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
》设立的集团有限公司。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公司名称和住所
一、 公司名称:
二、 公司住所:
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第四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一、股东姓名,自然人股东填写,: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
二、股东名称,法人股东填写,:
第五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
第六条:公司的模式和宗旨
本公司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公司下设子公司和分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至少拥有五家子公司。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的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所投入的资金额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
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七条:公司对成员企业投资情况
一、 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金,、本公司出资额及其所占比例:
二、 与本公司有资产纽带关系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金,、本公司出资
额及其所占比例:
第八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 股东的义务:
1( 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2( 公司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 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 不按本章程规定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5( 遵守公司章程。
二、 股东的权利:
1( 按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
2( 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 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监事的权利,
4( 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
、监督公司经营的权利, 5( 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
及公司新增资本的权利,
6( 有依法分得公司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
7( 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第九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一、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但转让后~股东人数不
得少于二人。
二、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
三、 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
权。
四、 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
让的出资额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各册上。
第十条: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一、 股东会的职权
本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
2(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董事的报酬,
3(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 4(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 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公司的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作出决议, 10(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1(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股权,作出决议, 12( 修改公司章程。
二、 股东会的议事规则:
1(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
司形式作出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4(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章程规定
行使职权,
5(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6( 定期会议应当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
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7(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
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8(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
全体股东, 9(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规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
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 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 制定公司的基本
。
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1(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
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
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2( 董事会会议每年举行 次~董事的任期为 年。任期届满~可
连选连任,
3(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4(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
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四、 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
职权:
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 拟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6(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五、 公司设监事会~由股东会决定选派。监事任期为 年。任期届满~
可连选连任。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
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一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 年。 第十二条:公司的财务、会议
一、 本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
会计制度。公司的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期限分送
各股东~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下列报表及附履明细表:
1( 资表负债表,
2( 损益表,
3( 财务状况变动表,
4( 财务情况说明书,
5( 利润分配表。
二、 本公司依法律规定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
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提取利润的百分之 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三、 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四、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五、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的集体福利。
六、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对公司的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开立帐户存储。
任何个人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十三条: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
一、 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二、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 经营期限届满,
2( 股东会决议解散,
3( 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需要解散的。
三、 公司依照前条第1、2项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由股东组成的清算组~清算组在清算期限行使下列职权:
1( 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 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 处理与清算有关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 清缴所欠税款,
5( 清理债权债务,
6( 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四、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后~由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四条: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五条:本章程如有与《公司法》相抵触的~以《公司法》为准。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确认。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登记注册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章程共签订 份~一份报送登记机关~ 份留本公司存案。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