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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多伦诺尔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2019-01-24 20页 doc 524KB 8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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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系舟红枫

从教近30年,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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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多伦诺尔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内蒙古多伦诺尔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目  录     规划文本.. 1 第一章总 则.. 2 第二章多伦县历史文物保护.. 2 第三章多伦诺尔古镇的保护范围与控制要求.. 3 第四章建筑保护与更新模式.. 4 第五章重点地段整治规划.. 5 第六章建筑高度控制.. 5 第七章绿化系统规划.. 6 第八章道路交通规划.. 6 第九章消防规划.. 7 第十章附则.. 7 规划图册.. 9 规划说明.. 23 1 多伦诺尔基本概况.. 24 2 多伦诺尔历史文化源流.. 27 3 规划依据与原则.. 29 4 县域文物古...
内蒙古多伦诺尔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内蒙古多伦诺尔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目  录     规划文本.. 1 第一章总 则.. 2 第二章多伦县历史文物保护.. 2 第三章多伦诺尔古镇的保护范围与控制要求.. 3 第四章建筑保护与更新模式.. 4 第五章重点地段整治规划.. 5 第六章建筑高度控制.. 5 第七章绿化系统规划.. 6 第八章道路交通规划.. 6 第九章消防规划.. 7 第十章附则.. 7 规划图册.. 9 规划说明.. 23 1 多伦诺尔基本概况.. 24 2 多伦诺尔历史文化源流.. 27 3 规划依据与原则.. 29 4 县域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31 5 多伦诺尔古镇历史文化价值与现状评述.. 35 6 古镇保护范围与控制要求.. 40 7 建筑保护与更新.. 41 8 重点地段整治规划.. 42 9 建筑高度控制.. 43 10 绿化系统规划.. 44 11 道路交通规划.. 45 12 消防规划.. 46 13 规划实施的措施与建议.. 46 附录.. 47 多伦诺尔历史大事简记.. 48 多伦诺尔文物古迹汇要.. 52 主要参考文献.. 60           规划文本 内蒙古多伦诺尔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保护多伦诺尔古镇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古镇特色风貌与自然和人文景观,指导多伦诺尔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与建设事业协调发展,并为古镇的保护提供基本原则、总体目标、技术规定和规划管理依据,特制定本规划。 第2条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多伦淖尔镇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予以编制,并以国家相关、规范为依据。本规划未详尽规定的相关建设标准,均遵照国家、自治区以及锡林郭勒盟、多伦县的现行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3条              多伦诺尔历史文化名镇规划是多伦县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补充和完善。总体规划执行过程中,凡涉及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建设内容,均参照本规划执行。 第4条              本次规划范围为多伦全县的文物古迹和历史地段,重点为多伦诺尔古镇区,即额尔腾河和一环路围合的多伦旧县城,兼顾汇宗寺、善因寺文物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 第5条              本规划以2008至2020年作为规划年限。 第6条              《多伦诺尔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编制与实施,遵循如下原则: (1) 保护历史真实性载体的原则。文物古迹和历史环境是不可再生的,保护是第一位的选择。本规划需严格保护历史文化风貌的原真性,所有扩建、改建和重建部分,应当与历史文化风貌保持协调。 (2) 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对多伦诺尔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不仅在于保护单个的文物古迹,也要保护古迹、历史街区周围的环境和历史氛围。多伦诺尔古镇的历史文化风貌特色通过城镇格局、街坊肌理、街道空间、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设施与构筑物、古树名木等体现,对此需制定整体性的保护措施。 (3) 合理与永续利用的原则。历史文化遗产的利用不能急功近利,不能单纯追求经济利益,当前的利用方式应保证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历史文化遗产成为旅游发展的核心资源,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域也是当地居民长期聚居的地区,应当综合协调历史遗产保护、居住环境改善和旅游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制定具有可持续发展意义的保护规划。 (4) 古镇保护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原则。历史文化名镇既要保护、延续历史文化,也要促进改革开放与社会进步,将保护与建设利用充分结合起来。遵循古镇保护与建设规律,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扬长避短,充分发挥本地优势,新老城区合理协调,使城市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第7条              本规划包括规划文本与规划图则。经过批复后的规划文本与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作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管理和古镇建设的依据。 第二章  多伦县历史文物保护 第8条              多伦县境内计有文物保护单位19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个10处,自治区级保护单位4处,县级保护单位5处。 第9条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区分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两个等级。保护范围为已经公布批准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本身及其组成部分的四至界限。建设控制地带指为了保护文物本身的风貌和环境完整性、安全性所必须控制的周围地段。多伦县文物古迹保护范围参见表1。 第10条          在文物保护范围内: (1) 不能随意改变现状。 (2) 不得施行除日常维护外的任何修建、改造、新建工程。 (3) 文物保护范围内所有影响文物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必须迁移或拆除。 (4) 文物建筑内禁止存放影响文物安全的可燃物。 (5) 禁止安排影响文物安全的活动。 第11条          在建设控制地带内: (1) 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 (2) 不得安排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3) 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必须限期治理。 第12条          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通过舆论宣传、法规、规划管理对文物古迹进行全面保护。文物古迹的开发利用,必须遵守“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13条          要加强全县的文物保护意识,加大对历史文物的普查和保护力度,扩大历史文物的保护范围。建议将燕秦长城申报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议将多伦诺尔旧城区现存的历史建筑尤其是商铺、宅院、祠庙等列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第14条          要严格控制汇宗寺、善因寺保护范围内的各类建设活动,逐步清退现有民居。目前与历史文物无关的建筑物与构筑物,不得随意翻新和扩建。要严格控制多伦诺尔旧城区的所有历史建筑,不得随意拆改。 第15条          要加大文物建筑的修缮力度,抢救濒危文物古迹。 第16条          要有切实可行的措施,以防止自然破坏和人为破坏。在古墓葬、古遗址的保护范围内,不允许有损害文物的种植活动,禁止烧窑取土,开沟挖渠,不得随意改变地形地貌。确需开河、挖渠和平整土地时,必须向有关部门履行报批手续。 第17条          要把历史文物的保护规划纳入所在乡镇的总体规划,并将其作为总体规划的一项专业规划,督促、协助、指导文物部门予以落实。 第18条          要将县域内百年以上的古树名木作为县级保护单位。黄旗营房大榆树树冠外延5米之内、善因寺大榆树树冠外延3米之内为其保护范围。 第19条          建设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中,必须严格保护古树名木,遇有可能使古树名木安全受到影响的情况,必须事先向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共同研究避让保护措施。 第20条          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章  多伦诺尔古镇的保护范围与控制要求 第21条          鉴于如下理由,需要将多伦诺尔作为历史文化名镇加以保护: (1) 鲜明的历史烙印。“多伦会盟”是清政府成功的边疆政策和少数民族政策的重大举措。多伦诺尔因会盟而建寺院,因寺院而置商铺,因商铺而成市镇,城镇发展的动因清晰而明确。多伦诺尔的兴衰,与清廷的兴衰相同步,其发展轨迹无处无具有鲜明的历史烙印。 (2) 清晰的传统风貌。多伦诺尔三面环河,与汇宗寺隔河相望。镇内商铺、民居鳞次排列,镇北殿堂高耸,庙宇团集,表现出清晰的历史成因与发展脉络。尽管大量的历史建筑已经残败甚至消失,但整体格局依然清晰,历史陈迹比比皆是,并可从中领略当年的古镇风貌。 (3) 丰富的古建筑群落。多伦诺尔的历史建筑以中原汉式建筑风格为主,尤其以山西地方的建筑特点最为明显。在汇宗、善因两寺,其建筑风格在体现出比较强烈的皇家风格基础上,融入了蒙、藏地区的建筑元素,使之具有有别于其他地区的建筑风貌。文物建筑之密集,在其他历史名镇中,也是绝无仅有的。 (4) 生活气息浓厚的传统街巷。古镇内的传统街巷采用不规则的棋盘式布局,主次分明,宽窄有致。随着城市新区的开发建设,古镇人口密度下降,旧城的传统生活方式又重新凸显出来。 (5) 淳朴的风俗民情。多种地域文化在多伦诺尔相交融,使之具有独特的风俗民情。 第22条          多伦诺尔古镇的保护范围分为两个层次,即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核心保护范围是为保护古镇传统街巷的历史文化风貌、保护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而划定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建设控制范围是为了与核心保护范围的历史文化风貌相协调而必须实施规划控制的周边区域。 第23条          规划确定核心保护区4处,其保护范围界限参见“保护范围规划图”。多伦诺尔古镇核心保护范围总面积61.7公顷,其中文物保护范围35.4公顷,占57%。核心保护范围内,历史建筑基底面积2.96万平方米,占现有全部建筑的33%。历史建筑中,有1.81万平方米为各级文物保护建筑,占核心保护范围内历史建筑的61%。 (1) 汇宗寺片区:以汇宗寺文物建筑的保护为基本内容。核心保护范围面积31.2公顷,内有历史建筑基底面积1.13万平方米,全部属于保护建筑,其占核心保护范围内全部现有建筑基底面积的42%。 (2) 善因寺片区:以保护善因寺文物建筑以及善因寺前街中段的历史风貌为主要内容。核心保护范围面积9.1公顷,内有历史建筑基底面积0.18万平方米,全部属于保护建筑,其占核心保护范围内全部建筑基底面积的14%。 (3) 山西会馆片区:以保护山西会馆、清真寺、兴隆寺、碧霞宫、城隍庙、聚兴昌宅院等文物建筑以及福盛街中段、佛殿街西段、会馆前街西段、东盛街中段、南墙缝、福寿街的历史风貌为主要对象。核心保护范围面积20.0公顷,内有历史建筑基底面积1.63万平方米,其中保护建筑基底面积0.44万平方米,分别占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面积的34%和9%。 (4) 清真北寺片区:以保护清真北寺文物建筑和六合宫街的传统风貌为主要对象。核心保护范围面积1.4公顷,内有历史建筑基底面积0.20万平方米,其中保护建筑基底面积622平方米,分别占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总基底面积的50%和16%。 第24条          在核心保护范围内: (1) 不得擅自改变古镇的空间格局和沿街建筑的立面、材质和色彩。 (2) 除确需建造的建筑附属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 (3) 对现有建筑进行改建时,应当保持或者恢复其历史文化风貌。 (4) 不得擅自新建、扩建道路。对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时,应当保持或者恢复其原有的道路格局和沿线景观特征。 (5) 不得新建工业企业,现有妨碍历史文化古镇保护的工业企业应当有地外迁。 第25条          汇宗寺片区北以北二环路为界,南以善因寺前街为界,西以上都路为界,东以多伦四中西墙为界,建设控制范围的占地面积77.8公顷。善因寺片区的控制范围以煤炭路、大榆树西路、善因寺前街、上都路、淖尔大街相围合,占地面积36.8公顷。以旧城一环路为界,作为山西会馆片区和清真北寺片区的建设控制范围,占地面积174.6公顷。 第26条          在建设控制范围内: (1) 新建、扩建、改建建筑时,应当在高度、体量、色彩等方面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2) 新建、扩建、改建道路时,不得破坏传统风貌。 (3) 不得新建对环境有污染的工业企业,现有对环境有污染的工业企业应当有计划迁移。 第27条          古镇核心保护范围与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范围相重叠的区域,应服从文物保护单位的规划控制要求。古镇核心保护范围与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相重叠的区域,应服从古镇核心保护范围的规划控制要求。 第四章  建筑保护与更新模式 第28条          结合古镇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现状,规划采取以下五种保护与更新模式 (1) 保护建筑 (2) 保留历史建筑 (3) 一般历史建筑 (4) 应当拆除建筑 (5) 其他建筑 各类建筑由多伦县文物和规划管理部门经古镇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普查后予以确认,另行公布。 第29条          保护建筑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登记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建筑不得拆除,应当积极予以修缮和再利用。 (1) 文物保护单位在其保护范围内进行的任何建设活动,必须分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条款的规定。 (2) 在保护建筑保护范围或建设控制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时,必须在符合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或其建设控制范围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保护规划的相关条款予以控制。 第30条          保留历史建筑为除保护建筑以外,风貌有明显特色或人文历史价值突出的,建于解放以前的历史建筑。包括对古镇历史文化风貌特征具有重要作用的历史建筑单体和群体。保留历史建筑作为备选的保护建筑,应参照保护建筑的要求进行保护。 (1) 保留历史建筑不得擅自拆除或迁移,因特殊情况需要迁移、拆除的,必须经过特别审议通过。 (2) 在保留历史建筑上设置户外广告、招牌等设施,应当符合古镇的特色及保护要求。 (3) 保留历史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时应当保持原有风貌特征。 (4) 保留历史建筑外观改动的修缮(外墙粉刷、屋面材料及门窗更换等)应当保持原有风貌特征,且修缮需经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审议。 (5) 在保留历史建筑的周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应当在使用性质、高度、体量、立面、材料、色彩等方面与保留历史建筑相和谐,不得改变建筑周围原有的空间景观特征,不得影响保留历史建筑的正常使用。 第31条          一般历史建筑为除保护建筑及保留历史建筑外,有较高的风貌价值,并对体现古镇历史文化风貌具有积极作用的,建成三十年以上的历史建筑,主要指建筑质量尚可、有一定细部装饰,与保留历史建筑一起构成连续性的街道、巷道界面的宅院和公共建筑等。 (1) 一般历史建筑一般情况下不得整体拆除,宜予以维修和再利用。 (2)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拆除时,应当按照原有的建筑高度、建筑位置、建筑风格予以重建,并应保留有特色的建筑立面、建筑构件和其他风貌要素。 (3) 对需要拆除重建的一般历史建筑,实施拆除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建筑测绘。其扩建、改建或拆除新建,应当与古镇的整体风貌特色相和谐。 第32条          应当拆除建筑包括危棚、简屋、违章建筑、通过改建仍然无法与风貌相协调的建筑以及其他规划拆除的建筑。 (1) 应当拆除建筑不得进行扩建和改建。 (2) 在地块改建、市政和道路设施建设、绿地建设、地块整体开发及其他情况下,必须根据规划管理要求予以拆除。拆除后的空地应当按照保护规划的要求进行建设。 第33条          其他建筑可以扩建、改建或拆除新建。