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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设施规模指标表

2017-09-19 11页 doc 196KB 2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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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设施规模指标表公共服务设施分级配建表   附表A.0.2 类 别 项 目 居 住 区 小 区 组 团 教 育 托儿所 -- ▲ △ 幼儿园 -- ▲ -- 小学 -- ▲ -- 中学 ▲ -- -- 医 疗 卫 生 医院(200-300床) ▲ -- -- 门诊所 ▲ -- -- 卫生站 -- ▲ -- 护理院 △ -- -- 文 化 体 育 文化活动中心(含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 ▲ -- -- ...
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设施规模指标表
公共服务设施分级配建   附表A.0.2 类 别 项 目 居 住 区 小 区 组 团 教 育 托儿所 -- ▲ △ 幼儿园 -- ▲ -- 小学 -- ▲ -- 中学 ▲ -- -- 医 疗 卫 生 医院(200-300床) ▲ -- -- 门诊所 ▲ -- -- 卫生站 -- ▲ -- 护理院 △ -- -- 文 化 体 育 文化活动中心(含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 ▲ -- -- 文化活动站(含青少年、老年活动站) -- ▲ -- 居民运动场、馆 △ -- -- 居民健身设施(含老年户外活动场地) -- ▲ △ 商 业 服 务 综合食品店 ▲ ▲ -- 综合百货店 ▲ ▲ -- 餐饮 ▲ ▲ -- 中西药店 ▲ △ -- 书店 ▲ △ -- 市场 ▲ △ -- 便民店 -- -- ▲ 其它第三产业设施 ▲ ▲ -- 金 融 邮 电 银行 △ -- -- 储蓄所 -- ▲ -- 电信支局 △ -- -- 邮电所 -- ▲ -- 社 区 服 务 社区服务中心(含老年人服务中心) -- ▲ -- 养老院 △ -- -- 托老所 -- △ -- 残疾人托养所 △ -- -- 治安联防站 -- -- ▲ 居(里)委会(社区用房) -- -- ▲ 物业管理 -- ▲ -- 市 政 公 用 供热站或热交换站 △ △ △ 变电室 -- ▲ △ 开闭所 ▲ -- -- 路灯配电室 -- ▲ -- 燃气调压站 △ △ -- 高压水泵房 -- -- △ 公共厕所 ▲ ▲ △ 垃圾转运站 △ △ -- 垃圾收集点 -- -- ▲ 居民存车处 -- -- ▲ 居民停车场、库 △ △ △ 公交始末站 △ △ -- 消防站 △ -- -- 燃料供应站 △ △ -- 行 政 管 理 及 其 它 街道办事处 ▲ -- -- 市政管理机构(所) ▲ -- -- 派出所 ▲ -- -- 其它管理用房 ▲ △ -- 防空地下室 △② △② △②   注:①▲为应配建的项目;△为宜设置的项目。 公共服务设施各项目的设置规定    附表A.0.3 公共服务设施各项目的设置规定    附表A.0.3 类别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设置规定 每处一般规模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教 育 (1)托儿所 保教小于3周岁儿童 (1)设于阳光充足,接近公共绿地,便于家长接送的地段 (2)托儿所每班按25座计;幼儿园每班按30座计 (3)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层数不宜高于3层 (4)三班和三班以下的托、幼园所、可混合设置,也可附设于其它建筑,但应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四班和四班以上的托,幼园所,其用地均应独立设置 -- 4班:≥1200 6班:≥1400 8班:≥1600 (2)幼儿园 保教学龄前儿童 (5)八班和八班以上的托、幼园所,其用地应分别按每座不小于7㎡或9㎡计 (6)托、幼建筑宜布置于可挡寒风的建筑物的背风面,但其生活用房应满足底层满窗冬至日不小于3h的日照 (7)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 4班:≥1500 6班:≥2000 8班:≥2400 (3)小学 6~12周岁儿童入学 (1)学生上下学穿越城市道路时,应有相应的安全 (2)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 (3)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 12班:≥6000 18班:≥7000 24班:≥8000 (4)中学 12~18周岁青少年入学 (1)在拥有3所或3所以上中学的居住区内,应有一所设置400m环形跑道的运动场 (2)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 (3)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 