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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疆域_性质_特点及形态_周平

2017-04-24 9页 pdf 299KB 4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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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疆域_性质_特点及形态_周平2015年第1期No.12015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ournalofSichuanUnirsity(SocialScincEdition)总第196期SumNo.196西部边疆研究国家的疆域:性质、特点及形态周平摘要:国家的存在和发展都是在一定的地理空间范围中展开的。国家占据或控制的地理空间范围,就是国家的疆域。纵观人类历史,国家不仅将占有一定的疆域作为自身存在的基础条件,而且总是努力地维护自己的疆域,甚至不断地去拓展自己的疆域。在人类活动的范围不断拓展和国家自身不断发展变化的双重作用下,国家的疆域也处于变化之中,...
国家的疆域_性质_特点及形态_周平
2015年第1期No.12015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ournalofSichuanUnirsity(SocialScincEdition)总第196期SumNo.196西部边疆研究国家的疆域:性质、特点及形态周平摘要:国家的存在和发展都是在一定的地理空间范围中展开的。国家占据或控制的地理空间范围,就是国家的疆域。纵观人类历史,国家不仅将占有一定的疆域作为自身存在的基础条件,而且总是努力地维护自己的疆域,甚至不断地去拓展自己的疆域。在人类活动的范围不断拓展和国家自身不断发展变化的双重作用下,国家的疆域也处于变化之中,并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呈现不同的形态。在民族国家时代,主权成为国家这种政治形式的本质规定。从国家主权的角度来看,国家的疆域也可划分为主权性疆域和非主权性疆域两种基本的类型。国家为了巩固和维护自己的疆域,并充分发挥疆域在国家发展中的作用,就必须对疆域进行管控和治理。从目前的形势来看,对疆域的管控和治理,已经成为国家治理的重大主题。关键词:疆域;国家主权;管控;治理;边疆中图分类号:K928.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60766(2015)01001309作者简介:周平,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昆明650091)、四川大学中国西部边疆安全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教授(成都610064)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的边疆及边疆治理理论研究”(11ZD122)当然,这里所说的边疆,绝不止于传统的陆地边疆,还包括海洋边疆、空中边疆、底土边疆,以及利益边疆、战略边疆等新形态边疆。关于边疆对于国家发展的影响,可参阅笔者《边疆在国家发展中的意义》一文,载《思想战线》2013年第2期。随着国家的迅速崛起,中国的边疆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的确,在国家迅速崛起的过程中,尤其在中国融入世界的广度和深度迅速提升的条件下,边疆成为国家发展中极具潜力的区域。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能否实现持续发展以及能否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大国和强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边疆的开拓、开发和治理。在边疆的意义不断凸显的背景下,边疆研究也异军突起,各种边疆理论逐渐浮出水面,关于构建新的边疆观的呼声日渐高涨。然而,边疆乃国家疆域的边缘性部分或边缘性区域。对边疆的认识、界定和调整,皆以国家的疆域为基础或前提;边疆理论或观念也是建基于国家疆域理论或观念之上的。因此,脱离了国家的疆域和疆域理论,就无法构建起适应国家发展需要的边疆理论和边疆观念,或者无法对适应国家发展需要的边疆理论和边疆观念做出有说服力的论证。而国家的疆域并非一成不变,相反,它随着国家的发展演变而不断地改变形态,与此相联系的国家疆域理论也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发展。面对中国的现实,不论是构建适应国家发展需要的边疆理论和边疆观念,还是构建适应国家发展需要的边疆战略,以及制定恰当的边疆政策等,都需要以一定的国家疆域理论和观念为前提。因此,开展国家疆域及疆域理论的研究十分必要和紧迫。有鉴于此,本文就从学理的角度对国家疆域的性质、特点和形态进行考察,对相关的理念进行简要的梳理,以期引起学界对此问题的重视和进一步的研究。一、疆域是国家形成和存在的前提在当代的知识体系中,国家无疑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政治现象,并受到高度的重视和长期的研究。可是,今天的知识体系基本上是在近代民族国家、工业革命和科技革命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因此,在对国家现象的描述、分析和理论阐释中,针对近代以来民族国家的成份居于主导地位。