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设施规模指标表公共服务设施分级配建表 附表A.0.2
类
别
项 目
居 住 区
小 区
组 团
教
育
托儿所
--
▲
△
幼儿园
--
▲
--
小学
--
▲
--
中学
▲
--
--
医
疗
卫
生
医院(200-300床)
▲
--
--
门诊所
▲
--
--
卫生站
--
▲
--
护理院
△
--
--
文
化
体
育
文化活动中心(含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
▲
--
--
...
公共服务设施分级配建
附表A.0.2
类
别
项 目
居 住 区
小 区
组 团
教
育
托儿所
--
▲
△
幼儿园
--
▲
--
小学
--
▲
--
中学
▲
--
--
医
疗
卫
生
医院(200-300床)
▲
--
--
门诊所
▲
--
--
卫生站
--
▲
--
护理院
△
--
--
文
化
体
育
文化活动中心(含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
▲
--
--
文化活动站(含青少年、老年活动站)
--
▲
--
居民运动场、馆
△
--
--
居民健身设施(含老年户外活动场地)
--
▲
△
商
业
服
务
综合食品店
▲
▲
--
综合百货店
▲
▲
--
餐饮
▲
▲
--
中西药店
▲
△
--
书店
▲
△
--
市场
▲
△
--
便民店
--
--
▲
其它第三产业设施
▲
▲
--
金
融
邮
电
银行
△
--
--
储蓄所
--
▲
--
电信支局
△
--
--
邮电所
--
▲
--
社
区
服
务
社区服务中心(含老年人服务中心)
--
▲
--
养老院
△
--
--
托老所
--
△
--
残疾人托养所
△
--
--
治安联防站
--
--
▲
居(里)委会(社区用房)
--
--
▲
物业管理
--
▲
--
市
政
公
用
供热站或热交换站
△
△
△
变电室
--
▲
△
开闭所
▲
--
--
路灯配电室
--
▲
--
燃气调压站
△
△
--
高压水泵房
--
--
△
公共厕所
▲
▲
△
垃圾转运站
△
△
--
垃圾收集点
--
--
▲
居民存车处
--
--
▲
居民停车场、库
△
△
△
公交始末站
△
△
--
消防站
△
--
--
燃料供应站
△
△
--
行
政
管
理
及
其
它
街道办事处
▲
--
--
市政管理机构(所)
▲
--
--
派出所
▲
--
--
其它管理用房
▲
△
--
防空地下室
△②
△②
△②
注:①▲为应配建的项目;△为宜设置的项目。
公共服务设施各项目的设置规定 附表A.0.3
公共服务设施各项目的设置规定 附表A.0.3 类别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设置规定
每处一般规模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教
育
(1)托儿所
保教小于3周岁儿童
(1)设于阳光充足,接近公共绿地,便于家长接送的地段
(2)托儿所每班按25座计;幼儿园每班按30座计
(3)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层数不宜高于3层
(4)三班和三班以下的托、幼园所、可混合设置,也可附设于其它建筑,但应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四班和四班以上的托,幼园所,其用地均应独立设置
--
4班:≥1200
6班:≥1400
8班:≥1600
(2)幼儿园
保教学龄前儿童
(5)八班和八班以上的托、幼园所,其用地应分别按每座不小于7㎡或9㎡计
(6)托、幼建筑宜布置于可挡寒风的建筑物的背风面,但其生活用房应满足底层满窗冬至日不小于3h的日照
(7)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
4班:≥1500
6班:≥2000
8班:≥2400
(3)小学
6~12周岁儿童入学
(1)学生上下学穿越城市道路时,应有相应的安全
(2)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
(3)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
12班:≥6000
18班:≥7000
24班:≥8000
(4)中学
12~18周岁青少年入学
(1)在拥有3所或3所以上中学的居住区内,应有一所设置400m环形跑道的运动场
(2)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
(3)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
18班:≥11000
24班:≥12000
30班:≥14000
医
疗
卫
生
(5)医院
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宜设于交通方便,环境较安静地段
(2)10万人左右则应设一所300-400床医院
(3)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2h的日照标准
