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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律师协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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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律师协会简介广州市律师协会简介 一、广州市律师协会简介 广州市律师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广州律师的自律性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协会章程》,对广州执业律师实行行业管理。 广州市律师协会始建于1988年,1988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一次广州律师代表大会,宣告广州市律师协会正式成立。这次代表大会的召开是广州律师制度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广州市律师协会自1994年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开始进行了多次改革,律师协会从以往依附司法行政机关开始逐步独立走向自律性的行业化管理;律师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全部由...
广州律师协会简介
广州市律师协会简介 一、广州市律师协会简介 广州市律师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广州律师的自律性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协会章程》,对广州执业律师实行行业管理。 广州市律师协会始建于1988年,1988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一次广州律师代表大会,宣告广州市律师协会正式成立。这次代表大会的召开是广州律师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广州市律师协会自1994年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开始进行了多次改革,律师协会从以往依附司法行政机关开始逐步独立走向自律性的行业化管理;律师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全部由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执业律师担任。2003年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上,更确立了代表常任制度,行业自律性管理的特性进一步得到强化和落实。 广州市律师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和教育会员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忠实于律师事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做出贡献。 二、广州市律师协会主要职责 1、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支持律师依法执业; 2、承担律师的行业管理工作; 3、对会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律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4、组织开展律师业务研究活动,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5、为会员提供业务信息资料; 6、开展律师文化体育活动,举办律师福利事业; 7、同境内外律师团体和律师开展业务交流活动; 8、组织实施律师代表大会决议,完成上级律协和司法行政部门下达的任务。 三、广州市律师协会组织结构 广州市律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律师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协会章程》的,律师协会代表从个人会员(凡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的本市执业律师即为协会会员)中选举产生。 律师代表大会有下列职权: 1、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其他重大事项; 2、选举、罢免本会理事; 3、审议理事会工作和会费收支情况报告; 4、制定、修改协会章程。 在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协会的领导机构是理事会,广州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由律师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是律师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从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业务水平、执业三年以上的律师代表中产生。理事会选举会长、副会长,并组成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权。目前,广州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共有理事33名,理事会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理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承担协会各方面的服务和管理职能。其中,业务发展专门委员会下设若干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各律师业务领域的研究活动。 广州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为理事会的常设机构,由会长、副会长和常务理事组成,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的职权。 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为律师协会的执行机构,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及若干工作部门组成。