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丧假慰问信
篇一:劳动法对丧假的规定
【劳动法对丧假的规定】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根据路程远近,企业还应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职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均应当照常发放职工工资。
可见,严格意义上讲,直系亲属是指自己的父母,妻子,和子女。因此如是自己的外公和外婆就不属于。
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岳父母或者公婆过世,也列入可享受丧假的范围。对于超出这一范围的亲属,企业有自行解释权。
由于我国历史形成的风俗,祖辈的丧礼,孙辈一般也在必须列席的范围内,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单位也将祖辈去世列入职工可享受的丧假范围,具体由各企业自主认定。
1
相关法律常识:
丧假
”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
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带薪休丧假的权利。因此,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员工带薪休丧假。
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
2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
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
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80]劳总薪字29号
(一九八0年二月二十日发布)
原劳动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这个办法试行以来,有些单位和职工反映,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由于没有路程假,给职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经研究,现对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月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
3
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篇二:工伤慰问信
篇一:慰问信
慰问
信
公司全体员工:
2011年是我司实
现退城入园搬迁进入园区生产的第一年。面对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和纺织行业市场疲软的严
峻困难,我们克服困难、不惧挑战、坚定信心、迎难而上。
工段及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与奉献。一年来的实践证明:我司广大员工是一支识大体、顾
大局、能吃苦、能打硬仗、善打胜仗的队伍。
2012年是公司“立
足新起点,实施新发展”的关键年。我们将以新的工作举措,紧紧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力
求在安全发展,企业管理方面有新的突破,力求在技术质量、队伍建设、经营业绩方面有明
显提升。
积力之举无不胜,
众智之为无不成。在新的一年里,希望公司全体员工统一
4
思想,明确认识,坚定信心,振奋
精神,团结协作,心往一处想,以昂扬的斗志,满腔的热情投入到公司总体工作部署上来。
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己素质和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按照“讲诚信、说真话、
干实事”的要求,格尽职守,埋头实干,提高工作效率,适应社会发展新要求,实现自己与
企业共同发展。让我们发扬“爱岗敬业、团结求实、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金华精神。
祝:公司全体员工
及家人新春佳节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吉祥如意~
南充金华纺织有限
公司
2012年1月15日
篇二:慰问信(最后稿)
慰 问 信
尊敬的 同志:
您好~
近年来,在市委、
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历届领导班子以及各位老领导、老干部打下的良好基础上,在各
位老领导、老干部的精心呵护下,滨城区委、区政府团结
5
带领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
发展观,积极抢抓黄三角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和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两大战略机遇,以建设
魅力滨城为目标,高点定位、乘势而上,叫响主战场,争当排头兵,努力建设黄河三角洲中
心城市,全区经济社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十一五”期间,全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4.21:53.7:42.09。
现增加值106.07亿元,旅游、物流、金融、信息等新兴服务业蓬勃兴起。高新技术产业实现
新发展,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15.36%。城乡面貌明显改善。“十一五”期间,
全区立足打造“碧水绿荫、生态园林型现代城市”,加快改造老城区,大力实施滨州工业园区、
东区等新片区建设,不断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城市规模迅速扩张,基本形成了“一
核、两轴、三片区”的新型城市化发展格局。滨沾铁路、公铁两用大桥建成通车,黄大、德
大铁路开工建设,大交通的格局初步形成。城乡电网、农村公路、农村饮水安全、农村中小
学危房等一批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加速建设,城乡生产、生
6
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农村综合改革
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步伐加快,财税金融、医药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改革迈出了新步伐。
进出口贸易均衡发展,结构不断优化,累计实现进出口总额19.68亿美元;招商引资实现新
突破,实际利用境外资金五年累计6510万美元。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入达到195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327元,五年年均分别增长13.6%和13.4%。就业扶