扩建、改建或拆除新建的建筑应与古镇的风貌特色相和谐。应允许甚至鼓励这些建筑进行与古镇整体风貌相协调的外观整治、改建或拆除新建等。 第34条          古镇核心保护范围之外的保护建筑与保留历史建筑,亦应按照核心保护区内的控制要求予以保护。 第五章  重点地段整治规划 第35条          要加大汇宗寺、善因寺的保护与修缮力度,逐步清退保护区内的现有民居。对于濒危的文物建筑,应予以重点修复。对业已毁圮和拆除的建筑,要对其进行严格的遗址保护。要加强对两寺历史文物和建筑构件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第36条          在山西会馆周边地段,恢复古镇原有的建设风貌,形成以漠南商埠为主题的传统风貌街区。具体项目包括: (1) 整治会馆前广场的环境要素与周边建筑立面,恢复山西会馆门前大小牌坊和小戏台。 (2) 修复清真西寺与清真南寺。 (3) 原址重建直隶会馆(三官庙),并使魁星文昌阁成为古镇核心保护区内的地标建筑与制高点。 (4) 原址重建兴化学堂与孔子庙。 (5) 修复商业总会。 (6) 改造会馆前街。路面材料恢复为石板路面。拆除道路沿线的违章建筑和经改造仍然无法与传统风貌相协调的建筑物与构筑物。沿街的电力电信线路埋入地下。 第37条          在兴隆寺周边地段,形成以兴隆寺、碧霞宫、城隍庙等为主体的传统生活街区。主要内容包括: (1) 修复兴隆寺、碧霞宫和城隍庙,复建碧霞宫牌坊。 (2) 原址重建小喇嘛庙。 (3) 修复佛殿街、福盛街两侧的现存历史建筑,恢复其原有的使用性质。 (4) 结合街道整治,在城隍庙或碧霞宫附近,异地重建五道庙(神龛)。 (5) 西大桥东侧立碑石一通,说明清代买卖营与喇嘛庙的区位关系与西大桥的交通作用。 第38条          文物建筑的重建事先要进行遗址的考古发掘,在确定重建的年代后,在设计方案中应尽可能地保存建筑物的原形制、原结构、原材料和原工艺。 第六章  建筑高度控制 第39条          古镇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受保护的文物建筑,其建筑高度不得改变。禁止在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有超过文物保护建筑的一般建筑物或构筑物,现状存在的必须拆除。 第40条          对于古镇内的保护建筑和保留历史建筑,须维持原有建筑高度。周边10米范围内有高度超过保护建筑或保留建筑的一般建筑物与构筑物,应降低层高或拆除。 第41条          出于各控高区域的具体范围参照古镇高度控制规划图执行。 (1) 控高一层区域:主要是指靠近保护建筑并有可能形成视觉冲突的地段,新建、改建的建筑控制为一层坡屋顶传统建筑。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4米,屋脊总高不超过7米。古镇核心保护范围内,除保护建筑和历史建筑外,均按一层控高区控制。 (2) 控高二层区域:新建、改建的建筑控制为一层或二层坡屋顶传统建筑形式。建筑二层檐口高度不超过7米,屋脊总高不超过10米。在此区域确需建设3层的建筑,在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和监督下,允许建设上加盝顶的3层建筑,建筑总高度不得超过10米。 (3) 控高三层区域:新建、改建的建筑控制为一层至三层坡屋顶传统建筑形式。建筑三层檐口高度不超过10米,屋脊总高不超过13米。在此区域确需建设4层的建筑,在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和监督下,允许建设上加盝顶的4层建筑,建筑总高度不得超过13米。 第42条          规划复建三官庙文昌魁星阁,并以此作为古镇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制高点和景观点。应注意保护魁星文昌阁的景观风貌,重点建设和严格保护其西向(山西会馆、额尔腾河)和南向(清真南寺)的景观视廊。 第七章  绿化系统规划 第43条          要像保护古镇核心保护区一样,严格保护额尔腾河原本的生态环境,不可添加与古镇不相协调的现代装饰与构筑。在不影响行洪的前提下,应选用耐淹的树种草种,进一步加大绿化力度,并注重植被的搭配与景观构成,使之成为供古镇居民和游客休闲的充满原始和自然情趣的湿地公园。 第44条          旧城一环路与额尔腾河道、湿地之间作为滨河绿地,除必要的园林建筑、景观小品和市政设施外,禁止修建任何其它类型的建筑物。滨河绿地以柳树为主要树种,间以灌木,适当铺设草坪。 第45条          在汇宗寺、善因寺保护范围内的空地内,可根据历史遗迹的有无、用地的建设意向以及环境与景观情况,酌情种植乔木与灌木。 第46条          对于府前街等经过改造并拓宽的道路,应提升其道路绿化的品质,根据道路宽度引进合适的树种,形成宜人的绿化空间和景观效果。 第47条          结合重点地段的整治,利用临街建筑的进退,形成数个小型的开敞空间,并适当植树绿化,增强古镇的生机与活力。 第48条          强化古镇的庭院绿化,提高居民的生态意识,提倡居民对各自的庭院进行自赏绿化布置,鼓励种植单株观赏乔木以形成古镇内的视线吸引点。 第八章  道路交通规划 第49条          本规划有关道路交通方面的内容,只针对多伦旧县城区域。汇宗寺、善因寺周边的道路建设,遵照《多伦淖尔镇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50条          在古镇核心保护范围内的道路,应力求保持原有的尺度、比例和格局。需要拓宽的非历史性道路,其拓宽程度不得影响街区历史的空间特征。 第51条          古镇道路划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和巷道4级。 (1) 主干路:以旧城一环路和府前街作为古镇的主干路,机动车双向4车道,“一块板”断面形式。其中一环路红线宽度25米(南环路道路红线宽度50米),府前街现有红线宽度30米,规划期内不再拓宽。 (2) 次干路:佛殿街为古镇内的次干路,车行道宽度10米,“一块板”断面形式。道路红线宽度较总体规划的22.5米缩减至18米。佛殿街的拓宽工程,要注意避让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不得因道路的建设而对历史文物及其周边环境造成损害。 (3) 支路:古镇内支路的红线宽度维持现状不变。为满足机动车通行条件,可酌情打通道路瓶颈与断头路段。对于因历史建筑的保护或其他技术原因不能打通的支路,应设置机动车回转空间。 (4) 巷道:古镇的巷道原则上保持现状的走向与尺度,以步行交通为主,不考虑常规机动车辆的通行,但应满足小型消防车辆通行的技术要求。 第52条          除道路系统中的巷道外,规划将会馆前街、会馆西巷、东盛街南段、灯棚街、哈尔沁街等支路路段作为古镇重要的步行街道。在允许的范围内,可新增步行巷道与上述主要步行街相联系,并辅之以小型的人流集散和休憩广场,构建完整的步行网路体系。 第53条          古镇内的各级街巷,宜采用历史上的原有路名为标准名称。 第54条          规划将府前街现有的长途客运站迁入新城。古镇内与当地居民生活无关且存在较大交通流量的公共设施,亦应逐步迁往新城。 第55条          规划沿一环路利用空地布置停车设施。古镇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安排大中型停车场,且停车设施优先考虑地下停车方式。 第56条          古镇的加油站等交通设施,可在一环路周边的空地选址建设。严禁在古镇核心保护范围内建设公共加油站。 第九章  消防规划 第57条          要加强古镇内的消防设施配备,杜绝火灾隐患,对于一般地区和新建建筑,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的要求,留出足够的通道和间距。 第58条          历史文化保护区应制定特殊的消防规范,并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 第59条          可拆除一些景观风貌较差与历史风貌不相协调的新式民居,留出空地和间隔作为消防通道。对于历史建筑集中的区域,以及街巷尺寸窄小、传统风貌浓郁的空间,应采用提高消防设施的配置数量和等级、多设置取水口、改良装备等方法,提高火灾扑救能力。 第60条          应配备专用于历史文化保护区、尤其是重点保护区的尺寸较小、行进灵活的消防车辆,并配置人工携带式消防配备。 第61条          要改善镇区内部的基础设施,逐步实现集中供应管道煤气和电缆地埋,以减少火灾隐患。 第62条          各文物点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配置相应有效的消防设施。 第63条          要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定期进行消防演习,提高群众对于消防的重视。 第十章  附则 第64条          本规划由多伦县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65条          本规划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确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多伦县政府可以进行局部调整,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对于规划进行的重大调整,必须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表 1.   县域文物古迹保护范围 序号 文物名称 保护级别 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 01 汇宗寺 国家级 以汇宗寺章嘉仓主大殿为中心,向东400米至住宅区边缘,向南260米至汇宗寺路,向西300米至上都路,向北120米至粮食储备库的四至范围,保护区面积27.5公顷。(以保护范围边界向外延伸50米为控制地带) 在控制地带的基础上向外延伸100米 02 善因寺 自治区级 保护区面积18.4公顷。 保护范围外延50米 03 山西会馆 国家级 以现有围墙为界,保护区面积5200平方米。重点保护山门、大戏楼、一过殿、二过殿、画像殿、钟鼓二楼、三过殿、东西长廊、正大殿、东西配殿和围墙。 保护范围外延50米 04 清真南寺 国家级 以现有院墙为界,面积700平方米。重点保护建筑有大殿、南北讲堂。 保护范围外延10米 05 清真北寺 国家级 以现有院墙为界,面积2400平方米。重点保护山门、正殿、南北配殿、讲堂。 保护范围外延10米 06 清真西寺 国家级 以现有院墙为界,面积780平方米。重点保护正殿。 保护范围外延10米 07 清真中寺 国家级 以现有院墙为界,面积700平方米。重点保护正殿、配殿、浴室等17间。 保护范围外延10米 08 兴隆寺 国家级 以现有院墙为界,面积1740平方米。重点保护山门、楼阁式配房、配殿、二过殿、钟楼。 保护范围外延10米 09 碧霞宫 国家级 以原文化馆院墙为界,面积1250平方米。重点保护正殿、南北配殿和耳房。 保护范围外延10米 10 城隍庙 国家级 以原广播站院墙为界,面积920平方米。重点保护东西配殿。 保护范围外延10米 11 聚兴昌宅院 (清代商号) 国家级 以原党校院墙为界。保护现有建筑33间。 保护范围外延10米 12 东凉亭遗址 自治区级 遗址四周50米范围。   与保护范围同 13 砧子山 古墓群 自治区级 南区:东以砧子山村一组为界,北以炮台村一组地界,南以公路为界。 北区:西以敖包山村为界,南以公路为界,北以炮台村一组为界。 与保护范围同   县域文物古迹保护范围(续) 序号 文物名称 保护级别 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 14 辽代古墓群 自治区级 吉吉嘎墓群:东以吉吉嘎村三组为界,南以吉吉嘎村四组为界,西以吉吉嘎村七组为界,北以吉吉嘎村九组为界。 狐狸山墓群:东以滦河为界,南以银洞子沟二组为界,西以三道沟办事处所在地为界,北以外滩三组为界。 15 燕秦长城 县级 墙址南北各50米。 与保护范围同 16 新石器遗址 县级 待定。   17 古城廓遗址 县级 遗址四周50米范围。 以城墙为界向外侧延伸200米 18 王子坟 县级 遗址四周50米范围。 与保护范围同 19 高丽坟 县级 遗址四周50米范围。 与保护范围同      表 2.   古镇内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序号 类别 文物与古迹名称 地址 建设年代 保护级别 01 喇嘛庙 汇宗寺 淖尔大街 康熙三十年(1691) 国家级 02 喇嘛庙 善因寺 善因寺前街 雍正五年(1727) 自治区级 03 会馆 山西会馆 会馆前街 乾隆十年(1745) 国家级 04 清真寺 清真南寺 太平街 雍正五年(1727) 国家级 05 清真寺 清真北寺 二道街 嘉庆三年(1798) 国家级 06 清真寺 清真西寺 大西街 光绪五年(1879) 国家级 07 清真寺 清真中寺 南翔风街 光绪三十四年(1908) 国家级 08 佛寺 兴隆寺 佛殿街 雍正十二年(1734) 国家级 09 道观 碧霞宫 东盛街 乾隆四年(1739) 国家级 10 道观 城隍庙 城隍庙街 乾隆二年(1737) 国家级 11 宅院 聚兴昌宅院(清代商号) 二道街 嘉庆年间 国家级      表 3.   古镇内历史建筑与重要遗址 序号 类别 文物与古迹名称 地址 建设年代 现状特征 01 清真寺 清真东寺 多伦一中 同治八年(1869) 拆除 02 会馆 三官庙(直隶会馆) 兴隆街 康熙五十五年(1716) 拆除 03 祠堂 遵义堂(在礼公所) 富贵街 宣统元年(1907) 民居 04 饭店 瑞客厅 东盛街 清代 民居 05 衙署 同知署 府前街 乾隆元年(1736) 拆除 06 衙署 协台衙门 牛市街 光绪十一年(1885) 拆除 07 衙署 商务总会 兴隆街 光绪三十年(1904) 民居 08 祠堂 孔子庙 会馆前街 光绪十年(1884) 拆除 09 庙宇 山神庙 山神庙街 乾隆四十八年(1784) 存残壁 10 庙宇 外关帝庙 旧城东北 乾隆九年(1744) 毁圮 11 庙宇 内关帝庙 阜财街 乾隆十九年(1754) 拆除 12 庙宇 马王庙 府前街 清代 拆除 13 庙宇 狱王庙 府前街 1936年 拆除 14 庙宇 小喇嘛庙 佛殿街 康熙年间 拆除 15 庙宇 三圣祠 兴隆街 1931年 毁圮 16 庙宇 财神庙 财神巷   毁圮 17 神龛 五道庙 定襄巷   毁圮 18 神龛 将军祠 阜财街 清代 毁圮 19 公建 灯棚 福盛街 清代 拆除 20 城门 南靖门 多伦一中 清代 拆除 21 桥梁 大西桥 通新桥 康熙四十九年(1710) 更新 22 桥梁 石桥 东盛街 乾隆六年(1741) 埋地             规划图册 内蒙古多伦诺尔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规划说明 内蒙古多伦诺尔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1  多伦诺尔基本概况     1.1  地理位置与人口 多伦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南部,东经115°51′~116°54′,北纬41°46′~42°36′。县域东与河北省围场县接壤,南与河北丰宁、沽源两县交界,西与正蓝旗为邻,北与赤峰市克什克腾县毗连。县境南北长约110公里,东西宽约70公里,行政区总面积3773平方公里。2005年,全县人口总计10.4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66万人。多伦县人口以汉族为多,少数民族主要有蒙、回、满、藏、朝鲜、锡伯和达斡尔7个民族。多伦县辖2镇2乡,即多伦淖尔镇、大北沟镇和大河口乡、蔡木山乡。多伦县人民政府驻多伦淖尔镇。 “多伦淖尔”为蒙语,七个水泊之意,汉译七星潭、七星泊、七湖或七溪,史称多伦诺尔或多伦诺罗(本规划遵从历史典籍,称多伦诺尔),旧称城关镇,俗称买卖营子,又因此地建有汇宗寺和善因寺两座藏传佛教寺院,故称喇嘛庙。地理座标为东经116°28'28″,北纬42°10′48″。多伦诺尔地处草原,面向京津,是内蒙古自治区至北京直线距离最近的县城,也是连接东北与华北地区的交通枢纽之一。多伦诺尔距北京公路里程360公里,距承德、赤峰市、张家口、锡林浩特均在280公里左右。多伦诺尔陆路交通便捷,贯穿全境的南北大通道北与省际通道相连,南与张承高速公路接通,处于以省道308线和京伦大道、多克公路为“十字”型骨架所构建的“三纵三横”的公路网络上。此外,途经多伦诺尔的桑虎(桑根达来至虎什哈)铁路正在兴建中。 2007年,多伦诺尔镇居住人口约4.6万人。由于煤化工等大型工业项目的建设,城市人口集聚加速,近年来人口机械增长十分明显。 1.2  历史沿革 上个世纪下半叶,在多伦县大河口乡、大仓乡等地陆续发现石器时代古人类活动遗址,表明多伦县境早在1万年前即有人类在此生息繁衍。 商周时代,多伦属于鬼方之域,东周时期属东胡。燕昭王三十二年(前300),燕将秦开击破东胡,筑长城,置边塞,此地为燕国与东胡的交界地带。秦统一六国后,县境长城以北(含多伦淖尔镇)属东胡,长城以南分属秦上谷、渔阳两郡。汉武帝年间,以骠骑将军霍去病率军击走匈奴,迁乌桓居塞外,多伦属之。东汉时,先属乌桓,后属鲜卑。北魏年间,多伦为怀荒、御夷之地,北齐属燕州北境,隋唐五代时期先后属库莫奚和契丹。辽属中京北安州,金属西京路桓州。 蒙古蒙哥汗元年(1251),忽必烈总掌漠南军事。忽必烈从和林南下,驻金莲川(今属正蓝旗)。七年(1256),在金莲川筑城,名开平府,多伦属之。元至元三年(1266),升开平府为上都,多伦属上都路开平县。 明洪武二年(1369)六月,明将常遇春、李文忠兵入上都,设开平卫。八月,于多伦诺尔置开平左屯卫。宣德五年(1430),开平卫驻所南移独石堡,开平卫废弃,多伦地境渐为蒙古游牧地。 清康熙十四年(1675),蒙古察哈尔部从辽东迁至宣化、大同以北地区,置八旗,多伦为察哈尔正白、镶白、正蓝旗的驻牧地。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清军在乌兰布通击败漠西准格尔部噶尔丹的进犯,翌年五月,康熙帝亲赴多伦诺尔,“七溪会阅”内外蒙古诸部,并“从诸部所请,即其地建庙”,先后建“汇宗”、“善因”两大喇嘛教寺院,委派喇嘛教四大领袖之一的章嘉活佛住寺“俾掌黄教”,而使多伦诺尔成为漠南藏传佛教中心。多伦诺尔“因庙而兴”,渐成集镇,商贾汇聚,日趋繁华。康熙四十九年(1710),在汇宗寺南侧的民、商聚集地置兴化镇,人口编13甲。 雍正十年(1732),设立多伦诺尔宣抚理事厅,光绪七年(1881),改为多伦诺尔抚民厅。 民国二年(1913),废多伦诺尔抚民厅,始置多伦县(二等县)。民国三年,设察哈尔特别行政区,民国十七年改为察哈尔省,多伦县均属之。 民国二十二年(1933) 5月,日伪军侵占多伦,并成立伪县公署。二十四年,在多伦诺尔成立“察东特别行政区长官公署”。民国28年(1939),伪“蒙疆联合政府”成立,多伦为其所统治。 民国三十一年(1942),取消汇宗、善因两寺13家佛仓的沙毕纳尔(寺庙属民)使之政教分离。原两寺统属的民众纳入新设的多伦诺尔旗。多伦诺尔旗建制于1947年撤销,其辖地划归正蓝、大右、明安三旗。 民国三十四年(1945),日军投降,多伦光复,苏蒙联军进驻多伦,成立多伦诺尔苏维埃市,与多伦县、多伦诺尔旗同设于多伦诺尔。次年10月,国民党军队进占县城,撤销市建制,在多伦诺尔设察哈尔省第一保安司令部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多伦县和多伦诺尔旗政府。 1948年4月23日,多伦解放,恢复多伦诺尔市,次年改为多伦县城关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多伦县隶属察哈尔省。1950年8月,多伦县划归内蒙古自治区,隶属察哈尔盟,1958年10月,锡林郭勒盟与察哈尔盟合并,多伦县隶属锡林郭勒盟。 1956年7月,改多伦县城关区为城关镇,1999年改称多伦淖尔镇(亦称多伦诺尔)。 1.3  自然条件 多伦县地处内蒙古高原的南缘,阴山山脉的北坡,地势四周高耸,中间低缓,并围绕多伦诺尔有一条环状河谷(滦河河谷,被称为多伦环)。县域山地海拔1150~1800米,县城多伦诺尔海拔1250~1300米。全县的地貌形态可分为6类,即基岩低山丘陵区、山间沟谷、坡状高平原、山前倾斜平原、河谷平原、风积沙丘。其中平原、丘陵、沙丘分别占县域面积的20~30%。 多伦县属于东部季风区中温带,大陆性气候显著。冬季严寒而漫长,春季干旱多大风,夏季凉爽多雨,秋凉霜雪早,光照充足。年平均气温2.4℃,最冷月(一月)平均气温-18.3℃,极端最低气温-39.8℃(1954年12月29日),最热月(七月)平均气温18.7℃,极端最高气温35.4℃(1955年7月23日)。年平均降水量387.0毫米,平均蒸发量1654.8毫米,平均日照率69%,平均相对湿度为62%。