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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节税训练思考与练习手册

2017-12-24 50页 doc 126KB 1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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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节税训练思考与练习手册薪酬节税训练思考与练习手册 《薪酬节税训练》思考与练习手册 一、薪酬无风险节税管理的基本问题 思考题: 1(什么是职工薪酬,职工薪酬由什么组成, 2(税法上的职工福利费包括什么, 3(薪酬的高低对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产生什么影响, 4(薪酬节税管理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5(企业给员工加薪的利益体现在哪些方面, 6(阐述薪酬构成多样化的节税原理。 7(企业用工获得服务有哪些方式, 8(个人为企业提供服务时可以与企业形成何种关系,分别从企业取得什么形式 的所得, 9(薪酬节税管理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10(薪酬节税...
薪酬节税训练思考与练习手册
薪酬节税训练思考与练习手册 《薪酬节税训练》思考与练习手册 一、薪酬无风险节税管理的基本问题 思考题: 1(什么是职工薪酬,职工薪酬由什么组成, 2(税法上的职工福利费包括什么, 3(薪酬的高低对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产生什么影响, 4(薪酬节税管理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5(企业给员工加薪的利益体现在哪些方面, 6(阐述薪酬构成多样化的节税原理。 7(企业用工获得服务有哪些方式, 8(个人为企业提供服务时可以与企业形成何种关系,分别从企业取得什么形式 的所得, 9(薪酬节税管理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10(薪酬节税时应该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11(说出一些现实生活中企业帮员工节税的方法,您觉得这些方法是否有税务风 险,可行性如何, 练习题 1(大华公司是一家制造企业,其销售人员实行提成工资制,王强年收入(底薪,提成)高达百万,怎样筹划能够降低其税负(计算分析过程需要考虑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 一:领取工资薪金 (1)年收入100万,每月底薪3000元,每月提成收入为38000—45000元,年底绩效奖金48万,即各月收入合计为52万,各月收入如下表所示。计算王强各月收入和年底绩效奖金的个人所得税,并求出王强全年收入的合计税额(不考虑三险一金)。 王强全年各月工资收入 月份 底薪+提成 个人所得税 1 3000+38000 2 3000+38200 1 3 3000+38500 4 3000+38300 5 3000+39000 6 3000+43000 7 3000+44500 8 3000+44800 9 3000+45000 10 3000+38800 11 3000+38100 12 3000+37800 520000 合计 (2)如果52万工资收入按月均衡发放,重新计算其全年月薪的个人所得 税,并与(1)中月薪合计个税相比较,总结出月工资的节税方法。 方案二:领取劳务报酬 (1)平时每月领取80000元,年底12月份领取120000元,计算全年所有税费的合计金额。 (2)平时每月领取65000元,年底12月份领取285000元,计算全年所有税费的合计金额,并与(1)的计算结果相比较,总结出劳务报酬的节税方法。 (3)如果税务机关代开劳务费发票时按照7.5%的比例征收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和个人所得税,计算100万劳务报酬所得的合计税费,并与(1)、(2)的计算结果相比较,总结出对王强有利的劳务报酬征税方法。 方案三:成立个体工商户 (1)100万的年收入,假设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为10%,计算个体工商户全年合计税费金额。 (2)如果当地对个体工商户按照收入的2%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全年合计 2 税费金额,并与其他方案的计算结果相比较,总结出对王强有利的征税方法和销售提成收入的节税安排。 附表一: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5 0 不超过500元(含)的 2 10 25 超过500元至2000元(含)的部分 3 15 1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含)的部分 4 20 37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含)的部分 5 25 1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含)的部分 6 30 3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含)的部分 7 35 6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含)的部分 8 40 10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含)的部分 9 45 15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附表二:劳务报酬所得税率表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20 0 不超过20000元(含)的部分 2 30 2000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含)的部分 3 40 7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附表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 级数 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5 0 不超过5000元(含)的部分 2 10 250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含)的部分 3 3 20 1250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含)的部分 4 30 4250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含)的部分 5 35 675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解答: 方案一:领取工资薪金 王强年收入100万元,作为企业的员工,每月底薪3000元,每月提成收入为38000—45000元,年底绩效奖金48万元,即各月收入合计为52万元,则各月收入及个人所得税(不考虑三险一金)如表1-1所示: 表1-1 王强各月工资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月份 底薪,提成 个人所得税 1 8375 3000,38000 2 8425 3000,38200 3 8500 3000,38500 4 8450 3000,38300 5 8625 3000,39000 6 9825 3000,43000 7 10275 3000,44500 8 10365 3000,44800 9 10425 3000,45000 10 8575 3000,38800 11 8400 3000,38100 12 8325 3000,37800 520000 108565 合计 年底绩效奖金的个人所得税,480000×25%,1375,118625(元)。 4 月工资和年底绩效奖金合计个税为108565,118625,227190(元)。 方案二:领取劳务报酬 王强不与企业签订劳动,而是签订服务,为企业销售货物,领取劳务报酬所得,平时每月领取80000元,年底12月份领取120000元。 每月领取80000元,应纳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80000×5.5%,4400(元),个人所得税,[(80000,4400)×(1,20%)]×40%,7000,17192(元);11个月共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89112元;12月份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120000×5.5%,6600(元);个人所得税[(120000,6600)×(1,20%)]×40%,7000,29288(元)。 全年合计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55000元,合计个人所得税189112,29288,218400(元),所有税费合计金额为55000,218400,273400(元)。 假设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时按照7.5%的比例征收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和个人所得税,则100万元劳务报酬所得的合计税费为75000元。 方案三:成立个体工商户领取经销费用 如果王强成立一个个体工商户,经销企业的货物,企业向王强的个体工商户支付经销费用,王强的个体工商户年收入100万元,应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为55000元。假设税务机关对王强的个体工商户核定征税,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为10%,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元,适用35%的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为100 000×35%,6750,28250,一年合计税费为55000,28250,83250(元)。 假设当地对个体工商户按照收入的2%征收个人所得税,则全年税费合计为75000元,与劳务报酬采取7.5%附征率计税时的税费合计相等。 5 对上述三个方案进行比较可以看出,当王强领取劳务报酬且税务机关核定征税以及成立个体工商户时应纳税额较少。 2(某企业由于经营发展的需要,高薪招聘人才。在与高薪人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又签订了内部服务协议,在服务协议中约定:年薪50万元,但公司在工资奖金表上只反映10万元,其余40万元由这些员工提供旅游费、交际费和其他家庭费用发票报销;同时,企业为这些高薪人才购买了小轿车、住房、笔记本电脑等财产,产权发票直接填写员工个人名字,但是如果在规定的服务期内员工离职,企业将收回这些财产。请分析该企业这种薪酬安排的(潜在)涉税风险,并说明如果这样做应该怎样进行税务处理。 下面依据相关的税收法规对该企业薪酬设计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分析。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明确: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的,应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早在1998年11月1日起执行 的《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解释:《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职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职工工资薪金制度;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 6 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该公司的做法不符合上述要求,即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没有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企业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以帮助职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所以,该企业在薪酬设计上存在着很大的税务风险。其实物形式的薪酬不但要补缴个人所得税,而且企业的实物薪酬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报销的发票支出也不能税前列支。 该公司的涉税风险具体包括:一是工资薪金没有如实反映,报销发票的变通行为少缴了个人所得税;二是公司财产归个人所有,属于奖励性质,应该代扣代缴而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三是小汽车等财产被离职人员带走时,企业不但没有做视同销售处理,而且仍然计提折旧,虚增了税前扣除金额,少缴了企业所得税;四是个人的消费性支出不得在企业列支,更不得在税前扣除,且个人应就企业承担的个人消费性支出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该企业税前扣除了这些支出,也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加强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企业的工资费用支出比对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59号)中要求,各地的国税局和地税局要对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企业所得税前列支的工资薪金支出进行比对,从中查找差异及存在问题,从而强化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规范工资薪金支出的税前扣除。 地税局到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主要审核其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否足额扣缴了个人所得税;是否存在将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在福利费或其他科目中列支而未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有无按照企业全部职工平均工资适用税率计算纳税的情况;以非货币形式发放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是否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义务;有无隐匿或少报个人收入情况;企业有无虚列人员、增加工资费用支出等情况。 二、薪酬主要组成部分的节税管理 (一)工资的节税管理 7 思考题: 1(企业所得税法所说的工资薪金支出涵盖的人员范围与职工薪酬准则所涵盖的人员范围是否一致,有什么异同, 2(企业支付的劳务(用工)费能否作为扣除三项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的基数,三项经费的税前扣除限制对企业选择用工方式(合同工、劳务用工)有何影响, 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说的工资薪金是什么,包括“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哪些明细项目, “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股份支付”等进行明细核算。 4(统计口径上的工资总额包括什么,不包括什么, 5(现金形式和实物形式的节日补助属于工资还是职工福利费(从财务、税法、统计口径上分别说明) (1)财务上:《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2)税法上: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规定: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个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3)统计上:国统办字[1999]106号:单位一次性发放或按月发放的旅游费、保险费、餐费、过节费、劳务费等,是否应统计为工资, 答:单位以各种名义发放的现金和实物,只要属于劳动报酬性质并且现行统计制度未明确规定不统计为工资的都应作为工资统计。 8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9年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解答 (五)福利费相关问题 1、对目前企业普遍存在的人人享受的节日费、节日福利,在计算所得税时如何扣除, 意见:对企业发放给职工并按国家财务管理规定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节日补助,在税收上也允许纳入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总额处理。 