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补贴规定
一、目的
1、为促进公司员工的学习和学历教育,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学习创新能力,拓宽个人发展空间;
2、吸引、激励优秀的员工,创建学习型企业;
3、始终保持人才队伍的创新活力和竞争力,以适应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二、原则
1、员工采用非脱产在职教育的学习形式,不能影响正常工作,统筹安排,
解决好工学矛盾。
2、员工所学专业要与岗位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三、补贴范围
1、员工范围:已转正的在职合同制员工。
2、学历范围:经过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国家承认其学历的在职大专及以上成人学历教育,结业后由学校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且该学历在专业认证网站可以查询。
3、专业范围:申请学历教育培养的专业必须与本人现从事的岗位和专业技术学科相符合,并且经总经理鉴定为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在本公司实用性较强的专业。
四、补贴程序:
1、员工本人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国家统一组织的成人高考,凭入学通知书和报名学费正式发票填写《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补贴申请
》,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办公室审核、备案,最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2、本规定执行前已参加学历教育学习,本规定执行后继续在公司期间完成学业的,应由本人凭在读证明和报名学费正式发票填写《员工在职学历教
育补贴申请表》,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办公室审核、备案,最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3、经批准同意后,办公室负责建立员工学历教育补贴档案,对员工学年考试成绩单、自考单科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料进行存档;服务期内由公司办公室保存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服务期满后归还员工。
4、员工学业结束后,与公司签订服务
后凭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填写相应补贴金额的费用报销单,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后转办公室审核、备案,并由公司总经理审批报销。
五、 补贴规定:
1、补贴原则为学费总额的50%,但最高不超过第7条规定的补贴限额。
2、学费范围:包括学习交纳的学费,不包括教材费、食宿费、学杂费以及补考费。
3、同时进行相同学历二个或二个以上专业业余学习的员工,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4、员工在本规定执行前已取得相关学历证书的不享受补贴。
5、本规定执行前已参加学历教育学习,本规定执行后继续在公司期间完成学业的,按照本规定执行时剩余学业时间比例(其中参加自考的,按照剩余科目比例)申请,剩余50%(含)以下的,享受学费总额25%的补贴,剩余50%以上的,享受学费总额50%的补贴。
6、已取得本规定中学历范围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参加不高于现学历层次教育的,不适用本规定。
7、学历补贴限额:
(1)、大专学历不超过3000元;
(2)、本科学历不超过6000元;
(3)、硕士及以上学历不超过10000元。
8、员工学历教育学习期间,不得自行改变学习的专业、时间及形式,
确需改变者,须报公司办公室批准。
9、对于弄虚作假者,扣回已享受的补贴金额,并对其进行严厉处罚。
六、费用与服务
1、员工由于考试,与工作时间相冲突的可请事假,但须遵守公司考勤请假管理
。
2、本着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享受补贴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如在协议规定服务期限内因辞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其它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服务时间折算,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培训协议,向公司赔偿本人所享受的补贴费用:
(1)大专、本科学历服务期限为毕业后一年;
(2)硕士及以上学历服务期限为毕业后二年。
七、附件:
1、《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补贴流程图》
2、《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补贴申请表》
3、《员工继续教育服务
》
八、补充说明:
1、本规定自2014年8月5日起执行。
2、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沟通、协调、修改、补充、完善;
3、本规定如与国家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时,按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八月五日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补贴流程图 员工 所属部门 办公室 公司领导 财务审计部
开始
核实申请内填写申请表
容
负责人批准 否
是
批准 办理审批手否 报办公室
续
是 参加学习、
考试
取得相应证审核证书真否 书 伪,并存档
按照协议书与员工签订否 约定履行报按协议履行服务协议书 销程序 职责
结束
珠海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补贴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所在部门 工作岗位 入职时间 最高学历及
毕业学校 专业
报考学历 报考专业
报考学校 学习方式 在职学历
学制,年, 学费总额 教育情况
学习时间 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申请理由
享受补贴金
额
部门、下属
公司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办公室意见
审核意见
总经理审批
备 注
填表说明:
1、 学习方式包括:自考、函授、网络教育等业余学习。
2、 学费总额:指完成整个学业总的学费金额。
员工继续教育服务协议书
甲方(单位):
乙方(员工):姓名: ,
身份证号: 。
根据岗位需要,为提高乙方岗位技能,甲方根据《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补贴规定》给予继续教育员工一定的教育补贴。为维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按照《员工在职学历教育补贴规定》给予乙方共计人民币 元补贴。
二、服务期限,约定服务年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接受学历教育后所获得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在服务期内由甲方保管, 服务期满后归还乙方。
四、乙方的服务期超出双方原订的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的,除甲方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服务期满为止。甲方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本协议也随之终止。
五、乙方因参加其他培训而与甲方多次约定服务期的,总服务期限累计计算,为多次约定的服务期之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一,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二,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得不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乙方单方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违约金的计算
,违约金=(剩余服务期/总服务期)=补贴总额。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是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