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关于新广告法出台,电商该怎么打广告
领导,还让不让小伙伴们好好的发广告啦~
常言道,一项新的规章
出台,总会几家欢喜几家忧。对于刚刚出台的新广告法,小编真的只有一句话可以说:领导,还让不让小伙伴们好好的发广告啦~
背景:无锡特耐尔思五金工具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无锡万克五金工具有限公司实体经营为背景,网络销售为载体的一家新公司。
运营模式:阿里巴巴,京东商场,飞牛网等线上交易为主,线下交易为辅。
事情发生详情:
8月底,特耐尔思五金电商负责人收到了来自各大网销平台的一份邮件,内容如下:
尊敬的无锡特耐尔思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告法》,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新的法律条文将有以下重要规定,
一,禁用极限用语
根据《广告法》第二章 广告内容准则 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极限用语主要包括,
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最佳、最大、第一、唯一、首个、首选、最好、最大、最高、最低、最、最具、最便宜、最新、最先进、最大程度、最新技
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绝对、首家、第一品牌、金牌、名牌、最先、独家、全网销量第一、全球首发、全国首家、全网首发、世界领先、顶级工艺、最新科学、最先进加工工艺、最时尚、极品、顶级、顶尖、终极、最受欢迎、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极致、王牌、掌门人、领袖品牌、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等。
极限用语包括但不仅限用于商品列表页、商品的标题,副标题,主图以及详情页,商品包装、活动页、外推素材等。
对于使用极限用语的店铺,一旦遇顾客投诉极限用语,并维权成功,赔付金额将有商家全部承担,涉及罚款二十万元起。
。。。。。。(还有好多内容先忽略一下)
要讲的是红色字体部位。纵观淘宝,阿里,京东,天猫等等网上商家,没几家是没有用上极限用语吧。集体中招了吧。
可怜了特耐尔思五金的美工,美工组的同事接到通知立刻回复了一张图片:
真想问问,这是真的吗,,,,还让不让美工好好的工作啦。
想试问问出台这个制度的人。
假如我们的产品真的是,全国首家经营,怎么办,我的广告该怎么打,你教教我
们呢。
还有,我们的TD-Z00015 专业网络布线套装真的是店铺销量冠军呢,这个说好又不能写,我该怎么写呢,
特耐尔思犯愁了,各大网商朋友也犯愁了。大家都在认真的思考中:不能这么写,又不能那样做,你到底想怎样。
特耐尔思有个好主意,仅供参考:
当然以上都是玩笑话,我们可是正规公司。网商平台也纷纷扰扰了好几年,从免费开店,到开店收税,再到现在的广告用语规定,相信以后肯定还会再有新的规则出现。
不过,自9月1日大家重新修正后的广告用语都会出现怎样的新景象呢,真的很期待呦~
特别淘宝迷们:亲,请尤其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