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关于干部出生日期认定问题的思考

2017-09-26 8页 doc 72KB 124阅读

用户头像

is_954223

暂无简介

举报
关于干部出生日期认定问题的思考关于干部出生日期认定问题的思考 关于干部出生日期认定问题的思考 摘 要:干部出生日期认定难与干部个人利益诉求紧密相连。妥善处理干部出生日期认定问题,是加强干部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文章从干部管理工作的实际出发,对造成干部出生日期认定困难的原因、干部出生日期认定工作的政策进行了深入研究,探讨了解决干部出生日期认定问题的原则和思路,以促进干部基本信息的规范管理。 关键词:干部管理 干部出生日期 认定 干部出生日期是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干部录用、任免、退休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近年来,随着《公务员法》的实施和干部基本信息管理的强化,...
关于干部出生日期认定问题的思考
关于干部出生日期认定问的思考 关于干部出生日期认定问题的思考 摘 要:干部出生日期认定难与干部个人利益诉求紧密相连。妥善处理干部出生日期认定问题,是加强干部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文章从干部管理工作的实际出发,对造成干部出生日期认定困难的原因、干部出生日期认定工作的政策进行了深入研究,探讨了解决干部出生日期认定问题的原则和思路,以促进干部基本信息的管理。 关键词:干部管理 干部出生日期 认定 干部出生日期是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干部录用、任免、退休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近年来,随着《公务员法》的实施和干部基本信息管理的强化,干部出生日期认定中的一些难点问题日益凸显。妥善处理好干部出生日期认定问题,对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保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乱象纷现:干部出生日期认定的难题 干部人事档案是记载干部基本信息的重要载体。在接收干部档案,进行公务员登记,干部临近改非、退休等特定时段,组织人事部门必须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了解干部出生日期等信息。通过对干部出生日期认定典型案例的分析,笔者发现,当前干部出生日期认定困难,主要缘于干部人事档案关于干部出生日期的记载混乱,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出生日期记载前后不一 主要是部分干部人事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的最早材料与其后的记载不一致,有的是在部队服役期间与在地方工作期间记载不一致,有的是参加工作前后记载不一致。 (二)记载出生日期最早材料被涂改 有的是档案中只有最先记载与其后的记载不一致,而最先记载出生日期的材料已被涂改;有的是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的材料(包括最先的记载材料)出现多处涂改,涂改后整个档案中对出生日期记载基本一致;有的是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的材料出现多处改动,但整个档案对于出生日期的记载仍然不一致。而出生日期涂改的情况也不尽一致,有的改动痕迹比较明显,有的不十分明显但仍然可以看出擦痕;有的能辨认出改动前的日期,有的不能辨认出改动前的日期。 (三)组织人事部门过去就出生日期作出的结论与最先的记载不一致 组织人事部门就干部出生日期作出的结论,一般是指县处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以正式文件对干部个人出生日期进行的认定,不包括进入档案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文件、或以政工部门公章或组织人事干部个人在修改处签注等形式进行的认定。经认定的日期,一般晚于最先记载。对组织人事部门已就出生日期作过结论的,一般其后档案中的记载比较一致。 (四)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与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的 最早材料不一致 部分单位或干部个人在申请确认干部的出生日期时,提供了比现行档案中最先记载出生日期的材料更早的证明材料,如户籍资料、出生证、文革前的家谱、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资料等。这些材料记载的干部出生日期一般晚于现在档案中的最先记载。 二、原因分析: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疏漏 干部出生日期是客观存在的自然情况,本应不存在争议。当前干部人事档案中,出现出生日期的种种混乱记载,主要缘于其背后隐藏的复杂动机。这里,试从三个方面进行一些粗浅分析: (一)管理制度不到位 干部人事档案由组织人事部门保管,之所以会有这么多记载干部出生日期的档案材料出现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因为用人单位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不重视、执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不到位。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让干部拿着本人档案去办手续,给一些人伪造、涂改档案材料以可乘之机;有的单位接收干部人事档案时,对存在伪造材料、涂改现象的人事档案不按要求严格审核把关,造成了一些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不规范现象。 (二)干部自律不严格 干部人事档案是对一个人真实历史的记载。而绝大多数档案材料的形成,则是经由本人填写、组织审查把关的。目前,干部档案中出现出生日期难以认定的种种情况,除组织人事部门应负审查的责 任外,更主要的责任还在于干部本人。有的干部当年为参军、为入团、为入党、为招工、为上学,不顾事实,将自己出生日期随意改动(主要以改大为主)。现在又要求“恢复历史本来面目”、“还原历史”,重新确认出生日期,这本身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特别是有部分干部觉悟不高,为一己之利,想尽办法拉拢档案管理人员或有机会接触其档案的人员,人为涂改出生日期,更是有损干部形象。 (三)管理人员不尽责 干部出生日期的涂改现象,当然不能排除有的是干部填写档案材料时出现的笔误,但毋庸置疑多数则是有意为之。因为,按照干部档案材料入档的有关规定,有涂改现象的材料是不能入档的,但为什么还是有这么多有涂改迹象的材料出现在了干部档案中,这至少说明,有关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没有完全尽到审查责任,对入档材料的审查把关不严。至于有些干部出于各种目的,人为涂改档案材料的问题,更说明档案管理人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档案本由组织保管,其借阅、查阅等都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干部本人是不能接触到本人档案的。而有些干部之所以能够涂改到本人的档案材料,不管是什么情况,起码有一条,没有档案管理人员的参与,是绝不可能做到的。 出现以上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则在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的缺失。实践中,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出现问题以后,往 往被看成无关大局的小事,而且责任认定困难。有的即使认定了责任,处理起来也往往失之于软,以致于有些人敢于违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而无所顾忌。