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制造有限公司
员工参加在职学历提升继续教育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公司人才战略,为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激励在职工作人员学习热情,有效提升员工业务素质,满足现代化企业对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优化员工学历层次与结构,
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工作,依据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制定本教育学费报销细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员工参加在职学历提升教育系指为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承认的专科、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等学历教育。
第二条 在职学历教育应遵循择优选派、专业对口、就近择校(不允许跨地区跨省学习)、业余为主的原则。公司对申请参加在职学历继续教育的员工审核筛选后,在同一时间内的学习人数应控制在公司职工总数的5%以内。公司员工重复参加同一层次的学历(学位)进修,只享受一次有关补贴。
第三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可自愿申请参加在职学历教育:
(一) 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
并为公司服务(含)一年以上的员工。
(二) 男性35岁以下、女性30岁以下;攻读硕士学位的(特殊批准的除外)。
(三) 攻读专科、本科、硕士和学位的学员食宿费均自理。
第四条 在职学历教育的申报及审批程序:报考在职学历教育的员工,应凭招生简章和《在职学历教育申报审批表》(见附件一),先经本中心领导和人力资源部初审,报行政中心领导批准后,由公司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第五条 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员工,应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完成学业。部门可根据需要安排工作,适当给予一定的复习考试时间(每科不超过2天),按公休假处理。
第六条 员工完成学业,取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及学位后,需提供所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学籍档案,以及《在职学历教育申报审批表》,经人力资源部确认后,办理学历变更手续。
第七条 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所需经费由员工先自行垫付,待学习结束后,学费以招生简章
和院校开具的正规发票为准;按公司规定的报销比例与经批准同意入学的“申请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经人力资源部审核,行政中心或总经理批准,按下列比例予以报销:
1、经理级公司承担40%,个人承担60%。
2、科长职务公司承担20%,个人承担80%。
3、科长以下职务公司承担10%,个人承担90%。
4、技术工公司承担20%,个人承担80%。
第八条 员工完成学业,取得相关证书,可填报《在职学历教育报销审批表》(见附件二)申请报销,享受报销政策。入学之日起必须与公司签订《延长劳动服务期
》(见附件三),延长劳动服务期的期限分别是:专、本科3年,硕士研究生5年。
第九条 享受了报销政策,但未满服务期限而因任何原因从公司离职的,应向公司退还报销金。其退还标准为:(报销金额÷服务期限)×未服务期限。
第十条 报销范围:学费是指在职职工学习的学费总额。不含书本费、资料费、补习费及其它杂费。
第十一条 员工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报销政策:
1、年度考核 “不合格”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的;
3、违反院校有关规定受到处分的;
4、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必要申请审批手续的;
5、在学习期间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未能完成学业的;
7、未经公司批准同意报销学费的学员。
第十二条 对于伪造学历证书、报销凭证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追缴公司给予的全部报销费用。
第十三条 报销办法
第十四条 本规定从2011年9月9日起试行。
附件1:在职学历继续教育申报审批表
附件2:在职学历教育报销审批表
附件3:《延长劳动服务期协议》
拟定:人力资源部 审核: 批准:
附件一 在职学历继续教育申报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所在部门
职 称
职务/岗位
原毕业院校
原学习专业
申请学习院校
申请学习专业
学习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习形式
申请学习类别
预算费用
本人申请
理由
签 字: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
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部
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行政中心领导/总经理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盖章)
注明:1、此表一式三份,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本人各存一份。
2、学习形式填在职,即业余、函授两种形式。
3、学习类别即高升专、专升本、硕士研究生。
附件二 在职学历继续教育报销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所在部门
职 称
职务/岗位
毕业院校
学习专业
学习形式
学习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费金额
本人申请
报销理由
签 字: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
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人力资源部
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行政中心领导/总经理意见
审批人:
年 月 日(盖章)
附件三 延长劳动服务期协议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支持乙方参加教育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在 (培训机构)进行为期 ____ 年 月的 课程学习。学习时间自 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至 年 ____ 月 ___日,学习形式为:脱产( ),函授( )。
二. 本次培训费用总计合人民币 元。乙方全额垫付人民币 元,待乙方完成全部学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后,根据甲方的《员工参加在职学历提升继续教育实施细则》一次性按报销比例规定向甲方报销有关费用人民币 元。
三. 乙方入学(完成学业)培训后,承诺将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为甲方服务 年,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____月 ___ 日。
四. 如该服务期大于或等于甲乙双方事先签定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的剩余时间,则劳动合同期限将被顺延至该服务期限结束。如该服务期小于剩余的劳动合同期限,则按原劳动合同期限执行。
五. 乙方应珍惜,并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学习培训机会,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六. 如乙方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学业/培训,或未能达到培训要求的,甲方有权不按规定报销乙方培训费用。
七. 乙方因工伤无法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或调整后的工作,而甲方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 甲方则不得要求乙方作出赔偿。
八. 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乙方有如下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
,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2、年度考核有 “不称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4、违反院校有关规定受到处分的;
5、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必要申请审批手续的;
6、在学习期间违反公司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和辞职的。
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式为: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指甲方支付的有支付凭证的培训费),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务期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法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九. 在服务期或合同期内,如乙方因非第七款中的原因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该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同第八款中所定。
十. 本协议未尽之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内协商解决。
十一.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 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即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文档已经阅读完毕,请返回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