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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南城街道办事处机关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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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南城街道办事处机关规章制度黄岩区南城街道办事处机关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全体机关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加快我街道的三个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实施规章制度,旨在使全体机关干部有章可循,增强纪律观念,提高行政效能,促进街道机关工作职能的高效运转。 第三条 全体机关干部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执行规章制度,接受本规章制度的监督和约束。 第二章 学习制度 第四条 学习分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学习两个层次。中心组学习由党委书记主持,班子成员、团委书记、妇联主席参加。机...
黄岩区南城街道办事处机关规章制度
黄岩区南城街道办事处机关规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全体机关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加快我街道的三个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实施规章制度,旨在使全体机关干部有章可循,增强纪律观念,提高行政效能,促进街道机关工作职能的高效运转。 第三条 全体机关干部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执行规章制度,接受本规章制度的监督和约束。 第二章 学习制度 第四条 学习分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学习两个层次。中心组学习由党委书记主持,班子成员、团委书记、妇联主席参加。机关学习由党群副书记主持,全体机关干部参加。 第五条 中心组每月集中一次,学习由一至二位同志中心发言,其他同志作补充。机关学习每星期集中一次。 第六条 每个阶段的学习内容要有所侧重,并且有计划,具体计划由组织、宣传委员拟订。每次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由党政办负责事先通知。 第七条 每次学习均实行点到制度,按出席、缺席、病假、事假、公差、休假、迟到、早退进行考勤,并与奖惩挂钩,每季度公布一次。 1 第八条 组织学习的请假手续,由请假人向主要领导提出,并报学习主持人同意。 第三章 党务工作制度 第九条 党员活动日制度。确定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五为全体党员活动日,以机关支部为单位召集。 第十条 “三会一课”制度。机关各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并做好各种会议的纪录。 第十一条 民主生活会与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党委、党支部每年分别召开一次以上的民主生活会;党支部每年对本支部全体党员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活动。 第十二条 集体领导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内的重大事情以及其他需要党委集体讨论的事项,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党委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十三条 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制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街道党委应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部署、检查、总结全街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年专题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会,并成立督查小组,负责全街道各项制度的督促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 街道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紧急事项需研究决定时,由党委书记临时决定召集。会议应当有专门记录。 (一)党委会的职责范围: 1、研究确定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重要会议精神的; 2 2、街道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的确定; 3、党、团、妇联、工会组织的建设及其年度工作方案,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重大问题; 4、内部干部的调动、推荐、任免、奖惩; 5、党委书记认为需要集体讨论的其它重大事项。 (二)议事与决策程度: 1、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待研究的方案。在可能的情况下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2、讨论研究问题时,由分管的党委成员先提出意见,然后广开言路充分听取每个成员的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 第四章 办公制度 第十五条 各办公室要按照各自职责,努力完成好各自的任务。 