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阴区南陈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淮安市淮阴区南陈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文本
淮安市淮阴区南陈集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规划背景 3
第一节 区域概况 3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特点与问题 3
第三章 规划目标 5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8
第五章 主要用地安排 10
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10
第二节 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 12
第三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3
第四节 农村土地整治 ...
淮安市淮阴区南陈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文本
淮安市淮阴区南陈集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规划背景 3
第一节 区域概况 3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特点与问题 3
第三章 规划目标 5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8
第五章 主要用地安排 10
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10
第二节 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控制 12
第三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3
第四节 农村土地整治 15
第五节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15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 17
第七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 20
第八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22
第九章 附则 24
附 表 25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规划编制目的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制定《淮安市淮阴区南陈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第2条 规划任务
1、落实淮阴区下达的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调控目标和指标,结合南陈集镇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以及镇域土地资源条件,综合研究和确定该镇土地利用目标和任务。
2、确定南陈集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3、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维持良好的自然人文景观和生态环境。
4、在全镇划定土地用途分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制定土地用途分区管制措施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
5、制定南陈集镇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确保本轮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3条 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
》;
3.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5.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6.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
7.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
8. 《江苏省(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
》;
9. 《淮安市淮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0. 《淮安市淮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11. 《淮安市淮阴区南陈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
12. 淮安市淮阴区建设、交通、水利、电力、旅游等部门的行业规划;
13. 南陈集镇相关规划。
第4条 规划时限
规划基期:2005年;
近期目标年:2010年;
规划目标年:2020年;
规划期限:2006-2020年;
规划近期:2006-2010年;
规划远期:2011-2020年。
第5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淮安市淮阴区南陈集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9266.2公顷。
第二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区域概况
第6条 南陈集镇概况
南陈集镇位于淮阴区西南22公里处,是运南片的枢纽:北接码头,南邻赵集,西连吴城,东临武墩。陈武路—陈吴路横贯东西,张福河、码赵公路横穿境内。全镇有22个行政村,总人口7万人。
南陈集作为淮阴区运南片区物资集散地,属于工贸型城镇。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特点与问题
第7条 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全镇土地总面积9266.2公顷,其中:农用地6905.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52%;建设用地1491.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6.10%;其他土地869.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38%。
1. 农用地。2005年全镇耕地5350.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74%;园地749.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9%;林地38.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1%;其他农用地766.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7%。
2. 建设用地。2005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1410.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22%;交通水利用地56.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1%;其他建设用地2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7%。
3. 其他土地。2005年全镇水域面积728.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7%;自然保留地面积140.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1%。
第8条 土地利用特点
1、农用地中耕地比重大。全镇农用地面积6905.5公顷,其中耕地5350.6公顷,占农用地77.48%。
2、森林覆盖率较低,占土地总面积的0.41%,林种单一。林业用地中,多是防护林、灌木林,经济林比重低,占地少。
3、非农业用地中,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大。建设用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16.10%,其中农村居民点面积占14.49%,农村居民点的整理潜力比较大。
第9条 土地利用中存在问题
1. 农业用地结构单一,经济效益不高。农用地种植结构简单,以耕地种植为主,种植业中以粮食作物为主,农业经济效益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户经营土地的积极性。
2.重用轻养,耕地质量下降。耕地种植效益低下,使得农户在耕种过程中,投资积极性不高,结果导致耕地质量和生产力的下降。
3.居民点零散,土地利用率效率低。居民点分布散乱,中心村规划得不到实施,形成空心村。
第三章 规划目标
第10条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 耕地与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全镇耕地保有量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别不低于5378.4公顷和5473.7公顷。
至2020年南陈集镇确保5361.5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
2. 土地利用结构趋于合理
园地基本保持稳定,林地面积稳步增长。基础设施用地适度增长,农村居民点用地适度减少,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过快扩张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占用耕地比例降低。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到2020年控制在1497.4公顷。
3. 土地利用布局更加优化
调整农用地布局,粮食主产区的耕地得到有效保护,基本农田布局更为集中连片。适度增加建设用地。
4.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农用地利用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不断推进,建设用地由外延式增长向内涵挖潜转变,存量建设用地得到充分盘活,闲置和低效用地得到充分利用,各业用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土地经济密度达13.71万元/公顷,为2005年(4.57万元/公顷)的3倍。
5. 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更加协调
合理布局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设定核心生态网络体系,保持自然生态的完整性。
第11条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1、总量指标
耕地保有量:2005年全镇耕地面积为5350.6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473.7公顷。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005年全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340.4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361.5公顷。
园地面积:2005年全镇园地面积为148.2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镇园地面积为148.6公顷。
林地面积:2005年全镇林地面积为749.9公顷,规划到2020年全镇林地面积为750.3公顷。
建设用地总规模:2005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491.6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497.4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2005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410.2公顷,规划至2020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402.6公顷。
2、增量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2006-2010年新增建设总量为4.6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13.3公顷。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2006-201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为3.9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面积为12.2公顷。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2006-201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为2.2公顷,2006-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6.9公顷。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任务量:2006-2010年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任务量为30.0公顷,2006-2020年整理复垦开发补充任务量为130.0公顷。
3、效率指标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划至2010年丁集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105平方米/人,规划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98平方米/人。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第12条 耕地
2005年,全镇耕地535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74%;至2020年耕地面积547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07%。规划期内建设占用减少耕地6.9公顷,通过土地整治补充增加耕地130公顷,耕地面积净增加123.1公顷。
南陈集镇耕地较多,土壤肥沃,规划期间将耕地主要安排在乔庄村、小桥村、果林村、镇北村、孙庄村、鱼塘村等。
第13条 基本农田
2005年全镇基本农田534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6.67%;规划至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35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56.90%;考虑到规划期间南陈集镇具有独立选址项目,位置不确定,额外再预留0.8公顷的基本农田作为机动指标,规划期实际划定基本农田5358.3公顷。
规划期将陈集村、果林村等中心村范围内的基本农田挑出,将镇西村、合心村、高福村、林圩村、蚕桑村等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划为基本农田。
第14条 生态用地
2005年,全镇生态用地165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89%;至2020年生态用地面积172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58%。规划期内生态用地面积净增64.3公顷,比重提高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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