2、我市地处海岛,有许多单位在海岛都有职工,发放了住勤补贴,应在工资总额还是福利费列支, 意见: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因此,上述住勤补贴应计入工资总额。】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青国税发[2010]9号) (四)企业过节发给职工的食品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费,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的规定,为职工生活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但在3号文的列举项目中没有节日慰问品 6(财务上的职工福利费包括什么, 7(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时,应如何处理,举例说明。(参见财企[2009]242号) 8(统计上将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入工资总额还是计入职工福利费, 9(“上下班交通补贴、企业给职工报销私家车燃油费等、公务用车补贴”三者所指是一回事吗,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务处理方法, 10(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是否可以全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进行合理性 9 确认的原则有哪些,从防范个税风险的角度应重点关注什么原则, 11(作为税前扣除“三项经费”基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什么,与职工薪酬是什么关系,(第一项和部分福利) 12(企业福利部门人员的工资能否计入扣除三项经费的基数,为什么, 13(工资薪金的税前列支坚持的是收付实现制还是权责发生制,您的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纳税年度的工资薪金最迟在什么时候发放才能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14(地税局应对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总额和已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总额进行比对分析,对差异较大的,税务人员应到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地税局的审核重点是什么,(参见国税函[2009]259号) 15(员工出差企业支付的交通补贴与伙食补贴是否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差旅费补贴) 16(企业为了调动职工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以生活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名义给职工发放补助金,计入职工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企业支付的补助金能否税前列支,职工取得的补助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17( 一个月内收到本月和以前月份的工资是否可以分开纳税, 18(如何征收经纪人的个人所得税, 如经纪人为个体工商户,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经纪人为独立个人,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广西自治区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2007年在对证券经纪人申报纳税情况检查时,发现经纪人利用现行代开发票随征个人所得税的管理漏洞少缴个人所得税。 19(单位给职工发放劳保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是否缴个税,有无标准限制, 10 20(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补贴、防暑降温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说出法律依据。 21. 销售提成计征个税时如何扣除与销售相关的费用支出, 22(销售提成和销售费用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实行销售费用包干时如何确定扣除“三项经费”的基数, 23(企业支付给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的佣金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如何扣除, 24(外籍个人的境内、外出差补贴享受免税待遇有哪些管理要求,(参见国税发[1997]54号) 25(外籍个人取得的哪些合理的费用补贴(实报实销)可以免税, 26(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外购午餐未取得发票)如何进行财务处理,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务处理, 27(员工到年底计算出的月平均工资未达到法定的费用扣除额,能否退回一年中收入较高的个别月份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8(按照税法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应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在税务机关代开劳务费发票时已征收了收入金额2%的个人所得税,是否还需要补缴剩余的税款, 29(企业给员工发放工资时,除了扣除员工自己按规定承担的三险一金,还扣除了员工在企业食堂就餐的伙食费,请问,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能扣除伙食费吗, 30(员工在企业内部期刊上发表文章取得的稿费是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纳税还是按照稿酬所得纳税, 31(企业年终召开总结大会,会后举办联欢会,安排了抽奖活动,中奖员工获得的奖金或者奖品是否纳税,如何计算税额, 32(员工因违反公司规定而被罚款,公司可以直接从员工当月的工资中扣除罚款,也可以让员工以现金缴纳罚款,罚款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是否可以扣除,怎么做对员工纳税有利, 11 答:公司按照已经扣除了罚款后的工资发放给员工,可以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金额计税。 33(职工因病请假而被单位扣除的工资,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是否并入工资收入中, 答:工资、薪金所得应当是实际发放到职工手中的工资,所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并入请假扣除的那部分工资。 依据是: (1)《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9号)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34(单位为了帮助高收入者节省个人所得税,按照全部职工平均工资适用税率计算纳税,请问单位是否有权利平摊员工的税额,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义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以下简称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应税所得个人(以下简称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单位无权平摊员工的税额。 12 练习题 1(张利为振华公司提供服务,月收入5000元。假设不考虑社保问题,为了降低个人所得税,张利与振华公司是形成劳动关系好还是形成劳务关系好,(考虑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 如果张利与振华公司没有固定的雇佣关系,即未形成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其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纳税。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5000×5.5%,275,个人所得税为:(5000,275)×(1,20%)×20%,756,合计税额为1031元。 如果张利与振华公司建立起合同制的雇佣关系,来源于振华公司的所得则作为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应纳税额为: (5000,2000)×15%,125,325 因此张利应与振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每月可节税706元。 如果当地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的2%计征个人所得税,则个税为100元,形成劳务关系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合计税额为375元。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税负差距大大缩小。 2(王丰是一名高级工程师,每月基本上可以从某公司获得技术服务收入50000元。在不考虑社保的情况下,如果王丰与该公司分别形成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个人所得税负担有何不同,(考虑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 如果王丰和该公司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其收入为工资性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应纳税额为: (50000,2000)×30%,3375=11025 如果王丰和该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关系,则该项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纳税。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50000×5.5%,2750,个人所得税(50000,2750)×(1,20%)×30%,2000=9340,合计税费12090元。 王丰应该选择工资薪金形式取得这笔收入,可节约税款1065元。 13 如果当地按照2%征收个人所得税,则劳务关系下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和个人所得税合计为50000×7.5%,3750,此时,如果领取劳务报酬可以节约税款11025,3750,7275元。 3(李乐2010年5月利用业余时间为一家公司提供办公室装饰设计方案,取得收入4200元,试计算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应交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4200×5.5%=231 应交个人所得税额=(4200,231,800)×20%=633.8 4(计算机专业毕业的黄瑛在一家银行工作,利用业余时间替该银行开发软件,2010年7月银行以劳务费和福利费名义向其支付报酬4000元,就这笔收入黄瑛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银行如何在税前扣除这笔支出,可以到税务局代开发票列入经营成本吗, 答:(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因任职受雇取得的工资、津贴等都是个人工资薪金收入,应按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职工利用业余时间替公司设计软件也是因任职取得的收入,该劳务费也是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应当与工资收入一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的该种支出属于工资开支范畴,应按有关工资税前扣除规定处理。不得开发票按劳务费列支。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请示》(京地税个,2001,50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的折扣或补贴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14 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时,从雇主取得的折扣或补贴收入,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的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关于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税前扣除有关税、费的次序问题 个人出租财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二)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三、关于报刊、杂志、出版等单位的职员在本单位的刊物上发表作品、出版图书取得所得征税的问题 (一)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关于在校学生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项目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广东地税:职工取得的劳务费、福利费等收入,要不要纳税, 15 有些单位除向职工正常发放工资、薪金外,还根据职工从事本单位其他专项工作情况,以劳务费、福利费等名义发放部分所得,这种所得实际是职工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应与工资、薪金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某公司销售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复函》(湘地税函[2004] 59号) 长沙市人民检察院: 你院《关于某公司销售人员应按何种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函》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公司销售人员按销售量及销售货款回笼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销售费用,应就其个人实际所得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凡与单位存在雇佣关系的人员,为本单位工作取得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征税范围;临时为外单位工作取得的一次性报酬,不属于税法中所指的受雇,应是 “劳务报酬所得” 应税项目征税范围。因此,销售人员在取得销售提成时,应区分雇员和非雇员,分别按照不同的征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如公司采取销售费用大包干形式,不负担销售人员销售费用(含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贴、宣传费、通讯费、业务招待费和其他有关费用,下同),雇员当月取得的销售提成扣除与销售相关的费用支出后的余额与单位发给的工资、薪金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非雇员取得的一次性销售提成,应扣除与销售相关的费用支出后,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上述与销售相关的费用,企业应如实核算,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依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据实扣除。对于无账可查的与销售相关的费用,地税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核定扣除。 5(刘先生2010年从其受雇单位取得工资性收入为每月1800元,另从甲公司取 16 得兼职收入每月3000元。刘先生应怎样安排其与两家单位的关系有利于节税, (不考虑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 (1)如果刘先生与甲公司没有固定的雇佣关系,则按照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应分开计算征收。