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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情况表

2022-05-11 18页 doc 6MB 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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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情况表RevisedbyLiuJingonJanuary12,2021项目建设情况表目录TOC\o"1-3"\h\z\u附表:表1项目建设情况表;表2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表;表3项目投资预期效益表;表4土地整理前后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附图:1、保山市龙陵县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竣工后土地利用现状图;2、保山市龙陵县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工程竣工图。附件:1、保山市龙陵县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请示2、保山市龙陵县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财务决算报告;3、保山市龙陵县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审计报告;4、保山市龙陵县...
项目建设情况表
RevisedbyLiuJingonJanuary12,2021项目建设情况表目录TOC\o"1-3"\h\z\u附表:表1项目建设情况表;表2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表;表3项目投资预期效益表;表4土地整理前后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附图:1、保山市龙陵县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竣工后土地利用现状图;2、保山市龙陵县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工程竣工图。附件:1、保山市龙陵县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请示2、保山市龙陵县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财务决算报告;3、保山市龙陵县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审计报告;4、保山市龙陵县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自检报告;5、《保山市龙陵县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监理总结报告》。前言保山市龙陵县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于2005年上报省国土资源厅,2006年4月17日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06年度第一批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入库的通知》(云国土资耕〔2006〕51号)批准,保山市龙陵县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为省级投资重点项目,项目总投资万元。按规定要求,项目由龙陵县国土资源局组织、镇安镇人民政府协同实施。在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在龙陵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和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圆满完成了项目规划设计的各项任务。经自检、自查,项目达到了设计标准要求,整理及新增耕地现已投入耕种,发挥了预期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4〕21号)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及其他相关规范,结合项目实际,特编制“竣工报告”。1、基本情况2005年6月25日,龙陵县镇安镇境内普降暴雨,全镇19个村委会不同程度受到影响,致使3500多亩田地受损,1400多亩稻田成灾,冲毁坝塘10余处,桥涵2座,沟渠120多处,防护挡墙500多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00多万元,直接影响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龙陵县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及时向保山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上报了《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镇安镇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建议书》。项目于2005年上报省国土资源厅,2006年4月17日省国土资源厅下发了《关于2006年度第一批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入库的通知》(云国土资耕〔2006〕51号)文件,龙陵县国土资源局委托云南地质工程第二勘察院对项目区灾毁土地整理复垦进行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项目由此进入实施。为省级投资重点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区位置保山市龙陵县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区位于龙陵县北部界镇安镇,地理位置东经98°48′49″—98°50′43″,北纬24°40′26″—24°43′13″。项目区土地隶属龙陵县镇安镇的大坝、镇南、镇安、镇北、镇东、金河、八○八、官岑等村委会。项目区东以上沟为界,南以洗菜河为界,西以320国道为界,北以河尾及坝边线为界。项目区属冲积坝盆地,坡度在0—6°之间,地势平缓,土壤条件较好,有效土层厚-1.2米,海拔1800米。项目概况1.2.1项目建设主要任务⑴、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⑵、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布局,复垦灾毁土地,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⑶、对项目区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完善配套,使项目区达到田园化、水利化、便于机械化耕作的基本农田要求。⑷、因地制宜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⑸、在土地整理的同时,注意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土地整理在社会、经济、生态环境上的综合效益。1.2.2项目建设规模、投资及建设期项目建设规模307.44公顷。其中:土地整理214.57公顷,土地复垦92.87公顷,新增耕地108.1公顷,新增耕地率﹪。总投资万元,项目类型为省级投资重点项目,建设期为一年。项目实施保山市龙陵县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的实施,充分体现了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对龙陵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大力帮助下,该项目在较短时间列入了省级投资重点项目,项目资金也及时拨到专户上。