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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玉溪市2011年度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贴经费绩效评价报告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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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玉溪市2011年度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贴经费绩效评价报告93【精品】玉溪市2011年度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贴经费绩效评价报告93 玉溪市2011年度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贴经费 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绩效监管,规范财政资金运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玉溪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玉政办发〔2010〕65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10〕40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村级计划...
【精品】玉溪市2011年度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贴经费绩效评价报告93
【精品】玉溪市2011年度村级生育宣传员生活补贴经费绩效评价报告93 玉溪市2011年度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贴经费 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绩效监管,财政资金运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玉溪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玉政办发〔2010〕65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10〕40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贴经费绩效评价的通知》(云财绩〔2012〕52号)、《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贴经费绩效评价的通知》(玉财绩〔2012〕24号)要求,对我市2011年度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贴经费,采取“上下联动”方式开展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玉溪市印发了《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玉发〔2010〕6号),《意见》提出:至2012年末力争全市总人口控制在220万人以内,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 1 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建立“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村(居)民自治、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至2020年末全市总人口控制在230万人以内,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左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75左右;出生缺陷发生率较大幅度下降,实现人口稳定适度增长、人口素质全面提升、人口结构动态优化、人口流动合理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人口发展新局面。 《意见》要求:村计划生育宣传员实行县聘、乡管、村用,按行政村总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不少2名、以下的不少于1名配备,报酬不低于300元(省级60元,市级120元,县级120元)。按照《意见》要求,玉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云南省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管理办法》印发了《玉溪市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管理办法》,对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的管理进行了具体规定。 按照文件规定,2011年玉溪市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的配备,参照2009年度统计年鉴行政区划数(乡镇、街道办事处74个,村(居)委会、社区665个,其中5000人以上的村(居)委会、社区107个),村(居委会)总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不少2名,以下的不少于1名,全市需配备宣传员789名(通海县兴蒙乡、纳古乡无村(居)委会,无社区数,但有宣传员13人)。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补贴按月人均300元计发,其中:省级财政补助60元,市级从2010年起财政补助90元,县级150元(含市级财政下划的30元)。全市需要经费284.04万元,其中:省级47.66万元(按基数662个村居委会662名计生宣传员配套),市级99.6 2 万元(按789名计生宣传员的实际补贴结构配套,除按省确定的662人配套外,超过的127人由市、县按4:6配套),县级136.78万元(含行政下划经费30元/人、月,按村居委会实有计生宣传员配套)。 二、项目执行情况 (一)省、市、县区资金配套情况 2011年各县区实际有村(居)委会691个,配备计划生育宣传员808人,省、市、县区财政实际配套资金401.86万元,其中:省级47.66万元,市级99.6万元,县区级139.56万元(含行政下划经费30元/人、月),乡镇(街道办事处)级115.04万元。县乡实际配套资金大于计划配套资金,主要原因是:通海县对计生员的发放为310元/人、月;红塔区根据计生宣传员任职岗位不同实行不同的补助标准,最高1600元/人、月,最低433元/人、月,大部份为1000元/人、月,超出发放标准部份由县乡自行匹配。 (二)资金到位情况、补贴发放情况 省级配套经费47.66万元于2011年5月(玉财教〔2011〕32号)一次配套到县区,市级配套经费99.6万元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次,于2011年4月(玉财教〔2011〕12号)、6月(玉财教〔2011〕48号)配套到县区,省、市资金配套到各县区后,县区拨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及时发放到人,县区配套资金列入预算按月发放,各县区均能标准发放计生宣传员生活补贴,没有发现各级财政、计生部门拖欠宣传员报酬的情况。 (三)资金管理情况 3 对省级安排的资金,根据资金下达的时间,市、县财政确保在15个工作日内下达到下级财政;市、县、乡级财政均将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贴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管理,市级资金按预算批复分两次下达到县区,县区再下达到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县区资金按预算批复每月下达到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所。整个资金运行都由财政、计生部门联合下文下达,财政直接拨付,最后由财政所拨入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专户发放到计生宣传员,没有发现截留、挪用计生宣传员生活补贴经费的情况。