许多文献甚至31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总第196期教科书中关于国家的定义以及理论,基本上都是基于近代以来的民族国家的。《中国大百科全书》就说:“在现代政治学中流传最普遍,最广泛的国家定义,是以主权为中心的三要素说。国家的主权、领土、人口三个要素,是国家存在的前提。”然而,民族国家只不过是欧洲国家形态演进过程中的一种形态。②仅就欧洲的国家形态演进而言,在民族国家以前就有城邦国家、帝国、王朝国家等多种国家形态,而且,民族国家也终将要被其他国家形态所取代。所以,那些仅基于民族国家的分析和论述并不能全面揭示国家的本质和特征。国家并不是自然形成的,它是人类创造的一种管理社会的政治形式。在不同的文明和社会环境中,国家具有不同的形式和特征。③但人类最早的国家中,大多数是在氏族或部落的基础上建立的。作为一种取代氏族或部落组织的政治形式,国家最为根本的特征便是建立以暴力为支撑的公共权力———国家权力,并运用这个以暴力为后盾的公共权力对社会进行管理或治理。的确,“将国家与其他社团组织区分开来的很多重要原则都源于这样一个简单但又是最基本的事实:国家必须使用暴力,否则将不成其为国家”。而且,国家还必须垄断暴力。“首先,因为国家必须实施暴力,不可避免地它就要试图垄断暴力。因为任何不被国家控制的暴力都会给国家的行为带来限制,成为潜在的抵抗势力,为了在实施安全职能时不受任何阻碍,国家就要成为强制技能的唯一拥有者。另一方面,一旦暴力可以被社团而不是国家,或者被个人而不是政府使用,国家和政府就会有被取代的危险。”④作为国家形成之前提和基础的氏族或部落组织,就是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活动并占据着一定的地域范围的。而占据或控制一定地理范围的本质特征,在国家这种政治形式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强化。作为政治形式的国家的根本特性,是建立以暴力为后盾的国家权力,并运用此种特殊的公共权力对社会进行管理。而国家权力的作用,必须有一个特定的范围;国家权力作用的对象,是一定地理范围内的社会或民众。因此,国家的地域特征便不可避免地凸显出来。恩格斯指出:国家是在氏族组织解体的基础上形成的,“国家和旧的氏族组织不同的地方,第一点就是它按地区来划分居民。这种按照居住地组织国民的办法,是一切国家共同的”。⑤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国家的这种地域特征更是被不断地强化。“一个国家存在并被承认,就必须有一个边界分明的区域,在其中进行管辖与仲裁。这已是普遍的规则。”⑥人类在发展的过程中创造了国家这种政治形式之后,便将置身于该政治形式作用范围之内的民众组织成为一个团体。因此,国家既是政治形式,也是一种政治共同体。同时,由于国家这种政治形式占据或控制着一定的地理范围,国家政治共同体也存在于一定的地理范围之内,因此,国家同时也是一个政治地理空间单位。由国家占据或控制的地理范围,便是国家的疆域。换句话说,某个地理范围被国家占据或控制,便成为该国的疆域。疆域问题的核心是国家的占据或控制。正是有了国家的占据或控制,某个地理空间才能成为国家的疆域。疆域既是国家形成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国家发展⑦的重要条件。从人类历史长河中的各种国家现象来看,国家疆域的大小决定着国家的体量,而国家的体量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41②③④⑤⑥⑦《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二版)第8卷,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9年,第437页。关于民族国家的形成及性质、特点问题,可参阅笔者的《对民族国家的再认识》和《民族国家与国族建设》两篇文章,分别载于《政治学研究》2009年第4期和《政治学研究》2010年第3期。古代国家的形式尽管多种多样,但都是在某种文明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该文明不仅构成了国家这种政治共同体的基本底蕴,而且支撑着国家的发展。可是,国家反过来又巩固了这种文明,为文明的发展和传播提供政治保障。近现代国家是从古代国家发展而来,文明对国家的影响不可低估。从总体上看,国家的建立、治理和发展,文明都发挥着浓厚的影响。莱斯利·里普森:《政治学的重大问题———政治学导论》,刘晓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年,第52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66-167页。莱斯利·里普森:《政治学的重大问题———政治学导论》,第265页。“国家发展”是笔者为了描述和分析国家政治单位的整体进步状态而构建的一个概念,指国家通过有效的内部和外部治理而稳定政权、增加社会财富、提升公共利益、建立必要的安全保障,以及获得较好的外部环境和产生国际影响力而达成的整体性进步。关于此概念的论述,可参阅笔者的《边疆在国家发展中的意义》一文,载《思想战线》2013年第2期。周平:国家的疆域:性质、特点及形态2015年第1期着国家的实力,进而决定着一个国家在激烈的国家竞争中的竞争能力;从一个国家内部的发展来看,国家的疆域决定着国家拥有的自然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并且往往与国家的财富联系在一起;从国家的外部竞争来看,国家自形成起便不可避免地与其他国家相互竞争,而且国家间的竞争具有愈演愈烈之势。而国家疆域的范围、特点以及承载的资源,又决定着国家的国际竞争能力和地缘政治形势。概而言之,国家的疆域是影响国家发展的根本性因素。国家疆域在国家发展中带来的实际利益和潜在影响,引发并构成了国家拓展疆域的原始冲动。