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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桓仁县出台暂行办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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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桓仁县出台暂行办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本溪市桓仁县出台暂行办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为加强民意诉求反馈系统建设,更好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答复群众诉求事项,日前,桓仁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对损害群众合理诉求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 该办法规定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关系在县域内的省、市驻桓单位为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责任单位,负责接待、受理、答复、回访群众合理诉求。县纪委、县监察局、县信访局为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督查部门,负责对损害群众合理诉求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实施责任追究。并设计了具体的工作手段——“信访转办单”,跟踪各单位解决群众诉求的情...
本溪市桓仁县出台暂行办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本溪市桓仁县出台暂行办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为加强民意诉求反馈系统建设,更好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答复群众诉求事项,日前,桓仁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对损害群众合理诉求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 该办法规定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关系在县域内的省、市驻桓单位为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责任单位,负责接待、受理、答复、回访群众合理诉求。县纪委、县监察局、县信访局为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督查部门,负责对损害群众合理诉求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实施责任追究。并设计了具体的工作手段——“信访转办单”,跟踪各单位解决群众诉求的情况。信访转办单共三联,一联县纪委留存、一联由责任单位接到县纪委或信访局转办的信访事项后填写回执反馈到转办单位、一联责任单位留存,每联中均注明诉求事项、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承办人等内容。责任单位要在规定的信访时限内解决群众诉求,并告知诉求者,同时要将完成的时间、完成的简要过程及诉求者是否满意等情况反馈到县纪委,逾期未办结的,要写出情况说明。对于在要求时限内不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或敷衍了事不解决实际问题的,县纪委监察局将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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