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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大学生未婚同居现象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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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大学生未婚同居现象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doc】大学生未婚同居现象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大学生未婚同居现象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 议 沈阳农业大学(社会科学版),2008—06,10(3):308—311 JournalofShenyangAgriculturalUniversity(SocialSciencesEdition),2008—06,10(3):308—311 大学生未婚同居现象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任婵媛,费艳颖 (大连理工大学,辽宁大连116024) 摘要:近年来,大学生未婚同居现象日益增多,引起了学校,社会,家庭,学生等各方面的广泛关注...
【doc】大学生未婚同居现象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doc】大学生未婚同居现象的原因及对策建议 大学生未婚同居现象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 议 沈阳农业大学(社会科学版),2008—06,10(3):308—311 JournalofShenyangAgriculturalUniversity(SocialSciencesEdition),2008—06,10(3):308—311 大学生未婚同居现象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任婵媛,费艳颖 (大连理工大学,辽宁大连116024) 摘要:近年来,大学生未婚同居现象日益增多,引起了学校,社会,家庭,学生等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和争议.社会多元的价值观日益形 成,对于婚前同居的环境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社会上都宽松了许多,人们都倾向于按照自己认可的方式去行事,婚前同居早已 不是新闻,越来越多的此类现象"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在校大学生.通过调查分析,大学生未婚同居问题有社会,高等学校,大学生自 身等多方面的原因,并提出对大学生加强健康性教育,树立正确恋爱观和婚姻观;对待已发生的大学生同居问题宜"疏"不宜"堵"; 尽早健全和完善高等教育行政规章制度. 关键词:大学生;同居现象;原因分析;高等学校;爱情婚姻;价值观 中图分类号:G479;G40—058.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9713(2008)03—0308—04 同居,从法律保护的角度来看,同居分为三种情形:一是法律保护的同居,如夫妻之 间的婚姻同居;二是法 律禁止的同居,如重婚,姘居和通奸;三是法律既不保护也未明确禁止的"同居关系",大学生未婚同居即属此种 情况.同居作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已不可否认的吸引着当今大学生,挑战着高等学校的规章制度,冲击着社 会的道德伦理,引起了广泛争议.客观地讲,同居生活有利有弊,但对于仍是学生身 份,生活未能完全独立的大 学生而言,弊远大于利.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迫切需要深刻认识问题,理性,全面分析问题,依照以人 为本的原则正确解决,控制问题. 一 ,大学生未婚同居现象的现状 目前,大学生未婚同居现象并非某一高等学校或某一地区独有,其中多数学生选择校外租房同居.从经济 发达的上海,广州,到发展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很多高等学校附近房屋出租的主要对象就是在校大学生情侣, 有人戏称大学生租房已成为高等学校周围地区的经济增长点.另外,近年来媒体关于因大学生同居所引起的 未婚先孕,被校方开除及各类犯罪的报道也日益增多,极大程度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2002年重庆某高等学校 学生因怀孕被学校勒令退学而将学校告上法庭的典型案例,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引发了社会各界人士关于大 学生同居问题的争议. 2004年,井冈山学院的德育教学工作者通过对来自全国24个省,市的在校四个不同年级,不同性别,不同 专业的2000名本,专科学生进行了广泛的问卷调查和座谈,将这些数据和信息同1995年的大学生恋爱调查有 关数据(1000份,均为江西生源)相对照,发现有了很大的变化.