正是在这样的冲动推动下,拓展疆域往往成为重要的国家行动。纵观人类的国家发展史,历史上国家为拓展自己的疆域而展开的政治活动比比皆是,既有国家间的合纵连横,也有兵戎相见的大打出手,国家为争夺疆土的战争更是不胜枚举。今天能够对世界格局具有重要影响的国家,哪个没有在历史上开展过拓展自己疆域的行动?美国从独立时居于大西洋东岸的13个州发展到太平洋西岸,俄罗斯从俄罗斯公国发展成为庞大的国家,中国的疆域自秦统一后也不断拓展。欧洲建立民族国家后的殖民扩张,更是凭借自己强大的国家能力公开强占其他国家的疆土和掠夺其财产,是通过强盗手段拓展疆域的典型。不过,虽然拓展疆域的行为与国家发展在历史上如影随形,但在国家主权原则和相应的主权建立前后,尤其是以主权国家为基础的民族国家世界体系建立前后,国家的疆域拓展行为以及受到的评价等,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在主权原则和相应的国家主权制度建立以后,通过对主权国家的侵占而获取疆土或拓展疆域的做法,受到了普遍的抑制和批判。但是,这并没有阻止主权国家以其他方式拓展疆域,如通过割让、购买的方式获得领土,以及通过专属经济区、控制太空、维护国家的利益范围等方式获得超领土疆域。尤其是后者,已经成为今天一些国家拓展疆域的方式而付诸实践。在疆域对国家发展的作用日渐凸显的情况下,关于国家疆域的认识、观念和思维之综合的国家疆域观,也就成为了国家治理中不可避的重要的问题,这方面的具体也成为一个国家政治文化的重要内容。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国家具有什么样的疆域观,以及能否根据形势的变化而实现国家疆域观念的创新,对该国的治理以及国家发展等,都会产生重要影响。因此,与时俱进地调整和充实国家疆域观,在国家疆域问题上建立与形势发展相适应的思维和观念,并用创新的国家疆域观指导国家的治理和建设,是那些力图在新的世界格局中大有作为的国家必须面对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二、国家疆域是一种变动着的存在作为国家占据或控制的地理范围,国家疆域的形成和发展不可避免地受到两个因素的深刻影响:一是人类活动的范围,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随着人类自身生产和创造能力的增强,人类在自然空间中的活动范围也呈现出逐步拓宽的趋势;二是国家的形态,自然的地理空间范围由于国家的占据或控制而成为国家的疆域,具有了政治的内涵。可是,国家本身也处于发展变化的过程中,并因此而形成了国家发展演变的过程。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国家的性质、结构和内部治理形式及外部关系等存在着重大的差别。这样的变化和差异,也给国家占据和控制地理范围的方式以及广度、深度等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在这两个方面因素的深刻影响下,国家的疆域在不同社会历史条件下具有不同的内涵和形态,从而呈现出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不过,自然的地理空间范围是由于国家的占据或控制才成为国家的疆域的,因此,国家在疆域的形成和演变过程中发挥着主导性的影响。对国家疆域演变的考察,也主要以国家的发展过程为主线。世界进入近代以来,主导性的国家形态是民族国家。民族国家既是基本的、主导性的国家形态,也是世界体系的基本政治单元和法律单元。所谓世界体系,实际上就是民族国家的世界体系。当今世界仍然处于民族国家时代。尽管民族国家及其世界体系的不足或弊病已经显现,而且不乏否定民族国家存在和构建超民族国家的政治形式的呼声和行动,但人类至今还尚未找到和构建起超越并取代民族国家的新的政治形式。除了最早构建民族国家的欧洲和北美之外,世界范围的大多数国家还在努力建设民族国家,尽可能地挖掘民族国家的制度内涵。既然如此,我们不得不站在民族国家的历史基点上51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总第196期来看待人类的国家形态演变过程。从这样的角度来看,民族国家的构建在人类国家演变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而且,在国家疆域演变的过程中,民族国家及民族国家世界体系的形成,也发挥了根本性的作用。国家的构建在人类的政治史上具有普遍性。但是,处于不同文明中的人们构建的国家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并因此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国家形态演进过程。只是到了民族国家成为主导性国家形态和民族国家世界体系形成以后,人类的国家形态演进才进入了一个相对一致的框架之中。前民族国家的各种国家类型,其纷繁复杂的形态可谓叹为观止。但从国家疆域演变的角度来看,由于没有主权制度和国际规则体系的约束,各个国家完全凭借自己的国家意志和国家能力来占据和控制疆域。就一个个具体的国家来看,疆域拓展并不受规则的限制,国家疆域的大小完全取决于其国家意志和国家能力。与此相适应,国家疆域的界限并不固定———国家会在国力强盛时扩大疆域,也会在国力衰弱时收缩自己的地理控制范围,从而缩小其疆域。进入民族国家时代以后,国家疆域的拓展受到了主权原则和制度的限制。诚然,国家的主权是王朝国家时代由1648年10月签订的《西荷和约》确认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而确立的。该体系确认每个国家的主权,以及主权争端的解决方式。但是,取代王朝国家的民族国家不仅继承了国家主权的原则,而且通过民族国家的普遍化及民族国家世界体系的建立而巩固了国家主权原则,以及通过不断丰富的国际规则构建了国家主权制度。