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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标准操作规程 SOP系统(DOC 263页)

2023-03-13 8页 doc 280KB 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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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主要领导应参加对生产区的GMP检查。4.3检查时被检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陪同检查,听取并记录检查的问题。4.4检查的依据是现行GMP规范、公司制定的各类文件及上次检查的落实情况。4.5检查完毕后,QA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检查报告,主送总经理、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抄送各有关部门,QA自留一份存档。4.6总经理必要时应召开会议,责成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解决,将整改情况及措施送质监部,务必使相同问题在下次检查时不重复出现。4.7QC化验室的审计应先于生产车间。4.8各有关职能科室,生产单位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每一个月进行自查,并作自检记录,并将自查结果与整改结果送质监部备查。GMP检查结果汇总表检查日期:检查部门(车间)检查人员检查项目偏离《规范》情况检查建议与整改措施GMP检查小组总体评价:签名:公司领导意见:签名:《规范》实施情况自检记录填表日期:自检部门检查日期检查人员自检区域与《规范》偏离的情况负责整改部门预定纠正日期实际纠正日期自检意见及建议文件编号产品质量档案管理办法颁发部门XXXXXXX/X总页数执行日期编制者审核者批准者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1.目的:建立产品质量档案的内容、建档办法及管理的标准程序。2.范围:质量监督部、生产部、总部、档案室。3.责任:质量监督部、生产部、总部、档案室。4.内容:4.1建档内容:每个产品均应建立质量档案,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1产品介绍:包括品名(含商品名)、规格、公司内编号、注册商标、投产日期等;4.1.2工艺路线:包括简要工艺流程、工艺处方、操作方法等;4.1.3工艺路线变更情况;4.1.4成品质量标准(包括法定标准、内控标准、检验方法标准)、主要原辅材料、半成品(中间体)质量标准;4.1.5质量标准沿革;4.1.6历年来的质量情况;4.1.7上级部门质量抽检情况;4.1.8与国内外同品种质量对比情况;4.1.9留样观察情况;4.1.10重大质量事故记载;4.1.11用户访问意见及用户质量投诉记录;4.1.12工艺验证资料。4.2归档办法:4.2.1产品质量档案由质监部负责归档,具体由质监部统计员负责实施。4.2.2产品质量档案资料应尽可能收集齐全,内容真实,如使用复印件,应注明原件的出处。4.2.3产品质量档案应妥善保管,防止污损和散失。4.2.4产品质量档案属于保密资料,不得外借。4.3产品质量档案的保管与查阅:4.3.1产品质量档案一式二份,一份存档案室,一份存质量监督部,其中存放档案室的尽量使用原件。4.3.2公司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可直接查阅产品质量档案,其他人员应有公司领导批准的证明,并在批准的范围内查阅。4.3.3复制产品质量档案的内容,应有公司领导批准书,并在批准的范围内复印。4.3.4查阅与复制产品质量档案应登记。