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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版)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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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版)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110(2011版)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110 编号:XK17-002 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 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2011年1月19日公布 2011年3月1日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目 录 1 总则 ...................................................................................................................................1 2 工作机构 ...........
(2011版)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110
(2011版)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110 编号:XK17-002 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 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2011年1月19日公布 2011年3月1日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目 录 1 总则 ...................................................................................................................................1 2 工作机构 ............................................................................................................................1 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2 4 许可程序 ............................................................................................................................2 4.1 申请和受理 .....................................................................................................................2 4.2 企业实地核查 .................................................................................................................3 4.3 产品抽样与检验 .............................................................................................................4 4.4 审定与发证 .....................................................................................................................4 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4 5 审查要求 ............................................................................................................................5 5.1 企业生产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应执行的产品及相关标准 ....................................5 5.2 企业生产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6 5.3 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出厂检验项目 ..............................................................................8 5.4 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8 5.5 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 ...................................................................8 6 证书和标志 ...................................................................................................................... 21 6.1 证书 .............................................................................................................................. 21 6.2 标志 .............................................................................................................................. 21 7 委托加工备案程序 .......................................................................................................... 22 8 监督检查 .......................................................................................................................... 23 9 收费 ................................................................................................................................. 23 10 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 ............................................................................................. 23 11 附则................................................................................................................................ 24 附件1 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 25 附件2 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 26 附件3 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 .............................................................................. 43 附件4 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 44 附件5 检验报告 ................................................................................................................. 45 附件6 本细则与旧版细则主要内容对比表 ....................................................................... 49 I 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 总则 1.1为了做好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划分为1个产品单元、2种规格型号(见表1)。 表1 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单元及规格型号 序号 产品单元 规格型号 新II型 1 II型预应力混凝土枕 YII,F型 1.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 1.4本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一经修订,企业应当及时执行,本实施细则将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动态修订。 1.5本实施细则中有关要求,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将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2 工作机构 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承担有关技术性和事务性的工作。 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铁路专用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铁道部质检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起草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实施细则;跟踪相关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组织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实施细则的宣贯;组织对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申请企业的实地核查;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铁路专用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 地 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大柳树路2号 邮政编码:100081 电 话:010,51893092 传 真:010,51893092 1 电子信箱:jjzx10zk@rails.com.cn 联 系 人:周凯 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和管理工作。 