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全市大部份县区已将补助经费足额发放到人,个别县区因特殊原因略有资金结余:红塔区因社区重新划分,少数宣传员任职时间短,并入2012年度考核后发放;易门县因下拨经费时计划数比实际需要数略多,资金结余在计生专户,待下年度绩效考核后作为奖励经费。 (四)绩效情况 1.圆满完成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2011年全市出生人口22445人,政策内生育的22003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8.0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19‰,优选节育率达83.89 %,长效避孕及时率达81 %。宣传品入户率达96.82 %,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群众知晓率达96.8 %,计划生育案件评查合格率达97.5 %。完成了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各项目标任务,在市行政效能考核中荣获二等奖。 2.计划生育“四个试点”工作全面启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机制更加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更加到位,计划生育宣传倡导工作更加深入,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更加可及。 4 3. 群众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意识不断提高,遵守法律规章,违法生育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违法超生人数明显减少;育龄群众定期参与计生部门组织的健康教育培训和生殖健康检查,生殖健康、优生优育意识得到较大提高。 4.全市各项与计划生育相关的“奖励扶助”惠民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各项奖励、扶助资金得到及时、足额兑现。2011年全市共投入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1343.753万元,74568人(户)群众实实在在体会到“惠民”政策的好处。 三、评价结果 根据县区上报的评价结果统计显示:项目评价平均得分91分,县区级管理平均得分3分。 根据《2011年云南省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贴资金绩效评价自评评分表(市级)》,市级管理得分3分。 按照《云南省2011年度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贴经费绩效评价工作和指标体系》确定的评分计算方法,全市绩效评价总体得分(满分106分)=各县区项目评价平均得分(满分100分)+县区级管理平均得分(满分3分)+市级管理得分(满分3分),全市2011年度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贴资金绩效评价得分=91+3+3=97分。 (绩效评价评分统计及全市评价得分见附表:玉溪市2011年度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助经费绩效评价评分统计表。) 玉溪市2011年度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助经费 绩效评价评分统计表 单位:分 5 项目评价县区级管市级管 县区名称 备注 得分 理得分 理得分 红塔区 98 3 江川县 90 3 通海县 85 3 华宁县 95 3 澄江县 85 3 易门县 91 3 峨山县 85 3 新平县 95 3 元江县 95 3 合 计 819 27 3 平均值 91 3 3 全市得分=91+3+3=97 对照《云南省2011年度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贴经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确定的评价分值档次,即 评价分值档次 档次 优 良 中 差 分值 得分?95 85?得分<95 60?得分<85 得分<60 玉溪市2011年度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贴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四、主要做法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 6 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玉发〔2010〕6号),2011年玉溪市对计划生育宣传员实行“县聘、乡管、村用”的管理机制。具体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管理办法》(云人口发〔2006〕57号)、《玉溪市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管理办法》(玉人口发〔2010〕25号)文件要求,对全市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 (一)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计生宣传员的工作能力 每年各县区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进行综合教育培训、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宣传员队伍建设,提高宣传员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据统计:各县区共组织培训12期,培训宣传员1029人次;每个村(居委会)每月组织学习、培训例会一次,共691期,参会人员11160人次,培训、学习面达100%。主要培训内容:计划生育宣传员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相关政策及相关业务知识等。 (二)抓好基础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坚持每月召集村民小组信息员、村计生宣传员列会,互相交流工作经验,按月报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包括统计报表,辖区内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和其他扶助对象资料、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童医学签定等资料,确保达到规范化。坚持每季度公开一次本社区婚、孕、育、节育措施、奖励扶助、流动人口等情况。平时,深入农户家中、田间地头,与育龄对象交流谈心,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为计生困难家庭送温暖、献爱心,最大限度从服务距离、服务方式、服务内容上贴近村民,服务群众。 7 (三)加强督促检查及考核,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在工作中,市、县级有关人员不定期对村计划生育宣传员工作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如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给予技术指导或责令其整改,直至问题解决。每年年初按照《云南省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管理办法》、《玉溪市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管理办法》要求,层层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目标管理责任书工作任务和指标,根据宣传员工作职责,制定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考核办法,把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通过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对完成目标责任的宣传员给予表扬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通报批评,有严重不当行为的给予解聘。 