全年主导风向西北西风,夏季南风,年平均风速3.7米/秒,17.0米/秒以上大风日数平均为67.3天,最大风速24.0米/秒(1982年5月5日)。 多伦水资源丰富,是海河流域滦河水系的源头和滦河上游主要水源的涵养地,供水量占引滦入津总供水量的1/6。境内有常年性河流47条,季节性河流11条,均汇入滦河,有大小湖泊62个,水域总面积16.2万亩,地表水多年平均径流量1.343亿立方米,地下水储量3.73亿立方米,水能蕴藏量1.4万千瓦。 全县土地总面积3773平方公里(566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18万亩,草场211万亩。全县境内属粟钙土区,有土类7个,亚类14个,土属29个,土种59个。 县域野生动植物繁多,共有野生植物58科282属571种。有各种鸟兽31科49种,主要有黄羊、狍子、狼、狐、獾、貉、野兔等;栖息的鸟类主要有天鹅、大鸨、大雁、喜鹊、沙鸡、乌鸦、苍鹰、百灵等,其中大河口乡红花山所产百灵鸟,以歪爪为特征,以噪音嘹亮,善学百鸟音而闻名。 多伦于1996年被列为国家13个重点找矿区之一。非金属矿藏主要有18种,其中已探明储量的有优质褐煤8658万吨、石灰岩222.42万吨、珍珠岩2.23亿吨、沸石988.37万吨、玛瑙石8.49万吨、水云母815.68万吨、萤石11.87万吨,火山岩估算储量在4.91亿立方米左右。金属矿藏中铁矿探明储量为1321万吨,铅、锡、锰、银、金矿藏也均有发现并在进一步做地质工作。 世纪之交,华北地区连续出现沙尘暴天气,城乡生态环境面临严峻挑战,在北部地区大规模治理沙漠化,开展生态建设,被列为国家最为重要的议事日程之一。多伦县是距首都最近的沙漠——浑善达克沙地的所在地区,理所当然成为政府以及民间团体关注的焦点。2000年5月,朱镕基总理在多伦视察,提出“治沙止漠,刻不容缓,绿色屏障,势在必建”的指示,使多伦成为北疆草原大规模开展生态建设的发端地。来自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的大批志愿者在多伦植树植草,防沙固沙,成效斐然。 1.4  经济发展 目前,多伦县正处在由农牧业经济为主向工业型经济过渡时期。2007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0亿元,近三年增长一倍多,开创了工业主导经济发展的新格局。财政收入达到2.8亿元,三年增长5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近四年累计113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230元。 农牧业是多伦的传统产业,为适应生态建设的形势需要,多伦现有118万亩耕地除45万亩用于粮油蔬菜等农作物种植、30万亩用于种植牧草外,其余耕地已经陆续退耕还林还草。种植业以小麦、莜麦、胡麻、油菜籽、马铃薯、杂豆、荞麦、甘蓝、芹莱为主要出产,牧业以牛、羊、牛奶为主。多伦县有天然草牧场413万亩,加上星罗棋布的湖泊和纵横交错的河流,为发展牧业提供了理想的条件。 多伦县的地方工业不很发达,生产方式比较传统,企业规模不大,其工业门类以农机、建材、酿酒、采矿、印刷、畜产品加工等为主。目前,多伦的工业面临着重大的发展机遇,依托锡林郭勒盟的煤炭资源和多伦县境的水资源,在多伦县新县城东部,在建有大唐多伦电厂和大唐国际年产46万吨煤基烯烃煤化工等大型工业项目,预计2009年建成投产。重大项目的建设,不仅将显著扩大地方的产业规模与财政税收,而且依托这些项目,发展下游产业链,带动地方工业的全面振兴,将从根本上调整多伦县产业结构,实现经济上的跨越发展。 多伦县境内河流纵横,湖泊遍布,草木繁盛,地貌多姿,草原风光旖旎。人文景观独树一帜,多伦城在清代曾享誉海内外,是塞外商埠,商业重镇,也是内蒙古藏传佛教的中心,历史文化古迹独具特色,并且,多伦是距离北京最近的草原和蒙古族风情区,因此,面向华北,发展以历史文化、自然山水和蒙族风情为主题的旅游产业一直是多伦县经济建设的一个主旋律。 开放的多伦正面向首都经济圈,发挥资源优势,发展特色经济,继续围绕生态固基、养牛富民、工业强县、旅游兴商的总体思路和建设生态大县、养牛大县、旅游大县、化工大县的奋斗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1.5  城市建设与总体规划 多伦原县城位于汇宗寺南1公里处,占地1.65平方公里,三面临水,与汇宗寺、善因寺隔河相望。 旧城历经三百年,仍保留着传统的街区与用地格局,建筑风貌依稀可辨。现有建筑多为平房,在主要大街两侧有部分二层或三层楼房,建筑质量不高,外表陈旧。在旧城中,山西会馆、兴隆寺等文物古迹参差其间,但与周边环境并未取得良好协调,街道景观类同于北方地区的普通村屯。经过长期的努力,旧城的市政设施和各项社会服务设施基本齐备,道路亦进行了整治,并全部铺设了柏油路面。 上世纪80年代,多伦县着手在旧城区北部建设新城(汇宗寺、善因寺纳入城市新区的建设用地范围),1990年渐成规模,目前已成为多伦诺尔主要的公共设施和居住集中区,城市人口大量向新城迁移,多伦县人民政府也于2003年迁入新址。2006年,多伦县编制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延续已经形成的建设脉搏,城市将依托新城,继续向东拓展,形成一个与旧城截然不同的崭新城市。 在《多伦淖尔镇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中,其技术要点如下: □     城市性质:以能源、煤化工、旅游、农畜产品深加工为主导产业的综合性城市。 □     规划年限:近期2010年,远期2020年。 □     近期城市人口7万人,远期10.5万人。 □     城市近期建设用地9.8平方公里,人均用地140平方米,远期建设用地15.4平方公里,人均用地146平方米。 □     用地布局:多伦县城划分为4个用地组团,分别称为南城区、西城区、东城区和工业区。南城区(即旧城)主要用于居住、商贸和传统文化保护;西城区(新城)是目前建成的城市新区,主要承担行政、商贸、文化娱乐、旅游接待等多种功能,同时也是主要的居住生活区;东城区位于西城区东侧,将是成为未来发展的主要用地空间,主要布置工业园区的行政办公设施和居住生活区。工业区组团位于东城区东侧,用地性质为一、二类工业用地,主要用于安排因煤化工项目而拉动的下游产业项目。南城区和西城区由湿地公园和水上公园相隔,东城区和工业区之间有100米的防护绿带相隔,使各组团之间通过绿化带实现有机分割,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除4个城市组团之外,煤化工与大唐电力等大型工业项目坐落于工业区以东2公里处(规划中作为独立工矿用地,不计入城市建设用地),其与城区之间以生态林地相隔离。 在总体规划中,对于城区现有的文物古迹保护及其景观风貌控制进行了规定,并将西城区以汇宗寺、善因寺为要素的淖尔大街,南城区以山西会馆、兴隆寺、碧霞宫、城隍庙、清真寺为重点的会馆前街、佛殿街等作为历史文化传统风貌的重点保护区。在多伦诺尔近期的建设过程中,上述区段的建筑,均按照传统建筑风格进行规划和实施。 2  多伦诺尔历史文化源流     多伦诺尔,蒙语,意指七个湖泊(又称七星泊)。其地湖泊遍布,地貌多姿,风光秀丽,并有滦河(闪电河)环流,周围峰峦重叠,形势险峻,为兵家必争的咽喉要地。有史以来,多伦诺尔一直是中原农耕文明与北方游牧文明相冲突和融合的最前沿。战国年间,燕国始修长城,此长城经过多伦诺尔镇的南邻——大北沟镇境内,秦代,亦以燕长城作为疆界并在原址整修长城。金代,女真族入主中原后,同样以燕秦长城为基础修筑金界壕以抵御北方游牧部落的侵袭。清人称,多伦诺尔是孤悬于独石口外的交通要冲,具有防卫京畿安危的重要的政治军事地位。 公元1251年,蒙古大汗蒙哥即位,遣忽必烈总掌漠南军事。忽必烈从和林南下,驻扎在与多伦诺尔一山之隔的金莲川(今属多伦县西邻正蓝旗),1256年筑城开平府,多伦诺尔成为开平的郊畿之地。1260年,忽必烈称汗,在开平登基。1264年,忽必烈营建大都,升开平府为上都。其后始行两都巡幸之制,上都为夏都,每年4至9月,元帝多在上都处理政务。在多伦县蔡木山乡境内,保留有元上都的避暑行宫(东凉亭)遗址。 明洪武二年(1369)六月,明将常遇春、李文忠兵入上都,设开平卫。八月,于多伦诺尔置开平左屯卫。宣德年间,原置开平卫南撤至独石口,多伦诺尔一带再次成为蒙古族部众的游牧地。 17世纪后期,漠北喀尔喀蒙古三部内部矛盾突出,局势动荡,而漠西(今新疆)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势力强盛。康熙二十七年(1688),准噶尔部首领噶尔丹率兵入侵喀尔喀地区。哲布尊丹巴活佛率喀尔喀部众南移避难,并请求清廷出兵驱逐噶尔丹。康熙帝先将喀尔喀部众安置在漠南蒙古边境,然后调集重兵,分三路对推进到内蒙古地区的噶尔丹军队进行征讨。康熙二十九年(1690),康熙帝亲率大军,迎击深入漠南乌兰布通地区的噶尔丹军,取得重大胜利,噶尔丹退往漠北。 康熙三十年(1691),清廷召集漠南蒙古48旗札萨克(蒙语,执政官)以及漠北喀尔喀蒙古土谢图汗部、札萨克图汗部、车臣汗部于多伦诺尔会盟。会盟由康熙帝亲自主持,宴赏各部,并依照漠南蒙古的规制对喀尔喀各部编设盟旗,标志着漠北喀尔喀三部正式并入清朝版图。多伦会盟在中国民族史上具有重大意义,不仅笼络了蒙古封建主使之不再成为边患势力,而且使蒙古成为清帝国在北部疆域的不设防的屏藩。 在多伦会盟期间,内外蒙古王公提议“建寺以彰盛典”,为尊重蒙古人信仰藏传佛教的传统,康熙帝“从诸部所请,即其地建庙”,敕令在滦河上游“川源平衍,水泉清溢”的多伦会盟处,兴建规模宏大、金碧辉煌的寺庙。1713年,寺庙建成后,康熙帝赐名“汇宗寺”,并竖立汉白玉石碑,用满蒙汉藏文字记载了建寺缘起。汇宗寺建正殿、东西配殿、天王殿、藏经楼、官仓、活佛仓等,大殿顶部覆以蓝色琉璃瓦,故称为“蓝庙”。当时清廷令蒙古各旗“居一僧以住持”,从此,多伦诺尔成为漠南蒙古所敬仰的佛教圣地。 雍正五年(1727),雍正帝敕令,在汇宗寺西南侧另建善因寺(新庙)。1731年,善因寺建成,建筑规模比汇宗寺更为壮观宏丽,除建有正殿、配殿、释迦佛殿、喇嘛印务处外,还建有雍正行宫。大殿顶覆以黄色琉璃瓦(又称黄庙),并有雍正帝亲赐匾额及碑文。汇宗寺与善因寺“新旧两庙,巍然对峙,真边境之伟观”。 清廷延请章嘉活佛主持汇宗、善因两寺,并册封为“灌顶普善广慈大国师”,使之成为与前藏达赖、后藏班禅、外蒙古哲布尊丹巴齐名的藏传佛教领袖,统掌漠南蒙古、京师、直隶、五台山等地的的宗教事务,协助清政府处理蒙藏事务。此时,多伦诺尔成为内蒙古政教合一的统治中心。1732至1741年,外蒙古哲布尊丹巴活佛为避兵乱入住多伦诺尔善因寺,内外蒙古的各部信众齐聚于此,多伦诺尔的政治与宗教地位达到鼎盛。 内外蒙古民众的聚集朝拜,以寺庙和蒙古人为交易对象的内地商人的大量涌入,使多伦诺尔流动和定居人口剧增,渐成集镇。先是朝廷为鼓励内地商人至此地经商而给以优惠政策,有京城的“鼎恒升”、“大利”、“聚长城”、“庆德正”等八大商家奉旨由理藩院封官授顶戴,发“龙票”来多伦诺尔建分号设铺面做生意,八大商家铺面相连形成“钟楼巷”。之后,因多伦诺尔经商投资少,利润大,内地晋、冀、鲁等地的商人亦蜂涌而至,这些商人除做铺面生意外,兼出草地,开展蒙旗贸易,而开旅蒙商之先河。多伦诺尔“因庙而兴”,“因商成镇”,日趋繁华。康熙四十年(1701),在汇宗寺之南的额尔腾河(汉称鸳鸯河,今称小河子河)对岸已形成“南北长四里,东西广二里”的货物交易市场和居民区。至康熙四十九年(1710),城区已形成包括新盛、福盛、义合、富善、永乐、太平、仁和、承恩、棋盘、永盛、永安、永盛、惠安等为名称的十三条街道,全镇南北长四里,东西广二里,周长十二里,编十三甲。取名为“兴化镇”,俗称“买卖营子”。  雍正至咸丰年间,商业街有山西、京师、直隶、山东等地汉回商号四千余家,商民和各种手工业人口达17万之多,各种金银铜匠和制造民族、宗教用品的作坊五六百家,金银首饰、铜佛、宗教法器、毛皮加工等产品销路甚广,为从事蒙古贸易的商人所青睐。大成玉阿尤希、海桑岱等铜匠铺的铜佛像及其法器,远销西藏、青海和外蒙古。多伦诺尔的牲畜、毛皮交易量巨大,每年大约有七八万匹马、四五万头牛、四五十万只羊销往口内。多伦诺尔因庙而兴,因商而盛,故有“漠南商埠”之称。史料记载,清朝政府在多伦设立税务机关,光绪八、九年时,尽管商贸业开始出现衰态,但年收入皮毛牲畜两项交易税仍有四五十万两银,盐关税收二十四五万银元,另征地方杂税四五十万两银,总额超过归化城和包头两地总和。 多伦诺尔商业兴盛,富甲一方,随之,各种民间祠庙相继建设。乾隆十年(1745),山西商铺、钱庄、票号合资建设“山西会馆”,其建筑结构复杂,布局独特。一进三匝的四合套院,占地面积五千余平方米。会馆的中央大戏台,舞台只用两根红楠木粗柱支撑,这种建筑形式在国内仅存两座。雍正至咸丰年间,多伦诺尔还建设了三官庙(直隶会馆)、兴隆寺、碧霞宫(娘娘庙)、城隍庙等建筑。城中还有中亚伊斯兰或中原风格的五座清真寺。现存的清真北寺有浙江提督郑魁士题写的“福佑一真”匾额,是伊斯兰教徒的活动中心。 清末,政府对蒙古宗教事务的支持力度下降,财政补贴大幅减少,寺庙破败,其宗教地位明显下降,驻僧陆续流失,由鼎盛时期的三四千人下降至一千人。民国年间,历经1927年的奉系军阀、1933年的日伪军队和1945年的苏蒙联军三次洗劫,汇宗寺、善因寺的建筑与文物损失惨痛。1945年苏蒙联军放火焚毁汇宗寺大殿,闻名塞外的历史名寺遭到彻底毁灭,汇宗寺最后一位活佛丹珠尔瓦亦逃离多伦。清末民初,缘于中东铁路修成,贸易经商路线改变;外蒙古独立,商道中断;军阀混战,兵燹匪患频仍,商家受损,人口锐减,多伦诺尔的商业也迅速衰落,日趋萧条,失去了昔日繁荣景象。 1933年5月,日伪军侵占多伦。冯玉祥等成立“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并于6月派遣吉鸿昌率部收复多伦。多伦诺尔成为在抗日战争中收复的第一座县城。多伦之收复,在当年成为鼓舞人民士气、坚定抵御日军侵略信念的重要事件。 多伦诺尔因其丰富的历史文物和显要的历史地位,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成为“破四旧”的重灾区,寺庙以及城内残存的古建筑遭到进一步的破坏,1971年,善因寺大殿被拆毁。 “文革”结束后,多伦县的文物建筑陆续得到保护。1981年,着手修缮城内清真寺,恢复穆斯林宗教活动。1987年,公布汇宗寺、善因寺、山西会馆、兴隆寺、四座清真寺、碧霞宫、城隍庙、清代商号院落等11处文物古迹为多伦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9年,多伦县粮食局从汇宗寺章嘉仓迁出,章嘉仓及其东侧的主庙残存建筑陆续修缮,并于2005年举行开光大典,恢复宗教活动。 2001年和2006年,汇宗寺和多伦诺尔古建筑群分别被列入第五、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多伦诺尔历史简记参见附录一。) 3  规划依据与原则     多伦诺尔历史文化名镇规划是多伦县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补充和完善。 历史文化是多伦诺尔的一项基本城市特性,它的保护和发展将对城市总体规划的整体布局、环境控制以及城市形态和风貌产生重要影响。为使古镇在不断发展过程中具有历史的延续性,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应贯穿保护观念和提高古镇意识。 为保护多伦诺尔镇的历史文化遗产、城镇特色、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指导多伦诺尔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与建设的协调发展,提供古镇保护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技术规定和规划管理措施,特编制本规划。 3.1  规划原则 古镇保护的目的,是切实保护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改善历史文化风貌地区的居住环境,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防灾救灾系统,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善用历史文化遗产,积极发展旅游产业。为此,根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 50357-2005)的要求,本规划的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     保护历史真实性载体的原则 文物古迹和历史环境中不仅提供直观的外表和建筑形式的信息,同时也是历史信息的物化载体,它能传递今天尚未认识而于明天可能认识的历史和科学的信息。文物古迹和历史环境是不可再生的,保护是第一位的选择。本规划需严格保护历史文化风貌的原真性,所有扩建、改建和重建部分,应当与历史文化风貌保持协调。 □     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 任何历史遗存均与其周围的环境同时存在。失去了原有环境,就会影响对其历史信息的正确判断和理解。对多伦诺尔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不仅在于保护单个的文物古迹,也要保护古迹、历史街区周围的环境和历史氛围。多伦诺尔古镇的历史文化风貌特色通过城镇格局、街坊肌理、街道空间、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设施与构筑物、古树名木等体现,对此应制定整体性的保护措施。 □     合理与永续利用的原则 历史文化遗产的利用不能急功近利,不能单纯追求经济利益,当前的利用方式应保证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历史文化遗产成为旅游发展的核心资源,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域也是当地居民长期聚居的地区,应当综合协调历史遗产保护、居住环境改善和旅游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制定具有可持续发展意义的保护规划。 □     古镇保护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原则 历史文化名镇既要保护、延续历史文化,也要促进改革开放与社会进步,将保护与建设利用充分结合起来。遵循古镇保护与建设规律,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扬长避短,充分发挥本地优势,新老城区合理协调,使城市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3.2  规划指导思想 多伦诺尔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目标是保护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独具特色的古镇风貌,充分挖掘和发扬多伦诺尔的传统文化。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要充分协调保护更新、发展旅游、改善生活的关系,制定具有可持续发展意义的保护与建设规划。 □     认真分析城镇的发展过程和文化特征,在严格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同时,又要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环境改善的需要,促使保护与建设的协调发展。 □     将古镇整体环境保护、特色地段的历史文化环境保护与重要文物古迹、文保单位的具体保护相结合。 □     继承、发掘传统文化内涵,发扬光大古镇特色,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使城市具有吸引力和生命力。 □     文物古迹与风景名胜保护并重,注重整体自然环境的保护,自然景观与文化景观的共存共生,以丰富城市景观。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相结合,县域与城区相结合,合理组织资源,发展旅游产业。 □     对现存的文物建筑要实行抢救性保护、修葺,并整治其周边环境。对有重大价值的历史文物,能原址复建的可原状复原,尽可能完整展现多伦诺尔漠南佛都与商埠的历史文化精髓。 3.3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多伦全县的文物古迹以及多伦诺尔历史古镇。 所谓多伦诺尔古镇,以额尔腾河和一环路围合的多伦旧县城(旧称买卖营子)为主,兼顾汇宗寺、善因寺文物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旧称喇嘛庙)。 3.4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08~2020年。 