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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

2017-09-19 11页 doc 63KB 2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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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第八章 高处作业   本章要点     本章是依据《建筑施上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编写的。介绍了高处作业定义、高处作业分级及标记;用于临边、洞口、攀登、悬空及交叉作业等的防护措施及规定。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特别是密目式安全网的种类、性能和使用规则。 第八章 高处作业   8.1 高处作业概述     8.1.1 高处作业的定义     8.1.2 高处作业的级别     8.1.3 高处作业的标记     8.1.4 高处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8.1.5 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事项   8.2 临...
高处作业
第八章 高处作业   本章要点     本章是依据《建筑施上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编写的。介绍了高处作业定义、高处作业分级及标记;用于临边、洞口、攀登、悬空及交叉作业等的防护措施及规定。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特别是密目式安全网的种类、性能和使用规则。 第八章 高处作业   8.1 高处作业概述     8.1.1 高处作业的定义     8.1.2 高处作业的级别     8.1.3 高处作业的标记     8.1.4 高处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8.1.5 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事项   8.2 临边作业与洞口作业     8.2.1 临边防护     8.2.2 洞口作业   8.3 攀登与悬空作业     8.3.1 攀登作业     8.3.2悬空作业   8.4 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     8.4.1 操作平台     8.4.2 交叉作业   8.5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8.6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8.6.1 安全帽     8.6.2安全带     8.6.3 安全网     8.6.4 密目式安全网     8.6.5 高处作业重大危险源控制 8.1.1 高处作业的定义       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其涵义有两个:一是相对概念,可能坠落的底面高度大于或等于2m;也就是说不论在单层、多层或高层建筑物作业,即使是在平地,只要作业处的侧面有可能导致人员坠落的坑、井、洞或空间,其高度达到2m及其以上就属于高处作业。二是高低差距标准定为2m,因为一般情况下,当人在2m以上的高度坠落时,就很可能会造成重伤、残废或死亡。因此,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在开工以前就须特别留意以下有关事项:1.技术措施及所需料具要完整地列入施工计划;2.进行技术教育和现场技术交底;3.所有安全标志、工具和设备等在施工前逐一检查;4.做好对高处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5.安全施工高处作业防护的费用等。 8.1.2 高处作业的级别       高处作业的级别可分为四级,即高处作业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在大于30m时,为特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又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其中特殊高处作业又分为8类。特殊高处作业的8类:     (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l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4)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我们平时说的一般高处作业是指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8.1.3 高处作业的标记     高处作业的分级以级别、类别和种类作标记。一般高处作业作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种类;特殊高处作业作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类别,种类可省略不写。例l:三级,一般高处作业;例2:一级,强风高处作业;例3:二级,异温、悬空高处作业。 8.1.4 高处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凡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2)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教育;     (3)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4)施工单位应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5)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中间须设隔离设施;     (6)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     (7)在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0.8m/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象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8)高处作业应设置联系信号或通信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9)高处作业前,工程项目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实施。 