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武汉市《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申请订婚登记声明书
我们双方申请订婚登记~谨此声明:
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国籍: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民族:______职业: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婚姻状况:_______,未婚,
对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国籍: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民族:______职业: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婚姻状况:_______,未婚,
本人已知晓订婚登记的法律规定。我确认本人与对方均无配
偶~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了解对方的身体健康
状况~双方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订婚条件~没有禁止订
婚的情形~没有隐瞒事项。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如已满足年龄自愿结为夫妻。
上述声明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声明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监誓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备注:
,注:声明人签名须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结婚登记告知单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属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一方或双方不到法定婚龄~即男方不到22周岁或女方不到20周岁,
,二,结婚并非是当事人自愿~而是受胁迫来登记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双方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五,一方或双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三、法律责任:
,一,根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双方任意一方如有上述第二条第,一,、,三,、,四,、,五,款之一行为的~该婚姻无效。 ,二,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结婚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三,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
,四,如结婚双方当事人提供虚假证件登记的~由当事人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上述条款中未详细告之的法律责任~如有违反~将依法处罚。
请在仔细阅读并确认理解内容后签名。
申请结婚当事人: ,签名,
年 月 日
生育服务证登记 证号: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男方基本情况 女方基本情况 姓 名 出生年月 姓 名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婚姻状况 联系电话 婚姻状况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户 籍 地 户口所在地址~户口上有 户 籍 地 户口所在地址~户口上有 现居住地 如 湖北 武汉 现居住地 结婚登记行政区划(填写到村级): 家庭住址 时 间 详址(小区/楼栋/门牌号):
声 明
我们夫妻双方符合生育第一个子女政策~现无子女,含
未收养子女,~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真实有效。如有不符~
贴照片处 愿承担法律责任。
,两寸结婚登记照~和结婚证
男方签名: 男方签字 女方签名:女方签字 上的一样,
代办人签名: 不用管 代办人联系电话:
代办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男方审核意见 女方审核意见
,到单位的计生部门去盖章~如,到单位的计生部门去盖章~如果单所在单位或村(居)果单位没有~则去户口所在的街位没有~则去户口所在的街道办的计委会核查盖章,若道办的计生部门盖章~一般需要生部门盖章~一般需要单位的生育证为跨县流动人口、单位的生育证明, 明, 再婚等特殊情况需,公章, ,公章, 提供其他证明资 料,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到男方或者女方,就近原则~以前好像只能去女方,所在街道办计登记办证 生部门去审核盖章, 乡,镇、街道, ,公章, 计生办审核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备注:填表说明见背面~家庭现有子女数含收养子女。
生育服务证登记填表说明
一、登记填表对象
1、法龄初婚夫妻:夫妻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均系初婚~领取《结婚证》后~登记填写此表。
2、再婚无孩夫妻:夫妻双方或一方属两次或以上婚史~但未生育过子女、未收养过子女的~登记填写此表。
3、替补性生育夫妻:夫妻双方或一方曾经生育过一个子女~但子女夭折现无子女的~或曾经收养过子女~但子女依法解除收养关系现无子女的~登记填写此表。
二、办证相关资料
1、法龄初婚夫妻: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及户籍证明原件、近期免冠2寸合影影片2张。
2、再婚无孩夫妻: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及户籍证明原件、近期免冠2寸合影影片2张,
,2,再婚方的《离婚证》及《离婚判决书》或《离婚
书》。
3、替补性生育夫妻: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及户籍证明原件、近期免冠2寸合影影片2张,
,2,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死亡,证明、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死亡火化证明或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三、跨县流动人口办证补充说明
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地属外县,市、区,~须在
男、女方对应的地方加盖乡,镇、街道,计生办公章或提供乡,镇、街道,计生办出具的符合申请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证明。
四、填写基本要求
1、登记夫妻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内容~字迹清楚~不得空项,
2、登记夫妻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有效~属虚假证件的~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