3.5  规划依据 保护规划是在对多伦诺尔历史文化名镇各类文物古迹及历史街区的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当地居民对古镇保护与建设的设想与意愿,详细调查古镇的历史变迁,综合分析古镇的特色,深入挖掘文化内涵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的,其主要规划依据为2007年经内蒙古自治区批准的《多伦淖尔镇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 □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 □     建设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 50357-2005 □     城市建设研究院,多伦诺尔镇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2007 3.6  规划参考 □     多伦县志,内蒙古文化出版社,2000.11 □     多伦汇宗寺,任月海著,民族出版社,2005.6 □     多伦文物古迹,内蒙古文化出版社,2005.5 □     多伦文史资料(第一辑),任月海编,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6.2.     3.7  保护层次与保护重点   多伦诺尔历史悠久,文化深厚,文物古迹丰富,是一个具有很高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旅游价值的历史古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的内容,包括各级文物点保护、各级文物点保护范围划定、传统街区保护、古镇建筑高度控制、古镇传统文化的继承与传统经济的发展等内容。保护规划旨在提炼历史文化名镇风貌特色的基础上,通过加强对古镇的整体历史文化环境、重点历史地段和单个文物保护点的保护,建设具有传统特色、文化内涵与时代气息的多伦诺尔。 保护多伦县域范围内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将其作为继承与发扬古代灿烂文化的物质载体,并结合遗址的条件和适当的发掘,建设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展览馆和博物馆作为教育和宣传的基地。 保护县城范围内的古建筑、古树名木、历史街区、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性建筑物。对古建筑在专家指导下进行修缮,做到“整旧如故,以存其真”。对古建筑、古树名木、历史街区、革命遗址及革命纪念性建筑物的周围环境进行整治,并结合旅游规划对其进行合理利用。 城区的文物古迹,不仅要制定文物古迹保护措施,还应对其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高度、体量、风格等方面制定与文物古迹环境风貌相适应的控制引导要求。郊外的文物古迹,要求划定建设控制地带,通过文物古迹保护有关法规和村镇建设有关法规进行管理,以达到保护文物古迹的目的。 重点保护的各级文保单位及其周边环境,如汇宗寺、善因寺、山西会馆、清真寺、兴隆寺、碧霞宫、城隍庙、聚兴昌宅院等。要保护历史建筑集中、传统风貌比较浓郁的历史街区与街巷。要重视城镇原有的自然环境要素,将其作为历史古镇的重点构成部分而妥善保护。 4  县域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4.1  县域文物古迹分布 多伦县历史文化遗产丰富,文物古迹甚多,是内蒙古自治区历史遗迹最为集中的地区之一。全县分布有自新石器时期至民国年间的古遗址、古建筑、古墓葬等文物古迹59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多伦县各类文物古迹参见表1,文物保护单位或曾经具有重要意义的历史遗迹之相关简介参见附录二。  表 4.  多伦县文物古迹一览表 序号 文物名称 文物地址 建设年代 保护级别 概要说明 县城 01 汇宗寺 淖尔大街 康熙三十年(1691) 国家级 “多伦会盟”之后修建的喇嘛庙,是漠南蒙古地区藏传佛教的总本山,也是清廷边疆政策与民族政策的见证。建筑群占地面积18.4公顷,现存仓口建筑127间,当子房99间。主庙所存山们、天王殿、西配殿、释迦佛殿以及主庙西侧的章嘉仓得到修缮。 02 善因寺 善因寺街 雍正五年 (1727) 自治区级 雍正皇帝为二世章嘉活佛敕建的寺院,喇嘛印务处所在地,曾是内蒙古地区政教合一的统治中心。建筑群占地面积13.5公顷,其主庙现有山门、钟楼、天王殿以及雍正行宫北侧的营房与库房留存。主庙山门和天王殿已修缮。 03 山西会馆 会馆前街 乾隆十年 (1745) 国家级 多伦诺尔因寺庙而兴商贸,因商贸而成城镇,山西会馆成为多伦诺尔商业繁荣史的明证。会馆占地0.52公顷,现有建筑百余间,其大戏楼和雕塑彩绘具有较高艺术价值。近年修缮,对外开放。     多伦县文物古迹一览表(续一) 序号 文物名称 文物地址 建设年代 保护级别 概要说明 04 清真南寺 太平街 雍正五年 (1727) 国家级 多伦诺尔兴建最早的清真寺。原占地面积2100平方米,建筑面积700平方米,现存大殿、南北讲堂等。 05 清真北寺 二道街 嘉庆三年(1798) 国家级 寺院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主要建筑有正大殿、南北讲堂、大小浴室、对厅山门、井厅后门等。大殿为四重勾连搭制式,为多伦旧城五座清真寺中最为豪华的建筑。 06 清真东寺 多伦一中 同治八年 (1869)   原建有寺门、浴室、南北讲堂、礼拜大殿等。“文革”时期被拆除,遗迹无存。 07 清真西寺 大西街 光绪五年 (1879) 国家级 原占地面积2852平方米,建筑面积747平方米,现存大殿保存较好。 08 清真中寺 南翔风街 光绪三十四年(1908) 国家级 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700平方米,现存大殿、讲堂、沐浴室、配房等。1989年修复,现为穆斯林的主要活动场所。 09 兴隆寺 佛殿街 雍正十二年(1734) 国家级 汉传佛教寺院,为京城旅蒙商集资所建。寺院占地1740平方米,现存山门、楼阁式配房、二过殿、配殿和钟楼。 10 碧霞宫 东盛街 乾隆四年 (1739) 国家级 传统道观,布局谨严。“文革”期间,原有牌坊、山门和钟鼓楼被拆除,现存正殿、偏殿和南北配殿。 11 三官庙 兴隆街 康熙五十五年(1716)   又称直隶会馆,多伦诺尔最早的会馆建筑。原有魁星阁华美精巧。三官庙废弃后,魁星阁于“文革”期间被拆除。 12 城隍庙 城隍庙街 乾隆二年 (1737) 国家级 典型的汉式建筑风格,目前东西配殿尚属完整。 13 聚兴昌宅院 二道街 嘉庆年间 国家级 晋商宅院,三进院落。主体建筑保存完整,计33间。 14 遵义堂 富贵街 宣统元年 (1907)   又称在礼公所,佛教龙门派会道门“在家礼”的活动场所。1948年该堂解散,堂址今存,已做民居。 15 瑞客厅 东盛街 清代   旧城饭馆之一,乾隆帝曾在此用膳并御笔题匾。建筑后用于民居,1970年尚存。 16 同知署 府前街 乾隆元年 (1736)   多伦诺尔行政中心。历经拆改翻建,面目全非。   多伦县文物古迹一览表(续二) 序号 文物名称 文物地址 建设年代 保护级别 概要说明 17 协台衙门 牛市街 光绪十一年(1885)   多伦诺尔军事指挥中心。20世纪70年代被拆除。 18 商务总会 兴隆街 光绪三十年(1904)   多伦诺尔商埠的经济仲裁中心,占地800余平方米。现为民居。 19 孔子庙 会馆前街 光绪十年 (1884)   位于多伦诺尔官办学堂——兴化书院内,殿堂三间,供孔孟曾三圣及七十二贤牌位。2001年拆除。 20 灯棚 福盛街 清代   四面临街的阁楼式建筑,为正月赏灯之处,今不存。 21 山神庙 山神庙街 乾隆四十八年(1784)   汉式风格,原有山门、戏楼、钟鼓楼、配殿和正殿,解放初被破坏,仅存残壁。 22 外关帝庙 旧城东北 乾隆九年 (1744)   方形庙院,有正殿、偏殿、配殿和山门,前置广场。建成后因地基松软而毁圮。 23 内关帝庙 阜财街 乾隆十九年(1754)   建于1.5米的高台之上,庙前有广场和戏台,左右配建吕祖庙和老君庙。“文革”初期被毁,“文革”后期拆除。 24 马王庙 府前街     正殿三间,殿前出厦,内供马王。庙前有广场、戏楼、“皇恩浩荡”碑及碑亭。1943年拆除戏楼,“文革”初期拆除寺庙。 25 狱王庙 府前街 1936年   因原庙用于狱室,1936年择址新建,解放后用于县政府库房,2003年拆除。 26 小喇嘛庙 佛殿街 康熙年间   基底面积8平方米的小庙,成于汇宗寺竣工之前。1963年重修,文革期间被拆除。 27 三圣祠 兴隆街 1931年   基底面积10平方米,供奉刘关张桃园三义。已毁。 28 财神庙 财神巷     基地面积9平方米,众商号所建,年代不详,今毁。 29 五道庙 定襄巷     嵌于墙壁的小庙,阔三尺,高二尺,深一尺,内供五位瘟神。庙今不存。 30 将军祠 阜财街 清代   砖雕小庙,较五道庙更小,内供冬瘟之神。庙今不存。 31 南靖门 多伦一中 清代   多伦诺尔6个堡门之一,城门上有垛口与瞭望台,前设左右炮台。解放后拆除。   多伦县文物古迹一览表(续三) 序号 文物名称 文物地址 建设年代 保护级别 概要说明 32 大西桥 通新桥 康熙四十九年(1710)   汇宗寺和买卖营之间的第一座桥梁,为三孔拱桥,长15米。1939年为洪水冲毁,乃在原址建一木桥。1991年拆木桥,建42米钢混结构的新桥。 33 石桥 东盛街 乾隆六年 (1741)   原连接旧营和新营之间的单孔石桥。1970年尚可见,后因修筑道路,埋入路面之下。 多伦诺尔镇(城郊) 34 新石器遗址 沙布愣村 六至九 千年前 县级 1998年发现,遗物分布较多,有刮削器、尖状器等,质地多为玛瑙石。 35 小营盘 东北郊 乾隆年间   驻军城堡,周长320米,现为多伦武装部使用。 36 宝林寺 寄骨寺村 乾隆九年 (1744)   又名给孤寺,俗称寄骨寺。为客死者临时寄存尸骨而建。寺今不存,庙止周围多墓葬。 蔡木山乡 37 东凉亭遗址 白城子村 元至元年间 自治区级 元上都的避暑行宫,元明清三代的交通驿站。遗址南北长408米,东西宽333米,现存墙基、台基和较多建筑构件。 38 砧子山 古墓群 砧子山村 元代 自治区级 分布区域5平方公里,以南、北两大墓葬区为主,地表可见的墓茔700余座。是元上都地区汉族人的墓葬地,也是内蒙古现存规模最大的一处元代丛葬区。 39 砧子庙 炮台村 民国   土石结构小庙,供奉一巨大元代铁砧。庙今不存。 大河口乡 40 高丽坟 二道洼村 辽代 县级 墓地四周用铜丝网围圈,墓前原有小庙。该坟久已毁圮,地表残存建材与陶片。 41 关帝庙 西南营子     1945年毁于苏蒙联军,仅存遗迹。 42 七户庙 七户庙 同治年间   以关公庙为主,后在东西两侧建娘娘庙和火神庙。1966年,三庙均被拆除。 43 红旗营房 红旗营房 康熙年间   木兰围场的巡守兵营。由城堡演进为村庄。 44 关帝庙 红旗营房 清代   尚存正殿三间。 45 黄旗营房 黄旗营房 康熙年间     多伦县文物古迹一览表(续四) 序号 文物名称 文物地址 建设年代 保护级别 概要说明 46 关帝庙 黄旗营房     1945年苏蒙联军捣毁神像,建筑物“文革”期间拆除。庙前榆树尚在,树龄300年。 47 九神庙 黄旗营房     庙堂一间,1966年被毁。 大北沟镇 48 燕秦长城   战国、 秦、金 县级 地表土夯筑城墙,宽3.5米,残高1.5~2米,县境内长约42.5公里。燕国始建,秦代加固沿用,金代以此为“金界壕”。 49 辽代墓群 吉吉嘎村 辽代 自治区级 可见的坟茔百余座,墓葬形制为多边形,墓室外以石板围砌,室内用松柏木围砌,墓室距地表层2.5至4米,墓道向东。有大量文物出土。 50 王子坟 三不管村 辽代晚期 县级 地表现存石像生和石碑,均因人为破坏而残缺。 51 关帝庙 大三号村     建成年代较早,有“先有大三号,后有喇嘛庙”之说。“文革”期间拆除。 52 关帝庙 十九号村 乾隆年间   戏台之精美可与多伦诺尔城内相媲美,1947年毁于风灾。现存寺庙建筑为供销社所使用。 53 关帝庙 上五号村 清代   殿堂与戏台俱在,用作学校。 54 关帝庙 十五号村 清代   “文革”期间拆除。 55 关帝庙 二道泉村 光绪末期   殿堂与戏台俱在,用作学校。 56 九神庙 二道泉村     今存。 57 九神庙 水泉沟村 清末   庙堂三间,毁于1945年。其后,村民在原址新建小庙一座,供龙王,今存。 58 九神庙 哈拉海沟 1934   庙堂一间,毁于“文革”。 59 红庙 乌兰苏默 清代   殿堂三间,覆红色琉璃瓦。民国初年自然坍塌。后,村民因其材重建小庙一座,供杨五郎。   4.2  县域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4.2.1  文物保护的原则 □     贯彻科学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既要做好已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古迹的保护,也要重视其他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但是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古迹的保护。 □     文物保护要做到尽可能维持文物的原貌与格局,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必须在有利于文物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建设控制地带要充分考虑与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环境的协调。 □     要把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并在保护的前提下加以利用。凡有条件的应力求面向社会开放,一时无法开放的先做好保护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开放。 4.2.2  文物保护范围的确定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分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两个等级。保护范围为已经公布批准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本身及其组成部分的四至界限。建设控制地带指为了保护文物本身的风貌和环境完整性、安全性所必须控制的周围地段。 在文物保护范围内,不能随意改变现状,不得施行日常维护外的任何修建、改造、新建工程。影响文物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必须迁移或拆除。文物建筑内禁止存放影响文物安全的可燃物。禁止安排影响文物安全的活动。 在文物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安排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必须限期治理。 县域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参见表2。 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要贯彻中央“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通过舆论宣传、法规制度、规划管理对文物古迹进行全面保护。文物古迹的开发利用,必须遵守“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基本原则。 要加强全县的文物保护意识,加大对历史文物的普查和保护力度,扩大历史文物的保护范围。建议将燕秦长城申报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议将多伦诺尔旧城区现存的历史建筑尤其是商铺、宅院、祠庙等列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表 5.  县域文物古迹保护范围 序号 文物名称 保护级别 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 01 汇宗寺 国家级 以汇宗寺章嘉仓主大殿为中心,向东400米至住宅区边缘,向南260米至汇宗寺路,向西300米至上都路,向北120米至粮食储备库的四至范围,保护区面积27.5公顷。(以保护范围边界向外延伸50米为控制地带) 在控制地带的基础上向外延伸100米。 02 善因寺 自治区级 保护区面积18.4公顷。 保护范围外延50米。 03 山西会馆 国家级 以现有围墙为界,保护区面积5200平方米。重点保护山门、大戏楼、一过殿、二过殿、画像殿、钟鼓二楼、三过殿、东西长廊、正大殿、东西配殿和围墙。 保护范围外延50米。 04 清真南寺 国家级 以现有院墙为界,面积700平方米。重点保护建筑有大殿、南北讲堂。 保护范围外延10米。 05 清真北寺 国家级 以现有院墙为界,面积2400平方米。重点保护山门、正殿、南北配殿、讲堂。 保护范围外延10米。 06 清真西寺 国家级 以现有院墙为界,面积780平方米。重点保护正殿。 保护范围外延10米。 07 清真中寺 国家级 以现有院墙为界,面积700平方米。重点保护正殿、配殿、浴室等17间。 保护范围外延10米。 08 兴隆寺 国家级 以现有院墙为界,面积1740平方米。重点保护山门、楼阁式配房、配殿、二过殿、钟楼。 保护范围外延10米。 09 碧霞宫 国家级 以原文化馆院墙为界,面积1250平方米。重点保护正殿、南北配殿和耳房。 保护范围外延10米。 10 城隍庙 国家级 以原广播站院墙为界,面积920平方米。重点保护东西配殿。 保护范围外延10米。 11 聚兴昌宅院 国家级 以原党校院墙为界。保护现有建筑33间。 保护范围外延10米。 12 东凉亭遗址 自治区级 遗址四周50米范围。   与保护范围同。 13 砧子山 古墓群 自治区级 南区:东以砧子山村一组为界,北以炮台村一组地界,南以公路为界。 北区:西以敖包山村为界,南以公路为界,北以炮台村一组为界。 与保护范围同。     14 辽代古墓群 自治区级 吉吉嘎墓群:东以吉吉嘎村三组为界,南以吉吉嘎村四组为界,西以吉吉嘎村七组为界,北以吉吉嘎村九组为界。 狐狸山墓群:东以滦河为界,南以银洞子沟二组为界,西以三道沟办事处所在地为界,北以外滩三组为界。 与保护范围同。 15 燕秦长城 县级   墙址南北各50米范围。 16 新石器遗址 县级 待定   17 古城廓遗址 县级 遗址四周50米范围。 以城墙为界向外侧延伸200米。 18 王子坟 县级   古墓葬周边50米。 19 高丽坟 县级 遗址四周50米范围 与保护范围同。   要严格控制汇宗寺、善因寺保护范围内的各类建设活动,逐步清退现有民居。目前与历史文物无关的建筑物与构筑物,不得随意翻新和扩建。要严格控制多伦诺尔旧城区的所有历史建筑,不得随意拆改。 要加大文物建筑的修缮力度,抢救濒危文物古迹。 要有切实可行的措施,以防止自然破坏和人为破坏。在古墓葬、古遗址的保护范围内,不允许有损害文物的种植活动,禁止烧窑取土,开沟挖渠,不得随意改变地形地貌。确需开河、挖渠和平整土地时,必须向有关部门履行报批手续。 要把历史文物的保护规划纳入所在乡镇的总体规划,并将其作为总体规划的一项专业规划,督促、协助、指导文物部门予以落实。 4.3  古树名木保护 位于大河口乡黄旗营房关帝庙遗址前的大榆树,树龄三百年,位于善因寺山门南200米的大榆树,树龄百年,均需加以认真保护。红旗营房大榆树树冠5米之内,善因寺大榆树树冠3米之内为其保护范围。 要做好古树名木管理工作,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加强养护管理,加强病虫害防治。为防止古树名木的人为破坏,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古树名木周围加设护栏等防护设施。保护范围内地面应为自然地面或采用透气铺装,禁止修筑水泥或沥青混凝土地面。 禁止在古树名木上刻划、钉钉、缠绕绳索、攀缘折枝或借用树干搭棚作架等有损古树名木生长的行为。禁止在树冠下堆放物料,挖坑取土,动用明火,排放烟气,倾倒有害树木的污水、污物。禁止在保护范围内新建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对危害古树名木生长的废水、废气、废渣,有关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环境保护规定和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在限期内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建设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中,必须严格保护古树名木,遇有可能使古树名木安全受到影响的情况,必须事先向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共同研究避让保护措施。 