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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学英语,需要吗?

2012-06-28 4页 doc 34KB 3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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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学英语,需要吗? 档案学通讯 2012年第 4期 * [3] 何鲁成.档案管理与整理[M].北京:档案出版 社,1987:103. [4] 吴宝康.档案学理论与历史初探[M].北京:中 国人民大学档案系,1982:66. [5] 何鲁成.档案管理与整理[M].北京:档案出版 社,1987:30. [6] 刘国能.忘不了啊! 何鲁成的一本书———纪 念 《档案管理与整理 》出版 70 周年 [J].中国档案 , 2008(6):67-68. [7] 何鲁成.档案管理与整理[M].北京:档案出版 社,1987:187. [8] 孙彦...
3岁学英语,需要吗?
档案学通讯 2012年第 4期 * [3] 何鲁成.档案管理与整理[M].北京:档案出版 社,1987:103. [4] 吴宝康.档案学理论与历史初探[M].北京:中 国人民大学档案系,1982:66. [5] 何鲁成.档案管理与整理[M].北京:档案出版 社,1987:30. [6] 刘国能.忘不了啊! 何鲁成的一本书———纪 念 《档案管理与整理 》出版 70 周年 [J].中国档案 , 2008(6):67-68. [7] 何鲁成.档案管理与整理[M].北京:档案出版 社,1987:187. [8] 孙彦,梁继红.中国近代档案学期刊辑录.北 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0:29. [9] 甘乃光 .中国行政新论 [M].上海 :商务印书 馆,1947:155. *********************** 论《新唐书·艺文志》史部 起居注类“诏令一家”的设立 李晓菊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 北京市 100872) [摘要] 在中国古代目录中,“诏令”之书曾长期被作为“文集”而著录于集部。 然而,从《旧唐书·经籍志》 开始,“诏令”开始由集部向史部移动,至《新唐书·艺文志》在史部起居注类附设“诏令一家”,“诏令”最终成 为史部的组成部分。 “两唐志”诏令文献类目的调整变动,是唐中期以后中国古代政治的演变在目录编 撰上的体现,是宋代档案文献思想进步的产物,对于后世目录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关键词] 诏令文献 政治制度 档案文献思想 [中图分类号] G931.46 Abstract: In the bibliographies of ancient Chinese works, the Imperial edicts had been recorded in the Literature Branch of the Four Branches of Ancient Chinese Books as “anthology”for a long period of time. However, with the Imperial edicts began to move from Literature Branch to History Branch in the bibliographical body of The Old Book of Tang (“Jiu Tang Shu-Jing Ji Zhi”), this arrangement has been changed. By the time the New Book of Tang (“Xin Tang Shu-Yi Wen Zhi”) was completed, the Imperial Edicts Collection (“诏令一家”,) has been added to“ Qi Ju Zhu ”(the Record of Emperors’ Daily Activities ) of the History Branch as a subcategory. As a result, imperial