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肤乳液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 2286,1997
润 肤 乳 液
1997-04-10 批准 1997-12-01 实施
中国轻工总会 发 布
QB/T 2286-1997
润 肤 乳 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润肤乳液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
、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滋润人体皮肤的具有流动性的水包油乳化型化妆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
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7619-1987 化妆品卫生标准
GB 5296.3-1995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GB/T 13531.1-1992 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 pH值的测定
QB/T 1684-1993 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 1685-1993 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3 产品分类
根据乳液的色泽、香型、包装形式不同分多种规格。 4 技术要求
产品的卫生指标应符合GB 7916的有关规定要求。 4.1 感观指标、理化指标按表1规定。
表 1
指 标 名 称 指 标 要 求
色泽 符合企业规定
感观指标 香气 符合企业规定
结构 细腻
pH 4.5,8.5(果酸类产品除外)
耐热 40?24h,恢复室温后无油水分离现象 理化指标 耐寒 ,5?,,15?24h,恢复室温后无油水分离现象
离心考验 2000r/min旋转30min不分层(含不溶性粉质颗粒沉淀物除外)
4.2 净含量允差(以10瓶平均计)见表2。
4.3 外观要求
应符合QB/T 168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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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质 量 偏 差
?30 ?2.0
,30,40 ?2.5
,40,55 ?3.0
,55,70 ?3.5
,70,80 ?4.0
,80 ?5.0 5 试验方法
5.1 色泽
取样品在非阳光直射条件下目测。
5.2 香气
用辩香纸蘸取试样,用嗅觉进行鉴别。
5.3 结构
取试样擦于皮肤上在室内和非阳光直射条件下,观察。 5.4 pH值
按GB/T 13531.1中方法测定。
5.5 耐热
5.5.1 仪器
a) 温度计:分度值0.5?,1只;
b) 恒温培养箱:灵敏度?1?,1台。
5.5.2 操作
取试样分别倒入2支φ20mm×120mm的试管内,使液面高度约80mm,塞上干净的软木塞塞。把一支待检的试管置于预先调节至规定温度?1?的恒温培养箱内,经24h后取出,恢复室温后与另一试管的试样进行目测比较。
5.6 耐寒
5.6.1 仪器
a) 温度计:分度值0.5?,1只;
b) 冰箱:灵敏度?2?,1台。
5.6.2 操作程序
取试样分别倒入2支φ20mm×120mm的试管内,使液面高度约80mm,塞上干净的软木塞塞。把一支待检的试管置于预先调节至规定温度?2?的冰箱内,经24h后取出,恢复室温后与另一试管的试样进行目测比较。
5.7 离心考验
5.7.1 仪器
a) 离心机:1台;
b) 离心管:刻度10mL,2支;
c) 电热恒温培养箱:灵敏度?1?,1台;
d) 温度计:分度值0.5?,1支;
5.7.2 操作
于离心管中注入试样约三分之二高度并装实,用软木赛塞好。然后放入预先调节到38?1?的电热恒温培养箱内,保温1h后,立即移入离心机调整到2000r/min的离心速度,旋转30min取出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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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净含量允差
5.8.1 操作方法
取试样10瓶,称其毛重,然后去尽内容物,洗净并干燥,再称其皮重,按式(1)进行计算。
n
?(Q1-Q0)
I=1
?Q = n
式中:?Q——试样净含量允差,g;
Q0 ——试样标注净含量,g;
Q1 ——试样实际净含量,g;
n ——试检数为10。
5.9 外观试验
按QB/T 1685执行。
6 检验规则
按QB,T 1684执行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大中包装的标志按QB/T 1685 中3.9.5,3.10.2.3,3.10.3.3执行,销售包装的标志按GB 5296.3执行。
7.2 包装
按QB/T 1685执行。
7.3 运输
必应轻装轻卸,按箱子箭头标志堆放。避免剧烈震动、撞击和日晒雨淋。 7.4 贮存
成品应贮存在温度不高于38?的干燥通风仓库内,堆放时必须离地面20cm,离内墙50cm,中间留有通道,不得倒放,切忌靠近水源和暖气,并严格掌握先进先出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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