为使项目早日发挥效益,龙陵县人民政府以龙政办发【2007】16号文件成立了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财政局、监察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审计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负责工程管理、资金管理、组织协调。同时与监理和施工方密切配合,处理工程实施中的有关技术问题,协调建设各方关系,及时向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汇报工程实施中急需解决的问题。领导小组成立后,对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等进行了研究和布置,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根据“五制”首先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在招标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进行招标、评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1.3.1项目招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龙陵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委托保山泰恒工程招标公司为招标代理。按程序完成招标的准备工作后,通过招标公告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根据工程报价、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企业实力、工程业绩、社会信誉等,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从投标单位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为保山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保山市鹏程建筑工程公司、保山市汉庄建筑工程公司、昌宁丰华建筑工程公司。1.3.2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建设监理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项目建设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资金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该项目龙陵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委托昆明诚信建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项目监理单位,镇安镇水管站、农业中心利用自身的综合技术能力和在本地多年的施工管理,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公正维护项目法人与承建方的合法权益,严格根据设计规划、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及双方合同,编制监理规划,进行工程质量、投资、进度的控制。在项目实施中,会审设计图及施工方案,审查选用材料,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进行各工序质量的旁站监理,特别是对隐蔽部位进行旁站监督,认真做好监理记录,根据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召开专题会,及时解决有关设计、质量及技术等有关问题,复核承建方完成的工程量和及时组织各单项工程的自检验收,为该项目的顺利完成起到了保障作用。1.3.3项目施工施工期间在工地现场成立了《保山市龙陵县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指挥部》,项目工程指挥部在县项目领导小组,项目管理办公室(龙陵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的领导下,与施工、监理方紧密配合,克服各种困难,合理安排施工,并将工程质量放在第一位,做到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不合格的项目和部位坚决返工,严把“整理复垦、进料、砂浆和水泥标号,砌筑质量”四个关。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定期到现场检查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及时研究和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为工程的顺利实施创造了条件。项目建设开工日期为2007年9月20日。项目竣工日期为2008年3月31日。通过项目的实施,实现了田、水、路、林、村的综合布局,完善配套了基础设施,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通过项目的实施及时解决了项目区人民群众赖以生存的耕地问题,极大的改善了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及生态环境。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项目的实施对社会的安定团结、边疆稳定,耕地总量平衡等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2.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建设任务2.1.1土地平整工程土地平整工程依自然坡度类型进行,建设规模307.44公顷,其中:土地整理214.57公顷;土地复垦92.87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08.1公顷,新增耕地比例﹪。开挖土方189912.2m3;回填土方106392.5m3;垒埂25811m3。清淤150000m32.1.2农田水利工程新建农沟十二条,长5797m,开挖土石方3453m3;支砌浆砌石3214立方米;抹面11158㎡。新建农渠二十九条,长11042m;开挖土石方6053.88m3;支砌浆砌石6535m3;抹面25079㎡。修复斗渠4条,长10961m,开挖土石方3430m3;支砌浆砌石6522立方米;抹面10026㎡。2.1.3田间道路工程新修田间路一条,长2965m;开挖土石方296.5m3;回填土石方59.3m3;支砌浆砌石830.2m3。泥结石路面17790㎡,砾石路基17790㎡。新修生产道九条,长3347m,开挖土石方99m3;回填土石7m3;支砌浆砌石37m3。泥结石路面9050㎡,砾石路基9050㎡。修复原田间道七条,长654.6m,泥结石路面㎡,砾石路基㎡。2.1.4防护堤工程防护堤长1200m,支砌浆砌石5076m3;开挖土石方6581m3,回填土石方4179m3。建设任务完成情况2.2.1土地平整工程完成土地整理214.57公顷;土地复垦92.87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08.53公顷,新增耕地比例﹪。完成工程量:开挖土方188624.13m3;回填土方107680.57m3;垒埂25929.00m3。2.2.2农田水利工程新建农渠二十条,长7848.6m;开挖土方12276.1m3;石方15767.7m3;抹面㎡;C20砼22.64m3;钢筋制安59.92kg;涵管95.23m。新建农沟三条,长1687m;开挖土方605.72m3;石方778.86m3;抹面996㎡。斗沟、斗渠四条,长3905m,开挖土方777.07m3;石方838.23m3;抹面㎡。2.2.3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田间道四条,长2695m。