持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2010年新增城镇就业8120人,转移农村劳动力4.8万人,城
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16%以内。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位一体”的
社会保险体系更加健全,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覆盖,参合率达到
100%。安居工程加快实施,经济适用房竣工面积40万平方米。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义务教育
经费保障和贫困生资助机制不断完善,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教育质量明
显提高。卫生事业发展迅速,全区各类卫生机构达到375处,实有床位680张,卫生技术人
员1556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进一
7
步完善,人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
全稳定工作扎实推进,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人口和计生工作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人口年自然增长率稳定在6‰以内。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残疾人、妇幼和老龄等各项社会
事业蓬勃发展,全面进步。作为全省首批创建创业型试点城市,滨城区先后荣获“国家卫生
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全国农田水利建
设百强先进(县)区”、“省级文明区”、“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山东省最佳投资城市”、
“辉煌十一五中国可持续发展品牌区”等称号,并连续六年蝉联“省级双拥模范区”,连续七
年蝉联“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区”。2011年5月6日,中国社会科学院首次公布全国294个城
市居民幸福感调查结果:滨州居民幸福感全国排名第五。作为市辖区的滨城居民,无不感同
身受、幸福喜悦。
2011年,是“十二
五”规划的开局起步之年,结合滨城区“市辖区”的工作实际,我们将自觉增强加快发展的
紧迫感和主动性,牢牢锁定建设魅力滨城一个总目标,紧
8
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争
做黄三角开发建设排头兵两大任务,深入开展“环境优化提升年”、“城市建设推进年”、“工
业经济振兴年”三项活动,重点突破观念、资金、人才、环境、就业五个瓶颈,全面推进滨
州东区、滨州工业园区、沿黄生态休闲区、三河湖生态文化旅游度假区、滨州东城现代陆港
物流园区和黄三角中心商务区“六区建设”,攻坚2011,确保“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
步,决不辜负您和各位老
我们对您及广大老
干部的历史功绩和巨大贡献永远都不会忘,对老干部的崇高精神和优良传统永远都不会丢,
对老干部的尊重、关心和爱护的政策永远都不会变。我们将一如既往地重视老干部工作,在
政治上更关心、生活上更照顾、服务上更到位,确保让广大老干部老有所为、老有所安、老
有所乐。青山不老,夕阳正红。
最后,衷心祝愿您
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中共滨城区委
滨城区人民政府
9
2011年6月
篇三:员工慰问暂行规定2014
关于颁布《员工慰问暂行规定》
的通知
全体员工:
总经理:
(公章)
二?一四年九月二
十八日
主题词:企业文化、
员工慰问 ?此文件已经得到如下人员的审定和批准:
工程部负责人: 技术部负责人:
财务部负责人: 行政人力部负责人:
日期:2014.09.28
中业天成(北京)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慰问暂行
规定
为加强公司文化建设,
公司员工慰问工作程序,让员
工切实体会到公司对大家的关怀,
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特制订本规定:
3、集体活动:每月
月末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15:00——15:20,集体为本
10
月过生日的员工举行小型生日派对,
由行政人力资源部统一预订蛋糕,费用在300元。
二、 员工结婚、生
子庆祝
1、 结婚贺金标准
及条件:
(1)、公司在职员
工结婚,符合晚婚政策的给予贺金1000元/人。
三、 员工生病慰问
1、 慰问标准及条
件:
(1)、在职员工因
病一般住院一周以上,慰问金500元/人,鲜花一束; (2)、患同样病种在一个治疗期内住
院或以上情况同时出现的只慰问一次,慰问金以最高限为准,不做累计;
2、 组织部门及人员:一般员工住院由所在部门报行政人力部组织,行政人
四、 员工工伤慰问
慰问金标准、组织
部门及人员参照员工生病慰问标准执行。
1、 慰问标准及条
11
件:
(1)、在职员工(不
分男女)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请产假或陪产假的,慰问
礼品按500元标准。在职女员工流
产的,慰问礼品按300元标准。
六、 员工丧假慰问
1、 慰问标准:
七、 员工春节期间
加班慰问
员工春节期间(年
三十至初六)因工作需要加班(全天)的,公司除按
八、 其他重大节日
慰问
九、 慰问金的申请、
审批及发放
十、 附则
(1) 本规定自总
经理批准后即日起立即生效;
慰问金申请表
篇四:企业工伤管理规定
工伤
管理规定
12
一、工伤管理程序:
1、办理投保
二、工伤生活补助
深圳市大地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篇五:员工工伤管理规定-上传版
员工工伤管理规定
一、目的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
全体员工 三、定义
3、安全生产办公室
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工伤事故率。
1.职工有以下情形
之一,应当认定为工伤:
1.1在工作时间和
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1.2工作时间前后
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
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
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
13
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规定
篇三:丧假证明书
休假#管理
#
一、 年休假
1、 酒店根据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年休假,当年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2、 员工须将本人工作经历的证明提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以劳动手册、相关入职