具体负责落实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律师协会的日常工作。 四、广州市律师协会主要领导 会长:王波 副会长:欧永良、庄伟燕(女)、张平、王晓华 常务理事(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志军、王超莹(女)、文震殊、卢坚、肖胜方、张白沙、陈默、钟闻东、高海生、黄建水 理事(按姓氏笔划排序): 邓国荣、田子军、邢益强、刘孟斌、江亚芳(女)、杨青燕(女)、吴广、何伟、张锡海、陈镇慧、林一华、钟国才、唐健锋、曾报春(女)、曾海滨、詹礼愿、蔡海宁、谭祥平 五、广州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 为充分发挥律协的行业自律管理职能,结合广州律师行业的实际情况,广州市律师协会成立了10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均是由执业律师组成。 (一)执业权益保障委员会 是在律师协会理事会领导下负责律师维权工作的专门工作机构。在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执业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提供援助;对律师执业环境进行调查并提出建议;制定有关维护律师依法执业的具体措施。 主任:黄建水(百科) 副主任:林一华(永航)、王超莹(市公职) (委员名单:点击查看) (二)纪律委员会 是在律师协会理事会领导下对会员进行纪律教育和纪律处分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会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对会员的执业行为进行引导;提出会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方面的规则、意见和建议;对于会员在执业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令及全国、省、市律师协会颁布或制定的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规范、行业指引等的行为进行调查;在职责范围内调查处理当事人对会员的投诉;按照《律师协会章程》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对会员的违规违纪行为给予处分;办理理事会和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涉及会员纪律的事项;对会员之间在执业过程中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 主任:卢坚 副主任:吴广(汇俊)、姚忠平(合盛)、陈志华(律管处) (委员名单:点击查看) (三)业务发展委员会 是在律师协会理事会领导下组织全市律师开展业务研讨、业务培训、业务交流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提高律师的执业水平;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研讨;参与立法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法制建设及律师制度建设的建议;制定有关律师工作的业务规范、指引和标准。 主任:钟闻东 副主任:詹礼愿(博厚)、唐健锋(正平天成)、邢益强(环球经纬) (委员名单:点击查看) (四)财务监督委员会 是在律师协会理事会领导下具体实施财务监督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根据律协会费使用管理监督办法,审查律协秘书处、各专门委员会及专业委员会预算情况;审查律协执行机构的财务开支;对律协年度和届满财务收支提出审查意见。 主任:陈默 副主任:高海生(格林)、蔡海宁(经纶) (委员名单:点击查看) (五)对外宣传联络委员会 是在律师协会理事会领导下具体实施对外宣传联络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宣传广州律师在政治、经济、文化领域中的作用;及时发布业内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宣传优秀律师及其律师事务所事迹;与其他各省市级律师协会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互通业内信息。 主任:肖胜方 副主任:官选芸(诺臣)、童建华(宏安信) (委员名单:点击查看) (六)文体委员会 是在律师协会理事会领导下具体组织律师开展文体活动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律师的文娱、体育等业余生活,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组织开展与其他单位及其他省市、地区的律师友谊比赛,加强对外的联系。 主任:文震殊 副主任:江亚芳(岭南)、马晓艳(合邦)、揭英汉(海际明) 委员兼秘书长:赵晓飞(恒益) (委员名单:点击查看) (七)女律师委员会 是在律师协会理事会领导下具体组织女律师开展活动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团结广州市女律师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促进广州市女律师之间的交流、与国内外女律师及其组织的交流;提高广州市女律师的业务素质和地位;宣传女律师在社会主义与法制建设过程中所作出的突出贡献,维护女律师在执业中的合法权益。 主任:杨青燕 副主任:周燕军(恒益)、官选芸(诺臣) (委员名单:点击查看) (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委员会 是在律师协会理事会领导下负责联络我市当选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在人大、政协任职的律师的专门工作机构。充分发挥我市律师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积极为律师的进一步参政议政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为国家的法治建设建言献策,并通过律师自身的努力改善执业环境,提升律师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 主任:王超莹 副主任:钟国才(南国德赛)、曾报春(智洋) (委员名单:点击查看) (九)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 是在律师协会理事会领导下,组织全市律师研究和探索有关律师事业的建立和发展、律师执业的自身要素和外在环境、律师工作的部署要求等基础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的专门工作机构。