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5  多伦诺尔古镇历史文化价值与现状评述    多伦诺尔因汇宗、善因两寺的建设而成为内蒙古的宗教中心,在寺庙四周聚集大量的蒙族僧人和信众,并形成以寺庙为核心的建筑聚落,人称喇嘛庙。因内外蒙古僧民的汇聚,汉蒙之间的贸易活动应运而生,逐渐在喇嘛庙以南地区形成以商业、手工业为特色的以汉、回两族人口为主的市镇——兴化街和新盛街,俗称买卖营。本规划所称多伦诺尔古镇,以买卖营为主,兼顾喇嘛庙地区。 5.1  历史文化资源 5.1.1  自然环境 多伦诺尔地处蒙古高原边陲,尽管与北京仅距360余公里,但却呈现出与华北平原截然不同的气候特征,冬季绵长高寒多霜雪,表现出典型的北国气候特征。 多伦诺尔周边地形地貌复杂多变,山峦、平原、草甸、河流、沙丘等地貌种类丰富,风景多姿,并已经成为内蒙古旅游的一个重点景区。古镇南界,与南沙梁为邻,为比较典型的沙地环境,现为国家AA级景区。 多伦诺尔古镇依水而建,额尔腾河(俗称小河子河)环回古镇四周,并与汇宗寺隔水相望。在古镇的西部和南部,河床开阔,形成湿地,现成为多伦县城的湿地公园。 5.1.2  古镇格局 多伦诺尔采用传统的北方城镇建设形式,街道呈不规则的棋盘式布局,建筑大多坐北朝南。 多伦诺尔因其三面环水,并以城周的民居和宅院相互接连形成城墙或栅墙,设城门(解放后已陆续拆除)6处以控制桥梁和道路,这种有门无墙的城镇建设形式独具特色,在国内是极为罕见的。 5.1.3  历史建筑 多伦诺尔历史文化积淀深厚,文物古迹丰富,并成为多伦诺尔宗教、商业兴衰历程的生动见证。古镇现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另有一大量有待普查并登记入册的历史建筑。 多伦诺尔现存的历史建筑以宗教建筑、祠庙建筑、商业建筑为主,目前用于普通民宅的老建筑也大多为以前的堂庙翻改而成。初步统计,多伦诺尔古镇存有民国以前的历史建筑3.8万平方米,其中1.8万平方米位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之内。 多伦诺尔因佛寺而兴,汇宗寺、善因寺不仅是多伦诺尔历史建筑的先驱,更是多伦诺尔历史建筑的精华。 宗教活动为商贸交往带来了契机,京冀晋等地以及甘肃宁夏一带的商人纷纷汇聚于此,形成了著名的“漠南商埠”。商业建筑以及用于商业交往的商铺、会馆等建筑比比皆是。其中山西会馆、聚兴昌宅院(清代商号)均作为“多伦诺尔古建筑群”而成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多伦诺尔因商而富,各地商贾为满足其生活之需,在旧城建设了为数众多的公共建筑,主要为各种类型的民间庙观。清真寺、兴隆寺、碧霞宫、城隍庙等建筑,建筑手法高超,工艺精良,并形成与汇宗寺迥然不同的宗教氛围。 多伦诺尔具有代表性的建筑物或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遗迹计31处,参见表1。 5.1.4  传统街巷 街道是构成古镇整体空间特征的骨架,巷弄是传统民居的通道。街巷空间所创造出的物质和人文景观是古镇特色的重要体现。 多伦诺尔旧城尽管长期作为全县的政治和商业中心,城区道路几经改造,但在部分地段仍然保留着传统的尺度空间,旧城风貌尚可辨识。在多伦新城建设之后,大量人口迁往新城,旧城的传统生活方式又重新凸显出来。 在多伦诺尔,传统街巷主要有8条(如下表),总长度2260米,其中佛殿街、福盛街中段、会馆前街西段是最具代表性的传统街道。旧时,这些街道商铺、祠庙林立,人头攒动,是买卖营最为兴隆的买卖街。如今尽管时过境迁,街道两侧尽显破败之态,这里仍然是历史建筑最为集中、传统生活方式最为浓郁的地区。  表 6.  历史街巷一览表 序号 街巷名称 长度(米) 主要特征 01 善因寺前街中段 700 寺院与民居的混合街区。旧时汇宗善因两寺周边居民以蒙古族为主。 02 福盛街中段 270 连接兴隆寺与碧霞宫,是旧城历史上最兴旺的商业街。 03 佛殿街西段 200 位于兴隆寺前,旧城风貌比较完整。 04 会馆前街西段 330 西部有清真西寺、山西会馆,东部有清真南寺。 05 东盛街中段 340 旧城商业街,沿街存有比较集中的老商铺,且目前仍在使用。 06 南墙缝 140 西段现存铜铁铺,中段有清真中寺 07 福寿街 160 生活性街道,保留有商家宅院多处。 08 六合宫街 120 生活性街道,两侧多传统民居。   5.1.5  古树名木 善因寺山门南200米处,现有大榆树一棵,树龄百年。当地居民常奉古树为神,不仅精心保护,而且有在树上系红布以祈福的风俗。 5.1.6  历史名人 自康熙会盟以后,多伦诺尔成为中原与蒙古地区交往的纽带,众多政治、宗教、商业界显亲抵多伦诺尔,并在此留下史事和史迹。  表 7.  多伦诺尔著名历史人物 人物 史事  史迹 康熙帝 主持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多伦会盟,敕建汇宗寺,其后又多次巡视、驻跸于多伦诺尔。 汇宗寺 章嘉活佛 漠南蒙古政教合一的宗教领袖,汇宗、善因两寺住持,1706年册封为国师,成为藏传佛教四大领袖之一。 汇宗寺 善因寺 哲布尊丹巴活佛 1732年,避兵乱于多伦诺尔善因寺,居九年。其间,多伦诺尔成为内外蒙古的圣地。 善因寺 淮军将领王怀庆 1913年“癸丑”之乱,王怀庆率部与外蒙古叛军激战于多伦诺尔。 宝林寺 抗日将领吉鸿昌 1933年7月,收复多伦县城。多伦成为抗战初期光复的第一个重镇。 山西会馆 清真北寺 蒙奸李守信 1933年占据多伦诺尔,1935年前往张家口。在多伦诺尔面晤德王,谋划伪政。 聚兴昌宅院 日酋东条英机 1937年东条英机的指挥所设于多伦诺尔,并在此发动对察哈尔的全面入侵。 聚兴昌宅院   5.1.7  非物质文化遗产 多伦诺尔是中原与蒙古高原交往的纽带,在蒙古草原背景下形成的蒙汉交融的文化特征与传统习俗。 清代,汇宗寺的三大法会,是多伦诺尔最为盛大的节日,宗教、商业和文体活动将多伦诺尔的气氛烘托得极为热烈。目前,尽管汇宗寺的大型法会早已停办,但每逢农历六月十五(以前为萨嘎尔法会的会期,是多伦诺尔最具传统的法会)前后,多伦县城仍将举办为期十天的“交流大会”,以商业零售、文艺演出和娱乐游艺为主要内容。多伦县城万人空巷,各乡各镇的居民亦齐聚于此,整个会场,人头攒动,热闹非凡。此外,蒙古族传统的那达慕大会也是多伦诺尔的传统节庆。 多伦诺尔的手工艺十分发达,旧时以铸铜工艺、金银器、皮毛、毛毡、马鞍、糕点等为主,其中铸铜工艺久负盛名。多伦诺尔现存并且具有活力的主要手工业包括玛瑙制品、蒙古族装饰品工艺、鞍具制作等。 旧时多伦诺尔的戏剧演出活动频繁而热烈,目前虽然大不如前,但河北梆子、山西梆子等传统剧种仍然生活于古镇居民中间。民间的文艺形式多与河北山西等地相同,高跷、旱船、小车子、龙灯、耍狮、二鬼摔跤等市主要的表演形式。 绘画、灯笼、纸扎、刺绣、剪纸是多伦诺尔的传统民间艺术,目前,纸扎在古镇内较为少见,其余传统艺术仍有着良好的传承。 多伦诺尔的饮食习惯见有蒙汉两地的特点,各种奶茶、乳制品和肉制品、喇嘛庙提浆月饼、盘果(一种面食)、蒸莜面、熏鸡等传统食品颇具特色。其中提浆月饼在清代即有盛名,成为款待、馈赠、祝寿的常备之物,甚至常作为女子出嫁时的陪嫁物,以示祝福。 5.2  古镇历史文化特色分析 5.2.1  鲜明的历史内涵 多伦诺尔的历史并不悠久,从汇宗寺建设迄今仅300余年的历史,但多伦诺尔的肇兴,得因于清政府高明的边疆政策和少数民族政策。康熙帝对蒙古部落的成功笼络,使清帝国在北疆建立起牢固且无形的长城,这是中国政治史、民族史、军事史中的重要篇章。“多伦会盟”是康熙边疆政策的重大举措,也是多伦诺尔肇建的因由。多伦诺尔因会盟而建寺院,因寺院而居商铺,因商铺而成市镇,其建设发展历程非常清晰,无不打上历史的烙印。 康雍时期,清朝达到鼎盛,多伦诺尔也是香火兴旺,买卖兴隆,富甲一方。近代,清廷内忧外患不断,对蒙古地区的控制力度和财力支持都大幅度下降,寺院香火渐疏,多伦诺尔亦随之走向衰落。民国年间兵匪之乱频频,人口大量逃亡,寺院毁废,商铺倒闭,多伦诺尔一蹶不振,终于沦落为目前的国家级贫困县。多伦诺尔的兴衰,与大清皇朝的兴衰是如此地同步,面对古镇陈旧的老街老宅,令人充满对历史的回味。 5.2.2  清晰的传统风貌 多伦诺尔三面环河,与汇宗寺隔河相望。镇内商铺、民居鳞次排列,镇北殿堂高耸,庙宇团集,表现出清晰的历史成因与发展脉络。尽管大量的历史建筑已经残败甚至消失,但整体格局依然清晰,历史陈迹比比皆是,并可从中领略当年的古镇风貌。 5.2.3  丰富的古建筑群落 多伦诺尔的历史建筑以中原汉式建筑风格为主,尤其以山西地方的建筑特点最为明显。在汇宗、善因两寺,其建筑风格在体现出比较强烈的皇家风格基础上,融入了蒙、藏地区的建筑元素,使之具有有别于其他地区的建筑风貌。文物建筑之密集,在其他历史名镇中,也是绝无仅有的。 5.2.4  生活气息浓厚的传统街巷 古镇内的传统街巷采用不规则的棋盘式布局,主次分明,宽窄有致。主要大街表现出古镇原有的繁华与气派,短弄窄巷则表达出亲和宜人的生活韵味。自2003年多伦县政府迁出之后,古镇人口密度下降,旧城的传统生活方式又重新凸显出来。 5.2.5  淳朴的风俗民情 多伦诺尔地处内蒙古,但居民祖先多为河北、山西、宁夏、甘肃迁入的客商。多种地域文化在多伦诺尔相交融,使之具有独特的风俗民情。多伦人既有蒙古族豪放、纯朴的特点,亦有汉族勤劳、节俭的传统,其风俗习惯亦呈现出蒙汉融合的特征。漫步于古镇街头,体会到的是貌似中原内地却较中原更为质朴、浑厚的生活环境。  表 8.  多伦诺尔古镇价值特色要素一览表 历史久远度 始于清康熙年间 文物价值 汇宗寺、山西会馆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善因寺) 重要职能特色或历史事件名人影响度 汇宗寺、善因寺是康熙会盟的历史产物,建成后随即成为内蒙古地区的宗教圣地。山西会馆等文物建筑则是“漠南商埠”的代表性建筑和历史文化的缩影。康熙帝、章嘉活佛、哲布尊丹巴活佛、淮军将领王怀庆、抗日将领吉鸿昌、蒙奸李守信、日军战犯东条英机在多伦诺尔的活动大多与现有文物建筑有关。 这些历史建筑数经浩劫,损失惨痛,但汇宗寺章嘉佛仓、山西会馆、清真北寺、兴隆寺等主体完整,部分建筑细部亦保存完好。 历史建筑与文物保护单位规模 现存历史建筑基底面积3.8万平方米,其中1.8万平方米位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之内。 历史建筑典型性 黄教寺院 汇宗寺、善因寺 中原佛寺 兴隆寺 道观 城隍庙、碧霞宫 会馆 山西会馆(直隶会馆已毁) 商铺 聚兴昌等 宅院 (分布广泛,但有待普查) 历史环境要素 水系 多伦诺尔建镇之初,即以额尔腾河(俗称小河子河)作为护城河,现河道依旧,并从三面围拢古镇。 古树名木 善因寺前百年古榆一株。 古井 善因寺西古井一眼,干枯。 历史街巷规模 善因寺前街中段、福盛街中段、佛殿街西段、会馆前街西段、东盛街中段、南墙缝、福寿街、六合宫街是多伦诺尔历史建筑比较集中表现传统风貌较好的街巷,但路面基本改造为柏油路面。8条街巷总长度2260米。 核心保护区 古镇核心保护区4片,总面积61.7公顷。 在核心保护区内,其空间格局尚属完整或者容易辨识,传统功能尚在,自然环境一般。 核心保护区中,35.4公顷现为国家级或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占核心保护区总面积的57%。 在核心保护区中,历史和文物保护建筑基底面积2.96万平方米,占区内建筑总面积的33%。 核心保护区现有居住人口约3400人,人口密度55人/公顷,原住户占94%。 非物质文化遗产 民间节庆 源于汇宗寺萨嘎尔法会的六月十五交流大会 蒙古族那达慕大会 民间工艺 玛瑙工艺、蒙族装饰品、鞍具。 民间文艺 河北梆子、山西梆子、高跷、旱船、小车子、龙灯、耍狮、二鬼摔跤等。 民间艺术 绘画、灯笼、纸扎、刺绣等。 传统饮食 奶茶、乳制品、肉制品、提浆月饼、盘果、蒸莜面、熏鸡等。   5.3  古镇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发展机遇 多伦诺尔的历史建筑历经1927年国奉之战、1945年苏蒙联军和1966年“文化大革命”的三次浩劫,破坏严重,损失惨痛,古镇的整体格局与风貌严重受损,因之,在这样的基础上保护这座具有特殊历史意义的古镇,任务十分艰巨,形势十分严峻。 目前,古镇保护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为: (1) 传统民居缺乏必要修缮且继续遭到破坏 传统民居是古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成多伦诺尔整体风貌必不可少的要素。目前,传统民居或以前的祠庙、商铺现用于民居的历史建筑,大多未能得到妥善保护,面临着自然或人为的破坏威胁。传统民居的使用者大多收入较低,且很多是公产房屋的租赁者,他们没有足够的维修经费或者不愿意对暂住的房屋进行修缮,年久失修自然带来建筑的老化和破损,长时间的破败导致建筑内部的许多特色构建残缺不全。由于大部分居民不具备保护历史建筑的意识,古镇内大量老建筑被拆除,原址上建起红砖瓦房或低层楼房,古镇风貌趋向衰亡。 (2) 居民生活满意度的降低影响保护古镇的意愿 古镇内居民生活质量较差,缺乏一些必要的生活设施,其生活环境远远逊色于多伦新县城。这种巨大差距导致居民对现状居住条件的不满,并已经失去了对古镇历史文化氛围的自豪感,并逐步丧失了对政府保护古镇传统格局与风貌的认同,古镇保护将面临当地居民的多重阻力。 (3) 文物保护力度不够,资金严重短缺 多伦县的经济实力不足,面对大量危旧的历史陈迹,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文物保护现状堪忧。在汇宗寺、善因寺,除对章嘉佛仓和善因寺山门等主要建筑进行了修复外,大量残存的仓庙、当子房建筑仍然得不到有效保护,对混杂在寺院区内的民居亦无力搬迁。在旧城,仅山西会馆和清真寺进行了修缮和有效管理,其他文物建筑岌岌可危。 (4) 开发建设活动对历史环境保护造成威胁 多伦新县城的建设开发,带动了城市房地产业的兴旺,城市建设变得异常活跃。作为历史悠久、人文气息浓厚且四围环水的旧城区,已经成为城市开发的下一个热点。同时,古镇原住居民也迫切希望改善其居住生活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并要求政府起早启动旧城的改造项目。不可否认,如果这些项目控制得当,对古镇环境的改善将有积极意义,并有助于解决历史建筑保护资金不足的问题,但必须考虑到新的开发项目有可能对旧城区的传统风貌和传统生活方式造成负面影响,这是需要引起有关部门高度警觉地,并需要在开发过程中精密谋划,审慎安排。   目前,多伦县城的建设发展出现了新的发展态势,多伦诺尔历史名镇的保护将出现重大转机,也为古镇的发展与保护带来的机遇: (1)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居民对精神生活的追求愈加强烈,对自己所处地区的历史文化愈加珍惜爱护,文物保护的意识较前明显增强。近些年,多伦县旅游业发展迅速,旅游产业已经成为多伦经济发展的主导方向之一。而旅游业的发展,促进了多伦县文物保护意识的进一步加强。 (2)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多伦县在旧城区北侧着手建设新城,2003年,县行政中心迁入新城,标志着新城建设取得巨大成效。十多年来,大量的居住人口迁往新城,旧城人口密度下降,使得对古镇的治理成为可能。同时,几乎所有新建的时尚的生活设施都按安排在新城,使旧城的人居环境避免了更多的时代气息的干扰,也为恢复古镇风貌创造了有利条件。 (3) 建设中的煤化工等重大工业项目,不仅有助于拉动地方经济,并且将直接对地方财政状况的好转做出显著贡献。财政支出能力的加强,将明显有利于文物建筑的保护与历史街区的恢复。 (4) 对于保护多伦诺尔古镇传统风貌,强化城市特色,促进城市景观的协调性,已经成为多伦县政府的共识。对于古镇传统街区以及汇宗寺、善因寺周边的城市建设,几经酝酿研究,并做出了详尽部署,以保证古建筑周边的环境协调。 可以认为,在多伦诺尔编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将是一部可望得以实施可以进行认真贯彻的规划。     6  古镇保护范围与控制要求    多伦诺尔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其保护对象主要包括汇宗寺、善因寺为核心的喇嘛庙地区和以多伦旧城(总体规划称为南城区)为主体的买卖营地区。多伦诺尔古镇的保护范围分为两个层次: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 古镇核心保护范围与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范围相重叠的区域,应服从文物保护单位的规划控制要求。古镇核心保护范围与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相重叠的区域,应服从古镇核心保护范围的规划控制要求。 6.1  核心保护范围 核心保护范围是为保护古镇传统街巷的历史文化风貌、保护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的完整性和安全性而划定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 规划确定核心保护区4处,其保护范围界限参见“保护范围规划图”。 汇宗寺片区:以汇宗寺文物建筑的保护为基本内容。核心保护区面积31.2公顷,内有历史建筑1.13万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全部属于保护建筑,其占保护区内全部建筑基底面积的42%。 善因寺片区:以保护善因寺文物建筑以及善因寺前街中段的历史风貌为主要内容。核心保护区面积9.1公顷,内有历史建筑基底面积0.18万平方米,全部属于保护建筑,其占保护区内全部建筑基底面积的14%。 山西会馆片区:以保护山西会馆、清真寺、兴隆寺、碧霞宫、城隍庙、聚兴昌宅院等文物建筑以及福盛街中段、佛殿街西段、会馆前街西段、东盛街中段、南墙缝、福寿街的历史风貌为主要对象。核心保护区面积20.0公顷,内有历史建筑基底面积1.63万平方米,其中保护建筑基底面积0.44万平方米,分别占区内建筑面积的34%和9%。 清真北寺片区:以保护清真北寺文物建筑和六合宫街的传统风貌为主要对象。核心保护区面积1.4公顷,内有历史建筑基底面积0.20万平方米,其中保护建筑基底面积622平方米,分别占区内建筑总基底面积的50%和16%。 多伦诺尔古镇核心保护区总面积61.7公顷,其中文物保护范围35.4公顷,占57%。核心保护区中,现有建筑基底面积9.0万平方米(区域内现有建筑绝大部分为单层建筑),历史建筑基底面积2.96万平方米,占现有全部建筑的33%。历史建筑中,有1.81万平方米为各级文物保护建筑,占核心保护区内历史建筑的61%。 核心保护区内全部常住人口约3400人,出生于多伦并长期居住于此的人口比例高达94%。 在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改变古镇的空间格局和沿街建筑的立面、材质和色彩;除确需建造的建筑附属设施外,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对现有建筑进行改建时,应当保持或者恢复其历史文化风貌;不得擅自新建、扩建道路,对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时,应当保持或者恢复其原有的道路格局和沿线景观特征;不得新建工业企业,现有妨碍历史文化古镇保护的工业企业应当有计划迁移。 6.2  建设控制范围 建设控制范围是为了与核心保护范围的历史文化风貌相协调而必须实施规划控制的周围区域。 汇宗寺片区北以北二环路为界,南以善因寺前街为界,西以上都路为界,东以多伦四中西墙为界,建设控制范围的占地面积77.8公顷。善因寺片区的控制范围以煤炭路、大榆树西路、善因寺前街、上都路、淖尔大街相围合,占地面积36.8公顷。以旧城一环路为界,作为山西会馆片区和清真北寺片区的建设控制范围,占地面积174.6公顷。 在建设控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时,应当在高度、体量、色彩等方面与传统风貌相协调;新建、扩建、改建道路时,不得破坏传统风貌;不得新建对环境有污染的工业企业,现有对环境有污染的工业企业应当有计划迁移。 7  建筑保护与更新    结合古镇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现状,规划采取以下五种保护与更新模式:保护建筑、保留历史建筑、一般历史建筑、应当拆除建筑和其他建筑。 (1) 保护建筑 保护建筑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登记不可移动文物。 