档案及员工提供的合法证明为依据计算累计工作时间,无法证明的只计算本酒店工作时间。
相关工龄证明请在员工试用期内提供,转正后提供的相关证明酒店不予承认;
3、 不符合国家关于年休假规定范围的员工,酒店不予安排。
二、 病假
1、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员工应及时通知其直接主管/经理;
2、 员工必须持有区中心医院或工作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正规医院出具的病假单及相应
的病史
方可申请病假;单张病假单据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周;酒店有权审核员工相应的
病假资料如:就诊挂号、病历、检查报告、医药费等记录
14
并留存复印件,员工应予提供;
3、 员工依法享有医疗期,酒店按国家规定计算病假工资;
4、 病假审批管理规定
5、 凡因病或非因工受伤,需休假者应在病假四小时内联系直接主管或其代理人告知需
请病假,并确保对方已知晓(包括书面申请、电话、邮件、手机短信等),并在事后第一个工
作日补办相关手续;
6、 病假时间不满3天的员工,应在病假期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应流程申请病假,
取得核准后方可按病假处理。病假病历及相关资料的审核,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源部有
权要求本人提供所有病假资料的复印件作为资料留存;
7、 病假时间为3天及以上或因急病需住院治疗的员工可由家属或熟人于3日内持住院
凭证或出具相关的证明代办病假手续。患病员工出院后需附出院小结及相关病假证明资料;
8、 未办理请假手续,又无病假证明(包括医院出具的病假单及相应的病史记录)无故缺
勤者均按旷工处理;
9、 个体诊所开具的病假证明、病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的,均按事假处理; 10、
15
三、 工伤病假者,按工伤有关条例执行。因打架斗殴及打闹致伤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事
假
1、请假审批权限范围
请事假在1天之内,由部门经理批准;请事假在4天以内,由部门总监批准;因特殊情况请事假5天以上,由人力资源部核准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报总经理批准;试用期内的员工 每月事假天数累计2天以上(含2天)者酒店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四、 婚假
1、在本酒店工作期间注册结婚(以结婚证注册时间为准)的员工可以享受婚假;
2、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向上级主管及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以便部门安排工作,未按规
定提前申请的酒店可以安排延期使用,婚假假期必须一次用完,不得分期使用;
3、婚假应在领取结婚证之日起6个月内休完,逾期不补。
五、 丧假
1、 员工的父母、配偶及子女、公婆、岳父母死亡享受三天丧假,员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享受一天丧假。
2、 员工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按事假处理。
16
3、 丧假期间工资按国家规定支付。
六、 其他假期
1、产假、护理假、工伤假等假期按国家规定处理。 -end-篇二:员工婚丧假管理办法 员工婚丧假管理办法
qz-ht.26-10-057
一、根据国家劳动部门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员工能安心办理婚、丧事宜,维
护员工的合法权利,特制订本办法:
二、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员工,方可享受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凡员工及其对象已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结婚的,凭结婚证(原件)及对象的身份
证件(复印件)向公司办公室申请婚假,婚假期三天,经批准后的婚假期按本人基本工资额
给予
计算工资。
四、凡员工已符合法定晚婚年龄要求结婚的,对象也已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凭结婚证
(原件)及对象的身份证(复印件)向公司办公室申请婚假,婚假期7天,经批准的婚假期
按本人的基本工资额给予计算工资。
五、员工在婚假期满后需延长假期的,按公司《员工考勤
17
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办理请假
手续。经批准延长的假期,按事假处理,不计算工资。凡未经批准擅自延长假期的,按旷工
处理。
六、员工已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而其对象已符合法定晚婚年龄的,按符合法定结婚年龄
办法办理;如双方都是公司员工的,双方都已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其中一方已符合法定晚婚
年龄的,双方都可按符合法定晚婚年龄办法办理。
七、员工在申请结婚时,尚未办理结婚证的或无法提供对象身份证的,可以书面
情
况,并在婚假结束回公司上班时持结婚证(原件)或对象身份证(复印件)补办手续;如婚
假结束后无法提供结婚证的,其婚假期及其批准的延长假期均按旷工处理,并给予相应的行
政处罚。
八、员工的家庭成员中有人死亡的,可凭医院或当地派出所开 具的死亡证明书(原件)向公司办公室申请丧假,丧假期3天,经批准的丧假期按员工
的基本工资额给予计算工资。本条中“家庭成员”指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九、员工的直系亲属中有人死亡的,可凭医院或当地派出
18
所开具的死亡证明书(原件)
向公司办公室申请丧假,丧假期1天,经批准的丧假期按员工的基本工资额给予计算工资。
本条中“直系亲属”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孙子女、外孙子
女及其配偶。
十、员工在丧假期满后要求延长假期的,按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办理请假手续,
经批准延长的假期,按事假处理,不计算工资;未经批准擅自延长假期的,按旷工处理。 十一、员工在请丧假时无法提供死亡证明书的,可以书面说明情况,并在假期结束返回
公司上班时,凭死亡证明书(原件)补办手续;如丧假结束后无法提供死亡证明书的,其丧
假期及其批准延长假期,故按旷工处理,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十二、外地员工返乡办理婚、丧事宜的,其路途时间已包括在批准的婚、丧假期内,往
返的路途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十三、员工在向办?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