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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基本税率

2017-10-16 22页 doc 45KB 1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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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基本税率增值税的基本税率 增值税的一些基本知识 增值税:是对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税,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 从理论上讲,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所以叫做“增值税”。而在实际操作上,由于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是一个难以准确计算的数据,因此,增值税采用了间接计税办法。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如何确定,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谁,如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都是纳税人首先应该掌握的。 增值税概述 从计税原理上...
增值税的基本税率
增值税的基本税率 增值税的一些基本知识 增值税:是对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税,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 从理论上讲,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所以叫做“增值税”。而在实际操作上,由于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是一个难以准确计算的数据,因此,增值税采用了间接计税办法。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如何确定,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谁,如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都是纳税人首先应该掌握的。 增值税概述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计算公式:含税销售额/(1+税率)=不含税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税率=应缴税额 上面说增值税是实行的“价外税”,什么是价外税,也就是价外征税,就是由消费者负担的。比如: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货物100件,金额为10000元,但你公司实际上要付给对方的货款并不是10000元,而是10000+10000*17%(假设增值税率为17%)=11700元。 为什么只购进的货物价值才10000元,另外还要支付个1700元呢,因为这时,你公司做为消费者就要另外负担1700元的增值税,这就是增值税的价外征收。这1700元增值税对 你公司来说就是“进项税”。a公司收了多收了这1700元的增值税款并不归a公司所有,a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税上交给国家。所以a公司只是代收代缴而已,并不负担这笔税款。 再比如: 你公司把购进的100件货物加工成甲产品80件,出售给b公司,取得销售额15000元,你公司要向b公司收取的甲产品货款也不只是15000元,而是15000+15000*17%=17550元,因为b公司这时做为消费者也应该向你公司另外支付2550元的增值税款,这就是你公司的“销项税”。你公司收了这2550元增值税额也并不归你公司所有,你公司也要上交给国家的,所以,2550元的增值税款也不是你公司负担的,你公司也只是代收代缴而已。 如果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就可以在销项税中抵扣。 你公司购进货物的支付的进项增值税款是1700元,销售甲产品收取的销项增值税是2550元。由于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增值税可以在销项增值税中抵扣,所以,你公司上交给国家增值税款就不是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而是:2550-1700=850元,所以这850元也b公司在向你公司购甲产品时付给你公司的,通过你公司交给国家。b公司买了你公司的甲产品,再卖给c公司,c公司再卖给d公司...... ,这些过程都是要收取增值税的, 直到卖给最终的消费,也就把增值税转嫁到了最终消费者身上了,所以增值税也是流转税。 如果你是一名会计,从会计分录中也看得出来: 你公司向a公司购进100件货物时,分录: 10000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应付账款——a公司 11700 分录中并没有把收取的1700元做为公司的费用,而是做为“应交税金”,因为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你公司向b公司销售80件甲产品时,分录: 借:应收账款——b公司 175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 分录中并没有把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增值税款做为公司的业务收入,而是挂“应交税金”,因为这并不归你公司所有,而是应交给国家的税收。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2550 - 1700 = 850 元就是要交给国家的税收。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12月25日,财政部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实行增值税的优点:第一、有利于贯彻公平税负原则;第二、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第三、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往来;第四、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都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货物”是 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而“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即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应该征收增值税的劳务,同样是指有偿提供劳务,但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进口货物,即申报进入我国境内的货物。 除此之外,在具体实务中,税法对一些特殊情况也列入了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特殊项目主要有: 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当征收增值税,在货物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务代委托人销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集邮商品(如邮票、首日封、邮折等)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均征收增值税。 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主要有: 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是指一些货物的转移、使用、或无偿转让行为,虽没有取得相关的销售收入,但是视同正常销售,予以征收增值税。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即营业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的划分涉及到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划分的重大问题。其划分的标准是:凡是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应税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即营业税规定的各项劳务),且从事的非应税劳务与某一项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纳税人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对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按各自适用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即营业额)按适用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销售额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的纳税人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 对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但没有在我国境内设立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由于增值税征收的不同,增值税的纳税人又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不同的纳税人计税方法和征管要求也不同。把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及除商业企业外规模较小但财务会计核算健全的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凭购进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款予以抵扣;将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且会计核算不健全的企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不准抵扣进项税额。 怎样计算增值税 我国现行增值税对一般纳税人实行购进扣税法,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其中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而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通常就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销售额就是指应税销售额。 因此,增值税的计算关键取决于三个因素:应税销售额的确定、税率的高低和进项税额的确定。 应税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也就是说价外费用是销售额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 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并不是所有的价外费用都计入销售额。下列项目则不包括在内: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委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凡符合价外费用条件的,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都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由于有的纳税人采用含税价格计算销售额,有的纳税人销售方式不同,使销售额所包含的内容也有所不同,对这些特殊情况,增值税有如下规定: 视同销售行为的纳税人,由于没有真实地实现销售收人,因此,视同销售货物的“价款”也应并入销售额,这种视同销售“价款”的确定,同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一样,必须由主管税务机关按下列顺序核定其应税销售额: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其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l,成本利润率) 公式中“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成本利润率为10,。但属于应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成本利润率。 混合销售行为的销售额,对属于征收增值税的混合销售,其销售额为货物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销售额的合计数。 