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2.4 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指定的检验机构承担,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见附件1。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进行动态调整。 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3.1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报的产品; 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2); 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见5.2、附件2); 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见附件2); 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和责任制度(见附件2); 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见5.1、附件2); 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4 许可程序 4.1 申请和受理 4.1.1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4.1.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品类别”栏填写预应力混凝土轨枕,“产品名称”栏填写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单元”栏按表1的产品单元栏填写,“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栏按表1的规格型号栏填写。 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应分别提交填写完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4.1.1.2 营业执照复印件。 4.1.1.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 4.1.1.4环保达标证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或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及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2 4.1.2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4.1.3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审查部。 4.1.4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生产许可受理决定之日起,企业可以试生产申请取证产品。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承担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依据本实施细则规定批批(每批应为同一班次、同样材料和工艺制成的同一型号枕)检验合格,并在产品或者包装、合格证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对国家质检总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企业从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之日起不得继续试生产该产品。 4.2 企业实地核查 4.2.1 审查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应制定核查计划,提前5日通知企业,同时将核查计划抄送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 4.2.2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核查计划派出观察员,了解审查组工作情况及企业存在的问题,观察员应当由行政人员担任。 4.2.3 审查组由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成员不得全部来自同一单位,应当由不同单位人员共同组成。 4.2.4 审查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5.4)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记录。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4.2.5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时将《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见附件3)和《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见附件4)复印件一份交企业,一份交观察员,由观察员报企业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 4.2.6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但存在轻微缺陷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4.2.7 审查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 4.2.8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实地核查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 4.2.9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2.10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审查工作终止。 3 4.3 产品抽样与检验 4.3.1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根据《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规则》(见5.5.1)抽封样品,填写《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见5.5.1)一式四份,并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 4.3.2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验的,应当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检验机构不得将检验任务分包、转包。 企业产品的外观质量、各部尺寸、混凝土强度、静载抗裂强度等检验项目需要现场检验,由企业自主选择的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验,检验机构不得使用机构外人员实施现场检验。 4.3.3 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45日内(一个规格型号)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格式见附件5)一式四份(企业、审查部、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和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各一份)。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许可期限。 4.3.4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品抽样和检验。 4.3.5 实地核查合格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样和检验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产品抽样和检验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 4.3.6 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4 审定与发证 4.4.1 审查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文书、抽样单、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并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40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4.4.2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0日内完成上报材料的审查,并报国家质检总局。 4.4.3国家质检总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发证条件的,国家质检总局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企业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申请人的意见。 4.4.4 国家质检总局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20日内,将获证企业名单以公告、网络(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产品质量监督”页面“生产许可”栏目)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 4.5.1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4.5.2 各所属单位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 4.5.3 其他经济联合体及所属单位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参照集团公司办证程序执行。 