18班:≥11000 24班:≥12000 30班:≥14000 医 疗 卫 生 (5)医院 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宜设于交通方便,环境较安静地段 (2)10万人左右则应设一所300-400床医院 (3)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2h的日照标准 12000~18000 15000~25000 (6)门诊所 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一般3~5万人设一处,设医院的居住区不再设独立门诊 (2)设于交通便捷、服务距离适中地段 2000~3000 3000~5000 (7)卫生站 社区卫生服务站 1~1.5万人设一处 300 500 (8)护理院 健康状况较差或恢复期老年人日常护理 (1)最佳规模为100~150床位 (2)每床位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30㎡ (3)可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设 3000~4500 -- 文 化 体 育 (9)文化活动中心 小型图书馆、科普知识宣传与教育:影视厅、舞厅、游艺厅、球类、棋类活动室:科技活动、各类艺术训练班及青少年和老年人学习活动场地、用房等 宜结合或靠近同级中心绿地安排 4000~6000 8000~12000 (10)文化活动站 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主要供青少年和老年人活动 (1)宜结合或靠近同级中心绿地安排 (2)独立性组团也应设置本站 400~600 400~600 (11)居民运动场、馆 健身场地 宜设置60~100m直跑道和200m环形跑道及简单的运动设施 -- 10000~15000 (12)居民健身设施 篮、排球及小型球类场地,儿童及老年人活动场地和其它简单运动设施等 宜结合绿地按排 -- -- 商 业 服 务 (13)综合食品店 粮油、副食、糕点、干鲜果品等 (1)服务半径:居住区不宜大于500m;居住小区不宜大于300m (2)地处山坡地的居住区,其商业服务设施的布点,除满足服务半径的要求外,还应考虑上坡空手,下坡负重的原则 居住区:1500~2500 小区:800~1500 -- (14)综合百货店 日用百货、鞋帽、服装、布匹、五金及家用电器等 居住区:2000~3000 小区:400~600 -- (15)餐饮 主食、早点、快餐、正餐等 -- -- (16)中西药店 汤药、中成药及西药等 200~500 -- (17)书店 书刊及音像制品 300~1000 -- (18)市场 以销售农副产品和小商品为主 设置方式应根据气候特点与当地传统的集市要求而定 居住区:1000~1200 小区:500~1000 居住区:1500~2000 小区:800~1500 (19)便民店 小百货、小日杂 宜设于组团的出入口附近 -- -- (20)其它第三产业设施 零售、洗染、美容美发、照相、影视文化、休闲娱乐、洗浴、旅店、综合修理以及辅助就业设施等 具体项目、规模不限 -- -- 金 融 邮 电 (21)银行 分理处 宜与商业服务中心结合或邻近设置 800~1000 400~500 (22)储蓄所 储蓄为主 100~150 -- (23)电信支局 电话及相关业务等 根据专业规划需要设置 1000~2500 600~1500 (24)邮电所 邮电综合业务包括电报、电话、信函、包裹、兑汇和报刊零售等 宜与商业服务中心结合或邻近设置 100~150 -- 社 区 服 务 (25)社区服务中心 家政服务、就业指导、中介、咨询服务、代客定票、部分老年人服务设施等 每小区设置一处,居住区也可合并设置 200~300 300~500 (26)养老院 老年人全托式护理服务 1、一般规模为150~200床位 2、每床位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40㎡ -- -- (27)托老所 老年人日托(餐饮、文娱、健身、医疗保健等) 1、一般规模为30~50床位 2、每床位建筑面积20㎡ 3、宜靠近集中绿地安排,可与老年活动中心合并设置 -- -- (28)残疾人托养所 残疾人全托式护理 -- -- -- (29)治安联防站 -- 可与居(里)委会合设 18~30 12~20 (30)居(里)委会(社区用房) -- 300~1000户设一处 30~50 -- (31)物业管理 建筑与设备维修、保安、绿化、环卫管理等 -- 300~500 300 市 政 公 用 (32)供热站或热交换站 -- -- 根据采暖方式确定 (33)变电室 -- 每个变电室负荷半径不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于其他建筑内 30~50 -- (34)开闭所 -- 1.2~2.0万户设一所;独立设置 200~300 大于或等于500 (35)路灯配电室 -- 可与变电室合设于其他建筑内 20~40 -- (36)燃气调压站 -- 按每个中低调压站负荷半径500m设置;无管道燃气地区不设 50 100~120 (37)高压水泵房 -- 一般为低水压区住宅加压供水附属工程 40~60 -- (38)公共厕所 -- 每1000~1500户设一处;宜设于人流集中处 30~60 60~100 (39)垃圾转运站 -- 