完成工程量:土方18246.12m3;石方5115.43m3;砂砾石16749㎡;泥结石㎡;抹面4005㎡;C20砼22.88m3;钢筋制安3116.72kg;涵管151.49m。新建生产路九条,长3394m,土方开挖3052.12m3;石方5132.5m3。路面开挖土方9655.2m3;路面回填土方3925.27m3;泥结石㎡。修复田间道长663.4m,土方开挖1202.4m3;石方167.5m3。2.2.4护堤工程防护堤长1440m;石方8062.62m3;土方开挖6340.95m3;河道开挖清理3600.87m3。2.2.5规划设计与实际完成情况表2-1镇安镇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工程规划设计与实际完成情况对照表序号工程名称规划设计实际完成一土地平整工程土地平整(公顷)土地复垦(公顷)二农田水利工程新建农渠(m)共29条长11042m。共20条长7848.6m。新建农沟(m)共12条长5797m。共3条长1687m。斗渠(m)共4条长10961m。共4条长3905m。新建取水坝(座)共1座。共1座。三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田间道(m)共1条长2965m。共4条长2695m。新修生产道(m)共9条长3347m。共9条长3394m。修复田间道(m)共7条长654.6m。共663.4m。四其他工程防护堤工程长1200m。长1440m。表2-2镇安镇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工程完成情况表序号工程名称单位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合计一土地整理工程1开挖土方m32回填土方m33垒埂m34m3二农田水利工程1浆砌石m32基础开挖m33抹面㎡4路面开挖m35路面回填m36泥结石m368867197C20砼㎡8 30-20砼管m9钢筋制安kg  三田间道路工程1浆砌石m32基础开挖m336993路面开挖m34路面回填m35砂砾石㎡7119167496泥结石㎡7抹面㎡1800199820740057C20砼m38钢筋制安kg950-20砼管m72四其他工程1浆砌石m32开挖土石方m33河道开挖清理m33.工程建设质量项目实施执行的标准、规程表3-1镇安镇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实施执行的标准、规程1TD/T1011~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2GB/T16453-199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程》3SL/T4-1999《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程》4SL/T246-1999《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5SL18-91《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6GB50203-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JTJ041-200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通用规范》8JTGB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9GB50010-2002《混凝土结构》10龙陵县镇安镇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实施方案11龙陵县镇安镇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工程施工合同书工程质量保证体系龙陵县镇安镇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是2006年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为使该项目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龙陵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项目管理办公室、镇安镇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工程指挥部以“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为指导方针,认真执行五项基本制度,即建立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公告制。严格质量制度,始终把工程质量摆在第一位,严把土地平整、进料、砂浆和水泥标号、砌筑质量这四道关,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达到预期效果。3.2.1项目法人责任制本项目承担单位为龙陵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该单位负责人为项目法人,项目实施全过程法人按国家批准的项目建设规划设计及预算书,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管理,严格资金的使用,监督检查项目实施中施工、监理等单位履行合同情况,召集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地规划设计变更和预算调整等问题,项目法人对投资方负责。在项目实施中项目管理办公室,各组、室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将工作内容、目标、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个人,做到工作责权明确,工作安排到位,督促检查到位。3.2.2实行招投标制根据《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本项目通过招标公告向社会进行施工招标,根据工程报价、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企业实力、工程业绩、社会信誉等,从18家施工单位中择优选择了保山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保山市汉庄建筑公司、保山市鹏程建筑公司、昌宁右甸丰华建筑公司为承建单位。3.2.3实行项目合同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项目承担单位分别与设计、施工和监理方签订了合同,明确了各方的责、权、利,规范了各方的建设行为。3.2.4实行施工监理制工程建设开始前,龙陵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委托昆明诚信工程监理公司行使该项目的监理职责,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开展项目的监理。公正地维护项目法人与承建方的合法利益,严格根据设计施工图、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双方合同,编制监理规划,进行工程质量、投资、进度的控制。实施中协助业主编制开工报告、会审设计图及施工方案,审查选用材料,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进行各工序质量的旁站检查,组织各工序的检查和签证。协调组织施工例会,按进度检查上周工作,布置落实下周工作。根据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召开专题会,及时解决有关设计、质量及技术等有关问题,复核承建方完成的工程量和及时组织各单项工程的自检验收。3.2.5监督检查制项目实施中领导小组、项目管理办公室定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专家、领导到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坚决进行返工。在施工中,指挥部和监理工程师严格把好“整地、进料、砂浆和水泥标号、砌筑质量”四个环节做到:(1)连片开发、表土覆盖、分块打埂、平后深犁;(2)水泥、块石和钢筋等主要建筑材料由承担方和监理方认定合格的厂家供货,做到不合格材料不准进入工地使用;(3)每批水泥、砂浆均由监理工程师现场随机取样,按规定送检;(4)凡砂浆饱满度小于80%的砌体或砌筑不合格的砌体坚决返工。