其工作内容覆盖整个律师行业,目的在于持续推动和促进广州市律师事业的发展,不断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执业能力,提升律师社会地位,扩大律师社会影响,树立律师职业公正形象。 主任:张白沙 副主任:张锡海(法制盛邦)、朱孟禾(太平洋联合)、颜俊(金杜) (委员名单:点击查看) (十)实习人员考核管理专门委员会 是在律师协会理事会领导下的管理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申请成为执业律师而到本市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的专门工作机构。其工作内容包括律所接收实习人员资格的审查、实习证的办理、实习人员情况的变更、实习人员期满考核,其目的在于严把律师入门关,夯实律师队伍的基础。 主任:王志军 副主任:詹礼愿(博厚)、肖胜方(胜伦)、杨青燕(道威) (委员名单:点击查看) (十一)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是在律师协会理事会领导下指导和扶持青年律师成长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研究青年律师成长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制定扶持青年律师成长的措施、;组织开展符合青年律师特点的活动,提高青年律师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组织我市青年律师与国内外青年律师展开各种形式的交流活动。 主任:雷建威 副主任:黎志凌(广大)、李纲(金鹏)、梁淑军(大同) 秘书长:嘉海霞(广信) (委员名单:点击查看) 六、广州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 随着广州市律师业务领域的不断扩展,广州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的数量也在日益增加,规模逐步扩大,现有15个法律专业委员会。 (一)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要职能和任务: 1、为全市执业律师办理刑事诉讼及非诉讼案件提供业务指引; 2、联络刑事法律理论专家,定期举办刑事业务研讨会,提高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业务水准; 3、定期与公、检、法、政法委、人大内司委等相关部门协调和沟通,解决律师在办理刑事业务过程中碰到的问题; 4、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及广州市律师协会的指派,为重大刑事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帮助; 5、与广州市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协作,对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生的侵害律师合法权益的行为给予法律救济; 6、对有需要的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出具相关的论证意见书,并将其反映给相关部门。 主任:钟闻东(伯方) 副主任:林汉明(南国德赛)、詹小彤(金领) 秘书长:张成勇(广信) (委员名单:点击查看) (二)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要职能和任务: 1、结合广州市律师民事业务的发展情况及市律协的安排,组织本委员会内业务研讨和专题交流,或协调组织跨专业委员会的交流; 2、制定和修改律师办理具体民事业务时的行业指引、行业管理措施及相关的实施细则; 3、在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下,积极开展律师民事业务的对外交流和合作,并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律师民事业务的对外咨询和培训工作; 4、组织民事业务方面的律师业务培训,抓好律师的再教育、再培训工作; 5、加强与相关行业和部门的联系,拓展律师民事业务范围,推动律师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6、对全市执业律师民事法律业务的整体状况、发展规模及趋势进行咨询、研究和调查分析; 7、参与处理与律师民事业务有关的投诉、申报与建议,维护律师在从事民事业务时的权益。并协助相关部门对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民事业务时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和处分。 主任:詹礼愿(博厚) 副主任:石安琴(金鹏)、罗春霖(经纶) 秘书长:马晓艳(合邦) (委员名单:点击查看) (三)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要职能和任务: 1、结合广州市律师房地产业务的发展情况及市律协的安排,组织与房地产业务相关的研讨及交流; 2、制定、修改办理房地产业务的指引、行业管理措施及相关的实施细则; 3、组织房地产业务方面的律师业务培训,抓好律师的再教育、再培训工作; 4、对全市执业律师房地产法律业务的整体状况、发展规模及趋势进行咨询、研究和调查分析; 5、拓展律师房地产业务范围,推动律师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6、与市律协维权委员会、纪律委员会合作,协助处理对律师房地产业务方面的投诉,或维护律师在从事房地产业务时的权益。 主任:许奋飞(永航) 副主任:邹阳(恒益)、陈镇慧(启源)、 秘书长:徐清波(合盛) (委员名单:点击查看) (四)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要职能和任务: 1、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业务研究活动,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 2、对司法、立法活动提出意见; 3、制定律师从事知识产权业务操作指引,行为准则和业务规范; 4、协助律师业务活动,建立社会支持网络,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联络沟通和开展国际业务及学术交流; 5、为执业律师提供知识产权界的最新信息、资料; 6、组织律师撰写研究论文及知识产权的编著,提高律师的理论研究及法律实践的水平。 