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银行理财
管理报告
(第二季度)
理财计划名称: “建设美丽山水城市2号”理财计划
理财计划发行人: 重庆三峡银行
理财计划成立时间: 2008年9月22日
理财计划期限: 24个月
报 告 期: 2008年12月22日 — 2009年3月22日
实际募集规模: 2.3亿元
产 品 类 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投资者预期年收益率: 8.5%
联 系 地 址: 重庆市渝中区民权路107号
重庆三峡银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理财计划信托受托人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出具的《信托管理报告》,出具“建设美丽山水城市2号”理财计划 第二季度管理报告。现将本报告期内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理财资金的管理、运用情况
1、重庆三峡银行发行的“建设美丽山水城市2号”理财计划于2008年9月22日成立,重庆三峡银行作为理财计划管理人,根据理财协议的约定与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托”)签订了重庆信托(XT)字第0803083号《资金信托
》(以下简称《信托合同》),将2.3亿元理财资金划付给重庆信托设立单一资金信托,该信托已成立。
2、重庆信托按照《信托合同》约定,于2008年9月23日将2.3亿元理财计划信托资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与重庆市渝北区建龙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重庆市渝北区龙头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进行重庆市渝北区龙头寺公园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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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重庆市渝北区龙头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基本正常。截至2009年3月22日,龙塔十社的征地补偿已经完成,已用征地补偿资金8017万元,完成龙头寺公园征地补偿50%的工作量。
二、本季度理财信托资金收支情况
1、理财计划信托收入
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本报告期内应确认的信托收入为6,325,000.00元。
2、理财计划信托支出
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本报告期内应摊销的理财计划信托支出(含重庆三峡银行发行及管理费、受托人信托报酬及理财计划应承担的其他税、费)为1,437,500.00元。
3、理财计划信托收益
报告期内,应确认的信托收益为4,887,500.00元。
三、理财计划收益分配情况
2009年3月22日,理财计划第二个季度期满,重庆三峡银行已按照相关约定将投资者应分配的第二季度理财收益4,887,500.00元划付至投资者指定结算账户,完成投资者第二季度收益分配。我行已累计向投资者分配理财收益9,775,000.00元。 四、信息披露
1、披露频度:
自本期理财起息之日起,重庆三峡银行于每满一个季末的10个工作日内向理财计划投资者披露理财计划季度管理报告,于每满一个年度末的10个工作日内披露年度管理报告;
投资期间发生可能对理财计划信托财产造成重大影响的事项时,重庆三峡银行在获知该事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理财计划投资者披露;
理财计划到期后,重庆三峡银行将在理财计划终止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向理财计划投资者披露理财计划清算报告。
2、披露方式:
2
重庆三峡银行可选择在当地报刊等主要媒体上发布公告或重庆三峡银行营业场所存放备查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披露。
、理财计划提前成立或提前终止披露方式: 3
如理财计划提前成立或提前终止,重庆三峡银行将在提前成立日或提前终止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当地主要媒体和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4 、账单传递:理财计划存续期内,若无影响理财产品风险的情况发生,重庆三峡银行可不提供相关账单。若出现影响本理财计划的重大事项时,则重庆三峡银行在获知该事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理财计划投资者寄送理财计划账单。 五、管理人声明
在本报告期内,重庆三峡银行作为理财计划管理人本着诚实、信用、谨慎管理的原则,对理财计划进行管理,严格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理财协议的
。 六、 本报告自披露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投资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重庆三峡银行就报告所列事项免除责任。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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