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东渝营运分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书
副站长安全生产责任书
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收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职工和财产的安全不受损害,经甲、乙双方商定,同意签订本责任书:
第一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落实各种劳动安全保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保护收费站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加强收费站所辖范围内设备设施和重点部位的管理,确保所辖范围内无火灾事故。
(四)开展经常性的自查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在规定期限内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五)及时组织乙方学习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规章
。
(六)指导、检查、监督乙方做好生产工作。
(七)及时上报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迟报。
(八)甲方在检查中,发现乙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并监督乙方进行整改。
第二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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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加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不断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杜绝“三违”行为,以达到“全员防范、共保安全”的目的。
(三)根据安全规章制度、副站长操作规程开展日常工作。
(四)协助收费站长组织制定本辖区安全
,并监督检查执行。协助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解决有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
,纠正“三违”现象,协助站长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协助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协助收费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协助本辖区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协助并参加本辖区内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统计上报工作。加强对本辖区各项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整改工作。
(五)乙方应在甲方的指导、检查、监督下,定期组织机电系统的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处理、解隐患,避免火灾等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乙方必须本着以人身安全第一,同时保障通行费票款、票据以及收费亭内各项设备设施的安全为原则,根据相关规定和防范措施,提出应急
。
(七)乙方应做好收费员的安全防范教育工作,接受甲方以及营运管理人员(中心站专职稽查员)对相关安全工作的检查。
(八)乙方应领导,监督和组织本站收费员的安全防范工作。
第三条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一年。
甲方(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