工程质量3.3.1土地平整土地平整工程按地形等高线和“大弯就势、小弯裁直”的原则,按地形自然坡度将地块进行平整。施工质量控制点为:(1)定线:认真核定田块中轴线及斜面宽度基准点,从而确定田块的施工线。(2)田埂清基:以田地施工线上下各划出-0.5m宽清基线,在该清基线范围内清除表土约20cm暂堆在清基线下方,并结合田面保留的表土处理。(3)修筑田埂:用生土填筑,压实中不得含夹石砾、树根、草皮等杂物。埂高30cm、埂顶宽30cm。(4)保留表土:采用表土逐行置换法,由田块中间分别逐步向下或向上挖土外运回填,直至整个田面修平。(5)修平田面:田间挖填完成后,用水准仪检查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田边1米左右保留10°左右的反坡,原有填方区应比水平面高出10cm,以备填土最深处灌溉沉陷后仍能保持水平。(6)表土深犁:田块修平后,同时深耕30厘米以上,促进生土熟化。3.3.2农田水利工程为保证项目区灌溉保证率,保证农作物生长。施工质量控制点为:(1)严格做到排水沟和农渠的基底置于夯实和稳定的基层上,防止遇水沟底沉陷。在回填土区水沟吊脚处已事先采用浆砌毛石或分层回填夯实基土的处理措施。(2)沟、渠砌体严格按规范砌筑,防止砌体漏缝,砂浆满饱度不小于80%,防止回填侧砌体无浆、底部沟壁无坐浆,砂浆标号不低于M,试块送检合格率100%。(3)排水坡度不小于1/200。(4)项目区内灌溉设计保证率95%,排涝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30年一遇最大日降雨量校核,排水天数为1天。3.3.3田间道路工程为方便田间运输和生产,提高农田机械化作业水平,项目区内道路有田间道和生产路。生产道、田间道:路面净宽4-6米,路基总宽-6.6米,路面高出地面0.5米,采用0.3米砾石垫层,0.2米泥结石路面铺筑,振动碾压。两侧的沟渠以路肩作为沟帮。施工质量控制点为:(1)路基压实:在挖方区路基碾压前应对填土层的松铺厚度、平整度和含水量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碾压;在填方区应每层回填碾压,每层回填土厚度20-30厘米。碾压时两相邻段线形重叠-1.5米,应做到无漏压,无死角,确保碾压均匀。各层压实系数不小于。并注意涵洞两侧及顶部的回填和碾压质量的检查。(2)路面施工田间道泥结石路面:按要求比例将粘土与碎石混合,洒水摊铺,分层碾压,每层厚度20cm,碾压压实度。生产路泥结石路面:按要求比例将粘土与碎石混合、洒水摊铺成形后进行碾压,压实度,分二层进行施工。(3)涵洞施工:洞壁置于本土或已处理的稳定土层上,砌筑符合规范要求,砂浆饱满度不小于80%,洞壁勾缝完整,洞底排水坡度满足设计要求,洞顶标高满足路面标高要求。3.3.4其他工程防护堤,设计水深3米,河底宽8-10米,河堤断面为梯形,堤高3.5米。工程实际完成:防护堤长1440m。施工质量控制点为:(1)堤基清理堤基清理符合以下要求,基面清除表层不合格土杂物,堤基上的坑塘洞穴按要求处理,表面无显着凸凹,无松土弹簧土。(2)河道齿墙为了防止河道冲刷,影响护堤安全,每40米设一道齿坝,基础开挖1米深,并设有护坡,减缓水流速度,安全可靠。在省、市及县领导和有关部门关心和支持下,龙陵县镇安镇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通过项目工程指挥部、施工单位和昆明诚信建筑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共同努力,工程已于2008年3月全部完工。2008年6月21日县人民政府组织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监察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镇安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对项目工程质量进行了初步验收,经初验评定:土地平整为合格工程,水利设施为合格工程,田间道路为合格工程。根据双方签订的《龙陵县镇安镇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工程保修合同》保修期限一年,保修期内,若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完全由承建方负责维修,因工程质量造成经济损失的亦由承建方负责赔偿。4.资金使用情况工程投资、资金性质及相关手续保山市龙陵县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财建[2006]479号文件《关于下达2006年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通知》批准项目预算万元。资金性质为省级投资,建设期为一年。项目资金管理4.2.1资金管理依据(1)《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316号);(2)《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21号);(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国土资财〔2002〕16号);(4)《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5)《会计法》、《审计法》。4.2.2资金管理的原则(1)专款专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是专项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采取任何方式截留、侵占、挪用项目资金。(2)分责监管:国家投入的财政性资金是土地开发整理的资金来源,各级主管部门、项目领导小组、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管。(3)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在项目资金管理中,坚持量入为出,确保重点的原则。在资金使用上,重点保证各项工程的需要,尽可能压缩费用性开支,在保证项目任务完成的前提下,不发生超支。(4)讲求效益: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降低项目成本,做到“少花钱,多办事”,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和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2.3建立资金管理机构为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县土地开发整理领导小组组建了项目资金管理小组,负责项目资金支付、审核结算支出。为使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设置专职会计,出纳人员。会计记帐采取借贷记帐法,现金专人管理,逐笔登记,日清月结。严格审核,登记注销制度。4.2.4建立资金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的办法和要求,资金管理原则,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我们做到四个坚持:一坚持资金专款专用,做到不截留、不挤占挪用。二坚持按照批准的预算开支范围使用,精打细算,严格控制投资。三坚持严把资金流转渠道,设立专项帐户及专项帐目,实行一支笔审批,法人责任制。上级监督检查、审计制。四坚持资金决算制度,严格资金审计,确保项目顺利完成。措施如下:(1)按照项目工程进度计划,拟定资金使用的申请拨付计划,按申请拨付制度执行,每项工程启动前保证资金及时到位。(2)资金到位和工程启动后,要求会计每月向指挥部汇报当月的各项开支情况,项目指挥部每季度向项目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一次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由审计部门对当年项目完成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3)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经监理和业主审核签证后,提交县国土资源局进行审定。