4 5 审查要求 5.1 企业生产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 5 表2 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 类号 标准类别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备注 1 TB/T 2190-2002 《预应力混凝土枕 I型、II型及III型》 仅限YII-F枕 一 产品标准 2 铁道部运基线路[2002]160号 《新II型预应力混凝土枕技术条件》 仅限新II型枕 1 TB/T 1878-2002 《预应力混凝土枕疲劳试验方法》 产品 检验标准 2 TB/T 1879-2002 《预应力混凝土枕静载抗裂试验方法》 1 GB 175-2007 《通用硅酸盐水泥》 2 GB 17671-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3 GB 1345-200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80,m筛析法》 4 GB 1346-2001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5 GB 2419-2005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6 GB 8074-2008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勃氏法》 7 GB 14684-2001 《建筑用砂》 二 相关标准 原材料标8 GB 14685-2001 《建筑用卵石、碎石》 准及检验 9 JGJ 52-2006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标准 10 GB/T 5223-2002 《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 11 GB 1499.1-2008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12 YB/T 5294-2006 《一般用途低碳钢丝》 13 GB 228-2002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14 GB 238-2002 《金属线材反复弯曲试验方法》 15 GB 232-1999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 16 GB 8075-2005 《混凝土外加剂的分类、命名与定义》 5 类号 标准类别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备注 17 GB 8076-2008 《混凝土外加剂》 18 GB 8077-2000 《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 19 GB 50119-2003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20 JGJ 63-2006 《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 21 TB/T 3054-2002 《铁路混凝土工程预防碱,骨料反应技术条件》 TB/T 2922.1-1998 《铁路混凝土用骨料碱活性试验方法(岩相法)》 22 23 TB/T 2922.2-1998 《铁路混凝土砼用骨料碱活性试验方法(化学法)》 24 TB/T 2922.3-1998 《铁路混凝土砼用骨料碱活性试验方法(砂浆棒法)》 25 TB/T 2922.4-1998 《铁路混凝土砼用骨料碱活性试验方法 (岩石柱法)》 26 TB/T 2922.5-2002 《铁路混凝土砼用骨料碱活性试验方法(快速砂浆棒法)》 1 TB 10425-94 《铁路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混凝土强 2 GB/T 50080-2002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度检验评 3 GB/T 50081-2002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定标准及 混凝土性4 TB/T 2181-90 《混凝土拌合物稠度试验方法—跳桌增实法》 能检验标5 GB/T 50082-2009 《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与耐久性能试验方法》 准 6 TB 10210-2001 《铁路混凝土与砌体规范》 注:标准一经修订,企业应当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新标准组织生产,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应当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 5.2 企业生产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6 表3 企业生产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检测设备 类别 设备类别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能力 备注 1 混凝土搅拌站 电子秤自动称量并实现自动记录:水泥、水、减水剂?1%,骨料?2% 2 张拉及放张设备 自动控制:?1%;缓慢放张 3 混凝土养护控制装置 微机自动控制并自动记录:?2?;数据至少保存一年 4 模型 ? 生产设备 一 5 混凝土灌造成型设备 ? 及工艺装备 6 模型移位装置 ? 仅限流水机组 7 脱模设备 ? 8 成品库吊装设备 ? 9 锅炉 ? 1 压力试验机 ?2000kN,精度?1% 2 100kN万能材料试验机 ?1% 3 钢筋反复弯曲试验机 ? 4 烘箱 ?1? 5 水泥物理检验全套设备 ? 6 混凝土试模 必备15×15×15cm试模 7 试验室用振动台 ? 8 台秤 ?1% 9 跳桌增实仪 ? 二 检测设备 10 砂、石成套筛 ? 11 试验用强制式搅拌机 ? 12 标准养护箱 相对湿度:?95%,温度:20?2? 能满足生产需要 13 标准养护室 自动控制:相对湿度:?95%,温度:20?2? 能满足生产需要 14 静载试验机 电脑控制或数显式,荷载传感器系统显示精度?1%,恒载波动?0.5% 不得影响裂纹观测 能满足核查静载试15 压力传感器 ?300kN,精度?1% 验机需要 16 专用检具 ? 17 3m盒尺及钢板尺、卡尺 ? 注:企业配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可与上述设备名称不同,但应满足上述设备的功能要求。 7 5.3 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出厂检验项目 表4 企业出厂检验项目 规格型号 执行的标准名称、标准号 标准条款 检验项目 6.3.1 外观质量和各部尺寸 新II型预应力混凝土枕技术 新II型枕 6.3.1 混凝土脱模和28天抗压强度 条件 运基线路[2002]160号 6.3.1 轨枕静载抗裂强度 6.3.1.1 外观质量和各部尺寸 预应力混凝土枕 I型、II型 YII,F型枕 6.3.1.1 混凝土脱模抗压强度 及III型(TB/T 2190-2002) 6.3.1.1 轨枕静载抗裂强度 5.4 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见附件2。 5.5 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 5.5.1 抽样规则及抽样单 5.5.1.1 采用随机一次抽样。在经企业检验合格的全部库存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不少于3000根且不少于15批)中共抽取样品20根(一种规格),样品生产日期应最大限度地分散,其中,龄期为出池后48小时以内的不少于2批的样品不得少于6根(正常生产及养护制度下的出池样品,两批静载样品基数分别不得少于100根)。 检验工作按检验工作流程图进行。 8 检验工作流程图 检验组进厂 核查在库存产品中抽样 静载试检验 混凝验机计共20根样品 器具 土强量校核 计量 度 合格 检验 外形外观全检 合 格 其中6根 其中6根 样品 样品 合格 运至检验站 静载试验 龄期28天后开始疲劳 试验 5.5.1.2抽样单 见表5。 表5 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 编号: 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企业 集团公司所属情况 单位(盖章)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抽样产品单元 情况 执行标准 产品品种 9 样品等级 型号规格 抽样基数 抽样数量 生产日期 抽样日期 抽样地点 产品批号 封样情况 抽样 人员 签字 审查组织单位(盖章) 企业 人员年 月 日 签字 备注 说明 请企业在封样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 注:以集团公司形式申请的企业,如集团公司不生产,集团公司可不盖章,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必须盖章。 5.5.2 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5.5.2.1新II型枕:外形外观检验项目有23个,列为A类检验项目有3个:裂纹与掉肩、断丝根数、产品标记;列为B类检验项目有13个;其余为C类检验项目。其检验方法按表6,1进行。 5.5.2.2 YII,F型枕:外形外观检验项目有23个,列为A类检验项目有3个:肉眼可见裂纹、断丝、标记;列为B类检验项目有11个;其余为C类检验项目。其检验方法按表6,2进行。 5.5.2.3 力学性能检验项目有4个:静载抗裂强度,疲劳强度,混凝土28天强度,混凝土脱模强度,其检验方法按表7,1(新II型枕)或表7,2(YII,F型枕)进行。 5.5.2.4 判定标准按表8,1(新II型枕)或表8,2(YII,F型枕)进行,A、B、C类检验任一类不合格均判为检验不合格。 10 表6,1 新?型枕外形尺寸与外观质量的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一) 质 量 每枕测值 序号 检 验 项 目 检 测 方 法 检测器具 备 注 指 标 个数 ?第4,5,6,7,8,11, 1 断丝根数 0根 目测原设计丝位是否少丝。 1 目测 12项中每一检验数含 一般用目测,对变形较大者,用钢直尺或卡枕两端或两侧2个 2 预留孔上孔直径 Φ45?3mm 4 钢直尺,游标卡尺 尺直接测量。 测量值,在2个测量 值中若有1个超标即 一般用目测,对偏差较大者,用孔斜测量器预留孔歪斜(距轨槽面判该检验数超标。 测量,使托板底密贴承轨槽面并与孔斜方3 120mm深处偏离中心线距?5mm 4 专用孔斜测量器 向一致,转动测针使针底与孔壁接触,在针离) 顶读孔歪值。 先将枕端部与露丝根部混凝土清除干净, 将300mm钢直尺竖放在枕端部平坡上,将150mm,300mm钢+44 上排钢丝至枕顶距离 mm 4 -2150mm钢直尺紧贴枕端面,并立于上排外直尺各一把 侧钢丝上,两尺相交处读取数据。 最上与最下两排钢丝间距直接测量最外侧的最上排及最下排钢丝的5 ?2mm 4 游标卡尺 离 垂直距离。 直接测量最外侧的最上排及最下排钢丝间6 外侧两排钢丝间距离 ?2mm 4 游标卡尺 的水平距离。 测量同一承轨槽两外侧边缘处底脚间距7 同一承轨槽底脚间距离 305?2mm 4 500mm钢直尺 离。 11 表6,1 新?型枕外形尺寸与外观质量的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二) 序检 验 项 目 质 量 指 标 检 测 方 法 每枕测值个数 检测器具 备 注 号 ?第13项中每端有38 两承轨槽内侧底脚间距离 1208?2mm 测量两承轨槽内侧边缘处距离。 2 3m钢卷尺 个测量值,其中若有1 个测量值超标,判该将孔距测量器托板垂直插入预留孔中,移承轨槽底脚至预留孔中心端检验数超标。 9 45.5?2mm 动测尺使其与承轨槽底脚线接触并垂直,4 专用孔距测量器 距离 读出孔心位置偏离值。 承轨槽坡度与设计坡度偏将坡度尺置于两承轨槽的同侧,用塞尺检专用坡度尺及塞10 ?1mm 2 差 查空隙厚度。 尺 用钢卷尺在枕两侧沿轴线直接测量枕长11 长度 2500?10mm 2 3m钢卷尺 度。 ,,测两承轨槽中心截面与枕中截面,将厚度轨下 205mm ,, 尺滑爪紧贴枕顶面,移动测尺,使固定爪抵12 横断面高度 6 专用厚度尺 住枕底面,读取测尺读数.检验前应清除底,,中间 175mm ,,面残渣。 在枕一端选3个典型凹花(深,中,浅)测 量.用150mm钢直尺竖放于凹花壁上,用另150mm钢直尺,深,,13 底面凹形花纹深度 10mm 6 ,,一150mm钢直尺或深度游标卡尺置于凹花度游标卡尺 底部,读取两尺相交的凹花深度值。 14 承轨槽中部宽度 168?2mm 测量承轨槽中部宽度。 2 300mm钢直尺 12 表6,1 新?型枕外形尺寸与外观质量的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三) 每枕测 序号 检 验 项 目 质 量 指 标 检 测 方 法 检测器具 备 注 值个数 ?第19、20、21项在不得有掉肩及其他肉眼可见15 裂纹与掉肩 目测。 1 目测 每枕两端以缺陷最大裂纹。 处记测量值 表面应光滑,孔周不上鼓。气在承轨槽范围内检查孔周有150mm钢直尺; 16 承轨槽表面缺陷 孔、粘皮、麻面等缺陷长度无上鼓, 检查气孔、粘皮、2 150mm深度游标 ?20mm,且深度?5mm。 麻面等缺陷的长度和深度。 卡尺 挡肩中部120mm宽度范围内,在挡肩中部120mm宽度范围150mm钢直尺 不允许有宽度大于10mm,且17 挡肩缺陷 内检查磕肩、油肩、粉肩等4 150mm深度游标深度大于2mm的磕肩,油肩,缺陷的宽度和深度。 