这时,工资、薪金所得没有超过基本扣除限额2000元不用纳税,而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为:(3000,800)×20%,440(元) (2)如果刘先生与甲公司建立起固定的雇佣关系,与原雇佣单位解除雇佣关系,来源于原单位的1800元则被视为劳务报酬,由甲公司支付的3000元作为工资薪金收入,其工资性收入应纳税额,(3000,2000)×10%,25,75(元);劳务报酬应纳税额,(1800,800)×20%,200(元),合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75元。 (3)如果刘先生与原雇用单位不解除劳动关系,则两处的工资应合并纳税。合计个税,(4800,2000)×15%,125,295元。 6(某公司与其销售代表之间的关系为:销售代表月收入1000元以下时按劳务报酬领取;1000—3000元时按工资薪金领取;当销售代表月收入在3000元以上时公司鼓励其成立销售部门(个体工商户,核定征税,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和个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率为8.5%)。计算税额并分析该公司这种做法的合理性。 (1)月收入1000元以下时,领取劳务报酬。营业税的起征点为1000—5000之间,所以月收入1000元以下时不缴营业税;由于可以扣除8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月收入1000元以下时基本不缴或者缴纳很少的个税。这类人员基本属于兼职。 (2)月收入在1000—3000元时领取工资薪金,由于此时工资收入不高,而且公司允许员工拿电话费、差旅费报销单与公司结算收入,所以,员工不缴或者缴纳很少的个税。由于公司与这些人签订劳动合同,使公司有一部分比较稳定的 17 销售人员。对于个人来说,也是一种激励机制,鼓励个人努力代销,成为正式员工,有比较稳定的月收入和社保待遇。 (3)当销售代表月收入在3000元以上时,如果成立销售部门,注册成个体工商户,按8.5%的征收率纳税,其整体税负较轻,这种收入制度有较强的激励作用。 7(远华地产是一家外资企业,一名外籍员工每月实领工资(税后收入)为16350元,企业应替其承担多少个人所得税,如果当月企业只支付了其平时月薪的50%(何时补发尚未确定),那么当月企业应替其承担多少个税, (1)应纳税所得额,(16350,4800,375)/(1,20%),13968.75,应纳税额,13968.75×20,,375,2418.75元。 (2)应纳税所得额,(16350/2,4800,125)/(1,15%),3823.53,应纳税额,3823.53×15,,125,448.53元。 8(公司要扣中层领导风险金,年底考核通过再返还。廖芳月工资4000元,扣风险金500元,每月个税是按4000元计算还是按3500元计算,如果年底全额返还风险金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 (1)平时各月应该按照实发工资3500元计算个税; (2)年底返还6000元风险金应计入返还当月工资缴税,如果符合年终奖的定义可以单独交税。 9(某公司将其员工1—2月工资在4月份发放,同时发放的还有风险抵押金,请问以下两种情况下应该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公司1—2月份未计提工资,也未发放 (2)公司1—2月份已计提工资,但未发放 10(凯莱纸业公司年终给某名技术人员一次性补发工资40000元,原则上应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个税是合并计算还是分摊计算),假设在向税务机关做出合理 18 解释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后,税务机关允许将补发工资分摊至原所属月份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请写出计税公式。 《补发工资、实行“双薪制”有关问题补充规定》(桂地税发[2005]284号):纳税人取得以前月份或年度的补发工资、薪金所得,可以选择合并计算或者分摊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择合并计算的,补发的工资、薪金所得并入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择分摊计算的,纳税人应对补发的工资、薪金所得的情况作出合理的解释和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批准后,按照补发的工资、薪金所得所属时期的费用扣除标准,将补发的工资、薪金所得按月分摊后,与原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如下: 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应纳税额,{[(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原所属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原所属月份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补发以往月份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发〔1999〕239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对补发以往月份的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问题,各地做法不一,要求省局给予明确。经研究,现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对纳税人领取补发以往月份的工资(含津贴,补贴),可以把补发的工资分摊回所属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其计算公式如下: 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应纳税额={[(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原所属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原所属月份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1(某厂职工凌峰2010年8月取得收入6600元,其中:工资收入1000元、防暑降温费600元、补发2010年1—7月份工资3500元、补发2010年4—6月奖 19 金1500元。当月个人承担三险一金共计400元。如果不能向税务机关做出补发工资和奖金的合理解释,计算凌峰8月份个人所得税。 12(某公司技术人员于喆2009年10月取得收入6000元,其中:工资收入2100元、季度奖500元、省政府颁发环境保护奖2000元、市科委发放技术创新奖2000元。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共300元。计算于喆当月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1)当月工资性收入应纳税所得额,2100,500,300,2000,300,应纳个( 人所得税额,300×5,,15(元) (2)省政府颁发环境保护奖金2000元属免税奖金,不计入应纳税所得; (3)市科委奖金2000元属从非任职单位获得的奖金,按偶然所得,适用20,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2000×20,,400(元) (4)于喆10月应纳个人所得税,15,400,415(元) 13(煤矿工人李齐2009年1—6月份月工资2000元;7—12月份月工资7000元,每月预缴个人所得税100元,个人每月承担的养老保险金等500元。税务机关对该煤矿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职工个人所得税。计算李齐年度终了后应补或应退税额。 (1)全年工资薪金合计,2000×6,7000×6,54000(元) (2)平均每月工资,54000?12,4500(元) (3)每月应纳税所得额,4500,500,2000,2000(元),适用税率10, (4)年应纳税额,(2000×10,,25)×12,2100(元) (5)李齐2009年度应补缴个人所得税=2100,100×12,900(元) 20 14(一煤矿职工第一、四季度工资各为1万元,第二、三季度工资各为3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2万元。分以下两种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部分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个税,年终奖单独纳税,按照国税发[2005]9号文规定的方法计税;(2)不能同时适用以上两种方法计税,全年全部收入采取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个税。 (1)能同时适用两种计税方法:全年合计10万元收入,工资8万元,平均12个月每月6667元,12个月应纳个税69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2万元应纳税1975元。全年合计应纳税8875元。 (2)不能同时适用两种计税方法:全年合计10万元收入,平均到12个月,每月8333.33元。合计全年应纳税10700元。 15(王先生2010年4月份从A公司获得工资薪金收入5000元,另外,该月王先生还获得B公司的劳务报酬所得10000元。计算王先生当月的个人所得税。如果王先生与B公司也签订了劳动合同,两笔收入应该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16(李先生2010年4月通过民政部门向地震灾区捐赠2000元,当月他从所任职的单位取得工薪收入6000元,从外单位取得劳务报酬收入25500元。李先生如果从工薪收入中捐赠,税后收入是多少,如果从劳务报酬中捐赠税后收入是多少,李先生怎样捐赠税后收入最多, 提示:如果有税前可以扣除的捐赠额,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允许扣除的捐赠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奖金的节税管理 思考题 1(什么是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哪些具体形式, 2(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 21 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这里所说的费用扣除额是指什么, 3(年底双薪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如果员工一年中既有季度奖又有年终奖,应怎样缴税, 5(全年任职不足12个月的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税, 6(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分多次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税, 7(劳动分红能否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缴税, 8(向企业的低收入者如何发放工资和奖金可以节税, 9(向企业的高收入者如何发放工资和奖金可以节税, 10(在既有季度奖或者半年奖又有年终奖的情况下,如何发放季度奖不会增加纳税人的税负, 11(个人取得的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支付单位承担的税额, 12(为什么有时候发放的奖金增加了税后收入反而减少了,如何规避, 13(发放年终奖如何缴纳社保, 14(个人从其他单位取得的奖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解答346 练习题 1(张洪2009年12月取得以下收入:工资2000,月度奖500,年终奖6000,计算张洪12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如果张洪当月取得年终奖为6200,应纳个税是多少, (1)当月奖金应并入工资一起纳税(2000,500,2000)×5%,25 22 (2)年终奖应交税 6000×5%,300,年终奖税后收入为5700元。 (3)应交25,300,325 如果年终奖为6200,应纳个税为6200×10%,25,595,年终奖税后收入为5605元。 2(小王2009年12月取得工资1500,年终奖6800,计算小王12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1)月工资无需纳税 (2)年终奖个税,(6800,1500―2000)×10%,25,605 3(小赵2009年12月取得工资1500,当月缴纳三险一金345元,年终奖6800,计算小赵12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1)月工资无需纳税 (2)年终奖个税,(6800,1500―2000―345)×5%,297.75 4(张颖是某公司销售部的客服经理,月薪3000元,每季度可以取得季度奖5000元。计算张颖的个人所得税。 (1)一年中无奖金的八个月的个税,([3000,2000)×10%,25] ×8,600; (2)前三个季末有季度奖当月的个税,[(3000+5000,2000)×20%,375] ×3,2475 (3)12月份工资的个税(3000,2000)×10%,25,75,当月的季度奖可以当成年终奖单独缴税,税额5000×5%,250元。 5(隋艳各月工资2000元,年终奖30000元,计算隋艳一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3 其所受雇的单位怎样支付薪酬可以帮助隋艳省税, 6(当月工资和年终奖均低于2000元,比如:月工资1500元,年终奖1500元,请问这个月要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缴纳时如何计算税款, 答:年终奖应纳税额,(1500,500)×5%,50元 7(杨明在上海的一家公司工作已满五年,公司一次性奖励其九个月工资,前提是再为公司继续工作18个月,否则必须退回该笔奖金。HR告知这笔奖金有三种领取方式:一次性领取;分六个月领取;并到第二年春节前的年终奖一起领取。请问,您觉得哪种领取方式有利于杨明节税, 8(假设韩先生2009年12月取得年终双薪3000元、全年奖金15000元,计算韩先生年终双薪和全年奖金的个人所得税。如果韩先生2009年12月份取得年终双薪3000元,2010年1月份取得2009年全年奖金15000元,韩先生应该怎样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1)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韩先生年终加薪和全年奖金可合并按照一次性奖金分摊计税方法计算,即将韩先生的年终双薪3000元和全年奖金15000元合并相加,再除以12得出其商数(3000+15000)?12=1500查找出适用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为25,所以韩先生年终双薪和全年奖金的应纳税额为(3000+15000)×10%-25=1775(元)。 (2)根据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分摊计税方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如果企业既发放了双薪,又发放了年终奖的,如为同一月份发放,则可以按上例方法将两项收入合并,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分摊计税方法;但如果在不同月份发放的年终双薪和一次性奖金,则在一年内只能使用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方法,另一笔奖金在发放时需要并入当月工资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4 9(因公司绩效考核工作进展的影响,谭华2009年的年终奖于2010年1月份、3月份分两次领取,1月份和3月份各领取年终奖24200元和4500元。已知谭华各月工资为3500元,计算谭华两笔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为谭华做出全年工资和年终奖恰当分配的节税安排。 答;谭华全年收入为70700,应纳税所得额为46700,每月工资应纳税所得额合计24000,安排年终奖22700。这样安排谭华全年收入无论是工资还是年终奖均按1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10(周贺2010年每月工资均为3200元,假设年底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12000元。请计算周贺年底的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 ( 1 )不含税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 按12个月分摊后,每月的奖金= 12000?12 = 1000 (元) ,根据工资、薪金所得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25元。 (2)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12000 - 25)?(1 -10% ) = 13305.56 (元) (3)含税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 按12个月分摊后每月的奖金= 13305.56?12 = 1108.80 (元) ,根据工资、薪金所得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仍然分别为10%、25元。 (4)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3305.56×10%,25 = 1305. 56 (元) 11(那娜12月份从企业取得当月的工资收入4000元,年终奖18000元,缴纳三险一金4500元,企业替那娜承担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请问企业应替那娜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1)第一种算法 25 适用税率的确定:18000/12,1500,适用10%的税率 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速算扣除数)(/1,税率) ,(18000,25)/(1,10%) ,19972 应纳税额,(19972,4500)×10%,25,1522 (2)第二种算法 适用税率的确定:(18000,4500)/12,1125,适用10%的税率 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三险一金,速算扣除数)/(1,税率) ,(18000,4500,25)/(1,10%) ,14972 应纳税额,14972×10%,25,1472 应该是第一种算法更合理,因为社保的缴费基数应该是含税的工资和奖金。只有在发放年终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时,才能将两者的差额减掉,计算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 12(王先生每月工资为9000元,估计年底还能领取奖金72000元,即王先生预计一年的全部收入为180000元。不考虑三险一金,要求: (1)计算当前情况的个人所得税; (2)设计工资和年终奖最低税负分配方案; (3)设计工资、年终奖、季度奖或者半年奖最低税负分配方案。 13(王先生每月工资为9000元,每季末领取奖金18000元,即王先生预计一年的全部收入为180000元。不考虑三险一金,要求: 26 (1)计算当前情况的个人所得税; (2)与工资和奖金最低税负分配方案相比较,王先生一年多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14(北京庆华公司的薪酬制度规定,员工年薪,各月职务薪金,年终绩效薪金。企业员工全年各月职务薪金按不同职级,分别占员工年薪的40%—80%,具体情况见下表(表中括号里的数字为各职级员工2010年全年收入): 员工全年各月职务薪金 级别 职级 占员工年薪的比例 1 总经理 40%(年薪30万) 2 副总经理 50%(年薪12万) 3 部门经理 60%(年薪6万) 4 主管 70%(年薪4.8万) 5 普通员工 80%(年薪3.6万) 从薪酬节税的角度出发,分析庆华公司的薪酬制度,主要分析员工全年各月职务薪金占员工年薪的比例是否合理,社保缴费情况如下(北京社保缴费年度为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在北京,城镇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社保缴费工资基数,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企业可以选择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40%作为缴费基数。庆华公司选择60%的缴费比例。70%、 2008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4715元,各项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为月平均工资3726元。这样,在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社保缴费期间,庆华公司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为2236元至11178元。2009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8444 27 元,因此,从2010年7月起,各项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为月平均工资4037元。对于庆华公司的职工,缴费下限为2422元,上限为12111元。月收入低于2422元的,按2422元计算;高于12111元的,按12111元计算;月收入在2422元至12111元区间的,缴费基数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三险一金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3、失业保险0.2%、住房公积金12%。 解答: 1(总经理,2010年计划年薪30万元,各月职务薪金之和占年薪的比例为40%,2009年总经理月平均工资为23000元。 按照企业现行的薪酬制度,总经理的月薪为300000×40%?12,10000元,年终绩效工资为180000元。 总经理每月缴纳三险一金时,由于上年月平均工资23000元高于社保最高缴费基数,2010年1月至6月以11178元为缴费基数,2010年7月至12月以12111元为缴费基数。2010年上半年每月应缴纳三险一金为2485元,下半年每月应缴纳三险一金为2692元。总经理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1)全年各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10000―2000―2485)×20%,375] ×6,[(10000―2000―2692)×20%,375] ×6,728×6,687×6,8490(元) (2)年终绩效薪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年终绩效薪金是否应缴纳三险一金呢,只要平时各月按上年月平均工资缴纳社保,哪怕是社保缴费年度不是日历年度,年终绩效薪金就无需缴纳社保。 总经理年终奖为180000元,180000?12,15000(元),年终奖适用税率为20%,年终奖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税额,180000×20%,375,35625(元)。 总经理全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合计为8490,35625,44115(元)。 28 (如果月薪合计为18万元,年终奖为12万元,个税依旧是44115元,因为月薪和年终奖适用税率一致,均为20%时,计税时一年扣除13个相同的速算扣除数375,年终奖多一些或者少一些,个税负担是一样的) 从以上计税过程看出,总经理月薪和年终绩效奖金均适用20%税率,但可以考虑将年终奖适用税率降至15%。总经理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0,2000×12,2485×6,2692×6,244938(元),对照表3-2,可以安排年终奖60000元, 184938元(244938,60000)为各月应纳税所得额合计,即每月平均应纳税所得为15411.5元,这样,年终奖适用税率为15%,月工资适用税率为20%,此时税负最低。则总经理2010年全部个人所得税,(15411.5×20%,375)×12,(60000×15%,125),2707×12,8875,41359(元),比企业现行薪酬计划下的个人所得税44115减少2756元。 当总经理年收入30万元时,如果将年终奖定为60000元,全年月薪合计为240000元,各月职务薪金占年薪的比例为80%,而现行薪酬制度规定的总经理月薪占年薪的比例为40%,两者有比较大的差距。但是,调整月薪占年薪的比例后,为总经理节省的税款为2756元,降幅不大,所以,如果企业出于绩效考核的需要,也可以维持现行的薪酬制度,但在发放年终奖时必须规避年终奖发放过程中的负效应区间。 2(副总经理,2010年计划年薪12万,各月职务薪金占年薪的比例为50%,2009年副总经理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 按照企业的薪酬制度,副总经理的月薪为120000×50%?12,5000元,年终绩效薪金为60000元。 庆华公司2010年上半年社保缴费基数为2236元至11178元,下半年为2422元至12111元,副总经理2009年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所以,副总经理2010年各月缴纳社保时应以8000元为缴费基数,副总经理各月应缴三险一金为1779元。 (1)全年各月应缴个人所得税,[(5000―2000―1779)×10%,25] ×12,97×12,1164元 (2)年终绩效薪金应缴个人所得税 29 由于副总经理平时各月工资已按规定缴纳了充足的社保,所以年终绩效薪金无需缴纳社保。假设副总经理平时各月按照5000元月薪缴纳社保,年终绩效奖金还应有36000(8000×12,5000×12)元需要作为基数补缴社保,但这不是规范的做法。 由于年终绩效薪金无需缴纳社保,副总经理年终奖为60000元,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0×15%,125,8875元。 副总经理全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合计为1164,8875,10039元。 副总经理月薪适用10%税率,而年终绩效奖金适用15%税率,副总经理的税负偏高。副总经理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0,2000×12,1779×12,74652元,由此最低税负分配方案为年终奖24000元, 50652(74652,24000)为各月应纳税所得额合计,即每月平均应纳税所得为4221元,这样,年终奖适用税率为10%,月工资适用税率为15%,此时税负最低。副总经理2010年全部个人所得税,(4221×15%,125)×12,(24000×10%,25),6096,2375,8471元,比原薪酬计划下的个人所得税10039减少1568元。 当副总经理年收入12万元时,如果安排年终奖2.4万元,各月收入8000元,全年月薪合计为9.6万元,各月职务薪金占年薪的比例为80%。现行薪酬制度规定的副总经理月薪占年薪的比例为50%,此种情况下,副总经理的税负略高,庆华公司制定薪酬制度时可以考虑是否调整月薪与年终绩效奖金的比例关系。 3(部门经理,2010年计划年薪6万,各月职务薪金之和占年薪的比例为60%,2009年部门经理月平均工资为4500元。 按照企业的薪酬制度,部门经理的月薪为60000×60%?12,3000元,年终绩效工资为24000元。 庆华公司2010年上半年社保缴费基数为2236元至11178元,下半年为2422元至12111元,部门经理2009年月平均工资为4500元,所以,部门经理2010年缴社保时应以4500元为缴费基数,部门经理各月应缴三险一金为1002元。 30 (1)全年各月应纳税所得额,3000―2000―1002,―2,平时各月无需纳税。 (2)年终绩效薪金应缴个人所得税 由于部门经理平时各月工资已按规定缴纳了充足的社保,所以年终绩效奖金无需缴纳社保。部门经理年终奖为24000元,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0×10%,25,2375元。 部门经理全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合计为0,2375,2375元。 部门经理月薪无需纳税,而年终绩效奖金适用10%税率,部门经理的税负偏高。部门经理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0,2000×12,1002×12,23976元,由此最低税负分配方案为年终奖6000元, 17976(23976,6000)为各月应纳税所得额合计,即每月平均应纳税所得为1498元,这样,年终奖适用税率为5%,月工资适用税率为10%,此时税负最低。部门经理2010年全部个人所得税,(1498×10%,25)×12,6000×5%,1500,300,1800元,比原薪酬计划下的个人所得税2375减少575元。 当部门经理年收入6万元时,如果安排年终奖6000元,各月收入4500元,全年月薪合计为5.4万元,各月职务薪金占年薪的比例为90%,此时税负最低。现行薪酬制度规定的部门经理月薪占年薪的比例为60%,这种薪酬制度下部门经理的税负不是最低的,但税负相差不大,庆华公司可以将部门经理的月薪占年薪的比例调整为90%,也可以出于绩效考核的要求维持现行比例。 4(主管,2010年计划年薪4.8万,各月职务薪金占年薪的比例为70%,2009年主管月平均工资为3750元。 按照企业的薪酬制度,主管的月薪为48000×70%?12,2800元,年终绩效奖金为14400元。 庆华公司2010年上半年社保缴费基数为2236元至11178元,下半年为2422元至12111元,主管2009年月平均工资为3750元,所以,主管2010年缴纳社保时应以3750元为缴费基数,主管各月应缴三险一金为836元。 31 (1)全年各月应纳税所得额,2800―2000―836,―36,平时各月无需纳税。 (2)年终绩效薪金应缴个人所得税 由于主管平时各月工资已按规定缴纳了充足的社保,所以年终绩效奖金无需缴纳社保。主管年终奖为14400元,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14400×10%,25,1415元。 主管全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合计为0,1415,1415元。 主管月薪无需纳税,而年终绩效奖金适用10%税率,主管的税负偏高。主管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48000,2000×12,836×12,13968元,由此最低税负分配方案为年终奖6000元, 7968(13968,6000)为各月应纳税所得额合计,即每月平均应纳税所得为664元,这样,年终奖适用税率为5%,月工资适用税率为10%,此时税负最低。主管2010年全部个人所得税,(664×10%,25)×12,6000×5%,492,300,792元,比原薪酬计划下的个人所得税1415减少623元。 当主管年收入4.8万元时,如果安排年终奖6000,各月收入3500元,全年月薪合计为4.2万元,各月职务薪金占年薪的比例为87.5%。庆华公司现行薪酬制度规定的主管月薪占年薪的比例为70%,这种薪酬制度下主管的税负不是最低的。 5(普通员工,2010年计划年薪3.6万,各月职务薪金占年薪的比例为80%,2009年普通员工月平均工资为2700元。 按照企业的薪酬制度,普通员工的月薪为36000×80%?12,2400元,年终绩效奖金为7200元。 庆华公司2010年上半年社保缴费基数为2236元至11178元,下半年为2422元至12111元,普通员工2009年月平均工资为2700元,所以,普通员工2010年缴纳社保时应以2700元为缴费基数,普通员工各月应缴三险一金为602元。 (1)全年各月应纳税所得额,2400―2000―602,―202,平时各月无需纳税。 32 (2)年终绩效薪金应缴个人所得税 由于普通员工平时各月工资已按规定缴纳了充足的社保,所以年终绩效奖金无需缴纳社保。普通员工年终奖为7200元,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7200×10%,25,695元。 普通员工全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合计为0,695,695元。 普通员工月薪无需纳税,而年终绩效奖金适用10%税率,普通员工的税负偏高。普通员工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6000,2000×12,602×12,4776元,由此最低税负分配方案为年终奖4776元,平时各月收入为2602,此时,各月收入无需纳税,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4776×5%,239元;或者,平时月薪3000元(全年收入36000),不发年终奖,此时各月应纳税额合计,(4776?12×5%)×12,[(3000,2000,602)×5%]×12,239元。 但该企业薪酬制度要求其员工年薪由月薪与年终绩效薪金两部分组成,所以,以平时月收入为2602、年终奖4776元方案为佳。如果普通员工年收入3.6万,年终奖4776元,各月收入2602元,全年月薪合计为31224元,各月职务薪金占年薪的比例为86.7%,比原薪酬计划节税456(695,239)元。 如果平时月薪2500,年终奖6000,全年税额即为年终奖的个税300元,各月职务薪金占年薪的比例为83.3%比较符合庆华公司薪酬制度规定的80%比例要求,同时比原薪酬计划节省税款395(695,300)元。 下表为庆华公司最低税负方案的薪酬制度。 员工全年各月职务薪金 级别 职级 占员工年薪的比例 80%(年薪30万,其中月薪2万、 1 总经理 年终绩效薪金6万) 80%(年薪12万,其中月薪8000、 2 副总经理 年终绩效薪金2.4万) 3 部门经理 90%(年薪6万,其中月薪4500元、 33 年终绩效薪金6000元) 87.5%(年薪4.8万,其中月薪3500元、 4 主管 年终绩效薪金6000元) 83.3%(年薪3.6万,其中月薪2500元、 5 普通员工 年终绩效薪金6000元) (三)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的节税管理 思考题 1(员工从企业无息借款买房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如果缴纳了个人所得税以后还款时可否退税,(回答时区分将来是否还款两种情况)问题13 解答:如果将来不还,企业又约定了服务期,应该比照国税发[1995]115号和穗地税发[2003]46号处理;如果将来归还应该退税,但不好操作。 