8.1.5 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事项     (1)发现安全措施有隐患时,做到“及时”解决,必要时停止作业;   (2)遇到各种恶劣天气时,必须对各类安全措施进行检查、校正、修理使之完善;   (3)现场的冰霜、水、雪等均须清除;   (4)搭拆防护棚和安全设施,需设警戒区、有专人防护。 8.2 临边作业与洞口作业       在建设中,施工人员大部分时间处在未完成的建筑物的各层各部位或构件的边缘或洞口处作业。时间久了,如习以为常,不加注意,往往发生各种事故。边缘地带,有的是一条边线,有的是环绕一个洞口,这种状态称为临边、洞口。临边与洞口的安全施工一般须注意四个问题:     (1)临边与洞口处在施工过程中是极易发生坠落事故的场合;     (2)必须明确哪些场合属于规定的临边与洞口,这些地方不得缺少安全防护设施;     (3)必须严格遵守防护规定;     (4)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和。   8.2 临边作业与洞口作业     8.2.1 临边防护     8.2.2 洞口作业 8.2.1 临边防护       在施工现场,当高处作业中工作面的边沿设有维护设施,但维护设施的高度低于80cm时,这类作业称为临边作业。例如在沟、坑、槽边、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梯段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等地方施工,还有挖坑、挖地沟、挖地槽的地面工程,这些都称为临边施工。在进行临边作业时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主要为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1.防护栏杆     这类防护设施,形式和构造较简单,所用材料为施工现场所常用,不需专门采购。可节省费用,更重要的是效果较好。以下三种情况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1)基坑周边,尚未装栏板的阳台、料台与各种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和楼层边,以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边防护栏杆;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的进度安装正式栏杆或者临时栏杆;梯段旁边亦应设置两道扶手,作为临时护栏。     (3)垂直运输设备如井架、施工用电梯等与建筑物相连接的通道两侧边,亦需加设防护栏杆。栏杆的下部还必须加设挡脚板、挡脚竹笆或者金属网片。     2.防护栏杆的选材和构造要求     临边防护用的栏杆是由栏杆柱和上下两道横杆组成,上横杆称为扶手。栏杆的材料应按规范标准的要求选择,选材时除需满足力学条件外,其规格尺寸和联结方式还应符合构造上的要求,应紧密而不动摇,能够承受可能的突然冲击,阻挡人员在可能状态下的下跌和防止物料的坠落,还要有一定的耐久性。   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   (1)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l:2.2的屋面,防护栏杆心高l.5 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必须加设栏杆柱。     (2)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 cm腔。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 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2)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l.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l0 mm螺栓与竹、木杆件栓牢。     3)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带有80 x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3)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l k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4)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     这些要求既是根据实践又是根据计算而作出的。如栏杆上杆的高度,是从人身受到冲击后,冲向横杆时要防止重心高处横杆,导致从杆上翻出去考虑的;栏杆的受力强度应能防止受到大个子人员突然冲击时,不受损坏;栏杆的柱的固定须使它在受到可能出现的最大冲击时, 不致被冲倒或拉出。     3.防护栏杆的计算     临边作业防护栏杆主要用于防止人员坠落,能够经受一定的撞击或冲击,在受力性能上耐受1 k N的外力,所以除结构构造上应符合规定外,还应经过一定的计算,方能确保安全。此项计算应纳入施工组织设计。 8.2.2 洞口作业       施工现场,在建工程上往往存在着各式各样的洞口,在洞口旁的高处作业称为洞口作业。在水平方向的楼面、屋面、平台等上面边长小于25 cm的称为孔,但也必须覆盖;等于或大于25 cm称为洞。在垂直于楼面、地面的垂直面上,则高度小于75 cm的称为孔,高度等于或大于75 cm,宽度大于 45 cm的均称为洞。凡深度在2m及2m以上的桩孔、人孔、沟槽与管道等孔洞边沿上的高处作业都属于洞口作业范围。