卡尺 粉肩等缺陷. 不允许有长度大于80mm,且检查承轨槽以外枕表面的蜂钢直尺,150mm深18 承轨槽外枕表面缺陷 深度大于8mm的蜂窝、麻面窝、麻面以及干灰堆垒和夹1 度游标卡尺 以及干灰堆垒和夹杂物. 杂物的长度与深度。 19 端部破损或掉角 长度不允许大于80mm 检查枕端部破损或掉角长度 2 钢直尺 测量端部混凝土未包裹住钢Φ0.7mm钢丝, 20 端部主筋露筋长度 ?30 mm 2 丝的孔洞深度。 钢直尺 21 主筋外伸长度 <15mm 测量主筋伸出枕端部长度。 2 钢直尺 检查承轨槽及其他部位有无22 箍筋与螺旋筋露筋 不得有 2 目测 露筋。 在规定部位,压出枕型号、制检查有无标记及标记的正确23 产品标记 1 目测 造厂及制造年份 性。 13 表6,2 YII,F型枕外形尺寸与外观质量的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一) 每枕测值序号 检 验 项 目 质 量 指 标 检 验 方 法 检测器具 备 注 个数 ?第4,5,6,7,8, 1 断丝 0根 目测原设计丝位是否少丝。 1 目测 11,12项中每一检 一般用目测,对变形较大者,用钢直尺或卡尺钢直尺,游标卡验数含枕两端或2 预留孔上孔直径 ?5mm 4 直接测量。 尺 两侧2个测量值, 在2个测量值中若一般用目测,对偏差较大者,用孔斜测量器测 有1个超标即判该预留孔距轨槽面120mm深处量,使托板底密贴承轨槽面并与孔斜方向一专用孔斜测量3 ?10mm 4 检验数超标。 偏离中心线距离 致,转动测针使针底与孔壁接触,在针顶读孔器 歪值。 先将枕端部与露丝根部混凝土清除干净,将 上排预应力钢丝至枕顶面距300mm钢直尺竖放在枕端部平坡上,将150mm150mm,300mm钢+3 mm 4 4 –2钢直尺紧贴枕端面,并立于上排外侧钢丝上,直尺各一把 离 两尺相交处读取数据。 直接测量最外侧的最上排及最下排钢丝的垂5 最上与最下两排钢丝间距离 ?2mm 4 游标卡尺 直距离。 直接测量最外侧的最上排及最下排钢丝间的6 外侧两排钢丝间距离 ?2mm 4 游标卡尺 水平距离。 7 同一承轨槽底脚间距离 ?2.0mm 测量同一承轨槽两外侧边缘处底脚间距离。 4 500mm钢直尺 8 承轨槽外侧底脚间距离 ?3.0mm 测量两承轨槽外侧边缘处距离。 2 3m钢卷尺 将孔距测量器托板垂直插入预留孔中,移动测承轨槽底脚至预留孔中心距专用孔距测量9 ?2.0mm 尺使其与承轨槽底脚线接触并垂直,读出孔心4 离 器 位置偏离值。 将坡度尺置于两承轨槽的同侧,用塞尺检查空专用坡度尺及10 轨底坡 <1.0mm 2 隙厚度。 塞尺 14 表6,2 YII,F型枕外形尺寸与外观质量的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二) 每枕测值序号 检 验 项 目 质 量 指 标 检 验 方 法 检测器具 备 注 个数 ?第13项中每端11 长度 ?10mm 用钢卷尺在枕两侧沿轴线直接测量枕长度。 2 3m钢卷尺 有3个测量值,其 中若有1个测量值,,测两承轨槽中心截面与枕中截面,将厚度尺轨下 mm 超标,判该端检验,, 滑爪紧贴枕顶面,移动测尺,使固定爪抵住枕数超标。 12 横断面高度 6 专用厚度尺 底面,读取测尺读数.检验前应清除底面残,,中间 mm 渣。 ,, 在枕一端选3个典型凹花(深,中,浅)测量.用 150mm钢直尺竖放于凹花壁上,用另一150mm150mm钢直尺,,,13 轨底凹形花纹深度 mm 6 ,,钢直尺或深度游标卡尺置于凹花底部,读取深度游标卡尺 两尺相交的凹花深度值。 不得有掉肩及其他肉14 肉眼可见裂纹 目测。 1 目测 眼可见裂纹。 表面应光滑,孔周不150mm钢直尺; 上鼓。气孔、粘皮、在承轨槽范围内检查孔周有无上鼓, 检查气15 承轨部位表面缺陷 2 150mm深度游标麻面等缺陷长度?孔、粘皮、麻面等缺陷的长度和深度。 卡尺 20mm,且深度?5mm。 15 表6,2 YII,F型枕外形尺寸与外观质量的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三) 每枕测值序号 检 验 项 目 质 量 指 标 检 验 方 法 检测器具 备 注 个数 ?第18、19、20挡肩中部120mm宽度范围内,不150mm钢直尺 项在每枕两端以允许有宽度大于10mm,且深度大在挡肩中部120mm宽度范围内检查磕16 挡肩中部表面缺陷 4 150mm深度游标缺陷最大处记测于2mm的磕肩,油肩,粉肩等缺肩、油肩、粉肩等缺陷的宽度和深度。 卡尺 量值。 陷。 不允许有长度大于100mm,且深检查承轨槽以外枕表面的蜂窝、麻面钢直尺,150mm17 其他部位表面缺陷 度大于10mm的蜂窝、麻面以及以及干灰堆垒和夹杂物的长度与深1 深度游标卡尺 干灰堆垒和夹杂物。 度。 18 端部破损和掉角 长度不允许大于100mm 检查枕端部破损或掉角长度。 2 钢直尺 端部预应力钢丝露筋测量端部混凝土未包裹住钢丝的孔洞0.7mm钢丝, 19 ?30 mm 2 长度 深度。 钢直尺 端部预应力主筋外伸20 ?10 mm 测量主筋伸出枕端部长度。 2 钢直尺 长度 21 螺旋筋和箍筋的露筋 不允许 检查承轨槽及其他部位有无露筋。 2 目测 22 预留孔孔瘤 不允许 目测。 4 目测 在规定部位,压出枕型号、制造23 标记 检查有无标记及标记的正确性。 1 目测 厂及制造年份 16 表7,1 新?型枕力学性能质量指标及检验方法 序检验测量值个检测 质量指标 检验方法 号 项目 数 器具 每根枕3 1.加荷速度不大于1000N/S。 个截面(检截面在检定荷载下持荷2.加荷时混凝土枕应对中,其轴线应与验数),63分钟不出现裂缝 加荷中心重合,偏差不应大于3mm,支距根枕共181.每根枕检测2个轨下静载应为600?2mm,加荷中心与支距中心位个检验数.截面及1个枕中截面 试验置偏差不应大于1mm。 每一检验静载2.截面检验荷载值如机; 3.底部不平造成枕歪斜或支座倾斜时,数含两侧1 抗裂下: 5倍须将枕底部铲平后再进行试验。 2个测量强度 轨下截面170kN 照明4.样品应在混凝土枕出池后48小时之值,其中若 枕中截面125 kN(枕放大内进行静载试验。 有一个测倒置) 镜 5.用5倍放大镜观测受拉区混凝土裂量值未达 116 kN(枕缝,卸荷后不闭合的裂缝不计为静载裂标,判该检正置) 缝。 验数未达 标。 混凝压力土脱混凝土脱模强度不小于2 试压一组混凝土试件,核查工厂记录。 ?15 试验模强45MPa 机 度 生产线终端及库存抽样混凝压力日期所在月份的混凝土试压一组混凝土试件,核查工厂混凝土3 土强?15 试验强度应满足TB10425的28天强度记录。 度 机 验收标准 疲劳荷载下,循环加载26若本表第1项或第3项检验不合格,或次,卸荷回零后3×10外形外观检验不合格时不再进行本项分钟,受拉区下缘钢筋检验,且用作疲劳试验的枕在疲劳前不(丝)处的残余裂缝宽度每根枕1应进行静载试验。 不得大于0.05mm; 疲劳个截面(检1.龄期(自成型之日起〕28天后开始第破坏荷载值:轨下截面验数),6一根枕疲劳试验。 不小于230kN, 枕中截根枕共6500kN2.试验前,应在枕侧面标出受荷中心位面不小于190kN。 个检验数.疲劳置,及支承点的中心位置,支距应为6001.疲劳荷载上限Pmax 每一检验试验?2mm,支距中心与加荷中心位置偏差轨下截面取180kN,枕疲劳数含两侧机; 4 不应大于1mm.枕轴线应与加荷中心重中截面取强度 2个测量20倍合,其偏差不应大于3 mm。 135kN 值,其中若读数3.底部不平造成枕歪斜或使支座倾斜2.疲劳荷载循环特征值 有一个测放大时,须将底部铲平后再进行试验。 Pmin量值未达镜 4.观测裂缝宽度用20倍放大镜,读数精,,,0.2标,判该检Pmax确至0.01mm.读取疲劳残余裂缝宽度应验数未达3.疲劳作用次数n=2×以下缘受拉钢筋位置处的裂缝宽度为6标。 10次 准,且应读取裂缝的平直段。 3根枕试验轨下截面,另疲劳破坏荷载以枕弯曲裂缝宽度达3根枕试验枕中截面,每1.5mm或出现斜裂缝时的荷载值计。 枕只试验一个截面 17 表7,2 YII,F型枕力学性能质量指标及检验方法 序检验 测量值个检测质量指标 检验方法 号 项目 数 器具 每根枕3静载 个截面试验1.加荷速度不大于1000N/S。 截面在检定荷载下持荷(检验机; 2.加荷时混凝土枕应对中,其轴线应与3分钟不出现裂缝 数),6根5倍加荷中心重合,偏差不应大于3mm,支距1.每根枕检测2个轨下枕共18个照明应为600?2mm,加荷中心与支距中心位截面及1个枕中截面 检验数.放大置偏差不应大于1mm。 静载2.截面检验荷载值如每一检验镜 3.枕底部不平造成枕歪斜或支座倾斜1 抗裂下: 数含两侧时,须将底部铲平后再进行试验。 强度 轨下截面170kN 2个测量4.样品应在混凝土枕出池后48小时之 枕中截面110kN(枕倒值,其中内进行静载试验。 置) 若有一个5.用5倍放大镜观测受拉区混凝土裂 102kN(枕正测量值未缝,卸荷后不闭合的裂缝不计为静载裂置) 达标,判缝。 该检验数 未达标。 混凝压力土脱混凝土脱模强度不小于试验2 试压一组混凝土试件,核查工厂记录。 ?15 模强45MPa 机 度 生产线终端及库存抽样压力混凝日期所在月份的混凝土试压一组混凝土试件,核查工厂混凝土试验3 土强?15 强度应满足TB10425的28天强度记录。 机 度 验收标准 若本表第1项或第3项检验不合格,或500kN 外形外观检验不合格时不再进行本项检疲劳疲劳荷载下,循环加载26验,且用作疲劳试验的枕在疲劳前不应每根枕1试验×10次,卸荷回零后3进行静载试验。 个截面机; 分钟,受拉区下缘钢筋1.龄期(自成型之日起)28天后开始第一(检验20倍(丝)处的残余裂缝宽度根枕疲劳试验。 数),6根读数不得大于0.05mm。 试验前,应在枕侧面标出受荷中心位置,枕共6个放大1.疲劳荷载上限Pmax 及支承点的中心位置,支距应为600?检验数.镜 轨下截面取185kN,枕2mm,支距中心与加荷中心位置偏差不应每一检验中截面取140kN 疲劳4 大于1mm.枕轴线应与加荷中心重合,其数含两侧2.疲劳荷载循环特征值 强度 偏差不应大于3 mm。 2个测量Pmin 2.底部不平造成枕歪斜或使支座倾斜值,其中,,,0.2Pmax时,须将底部铲平后再进行试验。 若有一个3. 疲劳作用次数n=2×3.观测裂缝宽度用20倍放大镜,读数精测量值未610次 确至0.01mm.读取疲劳残余裂缝宽度应达标,判3个枕试验轨下截面,另以下缘受拉钢筋位置处的裂缝宽度为该检验数3个枕试验枕中截面,每准,且应读取裂缝的平直段。 未达标. 枕只试验一个截面 4.疲劳破坏荷载以枕弯曲裂缝宽度达 1.5mm或出现斜裂缝时的荷载值计。 18 表8,1 新?型枕产品质量检验项目与检验结果判定表 判定数组 项目 样本数 检验数 实测不合格 序号 检验项目 类别 n N 合格数 判定 Ac Re 1 静载抗裂强度 6 18 1 2 2 疲劳强度 6 6 0 1 3 混凝土28天强度 TB10425 4 A 混凝土脱模强度 N 0 1 5 断丝根数 20 20 0 1 6 裂纹与掉肩 20 20 1 2 7 产品标记 20 20 1 2 8 端部主筋露筋长度 20 40 4 5 9 上排钢丝至枕顶距离 20 40 4 5 10 最上与最下两排钢丝间距离 20 40 4 5 11 外侧两排钢丝间距离 20 40 4 5 12 同一承轨槽底脚间距离 20 40 4 5 13 两承轨槽内侧底脚间距离 20 20 2 3 14 B 承轨槽表面缺陷 20 40 4 5 15 预留孔上孔直径 20 80 8 9 16 承轨槽坡度与设计坡度偏差 20 40 4 5 17 承轨槽底脚至预留孔中心距离 20 80 8 9 18 横断面高度 20 60 6 7 19 预留孔歪斜 20 80 8 9 20 承轨槽中部宽度 20 40 4 5 21 端部破损或掉角 20 40 22 底面凹形花纹深度 20 40 23 承轨槽外表面缺陷 20 20 24 C 主筋外伸长度 20 40 28 29 25 箍筋与螺旋筋露筋 20 40 26 长度 20 20 27 挡肩缺陷 20 80 19 表8,2 YII,F型枕产品质量检验项目与检验结果判定表 判定数组 序项目样本数 检验数 实测不合 格 检验项目 号 类别 n N 合格数 判 定 Ac Re 1 静载抗裂强度 6 18 1 2 2 疲劳强度 6 6 0 1 3 混凝土28天强度 TB10425—94 4 A 混凝土脱模强度 N 0 1 5 肉眼可见裂纹 20 20 1 2 6 标记 20 20 1 2 7 断丝 20 20 1 2 8 端部预应力钢丝露筋长度 20 40 4 5 9 上排预应力钢丝至枕顶面距离 20 40 4 5 10 最上与最下两排钢丝间距离 20 40 4 5 11 外侧两排钢丝间距离 20 40 4 5 12 同一承轨槽底脚间距离 20 40 4 5 13 承轨槽外侧底脚间距离 20 20 2 3 B 14 承轨部位表面缺陷 20 40 4 5 15 横断面高度 20 60 6 7 16 承轨槽底脚至预留孔中心距离 20 80 8 9 17 轨底坡 20 40 4 5 预留孔距轨槽面120mm深处偏20 80 8 9 18 离中心线距离 19 其他部位表面缺陷 20 20 20 挡肩中部表面缺陷 20 80 21 长度 20 20 22 端部破损和掉角 20 40 23 C 轨底凹形花纹深度 20 40 96 97 24 预留孔上孔直径 20 80 25 预留孔孔瘤 20 80 26 螺旋筋和箍筋的露筋 20 80 27 端部预应力主筋外伸长度 20 40 20 6 证书和标志 6.1 证书 6.1.1 生产许可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生产许可证证书载明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产品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其中,生产许可证副本中载明产品明细,包括产品单元及规格型号。