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和解书
車禍和解書
茲因甲方,簡::,於民國00年00月00日00時00分許,因騎機車,車號,000-000號,往::市行進,於::橋上旁邊,因閃車不注意擦過乙方,徐::,騎機車,車號,000-000號,,後載丙方(徐:::),造成乙方及丙方之腳部均有輕擦傷,甲方所騎機車亦為倒地(機車輕損壞) 甲方手腕亦有擦傷,乙方所騎機車因未倒地,並無任何損壞,三方同意和解條件如下, 一.甲方車禍後並未逃逸,確有立即帶乙方及丙方至::市:診所為就
醫,甲方並支出掛號費:佰元。
二.三方經協調同意本案由甲方賠償乙方及丙方二人之醫療費、慰撫金等
總計現金:仟元整,於本和解書簽具同時由甲方乙次為給付,經乙
方及丙方二人當場點收確認無訛,不另立據。
三.乙方及丙方均同意放棄本案民、刑事告訴之權利。
四.甲方所受傷害及車損亦願自行負責,不向乙方及丙方為求償。 五.和解書計參份,甲方,乙方,丙方各留乙份為憑。
六.本和解書經雙方同意簽署生效,恐口說無憑,特立此合約 立和解書人甲方,簡::
住址,::縣::市::街00巷00樓。
聯絡電話,(00)00000000
立和解書人乙方,徐::
住址,::市::路::街00號。
聯絡電話,(00)00000000
立和解書人丙方,徐:::
住址,::市::路::街00號。
聯絡電話,(00)00000000
中華民國00年00月0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