如因特殊工序需要而产生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及危及人身安全的各种洞口,都应该按洞口作业加以防护。     (1)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主要有设置防护栏杆、栅门、格栅及架设安全网等多种方式。不同情况下的防护设施,主要有:     1)各种板与墙的洞口,按其大小和性质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电梯井口,根据具体情况设防护栏或固定栅门与工具式栅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或最多10m设一道安全平网,也可以按当地习惯,在井口设固定的格栅或采取砌筑坚实的矮墙等措施。     3)钢管桩、钻孔桩等桩孔口,柱形条形等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口,以及天窗、地板门和化粪池等处,都要作为洞口而设置隐固的盖件。     4)在施工现场与场地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深度在2m以上的敞口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5)物料提升机上料口,应装设有联锁装置的安全门,同时采用断绳保护装置或安全停靠装置;通道口走道板应满铺并固定牢靠,两侧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和挡脚板,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两侧。     6)必须有专人监控的责任牌。     (2)洞口作业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置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楼板面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2)边长为50~150 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络,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络间距不得大于20 cm。     3)边长在150 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网。     4)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络的间距不应大于l5 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5)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 cm的窗台等竖向的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l.2m高的临时护栏。     (3)洞口防护的构造形式一般可分为三类。     1)洞口防护栏杆,通常采用钢管。     2)利用混凝土楼板,采用钢筋网片或利用结构钢筋或加密的钢筋网片等。     3)垂直向的电梯井口与洞口,可设木栏门、铁栅门与各种开启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     防护栏杆的力学计算和防护设施的构造形式应符合规范要求。 8.3 攀登与悬空作业       8.3 攀登与悬空作业     8.3.1 攀登作业     8.3.2悬空作业 8.3.1 攀登作业     在施工现场,凡借助于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攀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之为攀登作业。攀登作业容易发生危险,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各类人员都应在规定的通道内行走,不允许在阳台间与非正规通道作登高或跨越,也不能利用臂架或脚手架杆件与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1)登高用梯的使用要求。     攀登作业必须使用的工具有各种梯子,不同类型的梯子都有国家标准及规定和要求,如角度、斜度、宽度、高度、连接措施、拉攀措施和受力性能等。供人上下的踏板,其负荷能力即使用荷载,现规定为1 k N,是以人及衣物的总重量作为750N乘以动荷载安全系数1.5而定的。这样就同时规定了过于胖重的人不宜攀登作业。对梯子的要求主要是:     1)不得有缺档,因其极易导致失足,尤其对过重或较弱的人员危险性更大;     2)梯脚底部除须坚固外,还须采取包紧、钉胶皮、锚固或夹牢等措施,以防滑跌倾倒;     3)接长时,接头只允许有一处,且连接后梯梁强度不变;     4)常用固定式直爬梯的材料、宽度、高度及构造等许多方面,标准内都有具体规定,不得违反;     5)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另外,移动式梯子种类甚多,使用也最频繁,往往随手搬用,不加细察。因此,除新梯在使用前须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外,还须经常性地进行检查和检修。     (2)钢结构安装用登高设施的防护要求。钢结构吊装和安装时操作工人需要登高上下。除人身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配带齐全外,对不同的结构构件的施工,有着不同的安全防护措施。一般的有以下几种:     1)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柱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钢柱的接长应使用梯子或操作平台;     2)登高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脚手架,梁面上需行走时,某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L/20,并应控制在lO cm以内;     3)在钢屋架上下弦登高作业时,对于三角形屋架的屋脊处,梯形屋架的两端,设置攀登时上下用的梯架,其材料可选用毛竹或原木,踏步间距不少于40 cm,毛竹梢径不少于70 cm。