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职人员聘用
份号: 编号:
文职人员聘用合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到期日期:
第 三 军 医 大 学 政 治 部 印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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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写 说 明
1、本合同由聘用单位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甲方、乙方、聘用单位上级部门和人事代理单位各执1份。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聘用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本合同中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待遇等金额一律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大写填写。
3、本合同所列项目没有约定内容时填写“无”。
4、本合同可以打印~也可以使用蓝黑墨水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5、除本合同所列条款外~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和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经聘用单位与应聘人员协商一致~可以增减约定条款。
6、合同编号由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依次为年度、单位代码、序号~共15位。其中~年度长度为4位,单位代码参照军队干部管理系统的有关规则确定~长度为7位~不足7位的最后补0,序号长度为4位~从1开始~不足4位的前面补0。
7、签订本合同前~应聘人员应当认真阅读《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和合同所列条款。聘用单位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文职人员是军队聘用的社会人才~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双方的聘用关系自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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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聘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 名 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
性别: 姓 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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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章 聘用岗位及其职责
第一条 甲方根据本单位文职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聘
从事 岗位工用乙方在
作。岗位等级为 。
第二条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
:
1、全面履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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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项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试用期计入合同期。
年 月 日起。,二,无固定期限:自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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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日。试用期计入合同期。
第四条 根据国家关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实行见习期的有关规定~乙方在甲方的见习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见习期计入合同期限。
第三章 岗位工作要求、条件和人事代理
第五条 甲方必须保证乙方享有《条例》规定的权利~乙方必须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义务。
第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和军队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建立与岗位聘用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规章
~做好对乙方日常行政管理~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及遵纪守法、保密要求、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
第七条 乙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保持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
第八条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工作安排~参加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军事训练~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业务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军事素质。
第九条 甲方依据军队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对乙方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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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乙方调整工资待遇、实施奖惩和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
第十条 甲方依据文职人员奖励和处分的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奖惩。
第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和军队规定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 乙方的工作时间~除参加作战、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处臵突发事件外~按照《国家机关、
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人薪发,1995,32号,执行。乙方因工作原因节假日值班或者平时加班需要补休的~参照甲方单位同类岗位现役军官和文职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和延长工作时间不享受加班工资: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情况~影响公众利益或安全~需要参与灾害救治及紧急情况处臵的,
二、因医务人员职责要求~需对伤病员紧急情况进行处臵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乙方为招聘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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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流动人才~且符合当地人事代理条件的~其人事关系以及档案、社会保险等有关事宜~由甲方委托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相应的代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章 政治生活待遇、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
第十四条 乙方参加党团活动、看文件、听报告、工作用车、乘坐车船、休假、探亲办法~按照文职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按照文职人员工资政策、本单位有关规定、乙方从事的专业岗位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有关情况~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乙方工资的项目、
及其计算办法为:
基本工资为: 元,军队服务津贴为:
元,其它补贴、绩效工资和单位效益奖根据本人工作实绩考核和单位效益情况发放。
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为 元。乙方有见习期的~见习期的工资为 元,试用期与见习期重叠的时间~乙方只享受试用期的工资,。
第十六条 甲方按照文职人员住房保障的有关规定~房租补贴 元。甲方每月为乙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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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7%~乙方每月缴纳住房公积金约定工资×7%。乙方应当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按照文职人员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具体方式为:甲方缴纳约定工资×32.2,,乙方缴纳约定工资×11%+2元~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上述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所提“基本工资”~其数额不足上年度重庆市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时~以上年度重庆市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来计算。
第十八条 乙方参加作战、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处臵突发事件期间的生活待遇和医疗保障~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因执行上述任务和军事勤务伤亡的抚恤~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军队和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项待遇即行终止。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条 甲方或者乙方提出变更本合同的~双方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但聘用岗位的类别、等级一般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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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在聘用期间取得上一级岗位资格~且上一级岗位出现空缺时~乙方可以申请应聘该岗位~经甲方评审考核合格
聘任。乙方被聘任到上一级岗位的~应当变更合同的岗位后
等级及其相关内容。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修订或者废止的,
,三,乙方的工资等具体数额发生变化的。
第二十二条 变更本合同必须符合《条例》和国家、军队的有关规定~并签订《文职人员聘用合同变更表》。
第六章 合同的续订、顺延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岗位需要、乙方合同期满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拟续聘岗位等级和名称不变且年龄距本级岗位最高工作年龄尚余1年以上的~乙方可在合同期满60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续订合同。经甲方批准后~甲乙双方应当于本合同期满30日前签订《文职人员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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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订表》。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同时不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二,、,三,、,四,项约定的~合同期限应当自动顺延至该情形结束为止:
,一,乙方参加作战、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处臵突发事件任务尚未完成的,
,二,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乙方为女性文职人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七章 合同的终止、解除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且不再续聘的,
,二,乙方达到本级岗位最高工作年龄的,
,三,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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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反军队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工作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二,乙方为在国家规定需执业资格岗位聘用的见习期学员~需在见习期内参加并通过国家或军队组织的执业资格考试,
,三,乙方聘用后查出提供的学历、学位、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是虚假伪造的。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五,甲方移防或者被缩编、撤销~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在文职人员岗位工作期间患职业病的,
,二,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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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三,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乙方为女性且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依法服现役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第三十一条 除本合同第三十条约定的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是从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聘用的文职人员~合同期限未满的~不得依据前款约定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 乙方参加作战、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处臵突发事件期间~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未办理第二十三条要求的续聘手续~聘用合同自期满之日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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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乙方在甲方涉密岗位工作~终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后的流动~执行国家和军队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与乙方的聘用关系自动解除。
第三十六条 聘用关系解除后~甲乙双方应当自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30日内~办理人事档案、党团组织、社会保险等转移手续。乙方逾期不办理转移手续的~甲方将有关手续转交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后果。
第三十七条 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符合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退休条件的~甲方按照文职人员的退休办法为乙方办理退休手续。乙方退休后的管理服务和生活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第八章 经济补偿、违约责任和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时~属于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的对象~应给予经济补偿~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甲方未按前条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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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赔偿金。
第四十条 乙方违反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一,甲方招聘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二,甲方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的费用~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甲方岗位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或者提供他人使用甲方知识产权~或者以甲方人员的名义从事各项活动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甲方与乙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甲方上一级单位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四十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下列内容,如培训、继续教育、知识产权保护、保密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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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四条 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一, ,
,二, ,
,三, ,
,四, 。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条例》及有关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依法订立~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乙方、学校政治部和人事代理部门各执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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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签字, 用人单位: ,盖 章,
行政主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盖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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