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XXX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违章现象处罚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加强“全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坚持以人为本,严格落实责任,切实
行为,从根本上消除各类违章和事故隐患,着力解决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电网安全运行,预防各类电力生产事故发生,教育、引导员工在生产活动中遵章守纪,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应认真执行本规定,各级安全监察机构、基层单位、班组应逐级建立员工违章记分卡,对违章人员进行逐级记分和考核。
第四条公司所有员工均有制止违章行为的权力,各单位领导、安全监察专职人员应经常到现场检查、监督本规定执行情况。各级管理人员、现场安全员应结合现场工作情况,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制止违章行为。全体员工应自觉认识违章的危害性,积极主动反违章。
第五条反违章实行全员、全面、全过程管理和下级对上级逐级负责制,各单位领导应对本单位的违章行为进行认真的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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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考核,凡因自查、自纠不力,被上一级监督检查发现的应负连带责任。
第六条安全生产实行重奖重罚的原则,对反违章成绩显著和制止违章、避免事故发生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造成事故,按照分级考核原则进行处罚。
第七条各单位在执行本规定的同时,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不低于本
的考核奖惩实施细则,并补充完善适应于本单位的违章分类。
第八条对在电网建设中的违章行为,按照《关于印发商丘供电公司电网建设反违章管理办法的
》商电﹝2011﹞3号文执行。
第二章违章定义与分类
第九条违章指公司范围内,所有员工(包括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工作中雇佣的临时工、民工,外包工程队工作人员等)在电力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电力安全生产有关法律、规章
规定进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十条违章按生产活动组织与事故直接原因之间的联系
可分为:行为违章、装臵违章、管理违章;
行为违章指现场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等不安全行为。
装臵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有关安全工作规程、设计技术规程、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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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规范等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管理违章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
等各种不安全行为。
第十一条从违章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存在的安全风险大小,一般可分为一般性违章和严重违章。
一般违章:违反国家、上级和本单位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定、制度、办法的要求,且可能引发事故的安全风险一般的违章。
严重违章:违反国家、上级和本单位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定、制度、办法的要求,且可能引发事故的安全风险较大的违章。
第三章违章处罚
一、对未造成人身重伤及以下事故的违章现象的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处以2000元罚款并通报全公司,停工学习2天,进行整顿,违章者经组织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1.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
2.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
3.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4.巡视或检修时误入带电间隔。
5.未经许可,私自停送电,约时停送电。
6.操作时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臵,不认真执行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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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诵,盲目操作,造成一般事件。
7.双回或相邻线路,一回停电工作,登杆前不核对线路名称、标志,不验电,不接地,误登带电线路。
8.对锅炉和压力容器的监察和操作不认真,或不按规定做好防腐保养,酿成重大隐患或一般事件。
9.一类设备和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处理和上报,形成一类障碍。
10.上班时间喝酒,酒后上班作业。
11.酒后驾驶公司车辆。
二、有下列严重性违章行为之一者,对责任人单位或责任人各处以1000—1500元罚款并通报全公司,累计违章2次,停工学习1天,进行整顿,违章者经组织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12.施工、检修作业不办理工作票或工作票中组织、技术、安全措施不完善、不周全。
13.无工作票从事电业生产工作(包括油漆、绿化工作等),自认为是小工作,不办票,不通知,不联系就进行设备的消缺工作。
14.应是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而使用了第二种工作票。
15.停电申请的地点、内容等不符合现场实际(设备名称、编号等)。
16.随意涂改工作票,工作票填写存在严重错误,如所派的工作负责人不当,工作内容不全或不清,接地线不全或错挂,标示牌、围栏不全或不符合现场实际,带电部位未交待或交待不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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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手续,没有共同到现场交待,检查安全措施。
18.工作负责人不亲自到现场办理开工手续,指派他人代替。
19.先开工后办理工作票或一边办票一边作业;未经许可,工作人员就进入施工现场工作。
20.布臵施工、检修作业,安全措施不完善或实际安措与票上所列措施不符,不按规定验电、接地、挂标识牌、设围栏、上锁加绝缘隔板等。
21.工作许可后,工作负责人不随身携带工作票,工作内容、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危险点交待不清,工作班成员未履行确认手续。
22.工作中,工作办人员与工作票上人员姓名、人数不相符。
23.在工作任务多时,不使用工作任务单,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互相穿插,在一张工作票中既是工作负责人而同时又是另一工作班的成员。
24.同一张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又是工作许可人。
25.把缺陷处理误认为“事故处理”,而不办理停电申请和工作票许可手续。
26.单独一人从事电气工作,无人监护。
27.在未经停电申请批准的设备上工作。
28.工作负责人在不能保证工作班成员安全的情况下就参加工作,不认真履行监护责任。
29.作业开工前,负责人不向工作班成员宣读工作票,不讲解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在带电体附近作业的人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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