12000~18000
15000~25000
(6)门诊所
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一般3~5万人设一处,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
(2)设于交通便捷、服务距离适中地段
2000~3000
3000~5000
(7)卫生站
社区卫生服务站
1~1.5万人设一处
300
500
(8)护理院
健康状况较差或恢复期老年人日常护理
(1)最佳规模为100~150床位
(2)每床位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30㎡
(3)可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设
3000~4500
--
文
化
体
育
(9)文化活动中心
小型图书馆、科普知识宣传与教育:影视厅、舞厅、游艺厅、球类、棋类活动室:科技活动、各类艺术训练班及青少年和老年人学习活动场地、用房等
宜结合或靠近同级中心绿地安排
4000~6000
8000~12000
(10)文化活动站
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主要供青少年和老年人活动
(1)宜结合或靠近同级中心绿地安排
(2)独立性组团也应设置本站
400~600
400~600
(11)居民运动场、馆
健身场地
宜设置60~100m直跑道和200m环形跑道及简单的运动设施
--
10000~15000
(12)居民健身设施
篮、排球及小型球类场地,儿童及老年人活动场地和其它简单运动设施等
宜结合绿地按排
--
--
商
业
服
务
(13)综合食品店
粮油、副食、糕点、干鲜果品等
(1)服务半径:居住区不宜大于500m;居住小区不宜大于300m
(2)地处山坡地的居住区,其商业服务设施的布点,除满足服务半径的要求外,还应考虑上坡空手,下坡负重的原则
居住区:1500~2500
小区:800~1500
--
(14)综合百货店
日用百货、鞋帽、服装、布匹、五金及家用电器等
居住区:2000~3000
小区:400~600
--
(15)餐饮
主食、早点、快餐、正餐等
--
--
(16)中西药店
汤药、中成药及西药等
200~500
--
(17)书店
书刊及音像制品
300~1000
--
(18)市场
以销售农副产品和小商品为主
设置方式应根据气候特点与当地传统的集市要求而定
居住区:1000~1200
小区:500~1000
居住区:1500~2000
小区:800~1500
(19)便民店
小百货、小日杂
宜设于组团的出入口附近
--
--
(20)其它第三产业设施
零售、洗染、美容美发、照相、影视文化、休闲娱乐、洗浴、旅店、综合修理以及辅助就业设施等
具体项目、规模不限
--
--
金
融
邮
电
(21)银行
分理处
宜与商业服务中心结合或邻近设置
800~1000
400~500
(22)储蓄所
储蓄为主
100~150
--
(23)电信支局
电话及相关业务等
根据专业规划需要设置
1000~2500
600~1500
(24)邮电所
邮电综合业务包括电报、电话、信函、包裹、兑汇和报刊零售等
宜与商业服务中心结合或邻近设置
100~150
--
社
区
服
务
(25)社区服务中心
家政服务、就业指导、中介、咨询服务、代客定票、部分老年人服务设施等
每小区设置一处,居住区也可合并设置
200~300
300~500
(26)养老院
老年人全托式护理服务
1、一般规模为150~200床位
2、每床位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40㎡
--
--
(27)托老所
老年人日托(餐饮、文娱、健身、医疗保健等)
1、一般规模为30~50床位
2、每床位建筑面积20㎡
3、宜靠近集中绿地安排,可与老年活动中心合并设置
--
--
(28)残疾人托养所
残疾人全托式护理
--
--
--
(29)治安联防站
--
可与居(里)委会合设
18~30
12~20
(30)居(里)委会(社区用房)
--
300~1000户设一处
30~50
--
(31)物业管理
建筑与设备维修、保安、绿化、环卫管理等
--
300~500
300
市
政
公
用
(32)供热站或热交换站
--
--
根据采暖方式确定
(33)变电室
--
每个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30~50
--
(34)开闭所
--
1.2~2.0万户设一所;独立设置
200~300
大于或等于500
(35)路灯配电室
--
可与变电室合设于其他建筑内
20~40
--
(36)燃气调压站
--
按每个中低调压站负荷半径500m设置;无管道燃气地区不设
50
100~120
(37)高压水泵房
--
一般为低水压区住宅加压供水附属工程
40~60
--
(38)公共厕所
--
每1000~1500户设一处;宜设于人流集中处
30~60
60~100
(39)垃圾转运站
--
应采用封闭式设施,力求垃圾存放和转运不外露,当用地规模为0.7~1k㎡设一处,每处面积不应小于100㎡,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应小于5m