4.2.5建立资金风险防范机制(1)该项目资金由县国土资源局统一管理使用,在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开设专户,并实行资金拨付报帐制度,同时根据各分段项目工程进度,分项目按合同约定拨付,不实行工程款预付,合同生效后,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总量的20%支付工程总价的30%;完成工程总量的50%,再支付工程总价的20%;完成工程总量的70%,再支付工程总价的20%;工程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支付工程总价的20%。本项目农田水利、道路工程实行质量风险保证金制度,预留10%作为工程质量风险保证金,风险期设定一年。该工程资金的管理与运行,严格按照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做到了专款专用,合理分配土地平整、农田水利、道路工程投资比例,减少非工程性开支,把资金尽可能用到工程直接费上。(2)严格资金审批拨付手续,工程资金必须由监理人员确认工程质量后,监理工程师和建设方驻现场工程师核量计价,报项目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拨付资金之前,必须对上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方可拨付。(3)资金支付实行报请制度。凡须拨付的资金,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支出单据须经办人签字认可,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列支。资金使用情况4.3.1规划设计项目预算情况表4-1龙陵县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经费预算表单位:万元序号项目类别合计占总投资比例(%)1234一工程施工费1土地平整工程2农田水利工程3田间道路工程4其它工程二前期工作费三竣工验收费四业主管理费五不可预见费合计4.3.2资金使用情况表4-2龙陵县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单位:万元序号项目类别合计占总投资比例(%)1234一工程施工费1土地平整工程2农田水利工程3田间道路工程4其他工程二前期工作费三竣工验收费四业主管理费五不可预见费--合计预算执行情况4.4.1资金使用与预算对比分析表4-3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资金使用与预算对比分析表单位:万元项目预算数(万元)实际数(万元)实际与预算差额(万元)资金来源1、中央投资2、地方投资+3、其他投资资金使用1、前期工作费a、项目立项审查及报批+b、可行性研究费c、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费d、土地整理前清查费用+e、项目勘测费用f、项目招标支出+g、其他h、工程监理费+2、项目工程费+a、土地平整b、农田水利c、田间道路配套+d、其它工程+3、拆迁补偿费4、竣工验收费a、竣工验收与决算b、项目决算与审计c、土地重估与登记+d、基本农田重划与标记设定+e、其他5、管理费及不可预见费a、管理费+b、不可预见费0.00合计+4.4.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1)、项目预算总投资与实际完成总投资不平衡,实际超支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工程费。(2)、本项目在资金使用上,重点保证各项工程的需要,尽可能压缩费用性开支。(3)、直接工程增加投资由不可预见费和其它节余部分填补。(4)、本项目严格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要求,对规划设计进行局部调整和变更都及时向设计单位请示,征得设计单位认可,并报主管部门同意。5.土地权属与工程管护土地整理复垦涉及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等土地权利的调整,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和法律性非常强。土地权属分配工作搞不好,会在土地整理复垦完成后产生新的土地权属争议,直接关系到开发整理事业的成败,甚至影响社会稳定,为切实将土地整理复垦权属管理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为土地整理复垦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产权保障,促进土地开发整理事业的健康发展。龙陵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领导小组,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镇安镇人民政府,为此专门成立了权属调整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区的土地权属调整工作,制定了权属调整方案和。土地权属5.1.1土地复垦整理前的土地权属情况项目实施前,项目区内土地属镇安镇大坝等九个村民委员会集体所有,四至清楚,权属界线明确,无争议。5.1.2权属调整指导思想和调整原则指导思想:提高土地质量,改善项目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战略。调整原则:确保项目区的土地权属无争议,四至界限清楚的原则;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原则;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部门规划相衔接的原则;因地制宜,切实可行,实现最佳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的原则;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土地权属界线基本维持不变的原则。5.1.3土地整理后的土地权属情况根据项目区土地权属调整的指导思想及调整原则,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权属调整情况如下:1、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共涉及镇安镇八○八、镇东、淘金河、镇南、镇安、镇北、大坝、官岑等8个村民委员会72个村民小组,按以上原则调整后,调整结果见:表1-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土地利用结构变化表;表2-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土地权属调整分配表。表1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土地利用结构变化单位:公顷地类项目整理复垦前整理复垦后增减农用地耕地灌溉水田+林地有林地其他农用地农村道路0农田水利用地坑塘水面田坎建设用地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工矿仓储用地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未利用地其他土地滩涂合计0表2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土地权属调整分配表单位:公顷土地权属性质权属单位合计灌溉水田有林地农村道路农田水利滩涂地仓储用地集体镇安镇镇安村委会镇南村委会大坝村委会镇北村委会镇东村委会八0八村委会金河村委会官岑村委会大坝煤厂合计国有镇安镇人民政府合计总计2、各村民小组之间存在的岔花土地,实施后不受行政界限的干预,除工程项目自身占用土地外,各村民小组按原承包合同各管各业,土地权属不变。3、因项目工程永久性占用农户承包土地的,由村、组作好群众思想工作,群众愿意无偿支持的做支持处理,需补偿的采取以地补地的原则处理,用开发后新增耕地进行调补。4、施工过程中占用未经村民小组同意发包而由农户私挖乱占的土地,一律视为集体土地,不再给予土地调补。5、项目实施后区内土地所有权权属不变,界限不变。