edicts have finally and entirely become a part of the History Branch. The change of category of the collection of Imperial edicts in “ Jiu Tang Zhi ” and “Xin Tang Zhi ”is both a reflec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political system after the mid-Tang Dynasty in ancient China and an outcome of progressive thoughts on archival documents in the Song dynasty. It also made a great deal of influence on the development of bibliography in later ages. Keywords: Imperial edicts; Political system; Thoughts on archival documents 101 档案学通讯 2012年第 4期 在中国古代目录文献中,清修《四库全书总目》 史部诏令奏议类小序关于诏令文献的源流、 价值及 其分类原则的议论,颇为精要,序曰: 记言、记动,二史分司。 起居注,右史事也,左史 所录蔑闻焉。王言所敷,惟诏令耳。 《唐志》史部初立 此门。 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则移“制诰”于集部,次 于别集。 夫涣号明堂,义无虚发,治乱得失,于是可 稽,此政事之枢机,非仅文章类也。 抑居词赋,于理 为亵。 《尚书》誓诰,经有明征,今仍载史部,从古义 也。 [1] 其中“治乱得失,于是可稽,此政事之枢机,非仅 文章类也”,尤其准确地揭示出诏令文献的“政令”本 质及其“史”的价值。然而考察《汉书·艺文志》以来历 代公私目录关于诏令文献的著录情况, 可以发现历 史上人们对于诏令文献性质、价值的明确认识,经历 了长时期的发展过程。 一 中国古代诏令文献汇编在先秦时代就已出现, 至今传世者《尚书》之外,还有一部《逸周书》。《汉志》 著录“《周书》七十一篇”,颜师古注曰:“刘向云‘周时 诰誓号令也,盖孔子所论百篇之余也。 ’今之存者四 十五篇矣。 ”[2] 两汉时期, 历朝皇帝发布的诏令数量可观,《史 记》、《汉书》以及范晔《后汉书》中,都载有丰富的诏 书文字。宋代林虙、楼昉先后从中辑录出《西汉诏令》 12 卷,“凡四百一章” [3],《东汉诏令》11 卷,总计 252 篇[4]。然而《汉志》只著录了两部诏集:《高祖传》13 篇 和《孝文传》11 篇 [5],较之《史记》、《汉书》所载高祖 及文帝诏书数量相差颇多(如《西汉诏令》辑录高祖 诏 24 篇、文帝诏 34 篇,清严可均《全汉文》更辑录高 帝诏 37篇、文帝诏 39篇[6]),当为选编。 魏晋至隋的中古时期, 伴随古代政治制度的演 进和历史文献编纂的发展, 产生了为数众多的诏令 文献汇编。《隋书·经籍志》的著录就是一个集中的反 映。《隋志》自后周兽门学士宗幹撰《诏集区分》至《皇 朝陈事诏》,共著录诏集(存、亡合计)60余种,900余 卷[7],除《汉高祖手诏》一卷为汉诏外(当即《全汉文》 卷 1据《古文苑》所辑《手敕太子》五条),其余皆为魏 晋至隋各个历史时期的诏书汇编,包括杂诏、诏草、 直诏、副诏、伪诏、赦书、九赐文等不同类型。其中,晋 诏最多,23 种,宋诏次之,17种,齐诏又次之,7种。 二 《汉书·艺文志》分六艺、诸子、诗赋、兵书、术数、 方技等六略,没有专门的史类。先秦的两部诏令文献 汇编《尚书》和《逸周书》,以其与孔子的关系,著录于 《六艺略》“书”类,属“经书”地位,《高祖传》和《孝文 传》,则著录于《诸子略》“儒家”类,论者认为此种安 排不为无据,高祖既建汉后,其思想与政治实践更加 接近儒家, 至于文帝行黄老之治而入儒家,“道儒固 相通也”。 [8] 成书于唐初的《隋书·经籍志》关于“诏令”的著 录有几点值得注意,其一,数量丰富,已如前述;其 二,《逸周书》在史部杂史类[9]。 张舜徽认为其所以失 去在《汉志》中与《尚书》并重的地位,是由于该书自 汉代以来“无人理董”的缘故 [10],黄怀信则认为《隋 志》的著录与两晋时期“汲冢周书”的发现与整理有 关,其著录《周书》十卷,注曰“汲冢书”,“即本李充 《晋元帝书目》”。 [11]总之,在《隋志》将所有诏令之书 统一著录于集部总集类的前提下,《逸周书》 一书的 由“经”入“史”,尚不能视为初唐时期人们对“诏令” 有了某种新的认识。