保护建筑不得拆除,应当积极予以修缮和再利用;文物保护单位在其保护范围内进行的任何建设活动,应当分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条款的规定;在保护建筑保护范围或建设控制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时,应当在符合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或其建设控制范围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保护规划的相关条款予以控制。 规划范围内保护建筑的具体保护要求,应当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方案层面的保护规划中予以确认。 (2) 保留历史建筑 保留历史建筑为除“保护建筑”以外,风貌有明显特色或人文历史价值突出的,建于解放以前的历史建筑。包括对古镇历史文化风貌特征具有重要作用的历史建筑单体和群体。保留历史建筑大部分为除“保护建筑”之外的历史价值较高、细部精致、现状保护较完整的传统民居,还包括个别为具有一定场所意义、现状质量较好可进行再利用的工业建筑。 保留历史建筑作为备选的保护建筑,应参照保护建筑的要求进行保护。古镇内各保留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应当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层面的保护规划中予以确认。 保留历史建筑不得擅自拆除或迁移,因特殊情况需要迁移、拆除的,必须经过特别审议通过;在保留历史建筑上设置户外广告、招牌等设施,应当符合本文化古镇的特色及保护要求;保留历史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时应当保持原有风貌特征;保留历史建筑外观改动的修缮(外墙粉刷、屋面材料及门窗更换等)应当保持原有风貌特征,并且修缮方案经过相关管理部门审议通过;在保留历史建筑的周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应当在使用性质、高度、体量、立面、材料、色彩等方面与保留历史建筑相和谐,不得改变建筑周围原有的空间景观特征,不得影响保留历史建筑的正常使用。 (3) 一般历史建筑 一般历史建筑为除保护建筑及保留历史建筑外,有较高的风貌价值,并对体现本古镇历史文化风貌具有积极作用的,建成三十年以上的历史建筑,主要指建筑质量尚可、有一定细部装饰,与保留历史建筑一起构成连续性的街道、巷道界面的宅院、和公共建筑等。 一般历史建筑一般情况下不得整体拆除,宜予以维修和再利用;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拆除时,应当按照原有的建筑高度、建筑位置、建筑风格予以重建,并应保留有特色的建筑立面、建筑构件和其他风貌要素。 对需要拆除重建的一般历史建筑,实施拆除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建筑测绘,其扩建、改建或拆除新建,应当与古镇的整体风貌特色相和谐。 (4) 应当拆除建筑 应当拆除建筑为危棚、简屋、违章建筑、通过改建仍然无法与风貌相协调的建筑以及其他规划拆除的建筑。 应当拆除建筑不得进行扩建和改建,在地块改建、市政和道路设施建设、绿地建设、地块整体开发及其他情况下,必须根据规划管理要求予以拆除,拆除后的空地应当按照保护规划的要求进行建设。 (5) 其他建筑 其他建筑可以扩建、改建或拆除新建。扩建、改建或拆除新建的建筑应与古镇的风貌特色相和谐。应允许甚至鼓励这些建筑进行与古镇整体风貌相协调的外观整治、改建或拆除新建等。   古镇核心保护范围之外的保护建筑与保留历史建筑,亦应按照核心保护区内的控制要求予以保护。 本规划对于古镇之各类建筑物暂无明确指定,相关工作将在对古镇现存建筑的普查之后进行。 8  重点地段整治规划    为完整再现多伦诺尔古镇的传统风貌,经过对古镇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历史建筑现状调查,评估多伦县的经济能力,分析多伦诺尔旅游观览活动的需求,规划期内,建议对如下地段进行重点整治: (1) 汇宗寺与善因寺片区 加大汇宗寺、善因寺的保护与修缮力度,逐步清退保护区内的现有民居,首先要将文物建筑中的居民清退出来,并随即进行修缮和维护。对于濒危的文物建筑,应予以重点修复。 规划期内,不安排文物保护区内的重建项目。对业已毁圮和拆除的建筑,应对其进行严格的遗址保护,对遗址进行清理,尽量减少干预,只允许使用防护加固和少量修整的手段;对遗址周围进行严格的环境保护,禁止与之无关的建筑或构筑物的建设。要加强对两寺历史文物和建筑构件的收集和整理,并妥善予以保护。 两寺的官仓、佛仓、当子房等文物建筑,除用于宗教活动、展览设施以及文物管理部门的办公用房外,经文物部门审批后,可适量用作宾旅馆设施。 (2) 山西会馆片区 重点整治的地段分为南北两处,分别以山西会馆和兴隆寺为核心。 南区以山西会馆为中心,恢复古镇原有的建设风貌,形成以漠南商埠为主题的传统风貌街区。具体项目包括: □     整治会馆前广场的环境要素与周边建筑立面,恢复山西会馆门前大小牌坊和小戏台。 □     修复清真西寺与南寺。 □     原址重建直隶会馆(三官庙),并使魁星文昌阁成为古镇核心保护区内的地标建筑与制高点。 □     原址重建兴化学堂与孔子庙。 □     修复商业总会。 □     原址重建南靖堡门。 □     改造会馆前街。路面材料恢复为石板路面。拆除道路沿线的违章建筑和经改造仍然无法与传统风貌相协调的建筑物与构筑物。沿街的电力电信线路埋入地下。 北区以兴隆寺为中心,形成以兴隆寺、碧霞宫、城隍庙等为主体的传统生活街区。主要内容包括: □     修复兴隆寺、碧霞宫和城隍庙,复建碧霞宫牌坊。 □     原址重建小喇嘛庙。 □     修复佛殿街、福盛街两侧的现存历史建筑,还原其使用性质。 □     结合街道整治,在城隍庙或碧霞宫附近,异地重建五道庙(神龛)。 □     西大桥立碑石一通,说明清代买卖营与喇嘛庙的区位关系与西大桥的交通纽带作用。 (3) 清真北寺片区 该片区在规划期内不进行大规模的整治工作,以清真北寺和六合宫街现有的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为主要内容。   由于多伦诺尔古镇历经劫难,传统建筑与风貌残败不全,因此,对一些具有特殊价值的原有建筑的重建是非常需要的,这不仅出于城市旅游观光的需要,更为了恢复多伦诺尔的历史原貌,更好地表现古镇的传统格局。 我国对文物建筑的重建非常慎重,在特殊情况下需要重建的已毁建筑,必须具备原建筑的实物遗存,因此,文物建筑的重建事先要进行遗址的考古发掘,在确定重建的年代后,在设计方案中应尽可能地保存建筑物的原形制、原结构、原材料和原工艺。         9  建筑高度控制   建筑高度控制规划是在充分研究和分析古镇现状与传统风貌特色的基础上,考虑古镇保护、利用与开发的综合要求,针对文物的保护、景点之间的呼应与统一、古镇空间轮廓、特色风貌街区的保护等,在分别制定上述各单项高度控制的基础上,结合现状建筑情况和用地规划,对以上各单项规划结果进行叠加,最终确定各个地块的建筑限高。 文物保护单位:维持原有建筑高度,不容许在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有超过文物保护建筑的一般建筑物或构筑物,现状存在的应坚决拆除。 保护建筑和保留历史建筑:维持原有建筑高度。周边10米范围内有高度超过保护建筑或保留建筑的一般建筑物与构筑物,应降低层高或拆除。 控高一层区域:主要是指靠近保护建筑并有可能形成视觉冲突的地段,新建、改建的建筑控制为一层坡屋顶传统建筑。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4米,屋脊总高不超过7米。古镇核心保护范围内,均按一层控高区控制。在核心保护范围内的保护建筑、历史建筑以及依历史建筑原样复建的建筑不受此限。 控高二层区域:控高二层区内,新建、改建的建筑控制为一层或二层坡屋顶传统建筑形式。建筑二层檐口高度不超过7米,屋脊总高不超过10米。在此区域确需建设3层的建筑,在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和监督下,允许建设上加盝顶的3层建筑,建筑总高度不得超过10米。 控高三层区域:新建、改建的建筑控制为一层至三层坡屋顶传统建筑形式。建筑三层檐口高度不超过10米,屋脊总高不超过13米。在此区域确需建设4层的建筑,在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和监督下,允许建设上加盝顶的4层建筑,建筑总高度不得超过13米。 各控高区域的具体范围详见古镇高度控制规划图。 古镇的景观视线通廊控制,是古镇建筑高度控制的重要内容之一。景观视廊内的建筑应以景观点可视范围的视线分析为依据,规定高度控制要求。视线通廊包括观景点与景观对象相互之间的通视空间及景观对象周围的环境。 规划复建多伦诺尔古镇的地表性建筑——三官庙文昌魁星阁,并以此作为古镇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制高点和景观点。应注意保护魁星文昌阁的景观风貌,重点建设和保护其西向(山西会馆、额尔腾河)和南向(清镇南寺)的景观视廊。   10  绿化系统规划     额尔腾河,又名鸳鸯河,现俗称小河子河,不仅是多伦诺尔古镇兴建的重要地理要素,也是多伦诺尔绿化与生态环境的重要的组成内容。额尔腾河河床宽阔,湿地发育,植被丰茂,是古镇不可多得的生态屏障和景观资源。要像保护古镇核心保护区一样,严格保护额尔腾河原本的生态环境,不可添加与古镇不相协调的现代装饰与构筑。 在古镇东西两侧的河道范围内,在不影响行洪的前提下,应选用耐淹的树种草种,进一步加大绿化力度,并注重植被的搭配与景观构成,使之成为供古镇居民和游客休闲的充满原始和自然情趣的湿地公园。 遵循《多伦淖尔镇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原则,旧城一环路与河道、湿地之间作为滨河绿地,除必要的园林建筑、景观小品和市政设施外,禁止修建任何其它类型的建筑物。滨河绿地以柳树为主要树种,间以灌木,适当铺设草坪。 在汇宗寺、善因寺保护范围内,由于大量历史建筑被毁,许多地段遗迹无存,可酌情种植乔木与灌木。这不仅有利于文物保护区内的绿化与美化,也是控制用地建设、保护遗址不受侵犯的一种有效手段。 在老城区内各类设施的配置,应充分体现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重视绿化空间的组织,尽量减少对空气、水体、土壤的污染,恢复良好的生态环境。多伦诺尔古镇地处塞北,其传统风貌并不以绿化环境见长。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本规划无意于在古镇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大规模的绿色革命。但是,针对古镇内绿化现状分布特征及问题,规划拟采取以下措施提高古镇的绿化品质与生态质量。 □     对于府前街等经过改造并拓宽的道路,应提升其道路绿化的品质,根据道路宽度引进合适的树种,形成宜人的绿化空间和景观效果。 □     结合重点地段的整治,利用临街建筑的进退,形成数个小型的开敞空间,并适当植树绿化,增强古镇的生气与活力。 □     强化近人尺度的庭院绿化,种植单株观赏植物形成视线吸引点,提高居民的生态意识,提倡居民对各自的庭院进行自赏绿化布置,为古镇内部的老屋旧宅增添绿色的生机。 □     保护古树名木。古树名木反映了一个地区的环境和历史,是重要的自然景观资源。应按照国家林业部门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要特别保护好善因寺南侧的大榆树。     11  道路交通规划     汇宗寺、善因寺周边的道路,遵照《多伦淖尔镇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划有关道路交通的调整,只针对多伦旧县城(旧城一环路围合的区域)进行。 在古镇核心保护范围内的道路,应力求保持原有的尺度、比例和格局。需要拓宽的非历史性道路,其拓宽程度不得影响街区历史的空间特征。 古镇道路划分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和巷道4级。主次干道是组织古镇机动车交通的主要通道。支路应满足机动车通行条件,但需要进行交通控制,尽可能减少支路的交通量,杜绝过境交通。 □ 主干路:以旧城一环路和府前街作为古镇的主干路,机动车双向4车道,“一块板”断面形式。其中一环路为疏导古镇外部过境交通的主要通道,红线宽度25米(南环路道路红线宽度50米)。府前街现有红线宽度30米,规划期内不再拓宽。可视未来的需要与可能,适当调整道路断面形式,增加道路绿化与步行空间。 □ 次干路:佛殿街为古镇内的次干路,车行道宽度10米,“一块板”断面形式。道路红线宽度较总体规划的22.5米缩减至18米。佛殿街的拓宽工程,要注意避让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不得因道路的建设而对历史文物及其周边环境造成损害。规划将总体规划中会馆前街由次干路降级为支路。 □ 支路:古镇内支路的红线宽度维持现状不变。为满足机动车通行条件,可酌情打通道路瓶颈与断头路段。对于因历史建筑的保护或其他技术原因不能打通的支路,应设置机动车回转空间,以便有效地解决古镇居民的出行与消防车辆通行问题。 □ 巷道:古镇的巷道原则上保持现状的走向与尺度,以步行交通为主,不考虑常规机动车辆的通行,但要满足小型消防车辆通行的技术要求。对于特别狭窄或转折过多的路段,应结合所在地段的整治进行相应调整。 街巷空间格局和步行交通方式是多伦诺尔传统风貌的组成部分,本规划保护和延续传统的街巷空间格局和步行交通方式,规划形成连续的步行区域,以维护历史文化风貌,营造安全、舒适和愉悦的居住生活和观光旅游环境。除道路系统中的巷道外,规划将会馆前街、会馆西巷、东盛街南段、灯棚街、哈尔沁街等支路路段作为古镇重要的步行街道。在允许的范围内,可新增步行巷道与上述主要步行街相联系,并辅之以小型的人流集散和休憩广场,构建完整的步行网路体系。 古镇内的各级街巷,宜采用历史上的原有路名为标准名称。 规划将府前街现有的长途客运站迁入新城。古镇内与当地居民生活无关且存在较大交通流量的公共设施,亦应逐步迁往新城。 为保持古镇区内的步行交通方式,同时又确保古镇作为旅游观光景区的交通可达性,规划沿一环路利用空地布置停车设施。古镇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安排大中型停车场,且停车设施优先考虑地下停车方式。 古镇的加油站等设施,可在一环路周边的空地选址建设。严禁在古镇核心保护范围内建设公共加油站。   12  消防规划     要加强古镇内的消防设施配备,杜绝火灾隐患,对于一般地区和新建建筑,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的要求,留出足够的通道和间距。 历史文化保护区应制定特殊的消防规范,并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 可拆除一些景观风貌较差与历史风貌不相协调的新式民居,留出空地和间隔作为消防通道。对于历史建筑集中的区域,以及街巷尺寸窄小、传统风貌浓郁的空间,应采用提高消防设施的配置数量和等级、多设置取水口、改良装备等方法,提高火灾扑救能力。 应配备专用于历史文化保护区、尤其是重点保护区的尺寸较小、行进灵活的消防车辆,并配置人工携带式消防配备。 要改善镇区内部的基础设施,逐步实现集中供应管道煤气和电缆地埋,以减少火灾隐患。 各文物点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配置相应有效的消防设施。 要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定期进行消防演习,提高群众对于消防的重视。 13  规划实施的措施与建议     □     加强法制建设,依法管理古镇。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已有的法律、法规,要制订与健全有关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建设管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办事。进一步制订文物保护单位、古镇保护规划以及古镇内各地块保护和修建的详细规划。制订文物保护实施细则,把保护的要求和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     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有强有力的领导和实干的专职队伍。应成立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委员会,以全面开展工作;并在名镇保护委员会下设专职的名镇保护、研究、建设机构,集中并有权威地协调各部门关系,参与对古镇范围内所有涉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设项目的审批,负责组织各项保护整修改造项目的实施。 □     加强文保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在全镇进一步提高对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建设、管理工作的认识。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的宣传工作要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要编写介绍历史文化名镇的资料、图册、书籍等,在全体市民中造成“保护名镇,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风尚。 □     加强文保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名镇的保护工作量大,专业性强,需要有一支勇于奉献、事业心强、精通业务的队伍。在目前已设立有文物局的情况下,应进一步充实其力量,保证正常和专项的名镇与文物维护费。 □     增加保护投入,保证规划实施。集中政府、投资公司、旅游公司以及民间各组织、个人的力量筹措保护资金,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     量力而行、分期实施。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经批准后,要严格依据规划行事,根据近、中、远期建设的要求,在详细规划的基础上,区分轻重缓急,量力而行,组织分期实施。               附录 内蒙古多伦诺尔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附录一 多伦诺尔历史大事简记     商、西周时期,多伦县境属于鬼方之域。东周属东胡。 燕昭王三十二年(前300),燕将秦开击破东胡,扩地千里,筑长城,设边塞。多伦诺尔属于东胡之南疆。燕长城从多伦诺尔西南的大北沟镇域通过。 秦二世元年(前209),东胡欲以武力争夺“欧脱地”,为匈奴冒顿单于所败,东胡崩溃。多伦诺尔归属匈奴,为左贤王领地。 汉武帝元狩四年(前119),遣骠骑将军霍去病率军击败匈奴左贤王,迁乌桓于上谷、渔阳、右北平、辽东、辽西郡外,为汉廷监察匈奴动静,并置护乌桓校尉以监管乌桓各部。多伦诺尔属乌桓。 金世宗末年至章宗年间,为抵御北方部落南下,东起嫩江右岸的尼尔基,西至河套西曲,修筑长城(军事堑壕),即金界壕。此界壕经多伦县大北沟向东入河北丰宁,部分地段在燕秦长城基础上修筑。界壕以南属西京路桓州,界壕以北的多伦诺尔仍处于化外之域。 蒙古成吉思汗七年(1212),成吉思汗率兵击破金之昌、抚、桓等州,曾驻兵多伦一带。 蒙古蒙哥汗元年(1251),蒙哥即大汗之位,遣弟忽必烈总掌漠南军事。忽必烈从和林南下,驻金莲川(今属多伦县西邻正蓝旗)。七年(1256),忽必烈命刘秉忠在金莲川择地驻城,三年而成,名开平府。多伦诺尔属其境。忽必烈汗中统元年(1260),忽必烈称汗,以开平为都。次年击破和林政权,统掌蒙古全境。忽必烈汗至元元年(1264),营建中都(后称大都),以开平府为上都。其后始行两都巡幸之制,上都为夏都,每年4至9月,元帝多在上都处理政务。顺帝至正十八年(1358)十二月,红巾军刘福通部攻克上都,焚毁宫阙。 明洪武二年(1369)六月,明将常遇春、李文忠兵入上都,设开平卫。八月,于多伦诺尔置开平左屯卫。 永乐二十二年(1424),明成祖第五次率军征讨蒙古阿鲁台部,七月,返途中病死于榆木川(多伦县域西北部)。 明宣德五年(1430),开平卫驻所南移独石堡,开平卫废弃,多伦地境渐为蒙古游牧区。 清顺治八年(1662),顺治帝出独石口巡幸塞外,驻跸上都河(多伦县域西北部)。 康熙十四年(1675),归附清廷的蒙古察哈尔部趁三藩之乱起兵叛乱,被清军所败,札克萨(执政官)布尔尼被杀。将察哈尔部众从辽东迁至宣化、大同以北,混同原居此地的喀尔喀、厄鲁特部降众,编为察哈尔八旗。