产品质量档案品名建档日期填写人品名(含商品名)规格注册商标批准文号公司编号批准日期投产日期作用及用途处方简要工艺流程成品质量标准中间体或半成品标准中间体或半成品标准工艺变更情况备注留样观察留样数量留样时间有效期厂负责期观察项目结果:历年质量情况及评比情况年份总产量初检合格率优级品率评比情况重大质量事故检验方法变更情况备注用户访问意见汇总文件编号质量事故处理规程颁发部门XXXXXXX/X总页数执行日期编制者审核者批准者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1.目的:建立一个质量事故的处理规程。2.范围:QA、QC化验员、各部门负责人。3.责任:QA、QC化验员、各部门负责人。4.内容:4.1各部门出现质量事故时及时书面报告本部门主任、质监部、总经理。4.2首先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挽回事故对产品质量造成的影响。4.3调查事故的原因及责任者。4.4由责任者书面反映事故发生的经过,并由部门主任签字。4.5由部门主任书面报告事故的处理经过。4.6上述材料一式二份,一份本部门留底,一份交质监部存档。4.7将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向总经理作简要汇报。质量事故处理记录事故事由事故性质事故部门事故日期产品名称批号数量损失金额事故责任者处理人事故原因:处理意见:质监部意见:签章:年月日一式两份,质监部门和事故部门各一份填表人:文件编号QC化验室工作总则颁发部门XXXXXXX/X总页数执行日期编制者审核者批准者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1.目的:建立在QC化验室内须遵守的行为总则。2.范围:QC化验室。3.责任:使每一个分析员必须在他的日常工作中遵守和执行本SOP。4.内容:4.1在检验过程中必须做到:4.1.1每一个分析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自己所检验的产品的检验标准与标准操作程序,弄清其原理,有疑问的应向室负责人请教。4.1.2每一个分析人员在检验操作中,必须按照检验标准描述的规则检验。检验每个项目都必须认真去做,所有检验数据应该是真实的,实事求是地反映产品质量,不得弄虚作假。4.1.3必须具有书面授权,方可更改操作程序。4.2实验记录:4.2.1所有记录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清楚,端正完整。4.2.2更改错误时,可画一条通过所要更改的错误的直线,然后在旁边写上正确数字,并盖上更改人的名章。4.2.3仔细做好记录并核对后签上记录者的姓名,然后交复合者复合并签名。4.3检验报告单的书写与复合。4.3.1检验报告单写明品名、规格、批号、数量、取样量、生产单位、抽检日期、检验日期、检验依据等。4.3.2所有文字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清楚、端正完整。4.3.3不得修改或涂写。4.3.4仔细核对记录,并签上检验者姓名,然后交复合者复合并签名。4.3.5质监负责人应认真审核实验记录并签字。4.3.6检验报告单上必须有检验者、复核者、部门主任签字或签章,盖上质监部章方有效。4.4进厂原料同一品种、所有批号都必须做全检。4.4.1原辅料、中间体、成品检验必须有复核者,且认真做好复核工作。4.4.2计量器具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校正。量瓶、吸管等须校正后才能使用,不合格的应丢弃。合格的应分等级分类掌握使用。4.4.3成品检验后包装应撕碎后丢弃,或将瓶贴、盒贴撕下后,再供车间处理。文件编号对QC化验室的检查颁发部门XXXXXXX/X总页数执行日期编制者审核者批准者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1.目的:建立一个对QC工作的复核检查规定,实施良好的化验室工作规范。2.范围:QC化验室。3.责任:QC各室负责人、QA检查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4.内容:质监部应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化验室实施有关SOP的情况进行检查,确认该室是否良好地规范管理,其检查内容应包括:4.1各种试验的工作记录、实验数据及数字运算的准确性。