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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规范

2022-09-10 1页 doc 25KB 2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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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规范1.男厕所每40人设大便器一具,每30人设小便器一具(小便槽按每0.60m长度相当一具小便器计算);2.女厕所每20人设大便器一具;3.洗手盆每40人设一具。4.陈列室的室内净高除工艺、空间、视距等有特殊要求外,应为3.5~5m5.普通阅览室每座不应小于3.5m26.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入场门、太平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宽度不应小于1.40m,紧靠门口1.40m内不应设置踏步。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小巷,其宽度不应小于3.00m。7.一个房间的面积不超过6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
建筑规范
1.男厕所每40人设大便器一具,每30人设小便器一具(小便槽按每0.60m长度相当一具小便器计算);2.女厕所每20人设大便器一具;3.洗手盆每40人设一具。4.陈列室的室内净高除、空间、视距等有特殊要求外,应为3.5~5m5.普通阅览室每座不应小于3.5m26.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入场门、太平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宽度不应小于1.40m,紧靠门口1.40m内不应设置踏步。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小巷,其宽度不应小于3.00m。7.一个房间的面积不超过6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门;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托儿所、幼儿园除外)内由最远一点到房门口的直线距离不超过14m,且人数不超过80人时,也可设一个向外开启的门,但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0m。8.基地机动车出人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量起不应小于70m;  2与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的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m  3距地铁出人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5m;  4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人口不应小于20m;基地内车行路边缘至相邻有出入口的建筑物的外墙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m一、考虑机动车与自行车共用的通路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不应小于7m。  二、消防车用的通路宽度不应小于3.50m。  三、人行通路的宽度不应小于1.50m。 第3.2.5条展览用房  一、展览用房包括展览厅或展览廊、贮藏间等。每个展览厅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5㎡。  二、展览厅内的参观路线应通顺,并设置可供灵活布置的展版和照明设施。  三、展览厅应以自然采光为主,并应避免眩光及直射光。  四、展览厅(廊)出入口的宽度及高度应符合安全疏散、搬运版面和展品的要求。 一、美术书法教室宜为北向侧窗或天窗采光。 第3.1.3条陈列室不宜布置在4层或4层以上。大、中型馆内2层或2层以上的陈列室宜设置货客两用电梯;2层或2层以上的藏品库房应设置载货电梯。 第5.2.1条藏品库区的电梯和安全疏散楼梯应设在每层藏品库房的总门之外,疏散楼梯宜采用封闭楼梯间。商店文化馆1设置儿童、老年人专用的活动房间时,应布置在当地最佳朝向和出入安全、方便的地方,并分别设有适于儿童和老年人使用的卫生间。2舞厅应具有单独开放的条件及直接对外的出入口。一、展览用房包括展览厅或展览廊、贮藏间等。每个展览厅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5㎡。  二、展览厅内的参观路线应通顺,并设置可供灵活布置的展版和照明设施。  三、展览厅应以自然采光为主,并应避免眩光及直射光。阅览用房  一、阅览用房包括阅览室、资料室、书报贮存间等。  二、阅览用房应设于馆内较安静的部位。  三、阅览室应光线充足,照度均匀,避免眩光及直射光。采光窗宜设遮光设施。美术书法工作室宜为北向采光,室内宜设挂镜线、遮光设施及洗涤池;使用面积不宜小于24m2。图书馆总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总体布局合理、各区联系方便、互不干扰,并留有发展用地。1交通组织应做到人、车分流,道路布置应便于人员进出、图书运送、装卸和消防疏散。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规范》JGJ50的有关规定。2设有少年儿童阅览区的图书馆,该区应有单独的出人口,室外应有设施较完善的儿童活动场地。3图书馆的室外环境除当地规划部门有专门的规定外,新建公共图书馆的建筑物基地覆盖率不宜大于40%。4除当地有统筹建设的停车场或停车库外,基地内应设置供内部和外部使用的机动车停车场地和自行车停放设施。5馆区内应根据馆的性质和所在地点做好绿化设计。绿化率不宜小于30%。栽种的树种应根据城市气候、土壤和能净化空气等条件确定。绿化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管线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6超过300座位的厅,应独立设置安全出口,并不得少于两个。在综合性建筑中1旅馆部分应有单独分区,并有独立的出入口;对外营业的商店、餐厅等不应影响旅馆本身的使用功能。2总平面布置应处理好主体建筑与辅助建筑的关系。对各种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和废气应采取,避免干扰客房区和邻近建筑。3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安排各种管道,做好管道综合,并便于维护和检修。4应根据所需停放车辆的车型及辆数在基地内或建筑物内设置停车空间,或按城市规划部门规定设置公用停车场地。5客房居住部分净高度,当设空调时不应低于2.4m;不设空调时不应低于2.60m。6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为客房时,应至少有8㎡面积的净高度不低于2.4m。7卫生间及客房内过道净高度不应低于2.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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