新增耕地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采取以承包方式合理流转给农业大户经营管理使用或就近承包给本村民小组的农户经营管理使用。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是一项投资少、见效快、回报率高、集生态、社会、经济效益为一体的项目,通过合理、合法的土地权属调整,明晰了土地产权关系,人地矛盾得到缓和,减少了今后土地利用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土地权属纠纷,促进了项目区的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为项目区人民真正办了实事。工程后期管护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是典型的社会公益性项目,它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是当前解决“三农”问题和落实中央“反哺农业”重大决策的重要举措。同时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最根本的投资目的是工程建成后能实现投资目标,并长期、有效、稳定的发挥项目效益,造福于民。加强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后期管护是土地整理项目防止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流失,保证投资效果,发挥项目效益的重要措施。龙陵县土地开发整理领导小组、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区当地政府十分珍惜国家投资,为确保国有资产的集体资产不流失,使之保值升值,实现项目投资目标,并能长期、有效、稳定的发挥项目效益,联合制定了项目区保护办法。明确了项目管理组织及其责任和任务,建立了监督检查机制,并在实施中不断总结,不断完善各项工作。使项目区成为现代农业的示范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而努力。5.2.1管护组织机构项目区成立管护小组,负责项目区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组员由项目区内受益人轮流组成,但一年一换,也可设专职人员。当地政府部门协助、监督管护小组工作。5.2.2管护组织的责任和任务(1)、耕地保护为实现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管护小组在耕地管护中主要进行下列工作:1)、根据移交协议和土地标界、定期对土地的地界进行有效监测、防止人为侵占和流失。2)、定期检查和维护地界内排水沟、防洪沟及地界边缘的土坡、防止牲畜的踩踏损坏和山洪的毁损。雨季时对山洪毁损地界及时组织力量抢修,防止土地的自然流失和损坏。3)、配合村委会协调处理土地使用中的矛盾和纠纷。4)、配合村委会及时向群众提供科普知识,大力推广科学种植、鼓励经营者对承包的土地加大投入,提高土地的肥力和效能。大力引进新品种,形成规模化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2)、水利设施管护为使项目区水利设施发挥较好的灌溉功能和确保道路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镇安镇人民政府制定了相应的水利工程及道路管理办法。除广泛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外,项目管理小组按下述要求进行水利和道路的管护。1)、定期巡查各供水水渠、排水沟,清除沟内杂物及沉积物,保证供、排水通畅,及时对损坏和渗漏沟壁及沟底进行修缮。2)、明沟及涵洞1-2年清淤一次,斗渠每年清淤一次,汛前检查,汛后根据情况进行大修或小修。3)、协调好区内用水的调度工作、杜绝水事纠纷。4)、配合水利部门维护好河堤,管护好护岸林。(3)、道路管护1)、定期检查疏通道路边沟,清除排水沟内的淤泥、保证排水畅通。2)、定期清除路面杂草,及时填平夯实车辙、坑洼、保证道路畅通。3、)定期检查涵洞有无开裂,填土有无沉陷,洞底、洞墙有无漏水,涵顶有无跳车坑,及时清除洞内堵塞的杂物和淤泥。若发现涵洞裂损时,应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理和加固。5.2.3管护费用的筹措管护小组的工资,根据项目区群众的收入情况确定,工资来源由项目区受益户根据面积分摊(也可采用由受益户以工代费轮流参加维护组的方式解决)。工程维护材料费和主要工具费申请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补助和自筹相结合,帐目公示。接受群众监督。5.2.4监督检查机制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是项目的承担单位,对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负有责任。为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保证投资效果、发挥项目效益,达到保值、增值、造福于民。对项目区管护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检查,督促镇安镇有关部门、村委会加强项目区的管理,并为项目区管护提供支持,完善管护的各项工作。群众监督机制,每年由乡(镇)政府、村委会组织项目区群众对管护小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对不负责人员进行处理或调换,对责任心强,贡献突出人员给予奖励。6.投资预期效益分析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的实施,实现了田、水、路、林、村的综合布局,完善配套的基础设施,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为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对稳定边疆、社会安定、民族团结,耕地总量平衡等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项目区涉及的镇安镇八个村民委员会,项目区内农业人口18537人,人均占有耕地亩,人均占有粮食量为386.88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1800元。项目区位于位于龙陵县城北部22公里处,,有着良好自然地理条件,具有适合温带区的农作物和经济作物生长的光、热、水、土壤资源。项目区属冲积盆地,坡度在0—6°之间,地势平缓,土壤条件较好,有效土层厚-1.2米,海拔1800米,土壤属淹育型水稻土,成土母质为花岗岩堆积物,PH值为适中,有机质含量﹪,自然肥力好,熟化程度高,适宜于多种农作物生长。此外,项目区光热条件能满足旱地、水田粮食作物及烟叶的种植,油菜等经济作物生长需要。根据《龙陵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安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龙陵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报告对该类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认为,项目区内土地属宜耕类土地。经济效益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于2005年向上申报,2006年4月17日,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06年度第一批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入库的通知》(云国土资耕〔2006〕51号)批准该项目列入2006年度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项目总投资万元,建设期1年。规划建设规模307.44公顷。其中:土地整理214.57公顷,土地复垦92.87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08.1公顷,新增耕地率%。项目于2007年9月20日动工,2008年3月31日竣工。