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
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一条 只有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奖励:
,一,从申请当月起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领取不少于十元的奖励费。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发百分之五十。机关、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企业职工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民的奖励费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县,市、区,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二,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
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三,各级人民政府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生育两个女孩已实施绝育手术的家庭在发展经济中~应当给予信息、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和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社会救济、划分宅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提倡对农村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夫妻给予重奖。
青岛市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七条 建立独生子女备用金保险
。凡用每月五元独生子女保健费参加独生子女备用金保险的~再加发三元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险费,按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列支渠道开支,。没有参加独生子女备用保险的~不加发保险费。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 独生子女从
到高中,含职业班,的学费~按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规定的学费标准~凭学校开具的收据给予报销。报销的办法是:独生子女父母均为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的~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报销一个学期,上半年由男方单位报销~下半年由女方单位报销,,一方系无业居民或在外地市,包括现役军人,工作的~由
本市在职一方全部报销。父母均系无业居民的,包括退职,的~可从计划生育事业费中报销。 农村可参照上述办法~从村集体留成中列支。
第十九条 对符合生育二胎条件~而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孩子的~给予
彰并发给一次性奖励四百元~由双方单位分摊~按独生子女保健费列支渠道列支。 农业人口、无业居民可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