多伦县域为察哈尔左翼正白、镶白、正蓝旗的驻牧地。 康熙二十八年(1689),漠西蒙古厄鲁特准噶尔部首领噶尔丹乘漠北蒙古喀尔喀三部内乱之机,率众击走喀尔喀,强占漠北。哲布尊丹巴活佛带领喀尔喀三部十余万众南下,内附清廷。次年,噶尔丹沿哈拉哈河南犯内蒙古,遭到清军迎击。乌兰布通之战,噶尔丹惨败,逃入漠北。 康熙三十年(1691)五月初三至初七,康熙帝在多伦诺尔召集退入漠南的哲布尊丹巴活佛、喀尔喀三部首领以及内蒙古各王公旗主48家举行会盟,宴赏各部,并依照漠南蒙古的规制对喀尔喀各部编设盟旗,确立了清廷对外蒙古的统治。这次会盟,史称“七溪会盟”、“多伦诺尔会盟”或“康熙会盟”。会盟后,应蒙古各部所请,在会盟地多伦诺尔新建喇嘛庙(汇宗寺),并允许汉人来此经商贸易。 康熙三十五年(1696),废除明朝“马市”,开辟归化、张家口、多伦诺尔等贸易地点。 康熙三十八年(1699)九月,康熙帝巡视塞外,自多伦至张家口。 康熙四十年(1701)七月,康熙帝再至多伦诺尔拈香礼佛,并视察寺庙工程。着令在多伦诺尔设立喇嘛印务处,以章嘉呼图克图(呼图克图,蒙语,意为圣者)为札萨克达喇嘛,掌管内蒙古喇嘛教事宜。内蒙古49旗各派一名喇嘛到该寺礼佛,形成“家各一僧”制度。外蒙古亦依照这一制度,各派僧人到多伦诺尔住持。 康熙四十二年(1703),开始营建承德避暑山庄。避暑山庄建成后,清廷对蒙古各部王公的会多在承德举行,逐渐取消了在多伦诺尔的“间岁一巡”之制。 康熙四十四年(1705),康熙帝视察寺庙,内蒙古各旗王公汇集迎接,献“九九”之礼。康熙着令章嘉呼图克图久住多伦诺尔。 康熙四十五年(1706),册封章嘉呼图克图为“灌顶普善广慈大国师”,成为与西藏的达赖、班禅、外蒙古的哲布尊丹巴齐名的藏传佛教四大宗教领袖之一。 康熙四十九年(1710),多伦诺尔因庙而兴,民、商渐聚,在汇宗寺南2里形成集镇,俗称买卖营(旧营)。是年,于买卖营设置兴化街(今多伦诺尔旧城南半部)。其时,城周长12里,编13甲,有兴盛、福盛、义合、兴隆、富善、永乐、太平、仁和、承恩、棋盘、永盛、惠安、永安13条街道。 康熙五十一年(1712),汇宗寺工程告竣。 康熙五十二年(1713),康熙帝视察汇宗寺,向章嘉呼图克图宣布:“黄教之事,由藏向东,均归尔一人掌管。” 康熙五十三年,康熙帝为汇宗寺御笔题额“汇宗寺”,赐匾“声闻届远”,立御碑一通。 康熙五十五年(1716),兴化街“市肆鳞繁,货财骈集,日新月异,获三倍之资”。河北籍商贾集资兴建直隶会馆(三官庙)。 雍正五年(1727),清廷发帑金十万两于汇宗寺西南为第二世章嘉呼图克图新建另一座喇嘛庙(善因寺),九年,寺成。雍正帝御笔题额“敕建善因寺”,赐匾“慈云广被”,立御碑一通。 雍正十年(1732)七月,设多伦诺尔理事厅,隶属直隶省口北道,掌管察哈尔左翼正白、镶白、正蓝、镶黄四旗及内札萨克、外喀尔喀130余旗蒙民诉讼、交涉以及命、盗等案,并查缉逃匪,审理汉人商铺争讼诸事。十月,在多伦诺尔设驻防千总,隶多伦诺尔厅。 同年,准噶尔部入侵喀尔喀蒙古,哲布尊丹巴二世活佛移居善因寺。内外蒙古两大活佛住持于此,多伦诺尔成为蒙古地区的宗教圣地,香火盛极。 乾隆三年(1738)七月,多伦诺尔设驿递,专送内蒙古49旗、外蒙古喀尔喀以及归化城等处公文。 乾隆六年(1741),哲布尊丹巴活佛返回喀尔喀。为安置随活佛而来的商民,在兴化街东北开辟新营,称新盛街,周长3里,编5甲,建有柔远、宁人、阜财、裕本、通利5条街道。新旧二营构成现多伦诺尔旧城区的用地格局。 乾隆十年(1745),山西籍商人集资修建山西会馆。 同年八月,乾隆皇帝自围场抵多伦诺尔,驻跸善因寺附近,会盟蒙古诸部,宴赉哲布尊丹巴活佛及各蒙古札萨克。次年,派钦差至多伦诺尔,赐汇宗寺“性海真如”匾,赐善因寺“智源觉路”匾。 乾隆二十六年(1761),于张家口置察哈尔都统,张家口逐步成为察哈尔地区的政治中心。 同年,建于雍正年间的清真南寺得以扩建。 乾隆二十八年(1763)五月,三世哲布尊丹巴活佛由西藏赴热河觐见乾隆皇帝,途经多伦诺尔,由章嘉活佛为其授戒。 乾隆四十五年(1780)夏,六世班禅从西藏赴热河,途经多伦诺尔,驻跸汇宗寺,为僧侣讲经七日。 乾隆四十六年(1781),四世哲布尊丹巴活佛从西藏赴库伦(今乌兰巴托)途经多伦诺尔,章嘉活佛为其剃度,授沙弥戒。 嘉庆三年(1798),伊斯兰教徒牛马行商人集资修建清真北寺。以后经过扩建,成为多伦诺尔规模最大的清真寺。 道光十三年(1833),多伦诺尔农业受灾,民众乏食,清廷破例赈济。(清例:口外流民租种旗地,遇灾不赈。) 道光十九年(1839),哲布尊丹巴“自备费用”赴京觐见清帝,此年返回外蒙古,从此,历代哲布尊丹巴再也没能进京朝觐。由于国运衰落,且认为蒙古地区局势已稳,清廷对蒙古及喇嘛教的支持力度大不如前,对哲布尊丹巴及章嘉活佛礼遇下降并逐渐疏远。外蒙古向多伦诺尔派驻的僧人逐渐减少。 咸丰元年(1851),多伦诺尔商户达四千余家,其中殷实商号三千余。 咸丰六年(1856),汇宗寺主大殿毁于火。十一年动工重建,同治三年(1864)竣工。庙顶的藏青色琉璃瓦以青筒瓦替代。 光绪元年(1875),再修清真南寺。 光绪五年(1879),穆斯林民众集资兴建清真西寺。 光绪七年(1881),改多伦诺尔理事厅为多伦诺尔抚民厅。 光绪十年(1884),由举人郑次超和秀才严文元等创办兴化书院,以授经为主,并在书院内兴建孔子庙。 光绪十九年(1893),俄国人波兹德涅耶夫第二次来多伦考察(前次在光绪四年),回国后著《蒙古及蒙古人》一书。书中称多伦诺尔税关之税收“近年来大大减少了。汇宗寺有内外蒙古喇嘛五百多名,善因寺有四百多名。”(鼎盛之年,两寺僧人多达三四千人。) 光绪二十一年(1896),俄国商队至多伦诺尔进行贸易。 光绪二十五年(1899),英国商人至多伦诺尔进行贸易活动。 光绪二十九年(1903),中东铁路(或称东清铁路)全线通车,内外蒙商路发生变化,此为多伦商贸业步向衰落之始。 光绪三十年(1904),外国商人在多伦诺尔先后开设洋行,包括英国庆昌和,美国美丰、德成,德国新大兴,日本三井、怡和计六家。多伦诺尔设商公所,管理商务。 光绪三十二年(1906),大成玉铜铺为巴尔虎旗那木果尔寺铸造内蒙古最大的铜法器,名时轮金刚城,历时36年完成。因佛教兴盛之故,多伦诺尔的铜器铸造业发达,“工艺精好,为世所称道。” 光绪三十四年(1908),多伦诺尔设现代邮政机构(初为邮寄代办所,三年后改为邮政局),开通北京至多伦诺尔邮路。 同年,改兴化书院为高等小学堂。 同年,回民集资兴建清真中寺。 宣统元年(1909),维修扩建山西会馆,历时三年,晋商出资者千余家。 宣统三年(1911),辛亥革命爆发,清廷退位,哲布尊丹巴活佛宣布外蒙古独立。内外蒙古之间佛事与商贸活动大幅度退减,多伦诺尔渐次衰落。 民国元年(1912),汇宗寺、善因寺之章嘉活佛、甘珠尔瓦活佛进京谒见民国临时大总统袁世凯。袁世凯加封章嘉“宏济光明”法号,加封甘珠尔瓦“圆通善惠”法号。 民国二年(1913),外蒙古军队侵入锡林郭勒与察哈尔地区。七月,察东镇守使王怀庆部队与外蒙古军队在昭奈曼苏默(元上都)激战,收复蓝旗和白旗。其间,与外蒙古军队有密切接触的甘珠尔瓦活佛被枪杀。九月,外蒙古军队八千人进攻多伦诺尔,王怀庆以三千官兵守卫,战斗两昼夜,因国民政府与外蒙古的和谈而停战。兵乱过程中,汇宗寺活佛巧尔计起兵迎合外蒙古军队,后被张家口都统田中玉诱杀。 同年,第六世章嘉呼图克图离开汇宗寺,驻五台山,再未回到多伦诺尔。 同年,废多伦诺尔抚民厅,设多伦县。 民国三年(1914),国民政府宣布开放张家口、归绥、多伦、赤峰等地为商埠,允许外国人居住和经商。其年,多伦诺尔大小商店700余家。 民国八年(1919),小河子河洪水,流量400立方米/秒,冲走城东三道街民房三百余间。 同年,改多伦商公所为商务会,受中华全国总商会领导。山西籍商人为会长,会董席位16个,河北籍商人为副会长,会董席位14个。 民国十年(1921),多伦县警察局长改由商会委派。 民国十三年(1924)五月,五世甘珠尔瓦活佛从青海安多至北京觐见民国总统曹锟,曹颁赠其“甘珠尔瓦诺门汗呼图克图”法号。六月,抵多伦诺尔坐床。同年,民国政府停止对汇宗、善因两寺的财政补贴。此前,每年给两寺补贴12000元,后减至6400元。 民国十四年(1925)年,多伦现洋缺乏,由商会指定殷实商号数家担保,发行纸币10余万元,市面流通。 民国十五年(1926),土匪2000余人围攻县城,驻城警察和保商团200人坚守三日,直至察哈尔督军派兵援救,土匪溃退。 民国十六年(1927)六月,奉军2万余人抵多伦县,国民军与之激战,多伦诺尔失而复得。八月,奉军在骑兵师长穆春统率下第二次攻陷多伦诺尔,对城内外之商铺、民宅、寺院洗劫三日。寺庙、商铺损失惨重,大批僧人、商贾逃离多伦诺尔。由于战乱和经济拮据,继外蒙古之后,内蒙古其它地区的僧人相继撤离多伦诺尔,只剩锡林郭勒、察哈尔两地各旗的喇嘛驻守寺庙。 民国十七年(1928)九月,设立察哈尔省,多伦县属之。其年,多伦县居民7234户30957人,县城多伦诺尔18386人,商户881家。 民国十九年(1930),扩建清真中寺。 民国二十二年(1933)四月,伪满刘桂堂部队由热河进占多伦。五月,以李守信为司令的伪热河游击师击走刘桂堂,占据多伦县城。七月七日,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北路前敌总指挥吉鸿昌率部抵多伦,与日伪军激战五日,收复县城。八月八日撤离。其间,吉鸿昌指挥部驻清真北寺,并曾在山西会馆大戏台发表抗日演讲。抗日同盟军撤离后,多伦诺尔再次被李守信所占领。十二月,修建军用机场,日本关东军参谋长东条英机乘飞机抵多伦。 该年,汇宗寺和善因寺的十三位活佛几乎全部离开多伦诺尔,内蒙古喇嘛教中心的地位名存实亡。 民国二十四年(1935)三月,在多伦诺尔成立“察东特别自治区行政长官公署”,“察东警备司令”李守信兼任行政长官。冬,德穆楚克栋鲁普亲王(德王)在长春面见日本关东军司令植田廉吉后乘飞机至多伦诺尔,与李守信晤谈。年底,李守信离多伦诺尔,进驻张北。 民国二十六年(1937)七月,嘉卜寺为傅作义部石玉山袭击,德王避难于多伦诺尔。八月,日军增兵多伦,在多伦诺尔成立察哈尔派遣兵团司令部作战指挥所,由东条英机指挥向张家口和察哈尔全省入侵。 民国二十八年(1939)九月,由德王和李守信出任正副主席的“蒙疆联合自治政府”在呼和浩特成立,领有巴彦塔拉(赤峰)、察哈尔、锡林郭勒、乌兰察布、伊克昭(鄂尔多斯)五盟与晋北(大同)察南(张家口)两厅,多伦县为其统治。 民国三十一年(1942),取消汇总、善因两寺13家佛仓的沙毕纳尔(寺庙属民)使之政教分离。(两寺兴建以来,多伦县部分地域属于政教合一的喇嘛印务处管辖,不受地方行政辖使。)宗教印务处所属地域及人口纳入新设的多伦诺尔旗,旗县同城,均驻多伦诺尔。 民国三十四年(1945)八月,苏蒙联军进驻多伦,日本军政人员溃逃。蒙古国之内蒙古慰问团召集各旗在多伦诺尔开会,宣布成立察哈尔盟临时政府、多伦诺尔苏维埃市,与多伦县、多伦诺尔旗均驻多伦诺尔。中共平北地委察蒙地分委派员抵达多伦开展工作。 同月,苏蒙联军焚毁汇宗寺主庙大殿,并纵容城内居民劫掠汇宗寺和善因寺的所有殿宇。九月后,苏蒙军队拆取寺庙门窗和梁柱烧火做饭,两寺一半以上的仓庙被拆毁。汇宗寺最后一位活佛第五世甘珠尔瓦逃往北平。 民国三十五年(1946)一月,苏蒙联军撤离多伦回国,中共政权入驻多伦诺尔。十月,国民党军队占领多伦诺尔,成立察哈尔第一专员行政公署。 同年冬,强征民夫,修筑多伦县城城墙。 民国三十六年(1947),撤销多伦诺尔旗,其辖地划归正蓝、大右、明安三旗。 民国三十七年(1948)四月二十三日,以冀热察军区独立七师为主力的解放军进攻多伦诺尔,经5小时战斗,解放县城。 1949年5月,撤销多伦市建制,改设多伦县城关区。 1950年8月,多伦县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属察哈尔盟。 1953年,汇宗、善因两寺仅存的20余名喇嘛组织喇嘛宗教会,掌管宗教事务,参加劳动,自食其力。 1958年10月,察哈尔盟并入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属锡林郭勒盟。同年,城关镇改为城关人民公社。 1966年,汇宗寺仅有的几名喇嘛被游街批斗后遣送原籍。残存文物被毁。县城内其他古迹寺庙相继被毁。 1971年,善因寺主庙大殿被拆除。 1981年春,县政府拨款维修城关镇清真中寺,穆斯林恢复宗教活动。 1984年,城关人民公社改为城关镇,恢复居民委员会。 1987年9月26日,多伦县人民政府发布文件([87] 多政发字第81号),公布汇宗寺、善因寺、山西会馆、兴隆寺、四座清真寺、碧霞宫、城隍庙、砧子山古墓群、辽代古墓、东凉亭遗址和清代商号院落共计11处文物古迹为多伦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89年,锡林郭勒盟公布第一批全盟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山西会馆和砧子山古墓群位列其中。 1994年,多伦县被列入国家级贫困县。 1995年,汇宗寺、善因寺、山西会馆被列为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99年,多伦县城关镇更名多伦诺尔镇。 同年,多伦县粮食局迁出汇宗寺章嘉仓,章嘉仓及其东侧的主寺残存建筑的陆续修缮。 2001年6月,汇宗寺被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5年6月,章嘉仓修缮告竣,举行开光大典,恢复佛事活动。 2006年5月,多伦诺尔老城的山西会馆、清真寺等9处文物建筑被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附录二 多伦诺尔文物古迹汇要     1            汇宗寺 汇宗寺位于多伦县新城区北部,蒙古语称“呼和苏默”,意为青庙,因殿顶覆以青蓝色琉璃瓦而得名。因较善因寺建造早,位置居东,也称旧庙、东庙,俗称东大仓。汇宗寺始建于康熙三十年(1691)。康熙皇帝亲征噶尔丹在乌兰布通获胜后,为安定北部边疆,御驾多伦诺尔与内外蒙古诸部王公举行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多伦诺尔会盟”。为纪念这次会盟,应蒙古各部之请,在多伦诺尔建设一座政教合一的藏传佛教寺院,即汇宗寺。 汇宗寺各庙分布示意图 汇宗寺为一群体建筑,整体建筑坐北朝南,南北长约500米,东西宽约600米,占地总面积27.5公顷,由工部“样式房”掌案雷发达父子设计。汇宗寺建筑群中,主庙位于中部,院落呈长方形,红墙绿顶,院二进,门两重。主轴线由前向后分布有影壁、跳舞场、山门、天王殿、正殿、释迦牟尼殿、工阿佛殿等。沿轴线对称分布有旗杆、钟鼓楼、会盟碑及东西配殿。 正殿是寺庙群的中心建筑,楼二重,每层广七间,深五间,砖木结构。重檐歇山顶,覆以青蓝色琉璃瓦。殿顶置大型风磨铜宝顶,密宗法轮金钢圈一个和金羚羊两只,其余脊兽鸱吻俱全,飞檐斗拱,雕梁画栋,十分精美。大殿后覆钵体型石基座上置鎏金铜鼎一个,鼎两侧各竖汉白玉石碑一通,其一即为御制“康熙会盟碑”,由满汉藏蒙四种文字铭刻。 汇宗寺主庙两翼建有10处佛仓、5处官仓以及众多当子房。仓,蒙语,寺庙之意,每个仓均为一个独立寺庙。十五处仓布局紧凑,之间或隔墙相邻,或前后错落,与排列整齐的当子房形成一条条整齐的街道。 汇宗寺后殿及会盟碑 汇宗寺大殿遗照 佛仓是活佛起居并带领所属喇嘛诵经的场所,佛仓都以各活佛的名称而命名,分别为章嘉呼图克图仓、甘珠尔瓦呼图克图仓、阿嘉葛根仓、锡勒图葛根仓、巧尔计葛根仓、喇果葛根仓、达赖勘布葛根仓、毕力格图诺门汗仓、墨尔根诺门汗仓、济隆葛根仓。佛仓依据各活佛地位的高低确定占地面积和建筑规格,其中规模最大的佛仓是章嘉活佛仓,位于主体庙西侧,主要建有照壁、山门、前殿、正大殿及配殿等。甘珠尔瓦佛仓原为雍正皇帝赐给远嫁外蒙古首领的公主的花园式别墅,房屋二百间,取名会心寺,嘉庆帝将此寺赐予甘珠尔瓦三世活佛。 官仓是管理寺院日常事务和财务、主持操办宗教活动、为朝廷念经祈愿的场所,五处官仓分别是:掌管大殿的一切法事的大吉瓦仓,掌管三大法会(正月祈祷会、七月嘛呢会、八月丹珠尔传读会)的图木图仓,祭祀观世音的农乃仓,祭祀阴阳佛的桑兑仓和掌管百日法会的却来仓。 汇宗寺建成后,朝廷命内外蒙古一百二十余旗各派一名大喇嘛常驻汇宗寺。当子房即为各旗派遣喇嘛的住所,同时也是各旗宗教事务接待往来人员及对外联络的场所。善因寺建成后也同样建有当子房,两寺共有当子房一百余处,近千间。当子房为砖木结构,自成院落,布局严谨,规格相近。内建正房三间,供奉佛像,为诵经祭祀之地。东西耳房各一至二间,供人居住。另建东或西厢房二至三间,作为厨房、仓库之用。 汇宗寺作为漠南藏传佛教中心,其宗教职能齐备,各级别的喇嘛众多,清朝最繁荣时期,汇宗寺和善因寺的喇嘛多达三四千人。 过去,汇宗寺每年都要举办几次大型的宗教活动。最令人瞩目的是每年农历六月中旬的庙会,它是喇嘛教最大的法事活动。庙会期间,各部蒙古王公贵族、僧侣、普通牧民和商贩从各地云集而来,会场人流如潮,毡房环绕,列车布阵,观赏盛大的宗教活动和赛马、射箭、摔跤等文体活动。六月十三至十五日,要举行喇嘛教独特的舞蹈,称跳鬼,蒙语称“奇雅姆”,主要有供养舞、地镇舞、降魔舞等。 汇宗寺六月十五法会之喇嘛舞 汇宗寺建筑规模宏大,布局紧凑合理,传承了汉式建筑艺术的精华,从整体布局到外观都别具一格。对研究漠南蒙古的历史、政治、经济、宗教、文化、艺术、社会生活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价值。 汇宗寺当子房,现用于民居 咸丰六年(1856),汇宗寺大殿遭遇火灾受损,五年后重修,并于同治三年(1864)竣工,以灰筒瓦替代琉璃瓦。民国初期,由于军阀混战,社会动乱,寺院经费不足等原因,僧众不断减少,诸多设施闲置,终因疏于管理和维护而渐次毁废。日伪占领时期,部分当子房改为民居。民国三十四年(1945),汇宗寺大殿和部分殿堂被苏蒙联军焚毁,寺内大批珍贵文物和经卷流失。 解放初期,只有少数喇嘛占用部分殿堂开展宗教活动,多数房屋渐被拆除,或改建占为它用。“文革”期间,又有一些殿堂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仅有被占用的章嘉活佛仓等部分建筑得以保存。现存仓口(寺院)房屋127间,当子房(僧院)房屋99间。 1987年,汇宗寺被确定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5年被列 修缮后的汇宗寺外景(左为章嘉仓,右为主庙山门) 为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1年被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保护这一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多伦县于2000年4月对章嘉仓及汇宗寺主庙中轴线的残存建筑进行修缮,并向游人开放。2005年,章嘉仓举办开光大典,重新恢复佛事活动。 2            善因寺 善因寺各庙分布示意图 善因寺位于多伦县新城区西北,汇宗寺西南0,5公里处,蒙语称“锡拉苏默”,意为黄庙,因主殿庙顶覆以黄色琉璃瓦而得名。因较汇宗寺建造晚,寺址居西,又称西庙、新庙,俗称西大仓。善因寺是由清政府拔帑金十万两于雍正九年(1731)建成的又一规模巨大的藏传佛教寺院,主体建筑仿西藏达赖喇嘛所居都岗式建造。善因寺占地面积18.4公顷,建有影壁、舞场、山门、钟鼓楼、碑亭、天王殿、正殿、释迦佛殿、东西配殿、官仓、佛仓、雍正行宫(乾隆十年赐予章嘉活佛)及当子房、白塔等。 善因寺正殿遗照 善因寺正殿其基础呈正方形,边长35米,殿高近20米,楼二重,木质结构,每层广纵各七间,堂柱皆空以泄雨水,殿顶覆黄色琉璃瓦,整体建筑金碧辉煌,雄伟华丽,巍峨壮观。正大殿后建有东西配殿,三间后殿为歇山式,殿顶皆覆黄色琉璃瓦。 民国初年,庙会期间的善因寺 善因寺建有官仓5处,佛仓3处,其职能与汇宗寺相同。3处佛仓分别为那木海葛根 修缮后的章嘉仓正殿 仓、额木齐葛根仓、洞阔尔葛根仓。 善因寺北原建有白塔,是为纪念一位圆寂的活佛而建,又称“喇嘛塔”。塔基呈方形,用条石砌筑,塔身用青砖砌成,塔顶为多棱体,宝顶铜质。塔身内安放圆寂活佛的遗体,呈坐姿,其塔前开小窗,隔窗玻璃可见活佛真身。每年正月和六月,有喇嘛和蒙民前来朝拜祭奠。 修缮后的善因寺山门 康熙四十年(1701),在多伦诺尔设置管理蒙古地区喇嘛教事务的管理机构——喇嘛印务处,是宗教与政权并立、政教合一的权力机构。最高活佛章嘉呼图克图执掌教权。善因寺建成后,喇嘛印务处由汇宗寺迁至善因寺正殿东北侧,民国初年迁入大吉瓦仓。 善因寺整体建筑雄伟壮观,富丽堂煌,殿厅楼阁错落有致,建筑艺术风格独特,即有汉式建筑的传统,又有蒙满藏三族建筑特点,是研究、了解清代蒙古地区社会生活与艺术文化的珍贵样本。 成为居民院墙的那木海葛根仓影壁 善因寺于民国初年衰败,屡遭兵匪洗劫,1945年再次遭苏蒙联军之难,大部分建筑被毁,宗教文物丧失殆尽。1971年,善因寺正殿被彻底拆除,为后人留下无限遗憾。现仅有善因寺主庙的山门、钟楼、天王殿以及雍正行宫北侧的营房与库房留存。 原用于多伦粮库的善因寺库房 1987年,善因寺被列为多伦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5年升级为自治区级文保单位。近年,在修缮汇宗寺章嘉仓的同时,对善因寺山门和天王殿进行了抢救性修缮。 3            山西会馆 山西会馆又称伏魔宫,位于旧城西南部。清代,多伦诺尔经济繁荣,商贾云集,以山西籍商人为数最多。为便于经济贸易活动,山西籍商人集资建山西会馆。乾隆十年(1745)始建,乾隆十四年竣工。后又在乾隆、道光和宣统年间多次维修扩建,渐成规模。 