长此以往,难免形成恶性循环。 三、政策解读:干部出生日期认定的政策研究 我们党对出生日期等干部基本信息的管理,历来非常重视。建国后,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实际,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规范干部出生日期的认定问题。在此,试从四个阶段进行简单梳理概括: 第一阶段:建国后至1958年。建国初期,我们党对干部出生日期的确认,主要以干部审查结论为准。这主要是因为,当时党对干部基本信息的管理刚刚走上正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因为动荡的历史原因,身份、经历都非常复杂;而建国后新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来源也是比较复杂,对干部出生日期的确认,必须依靠本人回忆、经过各级组织审查证实。 第二阶段:1958年至1989年。1958年,中央组织部安排部署填写《干部履历表》,提出干部出生日期的确认,以档案中的历史材料记载为依据。此后多年,这一原则成为组织上认定干部出生日期的基本政策。但随着各个历史时期干部管理政策的变化,进入干部档案的历史材料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有些材料对出生日期的记载出现了前后不一的情况。为此,中央又相继明确,“文革”前参加工作的以档案中“文革”前本人填写的学生登记表、干部简历(履历)表、历史自传、入学(毕业生)登记表、入党(入团)志愿 等原始材料为依据;“文革”期间及“文革”后参加工作的,以招工、入伍、升学、入团、参加工作等较早填写的材料为依据。多份历史材料中填写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以多数记载为准;记载为两个出生时间且各时间的记载处数相等,由组织上通过调查分析,确认其中一个时间。特别是关于农历与公历的换算问题,中央组织部自1958年安排部署填写《干部履历表》以来,就明确要求出生日期一律按公历填写,因此,干部出生日期一般不再进行农历与公历换算。 第三阶段:1989年至2006年。这一时期,随着经济生活的日益活跃和党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日益深化,干部对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变更的要求越来越多,其背后的逐利动机也越来越明显。1990年8月,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安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办理干部退(离)休等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明确处理干部出生日期问题的几条基本原则:一是凡干部居民身份证同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一致的,均可作为干部本人出生日期的依据;二是凡干部居民身份证同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组织人事部门可会同干部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进行查证;查实的出生日期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户口管理权限批准后,即可作为认定干部本人出生日期的依据,查证材料应归入本人档案;三是对无法查实的,应以干部档案或户口档案中最早的材料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第四阶段:2006年至今。《国家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为妥善处理公务员登记中出现的“三龄一历”问题,2006年10月,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办理干部录用、任免等事项时,要对干部的出生日期进行认真核对,确保无误。并明确今后不再办理审批更改干部的出生日期。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这一规定,是当前干部出生日期认定工作最基本的政策依据。 四、对策思考:干部出生日期认定的原则思路 正确地解读政策,是妥善处理干部出生日期认定问题的基石。在对建国以来党的干部基本信息管理政策的梳理研究后,可以发现一条清晰的脉络:在处理出生日期这类问题上,党始终贯彻了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的基本原则。正确地认识和把握这一原则,有助于我们开启认定干部出生日期中的具体问题的正确思路。 目前,要求确认出生日期的干部,绝大多数是建国后才出生的,基本上都有规范的干部档案和户籍登记,一般不应存在历史原因造成的出生日期遗忘和记载不准确的问题。正是基于这一客观事实,中央组织部明确要求今后不再办理审批更改干部的出生日期,这是实事求是、符合当前实际情况的,同时也体现了对出生日期等干部基本信息从严把关的一贯原则。 除此之外,当前中央对于处理干部出生日期认定问题的政策办法,还有一个不同以往的鲜明特点,那就是简便易行,在不受理更改干部出生日期要求的前提下,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等信息的认定,实际上只有一条:档案记载前后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内容为依据。应该说,这一措施是针对当前在干部出生日期确认问题上的复杂乱象,“快刀斩乱麻”式的最好解决办法。 此外,解决干部出生日期认定困难的问题,从根本上说还要从完善制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着手。要对干部基本信息认定中出现问题的原因进行系统分析,从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方面找原因、寻对策。要走出发现现行制度的漏洞,又制定一个制度来完善前一个制度的怪圈,制定的制度要力求操作性强、科学合理。现实生活中,我们不缺制度,缺的是对制度的执行力。对干部出生日期的记载,虽然各个时期的政策有所不同,但若每个时期的政策执行到位,也不会出现现在这么多的问题。正因为执行不到位,加之干部个人素质参差不齐,才导致了今天确认干部出生日期成为干部信息确认中的一个难点问题。如何提高执行力,一要宣传到位。要让制度广为知晓,特别是执行制度的人和制度执行的对象要熟悉制度、把握要求。二要一视同仁。执行制度要公平公正,不能搞下不为例。在对干部基本信息进行认定时,只能严格执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绝不能因人而异、灵活运用。 治理干部出生日期管理中的种种不规范现象,还要力求堵塞一些管理上的漏洞。一是接收干部人事档案时,要对干部信息进行认真审核,不留尾巴。干部提拔时,要进一步审查,发现问题要按现有的制度及时进行研究处理,不能接受不符合规范的档案,再留新的问题。二是在办理改非、退休等手续时,如发现有档案材料被涂改,应及时追查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的责任,并视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三是严禁干部接触本人档案。在办理改非、退休等手续时,凡发现自带档案者,原则上一律不予受理,并对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四是进一步严格干部人事档案查阅程序。进一步健全妥善保管、借阅有序、及时归档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干部人事档案资料全面、真实。 参考文献: [1]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组织工作文件选编(2006)[c](党建读 12:421( 物出版社,2007, [2]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公务员登记中干部档案相关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7)4号(?
/
本文档为【关于干部出生日期认定问题的思考】,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