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新准则下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余额的处理(1) .doc

新准则下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余额的处理(1) .doc

2017-09-29 7页 doc 20KB 20阅读

用户头像

is_591137

暂无简介

举报
新准则下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余额的处理(1) .doc新准则下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余额的处理(1) .doc 新准则下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余额的处理(1) 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法(西方国家称之为制造费用预定分配率法),是指不管各月实际发生的制造费用是多少。每月各种产品中的制造费用都按预先制定的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的一种费用分配制度。实行制造费用的预定分配率制度,可以取消短期波动因素对各月单位产品成本的影响,例如有的企业是属于季节性生产企业,那么在有的月份制造费用就特别多,而有的月份特别少,有了计划制造费用分配率法,就能均衡全年发生的费用,有助于提高成本信息,并且也简化了计算。因此,在...
新准则下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余额的处理(1) .doc
新准则下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余额的处理(1) .doc 新准则下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余额的处理(1) 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法(西方国家称之为制造费用预定分配率法),是指不管各月实际发生的制造费用是多少。每月各种产品中的制造费用都按预先制定的年度计划分配率分配的一种费用分配制度。实行制造费用的预定分配率制度,可以取消短期波动因素对各月单位产品成本的影响,例如有的企业是属于季节性生产企业,那么在有的月份制造费用就特别多,而有的月份特别少,有了计划制造费用分配率法,就能均衡全年发生的费用,有助于提高成本信息,并且也简化了计算。因此,在我国很多企业单位制造费用的计算都采用这一方法。 一、我国计划制造费用分配方法简介 我国的计划制造费用分配只设置“制造费用”账户,先计算出年度制造费用计划总额,然后根据一定的标准(一般来说是年度各产品计划产量的定额工时总数)得出计划制造费用的分配率,也即 预计分配率=本年制造费用估计额,年度各产品计划产量的定额工时总数 采用预定制造分配率制度,平时发生制造费用时计入“制造费用”账户的借方,根据预定分配率分配制造费用时,直接计入“制造费用”的贷方,等到一个会计月份终了时,实际发生的制造费用全部记录在“制造费用”的借方,而已分配的“制造费用”则累计记录在“制造费用”的贷方,这样“制造费用”借贷方之差,就是已分配和实际制造费用的差额,这个差额就表现为制造费用的期末余额。对于这一余额,平时就留在“制造费用”科目中,年末,一般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将其按各产品全年已承担的制造费用总额的比例追加分配到12月份的生产成本中去,另一种是将其并入12月份制造费用实际发生额中。而在中期财务中,则把制造费用账户的余额列于资产负债表中。当制造费用借方有余额时,列入“待摊费用”:当贷方有余额时,列入“预提费用”。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在条件基本成熟的基础上全面推出了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组成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其中取消了预提和待摊费用这两个科目,那么在中期财务报告中,我们“制造费用”的余额该怎么处理呢, 二、新准则下计划制造费用余额的处理 (一)理论基础 目前,在我国理论界,对制造费用余额的处理有两种观点 1独立观。这种观点将每个中期视为一个独立的会计期间,各中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要素的确定与计量原则与年度财务报告相一致。中期终了,编制中期财务报告时,其会计估计、成本费用分配、递延和应计项目的处理等基本采用与编制年度报告一致的原则和标准,不对有关费用进行均衡化。 2一体观。这种观点将每一中期 视为年度会计期间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会计估计成本分配,各递延和应计项目的处理必须考虑到全年将要发生的情况,有关成本费用要以年度预计活动水平为基础在各个中期之间进行分配。 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一中期财务报告》第13条规定:“企业在会计年度中不均衡发生的费用,应当在发生时予以确认和计量,不应在中期财务报告中预提或者待摊,但在会计年度末允许预提和待摊的除外。”我国会计界侧重于独立观。这样处理,使得会计信息比较可靠,并能防止人为的“操控利润”,而且我国采用的独立观和《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也是相吻合的。 (二)处理方法 在新准则下,笔者认为,对中期财务报告中制造费用余额的处理主要有以下三种 1记入存货的成本。因为制造费用是具有生产性,它一般是分配进产品的生产成本,作为在产品成本,最后成为存货成本,所以记入存货成本比较符合制造费用的生产特点。 2记入“其他流动资产”科目。 3对制造费用的余额不进行分配,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材料采用计划成本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企业,在填列“存货”项目时,还应加(或减)材料成本差异、商品成本差异。而制造费用的差异,其实际上是产品的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的差异,因此记入存货比较合理。