4.2滴定液、标准溶液配制、复标及发放、使用记录。4.3各种标准品对照品、基准物质及菌种的保存及使用情况。4.4各种仪器的校正情况,是否在有效期内使用。4.5各种分析测试后,多余检品及包装材料的处理。4.6各种化学试剂、试液配制后的准确标示。4.7所有化验室的清洁及良好化验室工作秩序。4.8生物测定用培养基的配制、阴性及生长试验(阳性培养的准确性)。4.9其它SOP的执行情况:QA检查员在检查后,应填写附表一式二份,报告QA的负责人。由QA负责人复核、签名后送化验室负责人。如有须立刻予以制止的事件,除立刻请其暂停外,报告QA负责人或有关室的负责人,采取适当措施予以纠正。QC化验室工作的检查记录化验室或化验人检查项目检查时间检查评价工作记录(4-1)标准溶液配制等(4-2)标准品的使用(4-3)仪器的矫正(4-4)多余样品包装材料的处理(4-5)化学试剂、试液的标示(4-6)化验室的清洁及工作秩序(4-7)生物培养基的准确使用(4-8)其他SOP的执行情况(4-9)其他:情况说明:检查员签名:QC负责人签名:年月日文件编号QC化验单报告书号的管理颁发部门XXXXXXX/X总页数执行日期编制者审核者批准者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1.目的:建立QC各种检验单、报告书(原辅材料化验报告单、待包装产品中间体检验报告单、成品检验报告书、无菌及生物测定检验报告单等)管理的标准程序。2.范围:QC化验室、生产部、生产车间、公用工程部。3.责任:质量监督部、生产部。4.内容:4.1QC中心化验室原辅料(含包装材料)、中间体、待包装产品、成品、无菌检验及生物测定均用专用的检验报告书,报告书采用物料类号+五位数,五位数前二位用年份的后二位数字,后三位数用流水号。4.2QC车间化验室待包装产品中间体检验报告单采用六位数,第一位数采用车间代号,第二、第三位数字用年份的后二位数,后三位数字用流水号。针剂车间用代号S,粉针车间用代号F,植物提取工段用代号D。4.3QC中心化验室的各种检验报告书由检验人员填写,复核人复核,质量监督部主任签章,加盖质监部章后发出,未经质监部盖章,报告书不生效。文件编号药品检验记录管理规程颁发部门XXXXXXX/X总页数执行日期编制者审核者批准者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1.目的:建立药品检验操作、记录应遵守的规则,使QC实验室工作走上正规、统一的轨道。2.范围:QC化验室。3.责任:QC化验员。4.内容:4.1QC化验员应仔细检查请验单所填写样品的名称、批号(或流水号)、数量、规格是否相符。4.2仔细阅读、理解掌握所检验样品的检验标准。4.3样品检验操作程序:4.3.1〖性状〗仔细观察并记录药品外观性状是否符合规定,符合规定后进行下一步操作。4.3.2〖鉴别〗简述操作方法,必要时写出化学反应式,通过实验得出结论(呈正反应或负反应)。4.3.3〖检查〗简述操作方法,依法操作,根据标准要求的限度下结论(符合规定或不符合规定)。4.3.4〖含量测定〗简述操作方法,平行测定两份样品,计算其相对偏差应符合规定,再根据含量限度要求下结论(符合规定或不符合规定)。4.3.5记录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批号(流水号)、数量、来源、检验依据、取样日期、报告日期、检验项目等。4.3.6实验所得的原始数据必须真实,直接记录在检验记录。分析数据与计算结果中的有效数位应符合“有效数字和数值的修订及其运算”中的规定。4.4检验结果复核和审核:4.4.1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除检验人自查外,还必须经第二人进行复核。检验报告还必须交质监部主任或由其委托指定的人员进行审核。4.4.2复核人主要复核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的结果是否一致,双平行实验结果是否在允许误差范围内。压限和不合格指标是否已经复验、指标有否漏检、有否异常数据、判断结果是否准确等。4.4.3复核、审核接受后,复核人、审核人均应该在原始记录或检验报告上签字,并对复核和审核结果负全部责任。凡属计算错误等,应由复核者负责;凡属判断错误等,应由审核人负责。凡属原始数据错误等,有检验本人负责。