2(外资企业依法解散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3(竞业限制补偿金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 4(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5( 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的补偿金应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6(职工因公死亡企业支付给其家属的抚恤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缴企业所得税前如何扣除, 抚恤金是指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单位的职工因病、因公、因战负伤或死亡由国家或本单位按规定发给的一次性或定期的抚慰性的经济补偿。单位支付的抚恤金应作为福利费在税前列支。 34 7(按照国税发[1999]58号的规定,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您觉得这样的规定合理吗,说出理由。 解答:如果内部退养金是按月发放的可以这样计税,否则,一次性的内部退养金已经缴税了,再次缴税产生重复纳税。 8(向当地税务机关了解企业租用私人车辆申请代开发票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个人取得的租金怎样进行税务处理, 税务机关代开租车发票,一般需要车辆行驶证件(复印件)、车主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租赁合同、代开发票申请表等资料。税务机关要求提供上述资料是为了证明租赁劳务发生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是税收征管的需要。 9(董事费收入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区分不同的计税情形说明董事费收入的基本节税策略。 10(企业给员工报销旅游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请指出法律依据。 11(退休人员从企业取得收入是否缴税,如何缴纳, 12(企业发生的通讯费补贴和职工交通补贴如何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练习题 1(以下高管的薪酬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前如何列支各项薪酬, (说明:手机津贴和交通津贴是否缴个税按会员当地实际情况处理) 基本月薪:税前人民币17000元/月 绩效奖金:税前人民币8000元/月,具体金额将视公司整体业绩、部门绩效及个人绩效而定 手机津贴:人民币600元/月(实报实销) 35 交通津贴:人民币1200元/月(实报实销) 股票期权:10000股,假设该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12元,授予日至行权日为3年,行权价每股5元,行权日股票市价为15元。 (1)月工资和奖金的个税,(17000,8000,2000)×25%,1375,4375; (2)实报实销的手机津贴和交通津贴的个税处理视当地是否有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的配套文件而定,或者是否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企便函[2009]33号)所涉及的定点自查的企业。 如果纳税人所在地省级地方税务部门允许高管500元以内的手机津贴实报实销可以免税,但尚未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交通津贴即使实报实销也得纳税,则这名高管的个税,(17000,8000+100+1200,2000)×25%,1375,4700元。 (3)行权时股票期权的个税,[(15,5)×10000?12×20%,375]×12,15500元。 基本月薪和绩效奖金属于合理的工资薪金,缴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根据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实报实销的交通津贴属于职工福利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缪慧频的意见,实报实销的手机津贴也应计入职工福利费,按照职工福利费的规定税前列支。企业因股票期权会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确认管理费用,在税法没有相应规定之前,缴企业所得税前按照会计处理税前列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精神,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法规定不一致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明确的,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按企业财务、会计规定计算。 36 2(某国有企业职工吴立2009年3月份办理提前离岗手续,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6个月。3月份工资收入1000元,从单位取得一次性收入100000元。计算3月份吴立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确定适用税率: 100000?(12×3,6),1000,2000,1381(元),适用税率10, (2)吴立3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100000-2000)×10,,25,9875 3(某单位最近进行了机构改革,对50岁以上的员工办理内部退养,同时单位支付给员工一笔退养费,陈庆获得一次性内部退养费60000元,陈庆距离其退休年龄还有5年时间,取得退养费当月其工资收入为2200元,缴纳三险一金490元。陈庆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陈庆内部退养费的适用税率:60000/60,2200―2000―490,710,适用税率10%。内部退养费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0,2200―2000―490)×10%,25,5946元。 4(王凯在华东水泥厂工作16年,现因企业不景气被买断工龄,水泥厂向王凯支付一次性补偿金16万元,同时,从16万元中拿出1万元替王凯缴纳“三险一金”,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1.8万元,王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王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免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18000×3,10000=64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160000-64000=96000(元); 37 将王凯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分摊,王凯虽然在该企业工作16年,但最多只能按12年分摊,96000元?12=8000元,对应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375;应纳税额=,(96000?12-2000)×20%-375,×12=9900(元)。 5(刘东是某公司职工,2009年1月工资收入5000元,当月公司发放2008年度的年终奖48000元;2月,刘东仍就取得工资收入5000元,而且公司以80万元的价格向其出售一套住房,房屋的市场价格为120万元,公司是2006年购买的该套住房,当时的购置成本是90万元。 (1)刘东该如何计算其2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如果刘东各月工资收入均为5000元,当年取得年终奖48000元,公司向刘东售房时如何在出售价格上合理安排,以降低刘东的个人所得税, (1)首先,刘东2月份的工资薪金收入5000元不需与低价购房的差价部分所得合并计税。 刘东2月份工资薪金部分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2000)×15%,125,325(元) 其次,虽然1月份刘东的年终奖已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计算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根据财税[2007]13号文规定,2月份低价购房取得的差价部分所得仍比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刘东低价购房的差价部分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00000,800000)×20%,375,19625(元) 则刘东2月份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9625,325,19950(元)。刘东年所得为5000×12,48000,(900000,800000),208000元。 (2)刘东的低价售房所得适用20%的税率,企业可以增加刘东的月工资,合理安排年终奖,同时降低刘东的低价售房所得,尽量使年终奖和低价售房所得适用的税率低于或等于月工资适用的税率。比如,低价售房所得安排为60000元,即售价为84万元,年终奖为60000,年所得20.8万元去掉低价售房所得6万和年终奖6万,剩余8.8万元,8.8万元按月分摊,月工资为7000—7400元, 38 这样安排刘东的个税最少,而其年收入和非货币性福利未变,筹划前后均为20.8万元。(刘东每月还要缴纳三险一金,月薪不超过7400元可以保证其每月工资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00,可以按照15%的税率纳税) 6(某公司职员吴丽以75万元的低价购买了市场售价为114万元的公司住房一套,但由于该住房是公司在2002年购置的,历史成本是63万元。请问吴丽该怎样处理公司低价售房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7( 王超是某企业职工,2009年8月份取得工资1500元,当月还以41万元的价格购买公司一套住房,公司当年购买此套住房的成本是45万元,则8月份王超该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8月份王超工资薪金所得只有1500元,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8)在计算王超低价购房差价部分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时,不需从差价部分所得40000元中减除500元去补足其当月工资薪金所得(1500元)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2000元)的差额部分。王超8月份低价购房差价部分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50000,410000)×15%,125,5875(元) 8(韩先生是一家国有企业的退休职工,每月从社保部门领取退休金。由于该国有企业经济效益较好,2010年春节向韩先生这样的退休职工发放节日慰问金2000元,发放各种节日慰问品价值1000元,请问韩先生是否需就社保部门的退休金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就节日慰问金(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的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 39 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而单位在给退休人员发放过节费时应按上述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9(拿两份薪酬如何计算个税,其中一家为所属公司,另外一家为外派公司。假如所属公司每月支付薪酬2000元,年底发放年终奖10000元,外派公司每月支付薪酬3000元,年底发放年终奖20000元。请计算个人所得税。 10(广州的王朋在一家外资企业担任技术总监,月薪8000元,假设王朋每月缴纳三险一金1840元。2009年3月公司为其购买一辆价值115200元的车辆供其使用,并在合同中约定,如果王朋在企业继续工作三年,该车辆的所有权最终归王朋所有。根据以下规定分两种方法计算王朋实物福利的个人所得税,并比较两种方法税额大小为王朋提出纳税建议。如果王朋是内资企业的职工,按规定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国税发〔1995〕115号)规定了企业以实物向雇员提供福利的具体计税方法: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实物向雇员提供福利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15号)规定,国内个人从任职、受雇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取得实物分配(奖励)的住房、汽车等,可选用以下其中一种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个人从任职、受雇的内资企业(单位)取得实物分配的住房,则按照方法二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方法一:将住房价值平均摊入个人工作年限内(未满5年的按实际年限计算,超过5年的按5年计算)的各月工资薪金所得中,逐月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采用这种方法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单位必须对实物分房设立扣缴个人所得税备查簿,以便税务机关审核及检查。 40 方法二:在取得实物分配住房时将住房价值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一并计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和步骤如下: 第一步:本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缴个人所得税=(本月工资薪金收入,费用扣除额,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二步:本月工资薪金收入与实物分配住房收入合计应交个人所得税=[本月工资薪金收入,(住房价值?实际工作年限?12月),费用扣除额,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三步:取得实物分配住房收入应缴个人所得税=(本月工资薪金收入与实物分配住房收入合计应缴个人所得税,本月工资薪金所得应交个人所得税)×实际工作年限×12月 第四步:本月实际应缴个人所得税=本月工资薪金所得应交个人所得税,取得实物分配住房收入应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实际取得住房所有权或支配权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以上计税方法参见《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劳务报酬等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穗地税发〔2003〕46号)。 11(周博在某上市公司任副总经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月收入16000元,每季度董事费收入10000元;该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还有一名大学教授王平,每季度的董事费收入为6000元。试计算周博和王平的个人所得税,并为两人进行节税安排。 12(2009年5月,志华公司将在市场中购入的一套商品房出售给该公司的王经理,商品房的购买价格为200万元,出售价格为100万元。王经理的月薪为1万元,假设一年当中王经理没有其他来源于志华公司的收入,即王经理2009年从企业共计获得112万元的收入,包括100万元的低价售房所得和12万元的工资薪金收入。要求:(1)计算王经理一年的个人所得税;(2)运用薪酬构成多样化的方法为王经理进行节税安排。 (四)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的节税管理 41 思考题: 1(企业和个人缴纳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怎么确定的,说出当地最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最高上限、最低下限)、各项社保(包括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比例, 2( 一企业员工是在1998年房改之后参加工作的,除了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之外,企业每月还将住房补贴存入个人住房公积金专户内设立的住房补贴帐户,这种住房补贴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答:基本住房公积金与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合计未超标应该享受免税待遇。