兼营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对兼营应一并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其销售额为货物和非应税劳务销售额的合计数。 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时,必须将开具在普通发票上的含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 销售额(不含税),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折扣方式销售,如果纳税人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还本销售,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以物易物,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双方都作销售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帐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逾期(一年)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增值税的税率 我国现行增值税设有三个档次的税率:标准税率17,,低税率13,和适用于出口货物的零税率。此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部分应税项目,则按征收率实行简易办法计税,现行征收率一般为6,,但小规模商业纳税人调减为4,。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纳税人销售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并兼营应属一并缴纳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从高适用税率。 进项税额的确定 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其中,直接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不需要计算,而某些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则是通过法定的扣除率计算出来的,具体地,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下: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购进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按照买价10,的扣除率计算。买价包括纳税人的购进免税农产品支付给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款和按规定代收代缴的农业特产税。 购进废旧物资进项税额。专门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购的废旧物资,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金额,依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扣除。 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代垫运费除外),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 混合销售和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的进项税额,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该混合销售行为所涉及的非应税劳务和兼营的非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以物易物等特殊销售行为的进项税额,对商业企业采取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方式交易的,收货单位可以凭以物易物、以货抵债、以物投资,以及与之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运输费用普通发票,确定进项税额,报经税务征收机关批准予以抵扣。 除此之外,有些进项税额又是不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具体包括: 购进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对企业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纳税人应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对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货物既有出口又有内销的,应单独核算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不能单独核算或划分不清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 怎样计算增值税的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是: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采取简易办法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和实行简易办法征税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是: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是: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增值税的基本税率 税率 :我国增值税税率一档为基本税率17%.一档为低税率13%.此外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设置了3%的征收率,不是法定税率。 基本税率是17%,低税率=基础税率是13%。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 零税率: 纳税人出口货物为零税率.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目前出口的原油.援 外出口货物.国家禁止出口的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等及糖不适用零 税率(除外)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按6%或4%的征收率征收. 另外还有部分货物一般纳税人可按6%征收率征收. 零税率与免税率 免税率是出口环节给你免税,如果说零税率,那么出口意味着不仅仅出口环节税给你免了,以前出口环节交过的税也要退还给你,是说你整体的税负为零,所以增值税的零税率就会带来增值税的出口退税一系列规定 (一)基本税率 增值税的基本税率是17%。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使用低税率和零税率的外,税率为 17%。 (2)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 (二)低税率:考虑到特殊行业的税负问题或者鼓励某行业的发展国家在制定税法的时候特意增加一档低税率13%。(特别是做综合大题的时候,注意区别相关产品的税率是不容忽视的。) 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2、自来水(教材漏了)、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邮政部门特殊情况)。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零部件)、农膜。 5、农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和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三)征收率:如果说增值税的征收率有几档的话一般是指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6,和4,两档。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09年起不论工业商业都是3%) 1、一般纳税人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一些特殊货物,如建筑用的砂、土、石料等,因其进项税额不易确认和计量,可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即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乘以6%的征收率计算。 (2)纳税人销售自来水,除适用13%的低税率外,也可按6%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1)对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4%的征收率; (2)对其他小规模纳税人,一律是6%。 (四)特殊规定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纳税人销售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并兼营应属一并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从高适用税率。 【例】下列商品应按13%征收增值税的是( )。 A.农机零部件 B.邮政部门发行杂志 C.农产品 D.酸奶 答案:C 解析:注意教材列举的特殊情况。 (五)、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一)销售额 销售额=销售或劳务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1、销售额 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代垫运费:第一,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第二,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价外费用无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税法上都应该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3、计算方法 (1)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当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选定的折合率,1年内不得变更。 (2)进口货物――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 专用发票上列示的价款是不含税的,普通发票上列举的是含税的,所以要进行还原。 (4)混合销售行为且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其销售额为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兼营非应税劳务且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其销售额为货物或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 (5)核定销售额的顺序――(在同时告知所有条件的同时,才有相应的顺序,一个都没有的时候谈何顺序) ?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按纳税若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 或者: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率) (6) ?纳税人为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单独计账的,不并入销售额。 ?对于逾期一年以上未收回包装物而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销项税率来计算销项税额。 ?除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及会计如何处理,均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包装物租金在销货时,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7) ?商业折扣――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冲减折扣额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折扣额不得冲减销售额。 现金折扣――直接扣除。 ? (8)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 但税法规定,对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可以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9)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下面这些带?