屋架吊装以前,应事先在上弦处设置防护栏杆,下弦挂设安全网,吊装完毕后,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     4)钢屋架安装过程中须设置生命保护绳,操作人员可悬挂安全带。 8.3.2 悬空作业       在周边临空状态下,无立足点或无牢固可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作业,主要指的是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内,从事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主体和相关装修施工的悬空操作。这所指的不包括机械设备上如吊车上的操作人员:主要有以下六大类施工作业:构件吊装与管道安装;模板支撑与拆卸;钢筋绑扎和安装钢骨架;混凝土浇筑;预应力现场张拉;门窗作业等。     (1)构件吊装与管道安装。钢结构吊装前尽可能先在地面上组装构件,尽量避免或减少在悬空状态下进行作业,同时还要预先搭好在高处要进行的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联结等工序的安全防护设施,并随构件同时起吊就位。对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也应该一并考虑并予以落实。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架等大型构件,在吊装之前,也要搭设好进行悬空作业所需要的安全设施。     安装管道时,可将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安装时在管道上站立和行走是十分危险的,它并没有承载施工人员重量的能力,稍不留意就会发生危险,所以要严格禁止在管道上行走、站立或停靠。     (2)模板支撑和拆卸。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留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口覆盖。拆模的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3)钢筋绑扎。进行钢筋绑扎和安装钢筋骨架的高处作业,都要搭设操作用平台和挂安全网,为悬空的混凝土梁作钢筋绑扎时,作业人员等应站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进行操作。绑扎柱和墙的钢筋时,不能在钢筋骨架上站立或攀登上下。绑扎3.5m以上的柱钢筋,还须在柱的周围搭设操作用的台架。     (4)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按规范要求做:     1)浇筑离地面高度2m以上的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等,需搭设操作平台,操作人员不能站在模板上或支撑杆件上操作。     2)浇筑拱型结构,要从结构两边的端部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要将下口先封闭,然后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3)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5)预应力张拉。在进行预应力张拉的悬空作业时,应搭设站立操作人员和设置张拉设备用的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如果雨天张拉时,还应架设防雨篷。对预应力张拉区域应标示明显的安全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张拉钢筋的两端必须设置挡板。挡板要求必须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孔道灌浆应按预应力张拉安全的有关规定进行。     (6)悬空门窗作业。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操作人员不得站在樘子或阳台栏板上作业。当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尚未达到其应有强度时,不准手拉门窗进行攀登;另外,安装外墙门窗,作业人员一定要先行系好安全带,将安全带钩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牢固的物体上,并设专门人员加以监护,以防脱钩酿成事故。     对于悬空作业所使用的安全带挂钩、吊索、卡环和绳夹等必须符合相应规范的规定和要求。所有索具、脚手板、吊篮、平台等设备,也都需检查其实验、鉴定合格证书,不可疏忽。 8.4 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     8.4 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     8.4.1 操作平台     8.4.2 交叉作业 8.4.1 操作平台      在施工现场常搭设各种临时性的操作台或操作架,进行各种砌筑、装修和粉刷等作业,一般来说,可在一定时期内用于承载物料,并在其中进行各种操作的构架式平台,称之为操作平台。操作平台制作前都要由专门技术人员按所用的材料,依照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或图纸要编入施工组织设计,要在操作平台上显著地标明它所允许的荷载值。使用时,操作人员和物料总重量不得超过设计的允许荷载,且要配备专人监护。操作平台应具有必要的强度和稳定性,使用过程中,不得晃动。操作平台有移动式操作平台和悬挑式钢平台两种。   (1)移动式操作平台。移动式操作平台具有独立的机构,可以搬移:常用于构件施工、装修工程和水电安装等作业。    移动式操作平台的构造一般采用梁板结构的形式。以直径48 mm、壁厚3.5 mm的脚手架钢管用扣件相扣接进行制作,这种搭设方法较为方便,也可采用门架式钢管脚手架或承插式钢管脚手架的部件,按其使用要求进行组装。平台的次梁间距应不大于400 mm。台面应满铺,如用木板,要固定,使其不松动,厚度应不小于30 mm。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 m2,高度不应超过5m。还应进行稳定验算,并采取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配置登高扶梯,不允许攀登杆件上下。