随着国家主权原则和主权制度的形成,国家的疆域便与主权联系在一起,从而使疆域从一般意义上的国家占据或控制的地理范围演变为由国家主权管辖的地理范围,即国家的领土。领土的范围是由边界确定的,而体现国家主权界限的边界,则是由相关主权国家通过条约确定的。在此基础上,先占、时效、添附等领土变更方式逐渐形成。②然而,那些最早建立民族国家的西欧和北美国家,并没有将国家主权原则运用于尚未构建民族国家制度框架的其他国家。相反,它们在构建民族国家以后,不仅通过民族国家这种政治形式进一步整合国内居民,增强了国族的凝聚度,而且充分运用民族国家制度③与民族相得益彰产生的动力促进国家发展。随后,这些国家便凭借其强大的实力进行殖民扩张,将自己的国家疆域拓展于或覆盖于其他国家的领土之上,形成对殖民地的占领。19世纪末20世纪初,整个世界已被英、法、俄、德、美、日、比利时、荷兰等国分割完毕。在国家领土的变更中,征服、时效、割让、委任统治、租借地、势力范围等领土变更方式④逐步形成,形成了民族国家时代特殊的领土变更方式。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的民族解放运动风起云涌。在民族解放运动强烈冲击下,帝国主义的殖民体系土崩瓦解。获得民族解放的殖民地人民陆续收了被占领土的主权,纷纷按照民族国家的制度框架构建民族国家,并在开展民族国家建设的过程中推动了政治发展。在这样的条件下,体现国家主权制度的国家领土制度和领土争端解决机制才逐渐在全球范围内普遍建立起来。新兴的民族国家获得独立后,在努力收复失去的领土和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同时,纷纷在全领土的范围内推动了现代化的进程。而那些实施殖民统治的帝国主义国家,在失去了在殖民扩张中强占的疆域以及由疆域扩张给国家发展带来的红利后,也在谋划拓展疆域的新途径。另外,随着民族61②③④在英文中,表示国家占有或控制的地理范围的词是“trritory”。但是,在国家的主权原则和相应的制度确立之前,“trritory”指的就是国家占有或控制的地理范围;而在国家主权原则和相应的制度确立以后,“trritory”指的就是主权管辖的地理范围,即领土。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族国家时代的“trritory”与前民族国家的“trritory”存在根本性质的差别。在翻译为中文的时候,前民族国家时代的“trritory”,应翻译为“疆域”;民族国家时代的“trritory”,才应翻译为“领土”。参见詹宁斯、瓦茨修订:《奥本海国际法》第1卷第2分册,王铁崖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第74-258页。从形式上看,民族国家给民族披上了国家的外衣,具有了国家的形式,同时也使国家具有了民族的内涵,从而实现了民族与国家的有机结合。但就其本质而言,民族国家则是一套保障民族———国内居民凝聚而成的群体———认同于国家的制度安排。正是通过这样的制度安排,民族才与国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参见詹宁斯、瓦茨修订:《奥本海国际法》第1卷第2分册,王铁崖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第74-258页。周平:国家的疆域:性质、特点及形态2015年第1期国家数量的大幅度增加,民族国家的数量发展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迄今为止,全世界已经有194个主权国家,其中绝大部分是在二战后建立或获得独立的。如此众多的国家在地球这个有限的地理空间内追求无限的发展,于是便导致了国家拥挤。而且,这样的拥挤现象还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越来越显示其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各个国家基于扩张疆域冲动的边疆争夺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国家间的领土争夺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这样的争夺不仅出现在岛屿主权以及由岛屿主权带来的领海和专署经济区问题上,而且也发生于对南极和北极土地的争夺上。一些国家还将这样的争夺拓展到了太空和外太空。太空和外太空逐步成为一些国家拓展疆域的热点。20世纪后期以来,以跨国公司为主要形态的资本跨国流动、新的科学技术革命的浪潮以及苏联解体后世界两极格局不复存在等因素结合在一起,导致全球化在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强了国家间领土或疆域的争夺。全球化浪潮这股前所未有的世界性力量,导致了国家发展的外部依存度大幅上升。国家利益的形成和发展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国家之外的因素。在这样的形势下,一些西方国家在传统的疆域拓展方式受阻的情况下,根据全球化深化过程中出现的国家对外依存度提高的现实情况,往往在本国领土的范围之外拓展国家的利益疆域、战略疆域和文化疆域,于是,国家疆域问题再度突出,并在新的形势下形成了由传统的国家疆域形态和疆域观念向新的疆域形态和观念的转变,导致了领土疆域之外的超领土疆域形态的形成。显然,这些所谓的超领土疆域的构建或形成,已经使疆域概念超越了地理范围的范畴,形成了既基于地理范围又超越地理范围的软性疆域。这样的疆域是在传统的地理范围的基础上形成的,却又超越了地理范围,是一种利益范围及军事控制或军事力量的影响范围。地理范围意义上的疆域是排他性的,而这种软的疆域则是非排他性的,并且往往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叠。