其中最为明显的是对于大学生未婚同居的态 度:1995年,赞成大学生同居的占2%,反对的占76%,任其自然的占22%;而2004年,赞成的占28.6%,反对 的占13.6%,任其自然的占57.8%【1_.另外,2007年1月,有记者就大学生未婚同居问题走访了西安,北京,上 海,武汉,重庆等6大城市的一些着名高等学校,进行了无记名问卷式随机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对婚前 同居行为表示"可以理解"或持肯定态度的占48.5%,认为"说不清"的占27%,也就是说几乎75%以上的大学 生认可或不反对同居这一现象.正是这种大学生自身对未婚同居的高接纳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大学生 未婚同居现象的蔓延.这就要求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透彻分析,全面掌握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从根 本上对症下药. 收稿日期:2008—02_20 作者简介:任婵媛(1983一),女,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通迅作者:费艳颖(1965一),女,大连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从事高等学校法制教育及民商法学研究. 第3期任婵媛等:大学生未婚同居现象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309. 二,大学生未婚同居现象的原因分析 (一)社会因素 近年来,社会多元的价值观日益形成,对于婚前同居的规范环境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社会上都宽松了许 多,人们都倾向于按照自己认可的方式去行事,婚前同居早已不是新闻,越来越多的此类现象"潜移默化"地影 响着在校大学生.媒体方面渐渐增多的有关性的信息,不法分子的淫秽书刊和网络色情信息,给大学生造成了 极大的负面引导.此外,方便的避孕工具,医学技术的推广也为同居提供了安全保障条件.更加宽容,开放的社 会环境客观上也为大学生未婚同居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另外,我国逐年上升的离婚率也给大学生带来了婚姻 忧患心理.据统计,1979年我国离婚率为4%,1999年达到13.7%,2003年达到15%以上.北京2003年登记结 婚数是9万对,离婚4万对,已经超过40%_31.一方面,很多当代大学生是高离婚率 的直接受害者,他们因失去 完整家庭的温暖而对婚姻产生恐惧;另一方面,基于"前车之鉴"的原因,在"离婚大爆炸"的环境下,很多大学 生希望通过同居的方式来探明究竟自己与伴侣是否适合共同生活. (二)学校因素 1.才目关规章制度不统一,不健全根据我国新颁布的《婚姻法》,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即可 申请结婚.从法律上讲,在校大学生只要适龄就可以结婚.既然大学生结婚不违法,对大学生同居的界定最多 也只能是"未婚同居".我国法律对"未婚同居"的态度是"既不提倡,也不保护;既不反对,也不惩罚",因此便增 加了学校在制定相应的校规和管理办法上的难度和分歧.目前,我国很多高等学校对同居没有明文规定,但是 一 发生严重后果便严肃处理,这种态度给解决大学生同居问题制造了极大的障碍,也导致了近年来频频发生 的学生因同居,怀孕而被学校开除又反将学校告上法庭的事件.但也有个别高等学校态度较为明确:2003年9 月,同济大学就已经开始为博士研究生情侣提供单独的宿舍;此前,武汉大学也明确表示允许在校大学生结 婚;2004年3月,山东大学更把允许大学生结婚生育写入校规. 2.缺乏对学生的正确爱情婚姻教育从高等学校教育体制上说,目前我国各高等学校还缺乏对学生的爱 情观教育和积极引导,更是少之又少的高等学校能够开设完备,科学的性教育课程,缺乏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 恋爱观,性爱观的相应.同时学校在性教育上还存在着明显的矛盾心理:一方面严厉禁止和惩罚同居;另 一 方面很多校园内又赫然出现安全套自动发放机.这种矛盾对学生心理又是一种冲 击,造成学生们思想上的 混乱,导致行为失范,带来同居越轨. 3.食宿等生活条件相对较差校舍陈旧年久失修,学生宿舍脏,乱,拥挤,很多高等学校在扩招同时并未及 时跟上后勤服务等配套措施,使许多新生无法接受.适应能力强的,就默默忍受;而经济条件宽裕的,便纷纷离 开宿舍,寻找自己的一方空间.有人说:租房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谈恋爱,而是为了找个安静的地方学习,正是这 种安静的地方为同居提供了条件.据华中科技大学教育工作者调查,校外同居学生71.1%的认为租房比学校 宿舍好,这是因为我国高等学校集体宿舍实行较为严格的管理制度,男女交往受到限制;加上近几年高等学校 扩招,学生人数增加,学校的公共空间如食堂,教室,寝室相应显得拥挤,居住条件明显下降.所以,相对学校的 居住环境,校外同居学生能拥有私人的交往空间,自由度更大,居住条件更好. (三)自身因素 1.对爱情的心理需求从青年心理发展的特点看,大学生渴望得到爱情.大学生经历了高考,没有了升学 的压力,没有了家长,教师的严加管教,在一个相对宽松的学习环境里,自然而然萌生出对归属和爱的需要.