4.4.4对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上查出的差错,由复核人、审核人提出,告知检验者本人,并由更正人签章。4.4.5检验报告经检验人、复核人、审核人三级签章,并由审核人加盖质量监督部章后,方可外报。4.5复验4.5.1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必须由检验人进行复验。4.5.1.1平行实验结果误差超过规定的允许范围内的;4.5.1.2检验结果指标压限或不合格的;4.5.1.3复核人或审核人提出有必要对某项指标进行复验的;4.5.1.4技术标准中有复验要求的;4.5.1.5原辅料超过贮存期限的。4.5.2对抽样检验的品种,复验时应加大一倍取样数重新抽样检验。4.5.3如原样检验和复验结果不一致时,除技术标准中另有规定外,应查找原因,排除客观因素,使原检验人与复验人的结果在误差允许范围内,以二人(或多人)的平均值为最终结论。4.5.4对4.5.1.1条中平行试验结果的误差允许范围,规定如下:4.5.4.1直接容量法、中和法、碘量法、EDTA法、非水滴定法、相对偏差不得超过0.3%。4.5.4.2直接重量法相对偏差不得超过0.5%。4.5.4.3比色法、分光光度法、高效液相法,相对偏差不得超过1.5%。4.6检验报告单:4.6.1质监报告单内容:物料名称、规格、流水号或批号、数量、生产单位、取样日期、检验日期、检验依据、检验人、复核人、内容中包括检验结果、质监部主任签字,确定本批物料是否符合标准,写上报告日期。4.6.2检验报告书是对药品质量检验定论,判断明确、肯定,有依据。4.6.3检验报告单上必须有检验者、复核者、部门主任签字或签章以及质监部章方可有效。4.6.4检验报告书结果中有效数字与法定标准规定一致。书写要求:字迹清晰,色调一致。书写正确,对要改正的错误画一条直线,写上正确数字并盖章。记录完整,无缺页损角。文件编号QC化验室的清洁卫生颁发部门XXXXXXX/X总页数执行日期编制者审核者批准者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1.目的:提供QC化验室的清洁卫生规范,以确保化验室清洁整齐和良好的工作秩序。2.范围:所有QC化验室。3.责任:所有化验员都有责任完全执行本SOP,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对本SOP的执行情况作检查。4.内容:4.1试验过程中,化验的操作台,必须自始至终保持清洁和整齐。化验完后,玻璃仪器应及时浸泡清洗干净,桌面擦拭干净。4.2化学化验室的窗户必须每二周擦一次。地板用拖把每天擦洗,使地面保持干净。试剂架、玻璃仪器每周擦洗一次。4.3指定负责保养的分析仪器、设备,应每日清洁一次,使之一直保持卫生,手摸无灰尘。4.4办公用的文件、纸张以及涉及到的本子,都应排列整齐。用完后放回原处。办公桌子应保持整洁。4.5使用后的玻璃仪器应及时用清洁液或洗涤剂浸泡,然后用清水洗4-5遍,再用蒸馏水冲洗三次,倒置沥干。所有的玻璃仪器的内外壁不得有挂水。4.6置滴定架上的滴定管上端应倒扣一只小试管,滴定管内不得残留溶液。必要时滴定管上应标明溶液的名称和浓度。4.7所有的试剂瓶签一律对外、排列整齐、有序。4.8每两周由质监负责人或指定专人检查本SOP的执行情况,并记录存档。QC化验室清洁卫生检查记录化验室或化验人:检查项目检查时间检查评价工作桌面、玻璃仪器(4.1)化验室窗、地面、试剂架(4.2)分析仪器设备(4.3)办公用品(4.4)玻璃仪器的清洗(4.5)滴定管(4.6)试剂瓶、签(4.7)其它:情况说明:检查员签名:质监负责人签名:年月日文件编号QC化验室安全规则颁发部门XXXXXXX/X总页数执行日期编制者审核者批准者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1.目的:建立用电、用水等的安全规则。2.范围:各QC化验室。3.责任:QC化验室全体人员。4.内容:4.1注意用电安全,如发现仪器设备在通电情况下发生异常,应立即切断电源,并通知电工来修理,不得擅自动手。4.2接触有毒液体和试剂时注意安全,必要时须戴防护目镜、乳胶手套、口罩、橡胶围裙等,如移动此类物料时应将其放在一个安全、可靠的箱内。4.3了解灭火器的放置位置以及使用方法。4.4下班时应查门窗、电、水是否关好,以防失火、淹水等发生,节约用水、用电,同时防止意外。