完成建设规模307.44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08.53公顷,新增耕地率%。通过对项目区土地适宜性评价分析,确认为一等宜农地。项目实施后,建成了完善的农田水利设施和田间道路设施,再加以深耕细作,科学管理,对发展水稻、玉米、小麦、等粮食作物烤烟、蔬菜等经济作物有着广阔的前景,对改善项目区的农业产业结构有积极的推动作用。6-1粮食作物成本表类别水稻大麦洋芋成本化肥(元/公顷)种子(元/公顷)300投工(元/公顷)3000农药(元/公顷)总成本(元/公顷)新增耕地效益分析表2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效益表作物指标名称水稻大麦洋芋合计种植面积(公顷) 单产(千克/公顷)600030000 36000总产量(千克)65118032559003907080单价(元/千克)总产值(万元)390.7080533.9676单位成本(元/公顷)78754500 12375总成本(万元)48.84134.31纯收入(万元)341.87399.67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108.53公顷,种植一季大春(水稻)作物,待大春收割后,再种植一季小春作物、耕地复种指数为200%,新增粮食产量3907080千克,新增耕地实现产值万元,年增纯收入万元。整理耕地新增效益:表3项目实施后整理复垦耕地新增效益表作物指标名称大春小春合计种植面积(公顷)一季大春作物一季小春作物实施前单产(千克/公顷)6000750013600实施后单产(千克/公顷)6300780014100单产增长量(千克/公顷)3003001500增产量(千克)单价(元/千克)新增纯收入(万元)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实施后按新增耕地108.53公顷计算,新增粮食产量共计3907080千克,年增纯收入万元。投资回收期为年。项目区自然优势明显,在稳步提高粮食单产,满足当地口粮外,应积极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充分利用和发挥自然优势,采用新品种、新科技,逐步提高生产水平,项目区的经济效益前景是十分可观的。社会效益一是灾毁土地通过复垦,增加了耕地有效面积,使受灾农户有地可耕,有田可种,能够实行集约经营,综合发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从而促进农村社会稳定;二是通过复垦整理后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建立高稳产农田,使耕地切实得到保护;三是改善耕作条件,规范了机耕道路并到达田间,提高土地利用率,机械化程度达到了80%以上,减轻了农耕强度,把农民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把多余的时间用于其它经济发展的投入;四是通过全面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大科技推广力度,提高综合单产,增加农民收入。(1)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项目实施前,项目区大部分土地无法耕种,各种基础设施配套不足,剩下的耕地质量差,且耕作水平低下,产出不高。项目实施后,各种基础设施得到提高和完善,耕地质量大大提高,连片规模大,集约化经营程度提高,土地利用率相对得到提高。(2)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通过土地整理,形成了配套的比较完善的田间道路系统和农田灌排系统,项目区内原耕作不便,有水源无灌溉的状况得到彻底改变;通过土地平整,提高了机械耕作的能力,同时通过中低产田进行改造,项目区耕地质量和防护能力进一步提高,项目区内耕地质量达到了标准的基本农田。(3)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项目区内农业人口18537人,通过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项目区新增耕地108.53公顷(亩),年增纯收入万元,项目区人均纯收入增元。并完善沟、渠、路等配套设施,提高作物灌溉保证率能力。同时通过项目实施后,必将促进应用先进技术、改善农业生产结构的进程。从而提高农业产量和改善农产品种植结构,不断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4)促进社会稳定:项目的实施不但形成了完善的田间道路和灌排系统,提高了耕地质量。而且使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创造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人心安定,促进了社会的稳定。项目的实施为镇安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创造了条件。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通过对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置田、水、路、林、村等基础设施,项目区上游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一是可有效控制地表土壤的冲刷和侵蚀,每年减少水土流失10万立方米以上。二是提高了项目区的防洪抗灾能力,使项目区生态环境更加朝着良性循环方向发展。同时发展生态农业既可涵养水土,农区环境也得以美化。项目的实施,增加了耕地面积,这对山区的陡坡耕地退耕还林工作是一大支持,这将对全县的生态环境建设起到积极作用。项目区周围森林覆盖率高、空气清新,未受工业污染和其它污染影响。农作物病虫害少,农产品质量高,属天然绿色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今后要进一步加强保护,确保农业的可持续发展。7.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组织管理7.1.1组织机构龙陵县镇安灾毁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在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保山市国土资源局的关心,指导、支持和帮助下,列为省级土地整理重点项目。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实施好项目的建设,充分发挥项目的效益,将项目建成全县人民的“放心工程”,龙陵县人民政府以龙政办发〔2007〕16号成立了龙陵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监察、财政、环保、交通、审计、国土、农业、林业、水务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项目区政府领导为成员。组织、领导按计划、按步骤、按质量实施规划设计目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区设工程指挥部,下设技术指导督查组、群众工作组、财务后勤保障组,办公地点在项目区。项目管理人员以国土资源局有关科室为主,并从县内有关部门抽调工程技术人员和有农村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参加。做到分工有序、责权明确,制度健全、管理科学。项目组织机构龙陵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龙陵县国土资源局龙陵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工程指挥部项目监理财务后勤保障组群众工作协调组工程技术指导督查组7.1.2管理制度项目实施中,项目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的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充分吸收省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教训。在实施中严格执行公告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法人责任制。