而 此时父母给予的爱显然已经不能满足大学生的情感需求,他们希望找一个感情伴侣,共同体验美好浪漫的爱 情,这是一个人成长的过程中很自然的心理需求.相当部分的大学生选择同居纯粹是因为爱情,当热恋达到一 定程度,觉得谁也离不开谁就搬到一起住,并认为住在一起,更容易磨合两人之间的感情,更了解对方,爱他 (她),所以愿意跟他(她)住在一起共度风雨.在渴望爱情,追求爱情,崇拜爱情的强烈心理支配下,传统社会公 认的婚恋伦理自然已经无力约束大学生的情感. 2.对爱情的生理需求根据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生理需要是人的第一需要.青年大学生 ? 3lO?沈阳农业大学(社会科学版)第lO卷 正处在幼稚和成熟的交接期,虽然本身仍有幼稚性和抗诱惑力弱的特点,但在自身智能,体能和生理机能方面 的发展却已趋于成熟,因而从生理上说大学生出现陛冲动是正常的现象,符合人类生理发展的自然规律.而在 我国,这种性活跃与现实中大学生结婚的普遍受限制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矛盾,所以选择同居生活是大学 生采取的"权宜之计",同时满足了对爱情的心理需求和生理需求. 3.大学生的"移情"心理"移情"是精神分析学派提出的概念,是弗洛伊德三大精神分析方法之一.在治疗 过程中当事人把以往对别人的感情转移到治疗者身上的现象,称为移情作用[51.在大学生恋爱同居的过程中, 这种现象也很普遍.根据观察和调查,许多大学生所找的同居对象和自己的双亲在性格特征,行为习惯,处事 方式等地方有相似之处.这是因为很多大学生上大学是第一次远离父母独自在外,面对陌生的环境很容易产 生孤独感和挫败感.为了弥补心理的空虚,寻找一种家的感觉,于是在某种程度上让异性伴侣充当了自己父 (母)亲的角色.另外,一些学者将"逃避"也算作"移情"的一方面体现.部分大学生通过与异性伴侣提前进入夫 妻生活,感受小家庭气氛的方式,缓解学业,就业等压力. 4.价值观念的多元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西方文化不断渗透,人们的价值观,人生观和道德观都在发 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而大学校园一向是东西方文化的交汇点,一方面他们有着父辈的传统观念,另一方面又 受到西方思潮的强烈冲击,倾向于追求更自由更个性的生活方式.青年大学生认为自己已经是成年人,已经具 备各种条件承担成年人所能承担的很多事情,对于同居的态度很宽容,其价值观并不认为同居就是不道德.据 河南某高等学校一位教授的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中认为"婚前性行为是不道德和违法的"占15.1%;认为"不 道德,但往往又不可避免"的占25.6%;认为"个人私事,不存在道德和法律问题"的占16_3%;认为"只要双方相 . 爱,可以理解和宽容"的占43%同 三,高等学校引导大学生避免未婚同居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健康性教育.树立正确恋爱观和婚姻观 在国外,性教育的开展非常普遍,也得到了足够的重视.一位俄罗斯专家说,对青少年进行科学的性教育 堪称"关系到国家安全的大问题".芬兰在这方面也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2O世纪7O年代芬兰性教育就进 入了中,小学的教学大纲,连幼儿也有正面性教育图书.此外还建立青少年咨询电话,儿童保护机构等,随时 为未成年人提供帮助.1975,1994年,l5,l9岁的芬兰女孩堕胎率从212%.下降到9%.,性病也大幅度降低[91, 全民整体健康水平得到提高.芬兰经验说明,正确疏导,教育青少年才是一条正确的路.而在我国,受传统文 化的影响,性教育几乎是空白.有些大学生未婚同居就是出于对性的好奇.因此,对大学生必须尽快补上这一 课.此外,还要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和婚姻观.让大学生明白,当恋爱关系发展到一定程度,更多的是 一 种社会责任和道德约束,不仅仅是单纯的性关系.而婚前同居关系更是一种界于恋爱和婚姻之间的不稳定 关系,一旦出现问题,会给自己和对方造成很大的身心伤害.尤其对女生,造成的伤 害更大,因此学校应以女 生为切入点和重点,摆明严重现实后果,使女学生真正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高等学校针对大学生谈恋爱同 居现象,应始终贯彻教书育人精神,即使学生因恋爱产生了不良影响,也要一边教育一边妥善处理,把育人工 作摆在第一位. (二)对待已发生的大学生同居问题宜"疏"不宜"堵" 对待大学生同居现象,人们有不同的看法,大致可分为"堵"论和"疏"论两类."堵"论者认为大学生同居不 应纵容,应给予制止,甚至强行拆散.持该论者大多为学生家长."疏"论者认为当同居已既成事实,若横加干涉 后果会更严重,应加以正确的教育和引导,减少危害性,若能使其自愿结束同居则更好.持此论者大多为有关 方面的专家,学者.但是,虽然当前认同"疏"论的人越来越多,但从这几年的情况来看,人们的具体做法都是以 "堵"为主,如社会舆论大多持高调反对态度,高等学校在处理由同居造成的未婚先孕等问题上也都是以严肃 处理甚至开除为主,而这种"堵"的做法实际上没有解决根本问题.