对于装设轮子的移动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 mm     (2)悬挑式钢平台。     1)悬挑式操作平台,通常的要求极为严格。按钢、木梁板结构作出相应的设计计算。它采用木板、槽钢以螺栓固定,以钢丝绳作吊索,可以就地取材。它是一种能整体搬运,使用时一边搁支于楼层边沿,另一头吊挂在结构上的悬挑式平台,可用于接送物料和转运模板等构件,通常为钢制构架。     ①悬挑式操作平台的设计应符合相应的结构设计规范;     ②悬挑式钢平台的两边,应各设两道钢丝绳或斜拉杆。两道中的每一道,都应分别作单独受力计算;     ③它的搁支点和上端拉结点,都必须位于建筑物的结构上,不得做在施工设施上;     ④人员和物料总再量,不能超过设计的容许载荷,此项容许荷载值必须在平台的显著地位加以明示。     2)悬挑式钢平台,制作虽有所不同,但其构造大多采用梁板的形式。由于是恳挑结构,无立柱支承,一边搁置于建筑物楼层边沿,平台的受荷较大,故不用钢管而采用型钢作次梁和柱梁,较小的用角钢及槽钢,较大的则用工字钢和槽钢,须铺满5cm厚的木板。     3)制作钢平台时,吊点上需设置四个经过验算的合格的吊环。吊运平台的钢丝绳与吊环之间要使用卡环连接,不得将吊钩直接挂吊环。吊环用Q235钢制作。钢平台两侧,还要按规定设置固定的防护栏杆。钢平台设计时应考虑装拆容易。安装好的悬挑钢平台,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如果采用其他方法,卡头的卡子不可少于3个。吊装后,须待横梁支撑点搁稳再电焊固定,钢丝绳接好,调整完毕,并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卸起重吊钩供上下操作使用。用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不可向外下倾。 8.4.2 交叉作业      在施工现场上下不同层次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交叉作业。上下立体交叉作业中极易造成坠物伤人。因此,上下不同层次之间,往往上层做结构,下层做装修,结构施工常有重物吊装,堆放或运送。而装修则往往有人员在操作或走动,有时相当频繁。所以前后左右方向必须有一段横向的安全隔离距离。此距离应该大于可能的坠落半径。如果不能达到此安全间隔距离,就应该设置能防止坠落物伤害下方人员的防护层。交叉作业中各有关工种的安全措施,主要有以下几项:     (1)支模、粉刷、砌墙等同时进行上下立体交叉施工时,任何时间、场合都不允许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上下操作隔断的横向距离,应大于下层高度的可能坠落半径。在设置安全隔离层时,它的防止穿透能力应不小于安全平网的防护能力。    (2)拆除钢模板、脚手架等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l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来的物件。     (3)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都应搭设安全隔离棚或称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4)通道口和上料口由于有可能坠落物件,或者其位置恰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半径之内,则应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塔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保护棚。 8.5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安全措施的检查与验收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未亡羊补牢”的措施。安全措施的检查,须按类别,有关规定,逐项查验。凡不合规定的设施,必须修整后方可再行验收。施工期内,除定期抽检外,凡遇恶劣天气,也必须进行相关的检查。需要注意的是,许多高处作业都需张挂安全网,所以对安全网的检查必须特别重视。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规定从l999年5月1日起,取消在建筑物外围使用安全平网,改为密目式安全网。 8.6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戴安全带;在建建筑物四周必须用绿色的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这是多年来在建筑施工中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建筑工人称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为救命“三宝”。目前,这三种防护用品都有产品标准。我们在使用时,也应选择符合建筑施工要求的产品。   8.6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8.6.1 安全帽     8.6.2 安全带     8.6.3 安全网     8.6.4 密目式安全网     8.6.5 高处作业重大危险源控制 8.6.1 安全帽       当前安全帽的产品种类很多,制作安全帽的材料有塑料、玻璃钢、竹、藤等。无论选择哪个种类的安全帽,它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耐冲击。将安全帽在+50℃及一l0℃的温度下,或用水浸的三种情况下处理后,然后将5 kg重的钢锤自1m高处自由落下,冲击安全帽,最大冲击力不应超过500 kg(5000N或5kN),因为人体的颈椎只能承受500 kg冲击力,超过时就易受伤害;     (2)耐穿透。根据安全帽的不同材质可采用在+50%、一l0℃或用水浸三种方法处理后,用3 kg重的钢锥,自安全帽的上方lm的高处,自由落下,钢锥穿透安全帽,但不能碰到头皮。这就要求,选择的安全帽,在戴帽的情况下,帽衬顶端与帽壳内面的每一侧面的水平距离保持在5~20 mm;     (3)耐低温性能良好。当在一l0℃以下的气温中,帽的耐冲击和耐穿透性能不改变;     (4)侧向钢性能达到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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