法者赞成秘密准备金的存在的,但也要求企业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使“秘密”成为“公开”。相比较而言, 我国秘密准备金包含的内容和形成的方法与德国大致相同。但两国政府的态度却天壤之别, 我国会计准则、制度中的某些规定实际上自动形成了一些秘密准备, 然而我国政府却明确禁止秘密准备金的计提。我国《企业会计制度》( 以下简称《制度》) 第11 条第12 项规定:“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 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 少计负债或费用, 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这是《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度》对会计核算中贯彻谨慎性原则的一般要求。但对什么是秘密准备以及如何产生秘密准备等问题,却未做明确说明。从理论上讲,只要坚持历史成本原则,只要存在价值估计,就有可能存在秘密准备金。然而,长期以来,鉴于我国的国情,我国企业往往是“虚盈实亏”,而不是“秘密准备”,因此,秘密准备金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并没有引起足够得重视。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尤其是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发展,我国企业也 会变得越来越“谨慎”,越来越“稳健”,秘密准备金问题终将“浮出水面”。事实上,我国企业一方面存在着一定的“虚盈实亏”问题,而另一方面也同时存在秘密准备金。例如,帐面价值已经等于零的仍可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市价已经远高于帐面成本的股票投资、采用一次摊销法的各种低值易耗品等等。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秘密准备的存在将是必然的。因此,必须客观地对待秘密准备的优点和不足,“趋利避害”,合理地利用秘密准备的有利的方面,克服或抑制其不利的一面。总之,我国应该正确应对秘密准备,完善我国准备金制度,充分借鉴国际惯例,特别是德国等国家的成功经验,使我国准备金制度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严密性,能够解决会计实务将面临的新问题,防患于未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论文 8 三、我国中小企业运用谨慎性原则的现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竞争和风险的日益加剧,会计所处的客观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程度越来越高,企业经营存在着风险,以投资者为主体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加重视与不确定性相关的风险信息的揭示。实施谨慎性原则,对存在风险加以合理估计,就能在风险发生之前化解,并对防范风险起预警作用,有利于保护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利益,从而谨慎性原则的应用成为必然。谨慎性原则虽然对会计的理论与实务影响巨大,但它也极富争议。因而,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物中的运用也应引起我们足够地注意。下面,笔者将分别对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制度和会计实务这两方面的运用现状进行阐述。(一)会计制度方面谨慎性是传统会计中一项历史久远、影响深远但又颇具争议的计量原则。我国在1992年颁布,并于1993年7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中首次引入了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并且在随后几年的一系列具体准则制定过程中,体现谨慎性原则的方法陆续被采用,特别是在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谨慎性原则更是得到了充分的运用。如今,谨慎性原则已经成为我国会计理论和实务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则。 1.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方面:在1992年的行业会计制度中提出了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998年陆续颁布的《投资》等一系列具体会计准则及《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在1992年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扩大了资产项目计提准备的范围,即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同时,扩大了坏账准备的提取范围,在提取方法及比例上更加灵活。 2001年颁布的会计准则更是全面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中期期末和年末除了计提原有的“四项准备”外,新的企业统一会计制度和《无形资产》准则规定还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其中规定资产的期末计价方面在每期期末,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或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主要有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减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等。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论文 9 2.在固定资产折旧方面:1992年的行业会计制度中提出了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加速折旧法,1998年颁布的一系列准则又对加速折旧法的应用条件有所放松。 3.在无形资产方面:1998年的一系列准则对无形资产、开办费的摊销期限作了修订,由原制度中无形资产的“不少于10年”、开办费的“不少于5年”,分别调整为“不超过10年”、“不超过5年”。在2001年1月财政部颁布的《无形资产》准则中,要求企业管理部门在判断无形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时,应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存在的各种因素作出谨慎的估计。 4.在收入的确认方面:1998年颁布的准则在确认标准上较以前的准则谨慎。如无论是《收入》准则中关于收入确认的四个条件,还是《建造合同》准则中关于跨期合同引起的收入确认,均将相关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结果能够可靠计量等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相比之下,2006年颁布的新准则对于收入确认标准采取了更加谨慎的做法,《收入》准则中关于收入确认更加严格,其中销售商品收入有五个条件,提供劳务收入有四个条件;同时对价款收取采用递延方式的,按应收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差额先计入未实现融资收益,不确认当期收入。