并制定了汇报检查、勤政廉政、岗位责任等各项规章制度,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了办事质量和效率。(1)、项目法人责任制在本项目中,龙陵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为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中法人按省厅批准的建设规模、规划设计、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的实施和管理。严格资金使用,监督、检查项目施工,监理等单位履行合同情况,召集施工、监理、设计单位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规划设计变更和预算调整等问题,项目法人对投资方负责。在项目实施中,各组、室建立了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将工作内容、目标、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人,做到工作责权明确,安排到位,检查督促到位。(2)、项目招投标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安装工程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委托保山市泰恒招标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整个招标过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县监察局、工商局、招标办现场监督,龙陵县公证处现场公证并出具公证词。根据项目区实际和投资情况,为便于工程管理,该项目共划分为水利、道路工程四个标段,每个标段之间投资基本平衡,土地复垦整理两个标段,以明显地形地物为界,便于管理和施工,评标小组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员组成评标委员会,由该委员会现场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以第一候选人为中标人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经公开招标,保山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保山市鹏程建筑公司、保山市汉庄建筑公司、昌宁丰华建筑工程公司为该项目六个标段的中标人,中标企业均为工民建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业务范围以房屋、建筑为主兼营其它行业。(3)、公告制度该项目按要求实行了公告制。一是项目基本情况公告,在项目区显着位置设立公告牌,对项目名称、项目批准单位、项目区四至界线,项目涉及的乡镇村、项目建设规模、新增耕地比例、项目总投资、建设期限、项目实施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项目设计单位、工程施工单位、公告期限等进行公告,目的在于取得项目区乡村组及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促进项目工程又好又快完成。二是招标公告,根据招投标的相关要求,对建设单位名称、工程质量要求、发包方式、工程范围、投标资质、工程内容、招标代理机构等,在中国招标网、保山日报、龙陵政府网站、电视台公告。三是土地权属调查公告,在土地整理前,对土地权属进行村组农户面积调查,公告的主要内容是:土地整理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权属调查范围、公告期限、异议处理等。四是土地权属调查结果公告,主要内容是:将各村组农户的权属调查结果,即户主,田块编号,田块面积、到户总面积、公告期限、异议处理等。五是整理后的土地权属调查公告,主要内容是:整理后的项目总面积,土地权属调整后的增减比例,权属调整方法,异议处理等。六是权属调整结果公告,主要内容是:调整后项目区到村、社、户总面积,分户面积,土地承包合同变更方式,时间要求。七是基础设施移交公告,主要内容是:基础设施内容,数量,名称,所属村社,管护要求等。(4)、项目合同管理制在项目实施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了项目合同管理制度。该项目区从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保修等,全部实行合同管理。该项目经公开招投标,保山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保山市鹏程建筑工程公司、保山市汉庄建筑工程公司、昌宁丰华建筑工程公司为本项目的六个标段的中标人,由龙陵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与中标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工程保修协议,施工企业与行政监察部门签订廉政合同,实行“双合同”管理,与可研、规划设计预算、工程招投标、监理企业签订了技术合同。(5)、项目监理制工程建设监理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项目建设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资金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实行开发整理土地复垦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制度,有利于借助和发挥中介组织专业机构的资源优势,更好地为开发整理土地复垦项目实施提供技术保证和支持。实行规范、有序的开发整理土地复垦项目工程监理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和《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的具体体现。该项目委托昆明诚信建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工程监理单位,并签订了工程监理合同。该公司资质为民建乙级,监理范围是房屋建筑、市政设施、水利水电、农田改造等。到场监理工程师二人。主要工作任务是对工程的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工程质量进行控制,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6)、汇报制度项目启动后,项目管理办公室(指挥部)每月向县土地开发整理领导小组报告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资金拨付情况。项目领导小组及时向县政府办公会汇报项目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在实施过程中,凡属工程重大事项均书面报告县土地开发领导小组和各级有关部门。(7)、检查制度项目实施后,除专职人员每天在工地上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督促检查外,项目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还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有关部门及专业人员现场技术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和工程隐患及时返工或纠正。(8)、勤政廉政制度项目实施前各施工单位分别与县与监察局签订了《建设工程廉政合同》,参加项目建设的全体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严格按《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及《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八条禁令》要求自己,严格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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