--
--
(40)垃圾收集点
--
服务半径不应大于70m,宜采用分类收集
--
--
(41)居民存车处
存放自行车、摩托车
宜设于组团内或靠近组团设置,可与居(里)委会合设于组团的入口处
1~2辆/户;地上0.8~1.2㎡/辆地下1.5~1.8㎡/辆
(42)居民停车场、库
存放机动车
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m
--
--
(43)公交始末站
--
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
--
(44)消防站
--
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
--
(45)燃料供应站
煤或罐装燃气
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
--
行
政
管
理
及
其
它
(46)街道办事处
--
3~5万人设一处
700~1200
300~500
(47)市政管理机构(所)
供电、供水、雨污水、绿化、环卫等管理与维修
宜合并设置
--
--
(48)派出所
户籍治安管理
3万~5万人设一处;应有独立院落
700~1000
600
(49)其他管理用房
市场、工商税务、粮食管理等
3万~5万人设一处;可结合市场或街道办事处设置
100
--
(50)防空地下室
掩蔽体、救护站、指挥所等
在国家确定一、二类人防重点城市中,凡高层建筑下设满堂人防,另以地面建筑面积2%配建。出入口宜设于交通方便的地段,考虑平战结合
--
--
公共加油站
8.2.1 城市公共加油站的服务半径宜为0.9~1.2km。
8.2.2 城市公共加油站应大、中、小相结合,以小型站为主,其用地面积应符合表8.2.2的规定。
公共加油站的用地面积(万m2) 表8.2.2
昼夜加油的次数
300
500
800
1000
用地面积(万m2)
0.12
0.18
0.25
0.30
电力
35-110kV变电所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 表7.2.7-1
序号
变压等级(kV)
一次电压/
二次电压
主变压器
容量
[MVA/台(组)]
变电所结构型式及用地面积(m2)
全户外式
用地面积
半户外式
用地面积
户内式
用地面积
1
110(66)/10
20-63/2-3
3500-5500
1500-3000
800-1500
2
35/10
5.6-31.5/2-3
2000-3500
1000-2000
500-1000
220-500kV变电所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 表7.2.7-2
序号
变压等级(kV)
一次电压/二次电压
主变压器
容量
[MVA/台(组)]
变电所
结构型式
用地面积
(m2)
1
500/220
750/2
户外式
90000-110000
2
330/220及330/110
90-240/2
户外式
45000-55000
3
330/110及330/10
90-240/2
户外式
40000-47000
4
220/110(66,35)及220/10
90-180/2-3
户外式
12000-30000
5
220/110(66,35)
90-180/2-3
户外式
8000-20000
6
220/110(66,35)
90-180/2-3
半户外式
5000-8000
7
220/110(66,35)
90-180/2-3
户外式
2000-4500
给水
表8.0.6 水厂用地控制指标
建设规模(万m3/d)
地表水水厂(m2·d/m3)
地下水水厂
(m2·d/m3)
建设规模(万m3/d)
地表水水厂(m2·d/m3)
地下水水厂
(m2d/m3)
5-10
0.7-0.50
0.40-0.30
30-50
0.30-0.10
0.20-0.08
10-30
0.50-0.30
0.30-0.20
表9.0.5 泵站用地控制指标
建设规模(万m3/d)
用地指标(m2·d/m3)
建设规模(万m3/d)
用地指标(m2·d/m3)
5-10
10-30
0.25-0.20
0.20-0.10
30-50
0.10-0.03
注:1建设规模大的取下限,建设规模小的取上限。
2加压泵站设有大容量的调节水池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用地。
3本指标未包括站区周围绿化带用地。
污水
表6.0.1-2 污水泵站规划用地拍标(m2·s/L)
建设规模
雨 水 流 量(L/s)
2000以上
1000~2000
300~600
100~300
用地指标
1.5-3.0
2.0-4.0
2.5-5.0
4.0-7.0
注:1.用地指标是按生产必须的土地面积。
2.污水泵站规模按最大秒流量计。
3.本指标未包括站区周围绿化带用地。
6.0.2 排水泵站结合周围环境条件,应与居住、公共设施建筑保持必要的防护距离。
本文档为【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设施规模指标表】,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