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证书还载明与其一起申请办理的所属单位的名称、生产地址和产品名称。 6.1.2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生产的,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 6.1.3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需要增加产品规格的,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产品检验。符合条件的,换发生产许可证证书,但有效期不变。 6.1.4 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当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及技术要求发生较大改变时,企业应及时执行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要求。 6.1.5 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较大变化的(包括生产地址迁移、生产线重大技术改造等),企业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审查部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重新组织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 6.1.6 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而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未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在变更名称后1个月内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生产许可证名称变更申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名称变更材料之日起5日内将上述材料上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的书面审核,报送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国家质检总局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对于符合变更条件的,颁发新证书,但有效期不变。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6.1.7 企业应当妥善保管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证书遗失或者毁损,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补领生产许可证申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补领生产许可证材料之日起5日内将上述材料上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的书面审核,报送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国家质检总局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补领的决定。对于符合条件的,颁发新证书,但有效期不变。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6.1.8集团公司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新增所属单位需要与集团公司一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新增所属单位审查合格后,换发生产许可证证书,但有效期不变。 6.2 标志 6.2.1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自准予许可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在其产品合格证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企业产品生产许可”拼音Qiyechanpin Shengchanxuke的缩写“QS” 21 和“生产许可”中文字样组成。QS标志由企业自行印(贴),标志的式样、尺寸及颜色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附件6,可以按照规定放大或者缩小。 生产许可证编号为:XK17-002-×××××。其中,XK代表许可,前两位(17)代表行业编号, 中间三位(002)代表产品编号,后五位 (×××××)代表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 6.2.2 具有法人资格的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单独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其产品合格证上应当标注所属单位的名称、住所和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所属单位和集团公司一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应当在其产品合格证上分别标注集团公司和所属单位的名称、住所,以及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或者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住所和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6.2.3 委托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备案的标注方式,在其产品或者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或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委托企业不具有其委托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以及被委托企业的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7 委托加工备案程序 7.1 委托企业申请备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7.1.1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的产品; 7.1.2 申请委托加工备案产品涉及产业政策的,应符合产业政策有关要求; 7.1.3 已签订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证,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 7.2 被委托企业申请备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7.2.1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产品; 7.2.2 已获得生产许可证; 7.2.3 已签订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证,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 7.3 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共同向双方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提出备案申请,并提交以下备案申请材料: 7.3.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一式二份; 7.3.2 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3.3 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3.4 公证的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 7.4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收到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行必要的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22 8 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抽查、日常监督检查、企业年度自查等措施和方式,对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的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状况的监督,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8.1 企业生产的产品单元和规格型号是否超出生产许可证证书中所列产品明细的产品生产范围。 8.2 企业是否具备本实施细则要求的必备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有关设备是否按期检定/校准。 8.3 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对进厂的原辅材料、零部件实施进货验收,并具有相关记录。 8.4 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在产品合格证上标注加印(贴)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8.5 企业是否建立了原材料购买、使用台帐和产品生产、销售台帐,企业生产过程记录是否健全。 8.6 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委托加工行为,委托加工行为是否按照规定向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了备案。 8.7 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名称、住所、生产地点是否发生了改变,是否增加了生产线,如果发生改变,企业是否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并及时提出换证申请。 8.8 企业是否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要求及时提交年度自查报告,年度自查报告内容是否完整、真实。 8.9 企业是否对实地核查过程中发现的轻微缺陷项目进行了整改。 9 收费 9.1 审查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69号),生产许可证审查费为每家企业申请一个产品单元收费2200元,一家企业同时申请两个以上产品单元的,每增加一个产品单元,按2200元的20%收费。