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2)《湖南省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房办发,2005,3号) 各市、州房改办(住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房改办,市州地方税务局: 为了加快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进程,发挥住房、工龄补贴(以下简称住房补贴)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改善住房条件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根据国发,1998,23号、湘政发,1998,23号、,2001,27号,2004, 42 10号及湘房发,1998,002号文件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多渠道筹集住房分配货币化资金,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积极向无房职工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住房补贴,大力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切实加强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住房补贴资金比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各市县房改办应为职工建立住房补贴个人帐户。住房补贴个人帐户可以单独设立,也可以在个人住房公积金专户内设立住房补贴帐户。 三、各市县房改办要建立住房补贴的申请、审批、发放、使用和拨付制度。要严格执行住房补贴政策,严格审核住房补贴对象和住房补贴标准,严格发放程序。住房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定向用于职工购、建、大修住房。 四、各单位经房改部门批准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只能以转帐的方式转入职工住房补贴个人帐户,不能以现金的方式发放。 五、各市县按照湘政发,1998,23号、湘房发,1998,002号文件规定的住房补贴对象、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和经省房改领导小组批准的住房补贴金额标准,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且以转帐的方式转入职工住房补贴个人帐户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凡超过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发放的住房补贴,以及以现金方式或假借住房补贴名义发放的补贴,一律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的扣除上限额标准的通知》(深地税发[2009]155号) 各基层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费基本医疗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深财法〔2006〕12号) 43 的规定,以及《深圳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有关数据,我市200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621.17元。据此计算,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的上限合计额,调整确定为2607元/每月。(3621.17×3×12%) 从2009年3月1日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扣除上限额标准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 3( 个人按规定补交以前年度(月份)欠缴的三险一金在工资收入计税时怎么扣除,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劳务报酬等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发〔2003〕46号)四、个人取得的一次性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和一次性补交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扣除问题 按照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缴纳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及相关问题的补充意见》(穗劳社医〔2002〕14号)规定,个人取得单位发给的一次性过渡性医疗保险金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按规定补交以前年度(月份)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允许从补交当月起按补交月份数在应税收入中分摊扣除,但补交月份数超过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分摊扣除,并在申报表中作出说明。 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征税业务指引(一)》的通知(穗地税发[2005]160号)二、关于单位和个人补缴的住房公积金征免税的问题:单位和个人以前年度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现在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或标准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对于单位缴付的部分,不计入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缴付的部分,允许从补交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中扣除,补交当月不足扣除的,可在以后,,个月内计算分摊扣除,并在申报表中作出说明。 44 4(张铭与一家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但社保由张铭自己缴纳,张铭的工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能否扣除其自己缴纳的社保, 5(对单位在职职工取得的补充养老保险金(年金)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发放补充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615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你省邮电系统将1998年实行工效挂钩以来形成的结余工资,以每人3000元的标准发放给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作为补充养老基金。根据财税字,1997,144号的规定,职工取得的该笔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征税办法为: 一、对在职职工取得的该笔所得,应全额计入发放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对离退休职工取得的该笔所得,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收入,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2)《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函〔2008〕5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各地反映的个人所得税业务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对个人买房后1年内出售原住房,即先买后卖,可比照上述政策执行。但对商业用房或个人拥有多套住房,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45 二、对单位每月从职工应发工资中扣除一定比例,季末或半年考核后根据考核办法返还,并发放考核奖金的,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分摊到所属月份。(计入当月工资纳税) 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法定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次收入总额的百分之二十,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租赁总收入—税费—修缮费—租赁总收入×20, 四、对个体工商业户的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的经营者,按照国家规定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五、对单位职工取得的补充养老保险金(年金),应全额并入发放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6(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支付或者负担的雇员的境外保险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雇员的境外保险费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第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据反映,一些外商投资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以下统称企业)按照有关国家(地区)社会保险制度的要求,或者作为企业内部的福利或奖励制度,直接或间接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雇员(含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和无住所的雇员)向境外保险机构(包括社会保险机构和商业保险机构)支付失业保险费、退休(养老)金、储蓄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其他名目的境外保险费。现将上述境外保险费有关税务处理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税务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十项和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企业直接为其在中国境 46 内工作的雇员个人支付或负担的各类境外商业人身(人寿)保险费和境外社会保险费,不得在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上述境外保险费作为支付给雇员的工资、薪金的,可以根据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二、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税务处理 (一)企业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雇员个人支付或负担的各类境外保险费,凡以支付其雇员工资、薪金的名义已在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均应计入该雇员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未在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而支付或负担的其中国境内工作雇员的境外保险费,原则上也应计入该雇员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其中确属于按照有关国家法律规定应由雇主负担的社会保障性质的费用,报经当地税务主管机关核准后,可不计入雇员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三)在中国境内工作的雇员个人支付的各类境外保险费,均不得从该雇员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内容有不同的,一律停止执行。 7( 企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为全体职工购买意外伤害险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上保费缴纳企业所得税前能否扣除, 8(请问企业给员工购买的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员工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企业也为员工家属购买了同样的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员工是否也需为家属的保费缴纳个人所得税, 9(比较一下企业给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与购买社保中的工伤保险有什么不同,(从财税处理、保障范围、赔偿高低、理赔难易等方面回答) 商业保险保障范围广,而且赔偿额高,工伤保险理赔麻烦 47 10(企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未购买工伤保险,发生的医药费如何税前列支,企业给工伤职工发放的现金补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练习题 1(李文在北京工作,月薪2500,当地职工个人缴纳三险一金的情况为: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另外每月缴纳3元的大病医疗;失业保险0.2%;住房公积金12%。北京2010年社保缴费基数为1615—12111元。计算李文三险一金的缴费额和个人所得税额。 (1)养老保险2500×8%,200,医疗保险2500×2%,3,53,失业保险2500×0.2%,5,住房公积金2500×12%,300。 (2)(2500,200,53―5―300)=1942,低于2000元,不交个税。 2(某纳税人2010年9月取得工资收入7000元,其上年月平均工资8000元,当地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500元,缴付住房公积金比例为单位18%、个人6%,实际缴付住房公积金为单位缴付1260元、个人缴付420元。另外,自己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770元。计算其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准予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确定 因为其上年月平均工资8000元,大于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7500元),所以以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7500元)为准予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扣除限额 准予税前扣除的缴存基数×12,,扣除限额 7500×12,,900元 单位和个人缴付住房公积金的税前扣除限额分别为900元。 (3)实际允许扣除额 单位和个人实际缴付住房公积金分别为1260元、420元,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大于税前扣除限额360元。 超出限额的部分360元并入纳税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48 应纳税额,(7000―2000―770―420,360)×15%,125,501 3(某纳税人2010年9月取得工资收入7000元,其上年月平均工资8000元,当地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500元,缴付住房公积金比例为单位8%、个人8%,单位和个人实际缴付住房公积金分别为560元。另外,自己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770元。计算其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准予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确定 因为其上年月平均工资8000元,大于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7500元),所以以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7500元)为准予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扣除限额 准予税前扣除的缴存基数×12,,扣除限额 7500×12,,900元 单位和个人缴付住房公积金的税前扣除限额分别为900元。 (3)实际允许扣除额 单位和个人实际缴付住房公积金分别为560元,允许计算个税时全部扣除。 