顾国家疆域的演变,我们可看到国家疆域由国家占据或控制的地理范围演变为国家主权管辖的领土,再超越领土的范围而出现超领土的疆域的演变过程,同时也可看到国家的疆域由平面拓展为立体,再发展到太空和外太空的过程。三、当前国家疆域的多种存在形态从国家疆域变迁的角度来看,当前这个时代具有三个明显的动向:一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类在自然界活动的范围迅速扩大,不仅扩大到南极和北极,而且深入到地层和海洋的深处,还进入了外层空间。人类在自然环境中的活动范围从深度和广度来看,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二是在全球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国家发展的外部依存度迅速提升,一个国家争取、实现和维护自身利益的活动越来越超越于领土的限制,日渐具有全球的特征;三是在现代化带来的巨大利益的诱导下,各个国家发展的冲动被充分唤醒,国家间的竞争在全球范围内全面展开并日趋激烈。在国家拥挤现象日渐突出的情况下,国家期望通过疆域拓展而促进发展的愿望日渐强烈,并将这样的冲动付诸于实践。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疆域具有了新的形态,从而形成多种形态并存的复杂局面。在国家疆域形态的研究中,有的学者主张将国家的疆域划分为地理疆域和非地理疆域。诚然,今天不断被提及的利益疆域、战略疆域、文化疆域和网络疆域等,都是疆域的非地理形态。但是,一定的空间范围是由于国家的占据或控制才成为国家的疆域的。在疆域形成和演变过程中,国家才是根本性的因素。因此,在国家疆域形态的划分问题上,也必须突出国家因素。而在这其中,国家主权是核心。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在海洋疆域的划分、南极和北极的领土争端及外层空间的控制问题上,援引的都是国家主权原则。因此,从国家主权的角度来分析国家疆域的形态,才符合疆域的本质要求。而从国家主权的角度来看,今天的疆域形态虽然呈现纷繁复杂的特点,但总体来看,无外乎主权711959年12月1日在华盛顿签署的《南极条约》,是不得以提出主权要求的方式冻结相关国家的领土要求的;1963年12月13日联合国大会第1962号决议《各国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的法律原则宣言》为保证外层空间的探索和利用服务于全人类的目的,规定“外层空间和天体决不能通过主权要求、使用或占领、或其他任何方法,据为一国所有”。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总第196期性疆域和非主权性疆域两种基本的类型。(一)国家的主权性疆域。主权性疆域是与国家主权联系在一起的疆域形态,除了国家主权直接管辖的领土以外,还包括国家享有主权权利的区域。具体来看,包括以下形态:1.领土。领土是国家主权管辖的地理空间,国家对其拥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权,即领土主权。根据国际法,国家的领土由多个部分组成,它包括主权管辖的陆地、水域、上述陆地和水域的底土以及上述陆地和水域之上的空气空间,即领陆、领水、领空和领底土。领陆是国家领土的陆地部分,包括大陆(含飞地)和岛屿;领水是国家领土的水域部分,指位于陆地疆界以内(内水)或与领陆邻接的水域,包括内陆水域(河流、湖泊、运河)、内海水域(内海、内海湾、内海峡、港口水域)、群岛国的群岛水域和领海海域;领空是国家领土的上空部分,指处于国家主权管辖之下的领陆、领水之上的空气空间;领底土是国家领土的地下层部分,包括领陆的底土、领水的水床及底土。2.主权权利区。主权权利区是邻近某国领土并由该国家通过行使主权权利而进行管理、管控的区域。这样的区域只存在于海洋,并且由国际海洋法进行规范。沿海国对于这样的区域并不拥有主权,但却在行使领土主权和维护自身利益的过程中对邻近海域或海域中的某些事项形成实际的控制或管理。这样的控制和管理得到国际海洋法认可后,便演变成为主权权利。享有主权权利的国家,对这样的区域进行着实际的管制,从而使其成为既非领海也非公海的区域。目前,这样的国家管制区域主要有毗连区、专属经济区②和大陆架③。(二)国家的非主权性疆域。非主权性疆域,是国家对其形成某种程度的控制但却不享有主权管辖的地理空间区域和基于地理范围的其他形态的空间范围。具体来看,又可分为两种形态:1.国家控制的非主权地理范围。通过控制一定的地理范围(主要是其蕴藏的资源)而为国家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这几乎是国家本能性的冲动。在地球上的国家越来越拥挤的条件下,国家对新的地理空间的探索和争夺愈演愈烈。因此,在地球上惟一没有主权归属的陆地南极、国际海底区域、外层空间等已经有人类活动并且对国家的发展和安全的影响越来越突出,这些未归属于具体国家的地理空间④,已经逐渐被某些国家实际控制,而且,随着这些领域内人类活动的加剧,这些领域的重新分配的可能性不能排除。各个国家实际控制的这些区域,已经成为了相关国家的非主权疆域,天疆、海底疆、太空疆等名词已经广泛地出现于各种文献之中,而且进入了实际操作的阶段。2.国家具有实质性影响力的基于地理范围的利益范围。在国家利益的对外依存度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国家争取、实现和维护自身利益的活动大量地在领土之外展开。于是,国家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而凭借自己的力量在领土外控制一定的范围,或对这样的范围施加影响以便维护和实现本国利益的活动日渐频繁。这样一种国家通过国家能力去施加影响或进行控制的利益范围或战略范围,实际上就是国家的非地理形态的控制范围,可称为利益疆域、战略疆域或文化疆域———这就是今天这个时代国家疆域的新的存在形态。