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97.180
分类号:Y54
备案号:15706-2005 q日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轻 口巨行 业 标 准
QB/T 1149一2005
代替QB/T 1149一1991
回 形 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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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19发布 2005-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
QB/T 1949一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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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是对QB/T 1149-1991《回形针》的修订。
本标准与QB/T 1149-1991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 修改了产品外形尺寸:
a) 对原标准
1、表2、表3中关于用丝直径的基本尺寸作了修改;
b) 将原标准表1、表2中跷头高极限偏差由0. 5 mm-1. 2 mm修改为跷头高> 0. 5 mm.
— 修改有关属于工艺范畴内的头距尺寸的极限偏差;
— 对原标准中4.1针身的要求进行了修改,其相对应的试验方法也改为目测:
— 取消原标准3.3对原材料的要求:
— 调整了逐批检验的项目、要求、试验方法及其AQL(表5)中不合格品分类,将回形针的夹持
性能和抗锈能力作为B类缺陷,其余列为C类缺陷。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文体用品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信昌文体用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瑞特元昌文化用品(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奥林丹
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上海元昌文体用品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天达文具有限公司、浙江武义龙升文化用品
有限公司、浙江信泰办公用品制造有限公司、武义县光明文具厂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911.
本标准于1991年6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原轻工业部发布的轻工行业标准OB/T 1149-1991《回形针》。
QB/T 1149一2005
回 形 针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回形针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规格的金属回形针。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
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QB/T 3826-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 中性盐雾试验(NSS)法
QB/T 3832-1999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技监局监发【19971172号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3 分类与命名
3.1
3.2
产 品外形
见图 1、图 2.图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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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圆型回形针
产品外形尺寸
见表 1、表2、表3.
图2 三角型回形针 图3 平角型回形针
QB/T 1149一2005
表1 圆型回形针外形尺寸 单位 为毫米
规格代号
丝 径 身 长 身 宽 脚 高 头 距
跷头高
极限偏差基本尺寸极限偏差基本尺寸 极限偏差 基本尺寸 极限偏差基本尺寸极限偏差最 不 尺 寸
2- 0.85
+0..01-0.02
26
一1
7
士0.2
7
士1
5
士1 )05
5.598293' 0.92
69334- 0.92 8
101210508背 1.18
表2 三角型回形针外形尺寸 单位为毫米
规格代号
丝 径 身 长 身 宽 脚 高 头 距
跷头高
基本尺寸 极限偏差基本尺寸 极限偏差 基本尺寸 极限偏差基本尺寸极限偏差饮 pl2飞厢劝足至量 本 入 可
2- 0.85
+0.01
-0.02
25
-1
8.7
士0.2
2
士1
7.5
士1 >0.582592283- 0.90
939 7314" 0.95
表3 平角型回形针外形尺寸 单位为毫米
规格代号
丝 径 身 长 身 宽 脚 高 头 距
基本尺寸 极限偏差 门二卜 」 〔 习一J户 极限偏差 基本尺寸 极限偏差 基本尺寸 极限偏差 基本尺寸 极限偏差塑 卜夕公 划
2" 0.85
+0.01
-0.02
26
-I
8.3
士0.2
3
士0.5
6
士I749293” 0.90
84.510324" 0.95
3.3 根据市场需求可生产无跷头圆型回形针。
3.4 特殊规格的产品由供需双方在
中注明。
4 要 求
4.1
4.2
4.3
4.4
4.5
针身
表面光滑、平整,两线平行,无明显加工痕迹。
针头
头部的圆弧或圆角匀称,无明显歪斜
针脚
两脚整齐,偏差不大于丝径,切口断面平整。
外观
镀层不应有脱落、锈渍,色泽基本均匀,不应发黑。
夹持性能
可夹持70 g/m'复印纸达到表4的规定,拉出后无明显变形。
QB/T 1149一2005
表4 回形针夹持性能
规格代号
最多可夹层数(复印纸)/层
圆型 三角型 平角型
2科 2浦 10
3浦 2砰 3有 12
40 3吞 4” 14
8“ 40 18
4.6
4. 7
5
5.1
5.2
5.3
5.4
5.5
抗锈 能力
达到耐腐蚀等级6级。
小盒包装只数
每小盒包装只数按包装定额规定,允差为士1只,各种规格不应混装
试验方 法
针脚
两脚齐整,偏差用相应精度的钢直尺测量。
夹持性能
按4.5要求,目测。
抗锈能力
按QB/T 3826-1999的规定测试,喷雾周期Ih
小盒包装只数
每小盒包装只数用计数来测定。
其他项 目
目测 。
6 检验规则
61 产品的检验采用逐批检验。
6. 2 本检验采用计件法,样本单位为小盒。
6. 3 逐批检验按GB/T 2828.1-2003中特殊检验水平S-3的正常检验一次抽样
的规定进行。
6.4 逐批检验的项目和要求、试验方法及其AQL按表5的规定。
6. 5 除抗锈能力外,采用一般检验水平II对每个样本单位进行再次抽样,按表5的AQL来判定每个
样本单位的合格与否。
6. 6 抗锈能力按OB/T 3832-1999进行判定,如耐腐蚀等级低于6级,即判该样本抗锈能力不合格
QB/T 1149一2005
表 5
不合格品分类 项 目 要 求 试验方法 AQL
B
夹持性能 4.5 5.2 6.5
抗锈能力 4.6 5.3 按6.6的规定
C
针 身 4.1 5.5
10
针 头 4.2 5.5
针 脚 4.3 5.1
外 观 4.4 5.5
包装只数 4.7 5.4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在包装上应有生产厂名称、厂址、商标、产品名称、货号、规格、数量、毛重、净重、体积、采用
的标准编号、出厂日期或批号等标志,注明小自轻放及防潮等字样,并符合《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纸
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20000
7.2 包装
包装的结构应合理,特殊规格包装供需双方在合同中应注明,每箱内应有检验合格证〔内销),包
装物应完整无损、千燥、清洁、牢固。
73 运输
产品在运输途中应避免潮湿、雨淋,搬运移动时应小心轻放、不应撞击,以防造成包装散乱。
7.4 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并放置在木架上,距离墙面300 mm以上,距地面100 mm以上,
以防受潮。仓库内无急剧的温度变化,无腐蚀性气体。
按上述条件贮存,产品保质时间自出厂日算起为一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