应纳税额,(7000―2000―770―560)×15%,125,426 4(万芳所在地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万芳上年每月领取工资5000,年底领取年终奖60000。如果万芳当年月工资为5500,平时按月缴纳社保时以5500为基数,年底领取60000元年终奖。请问:万芳的年终奖中应有多少作为缴费基数补缴社保, 5(朱刚为国内某知名上市公司的高管,2009年其收入情况如下: (1)单位每月支付工资薪金12000元; 49 (2)4月18日,该公司授予朱刚股票期权60000股,授予价2元/股;并约定行权限制期满后可以行权,10月18日朱刚将股票认购权转让,获得6万元收入; (3)8月企业为朱刚支付商业保险金5000元; (4)将其拥有的另一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取得转让收益50000元。 要求:计算朱刚当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答: (1)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12000,2000)×20%,375]×10 (2)10月份的个税(12000+60000,2000)×35%,6375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对因特殊情况,职工在行权日之前将股票期权转让的,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股票认购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482号):个人在股票认购权行使前,将其股票认购权转让所取得的所得,应并入其当月工资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8月份的个税(12000+5000,2000)×20%,375 (4)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纳税,如下: 30000/4×(1-20%)×20%×3 (5)股票转让所得享受免税待遇 (五)股权激励的节税管理 思考题 1(股权激励有哪些方式, 解答:从财税的角度讲,股权激励分为以权益结算和以现金结算两种形式。 50 以权益结算是指,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最终是以股份或其它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其最常用的工具有: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等;以现金结算是指,公司的激励方案最终是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的现金或其他资产进行结算的,其最常用的工具有: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业绩单位等。 2(什么是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票增值权, 3(从解决个人纳税资金的角度出发,哪种股权激励方式对纳税人有利,为什么, 4(从计算公式上看,不同的股权激励方式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时有何异同, 5(以股票期权为代表,阐述股权激励的涉税环节和涉税处理方法。 6(一个纳税年度内,职工多次取得或者一次取得多项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权激励所得时,应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税过程中涉及到的规定月份数如何确定, 7(非上市公司员工取得股权激励所得是否有税收优惠,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8(某上市公司向其雇员发放(内部职工)认股权证,并承诺雇员在公司达到一定工作年限或满足其他条件,可凭该认股权证按事先约定价格(一般低于当期股票发行价格或市场价格)认购公司股票。如何计算这种待遇的个人所得税,参见财税[2005]35号和国税发[1998]9号。 9(对跨境工作的员工因参加股票期权计划而取得的行权所得,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征税时如何确定境内或境外来源,(参见财税[2005]35号和国税函[2000]190号) 10(您觉得股权激励有哪些节税方法, 11(阅读《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了解股权激 51 励的相关管理规定。 练习题 1(李辉是一家境内上市公司的管理人员,该公司于2007年1月10日授予李辉10000股本公司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期为3年,约定的行权价格为每股8元。2010年3月6日,李辉按约定以每股8元的价格购入10000股本公司股票期权,此时公司股票市值为25元/每股;2010年6月21日,股票市值升至30元,李辉以市价全部卖出其所拥有的股票,取得收入300000元。行权时李辉的月工资为4000元。计算李辉股票期权所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松江公司是一家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其股权激励计划是回购本公司股份500万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每股10元,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期为1年,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计算不得超过3年。2009年3月2日,公司销售部经理潘华获得公司授予的10万股股票期权,在满足公司要求的可行权条件后,潘华于2010年7月6日行权购买公司10万股股票,行权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17.2元/股。 计算潘华股票期权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答:依据财税〔2005〕35号文件规定,应在行权日对潘华按“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17.2,10)×100000=720000(元);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这里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由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因此公式中涉及的规定月份数一般情况下应为12。依上述规定,应纳税额=(720000?12×30%,3375)×12=175500(元)。 52 3(飞鹏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方式为股票增值权,其股票增值权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各项管理要求。王烨为飞鹏公司董事,于2008年3月10日获授公司10万股股票增值权,授权日证券二级市场上飞鹏公司股票收盘价为28元/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王烨需要分批行权,其中,第一批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占总量的50%。2010年7月6日,飞鹏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37.6元/股。王烨行权,公司按照行权日与授权日二级市场股票差价乘以行权股票数量,发放给王烨现金。请计算行权日王烨个人所得税。 答:依据国税函[2009]461号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股票增值权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上市公司向被授权人兑现股票增值权所得的日期,即王烨在2010年7月6日产生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该次行权应纳税所得额,(行权日股票价格,授权日股票价格)×行权股票份数,(37.6,28)×100000×50%,480000(元); 应纳税额,(480000?12×25%,1375)×12,103500(元)。 如果上市公司采取股票增值权的方式激励高管人员的话,对个人的好处是,获得股票增值权的个人可以用得到的现金缴纳税款,没有纳税的资金压力。 4(南愿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对高管人员实行股票期权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授予技术总监孙贺5万股的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08年10月15日,授予价为10元/股。计划规定该股票期权的行权限制期为2008年10月15日至2010年4月14日,行权有效期为2010年4月15日至2011年12月31日。2010年5月19日,孙贺行权购买了1万股该公司股票,行权日股票的收盘价为22元/股。2010年9月3日,孙贺行权购买了剩余的4万股该公司股票,行权日股票收盘价为20.5元/股。计算孙贺股票期权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解答: (1)2010年5月19日行权1万股 孙贺部分行权,该日为该部分股票期权所得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53 股票期权所得,(22,10)×10000,120000(元); 规定月份数,12(因为授予日到可行权日已超过12个月); 应纳税额,(120000?12×20%,375)×12,19500(元)。 (2)2010年9月3日行权4万股 股票期权所得,(20.5,10)×40000,420000(元) 由于该纳税人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分次行权,根据国税函[2006]902号第七条、第八条所列公式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规定月份数,?各次或各项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与该次或该项所得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的乘积/?各次或各项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 由于这两次行权时,计算的归属该项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的月份数均大于12个月,因此,加权平均计算的规定月份数肯定也大于12个月,但由于最长不超过12个月,因此,规定月份数,12 应纳税款,(本纳税年度内取得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本纳税年度内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累计已纳税款 应纳税额,[(120000,420000)?12×30%,3375]×12,19500,102000(元) 孙贺第二次行权时,该上市公司股票的市价低于第一次行权,这对于孙贺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有利的;但不利之处是,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两次行权,且第二次行权时产生的股票期权所得较多,使其累计纳税时适用税率提高到30%,加重了孙贺的负担,所以,孙贺应考虑下一年行权,或者在行权时注意控制适用税率。 5(北跃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其股权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方式是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有效期为2009年—2011年,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每年授予激励对象一次限制性股票。每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禁售期为2年,禁售 54 期满后的3年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采取匀速解锁办法。 (1)北跃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2009年3月2日,北跃公司高管郑智按授予价格15元/股购入限制性股票10万股,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做了登记,当日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18元/股。按照规定,2011年3月2日,限制性股票计划达到规定的解锁条件,假设郑智在当日解锁限制性股票的50%,获得了在二级市场公开出售该股票的权利,另外,假设当日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格为24元/股。计算郑智股权激励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2)北跃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回购本公司股份,然后向激励对象无偿授予限制性股票,假设其他条件不变,计算郑智股权激励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解答:(1)依据国税函[2009]461号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限制性股票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每一批次限制性股票解禁的日期,即2011年3月2日,郑智产生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应纳税所得额,(股票登记日股票市价,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2×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实际支付的资金总额×(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被激励对象获取的限制性股票总份数),(18,24)?2×100000×50%,15×100000×50%,300000(元); 应纳税额,(300000?12×25%,1375)×12,58500(元)。 (2)应在解锁日确认应纳税所得额:(18,24)?2×100000×50%,1050000(元); 应纳税额,(1050000?12×40%,10375)×12,295500(元)。 无论个人是按照一定的成本价购入限制性股票,还是上市公司无偿授予个人限制性股票,在限制性股票解禁时,个人均需以现金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应纳税额较大会给纳税人带来较大的资金压力。 55 7(艾丽娜是某外资企业的中方员工,获得了企业奖励的股权1000股,到目前为止该企业还未上市。2010年8月初艾丽娜从该企业辞职,企业告诉她必须在2个月之内购买,过期即为放弃。企业规定的购买股权的行权价格为0.3美元/股,该企业认定的当前股权公平市场价格为5.3美元/股。请问艾丽娜如果行权购买该企业股权应该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假设汇率为6.7742) 答:如果艾丽娜行权购买该企业股权需支付300美元的行权价格;另外要支付个人所得税,(5.3,0.3)×1000×6.774225%×,1375,7092.75(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非上市公司员工取得的股权激励所得直接计入个人当期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六)(民营)企业股东薪酬的节税管理 思考题: 1(个人购买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取得的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民营企业股东分配股息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 民营企业用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个人股东是否缴税,法人股东是否缴税, 3(民营企业股东转让股权时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此时的未分配利润是否先分配再转让,对于转让股权的股东有什么影响,对于购买股权的股东有什么影响, 4(民营企业股东可能从企业取得哪些收入,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5(股东怎样安排其从企业取得收入的形式,以便合理合法地节税, 6(企业为股东支付消费性支出、购买财产以及股东从企业借款长期不还应怎样进行税务处理,说出法律依据。 