它们虽然不是明确的地理空间范围,但却依附于地理空间范围之上;81②③④1982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3条规定:“1.沿海国可在毗连其领海称为毗连区的区域内,行使为下列事项所必要的管制:(a)防止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犯其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的法律和规章;(b)惩治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犯上述法律和规章的行为。2.毗连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得超过24海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56、57条规定:“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有:(a)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和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资源(不论为生物或非生物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以及关于在该区内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如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等其他活动的主权权利;(b)本公约有关条款规定的对下列事项的管辖权:(i)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ii)海洋科学研究;(iii)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c)本公约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专属经济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6条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到大陆边的外缘的距离不到200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的距离。”第77条:“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这里“所指的权利是专属性的,即:如果沿海国不勘探大陆架或开发其自然资源,任何人未经沿海国明示同意,均不得从事这种活动。”由于国际法的相关规定,南极、国际海底区域和外层空间等并无主权归属,对其探索和利用,只能服务于全人类的利益。周平:国家的疆域:性质、特点及形态2015年第1期相关国家对其进行的控制,并不是地理性的控制,只是对影响国家利益的其他主体施加影响。这样的影响并不是实际的占据,但却会在国家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通过军事手段去维护国家利益。因此,国家对此种区域的控制是弹性的,也是实际存在的。这样的区域具有某种虚拟的性质,往往是超越于领土范围的。但是,如果这样的区域覆盖于其他国家的领土之上,也会对相关国家的领土主权造成一定的影响。随着人类活动范围的扩大和国家活动方式的不断变化,国家的疆域形态还会发生新的变化。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国家疆域的形态已经呈现出一种复杂多样的特征。而有的疆域形态已经超越了传统的地理范畴。而且,国家疆域形态的新变化,已经对今天的人类自身以及国家治理、国际关系、地缘政治格局等造成了深刻的影响。因此,世界格局、国际关系、地缘政治和国家治理的研究,也必须对国家的疆域形态给予高度的关注。四、国家须对疆域进行管控和治理客观存在的地理空间范围以及在一定地理空间基础上形成的利益范围等,因为某个国家的占据或控制而成为该国的疆域。国家之所以要占据或控制该地理空间以及基于地理空间的利益范围,并使之成为国家的疆域,目的在于为国家的存在和发展提供必要的和有利的条件。然而,国家的疆域,尤其是国家疆域的边缘部分和拓展部分———国家的边疆,只有得到国家有效的管控和治理,才能在国家存续和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积极的支持作用。反之,如果国家的边疆不能得到有效的管控和治理,边疆就会陷于某种衰弱状态甚至崩塌。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边疆就会成为国家的拖累,甚至得而复失。换句话说,疆域对国家的影响是基础性的,它到底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取决于国家对国家疆域管控和治理效果。因此,对疆域进行有效的管控和治理,是国家治理和国家发展必须要面对解决的重大问题。疆域的管控之所以必要,是由于疆域尤其是国家的边疆,虽为国家所占据或控制,但这样的占据或控制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在民族国家将国家的主权原则发展为一种国家间关系的基本准则以前,一个国家的疆域被其他国家强占或主动去夺取其他国家疆域的现象屡屡发生。在民族国家时代,国家间的边疆争夺也不断上演。因此,国家只有对自己的疆域进行有效的管控,国家的陆地边疆、海洋边疆、太空边疆,以及利益边疆、战略边疆等才会稳定和巩固。