(二)会计实务方面谨慎性原则针对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因素,要求人们在会计处理上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风险和损失,提供反映经营风险的信息,这样有利于保护投资人的权利,也有利于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但谨慎性原则若使用不当也可能降低企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可比性,使会计信息失真。谨慎性原则在我国中小企业中的运用总的来看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过度谨慎性。我国企业在实施承包经营过程中,为了自身利益,行为短期化进行掠夺式生产,而谨慎性原则 成为企业承包者隐瞒利润,逃漏税收的秘密武器;另一个是谨慎性不足问题。我国企业谨慎性原则实施范围仍显狭窄,离充分谨慎性原则还有一定距离。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第一.由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采用具有较强的选择性,使用谨慎性原则未必能够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很容易导致资产价值和利润的不实。例如,小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小企业自行确定,各种方法计提的坏账准备又不一定相等, 小企业完全可以选择一种有利于自己的方法,从而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第二.谨慎性原则的运用程度不均衡。如制度未对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比例作出明确的规定及具体可操作性的方法,这就使不同的企业在处理相同或相似情况时由于采用的比例存在较大差异,导致企业间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另外,大部分小型企业是忽略谨慎性原则的。当然,由于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应允许企业之间差异,但从实际情况看来,造成差异的原因是企业经营目标的不同。第三.普遍对谨慎性原则的理解存在误区:一是片面地理解了谨慎性原则的实质含义,把“不抬高资产或收益,不压低负债或费用”理解为“低估资产或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论文 10 益,高估负债或费用”;二是把谨慎性原则的运用错误地理解为诸如“提取坏账准备”等估计行为本身难掌握,而没有把谨慎性原则理解为对会计估计行为的一种基本要求或立场。从而为滥用谨慎性原则提供了理论支持。第四.由于谨慎性原则本身具有较强的倾向性,本期的利润稳健了,后期的却不稳健。比如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使得当期利润计算偏低,期末存货价值减少,会导致以后期间销售成本偏低,从而使利润反弹。对于期末存货占资产比重较大的企业(如房地产开发公司)来说,这不失为操纵利润的手段。由此,企业可能在某一会计年度注销巨额呆滞存货,计提巨额存货跌价准备,实现对存货成本的巨额冲销,然后次年就可以顺利实现数额可观的净利润。这种盈余管理只需对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作过低估计,而无需在次年度大量冲回减值准备即可实现,而且不易被人发现。第五.相当一部分小企业机构不健全,会计基础工作相对薄弱,各项不够规范,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职业判断能力相对较低,在实务操作中难免带有极大的主观臆断性。例如,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中的“可变现净值”如何计量《小企业会计制度》中表述为“可变现净值,是指小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这三个“估计”,一般会计人员很难准确估计,可变现净值也就很难正确计算。由于谨慎性原则具有主观和不可验证性,致使该原则易被滥用,从而极大地破坏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使会计信息失去可靠性,而为不同企业、不同经营者用于不同目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毕业论文 11 四、我国中小企业运用谨慎性原则的案例研究中小企业在世界各国的经济中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国也不例外。据统计,全国中小企业的数量超过8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工业总产值、实现利税和出口总额分别占全国总量的60%、40%和60%;提供的就业岗位占全国城镇就业总数的75%。中小企业不仅为解决社会就业问题发挥着巨大作用,而且以其灵活的经营机制和旺盛的创新活动,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最基本的原动力。浙江省是我国的经济大省,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其中中小企业是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浙江中小企业虽然单个规模小,但对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迄今已为1300多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镇下岗职工提供了就业岗位,2007年人均工资性收入近2万元,成为提供就业岗位最多、就业人数最多的群体。从上述资料可以看出,浙江省的中小企业在我国中小企业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我选择它作为我的案例研究对象。 (一)浙江省中小企业滥用谨慎性原则的案例分析根据调查显示,浙江省大多数企业,尤其是在中小企业,应用谨慎性原则的现状看,尚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存在两个极端:一方面,有些企业尚未充分认识谨慎性原则的作用,没有意识到应该加以广泛的利用,甚至未加以利用;另一方面,有些企业则存在滥用谨慎性原则的现象,利用谨慎性原则任意调节盈亏,以达到粉饰经营业绩或掩盖经营亏损的目的。下面,本文就针对浙江省中小企业滥用谨慎性的现象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 1.企业存在随意更改存货计价方法的现象在调查中发现,浙江省有很多中小企业都存在随意更改存货计价方式的现象。例如: 诸暨市大唐镇某五金厂2006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对存货成本采用了不同的计价方法。上半年产成品的存货成本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销售实现后,按帐面存货成本结转产品销售成本。但是从2006年7月开始,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存货计价方法而采用了后进先出法,致使2006年产品销售成本上升了将近400万元,企业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也相应减少了400万元,少缴企业所得税 132万元。虽然这个五金厂在下半年物价上涨的情况下采用后进先出的存货计价方式是符合谨慎性原则的,但是根据《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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