审查费由企业在申请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 9.2 产品检验费:由企业按照《关于核定73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知》(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费[1996]150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检验机构交付。 9.3 费用的收缴方式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69号)规定执行。 9.4 所属单位和集团公司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凡经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的所属单位以及集团公司应当分别缴纳审查费和产品检验费。 9.5 委托加工备案不得向企业收费。 10 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 10.1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保守秘密,诚实守信; 10.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10.3服务企业,高效快捷,谦虚谨慎、文明待人; 23 10.4作风正派,清正廉洁,自警自省,慎权慎欲。 11 附则 11.1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11.2 本实施细则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 11.3 本实施细则自 年 月 日起实施,原实施细则废止。 24 附件1 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 及检验产品范围 (1)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大柳树路2号 邮政编码:100081 电 话: 010,51893092 传 真:010,51893092 联 系 人:周凯 电子信箱:jjzx10zk@rails.com.cn 检验产品范围:预应力混凝土枕。 (2)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铁道建筑检验站 地 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大柳树路2号 邮政编码:100081 电 话: 010,51849305 传 真:010,51849305 联 系 人:陈晓东 电子信箱:cxd@rails.com.cn 检验产品范围:预应力混凝土枕。 (3)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桥梁与基础检验站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建设大道103号 邮政编码:430034 电 话:027,83556193 传 真:027,83525163 联 系 人:袁立宏 电子信箱:whyuanlh@163.com 检验产品范围:预应力混凝土枕。 25 附件2 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生产许可证 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产品单元: 规 格 型 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6 实地核查结论的判定原则 1、本办法进行判定核查结论的内容:一、质量管理职责,二、生产资源提供,三、人力资源要求,四、技术文件管理,五、过程质量管理,六、产品质量检验,七、安全防护共7章27条50款。 2、项目结论的判定: (1)否决项目结论分为“符合”和“不符合”(否决项目条款在本办法中标注*),否决项目为2.1生产设施、2.2设备工装的2.2.1款、2.3测量设备的2.3.1款、3.2技术人员的3.2.1款、6.3出厂检验、6.4型式检验、6.5投产鉴定证书要求共7款; (2)非否决项目结论分为“符合”、“轻微缺陷”、“不符合”(非否决项目条款在本办法中不标注*)。非否决项目共43款。 3、核查结论的确定原则:否决项目全部符合,非否决项目中轻微缺陷不超过8款,且无不符合项,核查结论为合格。否则核查结论为不合格。 4、审查组依据本办法对企业实地核查后,填写《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和《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 27 一、质量管理职责 核查 序号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项目 企业应有负责质量工作的领1(是否指定领导层中一人负责质量工作。其, 符合 组织 1.1 导,应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职责、权利是否明确; , 轻微缺陷 机构 或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 2(是否设置了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 , 不符合 1(是否规定与产品质量有关的部门、人员的 , 符合 1(应规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质质量职责; , 轻微缺陷 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2(有关部门、人员的权限和相互关系是否明, 不符合 确。 管理 1.是否有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1.2 职责 2.质量目标是否可测量; 2.企业管理者应制定文件化的质, 符合 3. 质量目标是否在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分 , 轻微缺陷 量方针和可测量的质量目标,并解; , 不符合 贯彻实施。 4(企业各级人员是否理解质量方针,并贯彻 落实质量目标。 在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 符合 有效 1(是否有相应的考核办法; 1.3 中应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并严格实 , 轻微缺陷 实施 2(是否严格实施考核并记录。 , 不符合 施,并记录有关结果。 二、生产资源提供 核查 序号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项目 28 核查 序号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项目 1(是否具备满足申请取证产品的生产和检验企业必须具备满足生产和检验所生产 设施及场所。是否具备满足申请取证产品生产, 符合 2.1* 需要的工作场所和设施,且维护 设施 的固定厂房; , 不符合 完好。 2(生产和检验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转。 1(是否具有本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1*(企业必须具有本实施细则备和工艺装备,必要时应核查其购销合同、发5.2中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和工票等凭证及设备编号; , 符合 艺装备,其性能和精度应能满足2(设备工装性能和精度是否满足加工要求; , 不符合 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 3(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 应。 1.是否有完善的设备工装管理制度。是否规 定: ?主要装备必有购置、安装计划,设计制造设备 2.2 计划及验收规程、验收记录。其购置、制造应工装 得到技术主管的认可; ?主要装备必有操作规程; , 符合 2.企业应有完善的设备工装管理?主要装备必有检修、保养、报废制度; , 轻微缺陷 制度确保设备工装正常运转。 ?主要装备必有档案管理制度。 , 不符合 2.是否建立设备工装台帐和主要设备档案。主 要设备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验收合格证书,验收检验记录; ?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 ?装备设计图及装备修改记录; ?设备大修记录。 29 核查 序号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项目 1.检查设备维护和保养计划及实施的记录。 2.是否有钢模型的校验,张拉杆的探伤、搅拌 机、料斗、混凝土料车、脱模机、振动台的保 , 符合 养。 3(企业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应 , 轻微缺陷 3.生产设备的计量设备(混凝土搅拌电子称、维护保养完好。 , 不符合 自动张拉/放张设备、自动养护温控设备)是 否有合理校验周期,且在检定有效期内。 4.是否有锅炉、吊车的强检与运行记录。 1(是否有本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检验、试验和1*(企业必须具有本实施细则计量设备,必要时应核查其购销合同、发票等5.2中规定的检验、试验和计量, 符合 凭证及设备编号。 设备,其性能和精度应能满足生, 不符合 2. 设备性能、准确度能满足生产需要。 产合格产品的要求。 测量 3(是否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2.3 设备 1. 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是否在检定有效期2(企业的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 符合 内并有标识。 应在检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 , 轻微缺陷 2. 出厂检验设备(如静载试验机)是否有期, 不符合 用。 间核查制度并有效实施。 三、人力资源要求 核查 序号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项目 30 核查 序号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项目 1(是否有基本的质量管理常识。 ?了解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和《工 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对企业的要求企业领导应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如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等); , 符合 企业 3.1 知识,并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 ?了解企业领导在质量管理中的职责与作用。 , 轻微缺陷 领导 2(是否有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 , 不符合 识。 ?了解产品标准、主要性能指标等; ?了解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检验要求; ?了解本企业生产状况、质量水平、薄弱环节。 1*.企业至少有专职从事技术工是否至少有专职从事技术工作的且具有作的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工程中级技术职称(工程系列)以上的工程技术人, 符合 系列)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4名,员4名,其中是否有混凝土制品专业人员。 , 不符合 其中必有混凝土制品专业人员。 2.企业专职从事技术工作的且具技术是否专职从事技术工作的且具有技术职, 符合 有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总数3.2 人员 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本企业该产品, 轻微缺陷 不得少于本企业该产品生产员工生产员工总数的5,,且不少于7人。 , 不符合 总数的5,,且不少于7人。 3.企业技术人员应掌握专业技术1( 是否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 , 符合 知识,并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2( 是否掌握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 , 轻微缺陷 3(是否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 , 不符合 识。 31 核查 序号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项目 1( 是否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 2( 是否掌握产品标准和检验要求; 检验人员应熟悉产品检验规定,3(是否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 , 符合 检验3.3 具有与工作相适应的质量管理知, 轻微缺陷 4(是否能熟练准确地按规定进行检验; 人员 , 不符合 识和检验技能。 5. 试验室试验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试验员 证。 (重点抽查原材料检验人员和出厂检验人员) 1. 是否熟悉自己的岗位职责; 生产人员应能看懂相关技术文件, 符合 生产2. 是否能看懂相关图纸、配方和工艺文件; 3.4 (图纸、配方和工艺文件等),并, 轻微缺陷 人员 3. 是否能熟练地进行生产操作。 , 不符合 能熟练地操作设备。 (重点抽查关键工序、特殊工序操作工人) 1. 与产品质量相关的人员是否进行了培训和, 符合 人员企业应对与产品质量相关的人员3.5 , 轻微缺陷 考核,并保持有关记录; 培训 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 不符合 2. 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必须持证上岗。 四、技术文件管理 核查 序号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项目 1(企业应具备和贯彻《实施细则》, 符合 1.是否有《实施细则》中所列的与申请取证产技术 4.1 5.1中规定的产品标准和相关标 , 轻微缺陷 品有关的标准; 标准 准。 2.是否为现行有效标准并贯彻执行。 , 不符合 32 核查 序号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项目 1.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是否具备编、审、批、 2(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应不低于, 符合 改程序,经标准化审查后发布; 相应的铁道行业标准的要求,并, 轻微缺陷 2.企业产品标准主要技术和性能指标不应低经标准化审查后发布。 , 不符合 于相应铁道行业标准的要求。 1.是否有《实施细则》中所列的与申请取证产, 符合 1.企业应具备和贯彻《实施细则》品有关的有效版本的图纸; , 轻微缺陷 5.1中规定的产品图纸。 2.产品图纸和施工图是否具有统一性、完整, 不符合 性、正确性、有效性。 1(工艺细则的技术要求和数据等是否符合有 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2.企业应具有生产工艺细则。工, 符合 2.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艺细则具有正确性、可操作性,, 轻微缺陷 3.工艺细则是否覆盖了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 内容全面、完整,且签署、更改(申请取证单元)生产全过程,是否确定有自, 不符合 手续正规完备。 检要求工序的质量记录格式; 技术 4.工艺细则签署、更改手续是否正规完备。 4.2 文件 1.技术文件是否完整、齐全(包括产品标准、 , 符合 检验标准、施工图纸、工装图纸;工艺细则、3(技术文件应具有完整性,文件, 轻微缺陷 作业指导书、检验规程等以及原材料、半成品必须齐全配套。 , 不符合 和成品各检验过程的检验、验证标准或规程 等)。 4(技术文件应和实际生产相一, 符合 1.技术文件是否与实际生产和产品统一一致; , 轻微缺陷 致,各车间、部门使用的文件必2.各车间、部门使用的文件是否一致。 , 不符合 须完全一致。 33 核查 序号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项目 1(企业应制定技术文件管理制1.是否制定了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度,文件的发布应经过正式批准,, 符合 2.发布的文件是否经正式批准; 使用部门可随时获得文件的有效, 轻微缺陷 3.使用部门是否能随时获得文件的有效版本; , 不符合 版本,文件的修改应符合规定要文件 4.文件的修改是否符合规定。 4.3 求。 管理 , 符合 2(企业应有部门或专(兼)职人是否有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技术文件管 , 轻微缺陷 员负责技术文件管理。 理。 , 不符合 五、过程质量管理 核查 序号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项目 1.是否制定了原材料采购制度; 2.是否制定了原材料入库管理制度,明确不合采购 1.企业应制定采购原、辅材料、, 符合 格原材料处理制度; 5.1 控制 零部件及外协加工项目的质量控, 轻微缺陷 3.内容是否完整合理; 制制度。 , 不符合 4.是否规定严格执行物资管理制度,物资应分 类、分批储放,重视物资的防火、防潮。 34 核查 序号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项目 1.是否制定了评价规定; 2.是否按规定对水泥、粗细骨料、钢丝、减水2.企业应制定影响产品质量的主剂等供方(含供应商和生产商)进行了评价。要原、辅材料、零部件的供方及, 符合 并根据进厂检验记录统计分析进行定期再评 外协单位的评价规定,并依据规, 轻微缺陷 价; 定进行评价,保存供方及外协单, 不符合 3.是否全部在合格供方采购; 位名单和供货、协作记录。 4.是否保存供方及外协单位名单和供货、协作 记录。 1.是否有采购或委托加工文件(如:计划、清3.企业应根据正式批准的采购文单、合同等); , 符合 件或委托加工合同进行采购或外2.采购文件是否明确了验收规定; , 轻微缺陷 协加工。 3.采购文件是否经正式批准; , 不符合 4.是否按采购文件进行采购。 1(是否对采购及外协件的质量检验或验证作出 规定; 4.企业应按规定对采购的原、辅2.是否按规定进行逐批检验或验证,是否按规材料、零部件以及外协件进行质, 符合 定周期进行型式试验; 量检验或者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质, 轻微缺陷 3.是否保留检验或验证的记录。是否保留每批量验证,检验或验证的记录应该, 不符合 原材料的质量保证书; 齐全。 4.企业近2年原材料检验是否有紧急放行情 况,若有则检查执行情况。 1(企业应制定工艺管理制度及1.是否制定了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 符合 工艺 5.2 考核办法,并严格进行管理和考2.其内容是否完善可行; , 轻微缺陷 管理 核。 3.是否按制度进行管理和考核。 , 不符合 35 核查 序号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项目 1.有无适宜的搬运工具、必要的工位器具、贮2.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工, 符合 存场所和防护措施; 装器具等应按规定放置,并应防, 轻微缺陷 2.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是否出现损伤或变止出现损伤或变质。 , 不符合 质。 3(企业职工应严格执行工艺管, 符合 理制度,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是否按制度、规程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 , 轻微缺陷 书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 , 不符合 1.是否对重要工序或产品关键特性设置了质量 1(企业应明确设置关键质量控控制点; , 符合 制点,对生产中的重要工序或产2.是否在有关工艺文件(工艺流程图)中标明, 轻微缺陷 品关键特性进行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点,如搅拌、张拉、灌注成型、养护、, 不符合 脱模工序等。 2(企业应制订关键质量控制点1.是否制订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 符合 的操作控制程序,并依据程序实其内容是否完整; , 轻微缺陷 施质量控制。 2.是否按程序实施质量控制。 , 不符合 质量 5.3 控制 1.是否每班均有试验室下达的配合比通知单; , 符合 3.混凝土搅拌应保证严格按设2.是否投料计量误差在规定范围内; , 轻微缺陷 计配合比配料,并保证混凝土的3.搅拌时间是否控制; , 不符合 匀质性。 4.混凝土稠度是否控制。 1.钢丝下料长度是否控制及校验; , 符合 2.钢丝位置是否控制; 4.钢丝钢丝张拉值到位并保证, 轻微缺陷 3.张拉程序及张拉值是否控制与记录; 张拉力均匀。 , 不符合 4.张拉力均匀性是否控制; 5.构造箍筋与螺旋箍筋的安放是否控制。 36 核查 序号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项目 , 符合 1.混凝土下料量是否控制; 5.混凝土灌注成型应确保枕尺, 轻微缺陷 2.振动时间及加压振动时间是否控制; 寸与密实度。 3.清边及档浆板提取是否控制。 , 不符合 1.是否执行合理的养护制度,是否有养护通知, 符合 6.蒸汽养护应确保混凝土枕执单,是否每坑自动养护全过程记录; , 轻微缺陷 行合理的湿热养护制度,在放张2.是否每个养护坑有出池强度试件,混凝土出前混凝土有足够的强度。 池强度满足规定要求; , 不符合 3.出池后混凝土枕是否采取保温、保湿措施。 1.钢丝应力放松是否均匀、缓慢; 2.混凝土枕脱模是否顺畅,不掉肩; , 符合 7.脱模工序应确保钢筋放张均3.是否保证成孔器完好,安放正确; , 轻微缺陷 匀、脱模顺畅、清模干净。 4.是否检查模型尺寸与铭牌,不合格模型应及, 不符合 时修理; 5.清模是否干净,脱模剂喷涂是否均匀。 对产品质量不易或不能经济地1.对特殊过程(如混凝土灌注成型等工序)是进行验证的特殊过程,应事先进, 符合 特殊 否事先进行了设备认可、工艺参数验证和人员5.4 行设备认可、工艺参数验证和人, 轻微缺陷 过程 鉴定; 员鉴定,并按规定的方法和要求, 不符合 2.是否按规定进行操作和过程参数监控。 进行操作和实施过程参数监控。 1.是否规定产品标识方法,能否有效防止产品 混淆、区分质量责任和追溯性; 2.原材料是否有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 , 符合 产品 企业应规定产品标识方法并进3.成品库是否有轨枕型号、待检品、合格品、5.5 , 轻微缺陷 标识 行标识。 不合格品标识; , 不符合 ?轨枕是否有厂标、型号、年份的永久性标识; ?轨枕是否标印模节号、生产日期、班次; ?轨枕是否按标识码放; 37 核查 序号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项目 ?成品登记制度:日期、产量、发出量、发往 地、库存量。 4.检查原材料、关键过程、特殊过程和最终产 品的标识。 1.是否制订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2.