第十六条 按照“分工不分家”的原则,各办公室之间要互相配合,密切合作。凡涉及相互之间的问题,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协调解决。若仍不能解决的,提交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 所有机关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和联系村任务,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保证工作的完成,确实有困难的可由办公室内部帮助解决,仍解决不了的向分管领导汇报,组织有关人员解决,若还解决不了的,提交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条 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和下级服从上级的要求,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都要服从街道党委的统一安排,对领导交办的工作,要按时保 3 质做好,并且要做好反馈工作。 第十九条 对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紧急事件,要急事急办,采取应急措施。对由于主观不努力,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按照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 第二十条 机关工作人员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一个月到村、企业不少于10次。 第二十一条 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有关同志能当场答复的要尽量当场予以明确的答复,一时回答不了的必须在一星期内给予答复。能解决的要尽快解决,不能解决的也要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 第二十二条 建立全程办事代理制度,方便群众办事,代办事项要有记录。建立首问责任制度,设立便民服务岗,群众到机关来访办事,第一个接待的同志要按照来访人提出的问题,引导至有关办公室或有关人员。 第二十三条 提倡文明办公,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要衣冠整洁,待人接物态度和蔼,言语文明。要搞好室内卫生,做到窗明椅净,摆放有序。全体机关工作人员都要努力提高业务素质,提高办事效率。 第五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四条 党政联席会议,室、站负责人会议,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为街道工作会议,由街道主要领导决定召开。 第二十五条 党政联席会议一般每周一次,其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文件,传达有关会议精神,交流各方情况,讨论有关事项,研究下阶段工作。室负责人会议根据情况不定期召开。其主要内容是听取各项工作汇报,布置各项任务。 4 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一般每周一次,其主要内容是学习有关文件,传达有关会议精神,通报有关情况,部署全街道工作。 第二十六条 会议必须做到时间紧凑,内容充实(有些内容要事先通知参会同志,使之有所准备),参会同志要遵守会议纪律,做好会议笔记。 第二十七条 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实行点到,具体由党政办负责实施。无故不参加会议一次扣出勤奖1分,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需经主要领导批准。 第二十八条 召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议必须经街道书记或主任同意。各办公室召开有关下属负责人会议,由各分管领导决定,参会人数超过50人的要报书记同意。安排会议要提前2天向党政办报告以便安排有关会议室。有关会务工作由各办公室为主,会同党政办安排。 第六章 办文、文印制度 第二十九条 发文。发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原则上须经党委会议、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明解有关事项后方可行文。 第三十条 拟稿。街道党委、办事处的综合性文件、思路、总结等,由秘书负责起草;各线(包括内容涉及各线主要业务工作)的思路、总结以及由各线主办以党委、办事处发文,内容涉及各线(办公室)职能或业务的(原则上未经党委、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各线不得以党委、办事处名义发文),由各办公室起草,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秘书复核,送主要领导签发。 各线起草的公文,在领导签发时如有较大修改的,交还各办公室修改。修改后,按程序进行审核和复核。 5 起草公文必须字迹清楚(或打印),核对无误后,送领导签发; 第三十一条 公文打印。公文经领导签发后,送文印室打印,文印人员按原稿打印,核对无误后,经起草人审阅,印制正式公文。 公文在缮印、分发前,由文书作最后把关。 第三十二条 打印与复印工作。以党委、办事处名义的资料、文件先行安排打印,各办公室需打印的文稿先送党政办,由党政办负责统一安排打印(一般按送达顺序),无特殊情况应在三日内完成。对打印文件比较集中,一时难以完成的,按缓急程度予以安排,在打印室文件比较集中时,配有电脑的办公室应自行安排,予以配合支持。 第三十三条 文印人员应努力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做到准确、及时、规范、美观,不积压、不丢失,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爱护电脑及其他文印设备,经常保养。要节约纸张,杜绝浪费。注意卫生,保持清洁。 