文件编号有毒化学物质的使用、储存和处理颁发部门XXXXXXX/X总页数执行日期编制者审核者批准者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1.目的:建立一个有关使用、储存和处理有毒化学物质的规程,确保QC化学实验室的安全和正常操作。2.范围:QC各化验室。3.责任:QC化验员。4.内容:4.1储存、使用、制备有毒品必须有两个人同时执行,一是化验室领导,二是分析人员,并且做到专柜、专帐、双锁、专人保管。4.2使用化学有毒品,须通知保管员。打开安全储存的橱柜,取出所须用量的化学有毒品,剩下的必须放回原处。保管员必须在专门的帐目上做好记录,并签上使用者的姓名。4.3在室温易蒸发的挥发性固体或液体必须放在冰箱里储存,以防蒸发。4.4如发现瓶子泄漏、包装损坏等问题,分析人员应立即报告部门领导,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4.5易挥发、易溶的有毒物质的清除必须首先于密封容器中集中起来,再向上级提出清除建议。4.6在有毒化学品的检测试验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必要时要戴上橡胶手套、防护目镜和穿上防护服,在使用特殊的毒物时,必须穿上橡胶鞋、戴上防毒面具等。4.7当试验完毕,被使用的剩余的有毒物,以及它们的反应产物必须经初步处理后倾入安全可靠的封闭的容器里,然后集中统一处理。剩余的化学有毒物和它们的反应物严禁倒入下水道。剧毒品特殊药品领用记录品名:规格:批号:领用日期用途领用数量领用人保管人备注文件编号试剂、试药、标准品、对照品、工作用对照品管理规定颁发部门XXXXXXX/X总页数执行日期编制者审核者批准者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目的:为使购进的试剂、试药能妥善保存,有计划合理地使用,制订本规程。范围:QC各化验室、生产部。责任:质监部负责人、QC试剂试药管理人、供应采购员。内容:有计划购进试剂、试药(含基准物质),购买前作购物计划,报供应部门。试剂、试药由供应部门采购,QC领用后,必须分类定位放置。4.3对某些用量较大的试剂、试药,根据使用情况,制订用量计划报供应部门,供应部门制订最低库存量和最高库存量及时购买。4.4对照品、标准品由质监部制订需要量,派专人到省市药检所或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购买。4.5对照品、标准品和基准物质应有使用登记,双人双锁保管。4.6未经管理人员同意,外部人员不得擅自拿走试剂。4.7有毒试剂、试药管理另行规定。4.8工作用对照品由生产车间制备,质监部挑取并处理,质监部会同生产部确定,在公司内掌握使用。在质量仲裁或检验数据在合格线上下时,不得采用工作用对照品。文件编号菌检室操作规范颁发部门XXXXXXX/X总页数执行日期编制者审核者批准者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目的:阐述QC菌检室的操作规则。范围:QC菌检室。责任:QC菌检室人员。内容:菌检室的操作人员的裸露面部不允许使用化妆品。不允许患感冒、枯草热、皮疹患者进入该区室。4.3菌检室在使用前,应先用0.1%新洁尔灭液擦拭消毒各种器具、地板、室内物品及玻璃门窗等。4.4在操作前,对菌检室、缓冲室及净化工作台进行紫外线消毒30分钟。4.5在操作之前至少半小时,须打开净化工作台的层流净化装置。4.6进入菌检室的人,必须在擦洗干净的缓冲间内戴上已消毒的连帽衣,不能让头发露出来。戴上口罩,然后将手泡在0.1%新洁尔灭消毒液里至少1分钟,用热风器吹干手,打开门进入已消毒的菌检室内。4.7用75%酒精消毒液擦洗手,然后仔细按无菌试验规则进行操作。4.8在菌检室试验时,应在菌检室内放置适当的培养皿,在空气中露置半小时,然后在35-37℃至少培养48小时,观察菌落数,并作记录,菌落数应符合要求,否则测定结果无效。4.9菌检室在测定时,不得开启空调器。文件编号菌种管理颁发部门XXXXXXX/X总页数执行日期编制者审核者批准者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1.目的:建立检验用菌种的标准管理程序。2.范围:QC菌检室。3.责任:QC菌检人员。4.