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零售企业分摊商品进销差份计算公式:—兼与秦国华同志商榷
浅谈零售企业分摊商品进销差份计算公式:
—兼与秦国华同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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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零售企业分摊商品进销差价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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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与秦国华同志商榷——
四川省财政学校堡窒薹F7/~..t/
读t上海会计,l99年第B期秦国华写的t对零
售企业分摊商品进销差价计算公式的探讨,一文,很
受启发.下面谈谈笔者的不同认识.
嗪文,认为t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的科目使
用
中,第11i.8号科目商品进销差价”.对已销商
品应分摊的差价的两个计算公式在使用中有问题.
其理由是:零售企业中的”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
是以进货原价核算的.因此在分期收款商品发出
时,分录应为:
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进货原价)
商品进销差价(售价一进价)
贷:库存商品(售价)
收到销售收入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售价)
贷:商品销售收入(售价)
同时按比例结转成本.分录为l
借;商品销售成本继价).
贷:分期收孰裳出商品(进价)
由于分期收款商品发出时的会计分录中已分摊
结转了进销差价,所以月末计算分摊进销差价时,必
须将当月实现的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的销售收入从当
月商品销售收入”贷方发生颧中硪击,并认为应更
改会计制度规定的两个计算公式;还建议零售企业
在商品销售收入”科目下,设分期收款发出商品销
售明细科目,以便月束计算分摊进销差价时扣除
罐者对t秦文,这些说法和建议有不同的看法
首先,零售企业的商品既按售价核算,”分期收
款发出商品自应和”库存商品”,受托代销商品”一
致统一按售价核算.因为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在
来作铀售入帐以前.仍属企业存货商品的一部分
只不过逮部舟商品已经发生位移,不在本企业仓库
而已,因而不能像实行进价核算的批发企业那样用
进货原价处理
第二,t秦文’对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每发出一
次就分摊结转进销差价一次,试问用什么分摊率分
摊要是查找原进价,速对实行售价榜算的零售企
业来说并非易事.而在商品销售收入”科目下设置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销售”明细帐户,更无疑会蛤核
算工作带来不小的麻烦
第三,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149号”分期收款
发出商品”科目解释,该科目棱算企业采用分期收款
销售方式发出商品的进货原价.笔者体会主要是
就商品实行进价核算的批发企业说的,因为分期收
款销售业务主要发生在批发企业.并不是说实行售
价核算的零售企业.其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的日常
核算也要按进货原价.实行售价核算的商业企业.
进价与售价的差额平时在”商品进销差价”帐户核
算.期束计算分摊进销差价后.连同企业各种存货
按实际成本在会计报
中列示就行了.这样既符合
t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精神,又大大简化了核算手
续.
因此,笔者认为:实行售价核算的零售企业在
分期收款商品发出时.分录应为:
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售价)
贷:库存商品(售价)
到
约定的收款日期时分录为:
借:应收帐款或其他有关科目(售价)
贷:商品销售收入(售价)
同时,冲转”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分录为:
借:商品销售成本(售价)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售价)
月份终了.计算综合差价率或分类差价率,据
以分摊结转已销商品进销差价时,应将”分期收款发
出商品”科目余额包括在”月末库存商品余额”项目
内.
综上,?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提出的两个计
算公式还是正确的.也不需要在商品销售收入”科
目下设置”分期收款发出商品销售”咀纽科目.
另外’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采用分
期收款销售商品,应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为销
售收入的实现.t秦文,会计分录中以收到销售收入
时才作销售入帐,恐与制度精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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