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是否得到有效控, 符合 不合 企业应制订不合格品的控制程5.6 制; , 轻微缺陷 格品 序,有效防止不合格品出厂。 3.不合格品经返工、返修后是否重新进行了检, 不符合 验。 六、产品质量检验 核查 序号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项目 38 核查 序号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项目 1.是否有检验机构或专(兼)职检验人员,能否独立行使权力; 2.是否制定了检验管理制度和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1)原材料检验制度是否规定了常规试验与型式试验的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使用仪器、检验周期、抽样、检验记录表格等; 2)工艺专检制度是否对专检工序明确检验工位、检验频次、检验指标、检验方法;对专检工位的检验有检验记录(日期、项目、数据、现象);专检人员是否有权否定不合格工1(企业应有独立行使权力的质量, 符合 序,并有令其不进入下一工序的制度; 检验 检验机构或专(兼)职检验人员,6.1 3)成品检验制度是否规定了出厂检验与型式, 轻微缺陷 管理 并制定质量检验管理制度以及检试验的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使用仪, 不符合 验、试验、计量设备管理制度。 器、检验周期、抽样方案、检验记录表格等;是否制定抽样检验细则:明确生产批量的划分,制定抽样检验方案,检验操作规程;完整的检验记录(日期、原始数据、合格判定、检验人员签字)及签发成品合格证及入库单制度; 4)检测计量管理制度是否规定了计量器具选购计划、安装及检定规程;主要检验设备(试验机)是否有操作规程并由专人负责操作及保管;检验设备及计量器具是否有周期检验校准制度及报废制度;检验设备及计量器具是否有档案管理制度。 39 核查 序号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项目 1.检查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是否有检, 符合 2. 企业有完整、准确、真实的检验的原始记录或检验报告; , 轻微缺陷 验原始记录或检验报告。 2.检验的原始记录或检验报告是否完整、准, 不符合 确。 1.是否对产品质量检验作出规定。包括:骨 料含水率、钢丝下料长度、张拉值、混凝土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按规定稠度、混凝土搅拌投料误差、振动时间、养, 符合 过程 开展产品质量检验,做好检验记6.2 护温度、混凝土出池强度等; , 轻微缺陷 检验 录,并对产品的检验状态进行标2.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 , 不符合 识。 3.是否作检验记录; 4.是否对检验状况进行标识。 企业应按本实施细则5.3的规定,1.是否有出厂检验规定、包装和标识规定; 出厂 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和试验,出, 符合 6.3* 2.是否按要求进行出厂检验和试验; 检验 具产品检验合格证,并按规定进, 不符合 3.产品包装和标识是否符合规定。 行包装和标识。 XII型枕应依据运基线路1.是否有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检验机构三年以[2002]160号第6.3.2条要求进内的型式检验报告:XII型枕应依据运基线路型式 , 符合 6.4* 行型式试验,YII-F型枕应依据[2002]160号第6.3.2条要求进行型式试验, 检验 , 不符合 TB/T 2190-2002第6.3.2条要求YII-F型枕应依据TB/T 2190-2002第6.3.2进行型式试验。 条要求进行型式试验。 40 核查 序号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项目 1.法人企业初申请取证的是否有生产地所属 铁路局级的投产鉴定证书:含稳定生产合格 产品的能力、工装设备、技术人员、产品质 量检验、试用报告(正式运营线路至少半年投产鉴应有相应申请取证单元的投产鉴, 符合 6.5* 以上试铺); 定证书 定证书。 , 不符合 2. 法人所属企业初申请取证的是否有生产 地所属铁路局级的投产鉴定证书:含稳定生 产合格产品的能力、工装设备、技术人员、 产品质量检验。 七、安全防护 核查 序号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项目 1.是否制定了安全生产制度; 2.危险部位是否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车间、库房等是否配备了消防器材,消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并实施。企防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 业的生产设施、设备的危险部4.是否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行隔离和, 符合 安全, 轻微缺陷 7.1 位应有安全防护装置,车间、防护; 生产 , 不符合 库房等地应配备消防器材,易5.在相应工位是否制定并执行安全操作规燃、易爆等危险品应进行隔离程(例如钢模走行,与天车有关的安全作和防护。 业,钢丝绳的检查制度,养护坑内的安全 作业,轨枕码垛方法规定,穿越钢丝绳的 规定、进厂房戴安全帽等)。 41 核查 序号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核查记录 项目 1.是否进行了必要的安全生产及劳动防护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 符合 培训; 劳动, 轻微缺陷 7.2 劳动防护培训,并为员工提供防护 2.是否提供了必要的劳动防护; , 不符合 必要的劳动防护。 3.员工的生产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42 附件3 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编: 产品名称: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产品单元: 审查组根据《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__ _日对该企 业进行了核查,共计核查出: 核查 轻微缺陷项_____款、非否决项不符合项 款、否决项不符合项 款。 结论 其他情况说明: 经综合评价,本审查组对该企业的核查结论是: 。 (注:核查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核查分工审查员证姓名(签字) 单 位 职务(组长、组员) (条款) 书编号 审查组成员 其他情况说明 观察员(签字): 年 月 日 审查组织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其他情况说明”栏中填写的内容为:企业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且不能体现在实地核查记录中的情况,如企业存在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核查的情况等。 43 附件4 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 企业名称: 产品单元: 序号 条款号 轻微缺陷程度 轻微缺陷事实描述 整改要求 审查组组长(签字): 企业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审查组成员(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整改时限: 请企业按照整改要求在 日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注: 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企业,“整改要求”、“企业代表签字”、“整改时限”栏不填。 44 附件5 (CMA章)、(CNAS章)、(CAL章) 检 验 报 告 报告编号: 产品名称 单元名称 规格型号 受检单位 (与抽样单上企业名称一致,以集团公司名义申请的应填写所属单位的名称) 检验类别 生产许可证检验 报告日期 (以签发日期为准) 检验机构名称 45 注 意 事 项 1( 检验报告无“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2( 复制检验报告未重新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或检验单位公章无 效。 3( 检验报告无批准人、审核、主检签字无效,无骑缝章无效。 4( 检验报告涂改无效。 5( 受检单位对检验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接到报告后十五日内向检验 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地 址:(检验机构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E,mail电子信箱: 46 ???检验机构 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XXXXXXXX 共X页 第X页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按《产品抽样单》填写)(按《产品抽样单》填写)受检单位 受检单位 (按《产品抽样单》填写) (按《产品抽样单》填写)名称 生产地址 抽样地点 (按《产品抽样单》填写) 样品等级 (按《产品抽样单》填写 )抽样人员 (按《产品抽样单》填写 )抽样基数 (按《产品抽样单》填写 )产品批号,(按《产品抽样单》填写 )抽样数量 (按《产品抽样单》填写 )生产日期 抽样日期 (按《产品抽样单》填写) 到样日期 收到样品的日期 (对收到的样品基本情况作简单表述,如:封条是否完好、清楚;样品的形状、样品描述 完好程度等。) 检验依据 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的产品检验依据 检验日期 (按照??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均符合/??项目不符合 该标准规定的(??规格??等级)要求,判定该样品为合格/不合格。) 检验结论 检验单位(公章或检验报告专用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试验室环境温度、湿度等 批准: 审核: 主检: 47 检验数据 共X页 第X页 复核: 检验: 48 附件6 本细则与旧版细则主要内容对比表 产品标准变化对比表 序号 产品单元(新版) 产品标准(新版) 产品标准(旧版) 说明 GB 175-2007 GB 175-1999 变化 变化 GB 8075-2005 GB 8075-87 变化 GB 8076-2008 GB 8076-1997 JGJ 63-2006 JGJ 63-89 变化 GB 8074-2008 新增 JGJ 52-2006 新增 YB/T 5294-2006 GB/T 343-94 变化 II型预应力混1 GB 1499.1-2008 GB/T 701-1997 变化 凝土枕 GB/T 50082-2009 GBJ 82-85 变化 TB/T 2922.1-1998 TB/T 2922.2-1998 TB/T 2922.3-1998 TB/T 2922-1998 拆分 TB/T 2922.4-1998 TB/T 2922.5-2002 必备生产设备变化对比表 序号 产品单元(新版) 主要设备(新版) 主要设备(旧版) 说明 混凝土搅拌站 混凝土搅拌站 变化 II型预应力混1 凝土枕 混凝土养护控制装置 混凝土养护控制装置 变化 必备检测设备变化对比表 序号 产品单元(新版) 主要检测设备(新版) 主要检测设备(旧版) 说明 标准养护室 标准养护室 变化 II型预应力混1 静载试验机 静载试验机 变化 凝土枕 压力传感器 增加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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