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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2020-02-13 1页 doc 11KB 5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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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申请人(原告):***,男,1938年1月11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申请人(原告)***诉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贵院依法受理,现在申请人请求增加和变更诉讼请求并整理如下:诉讼请求:1、判令解除申请人与被告***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2、判令撤销申请人与被告***签订的《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3、判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57000元;4、判令被告***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2000...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申请人(原告):***,男,1938年1月11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申请人(原告)***诉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贵院依法受理,现在申请人请求增加和变更诉讼请求并整理如下:诉讼请求:1、判令解除申请人与被告***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2、判令撤销申请人与被告***签订的《天津市房产买卖》;3、判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57000元;4、判令被告***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20000元;5、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补充):2011年2月25日,申请人***与被告***签订了《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申请人当时考虑到二被告为夫妻关系,被告***虽无被告***的书面授权,但其二人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申请人误以为被告***是代被告***签订该协议的,正是因为申请人与被告***已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申请人按相关约定将公产房变为私产后,被告***才能陪同并代表***与申请人签订《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因此,被告***的签约行为不是自己的个人行为,而是作为***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但因其没有代理权,而申请人误认为其有代理权,申请人存在明显的重大误解,因而应依法撤销被告***与***签订的《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此外,申请人原本打算将上述卖房款用于购买新的房屋,并委托儿子***全权代理买房事宜。2011年1月16日***与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购买***房屋,并支付了定金20000元。现在由于二被申请人未履行付款义务,致使申请人无经济能力支付上述房屋的购房款,卖方因其违约而没收了定金20000元。该定金损失正是由于被申请人***未履行付款义务造成的,理应得到相应赔偿。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提出以上变更诉讼请求,恳请人民法院予以批准。此致天津市***人民法院申请人:***代理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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