机关文印室不受理本机关外的单位和私人打字、复印业务,打印人员不得擅自为外单位和私人打字、复印资料。如外单位确需在本机关文印室打印、复印资料的,必须有领导批字,交党政办统一安排。 复印资料时,要严格控制复印份数、页数,节约费用。根据保密规定,凡是不准翻印的文件不得复印。 第三十四条 文印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有关规定,认真保管好文稿、及时销毁印制作废了的印刷件。非文印人员不得随便翻阅打印和复印文件。禁止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文印室。 复印工作原则上由文印人员操作,其他人员不得私自进行。文印人员要定期对机器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 6 第七章 廉政建设制度 第三十五条 为切实加强机关的廉政建设,全体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要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的思想。 第三十六条 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活动,街道纪委每月安排一次各种方式的反腐倡廉教育。机关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进行一次,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三十七条 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不准搞权钱交易,严禁以任何理由收受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第三十八条 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以各种方式向所属村和企业,摊派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利用职权索要财物,向下属企业和单位购买物品时,不得赊欠。 第三十九条 严格执行《廉政手册》规定,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娱乐场所。 第四十条 党政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加强对分管线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要经常到群众中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四十一条 对违纪案件,街道纪委要发现一件,查处一件,决不姑息。 第四十二条 不准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和收受企业的回扣和好处费。 第四十三条 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第八章 值班、考勤制度 第四十四条 街道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 7 第四十五条 机关工作人员每天上、下午两次签到,按规定出勤。迟到半小时内,累计3次视作半天旷工;迟到1小时以上,作半天旷工。上班迟到1次扣出勤奖2元,无故旷工每天扣20元。事假、病假扣出勤奖。 第四十六条 因事因病不能上班要请假,1天由分管领导审批,2天由党群副书记审批,2天以上由书记或主任审批,班子成员请假由书记审批。年休假经组办审核后,由书记审批。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事后要说明理由,补办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未予准假的视为旷工处理。病假凭医院证明,事假凭请假条,每月底由文书统一交组办留档备查。 第四十七条 全年病假15天至二个月内,事假7天到20天内按年终考核奖的出勤日平均数如数扣除,超过上述时间的部分加倍扣考核奖,直止扣完(年出勤日按250天计,年休假可相抵事假,连续的病事假中间休息日不除)。 第四十八条 机关工作人员分组参加夜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值班。不能值班的找好代班人员,没有代班扣除值班费,并说明情况。 第四十九条 机关工作人员下村、下企业或公出,须告知办公室其他同志和文书,班子因公外出,要告知主要领导和文书,便于联系。 第五十条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处理突发性事件,接待群众来访。遇到重大事件难于处理的,要及时报告街道有关领导。 第九章 联系村、企业制度 第五十一条 机关干部(除书记、主任、文书外)全部安排联系村或重点骨干企业,班子成员联系1个片和二家重点企业。 第五十二条 驻村、驻企业干部要经常下村、下企业了解情况,帮助村和 8 企业处理好重要事务,遇有重大事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第五十三条 驻村干部要帮助村干部理清工作思路,协调好各方面关系,高度负责地执行好上级指示精神,认真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十四条 驻村干部要帮助村干部制订村规民约,加强村级三个文明建设,为村的经济发展出谋划策,做好村级农业、工业经济以及社会稳定、土地规划、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 第五十五条 高度重视村级班子建设,充分发挥青年、妇女、民兵等各组织的作用,及时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做到村、班子团结统一。 第十章 财务制度 第五十六条 审批权限。5000元以内由办事处主任审批;10000元以内经书记会议研究,主任审批;10000元以上的由党委、办事处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主任审批。工程款支付按照合同规定并由街道纪委审核签字,方可支付。 第五十七条 每张发票须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名并注明开支用途后才交分管领导审核,再由办事处主任审批。