内容:4.1检定菌的收发:4.1.1检定菌由质监部根据生产和新产品开发需要,向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订购或向省市药品检验机构调剂。4.1.2检定菌收到后,应登记检定菌名称、编号、来源和菌龄。4.1.3由质监部统一登记、保存、传代,制成菌液后分发。4.1.4领发检定菌时,应填写检定菌领发记录,领用人和发放人均应签名。4.2检定菌的保存4.2.1检定菌在保存期间应保证菌种不衰退、不变异,永远保持生命活力以及所有的生物学特性,包括菌种形态特征、生理活动机能与代谢产物、繁衍子代的遗传稳定性等。4.2.2检定菌应在冷藏和暗处保存,一般可采用在4℃冰箱中保存。4.2.3对致病的检定菌菌株及其变异株应与其它菌株分开存放,并上锁保管,严格管理,防止病菌扩散流行。4.2.4每隔一定时间将原种接种传代一次,培养后再继续保存。4.2.5菌种的菌龄(传种代数)应予以注明。4.3检定菌的传代:4.3.1传代前,应将菌种通过平板分离培养基从种群中挑选出健壮的典型菌细胞纯种株,接种于斜面培养基上进行扩大培养。4.3.2每次接种的斜面培养基管数不得少于3支,用量较大的检定菌,还应适当增加接种管数。4.3.3传代时间应按不同菌种严格掌握。一般无芽孢的菌种每月接种一次,有芽孢的细菌和霉菌、酵母菌及防线菌每3-6个月接种一次。4.3.4每次接种后,接种人应仔细核对原菌种菌名、编号和培养条件等,以免菌种相互混淆。4.3.5培养结束,应将菌种继续置冰箱中保存,同时做好菌种遗传谱记录,必要时应对子代和母代菌株的生物学特性进行比较鉴别。4.3.6如分离培养后,菌株形态产生可疑情况,应进一步进行鉴别,以确保菌株是否变异。一旦确定菌株变异,应予以淘汰,并重新引进原菌纯种。4.4菌液的制备4.4.1用灭菌的生理盐水、注射用水或培养液将斜面上的菌苔或者孢子洗下,根据菌液的浑浊度,稀释至规定浓度,置无菌具塞三角瓶或大号试管中,在4℃冰箱中保存。4.4.2每瓶菌液上应标明菌种的名称、编号、菌液浓度、制备日期、制备人和使用期限等。4.4.3菌液的使用期限为一个月,超过使用期限或受杂菌污染时,应重新制备。菌种传代记录第页菌种名称菌号菌种来源培养温度培养时间接种数量形态外观外观镜检备注转种人:菌种传代记录第页菌种名称菌号菌种来源培养温度培养时间接种数量形态外观外观镜检备注转种人:检验用菌种收发记录检定菌名称编号菌龄购入单位购买者购买日期领用日期领用人发放人备注文件编号药品失效期确认制度颁发部门XXXXXXX/X总页数执行日期编制者审核者批准者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目的:确保本公司所有出厂药品在一定时限内使用安全有效。范围:质量监督部、生产部、销售部与总部。责任:质监部、QC化验室。内容:4.1在药品的预定效期内,由质监部门制订留样化验相隔期限,详见产品留样观察样量及复测频率表。4.2在效期内到规定的观察期限日期由留样员填写请样单交QC化验员作检查,并作原始记录存档,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则作好记录,上报质监部主任,由质监部上报总部,再由销售部负责追回发出的产品。4.3过了药品效期,则每隔三个月(或质监部主任书面具体指示)做连续两批留样全部项目检查,质量、数量由QC负责记录存档。4.4更改药品效期,必须由质监部门在相应期限内作至少十二批以上留样,确认无质量问题后,再由质监部上报总部,由公司负责上报上级部门申请更改。文件编号原辅料贮存期确认制度颁发部门XXXXXXX/X总页数执行日期编制者审核者批准者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1.目的:确保所有的原料、辅料在一定期限内使用的可靠性。2.范围:QA、QC、生产部、仓库保管员有责任遵循本SOP,质监负责人督促执行。3.责任:QA、生产部、仓库。4.内容:4.1本公司购进的所有原、辅料须有供应商的质检报告书。4.2仓库对入库的所有原、辅料均在台帐上注明其贮存期。具体详见质监部对原、辅料贮存期附表。4.3仓库对没有用完的库存原、辅料在预定期限那一天停止发货。填写请验单报QC部门,由QC实验室抽样化验。检测合格后,才可继续使用该原辅料,化验数据由QC人员作记录。4.4库存原、辅料过了贮存期,以后每隔三个月(暂定),由仓库填写请验单给QC,QC部门取样化验,每次都合格后才可继续投入使用。4.5由质监部门总结化验数据,确认原、辅料的质量保存期,调整原定的贮存期期限。