另外,西方国家在中期报告中对于制造费用账户余额的处理,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编列收益表,作为销货成本的调整数:二是资产负债表作为存货项目的调整项目、或列为递延项目的借项或贷项(见《现代成本会计》E.BDeakin M.【】会计人员是信息的直接生成者,因此,成为“猫和鼠”游戏双方争夺的焦点对象。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游戏的制定者-国家(猫)凭借特权直接控制会计人员,并授予他们许多耀眼的桂冠和美丽的花环。游戏参与者-企业(鼠)始终处于严密监控下,虽然解决了信息真实问,但整个社会运行机制的懒惰、浪费、效率低下等社会垢弊也难免。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中,游戏的制定者根据有效代理制度,制定游戏规则。游戏规则对任何参与者均平等有效,不存在歧视和不公。游戏参与者在游戏规则范围内可以自由发挥。即政府仅限于确认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并不争夺会计人员直接管理权。会计人员的待遇、职业道德等属于微观组织运行机制的内容,由企业自行确认。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础。我国经济运行机制正处于“转轨变型”特殊时期,“猫和鼠”游戏中,“猫”是只小猫,“鼠”却成精。在鼠精们的操纵下,导致了当前我国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并影响到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会计信息失真严重,会计人员难辞其咎,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亦是必然。目前关于会计人员管理体制 改革的主流观点是“会计委派制论”和“回归企业论”。本文以管理学原理为指导,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为背景,在对会计委派制理性评价的基础上,探讨我国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价值取向。 1会计委派制述评 会计委派制并没有进行严格的学术定义,一般是指由政府有关部门,包括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经贸委等部门,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主管、财会机制负责人和一般会计人员,经考核录用后,派到需要进行监控的单位从事财务会计工作。这一制度时下正在不少地区积极试行,如湖北、四川、江苏、重庆等地,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长远战略来看,“会计委派制”不是我国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主流价值取向,因为它存在以下缺陷: 1.1会计委派制违背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和根本要求[1]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企业改革的价值取向,独立的法人财产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和根本要求。现代企业依靠独立的法人财产具有了“独立的人格”。这种“独立的人格”使现代企业不服从行政权威,而服从于市场权威,使现代企业对行政命令产生了“抗逆机制”,以维护单位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而在现代企业内部形成了一套客观、有效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现代企业制度最根本的要求是现代企业必须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因此,不能将产生于企业内部管理需要,服务于企业管理,企业有机组成部分之一的职能机构-企业会计与会计机构独立出去。会计委派制割裂了会计与企业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与现代企业制度水火不相容,是会计委派制最根本的缺陷。 衡量一种企业制度是否是现代企业制度,是否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关键的一点是看这种企业制度是否体现了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责任与权利相统一的本质要求。现代企业管理的一般原则认为:一个人或组织不能接受来自于两个以上的命令来源。因此,会计委派制能够实现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国家与企业的双重领导机制能够协调一致,形成事实上的一个命令源。会计委派制一方面意味着权力结构在很大程度上的外倾化,另一方面意味着动力结构基本内倾化。权力结构和动力结构的脱节,导致了企业会计人员责任与权利的脱节,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与国家在利益分配、目标、管理等诸多方面存在矛盾,当国家与企业存在矛盾时,委派的会计人员怎么办,倾向国家就可能被“炒鱿鱼”或“穿小鞋”,偏向企业又与会计委派制的初衷相悖,会计人员必将处于两难境地。 1.3会计委派制与《会计法》立法宗旨相悖,是对会计监督的误解 提出会计委派制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会计监督乏力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严重。根据《会计法》,企业内部会计监督作为一种经济监督形式,主要是衡量和评价企业内部其它管理控制行为的有效性。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的成败并不取决于会计本身,而取决于决策机构对会计的认识程度、利用程度和信任程度,取决于决策机构对会计合理化建议的采用率。根据《会计法》,我国会计监督体系是由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企业内部会计监督四部分组成。司法监督主要通过司法机关对违法会计案件的判决来维护法律的尊严,保证会计行为依法进行。如对“琼民源”聘用的会计班文绍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的司法判定。