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流程(3个工作日)承德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流程(3个工作日)
(3个工作日)
(征求意见稿)
1、项工竣工后,开发商组织该项目勘查、设计、审图、施
工、监理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出具初验报告。(不计入时限)
2、开发商凭初验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向审批中心咨询代办
窗口提出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申请。审批中心咨询代办窗口向开发
商出具承德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受理通知书,并通知
建设局质监站。
3、建设局质监站与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科(涉及电梯、
锅炉)进行复验(专业验收),出具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4、市房协办凭建筑工程质量监...
承德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联合验收
(3个工作日)
(3个工作日)
(征求意见稿)
1、项工竣工后,开发商组织该项目勘查、
、审图、施
工、监理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出具初验
。(不计入时限)
2、开发商凭初验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向审批中心咨询代办
窗口提出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申请。审批中心咨询代办窗口向开发
商出具承德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受理通知
,并通知
建设局质监站。
3、建设局质监站与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科(涉及电梯、
锅炉)进行复验(专业验收),出具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4、市房协办凭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组织规划、市政、园
林、城管、教育、消防、人防、文物、水务、安监、地震、环保、
气象、国安等部门到现场进行联合验收。
5、验收完毕,市房协办组织联验部门召开竣工联合验收会
议,会后市房协办根据与会部门意见,对于竣工联合验收通过的,
形成联合验收会议纪要并在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意见
上加盖“承
德市房地产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专用章”,下发相关部门和开发商;
对于联合验收未通过的,出具承德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联合验
收不予通过决定书,并加盖“承德市房地产项目审批协调领导小
组办公室”公章,下发给开发商,作为开发商整改以及再次验收
的依据。
6、竣工验收通过后,开发商凭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和项
目竣工联合验收意见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房屋产权
登记。(不计入时限)
对于未按流程进行联合审图的项目,市房协办将不予联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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