主任:田子军(踔厉) 副主任:王永红(广信)、戴锦良(胜伦) 秘书长:伍健(踔厉) (委员名单:点击查看) (五)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要职能和任务: 1、为全市执业律师提供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及广州市地方法规、政策的咨询服务; 2、对全市执业律师开展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的专项法律培训; 3、就执业律师日常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开展专项的业务研讨会; 4、协助有关部门就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中的新问题进行法律调研; 5、为弱势群体提供劳动法方面的法律援助。 主任:肖胜方(胜伦) 副主任:江点序(领越)、郑贤春(华誉)、 秘书长:刘继承(胜伦) (委员名单:点击查看) (六)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要职能和任务: 1、邀请著名专家、学者、政府官员、法官就行政法、行政诉讼法领域的热点问题为全市律师举办讲座或专题报告; 2、与法学会、政府及其法制部门、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学院校和研究单位等共同举办行政法理论和实务研讨会; 3、聘请行政法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为委员会顾问,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并参加有关专题研讨会; 4、到境内外相关单位进行考察和交流; 5、促进全市律师对行政法的研究,提升全市律师的行政法理论水平和代理行政法律业务的能力; 6、研究制定律师代理行政法律业务指引; 7、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建言献策。 主任:邢益强(环球经纬) 副主任:陈作科(广大)、陈晓朝(信利盛达) (委员名单:点击查看) (七)医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要职能和任务: 1、努力争取参与医学法律立法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法制建设的建议; 2、在充分实践的基础上,制定律师从事医疗纠纷处理法律业务的业务规范和标准; 3、举办业务研讨会、座谈会,为执业律师提供各种形式的学习、交流与切磋机会; 4、精聘医法领域的知名专家和权威教授担任本会特邀顾问; 5、组织有兴趣的律师自愿参与有关医学学术会议,了解医学领域的临床及科研的最新进展,加深对患者、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的理解。 6、组织实施律师代表大会决议,完成律协下达的与本会相关的其他工作。 主任:刘孟斌(三环汇华) 副主任:宋儒亮(诺臣)、符忠(经纶) 秘书长:程跃华(三环汇华) (委员名单:点击查看) (八)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要职能和任务: 1.为全市律师处理各类保险业务案件提供业务指引; 2.联络保险方面的学者、专家,举办培训、研讨,提高律师处理案件的业务水准; 3.与保监委等行业管理部门保持联系和沟通,反映和协助解决律师在办理保险案件中遇到的问题; 4.对重大保险业务或案件提供论证意见; 5.根据律协的安排组织业务交流; 6.组织实施律师代表大会决议,完成律协下达的与本会相关的其他工作。 主任:全朝晖(广信) 副主任:容融(海际明)、戴兴才(合邦) (委员名单:点击查看) (九)公平贸易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要职能和任务: 1、为加强我市律师国际业务理论探讨和实务操作的能力,促进律师专业化分工,组织律师举办不定期的交流活动,进行办案经验的交流、业务的拓展、学术的探讨等; 2、充分发挥我市律师在我国公平贸易法律方面的作用,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公平贸易法律的立法和司法行政活动,并提出立法意见和建议; 3、为提高委员在公平贸易法律方面的理论水平,组织委员提交一批有关公平贸易法的优质论文,推荐相关专业刊物或媒体发表。 4、将积极推动律师与相关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及企业之间的沟通、研讨活动和与海外相关机构的交流,维护中国企业及在华的外国企业公平贸易权; 5、对律师从事涉外民商事法律服务,WTO、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业务的状况进行调研、业务指导和预测展望,拓展律师业务范围。 主任:张白沙(恒益) 副主任:方昀(明思) 秘书长:陈均艺(正大联合) (委员名单:点击查看) (十)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要职能和任务: 1、开展公司法专业领域的理论研讨、业务交流、案例研究及专业知识培训,总结执业经验,提出业务指导性意见; 2、积极参与立法活动,对法律实施、执行中的有关问题,从律师专业的角度就有关立法、司法、执法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3、加强与相关行业和部门的联系,推动律师公司业务的开拓和律师工作的发展,并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律师公司业务的对外咨询和培训工作。 主任:唐健锋(正平天成) 副主任:林秀芝(天一星际)、唐耀强(颐和) 秘书长:邓文剑(正平天成) (委员名单:点击查看) (十一)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要职能和任务: 1、参与婚姻家庭法律的立法活动,就婚姻家庭热点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为立法、司法活动建言献策; 2、举办婚姻家庭法律业务培训、研讨会、座谈会,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为执业律师提供各种形式的学习、交流与切磋机会; 3、根据律协的组织或律师的要求,就执业律师执业中碰到的婚姻家庭疑难问题开展专项的研讨会; 4、为弱势群体如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提供婚姻家庭法方面的法律支持和法律援助; 5、为执业律师提供婚姻家庭法律最新信息、资料,组织律师撰写论文,提高律师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水平。 