的注意事项,能够特别关注一下) 1、一般是根据金额来划分: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 ?超过这一金额的一般情况下认定是一般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含)以下的。 ?超过这一金额的一般情况下认定是一般纳税人。 2、特殊情况的规定: (1)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均应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征收增值税。 ?不会是一般纳税人。 (2)生产型的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对其他类型的企业不适用。 (3)已经开办的小规模企业,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1月底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注意这里“次年1月底”这一时间规定。 (4)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分支机构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分支机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属于对分支机构的提高待遇。 (5)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 ?个人不能是一般纳税人。 (6)非企业性单位一般视为小规模纳税人。 ?非企业性单位如果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且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7)个体经营者符合规定的,经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个体经营者的审批条件比较严。 (8)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税务机关对其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其开业后的实际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重新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符合条件的,可继续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 ?这一规定已经废止,简单了解就可以。 【例】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企业中,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有( )。 A.会计制度健全,年应纳税销售额100万元的零售企业 B.会计制度健全,年应纳税销售额120万元的批发企业 C.会计制度健全,年应纳税销售额160万元的生产企业 D.会计制度健全,年应纳税销售额180万元的生产企业 答案:A、B 解析:C、D是生产企业,且应税销售额在100万以上,属于一般纳税人。 【例】按照现行规定,下列各项中必须被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是( )。 A.年不含税销售额在11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 B.年不含税销售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从事货物批发的纳税人 C.年不含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从事货物零售的纳税人 D.年不含税销售额在90万元以下,会计核算制度健全的从事货物生产的纳税人 答案:C 解析:考察在对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划分的180万元年销售额硬标准的理解。 【例】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小规模纳税人不得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 A.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B.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C.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D.非企业性单位 答案:BC 解析:个体经营者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但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不得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非企业性单位如果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也可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基本税率是17%,低税率=基础税率是13%。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增值税税率表 [大] [中] [小] 发布日期:2008-04-24 作者: 来源: 税率 范围 说明 税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 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第一项规一、销售或进口货物 17% 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列举的以外 除本条第(二 )项、第(三)项规定 外,税率为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二、加工、修理修配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第四项规 17% 劳务 定:“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 劳务,税率为17%。 三、农业产品 13% 包括植物类、动物类 粮食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梁、切面、饺子皮、馄钝皮、面皮、米1(植物类 谷子和其他杂粮,以及经碾磨、脱粉等粮食复制品,也属于本货物的 壳等工艺加工后的粮食 征税范围。豆制小吃食品不包括。 经晾晒、冷藏、冷冻、包装、脱水 蔬菜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等工序加工的蔬菜、腌菜、咸菜、 数可作副食的木料植物。 酱菜和盐渍蔬菜等也属于本货物的 征税范围。 烟叶包括晒烟叶、晾烟叶和初烤烟 叶。 茶叶包括各种毛茶。 经冷冻、冷藏、包装等工序加工的 园艺植物指可供食用的果实。 园艺植物,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 围。 利用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 药用植物 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本货物 的征税范围。 提取芳香油的芳香油料植物,也属 油料植物 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棉短绒和麻纤维经脱胶后的精干 纤维植物 (洗)麻,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糖料植物 林业产品包括原木、原竹、天然树 盐水竹笋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脂及其他林业产品 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 其他植物 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属于 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续 表 税目 税率 范围 说明 2(动物类 水产品包括鱼、虾、蟹、鳖、贝类、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 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软体类、腔肠类等,以及未加工成 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以及工艺品的贝壳、珍珠也属于本货物 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的征税范围。 装的水产品。 畜牧产品包括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各种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 物 类生制品亦属征税范围,经加工的 兽类、禽类和爬行类动物的肉产品 咸蛋、松花蛋、腌制的蛋等,也属 蛋类产品 鲜奶 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动物皮张 将生皮、生皮张用清水、盐水或者 防腐药水浸泡、刮里、脱毛、晒干 或者熏干,未经鞣制的,也属于本 货物的征税范围。 动物毛绒 其他动物组织包括蚕茧,天然蜂蜜, 动物树脂及其他动物组织。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免征增值税。 四、粮食、食用植粮食包括稻谷;大米;大豆;小麦;淀粉不属于农产品的范围,应按照物油 13% 杂粮;鲜山芋、山芋干、山芋粉;经17%征收增值税。 过加工的的面粉(各种花式面粉除 外)。 食用植物油包括从植物中加工提取 的食用油脂及以其为原料生产的混 合油。 五、其他货物 包括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 13% 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 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国务 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六、出口销售货物 原油,柴油、援外出口货物、天然 0 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 糖、新闻纸等国家规定不予退税。 说明: 一、一般纳税人生产下列货物,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一)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二) 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三)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 (四)原料中掺有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生产的墙体材料; (五)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二、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可按6%的税率征收。 四、文物商店和拍卖行的货物销售按6%的税率征收。 五、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典当业销售的死当物品按6%的税率征收。 六、单位和个人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按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暂免征收增值税。注:“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 (二)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对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八、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进口货物,税率为6%,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6%。 九、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增值税。 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可视为免税农业产品按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十一、工厂回收的废旧物资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十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凭发票上的运费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如运输费用和其他杂费合并开列,则不得计算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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