其三,所有诏令之书皆著录于集 部, 说明当时人们对诏令文献汇编在观念上更多地 是以“文章集”来界定它,更加关注它在文章学方面 的价值,在这一点上,与《文心雕龙·诏策》的有关论 述是一致的[12]。 《隋志》的做法到《旧唐书·经籍志》时发生了变 化。《旧唐书》虽撰成于五代后晋出帝开运年间,由当 时的监修刘昫奏上,但其中的《经籍志》却是根据唐 开元时期毋煚所撰《古今书录》编写的,而毋煚《古今 书录》则是在唐《开元群书四部录》的基础上删略而 成,所以《旧唐书·经籍志》所反映的是唐开元时期目 录学的发展情况。 在《旧唐书·经籍志》中,原来《隋志》统一著录于 集部总集类的“诏令”之书出现分流,宋幹、李德林、 温彦博、李义府等后周、隋、唐人所编“诏集”[13],仍收 录于集部总集类,但将《晋书杂诏书》等晋、宋时期的 诏书汇编,著录于“以纪朝廷政令”的史部旧事类(即 “故事”类)[14]。 面看来,《旧唐志》的做法似乎有些 类例不一,书无定法,然而这一变化恰恰透露出“诏 令” 在中唐以后逐渐由传统四部的集部向史部转移 的倾向。 到了北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时,《旧唐志》 中“诏令”由“集”向“史”的移动进一步发展。 《新唐 志》在史部起居注类下,附设了“实录”和“诏令一家” 两个小类,除李德林《霸朝杂集》仍留在集部总集类 外, 其余自晋至唐所有古今诏书二十余种全都著录 于“诏令一家”[15],史部故事类也不再著录诏集,这就 着在《旧唐志》调整变动的基础上,“诏令”在《新 唐志》 中最终实现了它在目录分类上的由 “集”入 “史”,初步确立了它在史部的地位。 三 我们知道, 由于刊修官欧阳修、 宋祁的学术倾 向,《新唐书》对《旧唐书》本纪、列传中所载四六骈体 的诏令文字,基本上不予收录,但在《新唐志》中,诏 102 档案学通讯 2012年第 4期 书集不仅没有被作为词章之作划归集部, 而且还在 史部起居注类中专门附设了“诏令一家”,著录几乎 所有的诏令文献,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并将这 一重要的“类例”变动与中唐以后政治制度的演变联 系起来加以思考。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在唐中期以后发生重大转 变, 突出地表现在中枢政治制度由唐前期的三省制 向中书门下的政治体制演进。 一般认为唐玄宗开元 十一年 (723), 宰相张说 “奏请改政事堂曰中书门 下”[16],是这一制度变迁的标志性事件,但实际上,这 一重大制度变化在高宗、 武则天统治时期就已开始 酝酿,也就是说,其深刻的历史动因来自于高、武以 来,尤其是“安史之乱”以后,唐代社会政治、经济、军 事等各种问题的大量涌现以及国家行政事务的急剧 增加。 在中书门下体制下,宰相的政务职能化。政事堂 由原来三省制下宰相集体议政之所, 变为超然于三 省机构之上的独立的宰相府署,下设吏、枢机、兵、 户、刑礼五房,分掌政务,“中书门下”实际上成为全 国最高的政务机构。 “随着宰相职掌政务化的加强, 君主也随之走到了处理国家政务的前台。 ”[17]宰相通 过对中央地方各级官员所上奏状的审核处理, 行使 对全国政务的裁决职能;经宰相审核处理的奏状,以 “中书门下”的名义向皇帝申奏,由皇帝以敕旨的形 式批准实施,皇帝通过控制国家政令的最高决定权, 进而控制几乎所有国家的重要政务。不仅如此,在中 书门下体制下,皇帝诏命的起草制度也发生变化,出 现翰林学士执掌“内诏”并进而与中书舍人对掌“二 制”的局面[18]。皇帝既直接指挥翰林学士起草大诏命 于内(内制),又通过“中书门下”指挥中书舍人起草 一般人事任命等于外(外制)。这一新型的草诏机制, 强化了皇帝发号施令、统御天下的权力,使“诏令”在 国家政治中发挥前所未有的作用,也使“记言之史” 在唐代国史编撰中的地位更加重要。 《旧唐书·职官二》载:“史官掌修国史,皆本于起 居注、时政记,以为实录。 ”[19]唐制规定,门下省设起 居郎二人,“掌录天子之动作法度, 以修记事之史”; 中书省设起居舍人二人,“掌修记言之史, 录天子之 制诰德音,如记事之制,以纪时政之损益。 ”二者皆 “每季为卷,送付史官。 ”[20]可见,起居注是唐代国史 编撰的最基本依据, 起居注直接来源于起居注官员 对皇帝言行的即时记录。 随着高、武时期以至“安史之乱”前后唐代政治 制度的演变, 唐代的国史编撰制度也出现新的调整 变化,主要表现在时政记、日历的产生以及实录成为 唐中后期国史编撰的主要形式[21]。 