开支在300元以上的,要事先请示,事后审批。发票一般在十天内办报销手续。饭店用餐由经手人结帐三天内办理报销手续。外出差旅费由会计审核后审批。 第五十八条 机关日常的办公用品接待需用的烟、水果等由党政办统一购置,统一管理。事先没有联系、自行购买的不予报销。 第五十九条 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自觉遵守财务纪律。因工作需要在外复印、打印的资料表册,经党政办主任同意后,方可记帐计数报销。 第六十条 库存现金要严格控制限额,按规定存放。严禁私借和挪用公款。 9 因特殊情况暂借公款时,应经办事处主任批准,手续要完备并及时结算。 第六十一条 财会人员必须做到勤记帐,勤对帐,勤结帐,达到日清月结,帐款、帐物相符。 第六十二条 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制度,每半年街道办事处对财务收支情况公开一次。 第六十三条 实行政府采购和街道纪委参与采购制度,对1000元以上的办公设备,报区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1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或物资,采购时需有纪委人员参加,并在发票后面签字,才可报销。 第十一章 财物 第六十四条 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凡所用公有财物(包括寝室、橱房、办公室中的公有财物)均应造册登记,落实到人。任何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调换或转借他人。 第六十五条 凡需添置新的办公用品及其他固定财产,先报党政办作出计划,并由党政办登记管理,办理好借领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购买。 第六十六条 机关办公用房和寝室的使用、修理、调整,由各办公室负责同志及住户提出意见,经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方可进行。任何个人不得擅自调整、修理。 第六十七条 办事处闲置固定财产由党政办保管处理,机关工作人员因临时所需公有财物,须向党政办出具暂借条,注明暂借时间,并按时归还。 第六十八条 每年年末,由党政办牵头,组织有关人员检查公有财物的保管使用情况,若发现遗失、转借或损坏的,责成有关人员追回或照价赔偿。 10 第六十九条 干部调动工作时,必须向党政办办好公共财物移交,若发现有损坏或遗失,必须照价赔偿。文书须凭财产移交完毕后的清单开具调动介绍信。 第七十条 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岗位发生变换,本人原来所管的钱、财、物也要随着移交,如超过一个月仍不移交而又不申报的作贪污、挪用处理。 第十二章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第七十一条 机关车辆由党政办管理并负责派车。其中工贸办的面包车由其自行管理使用,碰到特殊情况,由党政办调节用车。 第七十二条 所有公车下班后一律停放在办事处车库或指定的停车场所。平时保持一辆车在位保证值班用车,如有特殊情况外出,需经主要领导批准。 第七十三条 区内(下村或到区级机关办事)由党政办直接派车;区外经领导同意,由党政办按派车单派车。私自出车造成后果的除追究个人责任外,损失费和其它一切费用自负。 第七十四条 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保养,驾驶员保管好车辆,保证车辆的性能良好和整洁。车辆的维修,由指定驾驶员负责,经有关领导和党政办同意。在维修前必须向党政办提出修理方案,由领导审批后进行维修。 第七十五条 车辆原则上由专兼职驾驶员负责驾驶,驾驶员不在的,由党政办指定人员驾驶,禁止擅自驾驶公车,严禁无证驾驶公车。 第七十六条 所有车辆用油需经党政办按照政府规定进行统一采购。 第十三章 来客接待制度 11 第七十七条 坚持热情接待、方便工作、节俭从简的要求,对各级各部门单位来客就餐要严格掌握。 第七十八条 确需就餐的(包括会议)由所在办公室提出,填写《来客接待就餐申报表》,确需在外就餐的,由党政办安排用餐,按表格要求填写报批,方可安排,原则上安排在食堂就餐。 第七十九条 食堂凭党政办来客通知单备菜,如有特殊情况,由分管领导通知,事后填表,未经批准的接待费用自负。 第八十条 各接待办公室要把握好接待标准,一般工作餐人均30元。工作日午餐禁酒。 第八十一条 来客接待就餐一般由来客分管领导和有关工作联系的同志陪客,陪客不超过3人。 第八十二条 来客如将近就餐时间,食堂未经安排,分管领导同主要领导事先打招呼,方可到饭店就餐。 第八十三条 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好,对各种不合理的开支要坚决制止,不得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第十四章 领导干部谈心制度 第八十四条 班子领导应积极收集并采纳机关干部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通过谈心、交心,进一步了解机关干部、职工的家庭、生活、工作和思想状况,使思想政治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八十五条 谈心至少一季度一次,具体时间由班子成员自行选定。谈心 12 内容为机关干部的思想、工作、家庭、生活等方面存在着的一些困难和要求以及对办事处领导的一些建议。 第八十六条 谈话对象原则上按下列层次进行:党委书记谈办公室主任、站长,副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谈分管的办、站人员。坚持经常性的谈心交心与二个必访,三个必谈的有机结合。二个必访和三个必谈即:机关同志家中发生意外事件时必访,本人生病住院时必访,情绪低落时必谈,发生纠纷时必谈,违法违纪时必谈。 第八十七条 党委班子成员在每季谈话后,要有书面记录,在班子会议上互相交流,并要研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1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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