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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签公司怎么办理社保

2017-10-16 3页 doc 14KB 1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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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签公司怎么办理社保新签公司怎么办理社保 2009年10月起社保费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缴费单位应参保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以及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五险一金。以下为缴费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的程序:地税登记部门办理社保缴费登记—?银行签订《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所属区主管地税 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为员工备案—?通过省网系统为员工进行增减部门核定社保费险种—? 员—?网上申报划扣社保费—?社保部门领取社保登记证。 (一)我市新成立业户的社保缴费登记随地税设立登记同时办理。 办理缴费登记后用人单位报到需提交以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
新签公司怎么办理社保
新签公司怎么办理社保 2009年10月起社保费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缴费单位应参保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以及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五险一金。以下为缴费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的程序:地税登记部门办理社保缴费登记—?银行签订《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书》—?所属区主管地税 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为员工备案—?通过省网系统为员工进行增减部门核定社保费险种—? 员—?网上申报划扣社保费—?社保部门领取社保登记证。 (一)我市新成立业户的社保缴费登记随地税设立登记同时办理。 办理缴费登记后用人单位报到需提交以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银行盖章确认的ETS协议书一式2份(采用ETS缴费方式的需提交)。 3.开通网络申报功能的。 4.加盖地税专用章的《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DJ040)原件一份。 5.《用人单位应缴险种登记表》(SF005)一式两份。 6.《社会保险费个人明细登记表》SF027一式两份。 7.《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打印简化版)一式两份。用工单位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前,须按规定先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二)办理用人单位报到手续同时需办理参保险种核定手续。 应参保的险种由地税部门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核定,可选险种由用人单位自主选择。 提交以下资料: 1.《用人单位应缴险种登记表》(SF005)一式1份。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应参保员工花名册。 (三)缴费单位为职工办理参保增减员手续前,须先按规定到劳动部门(就业中心)办理用工备案,缴费单位自行保存经劳动部门盖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以备核查(本市城镇户籍员工只需办理增员备案),再到地税部门办理增减员登记。 (四)在新入职单位办理增员前,先要确认原来的旧任职单位已经为个人成功减员。缴费单位需按劳动法规定的应起薪当月办理增员。当月应增员的,可在一个月内多次办理,不受是否该缴费单位是否已申报当月社保费的限制。增员后可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保费。 已开通网络申报社保费的缴费单位,办理增减员业务可在网上办税大厅或主管税局前台办理。如在网上进行增员成功的,则无须再前往办税厅重复办理。增员后可在网上进行社保费的申报缴纳。 新社保费征收系统操作指引请登录本站“首页—税局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社保费管理操作手册”查询下载,或建议您可登陆本站“首页—纳税人学校—下载”下载网上申报新系统培训课件查阅。 (五)对企业应参保未参保的,企业应提供当时的人员名册,为未参保的人员进行补缴。补缴要按照当时单位和个人应当参保的险种进行补缴,并计缴相应的利息。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补缴单位的单位成立时间。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对应险种的险种开始时间。 需提交的资料: 1、《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SF094; 2、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3、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 4、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员工应在任职受雇的公司所在地缴纳社保费。东莞市缴纳社保费的规定请向东莞市社保经办机构咨询了解。 建议缴费单位经办人可联系所属区主管地税机关进一步咨询了解具体办理的手续。或可拨打(020)12366-2进行人工咨询,由工作人员了解您的所属区后为您作出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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