应采用封闭式设施,力求垃圾存放和转运不外露,当用地规模为0.7~1k㎡设一处,每处面积不应小于100㎡,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应小于5m -- -- (40)垃圾收集点 -- 服务半径不应大于70m,宜采用分类收集 -- -- (41)居民存车处 存放自行车、摩托车 宜设于组团内或靠近组团设置,可与居(里)委会合设于组团的入口处 1~2辆/户;地上0.8~1.2㎡/辆地下1.5~1.8㎡/辆 (42)居民停车场、库 存放机动车 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m -- -- (43)公交始末站 -- 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 -- (44)消防站 -- 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 -- (45)燃料供应站 煤或罐装燃气 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 -- 行 政 管 理 及 其 它 (46)街道办事处 -- 3~5万人设一处 700~1200 300~500 (47)市政管理机构(所) 供电、供水、雨污水、绿化、环卫等管理与维修 宜合并设置 -- -- (48)派出所 户籍治安管理 3万~5万人设一处;应有独立院落 700~1000 600 (49)其他管理用房 市场、工商税务、粮食管理等 3万~5万人设一处;可结合市场或街道办事处设置 100 -- (50)防空地下室 掩蔽体、救护站、指挥所等 在国家确定一、二类人防重点城市中,凡高层建筑下设满堂人防,另以地面建筑面积2%配建。出入口宜设于交通方便的地段,考虑平战结合 -- --  公共加油站 8.2.1 城市公共加油站的服务半径宜为0.9~1.2km。 8.2.2 城市公共加油站应大、中、小相结合,以小型站为主,其用地面积应符合表8.2.2的规定。  公共加油站的用地面积(万m2) 表8.2.2 昼夜加油的次数 300 500 800 1000 用地面积(万m2) 0.12 0.18 0.25 0.30                                    电力 35-110kV变电所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 表7.2.7-1 序号 变压等级(kV) 一次电压/ 二次电压 主变压器 容量 [MVA/台(组)] 变电所结构型式及用地面积(m2) 全户外式 用地面积 半户外式 用地面积 户内式 用地面积 1 110(66)/10 20-63/2-3 3500-5500 1500-3000 800-1500 2 35/10 5.6-31.5/2-3 2000-3500 1000-2000 500-1000 220-500kV变电所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 表7.2.7-2 序号 变压等级(kV) 一次电压/二次电压 主变压器 容量 [MVA/台(组)] 变电所 结构型式 用地面积 (m2) 1 500/220 750/2 户外式 90000-110000 2 330/220及330/110 90-240/2 户外式 45000-55000 3 330/110及330/10 90-240/2 户外式 40000-47000 4 220/110(66,35)及220/10 90-180/2-3 户外式 12000-30000 5 220/110(66,35) 90-180/2-3 户外式 8000-20000 6 220/110(66,35) 90-180/2-3 半户外式 5000-8000 7 220/110(66,35) 90-180/2-3 户外式 2000-4500                               给水 表8.0.6 水厂用地控制指标 建设规模(万m3/d) 地表水水厂(m2·d/m3) 地下水水厂 (m2·d/m3) 建设规模(万m3/d) 地表水水厂(m2·d/m3) 地下水水厂 (m2d/m3) 5-10 0.7-0.50 0.40-0.30 30-50 0.30-0.10 0.20-0.08 10-30 0.50-0.30 0.30-0.20 表9.0.5 泵站用地控制指标 建设规模(万m3/d) 用地指标(m2·d/m3) 建设规模(万m3/d) 用地指标(m2·d/m3) 5-10 10-30 0.25-0.20 0.20-0.10 30-50 0.10-0.03 注:1建设规模大的取下限,建设规模小的取上限。 2加压泵站设有大容量的调节水池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用地。 3本指标未包括站区周围绿化带用地。                                     污水 表6.0.1-2 污水泵站规划用地拍标(m2·s/L) 建设规模 雨 水 流 量(L/s) 2000以上 1000~2000 300~600 100~300 用地指标 1.5-3.0 2.0-4.0 2.5-5.0 4.0-7.0 注:1.用地指标是按生产必须的土地面积。 2.污水泵站规模按最大秒流量计。 3.本指标未包括站区周围绿化带用地。 6.0.2 排水泵站结合周围环境条件,应与居住、公共设施建筑保持必要的防护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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