文件编号原辅料贮存期限及复验制度颁发部门XXXXXXX/X总页数执行日期编制者审核者批准者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1.目的:建立原辅料的贮存期限及复验的管理程序。2.范围:质监部、仓库、生产部。3.责任:QC化验员、检查员、仓库管理员与生产部管理员。4.内容:4.1主要原辅料贮存期限的确定:4.1.1根据本厂的实际情况、原辅料供货情况以及原辅料的理化性质,由质监部会同生产部协商,提出列入贮存期限管理的品种目录和贮存期限。对个别项目易发生变化的原辅料亦可仅限于指定项目的监督。4.1.2贮存期限自从入库之日起算起。4.2超过贮存期限原辅料的处理办法。4.2.1超过贮存期限的原辅料作待检品处理,由仓库提出请验单交质监部,检验合格后方可供生产车间使用。亦可按本标准4.2.2条处理后再进行检验。4.2.2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如有经处理后方可使用时,则由生产部提出处理意见,由质监部审核同意,进行处理,检验合格经质监部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4.3质量监督4.3.1对个别项目易发生变化的原辅料,质监部应及时进行抽样作单项监督检验,任何部门不得拒绝。4.3.2生产部、质监部应根据自己的职责,注意收集、积累原辅料贮存的相关知识和经验,对提出、确定和修改原辅料贮存期限及预处理办法提出确切的数据或证据。4.4原辅料贮存期限4.4.1化学原料药品、药材贮存期限暂定为二年。4.4.2中药材如发生霉变、虫蛀等情况,应及时处理。4.4.3有有效期或使用期规定的原辅料,应在有效期或使用期限规定的期限内使用。原辅料贮存期限表品名贮存期限复验项目备注苦参白土苓针用活性炭聚山梨酯80甘露醇乙醇香菇多糖苯甲醇1年1年1年2年2年2年1年1年全检全检吸附力测定全检全检全检全检全检文件编号留样室管理办法颁发部门XXXXXXX/X总页数执行日期编制者审核者批准者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1.目的:建立留样室的标准管理办法。2.范围:QC中心化验室。3.责任:留样室管理员、质监部管理员。4.内容:4.1留样室采用专人管理,非经专管人同意,其余人员不得入内。4.2留样室建立温湿度检查制度。每天登记一次。4.3进入留样室的样品应建立台帐。4.4除正常留样观察需动用的样品外,其余的留样样品的动用需经质监部主任或其指定的人员批准,过期留样样品的处置要经质监部同意。4.5留样室应采取避光措施,防止阳光直晒,并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留样样品处理记录质量监督部:下表中所列留样样品已经到期,按本公司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销毁,请批示。化验室留样保管人:年月日申请销毁留样样品清单品名规格批号留样截止日留样观察登记备注销毁记录质监部意见:批准人:文件编号留样管理办法颁发部门XXXXXXX/X总页数执行日期编制者审核者批准者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1.目的:建立留样观察中各种留样管理办法。2.范围:QC化验室。3.责任:QC化验员、留样管理员。4.内容:4.1留样包装应与市售品一致,贮存场所的环境温度、湿度与产品标签所述一致。4.2每盒(瓶)留样均应贴上留样证,注明:品名、规格、留样日期和抽样人等。4.3各种留样均应保存至规定的留样期限。各种留样的保存期限如下:4.3.1一般药品留样保存期限为质量负责期后一年,入未制定负责期,则保存期限为四年。4.3.2有效期的药品留样保存期限为有效期后一年,自生产之日起开始计算;4.3.3半成品(中间体)的留样期限为该批原辅料或中间体全部使用完毕,制成产品并经检验合格后为止。4.3.4原辅料的留样期限同半成品(中间体)的留样期限。4.3.5有特殊要求(如留样观察、长期稳定性试验等),按质监部通知的时间内留样。4.4留样由质监部专人保管,并建立留样台帐,定期登记清理。4.5留样应按品种、批号、年份分类存放,留样室的温、湿度应予以记录。4.6当接到用户投诉产品质量问题,检验结果作仲裁分析或生产出现异常等情况需动用留样进行分析时,应随时能够调用留样。