作为成年人,大学生有自己的婚恋自由,在 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大学生同居是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只要不危害他人和社会,他们的选择应受到尊重,强 行的压制会造成其逆反心理,后果更严重.实际上,对于已经同居的大学生耐心加以正确的教育和弓【导,很多 第3期任婵媛等:大学生未婚同居现象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311. 弊端是可以避免的,问题也是可以慢慢解决的,而大力施"堵",强行拆散对各方都造成更大伤害. (三)尽早健全和完善教育行政规章制度 教育行政规章的修订和出台,可以为各高等学校建立具体的校纪校规提供依据,使 学校在处理问题时有 理有据,真正让学生心服口服.建议修订有关条文注意以下几点:一是避免与国家法律相冲突.1980年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了我国公民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2004年的 《婚姻法》修订和《结婚登记条例》的公布,也允许大学生结婚,大学生作为公民身份,享有法律赋予结婚的权 利.而1990年的教育行政规章制度却有禁止大学生在校结婚的规定,有的高等学校还规定,学生恋爱属于道 德败坏.这的确与法律法规存在相抵触之处,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高等学校依法治校的进程,而且还导致高等 学校对学生的教育产生不了好的效果.二是要体现尊重学生人权的精神,避免出现"退学","开除"等严厉的词 语,否则既剥夺了学生的结婚权,同时又剥夺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如通过诉讼程序,学校还可能败诉.三是对条 款的修订应做到明确,合理,不能避而不谈.有关恋爱结婚的条款对于大学生来说,显得十分敏感而重要,要求 做到既尊重法律赋予学生的权利,又要体现晚婚晚育的立法精神,同时还要符合高等学校不断扩大招生生源 的趋势以及对大学生恋爱,同居,结婚现象的合理科学的管理原则. 对于大学生未婚同居问题,学校的"重刑主义"是不可取的,事实说明,严重的处分甚至将学生开除并不能 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社会,尤其是高等院校,应当为大学生确立正确的自尊,自爱,自律的性道德,引 导同居大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伦理和爱情观.这是一项巨大的系统,需要社会和教育工作者共同携手,创 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社会环境,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控制和避免大学生未婚同居行为. 参考文献 【1】刘志翔,毛丹.大学生恋爱同居现象的新特点及对策探析【J】.黑龙江高教研 究,2005,(5):142—14J4. 【2】蒋阳飞.当代大学生同居问题浅议fJ].中国林业教育,2003,(5):17—19. 【3】蔡淑燕.女性未婚同居问题研究初探fJ].德州学院,2004,20(5):20—23. f4]彭将霞,刘成斌.道德越轨与法律越轨——从法社会学的视角看大学生同居现 象【J].中国青年研究,2003,(7):65-69 【5】陈青萍.现代临床心理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333—335. f6]刘红芬.大学生同居的原因及对策fJ].中共郑州市委党校,2005,(4):84-85. 『7】李雪飞.大学生同居的心理学探析fJ】.中国性科学,2006,15(12):36—38. CollegeStudents'Cohabitation:ReasonsandSolutions RENChan-yuan,FEIYan—ying ?allanUniversityofTechnology,Dalian116024,LiaoningProvince,China) Abstract:Theincreasingphenomenaofcollegestudents'cohabitationhaveattractedmoreandmoreattention fromthecollegesanduniversitiesthemselves,society,parents,andstudentsthemselves.Therealityofcollege students'cohabitationisstatedandthereasonsforsucharealityareanalysedintheaspectsofsociety, universityauthoritesandcollegestudents.Suggestionsaremadeonhowtostrengthenthemanagementand controlofcollegestudents. Keywords:collegestudent;cohabitaion;analysisofreasons;collegesanduniversities;loveandmarriage;values [责任编辑于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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