今天许多的边疆争夺或领土纠纷,都与某个当事国未能有效地管控自己的疆域直接相关。疆域的治理,是疆域在国家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前提条件。国家占据或控制着一定的疆域以后,尤其是国家疆域的边缘性部分即边疆,只有通过有效的治理,才能成为国家发展的条件或积极因素,否则可能问题百出,甚至成为国家的拖累。一些国家的边疆空虚、边疆衰弱,或边疆屡屡出现问题,都与其未能进行有效的边疆治理,或边疆治理失策、失当直接相关。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疆域的管控和治理是两种不同的政治行为。前者是为达成疆域(主要是边疆)的稳定和巩固的行为,往往以直接付诸军事力量或以军事力量为后盾;后者则是运用国家政权的力量去解决边疆问题,促进边疆的稳定和实现边疆发展的行为,主要是运用国家的行政力量、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但是,二者又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没有对疆域的有效管控,就不可能实现对疆域的治理;而疆域的有效治理,又为疆域的管控创造有利的条件,促进边疆的管控。从理论上说,疆域乃国家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国家必须对其疆域从总体上进行管控和治理。对疆域的管控和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但是,从实践上看,国家疆域的管控和治理问题,主要存在于其疆域的边缘性部分,即国家的边疆。疆域较大的国家,在发展的过程中往往会形成一个具有特定内涵的“核心-边缘”结构。在这个结构中,核心区域乃国之根本。它不仅是国家建立的根基,也是国家积聚力量的基本条件,决定着国家的存续和发展。一个国家一旦失去这个核心区域,或91国家的边疆,就是国家的边缘性疆域,是客观存在和主观构建相结合的产物。具体的论述,可参阅笔者的《边疆在国家发展中的意义》一文,载《思想战线》2013年第2期。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总第196期者这个核心区域被其他力量控制、摧毁,这个国家就灭亡或名存实亡了。而边缘地带则是国家核心区域的外围地带,拱卫国家的核心区域,为国家核心区域的稳定和发展提供条件和安全保障,支撑着国家的发展。国家疆域的核心区域,通常情况下不存在被其他国家侵占的问题,并且都会得到较好的治理,因此,在管控和治理方面一般不存在问题。而疆域的边缘性部分即国家的边疆,其管控和治理的问题不仅存在,而且比较突出。在不同的边疆形态中,疆域的管控和治理问题又各有特点。从目前的形势来看,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显得较为突出。第一,陆地边疆的管控和治理。与陆地疆域是国家疆域的传统形态相适应,陆地边疆也是国家边疆的最早形态。陆地边疆是国家陆地疆域中围绕并拱卫着核心区的边缘地带,它由于与核心区存在一定程度的异质性而被国家划分出来采取特殊的措施加以治理,因而成为国家陆地边疆。陆地边疆的范围,由其与核心区的分界线及国家陆地疆域的外部控制线围合而成。在国家通过特殊的措施对陆地边疆持续治理并取得实效的情况下,陆地边疆与核心区相邻的区域逐渐丧失了异质性,因而其边疆的性质和特点逐渐淡化,从而导致边疆与核心区的分界线逐渐向外推移及陆地边疆的范围逐渐被压缩。对于尚存陆地边疆的国家来说,陆地边疆的管控主要是维护边界的安全和边境地区的管理,维护领土主权的完整。陆地边疆的治理,内容则相对比较丰富。对于多民族国家来说,边疆的稳定、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往往凸显为边疆治理的主要问题。第二,海洋边疆的管控和治理。在海权时代,随着海洋疆域地位的凸显,海洋边疆也逐渐成为重要的边疆形态。一个国家的海洋边疆,其中所包含的岛礁成为海洋边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海洋疆域的确定过程中,这些海洋边疆中的岛礁又对海洋边疆范围的划定产生着重要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在海洋的战略地位、海运交通、矿产和渔业资源等越来越突出的情况下,海洋边疆对于国家发展的意义也越来越突出。然而,对于海洋边疆包括海洋中的岛礁的管控和治理,其面临的问题和困难都明显高于陆地边疆。在国家间的边疆争夺日渐突出的情况下,许多海洋边疆方面的争端都是以岛礁争端的形式出现的。而许多在海洋边疆尤其是岛礁方面的争端,又在一定程度上与拥有海洋边疆及其岛礁国家的管控和治理方面存在问题有关。这从另一个侧面突出了海洋边疆管控和治理的重要性。第三,太空边疆的管控和治理。在航天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随着各个国家发射的航天器的数量以及在轨航天器数量的激增,太空疆域的问题已经逐渐浮出水面。而太空疆域相对于地球表面的国家来说,都是遥远的边疆。诚然,为了和平探索和利用太空及将太空开发用于全人类的目的,国际社会制定了多项规定和决议。②但是,迄今为止有能力探索和利用太空的国家并不多,国际社会关于太空探索和开发的规则的执行力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因此,有能力探索和利用太空的国家拓展一定领域的太空边疆的可能性日渐增大。而美国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形成了“制天权”的思想,进而提出了“高边疆”战略和“星球大战计划”,开始了太空边疆的管控和治理的实际步骤,一步步地将太空边疆做实。时至今日,太空边疆的开拓、管控和治理已经成为一个无法避的事实。第四,利益边疆的管控和治理。