56 7(民营企业将税后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投入生产用于购买机器设备,是否视同股东利润分配缴纳个人所得税 , 8(公司法关于盈余公积有什么规定,盈余公积有什么用途, 9(个人以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入股是否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请提供法律依据,将来处置股权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10(民营企业在关闭、合并、分立时,应进行清产核资,经主管地税机关审核认定后,对其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增值部分,股东个人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 税,按照什么所得项目计税, 11(当个人向企业转让房地产时,为了节税可以怎样操作, 12(股东个人转让股权时应如何合理地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13(北京某公司收购了一家注册地在山西太原的公司股权,被收购企业是自然人持股。请问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在哪儿缴纳,参见国税函[2009]285号 14(如果将股息所得转化为工资薪金所得,对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会产生什么影响,回答时考虑企业盈亏状况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 15(您的企业是否考虑向担任董事或者监事的股东支付董事费,支付董事费与支付工资薪金和股息相比较能否节税, 16( 高尔夫会员卡以企业名义办理好还是以股东、高管个人名义办理好(相关费用支出由企业承担),如果以企业名义办理如何进行财税处理,以个人名义办理又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解答:(1)如果以企业名义办理,应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按照预计的受益期限摊销,摊销时计入每期的业务招待费,企业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有人说也可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因为有的企业员工也有打球的机会,但这样的职工福利费缴企业所得税前应该不能扣除)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大国税函,2009,37号)十一、企业购买的高尔夫会员证税前扣除问题:企业购买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高尔夫会员证支出,按预计的受益期限或不少于10年的 57 期限分期平均税前扣除,每年扣除时按照“业务招待费”扣除规定执行。 (2)如果以个人的名义办理,属于企业承担个人的消费性支出,不能税前列支,而且个人还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公司的股东,相当于股息所得,如果是公司的高管,相当于工资薪金所得。 17(企业股东是残疾人,股息收入是否免税, 18(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民营企业给股东分股息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19(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将其自己名下的车辆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支出能否在个人独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时扣除,如果这家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呢,同样的问题应该怎样处理,解答373、375 练习题 1(高远是一家民营企业的主要投资人,同时担任企业的董事长。2009年,高远从企业分得股息收入20万元,又在年底一次性取得董事费收入5万元。计算高远的个人所得税。如果将董事费转化为股息或者安排高远在企业担任职务年底向其支付年终奖,高远应该缴纳多少个税,(当地税务机关要求劳务报酬所得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按实征收个人所得税,并到税务机关代开劳务费发票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解答:(1)20万元股息应缴个人所得税4万元。 董事费作为劳务报酬所得应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5×5.5%,0.275; 个人所得税,(50000,2750)×(1,20%)×30%,2000,9340。 (2)如果高远年底再多领取股息5万元,应该缴纳个税1万元。如果高远在年底领取5万元年终奖,应该缴纳个税,50000×15%,125,7375。对于高远来说,领取20万股息和5万元年终奖税负最低。 2(承上例,2009年高远从企业分得股息收入20万元,又在年底一次性取 58 得董事费收入5万元。如果企业将董事费收入按月发放,假设1—10月每月发放4000元,11月份和12月份各发放5000元,计算董事费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1)1—10月每月4000元董事费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4000―4000×5.5%―800)×20%]×10,5960 (2)11—12月份每月5000元董事费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5000―5000×5.5%)×(1―20%)×20%]×2,1512 (3)全年合计个人所得税7472元,比年底一次性取得50000元董事费收入节省税款1868(9340―7472)元。 3( 如果高远在企业担任董事长的同时担任高管,每月工资收入10000元,12月份取得董事费收入5万元,领取年终奖10万元,股息收入20万元。如何安排高远的收入可以节税,在高远税负最小化的前提下,如何安排高远的收入可以节省企业所得税, 高远的董事费收入应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纳税。如果将董事费收入计入12月份的工资收入里纳税,就会使12月份的工资收入适用30%的税率纳税,税负较重;如果将董事费收入计入年终奖一起缴税,年终奖的适用税率也会高达20%。如果将年终奖定为6万元,其余4万元年终奖和5万元董事费按月发放,计入月薪,则每月工资收入为17500元,适用20%税率纳税,而年终奖适用15%税率纳税,此时税负应该是最轻的。 (1)全年工资的个税,[(17500,2000)×20%,375]×12,32700; (2)年终奖的个税,60000×15%,125,8875 (3)股息的个税,200000×20%,40000 (4)全年合计个税81575 节税安排:如果将每月工资增加到22000,即每月增发工资4500,全 59 年增发工资54000元,将股息收入减少到146000,则各项税额为: (1)全年工资的个税,[(22000,2000)×20%,375]×12,43500; (2)年终奖的个税,60000×15%,125,8875 (3)股息的个税,146000×20%,29200 (4)全年合计个税81575 这种安排没有帮助高远节省个人所得税,但是股息减少而工资增加可以少缴企业所得税13500(54000×25%)元。 4(康利拥有一处商用房,4年以前购买时支付了150万元购房款,但最近几年房价大涨。他的几个朋友要开家商贸公司,想利用这处商用房进行经营,愿意出价260万元购买康利的房屋产权。要求:(1)计算康利出售商用房应该缴纳的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土地和房屋的成本按照180万元[150×(1,4×5%)]扣除);(2)如果康利将商用房作价260万元投资入股,与朋友一起办公司,应该如何进行涉税处理, (1)出售商用房应纳税额 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260,150)×5.5%,6.05 印花税,260×0.5‰,0.13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180,6.05,0.13,186.18;增值率,(260,186.18)?186.18,40%;土地增值税,(260,186.18)×30%,22.146 个人所得税,(260,150,6.05,0.13,22.146)×20%,16.3348 合计税费,6.05,0.13,22.146,16.3348,44.6608 (2)如果以商用房投资入股 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 60 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第048号):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印花税,260×0.5‰,0.13(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319号):对个人将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其评估增值取得的所得在投资取得企业股权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投资收回、转让或清算股权时如有所得,再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其“财产原值”为资产评估前的价值。 5(风驰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账上拥有一项自己研发的专利权,账面价值10万元,但由于市场前景看好,另一家公司希望风驰公司将这项专利权投入本公司用于生产新产品,该项专利权的评估价为3000万元。要求:(1)计算风驰公司以专利权进行股权投资的各项税款;(2)如果风驰公司以30万元的价格将专利权转让给该企业的自然人控股大股东,自然人股东再以3000万元的价格进行股权投资,计算这种操作的涉税金额。 (1)企业直接将专利权对外投资入股 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印花税,3000×0.5‰,1.5万 企业所得税,(3000,10,1.5)×25%,747.125 合计税额748.625万元。 61 (2)企业先将专利权卖给股东个人,个人再将专利权对外投资 企业转让专利权可享受免缴营业税的待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 印花税,30×0.5‰,0.015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30,10,0.015)×25%,4.99625。合计税额5.01125万元。 个人将专利权对外投资享受免缴营业税的待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将专利权对外投资应缴印花税,3000×0.5‰,1.5万 个人以专利权对外投资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319号):对个人将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其评估增值取得的所得在投资取得企业股权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投资收回、转让或清算股权时如有所得,再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其“财产原值”为资产评估前的价值。 但要注意,如果风驰公司对外投资,将来分股息时享受免税待遇,但是个人分股息要缴20%的个人所得税。可换个角度思考,如果企业直接对外投资要缴747.125万元的企业所得税,企业直接分回股息虽然不缴企业所得税,但股东个人从企业分回股息仍然要缴20%的个人所得税。 还有,股东个人持有的这项股权在将来投资收回、转让或清算股权时,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其“财产原值”为资产评估前的价值,即为30万元。但是股东转让股权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而企业以专利权投资入股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需要按照25%的税率缴纳。 62 6(某民营企业以企业资金购买了一辆价值400万元的小轿车,车辆发票填写股东个人名字,即车辆产权属于股东个人。请问:这辆车的折旧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股东个人需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如何变通可以改变这种不利的纳税局面, 7(大风公司的股东年初从公司借款500万元,但并未给企业买原材料和机器设备等,这笔借款到年底也一直未归还企业。请问:对这笔借款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如果由股东之外的他人从企业借款,又会涉及什么涉税问题呢,(从企业500万资金来源、借款人是否与企业存在关联关系、企业借款是 ) 否收取利息等角度思考 8(民享公司刚成立时注册资本为400万元,股东将全部资金投入企业,章浩投资300万元,持有75%的股份。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截止2009年底,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增加到7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400万元、盈余公积50万元,未分配利润250万元。年底,章浩打算将其所持企业股份的32%转让给他的朋友,即章浩转让企业所有股份的24%(75%×32%)。请问:合理定价的话股权转让价格应该是多少,章浩应该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答:股权转让价格应确定为700×24%,168,章浩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168,300×32%或者400×24%)×20%,14.4万元。 9(承上例,如果民享公司先将未分配利润全部进行分配,章浩按持股比例可以分得187.5(250×75%)万元,然后章浩再转让股权。要求:(1)确定股权转让的合理价格,计算章浩股息收入和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2)分析这种做法对章浩和他的朋友的影响。 解答:(1)章浩分股息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187.5×20%,37.5万元。章浩的股权转让价格可以合理地确定为(400,50)×24%,108万元,章浩应该缴纳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108,300×32%)×20%,2.4万元。 (2)章浩分得的187.5万元的股息中有250×24%,60万元属于转让 63 股权所应得的股息,这部分股息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12万元。章浩由于先分配股息缴纳了个税,所以转让股权时股权转让价格降低,只缴纳个税2.4万元,合计个税为14.4万元。与不分配股息直接转让股权的个税相同。 但是章浩先分股息对于购买股权的朋友是有利的,购买股权的支出减少了168,108=60元,关键是如果章浩不分股息的话,他的朋友不但多花60万买股权,将来分股息60万元却要缴纳12万元的个人所得税,即章浩的朋友得先缴税才能把自己花的钱拿回来。 10(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举例说明。 11(某中外合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A是一位自然人股东,投资额占合资企业注册资本的50,,合资企业所有者权益共计1050万元,包括实收资本500万元,资本公积(股权溢价)200万元,盈余公积50万元,未分配利润300万元。A准备将其股权的一半转让给B。 方案一:A将股权直接转让给B。 方案二:合资企业先分配股息,假设合资企业将未分配利润的80,用于股利分配,然后A再将股权转让给B。 要求:(1)给出两种方案下合理的股权转让价格; (2)计算不同方案下外籍股东转让股权的个税。 解答: 方案一:A直接转让给B,转让价格为262.5万元。 (1050×50%×50%) 方案二:合资企业先分配股息,假设合资企业将未分配利润的80,用于股利分配。 A可分得120(300×80%×50%)万元,然后A再将股权转让给B,转让价格为202.5万元(700 ×50%×50% ,50×50%×50%,300×20%×50%×50% ) 外方投资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64 方案一:(262.5,700×25,)×20, ,17.5(万元) 方案二:(202.5,700×25,)×20, ,5.5(万元) 可见,方案二比方案一节约了税款12万元(17.5,5.5)。这种减税方法也可以得到股权购买者B的支持,因为方案二节省了B股东60万元的购买股权支出。作为股权受让方,B看中的是企业未来的发展和收益,而不是目前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所以,他也在这个减税方案中受益了,至少他可以取得因少支付的转让价格而包含的货币时间价值,同时也降低了60万元资金的机会成本。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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