主任:游植龙(经纶) 副主任:陈樟宜(鸿鼎) 秘书长:丁保银(合盛) (委员名单:点击查看) (十二)建筑与招投标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要职能和任务: 1、协助从事建筑及招投标业务的律师建立与广州市建委等相关建筑管理部门的沟通渠道; 2、协助建筑业界就有关建筑及招投标业务存在的问题向有关政府部门联系、表达意见; 3、结合广州市律师建筑与招投标业务的发展情况及市律协的安排,组织与建筑与招投标业务相关的研讨及交流; 4、协助制定、修改办理建筑与招投标业务的指引、行业管理措施及相关的实施细则; 5、组织建筑与招投标业务方面的律师业务培训,抓好律师的再教育、再培训工作; 6、组织律师与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各会员单位就建筑与招投标业务方面进行典型案例研讨; 7、对全市执业律师建筑与招投标业务方面的整体状况、发展规模及趋势进行咨询、研究和调查分析。 主任:魏济民(华瑞兴) 副主任:劳敏生(环球经纬)、胡正方(佰德) 秘书长:彭晓伟(金鹏) (委员名单:点击查看) (十三)金融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要职能和任务: 1.通过举办各项业务学习、培训、交流,提高广州市律师在银行、证券法律服务领域的执业水平(包括理论和实务操作); 2.制定律师行业在银行、证券法律业务中的执业标准和操作规范,为广大律师的执业提供指引; 3.通过研究银行、证券业务,进一步开拓律师新的业务空间,为广大律师创造和培育新的业务机会和市场; 4.通过对律师从事银行、证券业务的调查研究,总结银行、证券律师服务的风险,收费标准等,并适时提出报告,以作出执业提示。 主任:陈默(国信联合) 副主任:吕晖(正平天成)、胡育新(启源) 秘书长:汪洪生(国信联合) (委员名单:点击查看) (十四)清算与破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要职能和任务: 1.结合广州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及办理其他破产法律事务的发展情况,组织本委员会委员进行业务学习、研讨及对外交流; 2.组织律师撰写破产法律业务研究论文,提高律师的理论研究水平; 3.制定和修改广州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及办理其他破产法律事务行业指引; 4.组织对广州市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及办理其他破产法律业务方面的律师业务培训; 5.对全市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从事破产法律业务的整体状况、发展规模及趋势进调研; 6.就破产法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向立法部门及司法机关提出建议; 7.定期与相关部门交流及沟通,为律师从事破产法律业务创造更好的环境; 8.拓展律师从事破产法律事务范围,推动律师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主任:何伟(国鼎) 副主任:陈军(金鹏)、谈凌(君信) 秘书长:罗国林(格林) (委员名单:点击查看) (十五)环境法律专业委员会 主要职能和任务: 1.为全市执业律师办理有关环境法律方面的诉讼及非诉讼案件提供业务指引; 2.结合广州市律师环境法业务的发展情况及市律协的安排,定期组织理论研讨工作,及业务拓展方向、范围的研讨; 3.加强与立法部门、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沟通,为环保、节能方面法律法规的完善提供专业律师的立法建议; 4.组织律师进行环保法律及相关实务的培训,以提高律师的业务水平及办案质量; 5.联系环保部门、司法部门,就环境法律司法实践中的相关问题对执业律师进行培训、讲课,对可能出现的应急的环境事件准备后备律师力量。 主任:陈敏(华安联合) 副主任:祝聪(民生康田)、黄秋练(法则明) 秘书长:李素敏(华安联合) (委员名单:点击查看) 七、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机构 律师协会秘书处是广州市律师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律协的日常工作。律师协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二人,由常务理事会聘任。秘书处的具体工作部门由常务理事会根据需要设置,现设有8个工作部门。 秘书长:朱宝莲(女) 副秘书长:钟睿、郑锋 (一)会员部 负责协助本协会文体委员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负责会员的登记、公告以及数据库管理;组织新会员的宣誓;会员提案的收集、整理和回复;组织会员间的交流活动。 工作人员:刘响亮吴水冰江健勋何颖嘉陈伊乔 电话:(020)83556042 83553245 83557241 83556049 83544243 传真:(020)83543839 (二)对外宣传联络部 负责协助本协会对外宣传联络委员会、律师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开展工作。 工作人员:钱可屏邹璐王景 电话:(020)83557242 83554437 83556241 传真:(020)83543839 (三)纪律、权益部、团委 负责协助本协会纪律委员会、维权委员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委员会开展工作;协助律协团委开展工作。 工作人员:唐荣徽蓝荣富李韵华 电话:(020)83554275 83556147 83557482 传真:(020)83543839 (四)业务部 负责协助本协会业务发展委员会、十五个法律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 工作人员:邢一艳陈伟于靖文卞嘉莉 电话:(020)83554259 83553602 83554393 83554373 传真:(020)83543839 (五)办公室、党委办 负责协助本协会财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协助本协会党委开展工作。 工作人员:黄丹丹黄志明薛雅明许明俊徐晶晶林慧婷 电话:(020)83562786 83557381 83554206 83557159 83556149 83556945 传真:(020)83544703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9楼 邮政编码:510030 E-mail: gzlx@188.com 广州市律师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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