4.7期满后的留样,作废弃处理。文件编号产品留样考察规定颁发部门XXXXXXX/X总页数执行日期编制者审核者批准者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1.目的:建立一个留样考察制度,以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的稳定性。2.范围:所有本公司产品。3.责任:QC化验员。4.内容:4.1化验完毕,由签署产品合格报告的化验员,按照规定的留样量留取样品(见附表),留样样品应有代表性。4.2产品留样考察分一般留样与稳定性留样二种。一般留样样品只留样无特殊情况基本上不考察,只有当质监部认为有必要时,以书面下达考察命令。稳定性考察留样按规定进行考察检测。4.3所有产品均应留样。稳定性考察品种于每季分别抽取正常生产3个连续批号(新药品种抽取5个连续批号)作为稳定性考察样品。4.4质监部凭成品留样通知单向车间抽取规定数量样品。4.5稳定性考察一般以室温观察为主,质监部认为有必要时可选择高温高湿条件进行加速试验,加速试验通常以40℃恒温,75%相对湿度,考察三个月。4.6普通药品的留样期限为四年,有效期的药品,留样期限为有效期后一年。4.7稳定性考察测试间隔时间为:第一年,每隔三个月考察一次,一年后每隔半年考察一次,至考察期满为止;新药留样考察品种在1个月、3个月、6个月各考察一次,以后每隔半年考察一次,至考察期满为止。考察测试项目除按质量标准全部检验外可另增内控项目,加速试验的考察方案,另行制订。4.8产品稳定性考察方案由质监部会同生产部制定,报总工程师批准后,由质监部负责实施。4.9留样考察室应及时填写留样考察记录,每季度对每一品种的留样考察情况进行汇总,并作文字小结,经质监部负责人审核后分别报送总工程师、生产部、销售部及有关车间。4.10留样考察期间,若发现样品在有效期或负责期内质量发生变化,应立即填写留样贮存期间质量变化通知单,通知部门负责人并报告总经理、总工程师、生产部、销售部和有关车间,同时对变质产品留样进行复查,对查出的变质产品,应按照成品销售记录和产品批号,查明销售去向,主动予以回收处理。4.11留样考察期间,要认真研究产品质量情况及影响产品质量的原因,提出改进产品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可作为下一步质量攻关课题。同时,要负责研究产品质量标准的指标设置和检测方法技术,为修订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提供依据。4.12用于留样考察的留样数量,一般留样考察品种,应不少于三次检验用量;质量不稳定的产品、新产品等重点留样考察品种按不少于检验数量的10倍量。4.13留样管理中应按每个样品的规定复测日,于该日之前3天通知有关化验员,并给予足够的留样样品,做好测试前的准备。4.14化验员复测完毕,应去管理员处在台帐上登记、签名,保存测试原始记录归档。多余样品归还管理员,管理员再放入留样室内。4.15留样管理员应对留样室的留样程序、清洁及留样样品的使用与收回负责。一般留样样品登记表品名:规格:留样日期批号检验报告书号留样数量送样人接样人备注重点留样样品动用记录品名:规格:批号:总留样量:动用日期动用数量实耗数量归还日期归还数量检验人检验结论备注产品留样数量品名一次检验一般留样重点留样香菇多糖注射液注射用舒欣200支20支260支60支400支200支文件编号原辅料半成品留样观察办法颁发部门XXXXXXX/X总页数执行日期编制者审核者批准者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1.目的:建立原辅料、半成品留样观察的标准操作程序。2.范围:QC化验室。3.责任:QC化验员。4.内容:4.1经QC中心化验室检验的原辅料、半成品在检验结束,应将规定数量的样品送留样室留样。4.2原辅料、半成品与成品质量出现异常,或质监部、生产部认为有必要时抽留样检测。4.3工艺用水不留样。4.4留样数量应为检验量的三倍。原辅料留样数量品名留样数量苦参白土苓针用活性炭聚山梨酯80甘露醇乙醇香菇多糖苯甲醇氢化钠(注射用)20g20g40g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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