山西会馆座北朝南,由四进院落组成,占地面积0.52公顷,现存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共有房舍百余间,建有大牌楼、钟鼓楼、大山门、大戏台、小戏台、二山门、东西长廊、东西厢房、正殿等建筑。 山西会馆外景 大牌楼高7米,东西两侧各有小牌楼一座,雕梁画栋蔚然壮观。大山门悬山式。大戏楼坐南朝北,高约10米,楼基为长方形大石条砌筑,呈“凸”字型,前台卷棚歇山式,后堂两配式,屋顶主悬山配硬山,梁头作兽形木刻。大戏楼北面是二山门,其左右两侧设钟鼓楼。正殿为勾连搭结构,面阔五间,前厢三间,殿内塑关公、周仓、关平塑像,三尊塑像堪称清代民间雕塑艺术的上乘之作。 大戏台 山西会馆建筑群体设计精湛,匠心独具,楼台厅廊舍殿错落有致,梁栋厢椽牙柱上无不绘有以三国故事为主兼有山水花卉、禽兽的精美彩色图案,整体建筑呈现典型的黄河文化建筑艺术风格。大戏楼体形高大,台前仅有两根明柱支撑,其建筑风格具有独到之处,全国亦属罕见。 山西会馆关帝庙 山西会馆是当山西籍商人结社、集会、议事和娱乐活动的场所,每逢农历五月十三(关公磨刀日)为山西籍人及各大商号集会议事之日,并唱戏庆贺,上演剧种以晋剧(山西梆子)为主,其次为河北梆子等多种传统剧种。时至今日,在大戏台演员化妆室的墙壁上,仍保留着清代中晚期至民国年间来此演出的各戏班留言、留名百余条。 1933年7月,爱国将领吉鸿昌收复多伦后,在山西会馆召集万人大会,号召民众团结抗日救国。为此,多伦县政府于1996年在山西会馆树立了吉鸿昌将军立姿全身汉白玉质雕像。 “文革”期间,山西会馆遭破坏,部分建筑被拆除,2006年起陆续对现存建筑进行了修缮。1987年,山西会馆被确定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9年和1995年成为锡林郭勒盟和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文保单位,2006年,作为“多伦诺尔古建筑群”的首要的代表性建筑,被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4            清真寺 多伦诺尔商埠形成后,随着各地商人的不断涌入,北京、河北、宁夏、陕西、山东等地回族商民日渐增多,伊斯兰教随回族商民的迁入而传入多伦诺尔。从清代雍正至光绪年间,在多伦诺尔城内先后由穆斯林募捐集资建起了5座清真寺,并因其方位称为清真东、南、西、北和中寺。清真南寺建造年代最早,北寺建筑规模最大。除清真东寺被拆除外,其它4座寺院作为“多伦诺尔古建筑群”于2006年成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南寺大殿现状 清真南寺位于旧城太平街,是多伦诺尔最早兴建的清真寺,清雍正五年(1727)始建,乾隆二十六年(1761)扩建,属伊斯兰新行教派。原占地面积2083平方米,建筑面积693平方米,现仅存寺门、礼拜大殿和南北讲堂。大殿座西朝东,呈“中”字型,为三个单体勾连搭形式,后开间上原有六角亭顶。1933年,回族上层人士曾在此寺宴请吉鸿昌将军。 东寺原景 清真北寺(又称北大寺)位于旧城二道街。嘉庆三年(1798) 由来自宁夏甘肃牛羊行回商集资兴建,属伊斯兰古行教派。北寺经以后多次扩建,成为多伦诺尔最大的清真寺,占地面积3483平方米,建筑面积1106平方米,主要建筑有正大殿、南北讲堂、大小浴室、对厅、寺门、井亭、后门等。大殿座西朝东,建筑面积335平方米,平面整体呈“申”字型,为四个单体勾连搭勾制。前抱厦三间为卷棚歇山式,中卷棚硬山面阔5间,后明脊硬山式面阔5间,最后是窖殿(邦克楼),下层歇山式,上层带回廊,盔顶。大殿高十余米,坐落在石台基上,为旧城五座清真寺中最为豪华的建筑。北大寺曾在穆斯林中有较大影响,内地许多清真大寺的著名阿訇曾先后在此寺任教长。1933年,吉鸿昌将军攻克多伦后,曾在清真北寺短住。1979年,多伦县水泥厂从北寺迁出,县伊斯兰协会接管该寺。2007年,北寺再次进行维修。 清真东寺位于旧城南靖门外,现为多伦一中用地,始建于同治八年(1869),属伊斯兰古行教派。整体占地面积2836平方米,建筑面积716平方米,建有寺门、浴室、南北讲堂、礼拜大殿等。“文革”时期被拆除。 西寺大殿现状 清真西寺位于旧城大西街,由宁夏甘肃骆驼脚行之回民捐资兴建,始建于光绪五年(1879),属伊斯兰古行教派。其占地面积2852平方米,建筑面积747平方米,主要建筑有寺门、对厅、浴室、南北讲堂、礼拜大殿等。礼拜大殿建筑风格为中国古典式,座西朝东,建筑面积267平方米。大殿开间呈“中”字型,为三重勾连搭制式,前堂卷棚歇山三间,中硬山面阔五间,后有三间硬山式。整体建筑结构融入了中国古典式和阿拉伯式相结合的建筑风格。“文革”期间寺门和南北讲堂被拆除。 中寺大殿 北寺邦克楼 清真中寺位于旧城南翔风街(南墙缝),光绪三十四年(1908) 始建,1930年扩建,属伊斯兰古行教派。中寺占地面积1850平方米,建筑面积750平方米,建有寺门、影壁、北讲堂、浴室、配房、礼拜大殿等。大殿座西朝东,呈“中”字型,三重勾连搭制式。前抱厦三间卷棚歇山式,中硬山房五间,后为硬山式三间,为中国古典式建筑,殿内外彩绘为典型的阿拉伯艺术风格。寺内现存光绪及民国年间一些名人、学士题赠的匾额。1974年,当地穆斯林集资修缮清真中寺,现为回族群众进行宗教活动的主要场所。 5            兴隆寺 兴隆寺山门 兴隆寺俗名佛殿,位于旧城长盛街,建于清雍正十二年(1734),是北京延庆县隆昌寺、河北怀来龙潭寺之下属寺院,由多伦商民募捐集资,龙潭寺老方丈主持筹建,属汉传佛教寺院。兴隆寺座北朝南,四合院式布局,砖木结构。建有硬山式山门、楼阁式配房、钟鼓二楼及硬山式正殿、配殿、过殿等。 正殿黄琉璃瓦覆顶,内中供如来佛塑像,左供观音、文殊、普贤三位菩萨,右奉天、地、人三皇,东西列十八罗汉。正殿前有东西偏殿各一间,东供鲁班,西供药王。 兴隆寺在咸丰年间香火最盛,有和尚近百名。民国期间,寺院住持吸毒成瘾,渐次变卖庙产,至1949年,兴隆寺的建筑规模已大为削减。 兴隆寺建筑群斗拱飞檐,雕梁画栋,色彩艳丽,设计精巧,布局紧凑,是典型的汉式建筑,其建筑制式以及雕刻彩绘均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 兴隆寺现占地面积1400平方米,“文革”期间,正殿和西偏殿被拆毁,现存山门、楼阁式配房、二过殿、东配殿(鲁班殿)、钟楼保存较完整。2006年,作为“多伦诺尔古建筑群”之一被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6            碧霞宫 碧霞宫位于旧城东盛大街中段,俗称娘娘庙,回族人称泰山庙,建于清乾隆四年(1739)。寺院座西朝东,原占地1250平方米,有大殿4间、偏殿2间、配殿6间、钟鼓楼各1座,其它厢房6间。院中方石铺地,有古柳、古杨各一株,枝繁叶茂。 碧霞宫正殿 碧霞宫牌楼 临街的方石台基上原建有牌楼,形式精巧,别具一格,双重檐歇山式木质结构,四柱三间,以青筒板瓦覆顶,如意斗拱承托,飞檐各挂风铃,牌楼底檐下正中悬挂 “碧霞宫”匾。正殿为砖木结构,底座由长方形条石砌成,前包厦为卷棚歇山形式,南北二面皆为窗隔。大殿供奉云霄、碧霄、琼霄三娘娘。碧霞宫在咸丰年间香火最盛,每年旧历四月十八开办庙会,当时每天的香客可达数百名。碧霞宫建筑布局紧凑,高低错落,门窗、柱檐等部位均施彩绘,是多伦诺尔古建筑的代表性建筑之一。 “文革”期间,牌楼、山门、钟鼓楼被拆除,现存正殿、南北配殿和耳房。2006年,作为“多伦诺尔古建筑群”之一被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7            三官庙 兴隆寺外景 三官庙又称灵佑宫,位于旧城兴隆街,康熙五十五年(1716)由河北籍商人捐资兴建,称“直隶会馆”,是河北籍商人结社、集会、议事和娱乐活动的场所。三官庙置院二进,整体建筑以砖木结构为主,建有戏楼、过殿、大殿、偏殿、钟鼓楼、配殿、观戏楼、文昌魁星阁等。 文昌魁星阁 文昌魁星阁(俗称三官庙亭子)是三官庙最为引人入胜的建筑物,高约15米,鹤立城区,是当时多伦诺尔的最高建筑。阁亭下层为门道,行人可由此出入庙堂,中层供文昌君,三楼供魁星。楼阁四周为隔扇,外环设防护栏杆,宝顶呈十字脊扣盆形,上置一风磨铜三股叉,其功能不仅泄雷电,还增加了阁身高度,使之更为秀美和精巧。三官庙另有供奉天、地、水三官的正殿以及供奉关公、地藏、龙王、土地、山神、火神、水仙、草仙、酒仙诸神的附属殿堂。 民国以后,三官庙屡遭破坏,解放后尚存的文昌魁星阁在“文革”期间亦被拆除。 8            城隍庙 城隍庙殿内壁画 城隍庙旧影 城隍庙位于旧城城隍庙西段,建于乾隆二年(1737)。城隍庙座北朝南,建有山门、耳门、东西廊庑、钟鼓楼、正大殿、东西配殿、戏楼、牌楼、观戏楼和后宫等,均为汉式建筑风格。山门前的石墩上原有一对体似真狮大小的铜狮,制作精美,精美绝伦,乃是多伦诺尔铸铜工艺的生动展现。城隍庙内的各类彩绘,色彩华丽,画工细腻,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 城隍庙“文革”期间破坏严重,殿堂多数毁圮,现仅存东配殿6间、西配殿6间。2006年,作为“多伦诺尔古建筑群”之一被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9            聚兴昌宅院 位于旧城二道街南段的县党校院内,为山西籍旅蒙商聚兴昌的宅院,建于清嘉庆年间。三进院落,南北走向,均有东西配房。 聚兴昌宅院 聚兴昌在民国初年由于动乱开始衰落,1933年侵华日军占据该院落,伪蒙疆政府的头目李守信在此会晤德王及日本关东军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等人。后为李守信的重要部下尹宝山的府邸。 该宅院现存大门3间、前院正房3间、南房5间、后院正房5间、配房17间,建筑整体结构框架完好。2006年,作为“多伦诺尔古建筑群”之一被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0      同知署 清雍正十年(1732)七月,设多伦诺尔理事厅(为口北三厅之一),最初未派专职同知(理事厅最高长官)而由独石口厅管站员外郎关宁兼管。后,岱通为多伦诺尔理事厅首任专职同知。乾隆元年(1736),岱通主持在兴华镇(旧买卖营)东北二里处建多伦诺尔理事同知署,为多伦所建正式官衙之始,同知署衙址位于今府前街原多伦政府所在地位置,座北朝南,三进院布局。 光绪七年(1881)改理事厅为多伦诺尔抚民厅(俗称二府衙门),1913年废多伦诺尔厅设多伦县,日伪占领时期设多伦县公署,1945年苏蒙联军组建多伦诺尔苏维埃市政府,1948年中国共产党在多伦县建立人民政权,地方行政建制虽然经历了不同历史时期的多次演变,这里却一直做为地方最高权利机构的所在地,而其建筑经过多次翻修、改建、增减设施,始建时的原貌已完全消失。 11      协台衙门 清光绪十一年(1885),多伦诺尔设协台衙门,管理二千名八旗兵。其衙署位于牛市街北端路西,座西朝东,三进院落。 民国元年(1912),察东镇守使傅良佐住此,人称“大帅衙门”。民国二年(1913),淮军将领王怀庆任察东镇守使时仍住在这里。之后继任察东镇守使均居此办公,以后一直为军事机关所用。日伪时期被日本军司令部占用。后,在其北边建“公会堂”,为会议、娱乐场所,解放后,“公会堂”仍使用,改称俱乐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被拆除。 12      商务总会 又称商会,位于旧城区兴隆街南端,始建于光绪三十年(1904),有过街厅、门卫、议事厅、办公室、勤杂室等组成,占地面积800平方米,现为民居。 多伦诺尔商埠形成后,山西和河北两地商人占多数,并分别成立各自的商社(会馆)。由于两社商人在商品经营中经常发生纠纷,多伦诺尔抚民同知衙署在此地设商公所,负责协调管理两社,裁决两社纠纷。1919年,商公所改为商务会,负责调解店铺诉讼、矫正经营弊端,筹办公益事业,维护市面治安。山西、河北籍商人分别出任正副董事长,下设各行业公会,并组建保商团以保护旅蒙商车队。日伪时期,商会职能大为削弱,1954年改为多伦县工商联合会。 13      孔子庙 位于旧城会馆前街原兴化书院内。兴化书院是多伦诺尔最早的官办学堂,始建于光绪十年(1884),建学堂同时建设孔庙。 孔庙设殿堂三间,前有出厦。殿堂正面放有通贯堂室的长条祭台,设孔子、孟子、曾子及七十二贤牌位。祭台前设供桌。每年春秋第一个丁日是祭孔日,城内各学堂师生及政府官员、社会名流也将参加祭祀活动。 解放后祭孔活动停止,殿堂荒废,2001年被拆除。 14      宝林寺 宝林寺即给孤寺,俗称寄骨寺,位于城郊小营盘村寄骨寺自然村,乾隆九年(1744)年由城内城隍庙出资兴建。旧时,客死他乡,有尸骨还归之习俗。人死之后,因种种原因不便及时将尸骨运回故乡者,只能在郊外择地浮厝,宝林寺即为客死者临时寄存尸骨而建。 此庙坐北朝南,墙体、殿堂均用青色砖瓦构筑。正殿三间,供阎王小鬼,东西大厅各三间用于存放棺木。 宝林寺毁圮年代不详,庙址周围现多有墓地。1913年王怀庆所率淮军与外蒙古军队激战多伦,其战死者除回族官兵葬于回民墓地外,其余全部安葬于宝林寺附近。王怀庆在庙前立碑一通,亲拟碑文,以记其事。 15      南靖门 多伦诺尔不设城墙,以民居的房舍院落相互接连形成围墙。多伦诺尔堡门计6处,设在城市主要道路的入口处,东西方向各两座,南北方向各一座。南堡门又称南靖门,其墙体由砖石砌筑,中间置木质大门两扇,堡门上设有垛口和瞭望台,堡门外左右筑有炮台。解放后,多伦诺尔的6处堡门相继拆除,南靖门是最后拆除的一座,遗址位于多伦一中。 16      东凉亭遗址 东凉亭遗址位于蔡木山乡白城子村,南距多伦诺尔10.5公里处。东凉亭始建于元中统年间,为元世祖忽必烈所建,是元朝皇帝巡幸上都时的一处避暑行宫,又称夏宫。 东凉亭城墙遗址 元时,东凉亭作为距元上都最近的行宫,地理位置十分重要,专置“尚需总管府”,设只哈赤八喇哈孙达鲁花赤,秩正三品,掌握东凉亭行官及游猎供需之事。同时作为大都和上都之间的交通要冲,东凉亭亦是上都通往大都的一处重要交通驿站,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元末,元上都官阙被红巾军焚毁,东凉亭也随之惨遭破坏,渐次毁没。明洪武年间,在上都废墟设开平卫,东凉亭则作为交通要道,仍为明朝的重要驿站,时称“开平东南第一驿”。 汉白玉螭首 东凉亭现存遗址南北长408米,东西宽333米,原东西南各有城门,南门为正门,前有很宽的大道。四面围墙现仅存碎石残基。城内中央有正十字型大土台基一座,四侧有规则布列的小台基9个,大小台基上散布有砖石瓦砾以及黄、绿、蓝釉琉璃瓦残片和汉白玉碎块。城内曾出土汉白玉柱础、石旗杆插座、汉白玉螭首、松木残柱等物。1987年,东凉亭遗址被列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5年成为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7      砧子山元代古墓群 元代古墓群位于蔡木山乡砧子山村一组西北山坡上,西距元上都遗址7公里,古墓以南、北两大墓葬区为主,与四面的山麓的零散墓葬相连成群,分布在约5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地表可以看出的墓茔约700余座。 由于砧子山古墓群屡遭破坏,自治区遂于1990年8月9日对砧子山古墓群南区进行发掘。其中发掘有石莹墙的44座,无莹墙的5座,多数墓穴内是用松柏木匣盛放的骨灰,15座墓葬有尸骨,而有棺木的墓葬仅7座。出土的墓葬品有陶瓷用具、白瓷碗、铜镜、银壶、金银装饰品及大量唐宋时期的钱币等。出土银钱“至元通宝”一枚。铜钱以宋钱居多,唐、五代、金代钱币量少,南宋钱仅见碗一枚。1998年,对砧子山古墓群北区进行清理发掘,出土的器物有双耳罐、小罐、香炉等随葬品。同时出土有“大观通宝”、巴思巴文“大元通宝”铜钱和金质“天下太平”春钱及部分装饰品等。 另外还从砧子山古墓群出土了石碑、砖铭,买地卷、器物上的文字多为汉文。从这些出土的文物可以证实,砧子山古墓群是元朝时期生活在元上都地区汉族人的墓葬地,是内蒙古现存规模最大的一处元代丛葬区。1987年,砧子山古墓群被列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5年成为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8      辽代古墓群 辽代古墓群主要分布于大北沟镇境内吉吉嘎村四组西北山坡上。周边村庄也有少量墓葬分布。经实地考证,分布的墓葬有百余座,墓葬的形制分为四角、六角、八角形。墓室外围全部采用石板围砌,室内用松柏木围砌,墓室距地表层2.5米至4米,墓道向东。出土的文物有辽代三彩盘、影青瓷盏、黄釉瓷壶、白瓷壶、白瓷盒、茶褐色瓷壶、鎏金马具饰片等。吉吉嘎辽代古墓群的发现对研究这一地区当时社会生活习俗、墓葬制度、随葬器物等均有一定的价值。 1987年,辽代古墓群被列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5年成为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      燕秦长城遗址 燕秦长城原以地表土夯筑而成,其遗址贯穿大北沟镇北部,距多伦县城最近点位于大北沟镇西干沟村北5公里处。遗址宽3.5米,残高1.5~2米,在县境内长约42.5公里。 燕秦长城遗址 燕昭王五十二年(公元前300年),燕以秦开为将,击破东胡,扩地千里,遂修筑长城,后经秦代加固,继续使用。金世宗末年至章宗年间,为抵御北方蒙古部落的侵扰,金朝在境内燕秦长城的基础上修建了金长城,成为东起嫩江右岸的尼尔基,西至河套西曲的金界壕的组成部分。 1987年,燕秦长城列为多伦县重点文化保护单位。 20      沙布愣新石器遗址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在多伦县境内先后发现新石器遗址十余处。1998年,在多伦诺尔镇沙布愣村三组西南侧再次发现新石器遗址。遗物分布较多,采集到的石器有刮削器、尖状器等,质地多为玛瑙石,有白、红、绿等颜色,其中以白色居多。刮削器刃部锋利,尖状器人工打制的痕迹可辩,为典型的新石器时代的器物。据鉴定,此遗址是距今6000~9000年前新石器时期人类活动的遗址。 新石器遗址及石器 沙布愣新石器遗址的发现,为研究北方地区古代地理环境和人类活动状况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多伦县人民政府随即将此遗址列入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1      北石门古城廓遗址 位于大北沟镇北石门村二组村东,距燕秦长城1.5公里。遗址东西阔400米,南北长500米,南北两向各有城门。城墙遗址宽2米,残高1米。初步考证为古代戍边将士的兵营,建筑年代不详。1987年,北石门城廓遗址被列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2      王子坟 位于大北沟镇三不管自然村的西梁阳坡上。遗迹东西是山洼,西北两面环山,南与滦河相望,地势险要。地表裸露的遗物有石人、石马、石狮、石龟等,其姿态各异,躯体丰满健壮,但经人为破坏,均已残缺。坟茔曾多次被盗,地表留有盗墓痕迹。经考证,该遗迹是辽代晚期墓葬。据传是一位叫哈庆王子的坟茔。1987年,王子坟被列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3      高丽坟 位于大河口乡二道洼村南的一沙坑中,发现于1988年。墓地四周用铜丝网围圈,墓地前方约五米处原有一座小庙,座北朝南。地表上暴露遗物有破碎的瓦片、砖头、石材及人骨等。采集到的标本有陶瓷片,陶片上纹饰多为“点纹状”。经考证,该墓地为辽代时期墓地,因自然和人为破坏等原因,墓地被沙土埋没。1988年,高丽坟被列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附录三 主要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982.11. [3]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12. [4]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规[1995] 333号文,1995.6. [5]      建设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 50357-2005 [6]      城市建设研究院,多伦淖尔镇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2007.4. [7]      多伦文物古迹,内蒙古文化出版社,2005.5. [8]      多伦县志,内蒙古文化出版社,2000.11. [9]      任月海,多伦文史资料(第一辑),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6.2. [10]  任月海,多伦汇宗寺,民族出版社,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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