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贴的发放,对加强基层人口计生干部队伍职业化,稳定机构和队伍,改善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的基本生活状况,调动计划生育宣传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同时通过加强对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的管理,使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全面掌握了人口计生法律法规,了解全村育龄妇女状况,积极协助乡镇计生办抓好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止和纠正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充分发挥了基层计生人员的“网底”作用。 五、问题 1. 计划生育宣传员补贴标准低,宣传员队伍不稳定。《云南省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规定 :“切实解决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的工资待遇,工资标准参照村委会干部工资待遇的80%核发,奖金福利等待遇参照村委会副主任待遇解决”。由于受市县财力的制约,计生工作基层经费保障水平不高, 8 计生宣传员报酬较低,大部分县达不到村干部的80%,并且离岗后无任何报酬和补偿,计生员报酬与外出务工群体收入差距大。另外,各村(居)委会人员复杂,坝区流动人口较多,工作难度大,压力大,山区村组分散,许多计生员每个村民小组跑一遍要10多天时间,计划生育宣传员工作量大,大量的时间用在计生工作上,耽误了自家农活。为完成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产生的交通费、电话费及其它费用,大部份都是宣传员自掏腰包,个别条件好的乡镇,能补助部份电话费,但大部宣传员份均无任何补助。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一是部分村计生宣传员工作没人干,只能采取由村干部兼职的方式保障工作开展;二是计生宣传员的工作积极性不能得到充分的调动,计生宣传员不能安心于计划生育工作,村级计生队伍不太稳定。 本次抽查把满意度调查和村干部工资情况调查作为重点之一,全市共发出问卷调查55份,回收55份,问卷调查显示,计生员对补贴标准满意的有28人,占50.9%,不满意的27人,占49.1%。村干部工资待遇统计显示,村干部月平均工资为527元(含村三委委员),村(居)委会副主任工资为791元,计生员补贴分别达到村干部、村副主任工资的71.9%、47.9%,低于的目标要求。(附表:玉溪市2011年度村干部工资、计生员补贴情况分析表) 玉溪市2011年度计生宣传员补贴水平分析表 单位:元 计生宣传员 村干部村委会副计生宣传员 计生宣传员补贴与村委县区名称 月平均主任月平补贴与村干 生活补贴 会副主任工 工资 均工资 部工资比% 资比% 9 红塔区 930 1025 1000 107.5 97.6 江川县 446 650 300 67.3 46.2 通海县 296 650 310 104.7 47.7 华宁县 300 600 300 100 50 澄江县 673 850 300 44.6 35.3 易门县 508 800 300 59.1 37.5 峨山县 468 733 300 64.1 40.9 新平县 529 850 300 56.7 35.3 元江县 595 960 300 50.4 31.3 合 计 4745 7118 3410 平均值 527 791 378.9 71.9 47.9 注:“村干部平均工资”含村(居)委中总支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村(居)监督委员会(村三委)的正副书记、正副主任5人和村三委的委员。 2. 计划生育宣传员年龄偏大,人员结构失衡。按照省、市《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管理办法》规定,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新聘人员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有计划生育工作经历或具有医学中专以上的学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进城务工、打工的普及,计生员补贴与打工收入差距的不断加大,能完全达到以上条件的人不愿意来干宣传员,许多县乡已难以选到合适的年轻人接任计生宣传员工作,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年轻人更是难以寻求,出现计划生育宣传员新人不愿来、老人退不出的现象。为了保证计生工作的开展,只能放宽用人条件,继续延用或选聘年龄偏大,计生工作经验丰富,有责任心,在群众中有威信并组织协调能力强的“老人”。本次重点抽查发现,各县区、乡镇(街道办)普遍存在计生员年龄偏大的现象,目前发现年龄最大的计生宣传员有66岁,最小的26岁。 10 3.计生宣传员变动大,素质偏低。由于基层计生宣传员队伍不稳定,人员变动较大,部份计生宣传员素质和文化水平偏低,加上业务培训力度不够,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不能熟练掌握,在工作中难免出现政策、宣传上的失误。 六、建议 1. 适当提高宣传员生活补助。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涉及到每家每户。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市场物价指数的不断上涨,基层宣传员的补贴无法与当前的生活需要相适应,纵观村领导和“五大员”待遇,宣传员待遇相对较差,没有补贴待遇以外的合理收入,待遇与工作量不相等。从2011年的实际投入比例看,全市共投入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补助经费401.86万元,其中省级投入47.66万元,仅占资金总量的11.86%,市级投入99.6万元,占总资金总量的24.78%,县乡投入254.6万元,占总资金的63.36%,投入主体上没有体现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需要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对计生宣传员生活补助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同时建立计生宣传员补贴增长与村干部工资增长同步的增长机制,增加他们补贴待遇,提高他们工作积极性。同时希望上级对计生宣传员的补助配套按实有人数配套。 2. 给予计划生育宣传员适当的交通工具和通信费补助。计生宣传员承担着村(居)民小组的计划生育报表、《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管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再婚夫妻再生育政策认定等宣传、承办等一系列工作,点多面广,涉及到每家每户,基础计生宣传员凭着对国家基本国策的一片热忱,忙碌于村村寨寨,服务于每家每户。在山区县,村 11 与组、村与村、村与乡镇(街道)距离较远, 宣传员每天奔波在乡村之间、村组之间、村民户与户之间,为全面完成计划生育工作,有的宣传员每人每天平均奔走30余公里以上,十分辛苦。建议给予计生宣传员适当的交通费、通讯费补助。 3.切实解决宣传员的后顾之忧。虽然现在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惠民政策较多,多数群众已认可和支持,但部份恶意逃生、躲生的现象还是不同程度存在,计生宣传员在做工作的过程中难免会有些摩擦和不愉快,甚至有的还会造成人身伤害,导致宣传员在遇到态度强硬、粗暴的对象不敢或不愿前去做工作。建议上级统一出资,为计划生育宣传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以解决宣传员的后顾之忧。 4.切实提高基层计生宣传员的业务技能。加大宣传员培训力度,进一步普级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知识,提高其业务水平,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和岗位责任制,细化、量化考核标准,推动计生宣传员提高政策水平,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更好地为计生工作服务。认真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村(居)计生宣传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村级计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0一二年七月八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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