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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 暂住证办理办法

2017-10-26 6页 doc 19KB 1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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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 暂住证办理办法南京 暂住证办理办法 ---------只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借口,最成功的人,是最重视找方法的人。-------- ???????????????????????? ==== ========================================================= 南京市暂住人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江苏省南京市政府 南京市暂住人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南京市政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暂住人口管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以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
南京 暂住证办理办法
南京 暂住证办理办法 ---------只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借口,最成功的人,是最重视找方法的人。-------- ???????????????????????? ==== ========================================================= 南京市暂住人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江苏省南京市政府 南京市暂住人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南京市政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暂住人口管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以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促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户口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暂住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人员。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是暂住人口管理的主管机关,公安派出所负责暂住人口的登记、发证等管理工作。 企业事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 劳动、工商部门,用人单位及有组织的成建制来宁务工、经商的单位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务工、经商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暂住人口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暂住人口应当遵纪守法,服从管理。 第二章 登记与领证 第五条 暂住人口抵宁3日内必须主动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其所属的暂住人口登记站,申报暂住登记,领取《暂住证》。 申报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件(年满16周岁的应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有合法稳定的住所、有正当的经济来源。 第六条 对探访、投靠亲友、寄养寄读、就医、旅游等暂住人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进行管理,不发《暂住证》。 第七条 对居住在宾馆、旅馆、招待所的暂住人口,设立《旅客住宿登记簿》进行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其中包房居住超过1个月的,按照本实施办法发证规定管理。 第八条 劳改、劳教人员保外就医的,劳教人员因故请假回家的,必须在到达暂住地24小时内,由户主和本人持劳改、劳教机关出具的证明,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返回时应当申报注销。 第九条 暂住人口变动暂住地址时,应当到登记发证机关办理暂住登记变更手续。 暂住人口离宁时,应当申报注销暂住登记、缴销《暂住证》。 暂住人口在暂住地死亡的,用人单位、成建制来宁务工(经商)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村)民委员会、户主或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当地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查明原因,注销暂住登记。非正常死亡的,必须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到现场查验。 第十条 《暂住证》是暂住人口在暂住地合法居住的有效证件。 《暂住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暂住的,应到登记发证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一次延期不得 ????????可以编辑的WORD文档?知识成就未来???????? ---------只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借口,最成功的人,是最重视找方法的人。-------- ???????????????????????? ==== ========================================================= 超过1年。延期两次后仍需要继续暂住的,应当重新申领《暂住证》。 《暂住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及时报告发证机关,办理补领、核领手续。 第十一条 暂住人口在领取《暂住证》后,方可申请办理《就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未办理《暂住证》的,不得在宁从事务工、经商活动。 第十二条 暂住人口均应缴纳城镇暂住人口管理服务费及证件工本费。 (一)暂住人口中组织生产、经商活动的私营业主、个体户主,承包建设工程和项目的负责人,外地驻宁机构人员,每人每月征收60元; (二)暂住人口中从事劳务活动的人员,每人每月征收40元; (三)城镇暂住人口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需要调整时,必须经市政府批准。 第十三条 城镇暂住人口管理服务费,由公安、劳动、工商等部门委托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统一负责征收。 有组织的成建制来宁务工、经商的单位,用人单位或雇主应当负责到有关部门统一办理城镇暂住人口管理服务费的缴纳手续。 无单位或雇主统一办理的,暂住人口本人应当主动到有关部门缴纳城镇暂住人口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城镇暂住人口管理服务费按月计缴,不满1个月的,以1个月计算。暂住人口亦可根据暂住期限的长短,分期或一次性缴纳。 第十五条 城镇暂住人口管理服务费开征之日起,原征收的暂住人口管理费即行停止。 城镇暂住人口管理服务费,由市财政局专户储存,由市计划委员会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暂住人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实施办法,遵守当地政府和所在单位的管理规定; (二)按规定主动申报、领取、缴销有关证件,不得冒领、涂改、转借或过期使用; (三)遇公安、劳动、工商等有关部门人员查验证件时,应主动出示,不得拒绝; (四)不得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对违法犯罪人员应当主动检举揭发。 第三章 管理 第十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暂住人口、房屋出租户分布情况,组织有关单位成立群众性管理组织,建立健全管理网络。 第十九条 公安、劳动、工商等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进行登记、发证等管理工作,做到及时、准确、方便群众; (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管理组织、责任人,落实管理责任和措施,培训管理人员,加强指导; (三)依法查处涉及暂住人口的刑事、治安、经济等案件,处理治安纠纷和其他问题; (四)加强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就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的核对、查验工作; (五)积极做好城镇暂住人口管理服务费的征收工作; (六)会同民政等部门对常留城镇的无业人员进行劝返遣送; (七)定期统计暂住人口数据,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 第二十条 居(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和成建制来宁务工、经商单位配备的专职或者兼职管理人员,在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办理暂住登记、检查暂住人口身份证明,定期核对暂住人口。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成建制来宁务工、经商单位负责人以及个体工商户业主是暂住人口管理的责任人。 (一)对暂住人口进行经常性的法制、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教育; ????????可以编辑的WORD文档?知识成就未来???????? ---------只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借口,最成功的人,是最重视找方法的人。-------- ???????????????????????? ==== ========================================================= (二)宣传和贯彻暂住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 (三)建立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落实各项安全保卫措施,检查督促本单位暂住人口登记管理工作; (四)不得雇用不申报暂住登记和不申领《暂住证》、《就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人员; (五)及时调处矛盾和纠纷,落实对违法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六)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暂住人口增减变动和管理工作等情况,统一办理和缴纳城镇暂住人口管理服务费; (七)制止违法行为,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应当及时报告安机关破获案件的; (四)在暂住人口管理工作中有其他突出成绩的。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管理不落实、治安秩序混乱、不交短交城镇暂住人口管理服务费,经督促拒不改正的,由有权部门对单位责任人、有关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经教育不改的,对暂住人口给予警告,可并处500元罚款; (二)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经教育不改的,可对用人单位、成建制来宁务工(经商)单位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业主按照雇用暂住人口数每人处以100元罚款; (三)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至第四项规定,经教育不改的,对私人房屋出租户主给予警告,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七项、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对用人单位、成建制来宁务工(经商)单位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业主和私人房屋出租户主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罚款凭证向同级财政部门领取,所有罚款一律上交同级财政。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以及其他有关管理人员对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就业许可证》、《营业执照》拖延不办、故意刁难、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民对公安机关以及暂住人口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检举、控告。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暂住证》、《就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分别由公安、劳动、工商部门统一印制。城镇暂住人口管理服务费采用市财政局的统一票据。 第二十九条 本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本实施办法施行前本市有关暂住人口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实施办法相抵触的,按照本实施办法执行。 1995年5月18日 ????????可以编辑的WORD文档?知识成就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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