[2]行政监督主要是政府有关机构通过服务和支持等方式约束规范会计行为,这主要体现在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监督上。社会监督主要是会计职业人员和自律性组织通过业务活动来矫正会计行为,从而起到维护会计秩序的作用。社会监督的主体是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要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工作在单位“管理层”的授权下,对单位的财务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控制,对授权“管理层”负责。《会计法》突出了内部控制的要求,体现了单位负责人对法律负责、单位其他人员对单位负责人负责的立法基本精神。形成我国目前会计监督不力的根源在于企业内部监督承担了部分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这是一种“错位监督”,这种“错位监督”是使会计人员处于两难境地的根源。为强化会计监督力度进行会计委派是对《会计法》会计监督体系的误解,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和本质。只是一种权宜之计,而非定国安邦的长久战略之策。 1.4会计委派制实际操作问题 1.4.1企业会计人员的身份问题 会计委派制意味着会计机构中的负责人、主管会计和会计人员不再属于企业,而是属于政府或者其职能部门的委派人员。企业财会人员就由企业的“内当家”变成了企业的“外管家”,其工作范畴属企业财务,身份却变成了准国家干部或委派的监督人员。实际工作中,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诸如董事、监事、经理)必然对委派人员怀有戒备之心,要么违背委派初衷,与企业管理人员“同流合污”,要么被架空,认认真真做假账。 企业经济效益有好坏之分,则其所属的会计人员待遇也应有差异。如果委派人员按原标准执行,则工作相同,待遇不同,不合理;如果按折衷标准进行,则原经济效益好的会计人员不愿接受委派;若委派人员的开支纳入国家预算,统一收取,势必倒退回到以财政代替财务的尴尬境地。若要以行政手段强制“均贫富”,按统一的标准执行,则委派会计人员势必吃“大锅饭”,无法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市场分配原则。 1.4.3机构设置庞大的问题 会计委派制 后,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管理变为直接管理,会计人员的考核、提拔、培训、交流、资格认证等都需要有专门的班子和人员负责,原财政部门下属的会计管理机构设置必然增加,不符合政府是“守夜人”的经济学理念。 1.4.4委派会计人员业绩考核和考评问题 委派会计人员是由委派单位提供,写出鉴定,还是由会计局直接考核;考核和考评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和方法,考核和考评成绩优秀或不合格的会计人员如何奖惩等问题,很难确定科学的方法与措施。 1.5会计委派制忽略了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监督体系的作用 现代企业制度在客观上要求建立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会计监控服务体系。注册会计师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不拿薪水的“经济警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为进一步提高我国国有企业会计质量,加强注册会计师的作用,财政部制定发布了《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暂行办法》,企业1998年的年度会计报表不再实行财政审批制度,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3] 1.6会计委派制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矛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经济的管理由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为实现财政监督方式的转变,国务院决定取消在全国范围内连续开展13年的财税物价大检查这种直接监督形式。正如财政部纪检组长金莲淑指出“取消大检查,不是取消或弱化财政监督,而是调整财政监督的方式,更好地履行财政监督职能。”[4]有些人认为强化政府管理职能就应对会计人员进行委派是错误认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会计的管理已经转变为间接管理(主要是通过制定会计法规,颁布会计准则;通过对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的支持与约束;对会计案件的审判等手段来完成。) 1.7“会计委派制”存在的其它问题 1)割裂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两项基本职能的内在关系:会计的核算与控制职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没有核算,控制就失去了依据;反之,没有控制,核算就没有真实性。 2)为加强会计监督对会计人员进行委派,那么,为加强统计监督是否需要对统计人员进行委派呢,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是否需要对厂长、经理们进行委派呢, 3)会计委派制缺乏法律依据,与《公司法》等法律矛盾。 4)与国际惯例不协调,其他国家政府没有介入对企业会计人员的管理,会计人员的聘用、职务待遇、升迁等由企业自行确定。[5] 诚如刘玉延副司长指出的那样,“会计人员委派制”既是理论问题,又是实践问题。它的提出和实践是受一定环境因素制约,不能全盘否 定,更不能认为它是灵丹妙药,适合于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我们认为,“会计人员委派制”仅适合于行政事业单位、中小型国有企业、乡镇企业和村级单位和企业集团对下属企业,不适用于现代企业制度的代表-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对会计委派制若干问题的认识和思考关于“会计委派制”的若干问题(FAN)
/
本文档为【新准则下制造费用计划分配率余额的处理(1) .doc】,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