“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等西方大国从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出发确定战略控制范围,首先使用了‘利益边疆’概念”,③并将这些理论逐渐付诸实践。与此同时,其他国家基于国家利益的外部性而构建自己的利益边疆的行动也逐渐显现并日渐增强。放眼今天的世02②③陆地边疆的外部边缘线(边际线),在民族国家及其世界体系形成之前,就是国家的疆域的外部边际线。在民族国家时代,随着国家的主权原则和主权体制的建立,陆地边疆的外部边缘线就是国家的边界,它由相邻国家通过条约确定。联合国先后于1963年通过了《各国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的法律原则宣言》,1967年通过了《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1968年通过了《宇宙航行员协定》,1972年通过了《空间实体造成损失的国际责任公约》,1975年通过了《关于登记射入太空外层空间实体的公约》,1979年通过了《月球条约》,逐渐构建了一个外层空间法律体系。于沛:《从地理边疆到“利益边疆”———冷战结束以来西方边疆理论的演变》,《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5年第2期。周平:国家的疆域:性质、特点及形态2015年第1期界,“‘利益边疆’的存在已是事实,并成为全球化时代维护国家主权和制订国家战略的重要基点”。从目前的现实来看,某个国家的利益边疆,其实就是该国具有重要利益并运用自己的国家力量去影响或制约其他利益主体,以维护自身利益的特定区域。一个国家将某个特定的区域构建为自己的利益边疆,一是国家在该区域内具有现实的或潜在的重大利益;二是具有对该区域进行实际控制的能力,这样的能力包括经济的、文化的、军事的影响;三是通过上述能力的运用,形成了对该区域的实际控制(这样的控制并不是排他性的),从而保证了国家利益的实现。因此,利益边疆的形成过程,其实也就包含着对该区域的管控和治理的内容。第五,战略边疆的管控和治理。战略边疆通常被看作“一国国力和影响力所能达到的、可控制的地理与空间区域,它是国家实力、战略意志以及国家战略能力的投射范围”。②在国家疆域日渐多样化的今天,新形态疆域的凸显成为不可避免的事实。但如果说主权性疆域的根本是国家占据并拥有主权或主权权利的话,那么,新形态边疆虽然超越了主权的范围,但却是以国家的控制为根本特征的。国家的利益边疆与战略边疆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具有较大的相似性。因此,有的学者指出:“国家利益与利益边疆、战略边疆是对同一内容从不同角度进行的认识和概括。如果说利益边疆答的是国家利益的范围,战略边疆则是答国家利益的战略要求。”③但是,二者之间的区别也是不可忽视的。利益边疆侧重于国家的经济利益和现实利益,战略边疆侧重于国家的战略利益和长远利益;利益边疆的构建在依托于国家的军事影响的基础上要充分运用经济及外交的影响力,而战略边疆的建构则主要运用军事力量。在上述边疆形态中,如果说主权性边疆要通过有效的管控和治理才能稳定、巩固并充分发挥作用的话,非主权或超主权的边疆的管控和治理是与其构建过程结合在一起的。对于后者而言,只有在构建的过程中实施长期有效的管控和治理,才能真正成为国家的疆域。ThTrritoryofaCountry:ItsNatur,CharactristicsandFormsZhouPingAbstract:Thxistncanddlopmntofanycountryrlisonacrtaingographicalspac.Thgographicalspacthatacountryoccupisorcontrolsisitstrritory.Throughouthistory,allcountrishaconsidrdthirtrritorisssntialtothirsurial,andforthatrason,haoftntridtoxpandthirtrritoris.Consquntly,thtrritoryofacountrychangsandisoftndiffrntatdiffrnttimswiththxpansionofhumanactionandthcontinuousdlopmntofthatcountry.Inthnationstatra,sorigntyisthbasicproprtyofacountryaspoliticalxistnc.Fromthisprspcti,thtrritoryofacountrycanbdiiddintotwotyps,sorigntytrritoryandnon-sorigntytrritory.Todlopandthri,acountrymustcontrolandmakgoodusofitstrritory.Today,thmanagmntandcontroloftrritoryhasbcomanimportantmattrforanycountry.Kywords:trritory,sorignty,managmntandcontrol,gornanc,thfrontiraras(责任编辑:李朵)12②③于沛:《从地理边疆到“利益边疆”———冷战结束以来西方边疆理论的演变》,《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5年第2期。陈迎春:《战略边疆:助推中国和平发展的切入点》,《世界地理研究》2011年第6期。于沛等:《全球化境遇中的西方边疆理论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3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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