《唐六典》载:“自 永徽已后,起居唯得对仗承旨,仗下之后,谋议皆不 得预闻。长寿元年(692),文昌左丞姚璹知政事,以为 帝王谟训,不可遂无纪述,若不宣自宰相,史官无从 得书,遂表请仗下所言军国政要,即宰相一人专知撰 录,号为‘时政记’,每月送史馆” [22]。 可见,时政记 是高、武时期中枢决策呈现新情况下的产物,尽管其 间不免宰相的“私意”,但它的出现和相对制度化,无 疑是对起居注制度的完善。 日历,出现于唐后期,今 《宋史?艺文志》史部编年类和别史类分别载有《唐天 祐二年日历》一卷和《唐僖宗日历》一卷。结合宋代的 情况,日历应该是由史馆官员在起居注、时政记基础 上编次而成, 它为实录的编撰提供了进一步的保 证。 [23] 通过上述简单的回顾, 不难发现,“天子之制诰 德音”在起居注中始终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而且随 着唐中期以后制度演变带来的“王言”范围扩大,“王 言” 权力加强,“诏令” 在国史编撰中的价值更为凸 显, 体现在编撰成果上, 即为唐实录全文载诏的体 例,这一点从现存韩愈《顺宗实录》以及《旧唐书》本 纪部分仍可得到直接和间接的反映。 值得注意的是,《新唐志》史部起居注类,除著录 “起居注”、“诏令”、“实录”外,还著录了“时政记”一 种,即“姚璹修《时政记》四十卷”[24],反映出宋代史官 对唐代国史编撰制度的深刻理解。 它不仅揭示出起 居注、时政记、实录在唐代国史编撰制度中不可分割 的内在联系,同时也突显出“诏令”在唐代国史编撰 中的地位与价值,后郑樵《通志·艺文略》史类起居注 项下再设“起居注”、“实录”、“会要”三小类;马端临 《文献通考·经籍考》 史部起居注类收录起居注、实 录、日历和诏令,也都带有揭示唐宋时期国史编撰的 史料来源的用意。 [25] 四 《新唐书·艺文志》起居注类“诏令一家”的设立, 对于后世目录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其最为突出者 当为南宋陈振孙的 《直斋书录解题》。 《直斋书录解 题》在《新唐志》基础上,进而“别出诏令”,即将“诏 令”从起居注类中独立出来,使之成为史部中与起居 注类并列的“诏令类”。在起居注类下一段小序中,陈 振孙说:“《唐志》起居注类,实录、诏令皆附焉。 今惟 存《穆天子传》及《唐创业起居注》二种,余皆不存。故 用《中兴馆阁书目》例,与实录共为一类,而别出诏 令”[26]。 这段话只解释了起居注何以要 “与实录共 为一类”,但为什么要“别出诏令”,却没有说明。 然 而,只要考察一下该书诏令类的著录情况,就不难发 现其背后的原因。该书自林虙《西汉诏令》至郑寅《中 兴纶言集》,凡著录诏令文献汇编 8 种,400 余卷,全 部为宋人(尤其是南宋人)所编纂 [27],如果说陈振孙 将起居注与实录合并是由于《新唐志》所著录的起居 注数量的减少,那么他增设“诏令”为史部的一个新 的独立类目, 则恰恰是由于诏令文献编纂在宋代的 发展和数量的增多, 其间也反映出陈振孙本人对诏 103 档案学通讯 2012年第 4期 令文献“史”的价值具有明确的认识。 然而《新唐书·艺文志》和《直斋书录解题》的意 旨和, 并没有获得后世目录学的广泛重视与继 承,如南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 元代官修《宋史· 艺文志》都仍将诏令收录于集部总集类, 《通志·艺 文略》亦将古今诏令之书著录于文类下的“制诰”类 中[28]。 《文献通考·经籍考》虽然在编撰上主要由辑录 《郡斋读书志》和《直斋书录解题》二书而成,然于诏 令之书,则是沿用《新唐志》之法,将诏令与起居注、 实录、日历同著录于史部起居注类 [29],而未能继承 《直斋》陈氏的新创。 到了清修《四库全书总目》,基于对诏、奏文献性 质价值的深刻认识,于史部设立了“诏令奏议类”,专 门收录历代诏令、奏议汇编文献,这不仅是乾嘉之学 对其所推重的“汉学家法”的回归,也无疑是清代学 者对宋代“《唐志》史部初立此门”(即《新唐志》史部 起居注类“诏令一家”的设立)史学意旨的继承与发 扬。 *本文为中国人民大学 211 三期项目子 课题“帝制后期转轨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与参考文献: [1] 永瑢,纪昀 . 四库全书总目 [M]. 卷 55. 北 京:中华书局,1965: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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